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華 民 國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委 託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辦 理 中 部 地 區 區 域 性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資 源 服 務 網 主 題 探 討 三 : 自 閉 症 者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模 式 之 探 討 期 末 報 告 方 案 主 持 人 : 鳳 華 教 授 方 案 小 組 成 員 : 江 玉 靖 曾 中 斌 羅 敏 馨 黃 孟 杰
前 言 本 研 究 從 95 至 96 年 間 透 過 焦 點 團 體 及 專 家 會 議 討 論, 瞭 解 到 在 職 業 重 建 服 務 中, 面 對 自 閉 症 者, 如 能 快 速 掌 握 其 特 殊 性, 對 於 安 排 後 續 服 務, 如 職 場 安 置 或 相 關 職 業 訓 練 之 專 業 人 員 來 說, 將 會 有 很 大 的 幫 助 因 此 97 年 度 本 研 究 除 了 持 續 透 過 專 家 會 之 議 建 議 修 訂 96 年 度 所 編 定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之 內 容, 還 實 際 邀 請 職 業 重 建 服 務 相 關 人 員, 包 括 職 場 輔 導 老 師 職 業 重 建 個 管 員 及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人 員 針 對 其 服 務 之 個 案 進 行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之 使 用 期 待 透 過 更 多 實 務 工 作 者 使 用 後 之 回 饋 意 見, 進 行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之 編 修, 使 其 內 容 及 使 用 方 式 可 更 為 讓 實 務 工 作 者 所 運 用 並 廣 泛 推 廣, 達 到 協 助 自 閉 症 者 在 職 業 重 建 服 務 中 可 獲 得 適 當 服 務 之 基 礎 1
文 獻 探 討 根 據 內 政 部 身 心 障 礙 者 人 口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國 內 自 閉 症 者 人 數 逐 年 增 加, 從 91 至 96 年 間, 自 閉 症 者 人 數 以 每 年 約 17% 的 成 長 率 在 增 加 (91 年 底 共 計 3,135 人 ;92 年 底 共 計 3,766 人 ;93 年 底 共 計 4,562 人 ;94 年 底 共 計 5,359 人 ;95 年 底 共 計 6,185 人 ; 96 年 底 共 計 7,207 人 ) 更 進 一 步 來 看,96 年 度 自 閉 症 者 7,207 人 中,0 至 12 歲 佔 有 4180 名 ;12 至 18 歲 佔 有 1999 名 ;18 至 65 歲 佔 有 1022 名 ;65 以 上 佔 有 6 名, 意 味 著 目 前 已 是 勞 動 人 口 且 可 能 面 臨 就 業 問 題 的 自 閉 症 者 就 約 有 一 千 多 名 回 顧 國 內 關 於 自 閉 症 者 就 業 之 研 究, 民 國 73 年 宋 維 村 調 查 52 位 自 閉 症 者 中 沒 有 一 人 就 業 ; 民 國 85 年 張 正 芬 訪 問 91 位 自 閉 症 者 中, 只 有 9 位 獲 得 有 償 性 工 作, 就 業 率 佔 14%; 相 較 於 美 國 北 卡 羅 萊 納 州 的 TEACCH 方 案 有 超 過 80% 的 自 閉 症 者 得 以 獨 立 生 活 且 獲 得 工 作 機 會 及 近 年 來 日 本 研 究 指 出 自 閉 症 者 就 業 都 在 20% 以 上 ( 引 自 李 慧 玟,2008) 相 較 而 言, 國 內 在 促 進 自 閉 症 者 就 業 方 面 似 乎 還 有 許 多 發 展 性 我 國 自 閉 症 者 離 開 學 校 系 統 後, 非 繼 續 升 學 者, 即 面 臨 進 入 就 業 市 場 的 壓 力 研 究 顯 示 國 內 自 閉 症 者 成 功 獲 得 有 償 性 工 作 比 例 不 高, 可 見 有 大 部 分 比 例 之 自 閉 症 者 在 離 開 學 校 系 統 後 並 未 順 利 銜 接 到 就 業 市 場 Michelle 和 Patricia(2003) 透 過 追 蹤 訪 問 四 位 自 閉 症 者 從 學 校 順 利 轉 銜 至 提 供 職 業 相 關 服 務 機 構 之 過 程 中, 發 掘 影 響 其 成 功 轉 銜 之 因 素, 歸 納 出 三 個 面 向 包 括 : 轉 銜 人 員 對 就 業 市 場 的 掌 握 度 學 生 及 家 長 對 於 區 域 性 資 源 之 瞭 解 機 構 評 估 資 料 之 運 用 ; 而 針 對 轉 銜 過 程 有 待 加 強 的 部 分 則 有 四 個 部 分 :( 一 ) 提 升 學 校 老 師 及 提 供 成 人 職 業 服 務 之 人 員 專 業 素 養 ( 二 ) 轉 銜 過 程 中, 評 估 資 料 之 運 用 ( 三 ) 加 強 學 生 家 長 學 校 及 未 來 提 供 成 人 職 業 服 務 之 人 員 間 的 溝 通 ( 四 ) 強 化 學 校 與 未 來 學 生 生 活 環 境 間 的 合 作 由 此 可 見, 自 閉 症 者 如 希 望 離 開 學 校 生 活 後 能 順 利 轉 銜 至 提 供 職 業 相 關 機 構 中 生 活, 並 為 未 來 就 業 做 準 備, 是 需 要 家 庭 學 校 及 其 他 職 業 重 建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三 方 面 密 切 地 合 作, 進 而 協 助 自 閉 症 者 發 揮 其 優 勢, 順 利 在 職 場 上 找 到 屬 於 他 們 自 己 的 位 置 並 穩 定 就 業 的 2
針 對 自 閉 症 者, 在 就 業 前 準 備 階 段 很 重 要 的 一 部 是 評 估 其 特 性 並 適 當 地 運 用 評 估 資 料 延 續 96 年 度 本 研 究 -- 發 展 自 閉 症 特 殊 障 別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模 式 之 結 果 可 以 發 現, 個 案 在 進 入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之 前, 前 端 的 轉 介 者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往 往 無 法 令 人 完 整 地 瞭 解 個 案 的 就 業 特 性 及 資 訊, 造 成 後 續 服 務 的 困 難 ; 也 就 是 說 後 續 服 務 人 員 在 不 熟 悉 自 閉 症 者 特 性 的 情 況 下, 自 閉 症 者 之 評 估 資 料 ( 如 學 校 之 IEP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結 果 醫 療 復 健 之 相 關 評 估 資 料 ) 如 未 能 完 善 地 提 供 給 後 續 服 務 之 人 員 瞭 解 並 熟 悉 其 特 性, 那 麼 在 訊 息 溝 通 上 則 必 定 有 所 缺 失, 導 致 後 續 服 務 人 員 輔 導 之 困 難 有 學 者 強 調, 評 估 很 重 要, 且 必 須 是 在 自 閉 症 者 接 受 高 中 職 教 育 時 進 行 評 估, 根 據 其 評 估 資 料 決 定 學 生 的 未 來 方 向 因 為 評 估 可 以 協 助 學 生 決 定 其 興 趣 優 勢 及 待 加 強 部 分 未 來 安 置 方 向 及 可 能 轉 銜 之 機 構 (Flexer & Luft, 2001; 陳 蘇 華 福, 2008; 李 宜 珊 與 陳 郁 佳, 2008) 國 內 針 對 自 閉 症 者 之 相 關 評 估 工 具 甚 少, 國 外 有 針 對 自 閉 症 及 發 展 遲 緩 之 身 心 障 礙 兒 童, 發 展 了 一 套 針 對 其 成 年 後 獨 立 生 活 所 需 具 備 之 基 本 生 活 能 力 量 表 --- 自 閉 症 青 少 年 及 成 人 心 理 教 育 評 估 量 表 (Individualized Assessment and Treatment for Autistic and developmentally Disabled children,aapep) 此 評 估 測 驗 的 結 果 提 供 了 一 個 案 基 本 獨 立 生 活 能 力 之 剖 面 圖, 作 為 個 案 未 來 在 教 育 及 訓 練 的 目 標 上 可 參 考 之 依 據, 其 中 將 獨 立 生 活 能 力 分 為 六 大 領 域 : 職 業 技 能 (Vocational Skills) 獨 立 生 活 功 能 (Independent functioning) 休 閒 技 能 (Leisure Skills) 職 業 相 關 行 為 (Vocational Behavior) 功 能 性 溝 通 能 力 (Functional communication) 人 際 行 為 (Interpersonal Behavior) 整 套 測 驗 除 了 現 場 使 用 工 具 施 測 外, 也 包 括 評 量 員 進 行 社 區 與 家 庭 中 重 要 關 係 他 人 的 晤 談, 以 求 獲 得 最 大 個 案 的 訊 息 量 也 就 是 說, 如 果 未 來 自 閉 症 者 及 發 展 遲 緩 之 身 心 障 礙 者 可 以 獨 立 生 活 在 家 庭 社 區 及 融 入 這 個 社 會 中, 那 麼 這 六 大 領 域 之 能 力 則 是 首 要 需 要 發 展 建 立 的 (Mesiboy G., Schopler E., Schaffer B., & Landrus R., 1988) 根 據 國 外 學 者 的 研 究 指 出, 針 對 自 閉 症 者 的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評 估 範 疇 應 包 含 :( 一 ) 基 本 技 能 ( 二 ) 感 官 知 覺 特 殊 性 ( 三 ) 對 轉 變 的 反 應 ( 四 ) 溝 通 技 能 ( 五 ) 接 受 指 令 的 3
能 力 ( 六 ) 社 會 技 能 ( 七 ) 必 要 的 工 作 相 關 技 能 ( 八 ) 功 能 性 學 業 技 能 ( 九 ) 學 習 型 態 ( 十 ) 職 業 興 趣 ( 十 一 ) 特 殊 行 為 模 式 等 (Smith, Belcher 及 Juhrs, 1995; Sicile-Kira, 2004, 引 自 邱 滿 艷 與 鳳 華, 2006) 參 照 上 述 之 測 驗 工 具 之 能 力 向 度, 本 研 究 今 年 度 持 續 修 訂 96 年 度 發 展 特 殊 障 別 自 閉 症 者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模 式 之 研 究 案 所 編 撰 之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96 年 度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主 要 是 透 過 收 集 彙 整 2 次 專 家 焦 點 團 體 1 次 專 家 會 議 與 三 位 實 務 工 作 人 員 試 填 之 意 見, 其 中 向 度 內 容 包 括 如 下 : 主 要 向 度 次 要 向 度 ( 一 ) 感 官 知 覺 特 殊 性 (1) 視 覺 (2) 聽 覺 (3) 觸 覺 (4) 味 覺 或 嗅 覺 (5) 其 它 感 官 知 覺 等 五 種 感 官 知 覺 刺 激 ( 二 ) 特 殊 興 趣 ( 三 ) 溝 通 技 能 (1) 溝 通 方 式 (2) 溝 通 能 力 ( 如 理 解 能 力 表 達 能 力 應 對 能 力 及 同 理 心 ) (3) 隱 喻 式 語 言 (4) 個 案 溝 通 時 遇 挫 折 的 反 應 (5) 特 殊 溝 通 模 式 ( 四 ) 學 習 型 態 (1) 視 覺 (2) 聽 覺 (3) 觸 覺 (4) 動 作 ( 如 有 一 種 以 上 之 學 習 方 式, 需 瞭 解 兩 者 間 是 相 輔 相 成 或 互 相 干 擾 ) ( 五 ) 對 變 動 的 反 應 (1) 環 境 的 變 動 (2) 職 務 的 變 動 (3) 工 作 流 程 的 變 動 ( 六 ) 特 殊 行 為 在 自 閉 症 者 中, 常 見 可 自 行 就 業 或 最 具 就 業 潛 力 的 個 案 往 往 是 輕 度 自 閉 症 者 或 亞 斯 4
伯 格 症 者, 而 缺 乏 社 交 技 巧 忍 耐 力 自 我 覺 察 溝 通 能 力 及 職 業 搜 尋 技 巧, 卻 是 亞 斯 伯 格 症 者 一 再 從 職 場 中 失 敗 的 原 因 (Muller E., Schuler A., Burton B.A., Yates G.b., 2003) 因 此 97 年 度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內 容 不 僅 針 對 自 閉 症 者 部 分 特 殊 性 收 集 資 料, 還 增 列 收 集 自 閉 症 者 在 職 場 可 能 所 需 之 社 會 能 力, 如 情 緒 能 力 人 際 互 動 能 力 等 期 待 在 自 閉 症 者 正 式 進 入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之 前, 先 行 收 集 評 估 瞭 解 其 情 緒 覺 察 能 力 及 人 際 相 關 行 為, 將 有 助 於 職 業 重 建 相 關 人 員 瞭 解 個 案 如 何 表 達 自 己 的 情 緒, 處 理 自 己 的 情 緒 經 驗 及 面 對 與 他 人 互 動 的 情 境, 個 案 會 有 怎 樣 的 行 為 模 式 產 生, 這 些 資 訊 將 協 助 就 服 員 擬 定 相 關 輔 導 策 略 或 提 供 給 學 校 教 育 相 關 人 員 一 設 定 教 學 與 訓 練 目 標 之 參 考 依 據 5
研 究 方 法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 本 研 究 持 續 透 過 專 家 討 論 會 議 針 對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之 內 容 進 行 增 列 及 修 改, 並 結 合 實 務 工 作 者 進 行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之 試 用, 調 查 其 回 饋 意 見, 作 為 職 業 重 建 服 務 人 員 一 參 考 指 標 第 二 節 研 究 流 程 97 年 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專 家 會 議 文 獻 回 顧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內 容 修 訂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使 用 及 結 果 第 三 節 參 與 對 象 一 專 家 學 者 會 議 及 實 務 人 員 試 用 訪 談 成 員 邀 請 對 象 為 研 究 或 服 務 於 自 閉 症 相 關 領 域 之 學 術 界 專 家 及 實 務 界 專 業 人 員, 包 括 參 與 過 自 閉 症 者 就 業 相 關 研 究 的 大 學 教 授 提 供 自 閉 症 特 殊 教 育 諮 詢 服 務 的 大 學 教 授 提 供 自 閉 症 職 業 訓 練 之 帶 班 老 師 提 供 自 閉 症 教 育 輔 導 之 特 教 教 師 與 有 服 務 自 閉 症 者 經 驗 之 職 評 員 二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使 用 結 果 調 查 對 象 6
透 過 與 職 業 重 建 個 管 員 或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人 員 之 合 作, 針 對 其 服 務 之 個 案 進 行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之 使 用, 並 邀 請 其 填 寫 自 閉 症 者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模 式 意 見 調 查 表, 針 對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給 予 回 饋 對 象 包 括 彰 化 縣 職 業 重 建 窗 口 職 業 重 建 個 管 員 財 團 法 人 天 主 教 會 台 中 教 區 附 設 台 灣 省 私 立 慈 愛 殘 障 教 養 院 職 評 員 中 台 科 技 大 學 職 評 員 行 政 院 南 投 草 屯 療 養 院 職 評 員 台 中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職 評 員 與 財 團 法 人 中 區 伊 甸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職 評 員 第 四 節 研 究 結 果 一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之 內 容 利 用 文 獻 回 顧 專 家 會 議 (1 28 日 2 14 日 2 29 日 ) 及 邀 請 2 位 特 教 教 師 及 1 位 職 場 輔 導 老 師 個 案 家 長 進 行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試 評, 並 根 據 其 回 饋 建 議 ( 表 一 ) 修 訂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之 文 字 內 容 與 格 式, 以 達 填 寫 者 可 正 確 瞭 解 題 意 及 方 便 填 寫 之 目 的 最 後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修 訂 完 成 版 ( 表 二 ) 由 原 本 的 六 大 向 度 增 加 為 八 大 向 度, 內 容 包 括 感 官 知 覺 特 殊 性 特 殊 興 趣 溝 通 技 能 情 緒 能 力 人 際 相 關 行 為 學 習 型 態 對 變 動 的 反 應 特 殊 行 為 的 檢 合 二 建 立 自 閉 症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之 模 式 流 程 圖 透 過 專 家 會 議 討 論 初 步 建 立 之 自 閉 症 者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流 程 圖 ( 圖 一 ) 所 示 自 閉 症 者 欲 尋 求 就 業 服 務 會 從 醫 療 院 所 社 福 相 關 機 構 家 屬 或 學 校 教 育 人 員 轉 介 至 職 業 重 建 窗 口 受 理 開 案, 所 謂 的 職 業 重 建 窗 口 則 是 握 有 就 業 服 務 相 關 資 源 的 職 業 重 建 管 理 員 或 目 前 的 就 業 服 務 人 員 接 下 來, 職 業 窗 口 人 員 會 進 行 開 案 晤 談, 填 寫 個 案 晤 談 表 2-1 ( 表 三 ) 及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職 業 重 建 人 員 從 個 案 晤 談 表 2-1 及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可 以 瞭 解 個 案 就 業 特 性, 擬 定 職 業 重 建 計 畫, 評 估 是 否 需 要 轉 介 至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人 員 根 據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向 度, 針 對 不 清 楚 之 向 度 做 進 一 步 的 評 估 與 釐 清, 以 提 供 更 明 確 的 個 案 就 業 特 性 及 職 評 建 議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報 告 移 交 給 職 業 重 建 窗 口 人 員 ( 轉 介 單 位 ) 後, 再 由 其 擬 定 職 業 重 建 計 畫, 提 供 後 續 相 關 資 源 服 務 7
三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使 用 結 果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人 員 進 行 完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之 使 用 後, 根 據 其 想 法 與 感 受 填 寫 自 閉 症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模 式 意 見 調 查 表 ( 表 四 ) 有 效 問 卷 共 計 7, 根 據 其 結 果 可 以 發 現 : 有 4 名 曾 接 受 過 自 閉 症 者 轉 有 3 名 則 為 第 一 次 接 受 自 閉 症 者 之 轉 介 有 4 名 滿 意 過 去 轉 介 者 所 提 供 的 個 案 晤 談 表 2-1 資 料 3 名 感 到 尚 可 2 名 感 到 不 滿 意 有 1 名 同 意 過 去 的 個 案 晤 談 表 2-1 資 料 能 提 供 您 對 自 閉 症 者 就 業 特 性 的 了 解 2 名 感 到 尚 可 4 名 感 到 不 滿 意 有 7 名 同 意 個 案 在 接 受 職 重 / 職 評 之 前 使 用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能 增 進 您 對 自 閉 症 者 就 業 特 性 的 了 解 有 5 名 同 意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能 提 供 您 擬 定 自 閉 症 者 職 重 / 職 評 計 畫 中 之 評 估 重 點 2 名 感 到 尚 可 有 5 名 滿 意 本 研 究 所 使 用 的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的 內 容 2 名 感 到 尚 可 有 6 名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能 提 供 您 對 自 閉 症 就 業 特 性 的 了 解 1 名 感 到 尚 可 有 7 名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的 方 式 所 提 供 之 報 告 內 容, 比 個 案 晤 談 表 2-1 更 能 提 供 您 對 自 閉 症 就 業 特 性 的 了 解 第 五 節 研 究 限 制 職 業 重 建 服 務 人 員 如 不 瞭 解 自 閉 症 者 之 特 性 且 缺 乏 評 估 經 驗, 在 開 案 晤 談 時 往 往 僅 著 重 在 向 家 屬 或 師 長 收 集 個 案 基 本 資 料, 無 法 針 對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內 容 向 度 做 進 一 步 的 澄 清 與 評 估 或 甚 至 有 資 料 未 收 集 完 全 之 情 況, 可 能 會 喪 失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內 涵 之 目 的 與 重 要 性 第 六 節 研 究 建 議 根 據 調 查, 專 業 人 員 服 務 自 閉 症 者 使 用 個 案 晤 談 表 2-1 是 不 足 的, 如 使 用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可 以 補 充 個 案 晤 談 表 2-1 關 於 自 閉 症 者 於 就 業 特 性 方 面 之 訊 息, 因 此 值 得 加 以 推 廣 至 機 構 學 校 職 業 重 建 窗 口 等 單 位 進 行 使 用 8
參 考 文 獻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2007)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工 作 手 冊 臺 北 市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2007) 身 心 障 礙 按 年 齡 或 等 級 與 男 女 統 計 資 料 李 宜 珊 與 陳 郁 佳 (2008) 從 創 造 社 會 環 境 優 勢 來 探 討 自 閉 症 工 作 者 成 功 就 業 之 因 素 網 路 社 會 學 通 訊, 第 68 期 李 慧 玟 (2008)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肯 納 ( 自 閉 ) 症 生 涯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上 課 講 義 未 出 版 陳 蘇 華 福 (2008) 網 路 資 料 :http://www.vtc.hk/vtds/sc/ktsc/papers/p7/paper7.htm 張 正 芬 與 胡 心 慈 (2003) 自 閉 症 現 況 調 查 與 就 業 模 式 研 究 臺 北 市 : 中 華 民 國 自 閉 症 總 會 邱 滿 艷 與 鳳 華 (2006) 自 閉 症 者 的 職 業 重 建 服 務 流 程. 輯 於 中 華 民 國 自 閉 症 總 會 ( 編 ), 自 閉 症 者 就 業 服 務 工 作 手 冊 (pp.20-30). 臺 北 市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鳳 華 (2005) 自 閉 症 兒 童 綜 合 行 為 檢 覈 表 簡 明 版 未 出 版 Mesiboy G., Schopler E., Schaffer B., & Landrus R.(1988).Individualized Assessment and Treatment for Autistic and developmentally Disabled children. Texas: Pro Ed. Michelle L. N., &Patricia L. S.,(2003).Transition as a Vehicle.Journal of disability policy studies,14, pp.23-25. Flexer, R., & Luft, P.,(2001).Transition assessment and postschool outcomes. In R. W. Flexer, T. J. Simmons, P. Luft, & R. M. Baer, Transition planning for secondary students with disabilities (pp. 197-226). Upper Saddle River, NJ:Prentice Hall. 9
表 一 專 家 審 查 效 度 學 者 專 家 建 議 及 回 應 方 式 題 號 修 改 後 題 目 內 容 具 體 建 議 回 應 方 式 指 導 語 若 可 取 得 案 主 先 前 的 轉 銜 資 料 ( 如 IEP/ITP), 建 議 另 外 以 附 件 的 方 式 附 上 學 習 檔 案 可 否 改 成 轉 銜 資 料 將 學 習 檔 案 改 成 轉 銜 資 料 ( 如 IEP/ITP) 案 主 姓 名 : 標 示 出 案 主 姓 名 在 指 導 語 之 後 增 加 : 案 主 姓 名 三 2.(2) 可 回 應 他 人 詢 問 溝 通 能 力 應 包 含 回 應 在 選 項 中 增 加 : 可 回 應 他 人 詢 問 三 3 是 否 使 用 隱 喻 式 的 語 言 ( 話 語 中 可 能 有 其 它 含 義, 或 以 間 接 專 有 名 詞 是 否 太 艱 澀 在 選 項 後 面 增 加 說 明 於 () 內 的 方 式 表 達 意 圖 ) 三 5 是 否 有 特 殊 的 溝 通 模 式?( 如 :XX 表 示 很 焦 慮, 拿 XX 表 示 想 不 包 含 上 述 選 項 的 溝 通 模 式, 增 加 此 項 目 : 是 否 使 用 特 殊 的 溝 通 模 式 吃 東 西.) 增 加 特 殊 此 一 項 有, 請 描 述 : 四 四 情 緒 能 力 參 考 AAPEP, 補 充 檢 核 表 不 足 向 增 加 第 四 大 項 : 情 緒 能 力 1. 區 辨 及 確 認 他 人 的 正 向 情 緒 2. 在 社 會 情 境 下 可 理 解 自 己 的 情 緒 3. 情 緒 表 達 能 力 度 四 3 何 種 情 況 下 案 主 容 易 感 到 高 興? 請 說 明 何 種 情 況 下 案 主 容 易 感 到 生 氣? 請 說 明 自 閉 症 個 別 差 異 大, 可 增 加 情 境 描 述 在 情 緒 表 達 能 力 這 項 中 的 情 緒 選 項 均 增 加 針 對 情 境 的 說 明 部 分 何 種 情 況 下 案 主 容 易 感 到 害 怕? 請 說 明 何 種 情 況 下 案 主 容 易 感 到 悲 傷? 請 說 明 五 五 人 際 相 關 行 為 1. 對 他 人 在 場 有 適 切 反 應 ( 如 適 當 地 回 應 他 人 的 問 候 有 適 當 地 肢 體 互 動 ) 參 考 AAPEP, 補 充 檢 核 表 不 足 向 度 增 加 第 五 大 項 : 人 際 相 關 行 為, 舉 例 說 明 於 () 內 10
2. 與 他 人 一 起 行 動 至 陌 生 情 境 中 3. 與 他 人 合 作 工 作 的 能 力 4. 在 他 人 指 導 下 可 遵 守 團 體 規 範 ( 如 上 下 班 時 間 規 定 服 裝 儀 容 等 ) 5. 主 動 開 啟 與 他 人 的 互 動 ( 如 尋 找 同 伴 向 他 人 借 東 西 遇 到 問 題 主 動 提 問 ) 6. 與 他 人 分 享 物 品 ( 如 借 東 西 給 他 人 與 他 人 分 享 食 物 ) 7. 對 他 人 有 具 攻 擊 性 或 干 擾 性 的 行 為 ( 如 爭 辯 拒 絕 遵 從 指 令 等 行 為 ) 8. 對 他 人 有 過 度 表 達 情 感 的 行 為 ( 如 握 手 時 間 過 長 擁 抱 時 間 過 長 等 行 為 ) 9. 有 不 適 當 的 個 人 習 慣 ( 如 說 話 太 大 聲 靠 對 方 太 近 等 行 為 ) 五 熟 人 ( 見 過 一 兩 次 面 的 人 ) 陌 生 人 ( 完 全 沒 見 過 面 的 人 ) 熟 人 陌 生 人 的 定 義 不 清 在 選 項 後 面 增 加 說 明 於 () 內 六 1 提 供 學 習 情 境 時, 案 主 可 以 接 受 的 協 助 方 式? 感 官 知 覺 用 協 助 方 式 加 以 修 正 修 改 題 目 六 1 1. 視 覺 < 如 : 書 面 說 明 直 接 示 範 >2. 聽 覺 < 如 : 講 述 法 >3. 觸 覺 舉 例 說 明 更 清 楚 在 選 項 後 面 增 加 說 明 於 () 內 < 如 : 操 作 演 練 肢 體 協 助 案 主 > 4. 嗅 覺 或 味 覺 六 2 協 助 方 式 是 否 可 以 互 相 輔 助 而 有 助 於 學 習 效 果? 感 官 知 覺 用 協 助 方 式 加 以 修 正 修 改 題 目 六 3 協 助 方 式 是 否 會 因 為 互 相 干 擾 而 影 響 學 習 反 應 及 效 果? 感 官 知 覺 用 協 助 方 式 加 以 修 正 修 改 題 目 七 1 作 息 時 間 表 ( 時 間 內 容 的 改 變 ) 變 動 也 包 含 時 間 上 的 變 動 增 加 選 項 七 1 最 佳 處 理 方 式 為 何? 請 描 述 瞭 解 如 何 處 理 能 讓 雇 主 瞭 解 因 增 加 選 項 應 方 式 七 2 對 職 務 變 動 的 彈 性 : 工 作 內 容 的 變 動 時 間 長 短 的 變 動 工 作 上 的 變 動 可 擴 展 為 內 容 及 修 改 題 目, 並 增 加 選 項 11
八 1 時 間 特 殊 行 為 的 檢 核 ( 請 將 可 能 影 響 案 主 就 業 的 特 殊 行 為, 具 體 特 殊 行 為 很 多, 一 一 描 述 要 寫 描 述 其 原 因 處 理 方 式 等 資 訊, 供 進 一 步 評 估 參 考 ): 很 久, 可 否 增 加 使 用 勾 選 方 式 1. 請 描 述 特 殊 行 為 發 生 的 前 因 - 行 為 - 後 果 : 前 因 : 造 成 這 些 行 為 的 重 要 近 因?( 舉 例 如 下, 僅 供 參 考 ) 改 為 使 用 前 因 行 為 後 果 等 次 向 度, 提 供 選 項 參 考, 修 改 原 描 述 特 殊 行 為 為 根 據 上 述 因 素 描 述 個 案 特 殊 行 為 行 為 : 此 特 殊 行 為 比 較 像 是?( 舉 例 如 下, 僅 供 參 考 ) 後 果 : 實 際 行 為 維 持 的 後 果, 或 最 佳 的 對 應 方 式 為 何? * 請 根 據 上 述 因 素 描 述 個 案 特 殊 行 為 : 如 : 個 案 遇 到 困 難 的 工 作 - 焦 慮 地 不 停 搓 手 - 輕 聲 的 鼓 勵 他 試 試 看 12
社 福 相 關 機 構 醫 療 院 所 家 屬 或 學 校 教 育 人 員 職 業 重 建 窗 口 97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個 案 晤 談 表 2-1 感 官 知 覺 特 殊 興 趣 溝 通 技 能 情 緒 能 力 人 際 相 關 行 為 學 習 型 態 對 變 動 的 反 應 特 殊 行 為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晤 談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深 入 評 量 感 官 知 覺 特 殊 興 趣 溝 通 技 能 情 緒 能 力 人 際 相 關 行 為 學 習 型 態 對 變 動 的 反 應 特 殊 行 為 依 需 要 進 行 職 評 項 目 標 準 化 紙 筆 測 驗 工 作 樣 本 功 能 性 體 能 測 驗 情 境 評 量 現 場 試 作 擬 定 職 業 重 建 計 畫 職 業 重 建 相 關 安 置 訓 練 與 輔 導 結 案 / 追 蹤 圖 一 自 閉 症 者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流 程 圖 13
表 二 * 以 下 自 閉 症 初 步 檢 核 表 應 由 對 案 主 較 熟 悉 的 人 員 填 寫, 或 由 職 業 重 建 案 主 管 理 員 或 就 業 服 務 員 向 重 要 他 人 ( 如 家 長 教 育 人 員 機 構 服 務 人 員 等 ) 蒐 集 資 料 後 再 行 彙 整 若 可 取 得 案 主 先 前 的 轉 銜 資 料 ( 如 IEP/ITP), 建 議 另 外 以 附 件 的 方 式 附 上 案 主 姓 名 : 一 感 官 知 覺 特 殊 性 : 1. 視 覺 : 對 某 種 燈 光 ( 如 某 種 燈 泡 或 某 種 亮 度 ) 有 特 別 的 反 應 : 偏 愛 排 斥 對 某 種 顏 色 ( 如 紅 綠 或 黑 白 條 紋 ) 有 特 別 的 反 應 : 偏 愛 排 斥 對 某 種 動 畫 ( 以 某 種 速 度 連 續 呈 現 的 影 像, 如 霓 虹 燈 或 電 子 廣 告 看 板 等 ) 有 特 別 的 反 應 : 偏 愛 排 斥 看 到 某 種 物 品 時 有 特 別 反 應 ( 請 描 述 物 品 名 稱 及 外 觀 ): 偏 愛 排 斥 其 它 視 覺 的 特 殊 情 形, 請 描 述 : 2. 聽 覺 : 對 某 種 說 話 聲 ( 某 種 音 量 或 某 種 頻 率 的 人 聲, 如 低 沉 有 磁 性 的 說 話 聲 等 ) 有 特 別 的 反 應 : 偏 愛 排 斥 對 某 種 音 樂 聲 ( 如 某 種 樂 器 曲 子 或 節 奏 ) 有 特 別 的 反 應 : 偏 愛 排 斥 對 家 庭 環 境 的 聲 音 ( 如 某 種 家 電 或 生 活 用 品 發 出 的 聲 音 ) 有 特 別 的 反 應 : 偏 愛 排 斥 對 社 區 中 的 聲 音 ( 如 垃 圾 車 喇 叭 聲 狗 吠 等 ) 有 特 別 的 反 應 : 偏 愛 排 斥 其 它 聽 覺 的 特 殊 情 形, 請 描 述 : 3. 觸 覺 : 接 觸 他 人 或 自 己 的 身 體 時 ( 請 描 述 部 位, 如 手 部 頭 部 臉 部 等 ) 有 特 別 的 反 應 : 偏 愛 排 斥 接 觸 某 種 材 質 的 物 品 時 ( 如 絲 質 布 料 等 ) 有 特 別 反 應 : 偏 愛 排 斥 接 觸 某 種 溫 度 時 ( 請 描 述 溫 度, 如 碰 觸 冰 塊 或 熱 水 等 ) 有 特 別 的 反 應 : 偏 愛 排 斥 接 觸 某 種 環 境 時 ( 如 空 曠 封 閉 乾 燥 或 潮 濕 的 環 境 ) 有 特 別 的 反 應 : 偏 愛 排 斥 其 它 觸 覺 的 特 殊 情 形 ( 如 對 疼 痛 感 遲 鈍 等 ), 請 描 述 : 4. 味 覺 或 嗅 覺 : 對 某 種 食 物 的 味 道 ( 請 描 述 食 物 名 稱 ) 有 特 別 的 反 應 : 偏 愛 排 斥 對 家 中 某 種 物 品 的 味 道 ( 如 化 妝 品 沐 浴 用 品 調 味 料 等 ) 有 特 別 的 反 應 : 偏 愛 排 斥 對 環 境 中 的 某 種 味 道 ( 如 煙 味 油 漆 味 等 ) 有 特 別 的 反 應 : 偏 愛 排 斥 其 它 味 覺 或 嗅 覺 的 特 殊 情 形, 請 描 述 : 14
5. 其 它 感 官 知 覺 : 法 穩 定 維 持 某 種 靜 態 姿 勢 ( 如 坐 姿 或 站 姿 平 衡 ), 請 描 述 : 對 某 種 動 態 活 動 ( 如 跳 躍 旋 轉 搖 晃 盪 鞦 韆 等 ) 有 特 別 的 反 應 : 偏 愛 排 斥 其 它 感 官 知 覺 的 特 殊 情 形, 請 描 述 : 二 特 殊 興 趣 ( 如 聽 音 樂 電 腦 繪 圖 看 歷 史 小 說 等 ): 有, 請 說 明 : 三 溝 通 技 能 : 1. 溝 通 方 式 ( 可 複 選 ): 口 語 書 寫 動 作 姿 態 或 眼 神 溝 通 輔 具 ( 如 : 圖 片 交 換 溝 通 系 統 溝 通 板 電 腦 其 它 輔 具 : ) 其 它 ( 如 手 語 等 ), 請 描 述 : 2. 溝 通 能 力 : (1) 理 解 能 力 : ( 可 複 選 ) 可 理 解 生 活 中 常 見 符 號 代 表 的 意 義 ( 如 禁 止 標 誌 廁 所 標 誌 等 ) 可 理 解 形 容 詞 的 意 義 ( 如 : 冷 熱 快 慢 深 淺... 等 ) 可 遵 循 單 一 指 令 可 遵 循 多 重 指 令 (2) 表 達 能 力 : 可 主 動 表 達 個 人 基 本 需 求 ( 如 吃 飯 喝 水 上 廁 所 等 ) 可 主 動 尋 求 他 人 協 助 可 主 動 針 對 不 懂 的 地 方 要 求 再 說 明 可 回 應 他 人 詢 問 (3) 是 否 具 備 簡 單 的 應 對 能 力 ( 如 禮 貌 性 的 回 應 別 人 的 問 候 等 )? 有, 請 描 述 : (4) 是 否 具 備 同 理 心 能 力 ( 如 : 理 解 他 人 想 法 ) 有, 請 描 述 : 3. 是 否 使 用 隱 喻 式 的 語 言 ( 話 語 中 可 能 有 其 它 含 義, 或 以 間 接 的 方 式 表 達 意 圖 )? 有, 請 舉 例 : 15
4. 溝 通 時 若 遭 遇 挫 折 感 ( 如 : 被 他 人 指 導 責 罵 嘲 弄 或 在 學 業 表 現 上 無 法 如 願 時 ), 案 主 的 反 應 為 何? 可 適 切 反 應, 請 描 述 : 不 易 接 受 挫 折, 有 不 適 切 反 應, 請 描 述 : 5. 遇 上 述 狀 況 能 有 效 安 撫 案 主 的 策 略 為 何? 請 描 述 6. 是 否 有 特 殊 的 溝 通 模 式?( 如 :XX 表 示 很 焦 慮, 拿 XX 表 示 想 吃 東 西.) 有, 請 描 述 : 四 情 緒 能 力 : 1. 區 辨 及 確 認 他 人 的 正 向 情 緒 ( 如 高 興 / 喜 悅 ) : 可 以 不 可 以 負 向 情 緒 ( 如 生 氣 / 悲 傷 / 害 怕 ): 可 以 不 可 以 2. 在 社 會 情 境 下 可 理 解 自 己 的 情 緒 ( 如 : 知 道 自 己 在 生 氣 ) 可 以 不 可 以 可 理 解 引 發 情 緒 的 原 因 ( 如 : 生 氣 的 原 因 ) 可 以 不 可 以 3. 情 緒 表 達 能 力 : 適 當 表 達 高 興 的 情 緒 可 以 不 可 以 何 種 情 況 下 案 主 容 易 感 到 高 興? 請 說 明 : 請 描 述 其 高 興 時 的 表 情 及 行 為 表 現 : 適 當 表 達 生 氣 的 情 緒 可 以 不 可 以 何 種 情 況 下 案 主 容 易 感 到 生 氣? 請 說 明 : 請 描 述 其 生 氣 時 的 表 情 及 行 為 表 現 : 適 當 表 達 害 怕 的 情 緒 可 以 不 可 以 何 種 情 況 下 案 主 容 易 感 到 害 怕? 請 說 明 : 請 描 述 其 害 怕 時 的 表 情 及 行 為 表 現 : 適 當 表 達 悲 傷 的 情 緒 可 以 不 可 以 何 種 情 況 下 案 主 容 易 感 到 悲 傷? 請 說 明 : 請 描 述 其 悲 傷 時 的 表 情 及 行 為 表 現 : 五 人 際 相 關 行 為 1. 對 他 人 在 場 有 適 切 反 應 熟 人 ( 見 過 一 兩 次 面 的 人 ) 陌 生 人 ( 完 全 沒 見 過 面 的 人 ) ( 如 適 當 地 回 應 他 人 的 問 候 有 適 當 地 肢 體 互 動 ) 可 主 動 表 現 該 行 為 可 主 動 表 現 該 行 為 被 動 要 求 時 可 表 現 該 行 為 被 動 要 求 時 可 表 現 該 行 為 16
2. 與 他 人 一 起 行 動 至 陌 生 情 境 中 熟 人 ( 見 過 一 兩 次 面 的 人 ) 陌 生 人 ( 完 全 沒 見 過 面 的 人 ) 可 主 動 表 現 該 行 為 可 主 動 表 現 該 行 為 被 動 要 求 時 可 表 現 該 行 為 被 動 要 求 時 可 表 現 該 行 為 3. 與 他 人 合 作 工 作 的 能 力 熟 人 ( 見 過 一 兩 次 面 的 人 ) 陌 生 人 ( 完 全 沒 見 過 面 的 人 ) 可 主 動 表 現 該 行 為 可 主 動 表 現 該 行 為 被 動 要 求 時 可 表 現 該 行 為 被 動 要 求 時 可 表 現 該 行 為 4. 在 他 人 指 導 下 可 遵 守 團 體 規 範 熟 人 ( 見 過 一 兩 次 面 的 人 ) 陌 生 人 ( 完 全 沒 見 過 面 的 人 ) ( 如 上 下 班 時 間 規 定 服 裝 儀 容 等 ) 可 主 動 表 現 該 行 為 可 主 動 表 現 該 行 為 被 動 要 求 時 可 表 現 該 行 為 被 動 要 求 時 可 表 現 該 行 為 5. 主 動 開 啟 與 他 人 的 互 動 熟 人 ( 見 過 一 兩 次 面 的 人 ) 陌 生 人 ( 完 全 沒 見 過 面 的 人 ) (( 如 尋 找 同 伴 向 他 人 借 東 西 遇 到 問 題 主 動 提 問 ) 可 主 動 表 現 該 行 為 可 主 動 表 現 該 行 為 被 動 要 求 時 可 表 現 該 行 為 被 動 要 求 時 可 表 現 該 行 為 6. 與 他 人 分 享 物 品 熟 人 ( 見 過 一 兩 次 面 的 人 ) 陌 生 人 ( 完 全 沒 見 過 面 的 人 ) ( 如 借 東 西 給 他 人 與 他 人 分 享 食 物 ) 可 主 動 表 現 該 行 為 可 主 動 表 現 該 行 為 被 動 要 求 時 可 表 現 該 行 為 被 動 要 求 時 可 表 現 該 行 為 7. 對 他 人 有 具 攻 擊 性 或 干 擾 性 的 行 為 熟 人 ( 見 過 一 兩 次 面 的 人 ) 陌 生 人 ( 完 全 沒 見 過 面 的 人 ) ( 如 爭 辯 拒 絕 遵 從 指 令 等 行 為 ) 有 有 請 描 述 此 行 為 : 8. 對 他 人 有 過 度 表 達 情 感 的 行 為 熟 人 ( 見 過 一 兩 次 面 的 人 ) 陌 生 人 ( 完 全 沒 見 過 面 的 人 ) ( 如 握 手 時 間 過 長 擁 抱 時 間 過 長 等 行 為 ) 有 有 請 描 述 此 行 為 : 17
9. 有 不 適 當 的 個 人 習 慣 熟 人 ( 見 過 一 兩 次 面 的 人 ) 陌 生 人 ( 完 全 沒 見 過 面 的 人 ) ( 如 說 話 太 大 聲 靠 對 方 太 近 等 行 為 ) 有 有 請 描 述 : 六 學 習 型 態 : 1. 提 供 學 習 情 境 時, 案 主 可 以 接 受 的 協 助 方 式?(1. 視 覺 < 如 : 書 面 說 明 直 接 示 範 >2. 聽 覺 < 如 : 講 述 法 > 3. 觸 覺 < 如 : 操 作 演 練 肢 體 協 助 案 主 > 4. 嗅 覺 或 味 覺 ) 若 有 觀 察 資 料, 請 依 案 主 仰 賴 的 優 先 順 序 排 列 : ( 如 :1 或 23 或 132 或 1432) 2. 協 助 方 式 是 否 可 以 互 相 輔 助 而 有 助 於 學 習 效 果?( 如 1+2 表 示 : 接 受 視 覺 刺 激 的 同 時, 可 以 用 聽 覺 刺 激 輔 助 之 ) 是, 請 描 述 : 否 3. 協 助 方 式 是 否 會 因 為 互 相 干 擾 而 影 響 學 習 反 應 及 效 果?( 如 1-2 表 示 : 接 受 視 覺 刺 激 的 同 時, 再 接 受 聽 覺 刺 激 會 被 干 擾 ) 是, 請 描 述 : 否 七 對 變 動 的 反 應 : 1. 對 環 境 的 變 動 : 沒 有 困 難 有 困 難, 針 對 : 地 點 時 間 ( 時 間 長 短 的 改 變 ) 作 息 時 間 表 ( 時 間 內 容 的 改 變 ) 人 物 物 品 擺 設 物 理 因 子 ( 如 光 線 明 暗 聲 音 大 小 溫 度 冷 熱 等 ) 案 主 會 如 何 反 應? 請 描 述 : 最 佳 的 處 理 方 式 為 何? 請 描 述 : 2. 對 職 務 變 動 的 彈 性 : 工 作 內 容 的 變 動 ( 如 : 案 主 原 本 負 責 煮 咖 啡, 突 然 被 要 求 去 拖 地 ; 假 日 被 要 求 加 班 ): 沒 有 困 難 有 困 難, 案 主 會 如 何 反 應? 請 描 述 : 最 佳 的 處 理 方 式 為 何? 請 描 述 : 時 間 長 短 的 變 動 ( 如 : 延 長 案 主 工 作 超 過 午 休 / 下 班 時 間 ): 沒 有 困 難 有 困 難, 案 主 會 如 何 反 應? 請 描 述 : 最 佳 的 處 理 方 式 為 何? 請 描 述 : 18
3. 對 操 作 先 後 的 變 動 ( 如 : 原 本 泡 咖 啡 的 步 驟 先 加 糖 再 加 奶 精 再 加 水 變 成 先 加 水 再 加 奶 精 再 加 糖 ): 沒 有 困 難 有 困 難, 案 主 會 如 何 反 應? 請 描 述 : 最 佳 的 處 理 方 式 為 何? 請 描 述 : 八 特 殊 行 為 的 檢 核 ( 請 將 可 能 影 響 案 主 就 業 的 特 殊 行 為, 具 體 描 述 其 原 因 處 理 方 式 等 資 訊, 供 進 一 步 評 估 參 考 ): 1. 請 描 述 特 殊 行 為 發 生 的 前 因 - 行 為 - 後 果 : 前 因 : 造 成 這 些 行 為 的 重 要 近 因?( 舉 例 如 下, 僅 供 參 考 ) 課 程 要 求 : 太 困 難 太 簡 單 指 導 語 不 清 楚 時 間 太 長 工 作 內 容 無 法 引 起 動 機 同 儕 的 因 素 : 物 理 空 間 彼 此 語 言 交 談 直 接 語 言 回 饋 注 意 力 環 境 因 素 : 吵 雜 光 線 老 師 的 因 素 : 指 令 責 罵 溫 度 糾 正 轉 換 : 時 間 人 物 空 間 其 他 因 素 : 行 為 : 此 特 殊 行 為 比 較 像 是?( 舉 例 如 下, 僅 供 參 考 ) 遲 到 課 堂 ( 工 作 ) 中 說 話 出 現 不 適 當 語 言 不 尊 重 老 師 的 行 為 不 順 從 自 我 刺 激 躁 動 沒 有 完 成 工 作 未 經 許 可 拿 取 物 品 肢 體 攻 擊 他 人 自 殤 行 為 威 脅 他 人 破 壞 公 物 攜 帶 刀 械 分 心 破 壞 私 人 財 務 固 執 強 迫 儀 式 行 為 其 他 後 果 : 實 際 行 為 維 持 的 後 果, 或 最 佳 的 對 應 方 式 為 何? * 請 根 據 上 述 因 素 描 述 個 案 特 殊 行 為 : 如 : 個 案 遇 到 困 難 的 工 作 - 焦 慮 地 不 停 搓 手 - 輕 聲 的 鼓 勵 他 試 試 看 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2. 發 生 頻 率 : 若 有 觀 察 資 料, 請 描 述 : 行 為 多 久 發 生 一 次? 一 次 約 持 續 多 久? 3. 干 擾 程 度 : 會 干 擾 自 己 ( 如 中 斷 自 己 正 在 做 的 事 ) 會 干 擾 他 人 ( 如 影 響 別 人 工 作 等 ) 會 改 變 環 境 ( 如 弄 翻 桌 椅 等 ) 4. 在 哪 些 情 況 下 比 較 容 易 產 生 特 殊 行 為, 請 描 述 : 5. 您 覺 得 該 行 為 的 目 的 是 : 案 主 是 否 有 特 殊 行 為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