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 防 用 DNA 疫 苗 临 床 前 研 究 技 术 指 导 原 则 一 前 言 DNA 疫 苗 是 将 外 源 目 的 基 因 片 段 构 建 在 DNA 质 粒 中, 重 组 后 的 DNA 导 入 机 体 后 可 表 达 目 的 蛋 白, 目 的 蛋 白 刺 激 机 体 产 生 特 异 性 免 疫 学 反 应 而 达 到 预 防 某 种 疾 病 的 生 物 制 剂 该 指 导 原 适 用 于 以 DNA 质 粒 为 载 体 的 预 防 用 制 品 其 目 的 是 为 该 类 制 剂 提 供 一 个 共 同 的 原 则, 具 体 的 方 案 应 根 据 这 些 原 则, 确 定 具 体 的 申 报 内 容 其 基 本 原 则 是 : 安 全 有 效, 质 量 可 控, 同 时 应 鼓 励 创 新, 促 进 DNA 疫 苗 的 研 究 对 一 些 新 的 技 术 路 线 要 建 立 相 应 的 质 控 要 求, 可 有 一 定 的 灵 活 性, 应 注 意 到 DNA 疫 苗 只 是 处 于 研 究 的 初 级 阶 段, 而 且 与 常 规 生 物 制 品 相 比 有 其 本 身 的 特 点, 需 要 不 断 的 积 累 经 验 为 此, 申 请 者 应 加 强 咨 询 和 论 证, 提 出 一 个 确 保 安 全 有 效 而 又 适 合 实 际 的 申 报 资 料 同 时, 对 每 个 方 案 中 各 个 阶 段 的 操 作 过 程 中 间 及 最 终 产 品 的 制 备, 务 必 制 订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及 质 控 标 准, 并 予 严 格 实 施 二 DNA 疫 苗 构 建 的 基 本 要 求 ( 一 ) 国 内 外 研 究 现 状 立 题 依 据 和 目 的 及 预 期 效 果 : 1. 应 了 解 所 预 防 疾 病 的 流 行 情 况 疾 病 的 危 害 程 度 等 ; 包 括 国 内 及 国 外 对 该 类 疾 病 的 预 防 和 治 疗 手 段 2. 应 了 解 国 内 外 同 类 产 品 研 究 和 开 发 等 情 况, 其 中 包 括 所 用 的 DNA 载 体 目 的 基 因 片 段 简 单 的 生 产 工 艺 临 床 前 试 验 和 临 床 试 验 的 结 果 及 进 展, 以 及 该 类 产 品 所 面 临 的 主 要 问 题 3. 对 研 制 该 类 DNA 制 品 用 于 预 防 疾 病 的 有 效 性 安 全 性 及 必 要 性 进 行 分 析 4. 应 对 该 方 案 与 国 内 外 已 批 准 的 或 正 在 进 行 的 方 案 的 不 同 之 处 特 点 及 其 优 越 性 等 进 行 分 析 凡 属 新 的 方 案, 应 提 供 其 优 越 性 及 安 全 性 的 依 据 5. 利 益 风 险 比 根 据 该 预 防 方 案 可 能 达 到 的 效 果 及 可 能 出 现 的 副 作 用 或 危 害, 对 总 体 的 利 弊 权 衡 进 行 评 价, 并 提 出 拟 采 取 避 免 或 减 少 其 危 害 性 或 副 作 用 的 措 施 这 种 评 价 将 是 该 方 案 能 否 获 得 批 准 的 重 要 依 据 之 一 ( 二 )DNA 载 体 及 宿 主 菌 1. 测 定 DNA 载 体 的 全 长 核 苷 酸 序 列, 以 及 与 已 知 人 类 基 因 的 同 源 性 比 较 和 分 析 1
2. 对 DNA 载 体 的 控 制 元 件 和 选 择 标 记 的 序 列 与 来 源, 如 : 真 核 启 动 子 增 强 子 终 止 序 列 抗 生 素 抗 性 标 记 等 进 行 分 析 建 议 避 免 使 用 抗 青 霉 素 或 其 它 饽 邗 0 房 咕 氐 目 剐 员 昙 牵 好 使 用 无 抗 性 标 记 的 DNA 载 体, 若 需 要 抗 性 标 记, 则 可 使 用 抗 卡 那 霉 素 或 新 霉 素 的 抗 性 标 记 3. 对 DNA 载 体 的 安 全 性 进 行 研 究 和 分 析, 尤 其 对 病 毒 性 启 动 子 哺 乳 动 物 细 胞 或 病 毒 终 止 子 的 安 全 性 进 行 研 究 分 析 若 使 用 非 常 用 性 或 特 殊 的 控 制 元 件, 应 提 供 其 安 全 性 对 基 因 产 物 表 达 的 影 响 以 及 其 利 弊 权 衡 等 进 行 分 析 4. 明 确 宿 主 菌 的 基 因 型 原 型 细 菌 的 来 源 以 及 制 备 克 隆 菌 群 的 方 法 步 骤 和 所 用 实 验 材 料 ( 三 ) 目 的 基 因 1. 明 确 目 的 基 因 来 源 的 病 原 体 及 其 它 相 关 生 物 分 子 的 基 因 序 列 及 结 构, 并 与 我 国 主 要 流 行 株 的 核 苷 酸 和 氨 基 酸 同 源 性 进 行 分 析 以 及 明 确 其 血 清 型 基 因 型 和 亚 型, 对 该 种 基 因 型 或 血 清 型 的 流 行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若 存 在 不 同 的 血 清 型 或 基 因 型, 应 对 所 选 择 的 血 清 型 或 基 因 型 与 其 它 血 清 型 或 基 因 型 交 叉 反 应 或 交 叉 保 护 性 进 行 分 析 和 研 究 2. 对 目 的 基 因 的 序 列 大 小 来 源 以 及 表 达 产 物 的 预 计 大 小 进 行 分 析 ; 明 确 目 的 基 因 选 择 的 依 据 以 及 其 表 达 蛋 白 在 预 防 中 的 作 用 3. 若 对 目 的 基 因 进 行 了 修 饰, 应 对 其 修 饰 后 的 基 因 序 列 以 及 修 饰 后 基 因 与 人 类 已 知 基 因 序 列 的 同 源 性 进 行 分 析 若 在 表 达 的 目 的 重 组 蛋 白 以 外 有 其 它 氨 基 酸 寡 肽 同 时 表 达 时, 应 对 寡 肽 的 作 用 和 选 择 的 依 据 进 行 分 析 并 对 基 因 修 饰 或 重 组 的 利 弊 权 衡 进 行 分 析 ( 四 ) 重 组 质 粒 的 构 建 过 程 1. 提 供 重 组 体 质 粒 构 建 的 详 细 步 骤 及 每 一 步 的 鉴 定 及 确 证 方 法 2. 重 组 质 粒 库 : 构 建 完 成 后 应 建 立 重 组 质 粒 库, 对 重 组 质 粒 应 进 行 全 基 因 序 列 分 析, 尤 其 对 DNA 载 体 的 控 制 元 件 和 选 择 标 记 基 因 有 无 变 异 进 行 分 析 对 插 入 的 目 的 基 因 序 列 进 行 分 析, 检 查 有 无 变 异 3. 应 当 对 重 组 质 粒 的 转 化 扩 增 及 纯 化 条 件 进 行 优 化 对 重 组 质 粒 库 中 质 粒 的 浓 度 含 量 等 进 行 分 析 对 重 组 质 粒 的 保 存 条 件 以 及 稳 定 性 进 行 研 究 ( 五 ) 表 达 产 物 的 鉴 定 1. 将 重 组 质 粒 转 化 合 适 的 哺 乳 动 物 细 胞, 对 转 化 条 件 进 行 优 化 2
2. 建 立 对 表 达 产 物 的 分 析 方 法, 包 括 表 达 产 物 的 大 小 特 征 等 3. 建 立 对 表 达 产 物 的 免 疫 学 反 应 的 特 征 进 行 分 析 的 方 法 三 DNA 疫 苗 的 生 产 工 艺 ( 一 ) 建 立 菌 种 库 : 对 转 化 大 肠 杆 菌 的 条 件 进 行 优 化 建 立 原 始 种 子 库 对 种 子 库 的 遗 传 稳 定 性 进 行 分 析, 要 明 确 该 种 子 库 可 以 传 代 的 次 数 在 此 基 础 上 建 立 主 细 胞 库 和 工 作 细 胞 库, 并 应 保 证 该 类 细 胞 库 无 噬 菌 体 和 其 它 外 源 因 子 的 污 染 ; 并 对 细 菌 的 遗 传 背 景 进 行 分 析 和 检 测, 保 证 细 胞 库 中 细 菌 的 遗 传 背 景 包 括 染 色 体 组 型 表 型 未 发 生 改 变 ; 应 检 测 细 菌 的 形 态 学, 保 证 细 菌 的 均 一 性 ; 应 检 测 导 入 基 因 的 存 在 状 态 并 对 工 作 细 胞 库 的 规 模 保 存 条 件 扩 增 条 件 传 代 过 程 中 质 粒 的 稳 定 性 ( 拷 贝 数 及 表 达 量 ) 允 许 的 传 代 次 数 等 进 行 研 究 ( 二 ) 对 工 作 细 胞 库 扩 增 的 条 件 进 行 优 化, 并 制 定 相 应 的 质 控 指 标 ( 三 ) 应 对 DNA 制 备 与 纯 化 工 艺 中 各 种 条 件 进 行 优 化, 建 立 稳 定 的 纯 化 工 艺, 并 制 定 相 应 的 质 控 指 标, 而 且 为 进 行 临 床 试 验, 应 建 立 符 合 GMP 要 求 的 生 产 的 环 境 ( 四 ) 对 佐 剂 或 呈 递 物 质 的 要 求 如 果 在 重 组 DNA 终 制 品 中 使 用 佐 剂 或 呈 递 物 质, 则 对 以 下 问 题 进 行 研 究 或 提 供 相 关 材 料 : 1. 对 于 已 经 明 确 有 佐 剂 效 应 或 者 已 经 商 品 化 的 佐 剂 和 呈 递 物 质, 只 需 提 供 该 类 制 剂 的 组 分 或 化 学 组 成, 国 内 外 使 用 该 类 制 剂 的 情 况, 无 需 再 进 行 毒 理 和 安 全 性 研 究 若 国 内 外 均 未 使 用 过 该 类 佐 剂, 则 必 须 对 其 作 用 原 理 安 全 性 及 佐 剂 效 应 进 行 详 细 的 研 究 并 建 立 切 实 可 行 的 评 价 方 法 2. 对 该 类 制 剂 的 制 备 工 艺 进 行 优 化, 若 使 用 脂 质 体 或 多 肽 类 物 质 时, 由 于 脂 质 体 的 形 成 及 多 肽 类 合 成 过 程 的 随 机 性, 不 可 能 达 到 一 般 化 学 合 成 物 的 均 一 性 及 纯 度, 为 此 应 对 不 同 批 号 间 保 证 安 全 有 效 的 可 以 达 到 的 最 大 均 一 性 的 程 度 进 行 研 究, 并 制 定 可 以 接 受 的 质 量 标 准 3. 若 该 类 制 剂 需 与 重 组 DNA 制 品 结 合, 则 应 对 结 合 工 艺 进 行 优 化, 建 立 检 测 结 合 率 结 合 均 一 性 的 方 法, 并 制 定 结 合 标 准 ( 五 ) 若 与 调 节 免 疫 反 应 的 因 子 等 同 时 表 达, 则 应 对 这 类 分 子 进 行 详 细 的 分 析, 包 括 因 子 的 大 小 表 达 量 及 免 疫 学 反 应 等 若 这 种 因 子 未 批 准 上 市, 则 应 对 这 类 分 子 进 行 单 独 的 药 理 和 毒 理 学 研 究 3
四 药 理 毒 理 和 生 物 分 布 该 类 制 品 不 同 于 一 般 的 化 学 药 品, 药 理 毒 理 和 药 代 动 力 学 的 实 验 要 求 具 有 特 殊 性, 因 此, 该 制 品 的 药 理 学 实 验 主 要 包 括 发 生 作 用 的 原 理 生 物 效 价 与 剂 量 的 关 系 免 疫 程 序 和 接 种 途 径 与 效 果 的 关 系 等 ; 在 毒 理 学 方 面 主 要 考 虑 接 种 部 位 的 病 理 反 应 机 体 产 生 的 抗 核 酸 抗 体 反 应 基 因 整 合 和 必 要 时 的 致 瘤 性 分 析 等 ; 药 代 动 力 学 主 要 包 括 重 组 DNA 的 分 布 持 续 时 间 等 申 报 时 应 完 成 药 理 毒 理 和 药 代 动 力 学 的 研 究, 并 提 供 实 验 资 料 由 于 以 上 各 方 面 是 互 相 关 联 的, 因 此, 将 药 理 毒 理 和 药 代 动 力 学 有 关 内 容 联 系 在 一 起 进 行 描 述 ( 一 ) 免 疫 原 性 或 生 物 效 价 的 评 价 应 建 立 适 当 的 实 验 及 检 测 方 法 来 评 价 该 类 制 品 的 免 疫 原 性 或 生 物 效 价, 如 果 有 动 物 模 型 或 可 建 立 动 物 模 型, 可 以 采 用 动 物 模 型 直 接 评 价 该 类 制 剂 的 生 物 效 价, 如 : 对 一 些 有 动 物 模 型 的 感 染 性 疾 病, 可 以 采 用 病 毒 的 攻 击 实 验 来 评 价 该 类 制 剂 的 保 护 效 果 而 且 要 建 立 剂 量 与 生 物 效 价 的 关 系, 通 过 实 验 优 化 免 疫 程 序 和 接 种 途 径 ( 二 ) 持 久 性 耐 受 性 以 及 生 物 分 布 的 评 价 由 于 抗 原 在 机 体 内 长 期 表 达 可 能 诱 发 机 体 的 免 疫 耐 受 或 产 生 自 身 免 疫 反 应, 应 对 抗 原 在 机 体 中 的 表 达 持 续 时 间 进 行 动 力 学 分 析 由 于 重 组 DNA 接 种 到 人 体 以 后, 机 体 可 能 诱 发 产 生 抗 核 酸 的 抗 体, 应 建 立 检 测 抗 核 酸 抗 体 的 检 测 方 法, 并 对 机 体 产 生 该 类 抗 体 的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如 果 整 合 到 人 体 基 因, 可 能 造 成 人 体 基 因 的 断 列 或 重 排 而 诱 发 染 色 体 的 不 稳 定 性, 从 而 可 能 产 生 遗 传 毒 性 或 致 瘤 反 应, 因 此, 在 临 床 前 研 究 中 应 对 基 因 整 合 的 可 能 性 进 行 分 析, 最 好 在 猴 体 内 进 行 实 验, 建 立 检 测 基 因 整 合 的 方 法, 对 重 组 DNA 在 接 种 部 位 组 织 及 其 它 组 织 器 官 的 分 布 进 行 检 测 分 析 ; 对 重 组 DNA 在 分 布 的 组 织 和 器 官 中 持 续 时 间 进 行 追 踪 检 测 分 析 ; 在 分 布 的 组 织 及 器 官 中 是 否 发 生 整 合 进 行 检 测 ; 在 该 类 研 究 中 尤 其 注 意 重 组 DNA 制 品 在 生 殖 腺 中 是 否 有 分 布 和 整 合 如 果 实 验 证 明 重 组 DNA 分 布 于 大 部 分 组 织 或 器 官, 而 且 有 足 够 的 证 据 证 明 是 否 发 生 整 合 作 用, 或 者 该 类 制 品 将 长 期 用 于 控 制 或 预 防 非 致 命 性 疾 病 时, 应 对 该 类 制 品 的 致 瘤 性 进 行 研 究 尤 其 在 重 组 DNA 中 有 与 人 基 因 同 源 性 很 高 的 序 列 或 有 4
已 知 的 潜 在 的 致 瘤 性 基 因 序 列 时, 更 应 进 行 致 瘤 性 分 析, 应 建 立 检 测 方 法, 可 以 采 用 细 胞 或 裸 鼠 的 方 法 五 质 量 控 制 及 检 定 的 要 求 ( 一 ) 生 产 过 程 中 质 量 监 控 标 准 的 建 立 及 要 求 在 生 产 工 艺 的 各 个 环 节 和 步 骤 中 对 其 产 品 均 应 建 立 相 应 的 监 控 标 准, 以 便 后 续 工 艺 的 进 行 由 于 各 申 报 者 所 选 择 的 工 艺 不 同, 所 制 定 的 监 控 标 准 和 在 何 步 骤 进 行 监 控 可 能 不 同, 但 其 原 则 是 保 证 产 品 的 质 量 工 艺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 二 ) 产 品 的 质 量 检 定 与 要 求 1. 外 观 检 查, 根 据 样 品 的 特 征 建 立 外 观 的 质 量 标 准 2.pH 值 检 测, 可 根 据 一 般 生 物 制 品 的 要 求 建 立 标 准, 一 般 为 7.2±0.5 3.DNA 含 量 的 检 测, 应 建 立 检 测 含 量 的 方 法, 其 实 测 值 应 与 制 品 的 标 示 量 相 符 4. 纯 度, 主 要 是 评 价 纯 化 的 重 组 DNA 制 品 中 是 否 含 有 宿 主 RNA DNA 和 蛋 白 的 污 染 一 般 采 用 琼 脂 糖 凝 胶 电 泳 的 方 法 检 测 制 品 中 有 无 RNA, 要 求 无 明 显 的 RNA 带 型 ; 一 般 采 用 Northernblot 的 方 法 检 测 制 品 中 残 留 的 宿 主 DNA 的 含 量, 在 该 方 法 的 研 究 时 应 建 立 宿 主 DNA 的 标 准 品, 并 对 该 类 试 剂 的 敏 感 性 和 特 异 性 进 行 验 证 要 求 DNA 制 品 中 残 余 的 宿 主 DNA 含 量 不 超 过 0.002ug/ug, 每 个 人 用 剂 量 不 超 过 5mg 可 以 采 用 酶 联 免 疫 法 (ELISA) 或 氨 基 酸 分 析 法 检 测 制 品 中 宿 主 蛋 白 的 残 余 量, 在 该 方 法 的 研 究 过 程 中 应 建 立 宿 主 蛋 白 的 定 量 标 准, 并 对 检 测 方 法 的 敏 感 性 和 特 异 性 进 行 验 证, 其 性 能 能 满 足 该 实 验 的 要 求 宿 主 蛋 白 的 含 量 应 不 超 过 0.001ug/ug, 每 个 人 用 剂 量 不 超 过 5ug 可 以 检 测 样 品 在 波 长 为 260nm 和 280nm 的 紫 外 吸 收 值, 并 计 算 A260/A280 的 比 值, 评 价 制 品 的 总 体 纯 度, 要 求 其 比 值 在 1.75 以 上 5. 质 粒 大 小 的 均 一 性 和 结 构 的 分 析 : 主 要 是 分 析 超 螺 旋 结 构 与 线 性 和 松 弛 性 质 粒 的 比 例, 一 般 采 用 琼 脂 糖 凝 胶 电 泳 的 方 法 对 制 品 进 行 电 泳 分 析, 并 用 扫 描 仪 对 电 泳 结 果 进 行 扫 描, 分 析 各 带 型 所 占 的 比 例, 一 般 要 求 环 状 结 构 的 重 组 质 粒 所 占 的 比 例 在 90% 以 上 5
6. 鉴 别 实 验 : 主 要 是 对 重 组 质 粒 的 特 征 以 及 是 否 含 有 正 确 的 插 入 片 段 进 行 分 析 至 少 用 三 对 以 上 限 制 性 内 切 酶 对 重 组 质 粒 进 行 酶 切, 对 酶 切 产 物 分 别 进 行 电 泳 分 析, 观 察 是 否 有 特 征 性 的 带 型 ; 用 PCR 方 法 对 插 入 片 段 进 行 扩 增 或 用 特 征 性 的 酶 切 方 法 分 析 插 入 的 基 因 片 段 的 大 小 是 否 与 预 计 的 大 小 一 致 7. 体 外 效 力 实 验 : 体 外 转 染 哺 乳 动 物 细 胞, 检 测 其 表 达 量, 需 建 立 定 量 检 测 表 达 抗 原 的 方 法 以 及 表 达 抗 原 的 定 量 标 准, 并 对 该 检 测 方 法 的 敏 感 性 以 及 定 量 的 准 确 性 进 行 验 证 ; 还 应 检 测 表 达 抗 原 的 图 谱, 其 各 表 达 目 的 抗 原 的 大 小 应 与 预 计 大 小 相 同, 应 建 立 相 应 的 方 法 并 进 行 验 证 制 定 各 表 达 抗 原 的 量 和 图 谱 的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8. 无 菌 实 验 : 应 检 测 需 氧 菌 厌 氧 菌 以 及 支 原 体 等, 制 品 中 应 无 该 类 微 生 物 的 污 染 9. 热 原 实 验 : 主 要 检 测 制 品 中 有 无 热 原 物 质, 可 用 鲎 试 剂 检 测 细 菌 的 内 毒 素, 要 求 内 毒 素 的 含 量 不 高 于 0.01EU/ug; 每 个 人 用 剂 量 不 超 过 20EU, 也 可 以 用 其 它 方 法 检 测 制 品 的 热 源 10. 抗 生 素 及 其 它 添 加 物 质 残 余 量 的 检 测 由 于 DNA 载 体 一 般 使 用 抗 菌 素 的 选 择 性 标 记, 重 组 DNA 的 研 制 和 制 备 过 程 中 采 用 含 抗 菌 素 的 选 择 性 培 养 基 进 行 培 养, 在 纯 化 制 品 中 对 抗 菌 素 的 含 量 应 进 行 限 制, 因 此, 应 建 立 检 测 抗 菌 素 的 检 测 方 法 并 制 定 抗 生 素 残 留 量 的 要 求 在 重 组 DNA 的 培 养 和 纯 化 工 艺 中, 可 能 需 要 一 些 其 它 物 质 或 基 质, 如 纯 化 工 艺 中 可 能 需 要 乙 醇, 这 些 物 质 可 能 对 人 体 有 潜 在 的 危 害, 应 在 纯 化 制 品 中 限 制 其 含 量, 因 此, 应 建 立 检 测 方 法 并 制 定 残 留 量 的 标 准 11. 安 全 性 实 验 : 该 实 验 是 控 制 该 类 制 品 质 量 的 重 要 指 标, 由 于 该 制 品 的 与 一 般 生 物 制 品 相 比 又 有 其 特 殊 性, 因 此, 在 安 全 性 方 面 除 了 考 虑 一 般 的 安 全 性 实 验, 还 应 考 虑 该 制 品 的 特 异 性 安 全 性 一 般 性 安 全 实 验 : 主 要 用 小 鼠 和 豚 鼠 进 行 实 验, 一 般 小 鼠 腹 腔 接 种 一 个 人 用 剂 量, 豚 鼠 接 种 5 个 人 用 剂 量 12. 稳 定 性 实 验 : 由 于 DNA 超 螺 旋 结 构 的 不 稳 定 性, 而 且 超 螺 旋 结 构 的 比 例 多 少 可 能 影 响 重 组 DNA 的 转 染 率, 因 此, 在 该 类 制 品 的 稳 定 性 实 验 中 应 主 要 考 虑 超 螺 旋 结 构 的 稳 定 性 应 建 立 检 测 超 螺 旋 质 粒 稳 定 性 的 实 验 方 法, 并 建 立 相 应 的 质 量 标 准 6
13. 生 物 效 价 : 由 于 用 于 预 防 的 DNA 制 剂 所 发 生 作 用 的 原 理 不 同, 评 价 其 生 物 效 价 的 方 法 也 不 同 如 果 DNA 制 剂 是 通 过 免 疫 反 应 发 生 作 用 的, 则 应 评 价 其 体 液 免 疫 和 细 胞 免 疫 的 生 物 效 价 在 评 价 体 液 免 疫 效 价 时, 应 选 择 实 验 动 物 的 品 系, 建 立 检 测 动 物 血 清 抗 体 的 诊 断 试 剂, 并 对 该 类 试 剂 进 行 验 证, 可 以 计 算 小 鼠 ED50 以 及 抗 体 产 生 的 滴 度, 如 有 必 要 和 可 行, 还 应 当 建 立 评 价 抗 体 质 量 的 方 法, 对 抗 体 的 质 进 行 评 价 ; 在 评 价 细 胞 免 疫 效 价 时, 应 当 建 立 检 测 评 价 细 胞 免 疫 的 方 法 ( 如 特 异 性 CTL 反 应 的 方 法 或 Elispot 方 法 等 ), 也 可 通 过 对 细 胞 因 子 的 定 量 检 测 评 价 其 细 胞 免 疫 情 况, 如 属 于 常 规 检 定 项 目, 该 类 方 法 应 稳 定 重 复 性 好 可 操 作 性 强, 并 制 定 相 应 的 质 量 标 准 若 已 有 蛋 白 类 疫 苗, 其 评 价 方 法 应 参 照 有 关 蛋 白 类 疫 苗 的 评 价 方 法 若 有 动 物 模 型, 可 进 行 动 物 保 护 性 实 验 14. 佐 剂 或 呈 递 物 质 的 质 量 评 价 : 如 在 最 终 重 组 DNA 制 品 含 有 佐 剂 或 呈 递 物 质, 则 应 建 立 检 测 该 类 物 质 的 量 以 及 与 重 组 DNA 结 合 率 的 方 法, 并 制 定 质 量 标 准 六 临 床 研 究 用 样 品 要 求 ( 一 ) 对 申 请 I 期 临 床 试 验 的 申 报 者, 应 在 GMP 条 件 下 至 少 生 产 一 批 产 品, 其 每 批 产 量 一 般 不 少 于 1000 人 份 ( 二 ) 产 品 必 须 由 中 国 药 品 生 物 制 品 检 定 所 进 行 质 量 复 核 ( 三 ) 完 成 每 期 临 床 研 究 后 需 及 时 总 结 材 料 并 报 国 家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申 请 后 续 的 临 床 试 验 若 效 果 明 确, 可 以 进 行 III 期 临 床 试 验 申 报 者 应 当 在 GMP 和 正 常 规 模 化 生 产 的 条 件 下 生 产, 并 由 中 检 所 进 行 质 量 复 核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