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立德國民中學102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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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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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雄 市 立 立 德 國 民 中 學 103 學 年 度 主 題 融 入 領 域 教 學 教 案 / 登 革 熱 防 治 延 伸 活 動 設 計 表 版 本 康 軒 版 冊 別 第 2 冊 設 計 者 領 域 能 力 指 標 高 瑛 華 教 學 活 動 時 間 領 域 別 : 健 體 單 元 活 動 名 稱 第 10 週 實 施 對 象 1 年 級 5-1-1 分 辨 日 常 生 活 情 境 的 安 全 與 不 安 全 5-1-2 說 明 並 演 練 促 進 個 人 及 他 人 生 活 安 全 的 方 法 5-1-3 思 考 並 演 練 處 理 危 險 和 緊 急 情 況 的 方 法 醫 療 消 費 面 面 觀 / 傳 染 病 的 世 界 登 革 熱 防 治 7-1-5 體 認 人 類 是 自 然 環 境 中 的 一 部 分, 並 主 動 關 心 環 境, 以 維 護 促 進 人 類 的 健 康 單 元 活 動 目 標 1. 了 解 登 革 熱 之 傳 染 途 徑 2. 建 立 預 防 登 革 熱 的 觀 念 3. 學 習 防 治 登 革 熱 應 注 意 的 事 項 及 方 法 課 前 準 備 1. 設 計 教 學 內 容 及 活 動 2. 準 備 地 震 相 關 資 料 3. 學 習 單 乙 份 害 人 叮 蚊 參 考 資 料 1. 教 科 書 2. 網 路 下 載 資 料 ( 如 附 件 ) 評 量 方 式 1. 口 試 2. 表 演 3. 實 作 4. 作 業 ( 學 習 單 ) 教 學 活 動 內 容 時 間 教 學 資 源 備 註 1. 講 述 有 關 登 革 熱 之 傳 染 途 徑 及 症 狀 2. 說 明 登 革 熱 防 治 應 注 意 的 事 項 及 方 法 45 分

年 班 號 姓 名 : 一 請 簡 述 登 革 熱 之 傳 染 途 徑 30% 二 請 簡 述 如 何 預 防 登 革 熱 30% 三 登 革 熱 分 成 幾 種 類 型 感 染 後 會 有 哪 些 症 狀? 40% 登 革 熱 簡 介

登 革 熱 俗 稱 天 狗 熱 或 斷 骨 熱 是 由 登 革 熱 病 毒 引 起 的 急 性 傳 染 病 它 的 傳 播 媒 介 是 埃 及 斑 蚊 及 白 線 斑 蚊 登 革 病 毒 依 其 抗 原 性 分 為 1 2 3 4 型 登 革 熱 傳 染 途 徑 登 革 病 毒, 只 能 存 於 人 猴 及 病 媒 蚊 體 內 登 革 熱 之 病 媒 蚊 為 埃 及 班 蚊 和 白 線 斑 蚊 病 毒 必 須 藉 由 病 媒 蚊 叮 咬 才 能 從 人 傳 給 人 病 媒 蚊 叮 咬 登 革 熱 病 患 ( 從 開 始 發 燒 的 前 一 天 直 到 退 燒 具 有 傳 染 力 ) 8 至 1 5 天 後, 則 具 有 終 生 傳 染 病 毒 的 能 力 重 複 感 染 不 同 型 的 登 革 病 毒 可 引 起 出 血 性 登 革 熱 登 革 熱 類 型 1. 典 型 登 革 熱 ( Dengue Fever ) 2. 出 血 性 登 革 熱 ( Dengue Hemorrhagic Fever ) 3. 登 革 休 克 症 候 群 登 革 熱 症 狀 典 型 登 革 熱 的 症 狀 有 發 燒 ( 39 至 40 ) 或 惡 寒 皮 膚 出 疹 併 有 四 肢 痠 痛 肌 肉 痛 前 額 頭 痛 及 後 眼 窩 痛 等 出 血 型 登 革 熱 的 臨 床 症 狀, 主 要 是 發 燒 頭 痛 肌 肉 痛 噁 心 嘔 吐 全 身 倦 怠 腸 胃 道 出 血 子 宮 出 血 血 尿 和 恢 復 期 出 疹 等 出 血 型 登 革 熱 與 典 型 登 革 熱 的 症 狀 很 相 似, 兩 者 之 最 大 不 同 點 乃 在 於 前 者 有 血 漿 滲 出 的 現 象, 臨 床 上 會 出 現 腹 水 和 助 膜 腔 積 水, 這 是 典 型 登 革 熱 較 為 少 見 之 症 狀 當 出 血 性 登 革 熱 之 血 漿 滲 出 量 很 多 時, 病 人 會 呈 現 休 克 現 象, 所 謂 登 革 休 克 症 候 群 此 時 病 人 皮 膚 濕 冷, 四 肢 冰 涼, 坐 立 不 安, 脈 博 微 弱, 脈 博 壓 變 窄 ( < 20 mmhg ), 這 種 低 血 容 性 的 休 克 若 沒 及 早 診 斷 出 來, 而 予 以 適 當 的 輸 液 療 法, 則 有 生 命 危 險 登 革 熱 死 亡 率

1. 典 型 登 革 熱 小 孩 子 與 老 人 罹 患 率 較 成 年 人 低 ; 致 死 率 低 於 1% 2. 出 血 型 登 革 熱 罹 患 率 以 未 滿 一 歲 的 嬰 兒 及 二 至 八 歲 的 小 孩 最 高 ; 若 無 適 當 治 療, 死 亡 率 可 達 15 ~ 50 % 以 上 出 血 性 登 革 熱 不 同 於 典 型 登 革 熱, 死 亡 率 約 15 至 50% 登 革 熱 患 者 注 意 事 項 1. 罹 患 登 革 熱 的 患 者 要 多 休 息, 補 充 水 份, 與 醫 師 充 份 合 作 遵 照 醫 師 的 指 示 服 藥, 大 約 一 個 星 期 後 就 能 逐 漸 康 復, 不 會 有 後 遺 症 2. 患 者 在 生 病 期 間, 若 被 病 媒 蚊 叮 到, 會 將 病 毒 傳 給 病 媒 蚊, 病 媒 蚊 再 去 叮 咬 別 人 時, 就 會 把 病 傳 給 別 人 為 了 不 使 病 再 傳 染 別 人, 患 者 在 生 病 期 間 臥 床 要 掛 蚊 帳, 而 且 要 清 理 住 家 環 境, 不 使 病 媒 蚊 孳 生 3. 前 往 東 南 亞 旅 遊, 返 國 後 身 體 不 適, 應 儘 速 就 醫, 交 代 旅 遊 行 程, 提 供 醫 師 診 治 參 考, 避 免 登 革 熱 境 外 移 入 4. 醫 師 診 治 病 人 發 現 有 疑 似 登 革 熱 症 狀 之 病 例, 應 儘 速 報 告 衛 生 單 位, 以 便 採 行 緊 急 防 治 措 施, 避 免 危 及 家 人 鄰 居 之 健 康 如 何 預 防 登 革 熱 一 應 避 免 白 天 被 蚊 蟲 叮 咬 1. 裝 設 紗 窗 紗 門 2. 登 革 熱 流 行 期 間, 睡 覺 時 應 掛 蚊 帳 3. 應 選 購 環 境 保 護 署 登 記 合 格 之 環 境 衛 生 用 藥, 於 家 庭 陰 暗 處 噴 灑, 非 必 要 時 不 使 用 殺 蟲 劑 4. 白 天 室 內 陰 暗 處 可 使 用 捕 蚊 燈 滅 蚊 5. 傳 播 登 革 熱 的 病 媒 蚊 是 埃 及 斑 蚊 及 白 線 斑 蚊 這 兩 種 蚊 子 都 是 在 白 天 吸 血, 吸 血 場 所 大 多 在 屋 內 或 野 外 陰 暗 處, 如 樹 林 或 竹 林 內, 外 出 使 用 防 蚊 藥 膏 ( 水 ) 二 撲 滅 蚊 子 就 沒 有 登 革 熱

1. 清 除 積 水 容 器, 杜 絕 病 媒 蚊 孳 生, 是 防 治 登 革 熱 的 根 本 方 法 2. 病 媒 蚊 孳 生 的 場 所 為 家 屋 內 外 或 家 屋 附 近 盛 水 之 各 種 容 器, 比 如 水 缸 水 甕 鐵 桶 木 桶 塑 膠 桶 水 泥 槽 廢 輪 胎 花 瓶 花 盤 空 罐 破 瓶 等 人 工 容 器 及 樹 洞 竹 洞 屋 簷 排 水 溝 等 3. 清 除 孳 生 源 為 將 上 述 病 媒 蚊 的 孳 生 場 所 清 除 乾 淨, 不 需 要 的 容 器 去 掉, 必 須 盛 水 的 容 器 比 如 花 瓶 水 缸 等, 至 少 每 週 要 倒 棄 一 次, 以 便 清 洗 清 洗 時 必 須 用 刷 子 將 內 壁 用 力 刷 洗, 才 能 將 病 媒 蚊 的 卵 洗 淨 4. 請 注 意 您 的 家 中 及 周 圍 環 境, 消 除 蚊 蟲 孳 生 場 所 5. 如 地 下 室 有 積 水, 請 投 置 亞 培 松 或 陶 斯 松 其 中 或 抽 水 排 空, 避 免 病 媒 蚊 孳 生 實 施 方 法 一 疫 情 監 視 工 作 1. 疑 似 病 例 疫 情 通 報 : 衛 生 所 經 常 與 轄 區 醫 院 診 所 密 切 聯 繫, 請 醫 師 於 發 現 疑 似 病 例 時 儘 速 通 報 衛 生 局 ( 所 ), 轉 報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疾 病 管 制 局 有 下 列 第 一 項 症 狀, 並 有 第 二 至 第 四 項 中 之 任 何 一 項 症 狀 者 為 疑 似 病 例 : 發 燒 ( 攝 氏 三 十 八 度 ) 劇 烈 頭 痛 後 眼 窩 痛 骨 頭 關 節 或 肌 肉 痛 發 燒 期 間 全 身 發 癢 2. 接 受 民 眾 自 動 來 檢 : 由 衛 生 局 ( 所 ) 負 責 採 檢 3. 加 強 醫 院 診 所 不 明 熱 患 採 檢 : 衛 生 局 ( 所 ) 與 醫 院 診 所 加 強 連 繫 對 不 明 熱 採 血 送 驗 4. 加 強 醫 事 檢 驗 所 採 檢 : 衛 生 局 ( 所 ) 連 繫 轄 區 醫 事 檢 驗 所 對 發 燒 白 血 球 少 於 五 千, 且 肝 功 能 異 常 之 病 人 採 血 送 驗 5. 加 強 學 校 報 告 系 統 : 衛 生 局 ( 所 ) 連 繫 高 中 國 中 國 小, 請 學 校 於 病 假 學 生 數 超 過 平 日 一 倍 半 以 上 時, 主 動 向 衛 生 所 提 供 學 生 名 單 及 住 址, 當 住 址 有 聚 集 趨 勢 時 即 進 行 疫 情 調 查 6. 對 其 他 熱 病 疑 患 血 清 採 檢 : 衛 生 局 ( 所 ) 對 醫 院 診 所 送 驗 之 其 他 熱 病 檢 體, 如 恙 蟲 病 斑 疹 傷 寒 漢 他 病 毒 出 血 熱 Q 熱

麻 疹 及 德 國 麻 疹 等 檢 體 中, 多 分 裝 一 管 以 檢 驗 其 感 染 登 革 熱 情 形 二 檢 體 處 理 及 送 驗 對 疑 似 個 案 採 發 病 ( 五 日 內 ) 與 恢 復 期 ( 發 病 後 第 十 四 至 二 八 日 ) 各 採 血 一 次 三 病 例 疫 情 調 查 等 檢 驗 報 告 確 定 後, 衛 生 所 人 員 於 一 天 內 訪 視 病 患 周 圍 住 戶 至 少 二 十 家, 二 週 後 再 訪 一 次 如 發 現 新 疑 患, 仍 先 以 主 動 疫 情 監 視 個 案 調 查 作 業 處 理, 檢 驗 確 定 再 填 報 傳 染 病 個 案 報 告 單 並 進 行 疫 情 調 查 四 噴 藥 工 作 衛 生 所 接 到 確 定 病 例 後, 儘 速 以 患 家 及 其 工 作 場 所 為 中 心, 在 半 徑 五 十 公 尺 範 圍 內 實 施 噴 藥 兩 次 ( 兩 次 間 隔 七 至 十 天 ), 撲 滅 病 媒 同 時 清 除 孳 生 源 五 病 媒 密 度 偵 測 工 作 1. 每 月 排 定 六 個 ( 半 天 ) 工 作 日, 每 次 調 查 二 里, 偏 遠 地 區 一 里, 分 東 西 區 辦 理, 每 里 調 查 五 十 戶, 如 發 現 布 氏 指 數 二 級 以 上, 即 聯 繫 環 保 單 位 做 孳 生 源 清 除 工 作, 三 級 以 上 於 次 月 進 行 複 查 2. 每 次 調 查 時 環 保 局 均 派 員 配 合 辦 理 3. 每 次 進 行 病 媒 蚊 調 查 本 局 均 調 派 防 疫 車, 並 隨 車 廣 播 宣 導 登 革 熱 防 治 常 識 及 分 發 單 張 六 衛 生 宣 導 工 作 1. 衛 生 利 用 預 注 等 候 時 播 放 錄 影 帶 供 民 眾 觀 賞 2. 對 每 一 疑 患 自 其 住 戶 為 中 心 半 徑 五 十 公 尺 內 之 家 戶 機 關 團 體 工 廠 進 行 衛 教 宣 導 工 作 3. 利 用 各 種 集 會 訪 視 時, 加 強 宣 導, 使 民 眾 對 登 革 熱 防 治 方 面 有 所 認 知 4. 配 合 民 間 團 體 活 動 進 行 衛 教 宣 導 5. 利 用 病 媒 蚊 指 數 調 查 時 挨 家 挨 戶 衛 教 宣 導 什 麼 是 登 革 熱? 登 革 熱 俗 稱 天 狗 熱 或 斷 骨 熱, 是

一 種 藉 由 病 媒 蚊 叮 咬 而 傳 播 的 急 性 傳 染 病, 不 會 由 人 直 接 傳 染 給 人 一 般 而 言, 登 革 熱 可 分 為 典 型 登 革 熱 及 登 革 出 血 熱 兩 大 類, 而 典 型 登 革 熱 依 其 抗 原 性, 可 分 為 Ⅰ Ⅱ Ⅲ Ⅳ 型 登 革 熱 有 哪 些 種 類 及 其 症 狀 為 何? 有 些 人 得 到 登 革 熱 並 不 會 生 病, 稱 為 不 顯 性 感 染 或 無 症 狀, 但 亦 有 人 僅 有 發 燒 等 輕 微 症 狀 登 革 熱 依 病 情 嚴 重 程 度 可 區 分 典 型 登 革 熱 及 登 革 出 血 熱, 而 其 典 型 症 狀 敘 述 如 下 : 1. 典 型 登 革 熱 : 其 症 狀 包 括 突 發 性 發 燒 (39 至 40 ) 全 身 酸 痛 包 括 肌 肉 骨 頭 關 節 的 劇 痛 轉 動 眼 球 或 按 住 眼 球 時, 前 額 及 後 眼 窩 會 感 覺 特 別 的 痛, 3-4 日 後 皮 膚 出 疹 ( 先 發 生 於 胸 部 及 軀 幹, 而 後 擴 散 至 四 肢 和 臉 部 ), 甚 至 全 身 發 癢 等 2. 登 革 出 血 熱 : 其 症 狀 主 要 是 發 燒 頭 痛 肌 肉 痛 噁 心 嘔 吐 全 身 倦 怠 腸 胃 道 出 血 子 宮 出 血 血 尿 和 恢 復 期 出 疹 等 登 革 出 血 熱 與 典 型 登 革 熱 的 症 狀 很 相 似, 兩 者 之 最 大 不 同 點 乃 在 於 前 者 有 血 漿 滲 出 的 現 象, 臨 床 上 會 出 現 腹 水 和 肋 膜 腔 積 水, 這 是 典 型 登 革 熱 較 為 少 見 之 症 狀 當 登 革 出 血 熱 之 血 漿 滲 出 量 很 多 時, 病 人 會 呈 現 休 克 現 象, 所 謂 登 革 休 克 症 候 群 登 革 熱 的 潛 伏 期 有 多 久? 人 感 染 病 毒 後 平 均 5-8 天 的 潛 伏 期 後 開 始 生 病, 但 其 範 圍 約 在 3-14 天 左 右 登 革 熱 的 傳 染 途 徑? 登 革 熱 病 患 於 發 病 前 一 天 至 第 五 天, 其 體 內 血 液 含 有 登 革 病 毒 ( 此 時 期 稱 為 病 毒 血 症 期 ), 此 時 若 被 病 媒 蚊 叮 咬, 可 將 病 毒 傳 給 病 媒 蚊, 而 病 毒 在 蚊 蟲 體 內 大 量 增 殖 8-12 天 後, 即 可 經 過 唾 液 傳 給 健 康 民 眾, 而 這 隻 病 媒 蚊 則 終 生 具 有 傳 播 病 毒 的 能 力 登 革 熱 的 死 亡 率? 1. 典 型 登 革 熱 : 小 孩 子 與 老 人 罹 患 率 較 成 年 人 低 ; 致 死 率 低 於 1% 2. 登 革 出 血 熱 : 罹 患 率 以 未 滿 一 歲 的 嬰 兒 及 二 至 八 歲 的 小 孩 最 高 ; 若 無 適 當 治 療, 死 亡 率 可 達 10~50% 以 上 感 染 登 革 熱 後 還 會 感 染 其 他 型 的 登 革 熱 嗎? 如 何 得 到 登 革 出 血 熱? 第 一 次 感 染 登 革 病 毒 患 者, 對 該 型 病 毒 具 有 終 身 免 疫, 而 對 其 他 型 別 僅 具 有 短 暫 的 免 疫 力, 通 常 約 為 2-9 個 月 之 間 目 前 對 登 革 出 血 熱 的 成 因 並 不 清 楚, 針 對 過 去 所 發 生 登 革 出 血 熱 的 病 例 發 現 若 二 次 感 染 不 同 型 登 革 熱 時, 將 可 能 發 生 登 革 出 血 熱 登 革 熱 如 何 治 療? 登 革 熱 目 前 沒 有 特 效 療 法, 而 對 於 無 併 發 症 的 病 例, 只 有 對 症 治 療 如 果 病 例 發 生 嚴 重 的 出 血 或 休 克 症 候 群 時, 需 要 給 予 靜 脈 注 射 懷 疑 自 己 得 到 登 革 熱 怎 麼 辦? 前 往 登 革 熱 疫 區, 如 東 南 亞 國 家 及 中 國 大 陸 ( 福 建 廣 東 海 南 島 ) 旅 遊 探 親 經 商 等, 返 國 後

身 體 有 發 燒 關 節 骨 頭 及 後 眼 窩 痛,3-4 日 後 出 疹 等, 應 儘 速 就 醫, 並 主 動 交 待 旅 遊 行 程, 提 供 醫 師 診 治 參 考 感 染 登 革 熱 該 怎 麼 辦? 1. 多 休 息 補 充 水 份 2. 與 醫 師 充 分 合 作 並 遵 照 醫 師 的 指 示 服 藥, 大 約 一 星 期 後 就 能 逐 漸 康 復 於 發 病 前 一 日 及 後 五 日 內, 體 內 血 液 含 有 登 革 病 毒, 應 避 免 被 登 革 熱 病 媒 蚊 叮 咬, 以 免 病 毒 擴 散, 危 及 家 人 及 鄰 居 之 健 康 清 除 居 家 環 境 內 外 各 類 積 水 容 器, 不 使 病 媒 蚊 孳 生 3. 登 革 出 血 熱 發 生 出 血 或 休 克 的 時 間, 大 多 是 在 發 燒 將 要 退 的 時 候 或 是 燒 退 了 之 後 24-48 小 時, 所 以 在 這 段 期 間, 家 屬 應 留 意 病 人 病 情 之 變 化, 若 病 人 臉 色 蒼 白 呼 吸 急 促 四 肢 冰 冷 盜 冷 汗 坐 立 不 安 或 有 出 血 現 象 時, 即 要 馬 上 看 醫 生, 不 要 誤 以 為 燒 退 了 沒 關 係 登 革 病 毒 的 宿 主 有 哪 些? 登 革 病 毒 的 自 然 宿 主 有 人 類 低 等 靈 長 類 與 斑 蚊 等 三 種 低 等 靈 長 類 包 括 黑 猩 猩 長 臂 猿 等, 其 病 毒 血 症 期 比 人 類 短, 約 為 1-2 天 人 類 是 唯 一 能 產 生 臨 床 症 狀 的 宿 主, 其 嚴 重 程 度 可 由 無 症 狀 到 出 血 性 / 休 克 至 死 亡 如 何 防 治 登 革 熱? 目 前 登 革 熱 尚 無 有 效 的 疫 苗 可 以 預 防, 而 且 又 沒 有 特 效 藥, 所 以 登 革 熱 防 治 僅 能 防 治 登 革 熱 病 媒 蚊 病 媒 蚊 防 治 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