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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一 项 目 由 来 能 源 是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的 重 要 物 质 基 础 随 着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的 不 断 发 展, 能 源 需 求 持 续 增 长, 增 加 能 源 供 应 保 障 能 源 安 全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促 进 社 会 经 济 可 持 续 发 展 是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的 一 项 重 大 战 略 任 务 风 能 是 清 洁 的 储 量 极 为 丰 富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风 力 发 电 是 新 能 源 开 发 领 域 中 技 术 成 熟 具 备 规 模 开 发 条 件 和 商 业 化 发 展 前 景 的 发 电 方 式 之 一 近 年 来, 世 界 各 国 对 环 境 保 护 能 源 短 缺 及 节 能 等 问 题 的 日 益 关 注, 认 为 开 发 风 能 资 源 是 减 少 空 气 污 染 减 少 有 害 气 体 排 放 量 的 有 效 措 施 之 一, 风 能 资 源 的 开 发 利 用 对 调 整 能 源 结 构 缓 解 环 境 污 染 等 方 面 有 着 重 要 的 意 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法 已 于 2006 年 1 月 1 日 起 实 施, 可 再 生 能 源 法 鼓 励 和 支 持 风 电 的 开 发 利 用 近 两 年, 国 家 发 改 委 和 各 省 市 发 改 委 相 继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政 策 措 施 推 动 风 电 发 展 按 照 国 家 新 能 源 发 展 战 略,2013 年 4 月, 根 据 省 能 源 局 关 于 同 意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项 目 开 展 前 期 工 作 的 通 知 ( 附 件 1 黔 能 源 新 能 [2013]141 号 ) 的 要 求, 华 能 云 南 滇 东 能 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开 始 进 行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项 目 的 前 期 筹 备 工 作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资 源 开 发 是 贯 彻 国 家 可 持 续 发 展 要 求 的 具 体 体 现, 工 程 的 建 设 将 有 利 于 改 善 系 统 电 源 结 构, 缓 解 电 力 行 业 较 大 的 环 境 保 护 压 力, 对 促 进 地 方 经 济 的 发 展 和 缓 解 地 区 环 境 保 护 压 力, 实 现 经 济 与 环 境 的 协 调 发 展 均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此 外, 工 程 建 成 后 不 但 可 给 地 区 电 网 提 供 电 力, 还 将 带 动 地 区 相 关 产 业 如 建 材 交 通 设 备 制 造 业 的 发 展, 对 拉 动 地 方 经 济 的 发 展, 保 持 经 济 的 快 速 增 长 起 到 积 极 作 用 总 体 上, 本 工 程 风 能 资 源 较 丰 富, 工 程 条 件 较 好, 是 贵 州 省 具 有 较 好 开 发 条 件 的 风 电 场 之 一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原 则 和 国 家 能 源 政 策, 可 因 替 代 燃 煤 等 而 取 得 减 排 有 害 气 体 效 果, 对 带 动 地 方 经 济 快 速 发 展 将 起 到 积 极 作 用 总 体 上 看 开 发 本 工 程 是 必 要 的 遵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令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第 2 号 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1

(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2 号 ) 等 的 有 关 规 定, 本 项 目 需 要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华 能 云 南 滇 东 能 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委 托 我 所 开 展 本 工 程 环 评 工 作 ( 委 托 书 见 附 件 12), 经 审 查 批 准 后, 作 为 环 境 管 理 和 项 目 环 保 工 程 设 计 的 科 学 依 据 二 项 目 特 点 (1) 贵 州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分 南 北 两 个 区 域, 北 部 区 域 位 于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普 古 乡 与 水 城 县 龙 场 乡 交 界 处, 面 积 约 为 21km 2, 南 部 区 域 位 于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普 古 乡 与 松 河 乡 淤 泥 乡 交 界 处, 面 积 约 为 14.5km 2 项 目 南 北 场 区 均 呈 不 规 划 多 边 形, 场 址 区 高 程 多 在 2150m~2600m 之 间 风 电 场 两 片 区 域 推 荐 布 置 40 台 单 机 容 量 2000kW 机 组, 总 装 机 容 量 约 80MW 项 目 平 均 年 上 网 电 量 为 166.934GW h, 等 效 满 负 荷 年 利 用 小 时 数 为 2087h, 单 台 机 组 平 均 年 发 电 量 为 4173MW h, 工 程 建 设 总 工 期 为 12 个 月, 总 投 资 70184.54 万 元 (2) 项 目 的 升 压 站 不 单 独 建 设 根 据 当 地 风 电 规 划,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与 盘 县 松 河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共 用 1 座 110kV 升 压 站 该 升 压 站 位 于 盘 县 松 河 乡, 属 于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的 建 设 内 容, 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包 含 在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的 环 评 文 件 中 2013 年, 贵 州 省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编 制 完 成 盘 县 松 河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目 前 已 获 得 盘 县 环 保 局 下 达 的 批 复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安 排, 升 压 站 计 划 于 2014 年 7 月 开 工 建 设, 将 于 本 项 目 建 成 前 施 工 完 毕 (3) 项 目 所 设 风 机 位 于 轿 顶 山 山 顶, 风 电 场 的 建 设 不 涉 及 居 民 搬 迁, 风 机 周 围 500m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点,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对 居 民 点 的 影 响 不 大 (4)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不 涉 及 到 自 然 保 护 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地 质 公 园 和 森 林 公 园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5) 项 目 评 价 区 域 内 无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的 珍 稀 濒 危 野 生 植 物, 无 古 树 巨 树 的 分 布 项 目 仅 可 能 有 3 种 国 家 Ⅱ 级 保 护 动 物 为 鸟 类 : 分 别 为 红 隼 Falco tinnunculus 雀 鷹 Accipiter nisus 松 雀 鹰 Accipiter virgatus, 均 栖 息 在 建 设 区 周 围 附 近 植 被 较 丰 富 的 区 域 三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华 能 云 南 滇 东 能 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委 托 我 所 开 展 本 工 程 环 评 工 作, 我 所 工 作 人 员 多 次 深 入 现 场, 对 主 体 工 程 调 整 后 的 影 响 区 域 进 行 了 详 细 踏 勘, 对 工 程 地 区 2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分 布 情 况 进 行 深 入 细 致 的 调 查, 开 展 了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工 作 期 间 委 托 贵 州 省 分 析 测 试 研 究 院 进 行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工 作 在 以 上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导 则 和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根 据 工 程 及 环 境 特 点, 结 合 本 工 程 评 价 区 的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和 调 查, 开 展 了 工 程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施 工 期 和 运 行 期 污 染 影 响 预 测 景 观 影 响 水 土 流 失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工 作 针 对 存 在 的 不 利 环 境 影 响, 提 出 相 应 的 减 缓 和 避 免 对 策 措 施, 并 进 行 环 保 投 资 概 算 和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 提 出 环 境 监 测 施 工 期 环 保 监 理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根 据 2013 年 10 月 中 国 水 电 顾 问 集 团 贵 阳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编 制 完 成 贵 州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和 审 查 意 见, 于 2014 年 7 月 编 制 完 成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三 评 价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本 项 目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是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风 电 机 组 基 础 开 挖 集 电 线 路 直 埋 电 缆 沟 等 施 工 将 造 成 的 破 坏 土 壤 植 被, 以 及 占 用 林 地 草 坡, 破 坏 自 然 景 观 和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破 坏 植 被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等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在 营 运 过 程 中, 风 机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居 民 的 影 响 四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1)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工 程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符 合 国 家 能 源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发 展 要 求 ; 符 合 贵 州 省 风 能 资 源 开 发 规 划 贵 州 省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十 二 五 计 划 电 力 工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贵 州 省 电 力 产 业 十 二 五 规 划 贵 州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2)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工 程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集 中 在 施 工 阶 段, 施 工 影 响 源 包 括 各 种 地 表 开 挖 活 动 施 工 占 地 等, 运 行 期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很 小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工 程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32.01hm 2, 其 中 有 林 地 1.18hm 2, 灌 丛 植 被 17.89hm 2, 灌 草 丛 植 被 12.41hm 2, 旱 地 0.53hm 2, 这 些 植 物 在 施 工 区 内 分 布 广 泛, 且 多 为 人 工 种 植, 具 有 较 好 的 自 我 恢 复 能 力 总 体 来 讲, 施 工 期 不 会 对 评 价 区 的 植 物 物 种 多 样 性 和 植 被 产 生 根 本 性 的 影 响 (3) 项 目 建 设 扰 动 的 地 表 面 积 64.38hm 2 由 于 工 程 建 设 挖 损 压 埋 堆 置 等 原 因, 致 使 原 地 貌 植 被 受 到 不 同 程 度 的 破 坏, 降 低 了 水 土 保 持 功 能 在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土 石 方 开 挖 及 物 料 的 堆 存 为 水 土 流 失 的 产 生 提 供 了 物 质 3

来 源, 如 不 采 取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项 目 建 设 区 内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将 达 到 5670t, 其 中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约 3701t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实 施 后, 本 项 目 扰 动 土 地 整 治 率 达 到 98.8%, 水 土 流 失 总 治 理 度 达 到 98.4%, 土 壤 流 失 控 制 比 达 到 1.08, 拦 渣 率 达 96.9%, 林 草 植 被 恢 复 率 为 99.3%, 林 草 覆 盖 率 可 达 到 62.7% 水 土 流 失 各 项 防 治 指 标 可 达 到 防 治 目 标 要 求 (3) 运 行 期 工 程 污 染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风 机 噪 声, 单 台 机 组 轮 毂 处 噪 声 源 强 为 100dB(A), 至 单 台 风 机 基 础 320m 以 外, 噪 声 已 衰 减 至 50dB 以 下, 本 工 程 各 风 机 处 320m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点, 单 台 风 机 噪 声 和 多 台 风 机 叠 加 噪 声 不 会 产 生 噪 声 污 染 ; (4) 本 项 目 风 力 发 电 属 于 清 洁 能 源, 是 国 积 极 扶 持 的 产 业,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贵 州 省 能 源 发 展 规 划 要 求 工 程 建 设 的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显 著, 具 有 显 著 的 节 能 减 排 环 保 效 益, 不 利 影 响 主 要 是 生 态 和 景 观 影 响, 施 工 期 为 对 场 区 地 表 植 被 土 地 利 用 水 土 流 失 坡 上 草 原 景 区 景 观 等 生 态 影 响, 可 以 通 过 环 保 措 施 进 行 控 制 和 减 免 工 程 不 存 在 制 约 性 的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在 认 真 落 实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取 得 相 关 部 门 批 复 文 后,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4

一 总 则 1.1 编 制 目 的 (1) 根 据 工 程 涉 及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明 确 本 工 程 评 价 区 环 境 现 状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2)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论 证 工 程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工 程 选 址 的 合 理 性, 促 进 工 程 的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的 协 调 发 展, 促 进 工 程 地 区 生 态 环 境 的 良 性 发 展, 实 现 当 地 环 境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为 主 管 部 门 决 策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3) 在 工 程 分 析 及 区 域 自 然 环 境 状 况 和 社 会 环 境 状 况 的 基 础 上, 评 价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运 行 期 对 评 价 区 环 境 的 影 响, 并 针 对 不 利 影 响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控 制 减 免 或 减 缓 措 施 及 建 议 (4) 制 定 施 工 期 和 运 行 期 环 境 监 测 监 理 监 督 管 理 计 划 ; 进 行 环 保 投 资 概 算, 为 环 保 措 施 的 顺 利 实 施 提 供 资 金 保 证 1.2 指 导 思 想 在 把 握 建 设 地 环 境 特 征 和 本 项 目 工 程 特 征 基 础 上, 遵 照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标 准, 本 着 客 观 公 正 的 态 度, 做 到 评 价 结 论 科 学, 使 评 价 结 果 为 建 设 项 目 合 理 布 局 环 境 管 理 和 优 化 环 保 工 程 设 计 提 供 依 据 和 指 导, 以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建 设 项 目 对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1.3 评 价 原 则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始 终 坚 持 以 以 人 为 本 为 全 局 指 导, 评 价 过 程 中 坚 持 客 观 公 开 公 正 的 原 则 此 外, 还 必 须 满 足 以 下 原 则 : (1)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环 保 政 策 和 法 规 ; (2) 符 合 区 域 功 能 区 划 和 城 市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布 局 合 理 ; (3)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循 环 经 济 的 原 则 ; (4) 符 合 国 家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的 原 则 ; (5)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规 定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 (6) 符 合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和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的 要 求 ; (7)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土 地 利 用 的 政 策 ; (8) 符 合 环 境 风 险 可 控, 可 接 受 的 原 则 ; 5

(9) 符 合 建 设 地 所 在 区 域 可 持 续 发 展 原 则 1.4 编 制 依 据 1.4.1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1989.12)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3.9)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法 (2006.1)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2002.8)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2010.12)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2004.8)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6)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00.4)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6.10)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2005.4)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法 (2002.10) (1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2004.8) (1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1998.4) (1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2012.7)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循 环 经 济 促 进 法 (2009.1) (1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 (1997.11) 1.4.2 行 政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78 号,2000.1)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实 施 细 则 ( 国 务 院 令 第 284 号,2000.3)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377 号,2003.5)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120 号 令,1993.8)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批 准,1992.2)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植 物 保 护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04 号,1996.9) (7)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57 号,1998.12) (8) 全 国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纲 要 ( 国 发 [2000]038 号,2000.12) (9)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1998.11) 6

(10) 国 务 院 关 于 环 境 保 护 若 干 问 题 的 决 议 ( 国 发 [1996]31 号,1996.8) (11)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 国 发 [2005]39 号,2005.12) (12) 土 地 复 垦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592 号,2011.3) (13) 土 地 复 垦 条 例 实 施 办 法 ( 国 土 资 源 部 令 第 56 号,2012.12) 1.4.3 部 门 规 章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2006.2) (2) 全 国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2008.7) (3) 贵 州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厅,2005 年 ) (4) 贵 州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2013.5) (5) 关 于 西 部 大 开 发 中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的 若 干 意 见 ( 环 发 [2001]4 号 ) (6)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2001.2) (7)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2006.9) (8) 关 于 执 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环 发 [1999]107 号 ) (9) 关 于 划 分 国 家 级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的 公 告 ( 水 利 部 [2006]2 号 ) (10)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3 年 修 正 )( 发 改 革 委 第 21 号 ) (1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环 保 部 第 2 号 令,2008.10) (12)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印 发 风 电 特 许 权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管 理 办 法 及 有 关 技 术 规 定 的 通 知 ( 发 改 能 源 [2003]1403 号 ) (13)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办 公 厅 关 于 风 电 前 期 工 作 有 关 要 求 的 通 知 ( 发 改 办 能 源 [2004]29 号 ) (14)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风 电 场 工 程 前 期 工 作 有 关 规 定 的 通 知 ( 发 改 办 能 源 [2005]899 号 ) (15)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风 电 建 设 管 理 有 关 要 求 的 通 知 ( 发 改 办 能 源 [2005]1204 号 ) (16) 风 电 场 工 程 建 设 用 地 和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发 改 办 能 源 [2005]1511 号 ) 7

(17) 国 家 林 业 局 令 ( 第 7 号 ) 国 家 保 护 的 有 益 的 或 者 有 重 要 经 济 科 学 研 究 价 值 的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2000.8) (18) 全 国 古 树 名 木 普 查 建 档 技 术 规 定 ( 全 绿 字 [2001]15 号 ) (19) 林 业 部 [1992]13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实 施 条 例, (1992.3) (20)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名 录 ( 第 一 批 ) 修 正 案,2001.8.4 (21)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 国 家 林 业 局 第 7 号 令 修 订,2003 年 2 月 ) (22) 关 于 加 强 保 护 古 树 名 木 工 作 的 决 定 ( 全 国 绿 化 委 员 会 1996 年 1 月 4 日 ) (23)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24)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 (25) 关 于 加 强 资 源 开 发 生 态 环 境 监 管 工 作 的 意 见 ( 环 发 [2004]24 号 ) (26) 关 于 加 强 自 然 资 源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的 生 态 环 境 管 理 的 通 知 ( 国 家 环 保 局 2004 年 12 月 ) (27) 促 进 风 电 产 业 发 展 时 时 意 见 ( 发 改 能 源 [2006]2535 号 ) (28) 关 于 加 强 环 保 审 批 从 严 控 制 新 开 工 项 目 的 通 知 ( 环 办 函 [2006]394 号 ) 1.4.3 地 方 法 规 (1)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09.3) (2) 贵 州 省 土 地 管 理 条 例 (2001.1) (3) 贵 州 省 林 地 管 理 条 例 (2004.1) (4)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划 分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的 公 告 ( 黔 府 发 [1998]52 号 ) (5) 贵 州 省 实 施 <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 办 法 (1995.7) (6) 贵 州 省 地 面 水 域 水 环 境 功 能 划 类 规 定 ( 黔 府 发 [1994]22 号,1994) (7) 六 盘 水 市 地 面 水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1994 年 6 月 ) 8

(8)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黔 府 办 发 (2012)22 号,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转 发 省 国 土 厅 省 农 委 贵 州 省 非 农 业 建 设 占 用 耕 地 耕 作 层 剥 离 利 用 试 点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2012.6.8) (9) 贵 州 省 人 大,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09.6.1); (10)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黔 府 发 [2006]37 号,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2006.10.20) (11) 贵 州 省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1999 年 9 月 25 日 ); (12) 贵 州 省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办 法 (1992 年 11 月 7 日 发 布 ); (13) 贵 州 省 林 地 管 理 条 例 (2003 年 9 月 28 日 ); (14) 贵 州 省 文 物 保 护 条 例 (2005 年 11 月 1 日 ) 1.4.4 技 术 规 范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总 纲 (HJ2.1-2012);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2.2-2008);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19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2.4-2009);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HJ610-2011);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T19-2011);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8) 山 岳 型 风 景 资 源 开 发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HJ/T6-94) (9) 水 土 保 持 综 合 治 理 技 术 规 范 (GB/T16453.1~16453.6-2008) (10)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技 术 规 范 (GB50433-2008) (11)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标 准 (GB 50434-2008) 1.4.5 相 关 规 划 及 技 术 文 件 (1) 国 家 能 源 科 技 十 二 五 规 划 (2011-2015) (2011.12) (2) 六 盘 水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2011.3) (3) 贵 州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中 国 水 电 顾 问 集 团 贵 阳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2013.10) (4)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书 ( 中 国 水 电 顾 问 集 团 贵 阳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2014.06) (5) 省 能 源 局 关 于 同 意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项 目 开 展 前 期 工 作 的 通 知 ( 黔 9

能 源 新 能 [2013]141 号 ), 附 件 2) (7) 中 国 国 际 工 程 咨 询 公 司 关 于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审 查 意 见 ( 中 国 国 际 工 程 咨 询 公 司, 附 件 3) (8) 贵 州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关 于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工 程 建 设 用 地 预 审 申 请 的 复 函 ( 贵 州 国 土 资 源 厅 黔 国 土 资 预 审 字 [2014]89 号, 附 件 4) (9) 六 盘 水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复 函 ( 六 盘 水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六 盘 水 环 建 函 [2014]14 号, 附 件 5) (10) 盘 县 松 河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审 批 意 见 ( 盘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盘 环 表 审 [2013]46 号, 附 件 6) (11) 盘 县 松 河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贵 州 省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 (12) 贵 州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环 境 现 状 检 测 报 告 ( 贵 州 省 分 析 测 试 研 究 院, 附 件 7) (13) 关 于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的 复 函 ( 贵 州 省 水 利 厅 黔 水 保 函 [2014]168 号, 附 件 8) (14) 盘 县 林 业 局 选 址 意 见 ( 盘 县 林 业 局, 附 件 9) (15)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合 作 意 向 协 议 书 ( 附 件 10) (16) 关 于 贵 州 省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项 目 未 压 覆 重 要 矿 产 资 源 的 证 明 ( 贵 州 省 国 土 资 源 勘 测 规 划 研 究 院 黔 国 土 规 划 院 压 证 字 [2014]164 号, 附 件 11) 1.5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2014 年 7 月 六 盘 水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六 盘 水 环 建 函 [2014]14 号 对 本 工 程 评 价 标 准 的 复 函 ( 附 件 5), 本 工 程 执 行 标 准 如 下 : 1.5.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 (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 (3)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 (4)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1.5.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 10

(2)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型 ) (GB18483-2001); (3)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4)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 (5)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及 其 修 改 单 (GB18599-2001); (6)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及 其 修 改 单 (GB18597-2001) 本 工 程 执 行 标 准 主 要 项 目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1.5-1~1.5-8 表 1.5-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单 位 :μg/m 3 ) 污 染 物 取 值 时 间 1 小 时 平 均 24 小 时 平 均 年 平 均 SO 2 500 150 60 NO 2 200 80 40 PM 10 / 150 70 TSP / 300 200 表 1.5-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标 准 项 目 ph ( 无 量 纲 )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mg/l) COD (mg/l) BOD 5 (mg/l) NH 3 -N (mg/l) TP (mg/l) 粪 大 肠 菌 群 ( 个 /L) (GB3838-2002)Ⅲ 类 6~9 6 20 4 1.0 0.2 10000 表 1.5-3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标 准 类 别 昼 间 db(a) 夜 间 db(a) 执 行 标 准 2 60 50 (GB3096-2008) 表 1.5-4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项 目 ph ( 无 量 纲 )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mg/l) NH 3 -N (mg/l) 细 菌 总 数 ( 个 /ml) (GB/T14848-93)Ⅲ 类 6.5~8.5 3.0 0.2 100 表 1.5-5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标 准 名 称 及 代 号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GB16297-1996) 二 级 颗 粒 物 1.0mg/m 3 表 1.5-6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标 准 名 称 及 代 号 规 模 基 准 灶 头 数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GB18483-2001)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 净 化 设 施 最 低 去 除 效 率 (%) 小 型 1,<3 60 中 型 3,<6 2.0 75 大 型 6 85 11

表 1.5-7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标 准 名 称 及 代 号 (GB12523-2011) 噪 声 限 值 昼 间 db(a) 夜 间 db(a) 70 55 表 1.5-8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厂 界 外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类 别 昼 间 db(a) 夜 间 db(a) 执 行 标 准 2 类 60 50 (GB12348-2008) 1.6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1.6.1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工 程 特 征 及 拟 建 地 区 的 环 境 特 征,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及 附 近 环 境 特 点, 本 着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要 内 容 全 面 重 点 突 出 的 原 则, 评 价 就 工 程 对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等 方 面 产 生 的 影 响 因 素 编 制 了 环 境 因 素 清 单,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问 题 进 行 了 筛 选 识 别, 结 果 见 表 1.6-1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环 境 资 源 土 建 工 程 环 境 空 气 表 1.6-1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清 单 自 然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社 会 经 济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声 环 境 森 林 农 田 植 被 土 壤 水 土 流 失 景 观 运 输 施 工 机 械 材 料 堆 放 废 气 废 水 废 渣 噪 声 环 境 风 险 注 : 影 响 显 著 影 响 一 般 影 响 轻 微 由 表 1.6-1 得 出, 拟 建 项 目 对 环 境 影 响 的 主 要 不 利 因 素 是 施 工 期 中 生 态 环 境 中 水 土 流 失 森 林 农 田 植 被 的 占 用, 以 及 营 运 期 过 程 中 废 水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1.6.2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评 价 因 子 详 见 表 1.6-2 工 业 农 业 交 通 土 地 利 用 12

表 1.6-2 评 价 因 子 一 览 表 评 价 对 象 评 价 类 别 评 价 因 子 环 境 空 气 地 表 水 现 状 评 价 TSP PM 10 NO 2 影 响 评 价 TSP NO 2 现 状 评 价 ph SS BOD 5 COD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NH 3 -N TP 粪 大 肠 菌 群 石 油 类 流 速 流 量 影 响 评 价 COD NH 3 -N SS BOD 5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影 响 评 价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植 被 类 型 分 布 生 物 量 物 种 多 样 性 及 分 布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类 型 用 地 类 型 生 态 功 能 鸟 类 动 植 物 水 土 流 失 固 体 废 物 / 生 活 垃 圾 弃 渣 环 境 风 险 / 燃 油 火 灾 风 险 渣 点 失 稳 风 险 1.7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确 定 各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等 级 1.7.1 水 环 境 1.7.1.1 地 表 水 根 据 本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及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分 析 : (1)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废 ( 污 ) 水 排 放 量 很 小, 施 工 高 峰 期 间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各 种 废 ( 污 ) 水 的 最 大 废 水 排 放 量 <20m 3 /d, 且 在 正 常 工 况 下 处 理 后 的 废 ( 污 ) 水 不 外 排 (2) 生 产 废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指 标 为 SS, 生 活 污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指 标 为 BOD 5 COD, 污 染 物 基 本 上 为 非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废 水 水 质 简 单 (3) 工 程 建 设 涉 及 河 流 为 龙 场 河 苏 座 河 和 松 土 河, 其 中 龙 场 河 水 量 为 2.3m 3 /s, 苏 座 河 水 量 为 0.33m 3 /s, 松 土 河 水 量 较 小 为 0.87m 3 /s, 均 属 小 河, 水 域 适 用 功 能 类 别 为 Ⅲ 类,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三 级 1.7.1.2 地 下 水 本 工 程 属 于 生 态 影 响 类 建 设 项 目, 由 于 施 工 期 废 污 水 产 生 量 很 小 且 污 染 物 简 单, 且 采 取 了 切 实 可 行 的 处 理 和 回 用 措 施, 不 会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产 生 影 响 此 外, 本 工 程 不 抽 取 地 下 水 ( 即 无 地 下 水 供 水 规 模 ), 施 工 开 挖 影 响 区 域 均 在 地 下 水 位 线 以 上, 不 会 影 响 地 下 水 水 位, 更 不 会 造 成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属 于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1) 的 划 分 标 准,Ⅰ 类 13

建 设 项 目 应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污 水 排 放 量 与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等 指 标 确 定, 结 合 本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和 工 程 影 响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现 状,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为 中,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为 不 易,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为 较 敏 感,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小,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为 简 单, 因 此 确 定 本 工 程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1.7.2 生 态 环 境 本 项 目 总 占 地 面 积 为 455643m 2 (683.46 亩 ), 包 括 永 久 征 地 135487 m 2 (203.23 亩 ), 临 时 占 地 320156 m 2 (480.23 亩 ) 因 此 本 项 目 工 程 总 占 地 面 积 0.45km 2 <2km 2 不 涉 及 特 殊 和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属 于 一 般 区 域 因 此, 确 定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1.7.3 声 环 境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的 规 定, 项 目 区 域 所 在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为 2 类,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级 增 高 量 达 小 于 3dB(A), 但 鉴 于 工 程 区 附 近 无 居 住 区, 本 评 价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1.7.4 环 境 空 气 施 工 活 动 中 产 生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来 源 于 风 机 基 础 开 挖 机 械 废 气 和 道 路 扬 尘 等, 但 排 放 强 度 不 大, 且 影 响 时 间 较 短, 范 围 较 小,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TSP 和 NO2; 运 行 期 则 不 向 外 排 放 大 气 污 染 物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特 征 污 染 物 是 TSP NO2, 产 生 点 较 为 分 散, 为 无 组 织 排 放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本 工 程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确 定 参 数 见 表 1.7-1 表 1.7-1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确 定 参 数 表 参 数 TSP NO 2 P i (%) 4.56 2.50 C i (mg/ m³) 0.041 0.006 C 0i (mg/ m³) 0.9 0.24 P max (%) P max =P TSP =4.56%<10% D 10 % 经 估 算,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Pi 中 的 最 大 者 Pmax=4.56%,<10%, 按 照 HJ2.2-2008 中 表 1 中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本 工 程 大 气 环 境 作 三 级 评 价 1.7.5 风 险 评 价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中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划 分 依 据, 本 工 程 位 于 偏 僻 山 区, 按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14

(GB18218-2009),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均 无 重 大 危 险 源, 并 且 评 价 区 也 不 涉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因 此, 确 定 本 工 程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二 级 1.8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环 评 工 作 等 级 周 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特 点 及 分 布, 确 定 评 价 范 围 见 表 1.8-1 表 1.8-1 各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范 围 表 评 价 因 子 评 价 范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场 区 及 周 围 5km 范 围 内 的 流 域 范 及 涉 及 河 流 下 游 一 定 范 围, 重 点 是 北 侧 施 工 营 地 龙 场 河 南 侧 施 工 营 地 苏 座 河 和 松 土 河 地 下 水 环 境 本 项 目 征 地 红 线 外 扩 500m 范 围, 并 且 适 当 扩 大 至 征 地 红 线 的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生 态 环 境 施 工 区 主 体 工 程 区 及 以 外 500m 范 围, 重 点 是 风 电 机 组 基 础 施 工 场 地 和 公 路 两 侧 200m 内 环 境 空 气 以 项 目 区 中 心 点 为 中 心 的 10km 5km 的 矩 形 区 域, 重 点 是 施 工 区 周 围 200m, 及 进 场 道 路 两 侧 各 200m 范 围 声 环 境 本 项 目 征 地 红 线 外 扩 200m 范 围 内, 重 点 是 施 工 场 地 风 电 机 组 和 场 内 道 路 外 侧 200m 范 围 风 险 环 境 升 压 站 周 围 3km 范 围 内 社 会 环 境 盘 县 平 普 古 乡 松 河 乡 淤 泥 乡 水 城 县 的 龙 场 乡 1.9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场 区 周 边 环 境 现 状 环 境 功 能 和 工 程 施 工 运 行 特 点, 为 减 小 工 程 建 设 和 运 行 对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拟 定 本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如 下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图 见 图 1.9-1 1.9.1 敏 感 保 护 对 象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评 价 范 围 不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地 质 公 园 和 森 林 公 园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工 程 建 设 不 涉 及 居 民 搬 迁 本 工 程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主 要 是 受 工 程 占 地 直 接 影 响 的 植 被, 以 及 评 价 区 内 3 种 国 家 II 级 重 点 保 护 的 野 生 动 物 15

表 1.9-1 场 区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对 象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水 环 境 保 护 对 象 位 置 影 响 源 保 护 达 到 的 目 标 及 要 求 工 程 施 工 区 道 路 工 程 区 内 施 工 扬 尘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工 程 外 延 200m 环 境 (GB3895-2012)2 级 工 程 施 工 区 工 程 区 周 边 200m 施 工 机 械 噪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道 路 工 程 外 延 200m 勒 米 村 位 于 北 部 区 域 施 工 声 声 排 放 标 准 ( 勒 米 村 土 地 丫 营 地 西 南 侧 1.5km 处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2 类 口 ) 土 地 丫 口 南 部 区 域 施 工 营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地 东 南 侧 1.0km 处 声 排 放 标 准 2 类 风 机 场 界 风 机 风 机 噪 声 植 被 生 物 多 样 性 风 电 场 施 工 区 用 地 施 工 控 制 工 程 用 地 面 积 和 施 国 家 保 护 动 物 红 期 土 石 方 开 工 对 植 被 的 影 响 程 度, 保 隼 雀 鷹 松 雀 鹰 挖 渣 石 堆 护 土 壤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 国 家 II 级 重 点 保 存 占 压 等 维 持 工 程 区 生 态 系 统 完 护 的 野 生 动 物 ) 整 性 和 稳 定 性 松 土 河 龙 场 河 施 工 营 地 周 围 施 工 期 废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苏 座 河 水 营 运 期 (GB3838-2002)Ⅲ 类 生 活 污 水 1.9.2 污 染 与 生 态 破 坏 预 防 控 制 保 护 目 标 污 染 与 生 态 破 坏 预 防 控 制 保 护 目 标 分 为 预 防 保 护 目 标 控 制 目 标 恢 复 治 理 目 标 3 类,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1.9-2 表 1.9-2 工 程 污 染 与 生 态 破 坏 预 防 控 制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项 目 保 护 内 容 及 原 因 相 应 要 求 一 预 防 保 护 目 标 优 化 施 工 布 置,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占 地 采 取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的 施 工 工 艺, 以 减 缓 控 制 工 程 建 设 对 场 区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加 强 环 境 监 理 及 管 理 工 作 二 控 制 目 标 水 环 境 减 小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对 污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综 合 利 用, 不 外 排 水 质 的 影 响 环 境 空 气 减 小 施 工 粉 尘 和 交 通 扬 尘 对 施 工 区 附 近 居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应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民 的 影 响 声 环 境 减 小 噪 声 对 施 工 人 员 和 周 围 居 民 点 的 影 响 区 域 声 环 境 应 达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2 类 功 能 区 标 准 生 态 环 境 减 小 生 态 影 响 范 围, 减 缓 和 控 制 水 土 流 失, 改 控 制 工 程 建 设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善 当 地 的 生 态 环 境 三 恢 复 治 理 目 标 及 时 实 施 施 工 占 地 区 植 被 恢 复 及 施 工 迹 地 清 理, 通 过 挡 护 弃 渣 和 植 被 恢 复 等 措 施, 减 缓 和 控 制 工 程 建 设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使 工 程 区 扰 动 土 地 治 理 率 达 到 95%, 植 被 恢 复 系 数 在 95% 以 上, 保 护 工 程 及 其 周 边 地 区 的 生 态 完 整 性 16

1.10 评 价 时 段 本 工 程 为 非 污 染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分 施 工 期 和 运 行 期 两 个 时 段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现 状 评 价 水 平 年 为 2014 年, 施 工 期 预 测 评 价 水 平 年 为 施 工 高 峰 年, 运 行 期 预 测 评 价 水 平 年 为 工 程 竣 工 后 第 3 年 1.11 评 价 工 作 重 点 根 据 风 电 场 工 程 项 目 的 特 点, 分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两 个 时 段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其 中, 评 价 中 以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及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景 观 影 响, 以 及 预 防 保 护 措 施 为 重 点, 具 体 为 : 根 据 工 程 项 目 所 处 环 境 及 工 程 内 容 施 工 特 点, 分 析 项 目 施 工 用 地 运 行 及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并 提 出 相 应 的 防 范 措 施 (1) 施 工 期 : 主 要 评 价 由 于 主 体 工 程 和 配 套 附 属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工 程 开 挖 弃 渣 对 地 形 地 貌 的 改 变 以 及 临 时 工 程 用 地 破 坏 表 土 等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等 生 态 影 响 ; 同 时 根 据 现 状 资 料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中 可 能 产 生 的 生 态 影 响 类 型, 并 提 出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2) 营 运 期 : 主 要 评 价 风 力 发 电 机 组 可 能 产 生 对 鸟 类 等 生 物 栖 息 地 候 鸟 迁 徒 路 线 及 生 物 多 样 性 的 影 响 等 1.12 评 价 程 序 17

图 1.12-1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程 序 框 图 18

二 工 程 概 况 2.1 区 域 风 电 场 规 划 2.1.1 贵 州 省 风 能 资 源 开 发 规 划 2011 年 6 月 贵 州 省 能 源 局 编 制 完 成 了 贵 州 省 新 能 源 和 可 再 生 能 源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该 规 划 确 定 贵 州 省 风 能 资 源 开 发 的 任 务 :2015 年 风 电 装 机 规 模 达 到 200 万 kw 以 上,2020 年 风 电 装 机 规 模 达 到 300 万 kw 以 上 2012 年 2 月 贵 州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和 贵 州 省 能 源 局 编 制 贵 州 省 新 能 源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提 出 了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省 新 能 源 发 展 的 指 导 思 想 主 要 任 务 发 展 目 标 重 点 项 目 和 保 障 措 施 其 中 关 于 风 能 的 发 展 的 目 标 是 在 十 二 五 末 风 电 装 机 规 模 确 保 达 到 450 万 kw 左 右, 力 争 达 到 600 万 kw 左 右, 其 中 分 散 式 风 电 装 机 规 模 达 到 50 万 kw 贵 州 省 风 能 资 源 开 发 规 划 提 出 : 提 高 风 电 在 能 源 结 构 中 的 比 重, 促 进 能 源 结 构 调 整 贵 州 省 煤 炭 资 源 丰 富, 以 煤 为 主 多 元 发 展 的 能 源 战 略 在 相 当 长 的 时 期 内 不 会 改 变, 但 随 着 煤 炭 资 源 的 不 断 开 发, 环 境 的 承 载 能 力 非 常 有 限 目 前 开 发 利 用 风 电 的 技 术 已 经 成 熟, 具 有 较 好 的 发 展 前 景 为 实 现 贵 州 省 经 济 社 会 和 环 境 的 协 调 发 展, 应 加 快 风 电 发 展, 降 低 煤 炭 在 能 源 消 费 中 的 比 重, 是 贵 州 省 风 电 发 展 的 首 要 目 标 贵 州 省 风 电 发 展 的 总 体 目 标 是 : 力 争 在 十 二 五 末 使 风 电 消 费 量 达 到 能 源 消 费 总 量 的 5% 争 取 在 十 二 五 末, 装 机 规 模 达 到 300 万 kw 2.1.2 贵 州 六 盘 水 市 及 盘 县 风 电 场 工 程 规 划 根 据 贵 州 省 新 能 源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其 中 六 盘 水 具 备 风 电 开 发 价 值 的 有 4 片 区 域, 分 别 位 于 盘 县 水 城 县 钟 山 区 和 六 枝 特 区, 规 划 总 装 机 容 量 114 万 KW 其 中 盘 县 规 划 装 机 容 量 71.25 万 KW, 水 城 县 规 划 装 机 容 量 23.75KW, 钟 山 区 规 划 装 机 容 量 14.25KW, 六 枝 特 区 规 划 装 机 容 量 4.75KW 盘 县 片 区 规 划 有 15 个 风 场, 包 括 有 盘 县 四 格 风 电 场 一 期 二 期 三 期 ; 盘 县 平 关 风 电 场 一 期 二 期 ; 盘 县 老 黑 山 风 电 场 一 期 二 期 三 期 ; 盘 县 大 爬 山 风 电 场 ; 盘 县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 盘 县 大 竹 叶 山 风 电 场 ; 盘 县 土 营 盘 风 电 场 ; 盘 县 光 山 头 风 电 场 ; 盘 县 小 尖 山 风 电 场 ; 盘 县 白 云 河 梁 子 风 电 场 2.2 工 程 任 务 与 建 设 必 要 性 19

2.3.1 工 程 任 务 本 项 目 主 要 任 务 是 利 用 当 地 的 风 能 资 源 进 行 发 电,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拟 安 装 40 台 风 力 发 电 机 组, 单 机 容 量 为 2000kW, 装 机 容 量 为 80MW 风 电 场 所 发 电 力 经 接 入 变 电 站 送 入 贵 州 电 网 2.3.2 工 程 建 设 必 要 性 (1) 开 发 风 电 符 合 我 国 能 源 产 业 发 展 战 略 和 方 向 目 前, 国 家 已 将 新 能 源 的 开 发 提 升 到 了 战 略 高 度, 风 能 生 物 质 能 太 阳 能 和 潮 汐 能 等 将 是 未 来 一 段 时 间 新 能 源 发 展 的 重 点 为 限 制 气 候 变 化 和 全 球 变 暖, 实 现 中 国 在 哥 本 哈 根 会 议 上 的 承 诺, 要 求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减 少 温 室 气 体 和 其 他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总 量 ; 减 少 化 石 燃 料 的 使 用, 鼓 励 开 发 建 设 和 使 用 可 再 生 能 源 ; 鼓 励 可 持 续 发 展 风 电 是 新 能 源 领 域 中 技 术 最 成 熟 最 具 规 模 开 发 条 件 以 及 有 商 业 化 发 展 前 景 的 发 电 方 式 之 一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的 开 发 建 设, 符 合 我 国 能 源 发 展 战 略, 有 利 于 调 整 电 网 结 构, 因 此, 其 建 设 是 很 有 必 要 的 (2)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工 程 开 发 可 促 进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工 程 的 建 设, 将 带 动 当 地 相 关 产 业 的 发 展, 对 扩 大 就 业 和 发 展 第 三 产 业 将 起 到 推 动 作 用, 从 而 带 动 和 促 进 当 地 国 民 经 济 的 全 面 发 展 和 社 会 进 步 同 时, 随 着 风 电 场 的 相 继 开 发, 风 电 将 为 地 方 开 辟 新 的 经 济 增 长 点, 对 拉 动 地 方 经 济 的 发 展, 加 快 实 现 小 康 社 会 起 到 积 极 的 推 动 作 用 (3) 开 发 风 电 是 保 护 生 态 改 善 环 境 的 需 要 风 电 是 国 家 重 点 扶 持 的 清 洁 可 再 生 能 源, 本 风 电 场 工 程 装 机 容 量 80MW, 项 目 建 成 后, 每 年 可 提 供 上 网 电 量 为 166934MW.h, 按 同 等 发 电 量 的 火 电 厂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计, 如 以 原 煤 含 硫 量 2.5%, 灰 分 含 量 30% 计, 相 应 每 年 可 减 少 SO 2 排 放 量 约 2601t/a, 烟 尘 17962t/a 此 外, 每 年 还 可 节 约 用 水, 并 减 少 相 应 的 废 水 和 温 排 水, 节 能 减 排 效 益 显 著 可 见,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的 建 设 将 有 利 于 改 善 电 网 结 构, 缓 解 电 力 行 业 较 大 的 环 境 保 护 压 力, 减 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从 而 改 善 空 气 质 量 另 外, 依 托 风 电 场 的 建 设, 还 可 促 进 当 地 实 现 资 源 开 发 与 环 境 的 协 调 发 展 因 此,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20

电 场 的 建 设 是 十 分 必 要 的 2.3 项 目 概 况 2.3.1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分 南 北 两 个 区 域, 北 部 区 域 位 于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普 古 乡 与 水 城 县 龙 场 乡 交 界 处, 南 部 区 域 位 于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普 古 乡 与 松 河 乡 淤 泥 乡 交 界 处 风 电 场 中 心 距 盘 县 县 城 直 线 距 离 约 46km, 距 六 盘 水 市 城 区 直 线 距 离 约 62km, 距 贵 阳 城 区 直 线 距 离 约 203km; 风 电 场 场 址 呈 不 规 则 多 边 形, 北 部 区 域 东 西 长 约 11km 南 北 宽 约 3km, 面 积 约 21km 2 ; 南 部 区 域 东 西 长 约 10km 南 北 宽 约 4.5km, 面 积 约 14.5km 2 场 址 区 高 程 多 在 2150m~2600m 之 间 南 昆 铁 路 G60 沪 昆 高 速 和 G320 国 道 经 过 盘 县, 洒 基 镇 至 普 古 乡 的 道 路 从 本 风 电 场 场 区 穿 过, 风 电 场 对 外 交 通 较 为 方 便 本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2.3-1 2.3.2 工 程 特 性 及 组 成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拟 安 装 40 台 风 力 发 电 机 组, 单 机 容 量 为 2000kW, 装 机 容 量 为 80MW 采 用 MY110/2000 机 型, 上 网 电 量 166934MW h, 年 等 效 满 负 荷 小 时 数 2087 小 时 其 动 态 总 投 资 70184.54 万 元, 静 态 总 投 资 68401.74 万 元, 单 位 千 瓦 动 态 投 资 为 8773 元 /kw, 单 位 千 瓦 静 态 投 资 为 8550 元 /kw 工 程 项 目 组 成 见 表 2.3-1 和 表 2.3-2 根 据 当 地 风 电 规 划,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与 盘 县 松 河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共 用 1 座 110kV 升 压 站 该 升 压 站 位 于 盘 县 松 河 乡, 属 于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的 建 设 内 容, 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包 含 在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的 环 评 报 告 中 2013 年, 贵 州 省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编 制 完 成 盘 县 松 河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目 前 已 获 得 盘 县 环 保 局 下 达 的 批 复 ( 盘 环 表 审 [2013]46 号 ), 详 见 附 件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位 于 贵 州 省 六 盘 水 市 盘 县 松 河 乡 坪 地 乡 境 内 拟 安 装 24 台 单 机 容 量 为 2000kW 的 风 电 机 组, 装 机 容 量 为 48MW, 平 均 年 上 网 电 量 为 100.791GW h, 等 效 满 负 荷 年 利 用 小 时 数 为 2100h, 单 台 机 组 平 均 年 发 电 量 为 4200MW h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主 体 工 程 包 括 24 台 单 机 风 机 和 变 压 器 26.98km 埋 地 集 电 线 路, 一 座 110kV 升 压 站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升 压 站 采 用 地 埋 式 一 体 化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进 行 处 理, 设 计 10m 3 事 故 油 池, 但 随 着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需 新 增 1 台 主 变 压 器, 根 据 要 求 事 故 池 设 计 大 小 需 扩 建 为 20m 3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安 排,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升 压 站 计 划 于 2014 年 7 月 开 工 建 设, 于 2015 年 7 月 建 成, 而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21

电 场 于 2015 年 年 中 开 工 建 设, 于 2016 年 建 成, 因 此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能 依 托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升 压 站 的 环 保 工 程 该 升 压 站 未 做 辐 射 的 环 评 2.3.3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基 本 概 况 表 2.3-1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项 目 组 成 表 工 程 项 目 工 程 组 成 备 注 主 体 工 程 ( 永 久 程 ) 工 附 属 配 套 工 施 工 辅 助 工 程 ( 临 时 工 程 ) 依 托 工 程 风 力 发 电 机 箱 式 变 压 器 输 电 电 路 供 水 40 台 单 机 容 量 为 2000kW 的 风 电 机 组 每 台 风 机 配 1 台 35kV 箱 式 变 压 器, 共 40 台 箱 式 变 压 器 40 台 风 电 机 组 共 分 成 4 回 集 电 线 路 接 到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110kV 升 压 站 内, 其 线 路 长 度 约 51.25km 其 中 直 埋 电 缆 集 电 线 路 总 长 度 16.24km, 架 空 线 集 电 线 路 总 长 度 35.01km 项 目 南 区 施 工 营 地 自 土 地 丫 口 处 取 水, 北 区 施 工 营 地 自 凉 水 井 处 取 水, 南 北 施 工 营 地 分 别 建 有 容 积 为 100m 3 的 施 工 蓄 水 池, 供 施 工 营 地 生 产 生 活 等 使 用 水 源 地 与 施 工 营 地 的 相 对 高 差 约 为 200m, 引 水 管 线 到 南 北 施 工 营 地 长 度 分 别 为 1.0km 1.3km 弃 渣 点 共 布 置 4 个 弃 渣 点, 弃 渣 点 沿 道 路 布 设, 占 地 1.98hm 2 交 通 道 路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砂 石 成 品 堆 料 场 仓 库 及 设 备 堆 存 场 机 械 修 配 及 综 合 加 工 厂 风 机 安 装 及 设 备 堆 存 场 施 工 营 地 110kV 升 压 站 污 水 处 理 站 及 事 故 池 本 风 电 场 工 程 需 新 建 场 内 道 路 30km, 改 扩 建 进 场 道 路 17.6km 现 有 公 路 加 宽 约 2.5m 可 满 足 施 工 运 输 要 求, 场 内 改 造 现 有 道 路 约 17.6km; 新 建 道 路 长 度 约 30.0km 设 置 2 个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配 备 2 套 混 凝 土 拌 和 设 备 每 套 各 配 置 2 个 150t 的 散 装 水 泥 罐 和 1 个 100t 的 粉 煤 灰 罐 砂 石 成 品 堆 料 场 紧 靠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集 中 布 置, 占 地 面 积 约 800 m 2 仓 库 集 中 布 置 在 施 工 临 时 设 施 场 地 内, 主 要 设 有 木 材 库 钢 筋 库 机 械 停 放 场 及 综 合 仓 库 设 置 综 合 加 工 系 统 ( 包 括 钢 筋 加 工 厂 木 材 加 工 厂 混 凝 土 预 制 厂 ), 占 地 面 积 为 180m 2 单 机 安 装 场 地 按 40m 50m 计 设 置 2 个 施 工 营 地 :1# 施 工 营 地 位 于 风 电 场 南 区 27# 风 机 南 部 约 230m 处,2# 施 工 营 地 布 置 于 风 电 场 北 区 12# 风 机 北 面 约 300m 缓 坡 本 项 目 与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共 用 的 一 个 升 压 站, 升 压 站 属 于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的 建 设 内 容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已 安 装 1 台 变 压 器, 并 给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预 留 了 1 台 变 压 器 布 置 场 地 依 托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升 压 站 内 的 一 座 3m 3 /d 一 体 化 污 水 处 理 站, 按 照 本 项 目 储 油 量 将 原 有 的 事 故 池 扩 建 为 一 座 20m 3 事 故 油 池 依 托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22

表 2.3-2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项 目 特 性 表 名 称 单 位 ( 或 型 号 ) 数 量 备 注 海 拔 高 度 m 2150m~2600m 经 度 ( 东 经 ) 104 18 ~104 58 风 电 纬 度 ( 北 纬 ) 25 19 ~26 18 场 场 址 年 平 均 风 速 m/s 6.42 风 功 率 密 度 W/m 2 289.6 主 要 设 备 盛 行 风 向 风 电 场 风 电 机 组 SW 台 数 台 40 额 定 功 率 kw 2000 叶 片 数 片 3 风 轮 直 径 m 110 风 轮 扫 掠 面 积 m 2 9499 切 入 风 速 m/s 3.5 额 定 风 速 m/s 10.0 切 出 风 速 m/s 20.0 安 全 风 速 m/s 52.5 3s 轮 毂 高 度 m 90 运 行 环 境 温 度 -30~+40 发 电 机 额 定 功 率 kw 2100 发 电 机 功 率 因 数 - -0.95~+0.95 额 定 电 压 V 690 箱 式 变 压 器 台 40 型 号 SZ11-80000/115 台 数 台 1 容 量 MVA 80 升 压 主 变 压 器 变 电 额 定 电 压 kv 115 站 出 线 回 路 及 出 线 回 路 数 回 1 电 压 等 级 电 压 等 级 kv 110 轮 毂 高 度 处 土 建 风 电 机 组 基 础 箱 式 变 压 器 基 础 台 数 座 40 型 式 混 凝 土 扩 展 基 础 地 基 特 性 基 岩 台 数 座 40 型 式 箱 式 基 础 23

施 工 工 程 数 量 续 表 2.3-2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项 目 特 性 表 名 称 单 位 ( 或 型 号 ) 数 量 备 注 土 石 方 开 挖 万 m 3 97.12 土 石 方 回 填 万 m 3 83.93 混 凝 土 m 3 33159 钢 筋 ( 材 ) t 1960.7 新 建 场 内 施 工 道 路 km 30.0 改 扩 建 道 路 km 17.6 总 工 期 月 12 施 工 期 限 第 一 批 机 组 发 电 月 9 概 算 指 标 静 态 投 资 ( 编 制 年 ) 万 元 68401.74 工 程 总 投 资 ( 不 含 流 动 资 金 ) 万 元 70184.54 单 位 千 瓦 静 态 投 资 元 /kw 8550 单 位 千 瓦 动 态 投 资 元 /kw 8773 机 电 设 备 及 安 装 工 程 万 元 50337.75 建 筑 工 程 万 元 5019.22 施 工 辅 助 工 程 万 元 6438.04 其 它 费 用 万 元 5265.52 基 本 预 备 费 万 元 1341.21 建 设 期 利 息 万 元 1782.80 经 济 指 标 装 机 容 量 MW 80 年 上 网 电 量 GW h 166.934 年 等 效 满 负 荷 小 时 数 h 2087 上 网 电 价 ( 不 含 增 值 税 ) 元 /kw h 0.5214 上 网 电 价 ( 含 增 值 税 ) 元 /kw h 0.61 2.4 工 程 占 地 与 移 民 安 置 规 划 2.4.1 工 程 占 地 本 期 工 程 用 地 包 括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永 久 占 地 主 要 包 括 风 机 基 础 箱 变 基 础 场 内 道 路 等 临 时 占 地 包 括 施 工 安 装 及 设 备 堆 放 场 施 工 临 时 生 产 生 活 用 房 占 地, 场 内 临 时 道 路 等 本 项 目 总 占 地 面 积 为 455643m 2 (683.46 亩 ), 包 括 永 久 征 地 135487m 2 (203.23 亩 ), 临 时 占 地 320156 m 2 (480.23 亩 ) 24

(1) 永 久 征 地 (a) 风 机 基 础 占 地 面 积 根 据 风 电 场 布 置 情 况, 按 实 际 占 用 面 积 计 征,40 台 风 机 基 础 总 占 地 面 积 为 10178m 2 (b) 箱 变 基 础, 按 实 际 占 用 面 积 计 算,40 台 箱 变 基 础 总 占 地 面 积 为 909m 2 (c) 新 修 施 工 检 修 道 路 总 长 30.0km, 永 久 占 地 宽 度 为 4.0m, 总 占 地 面 积 为 120000m 2 (e) 架 空 线 塔 长 度 35.01km, 按 每 200m 设 置 1 个 线 塔 基 础, 约 176 个 基 础, 架 空 线 塔 基 础 占 地 面 积 按 实 际 占 地 计 征, 计 4400m 2 (2) 临 时 占 地 风 电 场 临 时 占 地 根 据 施 工 安 装 需 要 进 行 布 置, 主 要 征 地 方 案 如 下 : (a) 施 工 安 装 场, 每 台 风 机 按 40m 50m 计, 共 40 台, 扣 除 风 机 基 础 及 箱 变 基 础 占 地 后 总 占 地 面 积 为 68913m 2 (b) 施 工 营 地, 即 施 工 临 时 办 公 生 活 用 房 占 地 面 积 3000m 2 ; (c) 施 工 临 时 生 产 用 地, 用 以 布 置 如 综 合 加 工 厂 机 械 修 配 厂 仓 库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砂 石 料 堆 放 场 等, 占 地 面 积 5600m 2 ; (d) 场 内 直 埋 电 缆 沟, 总 长 约 16.24km, 按 宽 1.0m 计, 总 占 地 面 积 16240m 2 ; (e) 新 修 施 工 道 路 30.0km, 道 路 路 基 宽 度 6.0m, 其 中 永 久 路 面 宽 度 为 4.0m, 其 余 2.0m 记 入 临 时 用 地, 则 临 时 占 地 面 积 为 60000m 2 (f) 改 扩 建 进 场 道 路 17.60km, 平 均 加 宽 2.5m 部 分 按 临 时 征 地, 总 占 地 面 积 为 44000m 2 (g) 错 车 平 台 约 89 个, 每 个 错 车 平 台 占 地 面 积 为 27m 2, 按 临 时 征 地, 共 计 2403m 2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项 目 征 地 面 积 见 下 表 2.4-1 25

表 2.4-1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项 目 征 地 面 积 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占 地 面 积 占 地 类 型 及 所 占 面 积 (hm 2 ) 备 注 (m 2 ) ( 亩 ) (hm 2 ) 旱 地 荒 草 地 灌 木 林 地 有 林 地 1 永 久 占 地 135487 203.23 13.55 0.33 4.06 8.81 0.35 1.1 风 机 基 础 10178 15.27 1.02 0.03 0.35 0.53 0.11 40 个 1.2 箱 变 基 础 909 1.36 0.09 0.02 0.01 0.04 0.02 40 个 1.3 新 修 施 工 道 路 120000 180.00 12 0.23 3.62 7.93 0.22 1.4 架 空 线 塔 基 础 4400 6.6 0.44 0.05 0.08 0.31 0 2 临 时 占 地 320156 480.23 32.01 0.53 12.41 17.89 1.18 永 久 路 面 宽 4.0m 2.1 风 机 吊 装 场 68913 103.37 6.89 0.02 1.02 5.62 0.23 扣 除 风 机 及 箱 变 基 础 占 地 2.2 施 工 企 业 营 地 3000 4.50 0.3 0 0.03 0.19 0.08 2.3 施 工 工 厂 仓 库 5600 8.40 0.56 0 0.05 0.45 0.06 等 2.4 直 埋 电 缆 16240 24.36 1.62 0.16 0.9 0.43 0.13 宽 1.0m 2.5 新 建 施 工 道 路 60000 90.00 6 0.13 2.52 3.26 0.09 路 基 宽 6.0m, 临 时 用 地 2.0m 2.6 施 工 检 修 道 路 放 120000 180.00 12 0.11 4.59 6.74 0.56 平 均 宽 5m 2.7 坡 改 扩 建 道 路 44000 66.00 4.4 0.07 3.19 1.14 0 2.8 错 车 平 台 2403 3.60 0.24 0.04 0.11 0.06 0.03 合 计 455643 683.46 2.4.2 移 民 安 置 根 据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占 地 区 的 实 地 调 查,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主 要 为 灌 草 丛, 有 少 量 林 地, 不 涉 及 耕 地 ; 本 工 程 无 移 民 安 置 人 口 2.5 风 电 场 主 体 工 程 布 置 2.5.1 风 电 机 组 总 体 布 置 根 据 风 向 和 风 能 玫 瑰 图, 使 风 机 间 距 满 足 发 电 量 大, 尾 流 影 响 小 为 原 则 在 考 虑 风 电 场 区 域 地 形 风 资 源 条 件 边 界 约 束 等 因 素, 对 风 机 布 置 进 行 适 当 优 化, 共 规 划 40 台 单 机 2000kW 的 风 电 机 组, 主 体 工 程 布 置 按 照 区 域 大 致 分 为 2 个 区, 第 一 区 为 普 古 乡 北 侧 1km 处, 山 顶 上 布 置 19 台 风 机 (1#-19#), 第 二 区 普 古 乡 南 侧 5km 处, 布 置 21 台 风 机 (20#-40#) 风 场 具 体 布 置 情 况 见 图 2.5-1 2.5.2 集 电 线 路 26

根 据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本 风 电 场 分 成 南 北 两 个 区 域, 风 电 场 距 离 轿 子 顶 升 压 站 较 远, 两 风 电 场 之 间 需 跨 越 大 型 冲 沟, 因 此, 集 电 线 路 推 荐 采 用 架 空 线 路 与 直 埋 电 缆 结 合 的 方 式, 直 埋 电 缆 总 长 度 约 16.24km, 架 空 线 路 长 度 约 35.01km 同 一 区 域 邻 近 的 风 机 之 间 采 用 直 埋 电 缆 连 接, 跨 越 大 型 冲 沟 的 位 置 和 本 风 电 场 到 轿 子 顶 110kV 升 压 站 部 分 采 用 架 空 线 路 连 接 方 式 集 线 电 路 图 详 见 图 2.5-2 2.5.3 箱 式 变 压 器 风 电 场 工 程 每 台 风 电 机 组 配 套 1 台 箱 式 变 压 器, 风 电 机 组 和 箱 式 变 压 器 之 间 采 用 一 机 一 变 单 元 接 线 方 式, 每 台 风 电 机 组 配 1 台 35kV 箱 式 变 压 器, 共 40 台 箱 式 变 压 器 风 机 基 础 采 用 重 力 式 现 浇 钢 筋 混 凝 土 扩 展 基 础 ; 箱 式 变 压 器 基 础 按 天 然 地 基 上 的 浅 基 础 设 计, 采 用 现 浇 钢 筋 混 凝 土 独 立 基 础 为 使 变 压 器 不 受 地 表 水 的 影 响, 工 作 平 台 面 高 于 地 面 0.40m 35KV 箱 式 基 础 图 详 见 图 2.5-3 图 2.5-3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35KV 箱 式 基 础 图 27

2.6 施 工 总 布 置 本 风 电 场 40 台 风 机 分 为 南 北 两 个 区 域 布 置, 北 部 区 域 位 于 盘 县 普 古 乡 与 水 城 县 龙 场 乡 交 界 处, 南 部 区 域 位 于 盘 县 普 古 乡 与 松 河 乡 淤 泥 乡 交 界 处 南 北 区 域 分 别 设 置 有 1 处 集 中 施 工 场 地, 分 别 位 于 27# 风 机 和 12# 风 机 附 近, 每 个 施 工 场 地 主 要 包 括 施 工 临 时 设 施 施 工 营 地 场 内 外 道 路 等, 其 中 施 工 临 时 设 施 包 括 有 混 凝 土 拌 和 系 统 砂 石 料 堆 场 机 械 修 配 场 仓 库 及 设 备 堆 场, 施 工 营 地 主 要 为 施 工 临 时 办 公 生 活 区 等, 此 外 本 项 目 施 工 设 施 不 设 置 油 库 和 炸 药 库 施 工 期 布 置 详 见 图 2.6-1 2.6.1 施 工 临 时 设 施 2.6.1.1 混 凝 土 拌 和 系 统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工 程 混 凝 土 浇 筑 总 量 约 3.32 万 m 3, 大 部 分 混 凝 土 为 二 级 配, 单 块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浇 筑 为 风 机 基 础, 单 台 风 机 基 础 混 凝 土 浇 筑 量 约 480m 3 混 凝 土 系 统 的 生 产 能 力 受 控 于 风 机 基 础 混 凝 土 浇 筑 的 仓 面 面 积 混 凝 土 高 峰 月 浇 筑 强 度 并 考 虑 混 凝 土 初 凝 时 间 的 影 响, 经 计 算, 混 凝 土 高 峰 期 浇 筑 强 度 为 40m 3 /h, 据 此 配 备 1 套 HZ60-1Q500 型 混 凝 土 拌 和 设 备, 设 备 单 机 铭 牌 产 量 60m 3 /h 本 工 程 共 设 置 2 套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各 配 置 2 个 150t 的 散 装 水 泥 罐 和 1 个 100t 的 粉 煤 灰 罐 2.6.1.2 砂 石 成 品 堆 料 场 本 工 程 共 需 成 品 砂 石 骨 料 约 5.15 万 t, 其 中 粗 骨 料 约 3.35 万 t, 细 骨 料 约 1.80 万 t 由 于 细 骨 料 用 量 不 大, 且 风 电 场 场 区 附 近 有 足 够 的 成 品 料 可 供 应, 故 本 工 程 不 设 砂 石 加 工 系 统, 工 程 所 需 砂 石 料 在 周 边 砂 石 料 厂 就 近 购 买 砂 石 骨 料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不 可 避 免 要 产 生 损 耗, 至 1# 施 工 营 地 运 距 约 3.0km, 至 2# 施 工 营 地 运 距 约 4.5km 砂 石 骨 料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损 耗, 取 储 补 偿 系 数 为 1.03, 则 本 工 程 共 需 5.30 万 t 成 品 砂 石 骨 料, 其 中 石 子 约 3.45 万 t, 砂 约 1.85 万 t 混 凝 土 拌 和 系 统 设 置 砂 石 成 品 料 堆 料 场, 其 容 量 按 满 足 混 凝 土 高 峰 期 3 天 砂 石 骨 料 用 量 考 虑 经 计 算, 将 砂 石 成 品 堆 料 场 与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集 中 布 置 在 一 起 砂 石 料 堆 场 占 地 面 积 约 800m 2, 堆 高 4m~5m 砂 石 料 堆 场 采 用 10cm 厚 C10 砼 地 坪, 下 设 10cm 厚 碎 石 垫 层, 砂 石 料 场 设 0.5% 排 水 坡 度, 坡 向 排 水 沟 砂 石 成 品 堆 料 场 与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集 中 布 置 在 一 起 28

2.6.1.3 机 械 修 配 及 综 合 加 工 厂 施 工 场 区 设 机 械 修 配 场, 主 要 承 担 施 工 机 械 的 小 修 及 简 单 零 件 和 金 属 构 建 的 加 工 任 务, 大 中 修 理 考 虑 委 外 解 决 根 据 施 工 需 要, 在 现 场 设 置 综 合 加 工 系 统 ( 包 括 钢 筋 加 工 厂 木 材 加 工 厂 混 凝 土 预 制 厂 ) 为 了 便 于 管 理, 集 中 布 置, 根 据 实 际 施 工 规 划, 综 合 加 工 厂 占 地 面 积 为 180m 2 2.6.1.4 仓 库 及 设 备 堆 存 场 仓 库 集 中 布 置 在 施 工 临 时 设 施 场 地 内, 主 要 设 有 木 材 库 钢 筋 库 机 械 停 放 场 及 综 合 仓 库 木 材 库 和 钢 筋 库 总 占 地 面 积 约 120m 2 综 合 仓 库 包 括 临 时 的 生 产 生 活 用 品 仓 库 等, 占 地 面 积 约 300m 2 机 械 停 放 场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考 虑 10 台 机 械 的 停 放, 占 地 面 积 600m 2 本 工 程 不 单 独 设 风 机 设 备 临 时 堆 存 场, 风 机 设 备 按 施 工 计 划 合 理 安 排 进 场 时 间, 进 场 后 直 接 在 风 机 安 装 平 台 卸 货, 减 少 二 次 转 运 费 及 堆 场 租 用 费, 节 省 投 资 2.6.2 施 工 营 地 及 生 活 区 项 目 布 置 两 处 施 工 营 地 及 施 工 临 时 设 施 1# 施 工 营 地 位 于 风 电 场 南 区 27# 风 机 南 部 约 230m 处,2# 施 工 营 地 布 置 于 风 电 场 北 区 12# 风 机 北 面 约 300m 缓 坡 施 工 布 置 条 件 较 好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的 平 均 人 数 为 300 人, 高 峰 人 数 为 400 人 施 工 企 业 临 时 办 公 生 活 区 总 建 筑 面 积 约 1000m 2, 总 占 地 面 积 约 1500m 2 本 风 电 场 工 程 临 时 设 施 建 筑 面 积 约 3000m 2, 占 地 面 积 约 8600 m 2 2.6.3 弃 渣 点 项 目 考 虑 在 道 路 沿 线 低 洼 处 选 择 弃 渣 点, 布 置 相 应 防 护 措 施 后, 集 中 堆 放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弃 渣, 共 布 置 4 个 弃 渣 点, 弃 渣 点 沿 道 路 布 设, 减 少 了 修 建 运 渣 临 时 便 道, 减 少 了 扰 动 面 积 弃 渣 点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以 金 须 茅 白 花 车 轴 草 肿 柄 菊 为 主 的 灌 木 林 地 本 工 程 主 要 弃 渣 来 自 道 路 建 设 区 和 风 机 机 组 两 部 分, 根 据 施 工 布 置, 大 多 数 风 机 与 单 独 的 施 工 道 路 相 连, 少 部 分 风 机 需 再 修 一 段 路 程 与 风 机 连 接, 一 次 土 方 量 小, 施 工 量 小 渣 场 根 据 施 工 道 路 的 走 势 及 衔 接 情 况, 均 布 置 在 道 路 两 侧, 便 于 弃 渣 调 配 运 输, 减 小 了 弃 渣 的 运 输 距 离 29

本 工 程 所 选 弃 渣 点 上 游 汇 水 面 积 比 较 小, 不 受 洪 水 威 胁, 且 位 于 沟 道 上 游 汇 流 的 冲 刷 侵 蚀 较 弱, 可 以 避 免 由 此 可 能 引 起 的 水 土 流 失, 也 减 小 了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工 程 量 所 选 弃 渣 场 为 地 质 条 件 相 对 较 好, 不 属 于 地 面 汇 水 区 域 和 地 下 暗 河 下 泄 通 道 项 目 堆 渣 结 束 后, 可 采 取 植 被 恢 复 措 施 使 植 被 得 以 恢 复 弃 渣 点 特 性 可 见 表 2.6-1 和 图 2.5-1 表 2.6-1 弃 渣 点 集 中 处 置 表 2.6.4 水 电 系 统 2.6.4.1 供 水 施 工 区 工 程 高 峰 用 水 为 500m 3 /d, 包 括 生 产 用 水 和 生 活 用 水, 生 产 用 水 主 要 为 混 凝 土 拌 和 与 养 护 用 水 项 目 施 工 阶 段 考 虑 选 取 附 近 村 寨 水 源 作 为 施 工 和 生 活 用 水 水 源, 其 中 南 施 工 营 地 自 土 地 丫 口 处 取 水, 北 施 工 营 地 自 凉 水 井 处 取 水, 南 北 施 工 营 地 分 别 建 有 容 积 为 100m 3 的 施 工 蓄 水 池, 供 施 工 营 地 生 产 生 活 等 使 用 水 源 地 与 施 工 营 地 的 相 对 高 差 约 为 200m, 引 水 管 线 到 南 北 施 工 营 地 长 度 分 别 为 1.0km 1.3km, 分 别 采 用 2 台 型 号 为 D46-50-4 的 多 级 离 心 泵 ( 一 用 一 备, 流 量 30~55m 3 /h, 扬 程 222~184m, 功 率 45kW) 取 水 因 此 本 项 目 分 别 在 土 地 丫 口 处 及 自 凉 水 井 处 能 够 满 足 项 目 施 工 和 生 活 用 水 需 求, 其 取 水 水 源 选 取 合 理 2.6.4.2 供 电 能 源 风 电 场 工 程 高 峰 用 电 负 荷 约 400kW, 施 工 电 源 初 步 考 虑 采 用 架 设 10kV 线 路 与 移 动 柴 油 发 电 机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风 电 场 附 近 有 10kV 农 网 线 路, 施 工 用 电 从 10kV 农 网 线 路 T 接, 至 1# 施 工 营 地 线 路 长 度 约 7.3km, 至 2# 施 工 营 地 线 路 长 度 约 2.4km 分 别 在 施 工 区 设 立 1 台 30

300kVA 的 10kV/0.38kV 变 压 器, 把 10kV 电 压 降 到 380/220V 电 压 等 级 风 电 场 每 座 风 机 机 位 处 不 单 独 架 设 施 工 线 路, 而 是 采 用 移 动 柴 油 发 电 机 供 电, 供 基 础 混 凝 土 泵 送 振 捣, 并 配 合 风 电 机 组 吊 装 使 用 此 供 电 方 案 操 作 方 便, 不 需 要 架 设 过 长 的 临 时 线 路 风 电 场 内 风 机 施 工 电 源 宜 采 用 1 台 ~2 台 40kW 移 动 柴 油 发 电 机 2.6.5 交 通 运 输 (1) 场 外 交 通 本 风 电 场 工 程 对 外 交 通 可 从 六 盘 水 两 河 进 场 进 场 线 路 为 : 贵 阳 六 盘 水 两 河 乡 盘 县 松 河 乡 风 电 场, 全 长 约 345km; 贵 阳 至 两 河 乡 为 G60 沪 昆 高 速, 公 路 里 程 265km; 两 河 乡 至 松 河 镇 为 G56 杭 瑞 高 速, 公 路 里 程 48km; 松 河 乡 至 风 电 场 为 S212 省 道 其 中 G60 和 G56 路 况 较 好, 可 满 足 满 足 重 大 件 的 运 输 要 求 ;S212 省 道 及 乡 道 能 满 足 一 般 车 辆 的 运 输 要 求, 部 分 弯 道 需 要 进 行 改 造 方 能 满 足 重 大 件 运 输 需 要 (2) 场 内 交 通 本 风 电 场 场 区 地 形 起 伏 较 大, 风 机 布 置 较 为 分 散, 风 机 分 布 于 各 山 顶 ( 山 脊 ) 上, 风 电 机 组 设 备 场 内 运 输 较 为 困 难, 各 风 电 机 位 之 间 需 按 相 关 标 准 修 建 道 路 以 满 足 设 备 运 输 及 施 工 期 大 型 车 辆 的 通 行 施 工 道 路 修 建 难 度 较 大 场 内 道 路 标 准 参 照 四 级 道 路 进 行 修 建 盘 县 洒 基 镇 至 普 古 乡 的 公 路 从 本 风 电 场 场 区 穿 过, 风 电 场 的 施 工 检 修 道 路 从 该 公 路 接 入, 考 虑 新 建 道 路 与 改 建 道 路 相 结 合 现 有 公 路 加 宽 约 2.5m 可 满 足 施 工 运 输 要 求, 场 内 改 造 现 有 道 路 约 17.6km; 新 建 道 路 长 度 约 30.0km 本 阶 段 设 计 路 基 宽 度 6.0m, 施 工 期 路 面 宽 度 为 5.0m, 施 工 完 毕 后 改 为 4.0m 宽 的 永 久 检 修 道 路 施 工 期 路 面 原 状 土 碾 压 即 可, 适 当 地 设 一 些 错 车 道 以 满 足 施 工 期 车 辆 双 向 通 行 要 求, 竣 工 后 路 面 铺 碎 石 碾 压 按 道 路 设 计 规 范 中 山 岭 重 丘 四 级 厂 外 道 路 设 计, 道 路 为 泥 结 石 路 面, 采 用 12cm 厚 泥 结 碎 石 面 层 +15cm 厚 填 隙 碎 石 基 层 +3cm 磨 耗 层, 道 路 的 圆 曲 线 最 小 半 径 50m, 最 大 坡 度 不 超 过 10% 桥 涵 按 汽 -20 级 设 计, 挂 -100 校 核 2.7 施 工 人 数 及 进 度 安 排 根 据 施 工 总 布 置 规 划 原 则, 施 工 管 理 及 生 活 区 考 虑 永 久 与 临 时 相 结 合, 按 工 31

程 总 进 度 安 排, 风 电 场 施 工 期 的 平 均 人 数 为 300 人, 高 峰 人 数 为 400 人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工 期, 包 括 筹 建 及 准 备 期, 总 工 期 共 12 个 月 由 于 项 目 分 为 南 北 两 个 区 域, 因 此 南 北 两 个 区 域 建 设 分 段 进 行, 先 对 北 面 场 地 进 行 施 工, 完 成 后 再 开 展 南 面 场 地 区 域 因 此 在 第 9 个 月 底 北 面 区 域 的 首 批 机 组 发 电, 到 第 12 个 月 底 全 部 机 组 发 电, 其 基 本 施 工 内 容 及 周 期 如 下 : 1 场 内 道 路 及 吊 装 平 台 施 工, 约 需 要 2 个 月 的 时 间 2 风 电 机 组 基 础 施 工, 约 需 要 3 个 月 的 时 间 3 风 力 发 电 机 组 安 装, 约 需 要 2.5 个 月 的 时 间, 南 北 区 域 总 装 机 为 80MW 4 电 力 电 缆 通 信 电 缆 的 敷 设, 约 需 要 2.5 个 月 2.8 工 程 施 工 与 安 装 本 风 电 场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主 要 包 括 土 建 工 程 施 工 ( 含 风 机 基 础 施 工 箱 变 基 础 施 工 场 内 道 路 施 工 和 吊 装 平 台 施 工 ) 风 电 机 组 及 箱 式 变 压 器 的 安 装 电 气 设 备 安 装 电 缆 敷 设 等 2.8.1 工 程 施 工 2.8.1.1 风 机 基 础 施 工 风 机 基 础 的 施 工 顺 序 为 : 定 位 放 线 基 坑 开 挖 基 槽 验 收 地 基 处 理 基 础 垫 层 混 凝 土 浇 注 放 线 基 础 环 安 装 基 础 钢 筋 绑 扎 预 埋 管 件 安 装 支 模 验 收 基 础 混 凝 土 浇 注 混 凝 土 养 护 拆 模 土 石 方 回 填 根 据 风 机 厂 家 提 供 的 荷 载 及 基 础 资 料, 结 合 本 风 场 具 体 情 况, 初 拟 风 机 基 础 为 圆 形 钢 筋 混 凝 土 扩 展 基 础 ; 基 础 采 用 一 次 性 浇 注 成 型 圆 型 扩 展 基 础 底 板 直 径 18.0m, 翼 缘 高 度 1.1m; 上 部 台 柱 高 度 1.0m; 台 柱 直 径 7.0m; 基 础 埋 深 3.0m, 开 挖 边 坡 1:0.5 基 底 铺 150mm 厚 C20 素 混 凝 土 垫 层, 垫 层 上 浇 筑 主 体 基 础 钢 筋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C40 单 台 风 机 基 础 开 挖 量 为 1140m 3, 回 填 量 为 630m 3,C40 混 凝 土 量 为 480m 3,C20 混 凝 土 量 为 40m 3, 钢 筋 量 为 45.5t 基 础 浇 筑 完 毕 后, 四 周 侧 回 填 碎 石 土 并 夯 实 2.8.1.2 箱 变 基 础 施 工 35kV 箱 变 基 础 按 天 然 地 基 上 的 浅 基 础 进 行 设 计, 采 用 现 浇 钢 筋 混 凝 土 独 立 基 础 基 础 平 面 尺 寸 为 5.05m 4.5m( 长 宽 ), 基 础 埋 深 为 1.7m 为 使 箱 式 变 压 器 不 受 地 表 水 影 响, 工 作 平 台 高 出 地 面 0.4m 基 础 混 凝 土 强 度 32

等 级 为 C25, 基 底 铺 设 100mmC20 素 混 凝 土 垫 层 基 坑 临 时 边 坡 按 1:0.5 进 行 开 挖, 开 挖 完 毕 后 立 即 浇 筑 厚 C20 素 混 凝 土 垫 层 封 闭, 待 垫 层 混 凝 土 凝 固 后, 再 进 行 基 础 钢 筋 混 凝 土 的 施 工 基 础 拆 模 后, 四 周 侧 回 填 碎 石 土 并 夯 实 2.8.1.3 场 内 道 路 施 工 路 基 填 方 段 清 除 填 方 范 围 内 的 草 皮, 树 根, 淤 泥, 积 水, 并 翻 松, 平 整 压 实 地 基 后, 再 上 土 填 筑 路 基 路 基 挖 方 段 以 机 械 开 挖 为 主, 爆 破 为 辅 路 基 整 平 压 实 后, 面 层 采 用 填 隙 碎 石, 厚 30cm, 用 压 路 机 碾 压 密 实 2.8.1.4 吊 装 平 台 施 工 本 工 程 风 机 吊 装 平 台 根 据 各 机 位 地 形 及 道 路 布 置 合 理 确 定 位 置, 保 证 吊 装 机 械 通 行 顺 畅 吊 装 平 台 按 40m 50m 的 矩 形 布 置, 风 机 基 础 靠 一 端 布 置 吊 装 平 台 与 风 机 基 础 场 平 按 同 一 高 程 同 时 进 行, 尽 量 按 挖 填 平 衡 考 虑 开 挖 方 法 可 根 据 各 机 位 地 质 条 件 采 用 爆 破 整 平 或 推 土 机 推 平 并 碾 压 2.8.2 风 力 发 电 机 组 安 装 使 用 600t 履 带 吊 对 风 机 进 行 吊 装, 另 外 配 置 100t 汽 车 吊 作 为 辅 助 吊 车, 可 辅 助 主 吊 车 抬 吊 立 起 部 件 抬 吊 卸 车 大 件 设 备 等 工 作 2.8.3 电 缆 敷 设 埋 设 需 先 开 挖 电 缆 沟, 直 埋 电 缆 沟 开 挖 上 部 宽 1.0m, 底 部 宽 0.6m, 深 1.2m, 底 部 铺 20cm 厚 细 沙, 电 缆 上 部 设 钢 筋 混 凝 土 电 缆 保 护 板 电 缆 沟 采 用 0.5m 3 反 铲 挖 掘 机 配 合 人 工 开 挖 ( 石 方 段 采 用 钻 爆 法 施 工 ), 开 挖 土 石 就 近 堆 放, 用 于 后 期 回 填 砂 土 回 填 为 人 工 回 填, 压 实 采 用 蛙 式 打 夯 机 夯 实 电 缆 沟 土 石 方 挖 填 可 自 身 平 衡 架 空 线 路 线 塔 每 间 隔 200m 设 置 一 个, 线 塔 基 础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独 立 基 础 2.9 工 程 运 行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建 成 后, 装 机 容 量 为 80MW, 采 用 MY110/2000 机 型, 上 网 电 量 166934MW h, 年 等 效 满 负 荷 小 时 数 2087 小 时 场 内 风 力 发 电 机 组 及 其 配 套 的 电 气 设 备 管 理 由 投 资 方 进 行 统 一 运 营 管 理 本 项 目 与 盘 县 松 河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共 用 同 一 批 管 理 人 员, 共 25 人, 主 要 负 责 本 期 风 电 场 管 理 安 全 检 查 风 力 发 电 机 组 定 检 日 常 维 护 等 工 作 管 理 站 位 于 与 盘 县 松 河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共 用 的 升 33

压 站 内, 属 于 盘 县 松 河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的 建 设 内 容, 不 属 于 本 项 目 升 压 站 位 于 项 目 西 侧, 距 项 目 南 面 区 域 西 北 侧 的 最 近 距 离 为 1.5km, 距 离 北 面 区 域 西 南 侧 最 近 距 离 为 3km 34

三 工 程 分 析 3.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源 分 析 风 电 场 工 程 用 地 改 变 土 地 利 用 功 能, 施 工 过 程 中 将 排 放 一 定 数 量 的 三 废 和 噪 声, 同 时 本 工 程 临 时 用 地 及 土 石 方 开 挖 等 活 动 均 会 对 局 部 环 境 卫 生 产 生 影 响, 见 图 3.1-1 图 3.1-1 工 程 建 设 影 响 及 排 污 分 析 图 风 电 场 主 要 工 程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3 部 分 : 道 路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及 临 时 工 程, 其 中 道 路 工 程 主 要 需 新 建 场 内 道 路 30km, 改 扩 建 进 场 道 路 17.6km, 这 一 工 程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扬 尘 噪 声 植 被 破 坏 及 水 土 流 失 的 影 响 ; 主 体 工 程 包 括 风 机 基 础 建 设 风 机 按 照 及 集 电 线 路 敷 设, 这 一 工 程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扬 尘 噪 声 废 水 植 被 破 坏 及 水 土 流 失 的 影 响, 同 时 由 于 本 项 目 还 需 要 在 依 托 升 压 站 新 增 1 台 主 变 压 器, 因 此 在 运 行 时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噪 声 污 染 ; 临 时 工 程 包 括 施 工 临 时 设 施 及 施 工 营 地, 这 一 工 程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扬 尘 噪 声 粉 尘 有 机 废 气 噪 声 等, 同 时 施 工 营 地 的 员 35

工 还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废 气 废 水 及 生 活 垃 圾 3.1.1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1) 主 体 工 程 : 风 电 机 组 基 础 开 挖 集 电 线 路 直 埋 电 缆 沟 等 施 工 将 造 成 原 地 表 变 形, 破 坏 土 壤 植 被, 产 生 新 的 水 蚀 风 蚀 源, 造 成 局 部 水 土 流 失 ; (2) 配 套 附 属 工 程 : 进 场 道 路 施 工 检 修 道 路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生 活 场 地 平 整 工 程 等, 也 要 破 坏 土 壤 植 被 和 部 分 山 体 结 构, 均 会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等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3) 项 目 永 久 用 地 将 改 变 土 地 利 用 功 能, 占 用 林 地 草 坡, 破 坏 自 然 景 观 和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破 坏 植 被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等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通 常, 永 久 占 地 将 形 成 地 表 固 化, 其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在 施 工 期 结 束 后 消 失 ; 临 时 性 用 地 及 因 施 工 破 坏 的 地 表, 其 产 生 的 水 土 流 失 可 在 恢 复 地 表 植 被 情 况 下 消 失 总 体 上 看, 拟 建 项 目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是 短 期 的 3.1.2 废 水 施 工 期 的 废 水 包 括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本 项 目 的 特 点 是 工 程 量 大, 但 产 生 废 水 的 环 节 少, 废 水 等 污 染 物 主 要 集 中 在 施 工 区 和 临 时 生 活 区 (1)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 施 工 期 主 要 为 混 凝 土 浇 筑, 混 凝 土 搅 拌 系 统 以 及 工 具 清 洗 水, 此 类 废 水 主 要 含 泥 沙 类 SS 和 碱 性 物 质, 泥 沙 类 悬 浮 物 含 量 约 2000--3000mg/l; 施 工 机 械 的 修 理 及 零 件 和 金 属 构 件 的 加 工 产 生 产 生 部 分 含 油 废 水, 为 不 连 续 排 放, 由 于 水 量 较 小, 经 隔 油 沉 淀 处 理 后 重 复 利 用, 不 外 排 (2) 生 活 污 水 : 施 工 期 平 均 施 工 及 管 理 人 员 300 人, 高 峰 人 数 为 400 人, 施 工 期 12 个 月, 生 活 用 水 按 0.1m 3 /( 人 天 ) 考 虑, 排 放 系 数 取 0.8, 则 施 工 高 峰 期 最 大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32m 3 /d, 则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16m 3 /d; 生 活 污 水 中 COD 为 250mg/l, BOD 5 为 150mg/l 3.1.3 大 气 污 染 物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源 为 施 工 机 械 和 车 辆 燃 油 排 放 的 废 气 汽 车 运 输 产 生 的 道 路 扬 尘 渣 石 及 材 料 临 时 堆 场 扬 尘 物 料 拌 合 粉 尘 土 石 方 作 业 时 的 粉 尘 排 放 等 (1) 施 工 机 械 和 车 辆 燃 油 排 放 的 废 气 36

主 要 含 NO 2 CO 和 THC 等 污 染 物, 其 污 染 强 度 与 机 械 型 号 车 型 及 车 注 量 有 关, 按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J005-96) 中 推 荐 气 态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取 值 (2) 道 路 扬 尘 主 要 是 由 于 施 工 车 辆 在 施 工 道 路 上 运 输 施 工 材 料 而 引 起, 主 要 受 车 辆 行 驶 速 度 风 速 路 面 积 尘 量 及 路 面 湿 度 有 关, 其 中 风 速 风 力 还 直 接 影 响 到 扬 尘 的 传 输 距 离 道 路 表 面 诸 如 临 时 道 路 施 工 道 路 施 工 铺 路 未 压 实 的 在 建 道 路 等 由 于 其 表 面 涂 层 松 散 车 辆 碾 压 频 繁, 也 易 形 成 尘 源, 采 取 洒 水 措 施 减 少 扬 尘 本 项 目 道 路 扬 尘 主 要 来 源 于 场 内 检 修 道 路 (3) 堆 场 扬 尘 堆 场 的 扬 尘 包 括 料 堆 的 风 吹 扬 尘 装 卸 扬 尘 和 过 往 车 辆 引 起 路 面 积 尘 二 次 扬 尘 等, 这 将 产 生 较 大 的 尘 污 染,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带 来 一 定 的 影 响, 灰 石 等 易 散 失 的 施 工 材 料 如 不 加 强 管 理 也 将 造 成 较 大 的 污 染 通 过 遮 盖 洒 水 可 有 效 的 抑 制 扬 尘 量, 可 使 扬 尘 量 减 少 70% (4) 物 料 拌 合 粉 尘 混 凝 土 等 物 料 在 拌 合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许 多 粉 尘, 是 一 主 要 污 染 源 通 常 施 工 过 程 中 采 用 路 拌 和 站 拌 两 种 方 式, 本 项 目 采 取 站 拌 方 式, 以 封 闭 措 施 控 制 粉 尘 排 放 (5) 土 建 粉 尘 大 风 天 气 时, 在 没 有 采 取 任 何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进 行 大 量 的 土 石 的 填 埋 搬 运 等 作 业 将 产 生 大 量 的 扬 尘 据 有 关 资 料 介 绍, 土 石 方 装 卸 风 速 在 3m/s 时,100m 处 的 TSP 浓 度 可 达 20mg/m 3 (6) 柴 油 发 电 机 废 气 为 保 证 工 程 部 分 重 要 场 所 在 市 政 供 电 设 施 维 修 或 发 生 事 故 断 电 时 能 够 正 常 运 行,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安 装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作 为 施 工 场 地 的 备 用 应 急 电 源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仅 在 停 电 时 运 行, 工 作 时 间 短, 且 属 于 间 断 性 排 放, 无 长 期 影 响 问 题 但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在 临 时 工 作 时, 产 生 含 NO x HC 等 废 气 3.1.4 噪 声 施 工 噪 声 来 源 于 道 路 修 建 场 地 平 整 基 础 开 挖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过 程 中 机 械 37

设 备 运 行 车 辆 运 输 设 备 撞 击 敲 打 等 根 据 国 内 已 建 在 建 风 电 场 建 设 及 监 测 资 料, 施 工 期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3.1-1 表 3.1-1 施 工 期 噪 声 源 强 表 序 号 噪 声 源 声 压 级 db(a) 1 起 重 机 80 距 声 源 5m 2 挖 掘 机 80 距 声 源 5m 3 装 载 机 90 距 声 源 5m 4 轻 型 载 重 车 辆 75 距 声 源 5m 5 中 型 载 重 车 辆 85 距 声 源 5m 6 重 型 载 重 车 辆 90 距 声 源 5m 7 压 路 机 80 距 声 源 5m 8 混 凝 土 运 输 搅 拌 车 85 距 声 源 5m 9 混 凝 土 泵 88 距 声 源 5m 11 柴 油 发 动 机 95 距 声 源 5m 12 插 入 式 振 捣 器 80 距 声 源 5m 13 手 推 式 手 风 钻 75 距 声 源 5m 14 移 动 式 空 压 机 88 距 声 源 5m 15 钢 筋 调 直 机 85 距 声 源 5m 16 钢 筋 切 断 机 85 距 声 源 5m 17 钢 筋 弯 曲 机 80 距 声 源 5m 通 过 采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加 强 局 部 吸 声 隔 声 降 噪,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噪 声 源 尽 量 远 离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等 措 施, 可 有 效 避 免 噪 声 扰 民 现 象 的 发 生 3.1.5 固 体 废 物 风 电 场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来 源 于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中 的 废 弃 土 石 建 筑 垃 圾 及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1) 废 弃 土 石 : 根 据 对 风 机 基 础 区 设 备 安 装 及 堆 场 区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电 缆 沟 区 道 路 区 及 渣 场 区 现 场 调 查 情 况, 该 项 目 区 内 均 可 进 行 表 层 土 (5-35cm) 剥 离, 风 机 基 础 区 和 电 缆 沟 区 在 设 备 安 装 好 后 立 即 进 行 回 填 覆 土, 剥 离 的 表 层 植 被 及 表 土 资 源, 就 近 堆 存 在 表 层 植 被 及 表 土 堆 存 区 域, 并 采 用 编 制 袋 装 土 垒 筑 临 时 挡 墙 的 方 式, 既 作 为 临 时 拦 挡 措 施 又 保 存 表 土, 既 节 约 投 资, 又 可 防 止 发 生 新 的 水 土 流 失 ; 本 项 目 弃 渣 量 较 多 的 区 域 为 道 路 工 程 区 和 风 机 区, 风 机 40 台, 新 建 道 路 30km, 改 扩 建 道 路 17.60km, 本 项 目 总 开 挖 量 约 97.12 万 m 3, 回 填 量 83.93 万 m 3, 弃 渣 量 13.19 万 m 3 弃 方 中 表 土 临 时 堆 存 6.63 万 m 3, 剩 余 6.56 万 m 3 弃 渣 弃 渣 随 意 倾 倒 将 会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应 及 时 运 往 渣 场 堆 放 并 做 好 拦 挡 措 施 对 剥 离 38

的 表 土 采 取 临 时 土 袋 拦 挡 防 护, 作 为 后 期 绿 化 覆 土 其 余 的 未 能 利 用 的 弃 方 运 至 各 临 近 弃 渣 点 堆 存 处 理, 各 区 土 石 方 开 挖 回 填 等 详 见 表 3.1-2 39

表 3.1-2 土 石 方 平 衡 项 目 开 挖 回 填 利 用 / 回 铺 弃 方 土 方 石 方 小 计 土 方 石 方 小 计 表 土 土 方 石 方 小 计 去 向 土 石 方 处 置 措 施 风 机 场 地 12.70 20.25 32.95 10.25 19.04 29.29 1.47 0.98 1.21 3.66 施 工 临 时 设 施 0.16 0.36 0.52 0.05 0.36 0.41 0.11 0 0 0.11 集 电 线 路 区 域 0.58 1.35 1.93 0.23 1.35 1.58 0.35 0 0 0.35 道 路 工 程 18.41 42.95 61.36 12.38 40.24 52.62 4.37 1.66 2.71 8.74 弃 渣 点 0.33 0 0.33 0 0 0 0.33 0 0 0.33 表 土 运 至 风 机 场 地 表 土 临 时 堆 存 场, 其 余 土 石 方 用 于 回 填 利 用 或 运 至 临 近 弃 渣 点 开 挖 土 石 方 就 近 堆 放 在 堆 放 于 施 工 临 时 设 施 设 有 围 挡 的 临 时 堆 场 占 地 范 围 内 平 缓 处, 内, 并 采 取 防 雨 水 冲 刷 后 期 用 作 该 场 地 覆 士 士 源 措 施 ; 采 取 表 土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各 集 电 线 路 一 侧, 后 期 开 挖 面 进 行 表 土 剥 离, 用 作 覆 土 和 植 被 恢 复. 将 表 土 和 熟 化 土 分 开 堆 表 土 运 至 道 路 工 程 表 土 临 时 堆 存 场, 其 余 土 石 方 用 于 场 平 或 运 至 弃 渣 点 堆 放 堆 放 于 弃 渣 点 占 地 范 围 上 说 侧, 用 于 渣 场 后 期 绿 化 放, 并 按 原 土 层 顺 序 回 填, 以 便 施 工 区 植 被 恢 复, 回 填 后 剩 余 弃 渣 用 于 场 地 道 路 平 整 和 植 被 恢 复 覆 土, 其 余 运 至 临 近 弃 渣 点 附 属 系 统 0.01 0.02 0.03 0.01 0.02 0.03 0 0 0 0 合 计 32.19 64.93 97.12 22.92 61.01 83.93 6.63 2.64 3.92 13.19 40

(2) 生 活 垃 圾 :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按 施 工 人 员 每 人 ( 工 日 ) 产 生 0.6kg 计, 施 工 期 将 产 生 86.4t(0.24t/d), 若 堆 存 处 理 不 当, 遇 雨 水 冲 刷, 造 成 流 失,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将 集 中 收 集 至 临 时 垃 圾 收 集 点 后 统 一 运 至 普 古 乡 现 有 垃 圾 处 理 点 (3) 施 工 期 结 束 后, 拆 除 的 临 时 用 地 建 筑 垃 圾 量 为 30200 m 3, 将 集 中 收 集 至 普 古 乡 垃 圾 处 理 点 3.1.6 环 境 风 险 源 施 工 期 环 境 风 险 主 要 体 现 在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由 于 使 用 燃 油, 可 能 造 成 火 灾 风 险 ; 施 工 期 设 渣 点 4 处, 若 渣 点 失 稳, 弃 渣 将 经 雨 水 冲 刷 而 加 重 区 域 的 水 土 流 失 程 度 3.2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源 分 析 风 电 是 一 种 清 洁 的 能 源, 在 风 电 场 的 运 行 过 程 中, 不 产 生 废 污 水 或 废 气 等 污 染 物 经 工 程 分 析 可 知, 运 行 期 工 程 污 染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噪 声 同 时 根 据 当 地 风 电 规 划, 盘 县 轿 顶 山 风 电 场 与 盘 县 松 河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共 用 1 座 110kV 升 压 站, 项 目 的 升 压 站 不 再 单 独 建 设 该 升 压 站 位 于 盘 县 松 河 乡, 属 于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的 建 设 内 容, 其 升 压 站 运 行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包 含 在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的 环 评 报 告 中 本 项 目 与 盘 县 松 河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共 用 同 一 批 管 理 人 员, 共 25 人, 主 要 负 责 本 期 风 电 场 管 理 安 全 检 查 风 力 发 电 机 组 定 检 日 常 维 护 等 工 作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再 新 增 升 压 站 内 的 管 理 人 员 根 据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表 中 对 升 压 站 运 行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可 知, 主 要 包 括 有 升 压 站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活 垃 圾 及 食 堂 产 生 的 油 烟, 由 于 产 生 量 较 少, 妥 善 处 理 后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较 小 3.2.1 噪 声 风 力 发 电 机 的 噪 声 是 来 源 于 经 过 叶 片 的 气 流 和 风 轮 产 生 的 尾 流 所 形 成, 其 强 度 依 赖 于 叶 尖 线 速 度 和 叶 片 的 空 气 动 力 负 荷, 这 种 噪 声 源 与 风 力 发 电 机 的 机 型 及 塔 架 设 计 有 关 噪 声 影 响 分 为 单 机 影 响 和 机 群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1) 单 机 噪 声 依 据 同 类 型 风 电 场 风 机 的 情 况, 一 般 所 用 风 机 风 轮 转 速 在 18r/min 左 右, 噪 声 源 强 约 为 100dB(A), 经 几 何 发 散, 离 风 机 100m, 噪 声 衰 减 值 为 40dB(A),100m 以 远 的 噪 声 值 为 60dB(A), 离 风 机 200m 噪 声 值 为 54dB(A) 41

(2) 机 群 噪 声 本 项 目 风 力 发 电 机 机 群 的 布 置 受 地 形 限 制, 风 机 沿 山 脊 布 置, 为 更 好 地 利 用 风 资 源, 均 布 置 在 山 头 较 高 位 置 从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看, 临 近 风 机 相 距 均 在 100m 以 上, 按 距 离 扩 散 模 式 计 算, 每 台 风 机 的 噪 声 声 压 级 对 临 近 风 机 的 干 扰 值 均 低 于 本 源 48dB(A) 以 上, 据 噪 声 源 叠 加 规 律, 相 差 10dB(A) 以 上 即 可 不 计 低 声 源 的 影 响 值, 因 此, 本 项 目 不 存 在 风 力 机 群 噪 声 叠 加 影 响 的 问 题, 对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而 言, 其 可 仅 考 虑 受 最 近 风 机 噪 声 影 响 3.2.2 生 活 污 水 运 行 期 风 电 场 共 用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升 压 站, 根 据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内 容, 管 理 人 员 共 25 人, 本 项 目 建 设 后 其 不 再 新 增 管 理 人 员, 因 此 升 压 站 生 活 用 水 完 全 依 托 于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升 压 站, 经 计 算 其 生 活 用 水 按 0.12m 3 /( 人 天 ) 考 虑,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系 数 取 0.85, 则 运 行 期 每 天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2.55m 3 生 活 污 水 特 征 污 染 物 有 BOD5 COD SS 和 NH3-N 等, 浓 度 分 别 约 为 200mg/L 250mg/L 200mg/L 和 30mg/L 同 时 风 机 位 无 人 值 班, 无 生 产 废 水 排 放, 也 无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3.2.3 固 体 废 物 (1) 生 活 垃 圾 运 营 期 共 用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升 压 站, 管 理 人 员 共 25 人, 本 项 目 建 设 后 其 不 再 新 增 管 理 人 员, 升 压 站 员 工 每 人 ( 工 日 ) 产 生 0.6kg 计, 将 产 生 5.475t/a(0.015t/d), 将 集 中 收 集 至 垃 圾 收 集 点 后, 统 一 运 至 普 古 乡 现 有 垃 圾 处 理 点 定 期 外 运 后,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的 影 响 (2) 废 冷 却 介 质 共 用 轿 子 顶 风 电 场 升 压 站 选 用 SZ11-80000/115 型 变 压 器, 该 变 压 器 为 油 浸 式 变 压 器, 依 靠 变 压 器 油 作 冷 却 介 质 变 压 器 油 是 石 油 的 一 种 分 馏 产 物, 主 要 成 分 是 烷 烃, 环 烷 族 饱 和 烃, 芳 香 族 不 饱 和 烃 等 化 合 物 俗 称 方 棚 油, 浅 黄 色 透 明 液 体, 相 对 密 度 0.895 凝 固 点 <-45 据 估 算, 运 行 期 变 压 器 废 冷 却 介 质 产 生 量 约 为 0.48t/a 升 压 站 主 体 工 程 设 置 事 故 油 池 一 座 (20m 3 )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变 压 器 废 冷 却 介 质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应 按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18597-2001) 的 要 求 进 行 临 时 贮 存, 并 及 时 交 给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