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學品與廠商資料



Similar documents
Microsoft Word doc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1DEn

6-1-1極限的概念

BSP 烤箱 - 封面-2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簽 呈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Microsoft Word - ch07

一、化學品與廠商資料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廢液桶之標示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目    錄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55202-er-ch03.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Apr (chi)_Traditional

xls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章節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Layout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101年性別圖像1.doc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486,746, ,318,734, ,039,301,167

CP70D0026D61ETW0R01-01-印刷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查 詢 股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1.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在 二 00122C /7/1 十 人 次 以 下 部 分 ( 20) 2) 未 開 處 方 或 處 方 由 本 院 所 自 行 調 劑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2.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超 過


第一章 緒論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

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

16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BOT_BS_audited_96

一、化學品與廠商資料

???T????????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untitled

<4D F736F F D D C0F4AB4FB870A175C0B3A548BAF4B8F4B6C7BFE9A4E8A6A1BFECB27AA4F4A6C3AC56A8BEAA76B1B9AC49AD70B565BB50B35CA569C3D2A15DA4E5A5F3A15EA4A7A5D3BDD0A142C5DCA7F3A9CEAE69A9B5A141A4CEC0CBB4FAA5D3B3F8A4A7B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1公告[1].rtf


( ) 1 5 ( ) ( ) ( )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物質安全資料表

(DP_MFP_Training

8,530 1,056 52% % % % %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 ,072 24,043 21,950 24,684 17,

Microsoft Word - Defom 6510_MSDS_C.DOC

目 錄 (CKD)?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一、化學品與廠商資料

保 溼 工 作 做 得 好 就 可 以 預 防 皮 膚 老 化, 積 極 的 防 曬 更 可 以 防 止 紫 外 線 所 引 起 的 皮 膚 光 老 化 現 象 皮 膚 的 保 養 工 作 T C A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多氯聯苯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2 2.1 A H ir@abchina.com 2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前 言 民 主 黨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2010年澳门市民体质监测公报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物質安全資料表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物質安全資料表

物質安全資料表

三 成 分 辨 識 資 料 混 合 物 : 化 學 性 質 : 危 害 成 分 之 中 英 文 名 稱 同 義 名 稱 危 害 成 分 ( 成 分 百 分 比 ) 化 學 式 CAS NO Cresylic acid 間 - 甲 酚 (M-CRESOL) Tricresol 30.%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Microsoft Word \245\277\244\361\273P\244\317\244\361.doc)

會 員 專 區 使 用 手 冊 目 錄 一 基 本 介 紹 會 員 專 區 登 入 位 置 主 畫 面 與 網 站 架 構 : 功 能 導 覽 列 說 明 :... 3 二 DOI 查 詢 與 維 護... 4 三 DOI 註 冊 期 刊 類 型...

第二組掃描器規範書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Transcription:

第 1 頁, 共 8 頁 一 化 學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化 學 品 名 稱 : 氰 化 亞 銅 (Copper<I> Cyanide) 其 他 名 稱 : - 建 議 用 途 及 限 制 用 鐵 材 鍍 銅 ; 中 間 體 ( 芳 香 烴 有 機 物 引 入 氫 基 以 取 代 氨 碁 ) 途 : 製 造 者 輸 入 者 或 供 應 商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傳 真 電 話 :- 二 危 害 辨 識 資 料 化 學 品 危 害 分 類 : 1. 急 毒 性 物 質 第 4 級 ( 吞 食 ) 2. 急 毒 性 物 質 第 4 級 ( 吸 入 ) 3. 腐 蝕 / 刺 激 皮 膚 物 質 第 3 級 4. 嚴 重 損 傷 / 刺 激 眼 睛 物 質 第 2B 級 標 示 內 容 : 象 徵 符 號 : 警 示 語 : 警 告 危 害 警 示 訊 息 : 第 三 類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 化 學 物 質 經 暴 露, 將 立 即 危 害 人 體 健 康 或 生 物 生 命 者 1. 吞 食 有 害 2. 吸 入 有 害 3. 造 成 輕 微 皮 膚 刺 激 4. 造 成 眼 睛 刺 激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 1. 勿 吸 入 粉 塵 2. 避 免 與 眼 睛 接 觸 3. 穿 戴 適 當 的 防 護 衣 物 其 他 危 害 : - 三 成 分 辨 識 資 料 中 英 文 名 稱 : 氰 化 亞 銅 (Copper<I> Cyanide) 同 義 名 稱 : Cuprous cyanide Cupricin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CAS No.): 544-92-3 危 害 成 分 ( 成 分 百 分 比 ) : 100 四 急 救 措 施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食 入 : 1. 不 可 催 吐 吸 入 : 1. 將 病 人 移 到 空 氣 流 通 處, 若 呼 吸 停 止 或 困 難 則 施 行 人 工 呼 吸 或 給 予 氧 氣 ( 不 可 用 口 對 口 的 方 法 ) 眼 睛 接 觸 : 1. 將 配 戴 的 鏡 片 立 即 卸 下, 接 觸 到 毒 物 的 眼 睛, 以 大 量 清 水 沖 洗 至 少 15-20 分 鐘 以 上, 偶 爾 上 下 眨 動 眼 瞼

2. 立 即 就 醫 第 2 頁, 共 8 頁 皮 膚 接 觸 : 1. 立 刻 脫 下 受 污 染 的 衣 物, 以 大 量 的 清 水 沖 洗 接 觸 的 皮 膚 並 以 肥 皂 協 助 徹 底 清 洗 2. 如 洗 後 患 處 仍 有 刺 激 感 覺, 立 即 就 醫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 1. 氰 化 物 中 毒 : 可 由 食 入 吸 入 及 皮 膚 接 觸 而 吸 收, 輕 度 中 毒 時 只 會 造 成 焦 慮 頭 痛 噁 心 及 嘔 吐 剛 開 始 病 人 會 產 生 臉 紅 心 跳 加 快 呼 吸 加 快 頭 痛 及 頭 暈, 會 進 行 成 躁 動 木 殭 昏 迷 窒 息 全 身 抽 搐 心 跳 變 慢 低 血 壓 肺 水 腫 及 死 亡, 發 紺 是 發 生 在 循 環 崩 解 及 窒 息 的 末 期 症 狀 2. 銅 中 毒 : 可 由 吸 入 食 入 皮 膚 接 觸 或 眼 睛 接 觸 而 造 成 ; 食 入 中 毒 會 造 成 噁 心 嘔 吐 腹 痛 流 涎 上 腹 灼 熱 感 溶 血 胃 腸 道 流 血 出 血 性 胃 炎 吐 血 血 便 貧 血 低 血 壓 黃 疸 抽 抖 昏 迷 休 克 及 死 亡 幾 天 後 可 能 會 造 成 肝 腎 衰 竭, 少 數 會 發 生 變 性 血 紅 素 血 症 3. 吸 入 中 毒 會 造 成 鼻 子 跟 上 呼 吸 道 的 刺 激, 形 成 打 噴 涕 和 咳 嗽, 也 可 以 產 生 發 冷 和 肌 肉 酸 痛 等 之 金 屬 燻 煙 熱 或 類 流 感 症 狀 皮 膚 接 觸 會 造 成 刺 激 癢 濕 疹 過 敏 性 接 觸 性 皮 膚 炎 過 度 敏 感 以 及 頭 髮 牙 齒 和 皮 膚 變 成 綠 色 眼 睛 曝 露 會 造 成 刺 激 結 膜 炎 眼 瞼 浮 腫 潰 瘍 角 膜 混 濁 葡 萄 膜 炎 膿 瘍 和 失 明 4. 在 危 害 效 應 上 : 氰 化 物 中 毒 : 成 人 致 死 量 為 50-300mg 銅 中 毒 : 銅 的 血 中 濃 度 大 於 500mcg/dL, 成 年 人 服 食 10-20 克 的 銅 可 能 會 致 死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1. 應 穿 著 C 級 防 護 裝 備 在 安 全 區 實 施 急 救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經 口 / 非 經 腸 暴 露 :1. 活 性 碳 : 每 30 克 的 活 性 碳 以 240 毫 升 的 稀 釋 液 稀 釋 通 常 成 人 劑 量 約 25-100 克, 兒 童 劑 量 為 25-50 克 ( 嬰 兒 劑 量 給 法 是 每 公 斤 體 重 給 予 1 克 ) 2. 洗 胃 : 可 能 會 導 致 吸 入 性 肺 炎 故 洗 胃 前 應 先 採 取 垂 頭 仰 臥 式 與 左 側 臥 來 保 護 氣 道, 或 予 與 氣 管 插 管 a. 在 抽 搐 控 制 後, 可 以 施 予 洗 胃 b. 禁 忌 : 意 識 不 清 或 失 去 呼 吸 道 保 護 反 射 而 未 插 管 的 病 人, 食 入 腐 蝕 性 物 質 碳 氫 化 合 物 的 病 人, 或 有 胃 腸 道 出 血 穿 孔 危 險 的 病 人 或 攝 入 輕 微 或 無 毒 性 物 質 的 病 人 c. sodium thiosulfate: 成 人 12.5g IV, 小 孩 1.65ml/kg of 25% 溶 液 如 30 分 鐘 無 效 可 再 給 半 量 3. 立 即 給 予 100% 的 氧 氣, 及 兩 個 大 管 徑 的 靜 脈 輸 注 管 路 4.Cyanide antidote kit:amyl nitrite: 每 分 鐘 吸 30 秒, 直 到 靜 脈 輸 注 及 sodium nitrite 給 予 sodium nitrite: 成 人 300mg IV for 5 分 鐘, 小 孩 0.15-0.33ml/kg up to10ml IV for 5 分 鐘 如 果 30 分 鐘 無 效 可 再 給 半 量 5. 低 血 壓 : 應 使 用 靜 脈 注 射 的 方 式 給 予 液 體, 將 病 人 保 持 垂 頭 仰 臥 的 姿 勢 如 果 上 述 方 法 無 效, 可 給 予 多 巴 胺 (dopamine,5-20 微 克 每 公 斤 / 每 分 鐘, 此 乃 首 選 用 藥 ) 或 正 腎 上 腺 素 (norepinephrine,0.5-1 微 克 / 每 分 鐘 ) 6. 代 謝 酸 :ph 小 於 7.1 時, 給 NaHCO3 1mEq/kg IV 7. 抽 搐 : 以 Diazepam IV ( 成 人 最 初 5-10 mg, 如 需 要 則 每 10-15 min 注 射 一 次 ; 兒 童 最 初 0.2-0.5mg/kg, 如 需 要 則 每 5 min 注 射 一 次 ) 或 Lorazepam IV( 成 人 2-4 mg; 兒 童 0.05-0.1mg/kg) 來 控 制 抽 搐 現 象 對 於 無 法 控 制 的 抽 搐 或 抽 搐 在 成 人 已 給 予 30 毫 克 diazepam 或 兒 童 (>5 歲 ) 已 給 予 10 毫 克 diazepam 者, 可 考 慮 給 予 phenobarbital 8. 高 壓 氧 : 在 嚴 重 病 患 的 時 候 可 當 作 輔 助 性 的 治 療 9. 急 性 肺 傷 害 : 維 持 病 人 的 呼 吸 以 及 氧 氣 的 供 給, 並 密 集 地 監 測 病 人 的 動 脈 血 中 氣 體 及 脈 衝 式 血 氧 偵 測 器 可 提 早 使 用 PEEP( 呼 氣 末 正 壓 法 ) 及 機 器 輔 助 呼 吸 10. 變 性 血 紅 素 血 症 : 若 病 人 症 狀 明 顯 有 發 紺 的 現 象, 且 變 性 血 紅 素 的 值 超 過 70%-80% 時, 可 考 慮 靜 脈 緩 慢 注 射 甲 基 藍 ( 劑 量 :1% 甲 基 藍 給 予 劑 量 是 每 公 斤 體 重 1-2 毫 克 ), 或 血 液 置 換 術 11.Hydroxocobalamin: 成 人 5g IV 給 30 分 鐘 可 取 代 Cyanide antidote

第 3 頁, 共 8 頁 kit 吸 入 性 暴 露 : 1. 監 測 呼 吸 窘 迫 如 果 有 咳 嗽 或 呼 吸 困 難 發 生, 評 估 呼 吸 道 刺 激 支 氣 管 炎 或 肺 炎 情 形 立 即 給 予 100% 的 氧 氣, 及 必 要 時 使 用 呼 吸 器 給 予 氧 氣 支 持 治 療 氣 管 痙 孿 用 beta2 agonist 或 corticosteroids 2. 兩 個 大 管 徑 的 靜 脈 輸 注 管 路, 並 給 予 cyanide antidote kit:(1) amyl nitrite: 每 分 鐘 吸 30 秒, 直 到 靜 脈 輸 注 及 sodium nitrite 給 予 (2) sodium nitrite: 成 人 300mg IV for 5 分 鐘, 小 孩 0.15-0.33ml/kg up to10ml IV for 5 分 鐘 如 果 30 分 鐘 無 效 可 再 給 半 量 (3) sodium thiosulfate: 成 人 12.5g IV, 小 孩 1.65ml/kg of 25% 溶 液 如 果 30 分 鐘 無 效 可 再 給 半 量 3. 低 血 壓 : 應 使 用 靜 脈 注 射 的 方 式 給 予 液 體, 將 病 人 保 持 垂 頭 仰 臥 的 姿 勢 如 果 上 述 方 法 無 效, 可 給 予 多 巴 胺 (dopamine,5-20 微 克 / 每 公 斤 / 每 分 鐘, 此 乃 首 選 用 藥 ) 或 正 腎 上 腺 素 (norepinephrine,0.5-1 微 克 / 每 分 鐘 ) 4. 抽 搐 : 以 Diazepam IV ( 成 人 最 初 5-10 mg, 如 需 要 則 每 10-15 min 注 射 一 次 ; 兒 童 最 初 0.2-0.5mg/kg, 如 需 要 則 每 5 min 注 射 一 次 ) 或 Lorazepam IV ( 成 人 2-4 mg; 兒 童 0.05-0.1mg/kg) 來 控 制 抽 搐 現 象 對 於 無 法 控 制 的 抽 搐 或 抽 搐 在 成 人 已 給 予 30 毫 克 diazepam 或 兒 童 (>5 歲 ) 已 給 予 10 毫 克 diazepam 者, 可 考 慮 給 予 phenobarbital 與 / 或 phenytoin 或 fosphenytoin 5. 高 壓 氧 : 在 嚴 重 病 患 的 時 候 可 當 作 輔 助 性 的 治 療 6. 急 性 肺 傷 害 : 維 持 病 人 的 呼 吸 以 及 氧 氣 的 供 給, 並 密 集 地 監 測 病 人 的 動 脈 血 中 氣 體 及 脈 衝 式 血 氧 偵 測 器 可 提 早 使 用 PEEP( 呼 氣 末 正 壓 法 ) 及 機 器 輔 助 呼 吸 7. 變 性 血 紅 素 血 症 : 若 病 人 症 狀 明 顯 有 發 紺 的 現 象, 且 變 性 血 紅 素 的 值 超 過 70%-80% 時, 可 考 慮 靜 脈 緩 慢 注 射 甲 基 藍 ( 劑 量 : 1% 甲 基 藍 給 予 劑 量 是 每 公 斤 體 重 1-2 毫 克 ), 或 血 液 置 換 術 8. Hydroxocobalamin: 成 人 5g IV 給 30 分 鐘 可 取 代 Cyanide antidote kit 眼 睛 之 暴 露 :1. 有 刺 激 感 痛 腫 脹 流 淚 畏 光 等 情 形, 則 病 人 應 該 繼 續 在 醫 院 接 受 觀 察 2. 必 要 時, 參 考 吸 入 性 中 毒 解 救 法 皮 膚 接 觸 :1. 如 持 續 刺 激 及 疼 痛, 則 須 做 檢 查 2. 立 即 給 予 100% 的 氧 氣, 建 立 兩 個 大 管 徑 的 靜 脈 輸 注 管 路, 並 給 予 cyanide antidote kit:(1) amyl nitrite: 每 分 鐘 吸 30 秒, 直 到 靜 脈 輸 注 及 sodium nitrite 給 予 (2) sodium nitrite: 成 人 300mg IV for 5 分 鐘, 小 孩 0.15-0.33ml/kg up to 10ml IV for 5 分 鐘 如 果 30 分 鐘 無 效 可 再 給 半 量 3. sodium thiosulfate: 成 人 12.5g IV, 小 孩 1.65ml/kg of 25% 溶 液 如 果 30 分 鐘 無 效 可 再 給 半 量 (3) 低 血 壓 : 應 使 用 靜 脈 注 射 的 方 式 給 予 液 體, 將 病 人 保 持 垂 頭 仰 臥 的 姿 勢 如 果 上 述 方 法 無 效, 可 給 予 多 巴 胺 (dopamine,5-20 微 克 / 每 公 斤 / 每 分 鐘, 此 乃 首 選 用 藥 ) 或 正 腎 上 腺 素 (norepinephrine,0.5-1 微 克 / 每 分 鐘 ) 4. 抽 搐 : 以 Diazepam IV ( 成 人 最 初 5-10 mg, 如 需 要 則 每 10-15 min 注 射 一 次 ; 兒 童 最 初 0.2-0.5mg/kg, 如 需 要 則 每 5 min 注 射 一 次 ) 或 Lorazepam IV ( 成 人 2-4 mg; 兒 童 0.05-0.1mg/kg) 來 控 制 抽 搐 現 象 對 於 無 法 控 制 的 抽 搐 或 抽 搐 在 成 人 已 給 予 30 毫 克 diazepam 或 兒 童 (>5 歲 ) 已 給 予 10 毫 克 diazepam 者, 可 給 予 phenobarbital 5. 高 壓 氧 : 在 嚴 重 病 患 的 時 候 可 當 作 輔 助 性 的 治 療 6. 急 性 肺 傷 害 : 維 持 病 人 的 呼 吸 以 及 氧 氣 的 供 給, 並 密 集 地 監 測 病 人 的 動 脈 血 中 氣 體 及 脈 衝 式 血 氧 偵 測 器 可 提 早 使 用 PEEP( 呼 氣 末 正 壓 法 ) 及 機 器 輔 助 呼 吸 7. 變 性 血 紅 素 血 症 : 若 病 人 症 狀 明 顯 有 發 紺 的 現 象, 且 變 性 血 紅 素 的 值 超 過 70%-80% 時, 可 考 慮 靜 脈 緩 慢 注 射 甲 基 藍 ( 劑 量 :1% 甲 基 藍 給 予 劑 量 是 每 公 斤 體 重 1-2 毫 克 ), 或 血 液 置 換 術 8. Hydroxocobalamin: 成 人 5g IV 給 30 分 鐘 可 取 代 Cyanide antidote kit 氰 化 物 中 毒 : 患 者 吸 入 時 : 給 予 氧 氣 支 持 若 發 生 有 急 性 肺 傷 害 時, 應 維 持 病 人 的 呼 吸 以 及 氧 氣 的 供 給, 並 密 集 地 監 測 病 人 的 動 脈 血 中 氣 體 及 脈 衝 式 血 氧 偵 測 器 可 提 早 使 用 PEEP( 呼 氣 末 正 壓 法 ) 及 機 器 輔 助 呼 吸 若 發 生 有 變 性 血 紅 素 血 症 時, 若 病 人 症 狀 明 顯 有 發 紺 的 現 象, 且 變 性 血 紅 素 的 值 超 過 70%-80% 時, 可 考 慮 靜 脈 緩 慢 注 射 甲 基 藍 ( 劑 量 :1% 甲 基 藍 給 予 劑 量 是 每 公 斤 體 重 1-2 毫 克 ), 或 血 液 置 換 術 患 者 吞 食 時 :

第 4 頁, 共 8 頁 給 予 洗 胃 活 性 碳 若 發 生 有 急 性 肺 傷 害 時, 應 維 持 病 人 的 呼 吸 以 及 氧 氣 的 供 給, 並 密 集 地 監 測 病 人 的 動 脈 血 中 氣 體 及 脈 衝 式 血 氧 偵 測 器 可 提 早 使 用 PEEP( 呼 氣 末 正 壓 法 ) 及 機 器 輔 助 呼 吸 若 發 生 有 變 性 血 紅 素 血 症 時, 若 病 人 症 狀 明 顯 有 發 紺 的 現 象, 且 變 性 血 紅 素 的 值 超 過 70%-80% 時, 可 考 慮 靜 脈 緩 慢 注 射 甲 基 藍 ( 劑 量 :1% 甲 基 藍 給 予 劑 量 是 每 公 斤 體 重 1-2 毫 克 ), 或 血 液 置 換 術 眼 睛 接 觸 : 若 還 是 有 刺 激 感 痛 腫 脹 流 淚 畏 光 等 情 形, 則 病 人 應 該 繼 續 在 醫 院 接 受 觀 察 皮 膚 接 觸 : 如 洗 後 患 處 仍 有 刺 激 感 覺, 則 須 做 檢 查 重 金 屬 銅 中 毒 :1. 胃 鏡 : 成 人 有 大 量 食 入, 或 何 任 的 中 毒 症 狀, 小 孩 有 哮 鳴 嘔 吐 吞 嚥 困 難 拒 食 口 腔 灼 傷 腹 痛 或 流 涎, 可 在 二 十 四 小 時 內 從 事 胃 鏡 2. 銅 的 急 性 中 毒 少 有 螫 合 劑 的 使 用 經 驗, 而 是 根 據 慢 性 中 毒 之 經 驗 來 使 用 五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滅 火 劑 : 小 火 : 化 學 乾 粉 大 火 : 水 沫 水 霧 一 般 型 泡 沫 滅 火 時 可 能 遭 遇 之 特 殊 危 害 : 1. 遇 熱 會 分 解 產 生 致 死 的 氰 化 氫 及 N2O 2. 物 質 非 可 燃 性, 液 體 流 入 排 水 溝 時 會 引 起 汙 染 3. 不 可 用 二 氧 化 碳 或 酸 性 化 學 乾 粉 滅 火 特 殊 滅 火 程 序 : 1. 物 質 本 身 不 易 燃, 針 對 周 遭 的 火 災, 請 選 擇 合 適 且 不 與 氰 化 物 反 應 的 滅 火 劑 2. 在 沒 有 危 險 的 情 況 下, 儘 可 能 將 容 器 搬 離 火 場 3. 在 最 遠 距 離 處 滅 火 大 火 : 1. 築 堤 圍 堵 消 防 用 水 待 日 後 廢 棄 處 置 ; 勿 驅 散 洩 漏 物 質 2. 使 用 灑 水 或 水 霧, 不 可 使 用 水 柱 滅 火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裝 備 : 1. 空 氣 呼 吸 器 2. 全 身 式 化 學 防 護 衣 ( 必 要 時 外 加 抗 閃 火 鋁 質 被 覆 外 套 ) 六 洩 漏 處 理 方 法 個 人 應 注 意 事 項 : 1. 非 有 關 人 員 撤 離 洩 漏 現 場, 發 出 毒 性 警 告 2. 在 洩 漏 區 完 全 清 理 乾 淨 之 前, 沒 有 穿 戴 防 護 裝 備 的 人 員 不 可 進 入 洩 漏 區 3. 向 供 應 商 或 製 造 商 尋 求 建 議 4. 在 安 全 許 可 下, 儘 量 阻 止 或 減 少 洩 漏 量 環 境 注 意 事 項 : 1. 利 用 障 礙 物 防 止 逕 流, 通 知 環 保 當 局 2. 水 : 在 安 全 許 可 下, 儘 量 阻 止 或 減 少 洩 漏 量 3. 水 : 聯 絡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徵 求 意 見 4. 水 : 儘 可 能 築 堤 或 水 道 容 納 洩 漏 物 5. 水 : 利 用 濾 篩 或 真 空 泵 去 除 污 染 物 液 體 及 被 污 染 之 底 部 沉 澱 物 6. 水 : 通 知 環 保 當 局 商 討 污 染 物 之 處 置 及 清 除 事 宜 7. 土 地 - 空 氣 : 在 安 全 許 可 下, 儘 量 阻 止 或 減 少 洩 漏 量

第 5 頁, 共 8 頁 8. 土 地 - 空 氣 : 聯 絡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徵 求 意 見 9. 土 地 - 空 氣 : 利 用 障 礙 物 防 止 污 染 物 隨 雨 水 或 用 水 逕 流 10. 土 地 - 空 氣 : 用 人 工 或 機 械 方 法 除 去 污 染 物 質 11. 土 地 - 空 氣 : 回 收 未 損 壞 的 容 器 12. 土 地 - 空 氣 : 移 除 污 染 物 質 以 便 處 置 清 理 方 法 : 小 量 : 1. 氰 化 物 鹽 溢 出 應 該 立 刻 剷 起 及 仔 細 地 清 掃 以 適 當 的 容 器 裝 入, 小 心 謹 慎 實 行 使 氰 化 物 塵 土 減 到 最 小 散 入 空 氣 中 大 量 : 1. 須 圍 堵 以 備 處 理 七 安 全 處 置 與 儲 存 方 法 處 置 : 1. 宜 存 放 在 陰 暗 通 風 地 方, 勿 置 放 太 陽 直 接 照 射 之 處, 避 免 發 生 火 災 且 時 常 定 期 監 測 其 他 不 相 容 性 物 質 與 氰 化 亞 銅 需 要 隔 絕 2. 所 有 運 輸 和 貯 存 貨 櫃 為 氫 氰 酸 或 氰 化 物 鹽 應 該 包 括 急 救 指 示 及 警 告 標 示 3. 聯 絡 製 造 商 供 應 商 及 環 保 當 局 徵 詢 處 置 的 意 見 4. 處 理 時 必 需 穿 戴 防 護 裝 備 儲 存 : 1. 工 作 場 所 濃 度 不 超 出 環 境 極 限, 貯 存 區 必 須 充 分 通 風, 避 免 受 腐 蝕 或 損 傷 2. 應 被 置 放 於 沒 有 硝 酸 鹽 亞 硝 酸 鹽 混 合 物 或 過 氧 化 物 的 地 方 3. 儲 存 時 避 免 與 化 學 活 性 高 的 金 屬 ( 鉀 鈉 鋅 等 ) 接 觸 以 免 發 生 劇 烈 反 應 4. 置 於 不 透 氣 的 封 容 器 中, 儲 放 於 低 溫 通 風 良 好 並 且 遠 離 乙 炔 氣 體 的 地 方 八 暴 露 預 防 措 施 工 程 控 制 : 1. 局 部 排 氣 裝 置 國 內 控 制 參 數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短 時 間 時 量 最 高 容 許 濃 度 生 物 指 標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TWA STEL CEILING BEIs 5mg/m 3 ( 皮 ) 以 氰 根 計 10mg/m 3 ( 皮 ) 以 氰 - - 根 計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 手 部 防 護 : 對 乾 的 產 品 : 1. 棉 手 套 對 溶 液 : 1. 橡 膠 手 套 皮 膚 及 身 體 防 護 : 1. 適 當 的 防 護 衣 物 呼 吸 防 護 : 環 境 中 濃 度 高 於 5mg/m3 時 : 1. 使 用 MAHA/NIOSH 所 允 許 的 全 面 罩 正 壓 自 給 式 空 氣 呼

第 6 頁, 共 8 頁 吸 器, 或 是 使 用 提 供 連 續 氣 流 全 面 罩 式 的 面 罩 氣 罩 頭 盔 等 眼 睛 防 護 : 工 作 中 有 粉 塵 時 : 1. 除 非 是 穿 戴 全 面 罩 式 的 呼 吸 保 護 裝 備 否 則 必 需 戴 護 目 鏡 及 面 罩 衛 生 措 施 : 1. 工 作 後 儘 速 脫 掉 污 染 之 衣 物, 洗 淨 後 才 可 再 穿 戴 或 丟 棄, 且 須 告 知 洗 衣 人 員 氰 化 亞 銅 之 危 害 性 2. 工 作 場 所 嚴 禁 抽 煙 或 飲 食 3. 處 理 氰 化 亞 銅 後, 須 徹 底 洗 手 4. 維 持 作 業 場 所 清 潔 環 保 署 列 管 編 號 :046-04 九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外 觀 ( 物 質 狀 態 顏 色 等 ): 白 色 單 斜 結 氣 味 : 無 味, 潮 濕 有 杏 仁 味 晶 粉 末 或 深 綠 色 的 粉 末 狀 固 體 嗅 覺 閾 值 :- 熔 點 :475 ph 值 :- 沸 點 / 沸 點 範 圍 :- 易 燃 性 ( 固 體, 氣 體 ):- 閃 火 點 :- 分 解 溫 度 :- 測 試 方 法 ( 開 杯 或 閉 杯 ):- 自 燃 溫 度 :- 爆 炸 界 限 :- 蒸 氣 壓 :-; 蒸 氣 密 度 :- 密 度 :2.9(20 ( 水 =1)) 溶 解 度 : 在 水 中 幾 乎 不 溶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log Kow):- 揮 發 速 率 :- 十 安 定 性 及 反 應 性 安 定 性 : - 特 殊 狀 態 下 可 能 之 危 害 反 應 : 1. 在 普 通 的 空 氣 裡 二 氧 化 碳 對 毒 性 氫 氰 酸 氣 體 形 式 氰 化 物 會 起 反 應 2. 當 濕 氣 出 現 時 毒 性 氫 氰 酸 氣 體 也 會 產 生 聚 合 應 避 免 之 狀 況 : 空 氣 或 濕 氣 應 避 免 之 物 質 : 1. 強 氧 化 劑 2. 酸 類 危 害 分 解 物 : 與 酸 接 觸 會 產 生 毒 性 氣 體 十 一 毒 性 資 料 暴 露 途 徑 : 皮 膚 接 觸 吸 入 食 入 眼 睛 接 觸 症 狀 : 頭 暈 眼 花 頭 痛 呼 吸 速 率 加 快 和 昏 迷 現 象 急 毒 性 : 皮 膚 接 觸 : 1. 刺 激 皮 膚 或 灼 傷 吸 入 : 1. 氰 化 物 從 各 種 途 徑 輕 易 的 被 人 體 吸 收, 包 括 從 皮 膚 消 化 道 和 呼 吸 道 而 不 同 的 曝 露 路 徑, 造 成 不 同 的 中 毒 發 作 時 間 和 中 毒 程 度, 初 期 中 毒 徵 候 為 頭 暈 頭 痛 呼 吸 速 率 加 快, 後 期 為 發 紺 和 昏 迷 現 象 ; 中 毒 的 病 患 呼 吸 之 間 有 些 人 可 聞 到 氰 化 物 等 有 的 杏 仁 味 道 高 濃 度 之 下, 病 患 的 皮 膚 和 粘 膜 細 胞 有 時 會 有 發 紅 的 現 象 ; 於 高 劑 量 下 暴 露 數 分 鐘 就 可 能 致 命

第 7 頁, 共 8 頁 2. 刺 激 鼻 子 導 致 流 血 或 潰 爛, 通 過 支 氣 管 黏 液 窩 不 自 覺 發 生 心 悸 頭 痛 及 呼 吸 迫 促 食 入 : 1. 具 苦 澀 尖 酸 灼 燒 的 杏 仁 氣 味, 隨 後 喉 頭 有 麻 木 感 2. 分 泌 唾 液 噁 心 和 嘔 吐, 嚴 重 時 呈 現 癲 顯 狀 態 而 口 吐 白 沫 眼 睛 接 觸 : 1. 造 成 眼 睛 灼 傷 甚 至 失 明 LD50(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 - LC50(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 - 慢 毒 性 或 長 期 毒 性 : 1. 具 有 生 物 累 積 性 2.IARC: 目 前 尚 無 IARC 分 類 十 二 生 態 資 料 生 態 毒 性 : LC50( 魚 類 ): - EC50( 水 生 無 脊 椎 動 物 ): 50~200ug/L 生 物 濃 縮 係 數 (BCF): - 持 久 性 及 降 解 性 : 1. 不 溶 性 的 金 屬 氰 化 物, 不 會 降 解 成 氰 化 氫 2. 半 衰 期 ( 空 氣 ): - 半 衰 期 ( 水 表 面 ): - 半 衰 期 ( 地 下 水 ): - 半 衰 期 ( 土 壤 ): - 生 物 蓄 積 性 : 1. 具 有 生 物 累 積 性 土 壤 中 之 流 動 性 : - 其 他 不 良 效 應 : 1. 對 水 體 中 的 魚 類 和 浮 游 生 物 有 劇 毒 十 三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 1. 聯 絡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徵 詢 處 置 的 意 見 2. 聯 絡 環 保 當 局 徵 詢 處 置 的 意 見 3. 參 考 相 關 法 規 處 理 4. 參 考 廢 棄 物 清 理 法 及 事 業 廢 棄 物 貯 存 清 除 處 理 方 法 及 設 施 標 準 辦 理 十 四 運 送 資 料 聯 合 國 編 號 (UN No.):1587 聯 合 國 運 輸 名 稱 : 氰 化 銅 運 輸 危 害 分 類 : 第 6.1 類 毒 性 物 質 包 裝 類 別 :Ⅱ 海 洋 污 染 物 ( 是 / 否 ): 是 特 殊 運 送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項 : - 緊 急 應 變 處 理 原 則 :151 十 五 法 規 資 料 適 用 法 規 :

1.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2. 勞 工 作 業 場 所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3.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4. 事 業 廢 棄 物 貯 存 清 除 處 理 方 法 及 設 施 標 準 5.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管 理 法 6. 危 害 性 化 學 品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7.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標 示 及 物 質 管 理 辦 法 8. 廢 棄 物 清 理 法 第 8 頁, 共 8 頁 十 六 其 他 資 料 1. 行 政 院 衛 福 部, 中 美 合 作 計 畫 中 文 毒 理 清 冊, 中 華 民 國 86 年 3 月 2. 行 政 院 環 保 署, 中 文 毒 理 資 理 庫 3. 行 政 院 環 保 署,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災 害 防 救 手 冊,103 年 4.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發 展 中 心, 物 質 光 碟 資 料 5. 行 政 院 勞 動 部, 化 學 品 全 球 調 和 制 度 [GHS] 介 紹 網 站 6.Handbook of Toxic and Hazardous Chemicals and Carcinogens 參 考 文 獻 7. 中 國 國 家 標 準 CNS 15030 化 學 品 分 類 及 標 示 8. 中 國 國 家 標 準 CNS 6864 危 險 物 運 輸 標 示 9.UN 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Model Regulations. Rev.18 (2013) 10.HSDB 資 料 庫,TOMES 2015 網 頁 版 11.ChemWatch 資 料 庫,2015 網 頁 版 12. 緊 急 應 變 指 南 2012 年 版 13.IARC WEB 14.GHS 紫 皮 書 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GHS (Rev.5) (2013) 名 稱 : 環 境 事 故 專 業 諮 詢 中 心 製 表 者 單 位 地 址 / 電 話 : 南 投 縣 南 投 市 文 獻 路 2 號 A315 室 (049-2345678) 製 表 人 職 稱 : 姓 名 ( 簽 章 ): 製 表 日 期 105.02.04 上 述 資 料 中 符 號 - 代 表 目 前 查 無 資 料, 而 符 號 / 代 表 此 欄 備 註 位 對 該 物 質 並 不 適 用 上 述 資 料 為 環 保 署 委 託 製 作, 僅 供 參 考, 各 項 資 料 已 力 求 正 確 完 整, 使 用 者 請 依 應 用 需 求 判 斷 其 可 用 性, 尤 其 需 注 意 混 合 時 可 能 產 生 不 同 之 危 害, 並 依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管 理 法 及 危 害 性 化 學 品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之 相 關 規 定, 提 供 必 要 之 注 意 事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