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中 介 服 务 业 发 展 现 状 及 其 对 策 建 议 浙 江 中 介 服 务 业 发 展 现 状 及 其 对 策 建 议 课 题 组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浙 江 中 介 服 务 业 取 得 了 长 足 发 展, 在 促 进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提 高 人 民 群 众 生 活 质 量 等 方 面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作 出 了 应 有 的 贡 献, 但 从 总 体 上 看, 仍 处 于 起 步 阶 段, 其 发 展 水 平 与 经 济 增 长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要 求 不 相 适 应, 存 在 着 不 少 差 距 因 此, 省 委 省 政 府 在 关 于 加 快 服 务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中, 把 中 介 服 务 业 列 为 浙 江 今 后 要 着 力 发 展 的 十 大 产 业 之 一, 明 确 提 出 要 培 育 提 升 中 介 服 务 业, 加 快 形 成 与 浙 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水 平 相 适 应 的 中 介 服 务 业 体 系 一 中 介 服 务 业 的 概 念 与 构 成 中 介 服 务 业 是 指 在 社 会 经 济 活 动 中 发 挥 服 务 沟 通 监 督 等 功 能, 为 生 产 者 经 营 者 其 他 组 织 和 人 民 生 活 或 上 述 四 者 之 间 牵 线 搭 桥 提 供 社 会 性 技 术 性 执 行 性 有 偿 服 务 的 经 济 组 织 社 会 团 体 和 个 人 所 构 成 的 行 业 按 照 现 行 的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以 行 业 小 类 为 基 础, 本 文 将 从 事 中 介 服 务 业 的 中 介 组 织 分 为 以 下 五 类 课 题 组 成 员 : 叶 水 寒 吴 沅 沅 李 吾 增 林 楠 丁 晓 浣 ( 执 笔 ) 459
2007 浙 江 省 服 务 业 发 展 报 告 ( 一 ) 市 场 交 易 中 介 组 织 是 指 各 种 经 纪 商 房 产 中 介 职 业 中 介 货 运 代 理 等 组 织 其 服 务 行 为 主 要 依 据 服 务 客 体 的 委 托, 为 市 场 交 易 活 动 的 顺 利 开 展 提 供 方 便 和 服 务 包 括 运 输 代 理 服 务 贸 易 经 纪 与 代 理 房 地 产 中 介 服 务 广 告 业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职 业 中 介 服 务 会 议 及 展 览 服 务 其 他 未 列 明 的 商 务 服 务 科 技 中 介 服 务 文 化 艺 术 经 纪 代 理 等 十 个 行 业 小 类 ( 二 )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机 构 是 指 信 息 经 济 技 术 等 咨 询 机 构 其 服 务 行 为 是 依 法 为 服 务 客 体 提 供 多 方 面 的 信 息 咨 询 等 服 务, 具 有 明 显 的 商 业 性 质 包 括 其 他 计 算 机 服 务 其 他 软 件 服 务 市 场 调 查 社 会 经 济 咨 询 其 他 专 业 咨 询 等 五 个 行 业 小 类 ( 三 ) 法 律 财 务 服 务 机 构 是 指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等 其 服 务 行 为 是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利 用 专 业 知 识 和 专 门 技 能 评 价 审 查 服 务 客 体 的 行 为, 对 它 们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包 括 律 师 及 相 关 的 法 律 服 务, 公 证 服 务, 其 他 法 律 服 务, 会 计 审 计 及 税 务 服 务 等 四 个 行 业 小 类 ( 四 ) 自 律 性 行 业 组 织 是 指 各 类 行 业 协 会 商 会 等 自 律 性 组 织 其 服 务 行 为 主 要 依 据 市 场 规 则, 制 订 行 规 或 公 约, 协 调 本 行 业 事 务, 实 行 同 行 企 业 自 律, 维 护 行 业 整 体 利 益, 向 会 员 企 业 提 供 社 会 服 务 主 要 是 行 业 性 团 体 这 个 行 业 小 类 ( 五 ) 市 场 监 督 鉴 证 机 构 是 从 事 计 量 检 查 商 品 检 验 质 量 检 查 物 价 检 查 从 业 资 质 认 证 等 监 督 市 场 活 动 的 组 织 其 服 务 行 为 主 要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或 根 据 政 府 委 托, 在 特 定 范 围 内, 履 行 对 经 济 社 会 事 务 管 理 和 监 督 包 括 技 术 检 测 环 境 监 测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行 政 监 督 检 查 机 构 等 四 个 行 业 小 类 460
浙 江 中 介 服 务 业 发 展 现 状 及 其 对 策 建 议 二 浙 江 中 介 服 务 业 发 展 现 状 改 革 开 放 20 多 年 来, 浙 江 中 介 服 务 业 快 速 发 展 到 目 前 已 初 步 形 成 了 门 类 较 多 组 织 形 式 多 样 中 小 企 业 唱 主 角 功 能 日 趋 扩 大 的 发 展 格 局 其 发 展 特 征 如 下 ( 一 ) 呈 迅 速 发 展 态 势 根 据 浙 江 省 第 一 次 经 济 普 查 资 料 显 示, 2004 年 底, 全 省 共 有 各 类 中 介 服 务 业 法 人 单 位 23770 家, 占 全 省 法 人 单 位 总 数 的 5. 88% 年 末 从 业 人 员 近 24 万 人 从 企 业 性 质 看, 私 营 性 质 的 中 介 组 织 发 展 最 快, 达 11863 家, 占 总 数 的 50% 从 行 业 分 布 看, 各 类 中 介 组 织 的 行 业 分 布 存 在 差 异 市 场 交 易 中 介 组 织 9318 家,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机 构 5627 家, 分 别 占 39. 2% 和 23. 67%, 法 律 财 务 服 务 机 构 自 律 性 行 业 组 织 市 场 监 督 鉴 证 机 构 的 比 重 均 不 足 15% ( 二 ) 涵 盖 面 日 趋 广 泛 全 省 23770 家 中 介 服 务 业 法 人 单 位 包 括 24 个 行 业 小 类, 基 本 涵 盖 了 主 要 传 统 行 业 门 类, 同 时 向 新 兴 行 业 拓 展 非 营 利 性 的 自 律 性 行 业 组 织 适 应 浙 江 经 济 多 元 化 和 民 营 经 济 发 达 的 特 点, 打 破 部 门 系 统 的 框 框 和 所 有 制 的 局 限, 广 泛 吸 收 国 有 民 营 私 营 等 各 类 所 有 制 企 业, 朝 跨 部 门 跨 系 统 跨 所 有 制 的 方 向 发 展, 逐 步 实 现 全 行 业 企 业 的 联 合 ; 营 利 性 的 中 介 机 构 从 无 到 有, 从 有 到 多, 从 多 到 全, 已 经 覆 盖 到 会 计 审 计 法 律 土 地 房 产 科 技 人 才 教 育 文 化 体 育 等 经 济 社 会 的 各 个 领 域, 基 本 形 成 了 门 类 比 较 齐 全 具 有 一 定 规 模 的 中 介 服 务 体 系 ( 三 ) 法 律 财 务 服 务 机 构 独 立 市 场 主 体 地 位 基 本 确 立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等 法 律 财 务 服 务 ( 经 济 鉴 证 类 中 介 ) 机 构 通 过 脱 钩 改 制 和 清 理 整 顿, 基 本 上 实 现 了 与 原 挂 靠 单 位 在 人 员 财 务 业 务 和 名 称 方 面 的 脱 钩, 实 行 以 合 伙 制 和 有 限 责 任 制 为 主 的 组 织 形 式, 逐 渐 成 为 产 权 清 晰 权 责 明 确 自 主 经 营 自 负 盈 亏 自 我 发 展 自 我 约 束 的 独 立 市 场 主 体 461
2007 浙 江 省 服 务 业 发 展 报 告 ( 四 ) 作 用 日 益 明 显 从 总 体 看, 浙 江 中 介 服 务 业 已 开 始 逐 步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要 求, 逐 渐 成 为 政 府 转 移 出 去 的 部 分 职 能 的 承 担 者, 在 规 范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实 现 浙 江 经 济 结 构 战 略 性 调 整 提 高 资 源 配 置 效 率 促 进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等 方 面 发 挥 了 十 分 重 要 的 作 用, 并 日 益 成 为 浙 江 服 务 业 的 新 增 长 点 根 据 浙 江 省 第 一 次 经 济 普 查 资 料 显 示, 2004 年 浙 江 中 介 服 务 业 企 业 共 拥 有 资 产 654. 6 亿 元, 全 年 共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324. 46 亿 元, 利 税 总 额 25. 9 亿 元, 三 者 占 第 三 产 业 的 比 重 均 为 3% 左 右 三 浙 江 中 介 服 务 业 发 展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浙 江 中 介 服 务 业 与 上 海 深 圳 北 京 等 地 相 比, 差 距 不 小 ; 与 国 际 水 平 相 比, 无 论 是 机 构 规 模 及 行 业 规 模 业 务 范 围 人 员 素 质, 还 是 有 关 制 度 和 体 制 的 完 善 程 度, 都 存 在 着 更 大 的 差 距 存 在 的 问 题 主 要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方 面 ( 一 ) 存 在 缺 陷, 统 一 管 理 格 局 难 以 形 成 各 部 门 各 自 进 行 资 格 认 定 和 考 试 发 证 发 布 管 理 规 定, 把 统 一 的 中 介 业 务 人 为 地 分 成 许 多 专 业, 导 致 政 出 多 门, 部 门 纷 争, 产 生 管 理 上 的 重 叠 和 空 缺 及 相 互 矛 盾 ( 二 ) 机 构 规 模 偏 小, 专 业 化 程 度 不 高 除 少 数 规 模 较 大 的 机 构 内 部 设 有 一 些 专 业 部 门, 绝 大 部 分 机 构 业 务 范 围 狭 窄, 没 有 实 行 专 业 分 工, 缺 乏 自 身 的 业 务 强 项 经 济 普 查 数 据 显 示, 全 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中 有 60% 人 数 在 20 人 以 下, 律 师 事 务 所 则 有 80% 的 人 数 在 20 人 以 下, 超 过 100 人 的 是 少 之 又 少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和 律 师 事 务 所 2004 年 的 营 业 收 入 上 千 万 元 的 分 别 只 有 7 家 和 10 家 ( 三 ) 机 构 行 为 不 规 范, 自 律 严 重 不 足 主 要 表 现 为 佣 金 制 度 不 健 全 收 费 名 目 繁 多, 收 费 标 准 混 乱 违 法 违 规 现 象 频 繁 多 样 经 营 主 体 不 规 范, 无 照 经 营 超 范 围 经 营 异 地 经 营 现 象 严 重 不 规 范 验 资 人 情 验 资 虚 情 验 资 现 象 时 有 发 生 单 方 面 制 定 中 介 合 同, 只 强 调 其 462
浙 江 中 介 服 务 业 发 展 现 状 及 其 对 策 建 议 权 利, 却 不 明 确 其 应 承 担 的 义 务, 内 容 显 失 公 正, 严 重 损 害 客 户 利 益 ; 刊 登 虚 假 广 告, 提 供 信 息 误 导, 欺 骗 消 费 者 同 类 市 场 中 介 机 构 之 间 不 是 以 质 量 求 存 以 信 誉 求 发 展, 而 是 采 取 了 一 些 不 正 当 竞 争 手 段, 诸 如 恶 性 压 价 给 客 户 或 业 务 介 绍 人 种 种 方 式 的 回 扣 等 ( 四 ) 人 员 素 质 参 差, 职 业 道 德 评 价 偏 低 浙 江 省 中 介 机 构 的 从 业 人 员 虽 然 学 历 层 次 不 低, 但 通 过 考 试 取 得 执 业 资 格 的 人 次 偏 少 后 续 培 训 欠 缺, 导 致 从 业 人 员 的 素 质 参 差 不 齐 拿 律 师 事 务 所 来 说, 懂 经 济 懂 科 技 懂 外 语 的 律 师 人 才 不 多, 高 素 质 的 涉 外 专 业 律 师 人 才 缺 乏, 致 使 高 科 技 海 事 反 倾 销 等 业 务 难 以 深 入, 甚 至 无 法 介 入 更 有 部 分 从 业 人 员 道 德 水 平 低 下, 不 遵 守 职 业 标 准 和 道 德 规 范, 经 受 不 住 社 会 上 不 法 分 子 和 客 户 的 利 益 诱 惑, 与 其 相 互 勾 结, 违 法 乱 纪, 出 具 虚 假 业 务 报 告, 或 是 开 展 欺 骗 性 业 务, 导 致 执 业 质 量 低 下, 执 业 信 誉 丧 失, 给 社 会 造 成 了 相 当 严 重 的 负 面 影 响 ( 五 ) 法 律 法 规 不 完 善, 缺 少 宏 观 调 控 和 有 效 的 监 督 管 理 我 国 虽 然 对 部 分 中 介 机 构 制 定 了 法 律 法 规, 但 面 对 庞 大 的 中 介 服 务 业, 有 关 法 制 建 设 还 跟 不 上 中 介 机 构 的 发 展 速 度, 远 远 落 后 于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需 要, 使 中 介 服 务 业 不 少 领 域 无 法 可 依 目 前 仍 然 缺 少 统 一 规 范 中 介 机 构 的 法 律 法 规 体 系 已 制 定 的 一 些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法 律 法 规 条 例, 也 不 适 应 中 介 服 务 业 的 发 展 现 状, 有 的 过 于 笼 统, 可 操 作 性 不 强, 面 临 进 一 步 修 改 完 善 的 问 题 四 加 快 浙 江 中 介 服 务 业 发 展 的 对 策 建 议 面 对 我 省 中 介 服 务 业 加 快 发 展 的 有 利 条 件 和 难 得 机 遇, 我 们 必 须 坚 定 加 快 发 展 的 信 心, 增 强 紧 迫 感 和 责 任 感, 按 照 深 入 实 施 八 八 战 略 全 面 建 设 平 安 浙 江 的 战 略 部 署, 加 快 发 展 浙 江 中 介 服 务 业 ( 一 ) 推 进 政 企 政 会 分 开, 确 立 中 介 组 织 独 立 地 位 中 介 组 织 特 别 是 行 业 协 会 都 要 像 法 律 财 务 服 务 ( 经 济 鉴 证 类 中 介 ) 机 构 一 463
2007 浙 江 省 服 务 业 发 展 报 告 样, 按 照 政 企 分 开 政 会 分 开 政 资 分 开 的 原 则, 在 机 构 人 员 和 财 务 等 方 面 加 快 与 政 府 部 门 脱 钩 中 介 组 织 的 办 事 机 构 不 得 与 政 府 部 门 合 署 办 公, 已 合 署 办 公 的, 要 从 机 构 上 彻 底 分 开 现 职 党 政 公 务 人 员 不 得 在 中 介 组 织 兼 任 领 导 职 务, 已 兼 任 的, 或 退 出 公 职 或 退 出 中 介 组 织 职 务 中 介 组 织 应 独 立 建 账, 实 行 财 务 独 立 中 介 组 织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的, 要 明 确 产 权 归 属, 实 行 无 偿 或 有 偿 使 用 政 府 不 得 干 预 中 介 组 织 的 日 常 事 务, 使 中 介 组 织 真 正 成 为 独 立 的 市 场 主 体 ( 二 ) 实 行 归 类 合 并, 建 立 统 一 的 中 介 行 业 平 台 随 着 改 革 的 深 化, 社 会 越 来 越 需 要 中 介 机 构 提 供 包 括 会 计 审 计 税 务 评 估 管 理 咨 询 在 内 的 多 元 化 优 质 服 务, 而 中 介 行 业 执 业 资 格 交 叉 重 叠 重 复 设 置 的 现 状, 不 仅 造 成 人 力 资 源 的 浪 费, 也 使 行 业 纷 争 越 来 越 厉 害, 严 重 干 扰 了 中 介 机 构 的 正 常 成 长 和 壮 大, 更 加 重 了 企 业 负 担 为 此, 各 行 业 管 理 组 织 及 其 主 管 部 门 要 充 分 认 识 到 执 业 资 格 分 立 割 据 的 负 面 效 应, 通 过 清 理 整 顿, 在 兼 顾 行 业 间 专 业 差 异 的 基 础 上, 归 类 合 并 相 关 执 业 资 格 和 行 业 管 理 组 织, 以 彻 底 消 除 目 前 行 业 分 割 资 格 交 叉 重 叠 的 局 面, 使 资 格 设 置 既 科 学 合 理, 又 能 满 足 中 介 服 务 市 场 的 需 要, 降 低 不 必 要 的 社 会 成 本 此 外, 由 于 中 介 服 务 市 场 已 日 益 结 成 为 一 个 整 体, 而 且 不 同 执 业 资 格 之 间 尽 管 存 在 着 专 业 上 的 差 异, 但 业 务 上 的 交 叉 和 融 合 仍 然 在 所 难 免, 因 此 客 观 上 需 要 一 个 能 够 覆 盖 整 个 中 介 市 场 的 管 理 组 织 来 协 调 行 业 间 的 冲 突, 协 调 行 业 协 会 与 政 府 部 门 之 间 的 关 系, 建 立 一 个 行 业 共 同 遵 循 的 资 格 标 准 职 业 道 德 准 则 后 续 教 育 制 度 和 质 量 监 管 制 度, 并 建 立 起 适 应 不 同 行 业 生 存 和 发 展 的 统 一 的 市 场 竞 争 机 制, 实 行 中 介 行 业 的 统 一 管 理 ( 三 ) 联 合 重 组 扩 大 规 模, 建 立 综 合 性 的 新 型 的 中 介 机 构 为 了 增 强 竞 争 力, 当 今 国 际 上 的 中 介 机 构, 正 朝 着 综 合 性 集 团 化 跨 国 化 方 向 发 展, 五 大 ( 普 华 永 道 毕 马 威 德 勤 安 永 安 达 信 ) 就 是 这 种 新 的 发 展 趋 势 的 代 表 其 属 下 既 有 律 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亦 有 大 量 其 他 咨 询 机 构, 其 业 务 既 有 法 律 诉 讼 财 务 审 计, 更 有 大 量 的 非 诉 讼 非 审 计 类 的 咨 询 业 务, 包 括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城 市 发 展 咨 询 区 域 规 划 咨 询 管 理 软 件 开 发 设 计 人 才 培 训 及 464
浙 江 中 介 服 务 业 发 展 现 状 及 其 对 策 建 议 代 理 招 聘, 其 各 种 咨 询 业 务 齐 全, 互 为 补 充, 资 源 共 享, 服 务 协 作, 使 中 介 服 务 达 到 了 一 种 前 所 未 有 的 境 界, 竞 争 力 十 分 强 大 而 我 省 中 介 机 构 尚 处 于 初 步 发 展 阶 段, 在 规 模 人 才 服 务 品 种 专 业 知 识 等 方 面 均 无 法 与 之 抗 衡 因 此, 应 采 取 措 施, 通 过 联 合 重 组, 扩 大 规 模, 建 立 综 合 性 的 新 型 的 中 介 机 构 鼓 励 规 模 大 信 誉 高 服 务 质 量 好 的 中 介 机 构 强 强 联 合 强 兼 并 弱, 加 快 发 展 支 持 中 介 机 构 在 具 备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同 时 取 得 多 种 资 质, 拓 宽 业 务 范 围, 开 展 多 项 中 介 服 务 鼓 励 发 展 内 引 外 联 的 外 向 型 中 介 机 构, 以 适 应 对 外 开 放 的 需 要, 加 速 与 国 际 惯 例 和 国 际 市 场 接 轨 ( 四 ) 赋 予 行 业 协 会 相 应 职 能, 充 分 发 挥 行 业 自 律 作 用 按 照 完 善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的 要 求, 深 化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清 理 行 政 许 可 项 目, 把 那 些 不 属 于 行 政 许 可 范 围 的 职 能 移 交 给 行 业 协 会, 把 应 由 行 业 协 会 履 行 的 职 能 移 交 给 行 业 协 会, 把 适 宜 于 行 业 协 会 行 使 的 行 业 管 理 职 能 委 托 给 行 业 协 会 行 业 协 会 主 要 履 行 行 业 自 律 行 业 代 表 行 业 服 务 和 行 业 协 调 及 其 他 授 权 和 委 托 的 职 能 行 业 协 会 要 根 据 市 场 规 则, 制 定 行 规 或 公 约, 规 范 和 约 束 会 员 的 行 为 对 参 与 不 正 当 竞 争 利 用 行 政 权 力 介 入 中 介 服 务 业 扰 乱 中 介 市 场 的 行 为, 行 业 协 会 可 按 照 行 规 行 约 的 有 关 规 定, 采 取 相 应 的 行 业 自 律 措 施 ( 五 ) 加 强 后 续 教 育 和 职 业 道 德 教 育, 提 高 从 业 人 员 素 质 加 强 从 业 人 员 后 续 教 育 与 培 训 工 作, 丰 富 从 业 人 员 的 知 识 结 构, 特 别 是 要 使 他 们 熟 悉 国 际 惯 例, 提 高 专 业 胜 任 能 力 严 格 中 介 机 构 的 资 格 认 定, 改 革 现 行 由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分 别 认 定 中 介 机 构 资 格 的 制 度, 实 行 统 一 归 口 的 资 格 认 定 制 度, 严 格 把 握 行 业 的 入 门 关 加 强 对 从 业 人 员 的 职 业 道 德 正 面 教 育 和 警 示 教 育, 研 究 制 定 中 介 机 构 行 业 道 德 标 准 员 工 职 业 道 德 标 准 就 业 规 范 服 务 规 范 等 加 强 执 业 质 量 的 监 督, 对 于 执 业 质 量 不 合 格 的 予 以 相 应 惩 罚 通 过 市 场 的 充 分 公 平 与 有 序 竞 争 迫 使 那 些 不 合 格 的 中 介 机 构 和 从 业 人 员 退 出 职 业 服 务 市 场 通 过 考 试 考 核 制 度, 选 拔 吸 纳 国 内 外 优 秀 人 才 进 入 我 省 中 介 机 构, 并 为 人 才 的 进 入 与 扎 根, 提 供 入 户 住 房 等 方 面 的 优 惠 待 遇, 形 成 人 才 优 势 465
2007 浙 江 省 服 务 业 发 展 报 告 ( 六 ) 完 善 法 制 建 设, 为 中 介 服 务 业 发 展 提 供 法 律 保 障 应 根 据 现 阶 段 中 介 机 构 的 实 际 情 况, 建 立 健 全 法 律 法 规 体 系 通 过 立 法 的 形 式 确 定 各 类 中 介 机 构 的 性 质 职 能 任 务 权 力 责 任 义 务 运 营 宗 旨 服 务 内 容 经 营 形 式, 组 织 形 式, 违 法 后 的 处 罚 等, 使 中 介 机 构 的 日 常 活 动 有 法 可 依 有 章 可 循, 形 成 一 整 套 自 我 约 束 自 我 管 理 的 内 在 机 制, 推 动 中 介 服 务 活 动 有 条 不 紊 地 进 行 ( 转 自 浙 江 统 计 2006 年 第 1 期 ) 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