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化 學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其 他 名 稱 : Riedel-de Haen 15447 建 議 用 途 及 限 制 使 用 : 胺 及 酚 甲 基 化 之 試 劑 製 造 者 輸 入 者 或 供 應 者 名 稱 : 友 和 貿 易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製 造 者 輸 入 者 或 供 應 者 地 址 : 新 北 市 林 口 區 文 化 一 路 一 段 93 號 3 樓 之 2 製 造 者 輸 入 者 或 供 應 者 電 話 : (02) 2600-0611 製 造 者 輸 入 者 或 供 應 者 傳 真 : (02) 2600-0799 緊 急 連 絡 電 話 :(02) 2600-0611 緊 急 連 絡 傳 真 :(02) 2600-0799 二 危 害 辨 識 資 料 : 化 學 品 危 害 分 類 : 易 燃 液 體 第 4 級 急 毒 性 物 質 第 3 級 ( 吞 食 ) 急 毒 性 物 質 第 1 級 ( 吸 入 ) 嚴 重 損 傷 / 刺 激 眼 睛 物 質 第 1 級 皮 膚 過 敏 物 質 第 1 級 致 癌 物 質 第 1 級 標 示 內 容 : 象 徵 符 號 : 骷 髏 與 兩 根 交 叉 骨 健 康 危 害 腐 蝕 化 學 品 名 稱 : 硫 酸 二 甲 酯 (Dimethyl sulfate) 警 示 語 : 危 險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 第 二 類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 化 學 物 質 有 致 腫 瘤 生 育 能 力 受 損 畸 胎 遺 傳 因 子 突 變 或 其 他 慢 性 疾 病 等 作 用 者 第 三 類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 化 學 物 質 經 暴 露, 將 立 即 危 害 人 體 健 康 或 生 物 生 命 者 1. 可 燃 液 體 2. 吞 食 有 毒 3. 吸 入 致 命 4. 造 成 嚴 重 眼 睛 損 傷 5. 可 能 造 成 皮 膚 過 敏 6. 可 能 致 癌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1. 緊 蓋 容 器 2. 衣 服 一 經 污 染, 立 即 脫 掉 3. 如 遇 意 外 或 覺 得 不 適, 立 即 洽 詢 醫 療 4. 避 免 暴 露 於 此 物 質 - 需 經 特 殊 指 示 使 用 其 他 危 害 :-- 三 成 份 辨 識 資 料 純 物 質 : 中 英 文 名 稱 : 硫 酸 二 甲 酯 Dimethyl sulfate 同 義 名 稱 :Dimethyl sulphate DMS Sulfate de dimethyle Sulfate dimethylique Sulfuric acid dimethyl ester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CAS No.):77-78-1 危 害 成 份 ( 成 份 百 分 比 ) :95%~100% 混 合 物 : 化 學 性 質 :-- 危 害 成 分 之 中 英 文 名 稱 濃 度 或 濃 度 範 圍 ( 成 分 百 分 比 ) -- -- 四 急 救 措 施 第 1 頁 / 共 5 頁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吸...... 入 :1. 若 吸 入 大 量 氣 體, 應 立 即 將 患 者 移 到 新 鮮 空 氣 處 2. 若 呼 吸 停 止, 施 行 人 工 呼 吸 3. 讓 患 者 保 持 溫 暖 並 休 息 4. 儘 速 就 醫 皮 膚 接 觸 :1. 如 果 直 接 接 觸 到 皮 膚, 立 刻 以 大 量 水 清 洗 患 部 2. 若 是 經 由 衣 服 滲 入 皮 膚, 立 刻 脫 去 衣 服 再 以 大 量 水 清 洗 3. 立 即 就 醫 眼 睛 接 觸 :1. 立 刻 以 大 量 水 沖 洗 眼 睛 並 不 時 地 撐 開 上 下 眼 皮 2. 立 即 就 醫 3. 操 作 此 化 學 品 時 不 可 戴 隱 型 眼 鏡 食... 入 :1. 若 患 者 意 識 清 醒, 立 刻 給 予 患 者 大 量 的 水 喝 稀 釋 胃 中 濃 度 2. 不 可 催 吐 3. 立 即 就 醫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 極 度 刺 激 灼 傷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應 穿 著 C 級 防 護 裝 備 在 安 全 區 實 施 急 救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患 者 吸 入 時, 考 慮 給 予 氧 氣 避 免 洗 胃 及 引 發 嘔 吐 五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滅 火 劑 : 泡 沫 化 學 乾 粉 二 氧 化 碳 滅 火 時 可 能 遭 遇 之 特 殊 危 害 :1. 避 免 接 觸 煙 霧 及 燻 煙, 否 則 必 須 配 戴 具 頭 罩 之 化 學 品 防 護 衣 及 供 氣 式 空 氣 面 具 2. 蒸 氣 比 空 氣 重, 會 傳 播 至 遠 處, 遇 火 源 可 能 造 成 回 火 特 殊 滅 火 程 序 :1. 撤 離 人 員, 停 留 在 上 風 位 置 2. 噴 水 以 冷 卻 容 器 3. 安 全 情 況 下 將 容 器 搬 離 火 場 4. 自 安 全 距 離 或 受 保 護 區 域 滅 火 5. 遠 離 貯 槽 兩 端 6. 不 要 用 高 壓 水 柱 驅 散 洩 漏 物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裝 備 : 消 防 人 員 必 須 配 戴 A 級 氣 密 式 化 學 防 護 衣 空 氣 呼 吸 器 ( 必 要 時 外 加 抗 閃 火 鋁 質 被 覆 外 套 ) 六 洩 漏 處 理 方 法 個 人 應 注 意 事 項 :1. 未 穿 戴 防 護 裝 置 及 衣 物 者, 禁 止 進 入 洩 漏 區, 直 到 外 洩 清 理 完 畢 環 境 注 意 事 項 :1. 除 去 所 有 發 火 源 2. 對 洩 漏 區 域 進 行 通 風 換 氣 清 理 方 法 :1. 少 量 溢 漏 時 : 用 紙 巾 吸 起, 置 於 安 全 處 ( 如 化 學 排 煙 櫃 內 ), 讓 外 洩 物 揮 發 掉 給 予 足 夠 時 間 讓 蒸 氣 揮 發, 直 到 排 煙 管 完 全 乾 淨 為 止, 紙 巾 於 遠 離 可 燃 物 處 所 焚 化 2. 大 量 溢 漏 時 則 儘 可 能 回 收 再 生 或 於 配 備 有 氣 體 清 潔 裝 置 的 適 當 燃 燒 爐 中 噴 霧 焚 化 七 安 全 處 置 與 儲 存 方 法 處 置 :1. 容 器 保 持 密 閉 2. 空 桶 應 回 收, 不 可 沖 洗 3. 避 免 與 水 強 氧 化 劑 濃 氨 水 接 觸 儲 存 :1. 貯 存 於 陰 涼 乾 燥 處 八 暴 露 預 防 措 施 工 程 控 制 :1. 密 閉 系 統 隔 離 整 體 換 氣 裝 置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TWA 短 時 間 時 量 平 容 許 濃 度 STEL 控 制 參 數 最 高 容 許 濃 度 CEILING 生 物 指 標 0.1ppm( 皮 ) 0.3ppm( 皮 ) -- -- 個 人 防 護 裝 備 : 呼 吸 防 護 :1. 任 何 可 偵 測 到 的 濃 度 : 正 壓 式 全 面 型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正 壓 式 全 面 型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輔 以 正 壓 型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2. 逃 生 : 含 有 機 蒸 氣 濾 罐 之 氣 體 面 罩 逃 生 型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手 部 防 護 :1. 防 滲 手 套, 材 質 以 Barricade Responder Tychem 10000 為 佳 眼 睛 防 護 :1. 安 全 防 濺 護 目 鏡, 面 罩 ( 至 少 8 吋 ) 皮 膚 及 身 體 防 護 :1. 工 作 靴 連 身 式 防 護 衣 衛 生 措 施 :1. 工 作 後 儘 速 脫 掉 污 染 之 衣 物, 洗 淨 後 才 可 再 穿 戴 或 丟 棄, 且 須 告 知 洗 衣 人 員 污 染 之 危 害 性 2. 工 作 場 所 嚴 禁 抽 煙 或 飲 食 3. 處 理 此 物 後, 須 徹 底 洗 手 4. 維 持 作 業 場 所 清 潔 BEIs 第 2 頁 / 共 5 頁
九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外 觀 ( 物 質 狀 態 顏 色 等 ): 無 色 油 狀 液 體 氣 味 : 鬱 悶 的 洋 蔥 味 嗅 覺 閾 值 :-- 熔 點 :-32 ph 值 :-- 沸 點 / 沸 點 範 圍 :75~77 易 燃 性 ( 固 體, 氣 體 ):-- 閃 火 點 : 83 C 分 解 溫 度 :-- 測 試 方 法 ( 開 杯 或 閉 杯 ): 閉 杯 自 燃 溫 度 :495 爆 炸 界 限 :3.6%~23.2% 蒸 氣 壓 :0.7 mmhg@25 蒸 氣 密 度 :4.3( 空 氣 =1) 密 度 :1.333 g/ml at 25 C(lit.) 溶 解 度 :2.8%( 迅 速 分 解 )@18 水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log Kow):-0.82~ -0.66 揮 發 速 率 :-- 十 安 全 性 及 反 應 性 安 全 性 : 正 常 狀 況 下 安 定, 升 溫 下 與 水 會 分 解 產 生 硫 酸 及 甲 醇 特 殊 狀 況 下 之 可 能 之 危 害 反 應 :1. 強 氧 化 劑 或 濃 氨 水 : 可 能 導 致 起 火 及 爆 炸 2. 會 腐 蝕 某 些 塑 膠 橡 膠 及 塗 料 應 避 免 之 狀 況 :1. 會 腐 蝕 某 些 塑 膠 橡 膠 及 塗 料 應 避 免 之 物 質 : 強 氧 化 劑 或 濃 氨 水 危 害 分 解 物 :-- 十 一 毒 性 資 料 暴 露 途 徑 : 吸 入 皮 膚 接 觸 眼 睛 接 觸 食 入 症 狀 : 頭 痛 暈 眩 刺 激 感 灼 傷 損 害 肺 部 第 3 頁 / 共 5 頁
急 毒 性 : 皮 膚 :1. 硫 酸 二 甲 酯 可 經 由 皮 膚 接 觸, 亦 可 能 經 由 皮 膚 吸 收 而 影 響 人 體 健 康 2. 蒸 氣 會 極 度 嚴 重 刺 激 皮 膚 3. 於 暴 露 時 除 輕 微 的 眼 睛 及 鼻 子 的 刺 激 感 外, 並 不 會 造 成 立 即 的 影 響, 直 至 10 小 時 後 可 能 會 因 見 光 而 疼 痛 眼 花 頭 痛 畏 光 眼 眶 骨 膜 水 腫, 並 經 常 會 有 喉 嚨 咽 喉 及 黏 膜 發 炎 4. 發 音 困 難 失 音 嚥 下 困 難 咳 嗽 胸 部 壓 迫 感 呼 吸 困 難 皮 膚 呈 藍 色 嘔 吐 腹 瀉 及 小 便 疼 痛, 其 它 影 響 如 譫 妄 發 燒 黃 疸 血 尿 及 尿 蛋 白 亦 可 能 損 害 肝 及 腎 5. 小 便 困 難 可 能 達 3 到 4 天 ; 眼 眶 骨 膜 水 腫 可 能 達 2 週 ; 而 畏 光 可 能 達 數 月 之 久 6. 液 體 與 皮 膚 或 眼 睛 接 觸 會 致 非 常 嚴 重 的 灼 傷 及 起 水 泡 7. 曾 有 數 個 因 職 業 暴 露 而 致 命 的 案 例 吸 入 :1. 硫 酸 二 甲 酯 可 經 由 吸 入 而 影 響 人 體 健 康 2. 蒸 氣 會 極 度 嚴 重 刺 激 呼 吸 道 黏 膜 3. 於 暴 露 時 除 輕 微 的 眼 睛 及 鼻 子 的 刺 激 感 外, 並 不 會 造 成 立 即 的 影 響, 直 至 10 小 時 後 可 能 會 因 見 光 而 疼 痛 眼 花 頭 痛 畏 光 眼 眶 骨 膜 水 腫, 並 經 常 會 有 喉 嚨 咽 喉 及 黏 膜 發 炎 4. 發 音 困 難 失 音 嚥 下 困 難 咳 嗽 胸 部 壓 迫 感 呼 吸 困 難 皮 膚 呈 藍 色 嘔 吐 腹 瀉 及 小 便 疼 痛, 其 它 影 響 如 譫 妄 發 燒 黃 疸 血 尿 及 尿 蛋 白 亦 可 能 損 害 肝 及 腎 5. 小 便 困 難 可 能 達 3 到 4 天 ; 眼 眶 骨 膜 水 腫 可 能 達 2 週 ; 而 畏 光 可 能 達 數 月 之 久 6. 曾 有 數 個 因 職 業 暴 露 而 致 命 的 案 例 食 入 :1. 硫 酸 二 甲 酯 可 經 由 食 入 而 影 響 人 體 健 康 3. 於 暴 露 時 除 輕 微 的 眼 睛 及 鼻 子 的 刺 激 感 外, 並 不 會 造 成 立 即 的 影 響, 直 至 10 小 時 後 可 能 會 因 見 光 而 疼 痛 眼 花 頭 痛 畏 光 眼 眶 骨 膜 水 腫, 並 經 常 會 有 喉 嚨 咽 喉 及 黏 膜 發 炎 4. 發 音 困 難 失 音 嚥 下 困 難 咳 嗽 胸 部 壓 迫 感 呼 吸 困 難 皮 膚 呈 藍 色 嘔 吐 腹 瀉 及 小 便 疼 痛, 其 它 影 響 如 譫 妄 發 燒 黃 疸 血 尿 及 尿 蛋 白 亦 可 能 損 害 肝 及 腎 5. 小 便 困 難 可 能 達 3 到 4 天 ; 眼 眶 骨 膜 水 腫 可 能 達 2 週 ; 而 畏 光 可 能 達 數 月 之 久 6. 液 體 與 皮 膚 或 眼 睛 接 觸 會 致 非 常 嚴 重 的 灼 傷 及 起 水 泡 7. 食 入 會 灼 傷 喉 嚨 及 胃, 並 造 成 如 上 述 的 影 響 8. 硫 酸 二 甲 酯 會 因 迅 速 水 解 成 硫 酸 及 甲 醇 而 導 致 強 烈 的 起 泡 作 用 9. 曾 有 數 個 因 職 業 暴 露 而 致 命 的 案 例 眼 睛 :1. 硫 酸 二 甲 酯 可 經 由 眼 睛 而 影 響 人 體 健 康 2. 蒸 氣 會 極 度 嚴 重 刺 激 眼 睛 3. 於 暴 露 時 除 輕 微 的 眼 睛 及 鼻 子 的 刺 激 感 外, 並 不 會 造 成 立 即 的 影 響, 直 至 10 小 時 後 可 能 會 因 見 光 而 疼 痛 眼 花 頭 痛 畏 光 眼 眶 骨 膜 水 腫, 並 經 常 會 有 喉 嚨 咽 喉 及 黏 膜 發 炎 4. 發 音 困 難 失 音 嚥 下 困 難 咳 嗽 胸 部 壓 迫 感 呼 吸 困 難 皮 膚 呈 藍 色 嘔 吐 腹 瀉 及 小 便 疼 痛, 其 它 影 響 如 譫 妄 發 燒 黃 疸 血 尿 及 尿 蛋 白 亦 可 能 損 害 肝 及 腎 5. 小 便 困 難 可 能 達 3 到 4 天 ; 眼 眶 骨 膜 水 腫 可 能 達 2 週 ; 而 畏 光 可 能 達 數 月 之 久 6. 液 體 與 皮 膚 或 眼 睛 接 觸 會 致 非 常 嚴 重 的 灼 傷 及 起 水 泡 7. 曾 有 數 個 因 職 業 暴 露 而 致 命 的 案 例 LD50(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205 mg/kg( 大 鼠 吞 食 ) LC50(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45 mg/m3/4h ( 大 鼠 吞 食 ),10 mg/24h ( 兔 子 皮 膚 ) 造 成 嚴 重 刺 激,50 ug/24h( 兔 子 眼 睛 ) 慢 毒 性 或 長 期 毒 性 :1. 為 可 能 的 致 癌 物 質 有 證 據 顯 示 會 引 起 鼻 癌 及 喉 癌 2. 有 可 能 產 生 生 殖 危 害 3. 重 複 暴 露 會 導 致 支 氣 管 炎 4. 肝 胃 心 臟 損 害 5. 眼 睛 傷 害 6. 掉 髮 100mg/kg( 懷 孕 15 天 雌 鼠, 靜 脈 注 射 ) 造 成 胚 胎 中 毒 IARC 將 其 列 為 Group 2A: 疑 似 人 體 致 癌 ACGIH 將 之 列 為 A3: 動 物 致 癌 十 二 生 態 資 料 生 態 毒 性 : LC50( 魚 類 ):7.5-15mg/l/96H EC50( 水 生 無 脊 椎 動 物 ):-- 生 物 濃 縮 係 數 (BCF):0.2-10 持 久 性 及 降 解 性 :1. 在 中 性 水 中 會 很 快 水 解, 其 半 生 期 只 有 1.2 小 時 2. 在 空 氣 中, 會 隨 雨 降 下 或 吸 附 在 微 粒 上 而 四 散, 進 行 光 化 作 用 的 半 衰 期 約 為 6.5 天 半 衰 期 ( 空 氣 ):458~4584 小 時 半 衰 期 ( 水 表 面 ):168~672 小 時 半 衰 期 ( 地 下 水 ):336~1344 小 時 半 衰 期 ( 土 壤 ):168~672 小 時 生 物 蓄 積 性 :-- 土 壤 中 之 流 動 性 : 因 不 具 吸 附 性, 故 會 滲 入 土 裡 去, 而 後 會 很 快 的 水 解 其 他 不 良 效 應 : 對 水 中 生 物 有 毒 第 4 頁 / 共 5 頁
十 三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安 全 資 料 表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1. 以 蛭 石 乾 沙 泥 土 或 類 似 物 質 吸 附 2. 於 配 備 有 氣 體 清 潔 裝 置 的 適 當 燃 燒 爐 中 噴 霧 焚 化 3. 依 廢 棄 物 清 理 法 相 關 法 規 辦 理 十 四 運 送 資 料 聯 合 國 編 號 :1595 聯 合 國 運 輸 名 稱 : 硫 酸 二 甲 酯 運 輸 危 害 分 類 : 第 6.1 類 毒 性 物 質, 次 要 危 害 為 第 8 類 腐 蝕 性 物 質 包 裝 類 別 :Ⅰ 海 洋 污 染 物 ( 是 / 否 ): 否 特 殊 運 送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項 :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運 送 管 理 辦 法 十 五 法 規 資 料 適 用 法 規 :1.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2. 危 害 性 化 學 品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3. 特 定 化 學 物 質 危 害 預 防 標 準 4. 勞 工 作 業 場 所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5.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6. 事 業 廢 棄 物 貯 存 清 除 處 理 方 法 及 設 施 標 準 7.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管 理 法 8. 公 共 危 險 物 品 及 可 燃 性 高 壓 氣 體 設 置 標 準 暨 安 全 管 理 辦 法 9.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標 示 及 安 全 資 料 表 管 理 辦 法 10. 勞 工 作 業 環 境 監 測 實 施 辦 法 11.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十 六 其 他 資 料 參 考 文 獻 1.Aldrich Sigma RDH Fluka 之 MSDS 英 文 版 2.CHEMINFO 資 料 庫,CCINFO 光 碟,2005-2 3.RTECS 資 料 庫,TOMES PLUS 光 碟,Vol.63,2005 4.HSDB 資 料 庫,TOMES PLUS 光 碟,Vol.63,2005 5. 危 害 化 學 物 質 中 文 資 料 庫, 環 保 署 6.New Jersey Hazardous Substance Fact Sheets 資 料 庫,TOMES PLUS 光 碟,Vol.63,2005 7.ChemWatch 資 料 庫,2004-4 製 表 單 位 名 稱 : 友 和 貿 易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新 北 市 林 口 區 文 化 一 路 一 段 93 號 3 樓 電 話 : (02) 2600-0611 製 表 人 職 稱 : 經 理 姓 名 ( 簽 章 ) : 張 淑 杏 製 表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9 月 18 日 備 註 上 述 資 料 中 符 號 "-" 代 表 目 前 查 無 此 資 料, 而 "/" 則 代 表 此 欄 位 對 該 物 質 並 不 適 用 第 5 頁 / 共 5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