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化 學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化 學 品 名 稱 : 二 甲 基 甲 醯 胺 (N,N-Dimethyl formamide) 其 他 名 稱 : 建 議 用 途 及 限 制 使 用 : 乙 烯 樹 脂 以 及 乙 炔, 丁 二 烯, 酸 氣 等 之 溶 劑 ; 聚 丙 烯 纖 維 ; 羧 化 反 應 之 催 化 劑 ; 有 機 合 成 ; 氣 體 載 體 製 造 者 輸 入 者 或 供 應 者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 永 聖 貿 易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南 京 東 路 二 段 125 號 14 樓 02-25167189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傳 真 電 話 : 觀 音 :0937-515687/ 03-4832768; 台 中 :0910-996733/ 04-26390839; 高 雄 : 0937-516372/ 07-8418780 二 危 害 辨 識 資 料 化 學 品 危 害 分 類 : 1. 易 燃 液 體 第 3 級 2. 急 毒 性 物 質 第 5 級 ( 吞 食 ) 3. 腐 蝕 / 刺 激 皮 膚 物 質 第 3 級 4. 嚴 重 損 傷 / 刺 激 眼 睛 物 質 第 2A 級 5. 生 殖 毒 性 物 質 第 1 級 6. 特 定 標 的 器 官 系 統 毒 性 物 質 - 重 複 暴 露 第 1 級 標 示 內 容 : 象 徵 符 號 : 火 焰 驚 嘆 號 健 康 危 害 警 示 語 : 危 險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 易 燃 液 體 和 蒸 氣 吞 食 可 能 有 害 造 成 輕 微 皮 膚 刺 激 造 成 嚴 重 眼 睛 刺 激 可 能 對 生 育 能 力 或 對 胎 兒 造 成 傷 害 長 期 或 重 複 暴 露 會 對 器 官 造 成 傷 害 1 / 8
第 二 類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 置 容 器 於 通 風 良 好 的 地 方 其 他 危 害 : 三 成 分 辨 識 資 料 純 物 質 : 遠 離 引 火 源 - 禁 止 抽 煙 如 遇 意 外 或 覺 得 不 適, 立 即 洽 詢 醫 療 避 免 暴 露 於 此 物 質 - 需 經 特 殊 指 示 使 用 中 英 文 名 稱 : 二 甲 基 甲 醯 胺 (N,N-Dimethyl formamide) 同 義 名 稱 : dimethylformamid dimethylformamide DMF DMFA N-Formyldimethylamine dimethylamid kyseliny mravenci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CAS No.):68-12-2 危 害 成 分 ( 成 分 百 分 比 ) :99 % W/W 以 上 四 急 救 措 施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吸 入 : 1. 立 刻 將 患 者 移 到 新 鮮 空 氣 處 2. 如 果 呼 吸 停 止 施 予 人 工 呼 吸 3. 讓 患 者 保 持 溫 暖 和 休 息 4. 立 刻 就 醫 5. 當 發 生 支 氣 管 痙 攣 時 使 用 beta2 收 縮 筋 皮 膚 接 觸 : 1. 用 水 沖 洗 皮 膚 至 少 20 分 鐘 2. 如 果 滲 透 衣 服, 立 刻 脫 去 衣 服 並 用 水 清 洗 皮 膚 3. 立 即 就 醫 眼 睛 接 觸 : 1. 用 大 量 水 沖 洗 15 分 鐘 2. 沖 洗 後 若 仍 有 刺 激 感 則 就 醫 治 療 3. 立 即 就 醫 食 入 : 1. 若 患 者 意 識 不 清 不 要 經 口 給 予 任 何 食 物 2. 不 能 催 吐 3. 給 予 240-300ml 水 4. 儘 速 送 醫 治 療 5. 若 患 者 自 然 嘔 吐, 清 洗 嘴 部, 並 再 給 水 6. 立 即 就 醫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 腹 痛 嘔 吐, 臉 部 發 紅, 血 壓 增 加, 立 即 經 皮 膚 吸 收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應 穿 著 C 級 防 護 裝 備 在 安 全 區 實 施 急 救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吞 食 時, 考 慮 洗 胃 活 性 碳 2 / 8
五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滅 火 劑 : 抗 酒 精 型 泡 沫 化 學 乾 粉 二 氧 化 碳 一 般 : 抗 酒 精 型 泡 沫 化 學 乾 粉 二 氧 化 碳 小 火 : 化 學 乾 粉 撒 水 抗 酒 精 型 泡 沫 大 火 : 撒 水 水 霧 抗 酒 精 型 泡 沫 滅 火 時 可 能 遭 遇 之 特 殊 危 害 : 1. 其 液 體 和 蒸 氣 易 燃 2. 其 蒸 氣 比 空 氣 重, 會 傳 播 至 遠 處, 遇 火 源 可 能 造 成 回 火 特 殊 滅 火 程 序 : 1. 撤 退 並 自 安 全 距 離 或 受 保 護 的 地 點 滅 火 2. 位 於 上 風 處 以 避 免 危 險 的 蒸 氣 和 有 毒 的 分 解 物 3. 滅 火 前 先 阻 止 溢 漏, 如 果 不 能 阻 止 溢 漏 且 周 圍 無 任 何 危 險, 讓 火 燒 完, 若 沒 有 阻 止 溢 漏 而 先 行 滅 火, 蒸 氣 會 與 空 氣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而 再 引 燃 4. 隔 離 未 著 火 物 質 且 保 護 人 員 5. 安 全 情 況 下 將 容 器 搬 離 火 場 6. 以 水 霧 冷 卻 暴 露 火 場 的 貯 槽 或 容 器 7. 以 水 霧 滅 火 可 能 無 效, 除 非 消 防 人 員 受 過 各 種 易 燃 液 體 之 滅 火 訓 練 8. 如 果 溢 漏 未 引 燃, 噴 水 霧 以 分 散 蒸 氣 並 保 護 試 圖 止 漏 的 人 員 9. 以 水 柱 滅 火 無 效 10. 大 區 域 之 大 型 火 災, 使 用 無 人 操 作 之 水 霧 控 制 架 或 自 動 搖 擺 消 防 水 瞄 11. 儘 可 能 撤 離 火 場 並 允 許 火 燒 完 12. 遠 離 貯 槽 13. 儲 槽 安 全 閥 已 響 起 或 因 著 火 而 變 色 時 立 即 撤 離 14. 未 著 特 殊 防 護 設 備 的 人 員 不 可 進 入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設 備 : 消 防 人 員 必 須 配 戴 全 身 式 化 學 防 護 衣 正 壓 空 氣 呼 吸 器 ( 必 要 時 抗 閃 火 鋁 質 被 覆 外 套 ) 六 洩 漏 處 理 方 法 個 人 應 注 意 事 項 : 1. 限 制 人 員 進 入, 直 至 污 染 區 完 全 清 理 乾 淨 2. 確 定 是 由 受 過 訓 之 人 員 負 責 清 理 之 工 作 3. 穿 戴 適 當 的 個 人 防 護 裝 備 環 境 注 意 事 項 : 1. 對 該 區 域 通 風 換 氣 2. 移 開 所 有 引 燃 源 3. 通 知 政 府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與 環 保 相 關 單 位 4. 避 免 外 洩 物 進 入 下 水 道 或 密 閉 的 空 間 內 清 理 方 法 : 1. 不 要 碰 觸 外 洩 物 2. 避 免 外 洩 物 進 入 下 水 道 或 密 閉 的 空 間 內 3. 在 安 全 許 可 的 情 形 下, 設 法 阻 止 或 減 少 溢 漏 4. 用 砂 泥 土 或 其 他 不 與 洩 漏 物 質 反 應 之 吸 收 物 質 來 圍 堵 洩 漏 物 5. 少 量 溢 漏 時 : 用 不 會 和 外 洩 物 反 應 之 吸 收 劑 吸 收 已 污 染 的 吸 收 劑 和 外 洩 物 具 有 同 樣 的 危 害 性, 須 置 於 加 蓋 並 標 示 的 適 當 容 器 裡 用 水 沖 洗 溢 漏 區 域 6. 大 量 溢 漏 時 : 連 絡 消 防 緊 急 處 理 單 位 及 供 應 者 以 尋 求 協 助 3 / 8
七 安 全 處 置 與 儲 存 方 法 處 置 : 1. 工 作 區 內 張 貼 禁 止 抽 煙 的 標 示, 操 作 時 避 免 釋 出 霧 滴 或 蒸 氣 2. 在 通 風 良 好 的 指 定 場 所 使 用 並 採 最 小 量 使 用 3. 須 備 隨 時 可 用 於 滅 火 及 處 理 洩 漏 的 緊 急 應 變 裝 備 儲 存 : 1. 工 作 場 所 使 用 經 認 可 的 易 燃 性 液 體 貯 存 容 器 2. 貯 桶 接 地, 轉 接 容 器 亦 應 等 電 位 連 接 ( 接 地 夾 須 觸 及 裸 金 屬 ) 3. 空 的 貯 存 容 器 內 可 能 仍 有 具 危 害 性 的 殘 留 物 貯 存 於 陰 涼 乾 燥 通 風 良 好 及 陽 光 無 法 直 射 的 地 方 5. 遠 離 熱 發 火 源 及 不 相 容 物 ( 如 氧 化 劑 ) 貯 存 使 用 不 產 生 火 花 且 接 地 的 通 風 系 統 與 電 器 設 備, 避 免 成 為 發 火 源 7. 貯 存 在 貼 有 標 示 的 適 當 容 器 裡 8. 不 用 的 容 器 以 及 空 桶 都 應 緊 密 的 蓋 好 9. 避 免 容 器 受 損 並 定 期 檢 查 貯 桶 有 無 缺 陷 或 溢 漏 等 10. 限 量 貯 存, 於 適 當 處 張 貼 警 示 標 誌 11. 貯 存 區 要 與 員 工 密 集 之 工 作 區 域 分 開, 限 制 人 員 接 近 該 區 八 暴 露 預 防 措 施 工 程 控 制 :1. 局 部 排 氣 裝 置 2. 整 體 換 氣 裝 置 控 制 參 數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短 時 間 時 量 最 高 容 許 濃 度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CEILING TWA STEL 10ppm ( 皮 膚 ) 15ppm ( 皮 膚 ) 生 物 指 標 BEIS 尿 中 每 克 肌 酸 酐 含 甲 基 甲 醯 胺 15mg/L 連 續 工 作 一 週 下 班 尿 中 含 N-acetyl-S-(N-met hylcarba moyl)cysteine 40mg/L(Sq)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 呼 吸 防 護 : 1.100ppm 以 下 :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2.250ppm 以 下 : 定 流 量 式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3.500ppm 以 下 : 全 面 型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全 面 型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密 合 式 面 罩 定 流 量 式 之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4. 未 知 濃 度 : 正 壓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4 / 8
或 正 壓 全 面 型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與 輔 以 正 壓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SCBA) 一 起 使 用 4. 逃 生 : 含 有 機 蒸 氣 濾 灌 之 氣 體 面 罩 或 逃 生 型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SCBA) 手 部 防 護 : 材 質 以 丁 基 橡 膠 Teflon 4H CPF3 TrellchemHPS Tychem10000 Responder 為 佳 眼 睛 防 護 :1. 防 濺 安 全 護 目 鏡 2. 不 可 戴 隱 形 眼 鏡 皮 膚 及 身 體 防 護 : 1. 連 身 式 防 護 衣 2. 工 作 鞋 3. 工 作 區 要 有 緊 急 淋 浴 / 沖 眼 設 備 衛 生 措 施 : 1. 工 作 後 儘 速 脫 掉 污 染 之 衣 物, 洗 淨 後 才 可 再 穿 戴 或 丟 棄, 且 須 告 知 洗 衣 人 員 污 染 物 之 危 害 性 2. 工 作 場 所 嚴 禁 抽 煙 或 飲 食 3. 處 理 此 物 後, 須 徹 底 洗 手 4. 維 持 作 業 場 所 清 潔 九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外 觀 : 無 色 至 微 黃 色 液 體 氣 味 : 不 舒 服 的 魚 腥 味 嗅 覺 閾 值 :0.046ppm 熔 點 :-61 ph 值 :6.7 沸 點 / 沸 點 範 圍 :153 易 燃 性 ( 固 體 氣 體 ): 閃 火 點 : 58 分 解 溫 度 : 測 試 方 法 : 閉 杯 自 燃 溫 度 :445 爆 炸 界 限 :2.2% ~ 15.2% (100 ) 蒸 氣 壓 : 2.7mmHg @20 ;3.87mmHg @25 密 度 :0.9445 ( 水 =1) 蒸 氣 密 度 :2.51 ( 空 氣 =1) 溶 解 度 : 全 溶 於 水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log Kow):-1.01 揮 發 速 率 :0.17 ( 乙 酸 丁 酯 =1) 十 安 定 性 及 反 應 性 安 定 性 : 正 常 狀 況 下 安 定 特 殊 狀 況 下 可 能 之 危 害 反 應 : 1. 四 氯 化 碳 : 鐵 存 在 時 會 有 危 害 反 應 2. 鹵 素 氣 體 : 鉛 存 在 時, 高 溫 下 會 反 應 3. 強 氧 化 劑 : 反 應 劇 烈 4. 鹵 素 化 合 物 : 有 鐵 存 在 時, 有 危 害 反 應 之 潛 在 危 險 應 避 免 之 狀 況 : 熱 火 花 引 火 源 5 / 8
應 避 免 之 物 質 : 1. 四 氯 化 碳 2. 鹵 素 氣 體 3. 強 氧 化 劑 4. 烷 基 鋁 聚 合 觸 媒 5. 塑 膠 6. 橡 膠 7. 塗 膜 危 害 分 解 物 : 二 甲 基 氨 一 氧 化 碳 二 氧 化 碳 氮 氧 化 物 十 一 毒 性 資 料 暴 露 途 徑 : 皮 膚 吸 入 眼 睛 症 狀 : 腹 痛 疝 氣 食 慾 減 退 反 胃 嘔 吐 便 秘 腹 瀉 血 壓 增 加 刺 激 感 急 毒 性 : 皮 膚 : 1. 會 造 成 微 刺 激 感 乾 燥 龜 裂 2. 立 即 經 皮 膚 吸 收 吸 入 : 1. 刺 激 黏 膜 及 呼 吸 道 2. 可 能 造 成 腹 痛 便 秘 腹 瀉 嘔 吐 反 胃 興 奮 血 壓 增 加 臉 部 發 紅 尤 其 在 飲 酒 後 ), 肝 傷 害, 興 奮, 血 壓 增 加 食 入 : 眼 睛 : 蒸 氣 會 輕 微 刺 激 眼 睛, 接 觸 液 體 會 疼 痛 發 紅 LD50(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2,800mg/Kg( 大 鼠, 吞 食 );3,750mg/Kg( 小 鼠 吞 食 ) LC50(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9,400ppm/2H( 小 鼠, 吸 入 ) 慢 毒 性 或 長 期 毒 性 : 1. 皮 膚 發 疹 2. 可 能 造 成 肝 臟 可 恢 復 性 的 傷 害 3. 皮 膚 發 疹 有 肝 病 腎 臟 和 心 血 管 疾 病 易 受 危 害 4. 可 能 損 害 發 育 中 的 胎 兒 5.IARC:Group 3- 無 法 判 斷 為 人 體 致 癌 性 6.ACGIH:A4- 無 法 判 斷 為 人 體 致 癌 性 5,030/Kg( 懷 孕 6~15 天 雌 鼠, 吞 食 ), 造 成 胚 胎 中 毒 十 二 生 態 資 料 生 態 毒 性 :LC50( 魚 類 ):2695~3677mg/l/96H 持 久 性 及 降 解 性 : EC50( 水 生 無 脊 椎 動 物 ): 生 物 濃 縮 係 數 (BCF): 6 / 8
1. 在 海 水 中,20% 的 0.1 mg/l 濃 度 之 二 甲 基 甲 醯 胺 在 24 小 時 會 礦 化 2. 釋 放 至 大 氣 中, 預 期 主 要 以 氣 相 存 在 3. 由 實 驗 中 發 現, 在 水 中 會 很 快 進 行 生 物 分 解 半 衰 期 ( 空 氣 ):2 小 時 半 衰 期 ( 水 表 面 ): 半 衰 期 ( 地 下 水 ): 半 衰 期 ( 土 壤 ): 生 物 蓄 積 性 : 不 太 可 能 蓄 積, 會 很 快 由 尿 中 排 出 土 壤 中 之 流 動 性 : 其 他 不 良 效 應 : 對 水 中 生 物 有 高 度 毒 性 十 三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 1. 參 考 相 關 法 規 處 理 2. 以 蛭 石, 乾 沙, 泥 土 或 類 似 物 質 吸 收 3. 依 照 倉 儲 條 件 貯 存 待 處 理 的 廢 棄 物 4. 依 廢 棄 物 清 理 法 中 有 關 於 有 害 事 業 廢 棄 物 規 定 清 理 十 四 運 送 資 料 聯 合 國 編 號 :2265 聯 合 國 運 輸 名 稱 : 二 甲 基 甲 醯 胺 運 輸 危 害 分 類 : 第 三 類 易 燃 液 體 包 裝 類 別 :Ⅲ 海 洋 污 染 物 ( 是 / 否 ): 否 特 殊 運 送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項 : 緊 急 應 變 處 理 原 則 :129 十 五 法 規 資 料 適 用 法 規 : 1.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管 理 法 2.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3.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規 則 4. 危 害 性 化 學 品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5. 勞 工 作 業 場 所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6.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7. 事 業 廢 棄 物 貯 存 清 除 處 理 方 法 及 設 施 標 準 8. 公 共 危 險 物 品 及 可 燃 性 高 壓 氣 體 設 置 標 準 暨 安 全 管 理 辦 法 9.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標 示 及 安 全 資 料 表 管 理 辦 法 10.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應 變 器 材 及 偵 測 與 警 報 設 備 管 理 辦 法 7 / 8
十 六 其 他 資 料 參 考 文 獻 製 表 單 位 1.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中 美 合 作 計 畫 中 文 毒 理 清 冊, 中 華 民 國 86 年 3 月 2. 行 政 院 環 保 署, 中 文 毒 理 資 理 庫 3. 行 政 院 環 保 署,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災 害 防 救 手 冊,89 年 11 月 4.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發 展 中 心,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光 碟 資 料 5.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化 學 品 全 球 調 和 制 度 [GHS] 介 紹 網 站 6.Handbook of Toxic and Hazardous Chemicals and Carcinogens 7. 中 國 國 家 標 準 CNS15030 化 學 品 分 類 及 標 示 8. 中 國 國 家 標 準 CNS6864 危 險 物 運 輸 標 示 9.UN 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Model Regulations. Rev.16 (2009) 10.HSDB 資 料 庫,TOMES PLUS 網 頁 版,2013 11.ChemWatch 資 料 庫,2013-2 12. 緊 急 應 變 指 南 2008 年 版 13.IARC WEB 名 稱 : 永 聖 貿 易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電 話 : 臺 北 市 南 京 東 路 二 段 125 號 14 樓 /02-25167189 製 表 人 職 稱 : 副 理 姓 名 ( 簽 章 ): 李 俊 德 製 表 日 期 2014.12.10 備 註 1. 上 述 資 料 中 符 號 代 表 目 前 查 無 資 料, 而 符 號 / 代 表 此 欄 位 對 該 物 質 並 不 適 用 2. 本 版 本 SDS 僅 供 參 考 用 3. 依 據 勞 動 部 危 害 性 化 學 品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103.06.27) 修 正 版 本 8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