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 考 資 料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www.cla.gov.tw)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研 究 所 (www.iosh.gov.tw) 工 業 衛 生 高 立 圖 書 莊 侑 哲 陳 秋 蓉 孫 逸 民 職 業 病 防 治 昌 茂 圖 書 毛 文 秉 職 業 相 關 疾 病 通 報 系 統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勞 委 會 甲 級 物 理 性 因 子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訓 練 教 材 勞 委 會 甲 級 化 學 性 因 子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訓 練 教 材 作 業 環 境 控 制 工 程 揚 智 文 化 洪 銀 忠
相 關 法 規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63.04.16 公 佈,91.06.12 修 正 ) 勞 工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實 施 辦 法 (93.12.31 修 正 ) 勞 工 作 業 環 境 空 氣 中 有 害 物 容 許 濃 度 標 準 (92.12.31 修 正 ) 鉛 中 毒 預 防 規 則 (91.12.30 修 正 ) 有 機 溶 劑 中 毒 預 防 規 則 (92.12.31 修 正 ) 特 定 化 學 預 防 規 則 (97.07.31 修 正 ) 粉 塵 危 害 預 防 標 準 (92.12.31 修 正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94.02.18 修 正 )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規 則 (98.09.07 修 正 ) 危 險 物 與 有 害 物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97.12.05 修 正 )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組 織 管 理 及 自 動 檢 查 辦 法 (98.02.05 修 正 )
有 機 溶 劑 之 定 義 正 常 溫 度 或 氣 壓 下 為 揮 發 性 液 體, 而 且 具 有 溶 解 其 他 物 質 特 性 之 有 機 化 合 物 引 火 性 液 體 含 碳 (C) 化 合 物 吸 入 會 興 奮 或 麻 痹 肝 腎 皮 膚 眼 睛 神 經 發 炎 為 主
有 機 溶 劑 分 類 依 有 機 溶 劑 中 毒 預 防 規 則 分 類 為 第 一 種 有 機 溶 劑 ( 7 種 ) 及 其 混 合 物 第 二 種 有 機 溶 劑 (41 種 ) 及 其 混 合 物 第 三 種 有 機 溶 劑 ( 7 種 ) 及 其 混 合 物 第 一 種 具 毒 性, 第 二 種 具 可 燃 性, 第 三 種 則 危 險 性 比 較 低 些 依 官 能 基 分 類 烴 類 鹵 化 烴 醇 類 醚 類 乙 二 醇 醚 類 酮 類 醛
混 何 物 分 類, 以 重 量 >5% 區 分
有 機 溶 劑 之 主 要 用 途 日 常 生 活 清 潔 劑 殺 蟲 劑 粘 著 劑 噴 霧 劑 染 料 立 可 白 白 板 筆 化 妝 品 強 力 膠 汽 油 油 漆 松 香 油 裝 潢 隔 板 酒 工 業 用 乾 洗 業, 化 學 工 廠 塑 料 製 品 油 漆 擦 拭 清 潔 再 生 紙 染 料 膠 粘 劑 膠 帶 棧 版 實 驗 室 焚 化 爐 排 氣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外 在 暴 露 濃 度 內 在 暴 露 濃 度 健 康 危 害 效 應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之 目 的 一 符 合 法 規 規 定 二 調 解 勞 工 陳 情 申 訴 三 掌 握 作 業 環 境 實 態 四 檢 查 工 程 控 制 設 備 能 力 五 作 業 條 件 改 變 監 測 六 調 查 職 業 衛 生 問 題 七 對 特 殊 健 康 問 題 建 議 及 諮 詢
指 定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項 目 / 頻 率 ( 作 測 第 六 條 ) 設 有 中 央 管 理 方 式 之 空 氣 調 節 設 備 之 建 築 物 室 內 作 業 場 所, 應 每 六 個 月 測 定 二 氧 化 碳 濃 度 一 次 以 上 坑 內 作 業 場 所 為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時, 應 每 六 個 月 測 定 粉 塵 二 氧 化 碳 之 濃 度 一 次 以 上 勞 工 噪 音 暴 露 工 作 日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音 壓 級 在 八 十 五 分 貝 以 上 之 作 業 場 所, 應 每 六 個 月 測 定 噪 音 一 次 以 上
指 定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項 目 ( 作 測 第 七 條 ) 高 溫 作 業 場 所 ( 每 三 個 月 ) 鍋 爐 房 或 鍋 爐 間 鋼 鐵 或 其 他 金 屬 類 物 料 加 熱 或 熔 煉 從 事 蒸 汽 操 作 燒 窯 等 粉 塵 作 業 場 所 ( 每 六 個 月 或 作 業 條 件 改 變 時 ) 有 機 溶 劑 作 業 場 所 ( 每 六 個 月 ) 三 氯 乙 烯 丙 酮 異 丙 醇 甲 苯 二 甲 苯. 特 定 化 學 作 業 場 所 ( 每 六 個 月 ) 氯 氰 化 物 硫 酸 錳 苯 石 綿 鉛 作 業 場 所 ( 每 一 年 ) 四 烷 機 鉛 作 業 場 所 ( 每 一 年 )
不 必 實 施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之 作 業 場 所 前 述 場 所 如 為 臨 時 性 作 業 作 業 時 間 短 暫 或 作 業 期 間 短 暫 之 作 業 場 所, 不 在 此 限 1. 臨 時 性 作 業 : 指 正 常 作 業 以 外 之 作 業, 其 作 業 期 間 不 超 過 三 個 月, 且 在 某 一 期 間 終 了 而 不 再 重 複 者 2. 作 業 時 間 短 暫 : 指 雇 主 使 勞 工 連 日 作 業 時, 每 日 作 業 時 間 在 一 小 時 以 內 ; 非 連 日 作 業, 作 業 時 間 每 日 平 均 在 一 小 時 以 內 3. 作 業 期 間 短 暫 : 指 作 業 期 間 不 超 過 一 個 月, 且 確 知 自 該 作 業 終 了 日 起 六 個 月, 不 再 實 施 該 作 業 者
合 格 測 定 人 員 機 構 僱 用 乙 級 以 上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人 員 委 由 執 業 之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委 由 委 由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認 可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機 構
測 定 報 告 1. 測 定 時 間 ( 年 月 日 時 ) 2. 測 定 方 法 3. 測 定 處 所 ( 含 位 置 圖 ) 4. 測 定 條 件 5. 測 定 結 果 其 樣 本 如 送 經 認 可 實 驗 室 分 析 者, 應 附 化 驗 分 析 報 告 但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得 以 直 讀 式 方 式 測 定 之 物 質 不 在 此 限 6. 測 定 人 員 姓 名 ( 含 資 格 文 號 及 簽 名 ), 委 託 測 定 時 需 包 含 測 定 機 構 名 稱 7. 依 據 測 定 結 果 採 取 之 必 要 防 範 措 施 事 項
測 定 報 告 保 存 期 限 屬 聯 苯 胺 及 其 鹽 類 4- 胺 基 聯 苯 及 其 鹽 類 β- 萘 胺 及 其 鹽 類 二 氯 聯 苯 胺 及 其 鹽 類 α- 萘 胺 及 其 鹽 類 鄰 - 二 甲 基 聯 苯 胺 及 其 鹽 類 二 甲 氧 基 聯 苯 胺 及 其 鹽 類 鈹 及 其 化 合 物 鉻 酸 及 其 鹽 類 重 鉻 酸 及 其 鹽 類 次 乙 亞 胺 氯 乙 烯 三 氯 乙 烯 四 氯 乙 烯 苯 石 綿 煤 焦 油 硫 酸 砷 及 三 氧 化 二 砷 等 物 質 之 測 定 紀 錄 應 保 存 三 十 年 以 上 粉 塵 之 測 定 紀 錄 至 少 應 保 存 十 年 以 上 其 他 保 存 三 年 以 上
污 染 物 之 濃 度 表 示 法 (NTP) mg/m 3 : 25 及 一 大 氣 壓 下, 每 立 方 公 尺 空 氣 中 粒 狀 或 氣 狀 有 害 物 之 立 方 公 分 數 f/c.c: 每 毫 升 空 氣 中 有 害 污 染 物 之 纖 維 數 石 綿 :1(f/c.c) ppm: 25 及 一 大 氣 壓 下 每 立 方 公 尺 空 氣 中 氣 狀 有 害 物 之 立 方 公 分 數
直 讀 式 採 樣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八 十 一 年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台 勞 安 三 字 第 4479 號 函 台 灣 省 政 府 勞 工 處 : 目 前 得 以 直 讀 式 儀 器 測 定 者, 係 指 二 氧 化 碳 二 硫 化 碳 二 氯 聯 苯 胺 及 鹽 類 次 乙 亞 胺 二 異 氰 酸 甲 苯 硫 化 氫 汞 及 其 無 機 化 合 物 ; 原 內 政 部 71 台 內 勞 字 第 八 三 四 一 一 號 函 不 再 援 用 其 餘 作 業 項 目 均 應 經 過 採 樣 分 析 之 程 序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PDCA 架 構 P 採 樣 策 略 D 採 樣 方 法 C 報 告 評 估 A 改 善 措 施
採 樣 策 略 規 定 : 雇 主 應 訂 定 含 採 樣 策 略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計 畫 目 的 : 以 瞭 解 雇 主 預 先 規 劃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採 樣 策 略, 其 採 樣 方 式, 是 否 可 確 實 評 估 掌 握 環 境 實 態 與 勞 工 暴 露 狀 況 範 本 下 載 http://www.yuda.com.tw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選 項 內
採 樣 策 略 內 容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組 織 管 理 及 自 動 檢 查 辦 法 第 五 條 之 一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組 織 人 員 工 作 場 所 負 責 人 及 各 級 主 管 之 職 責 如 下 : 1.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單 位 : 擬 訂 規 劃 督 導 及 推 動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事 項, 並 指 導 有 關 部 門 實 施 2.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 對 雇 主 擬 訂 之 安 全 衛 生 政 策 提 出 建 議, 並 審 議 協 調 建 議 安 全 衛 生 相 關 事 項 3. 工 作 場 所 負 責 人 及 各 級 主 管 : 依 職 權 指 揮 監 督 所 屬 執 行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事 項, 並 協 調 及 指 導 有 關 人 員 實 施
職 業 災 害 勞 工 保 護 法 第 七 條 勞 工 因 職 業 災 害 所 致 之 損 害, 雇 主 應 負 賠 償 責 任 但 雇 主 能 證 明 無 過 失 者, 不 在 此 限
組 織 內 相 關 職 責 相 關 人 員 職 責 安 全 衛 生 人 員 擬 定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計 畫 提 出 採 樣 規 劃 環 境 測 定 工 作 管 理 及 協 調 環 測 過 程 定 期 查 核 採 購 人 員 環 境 測 定 委 外 工 作 之 採 購 簽 約 與 付 款 現 場 主 管 勞 工 代 表 採 樣 機 構 提 出 環 境 測 定 需 求 提 供 現 場 相 關 資 訊 協 調 受 測 人 員 提 出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需 求 監 督 環 測 工 作 之 執 行 受 委 託 執 行 各 項 環 測 工 作 環 測 目 標 ( 人 員 或 地 點 ) 工 作 特 性 之 掌 握
採 樣 方 法 何 處 採 樣 A 個 人 採 樣 B 區 域 採 樣 C 發 生 源 採 樣 採 樣 時 間 A 長 時 間 (360~480) 分 鐘 B 短 時 間 (15~120) 分 鐘 C 最 高 容 許 濃 度 用 誰 採 樣 A 相 似 暴 露 群 B 抱 怨 勞 工 C 高 風 險 高 污 染 D 健 檢 異 常 者
策 略 規 劃 - 建 立 相 似 暴 露 群 以 不 同 因 子 排 列 組 合 展 開 以 建 立 其 相 似 暴 露 群 根 據 製 程 - 部 門 - 職 務 逐 步 展 開 根 據 區 域 - 製 程 機 台 - 化 學 品 - 職 稱 逐 步 展 開
採 樣 ( 流 程 )
採 樣 前 準 備 - 查 閱 SOP 已 確 認 使 用 物 質 為 乙 酸 乙 酯 ( 勞 委 會 1214) SOP 分 析 建 議 方 法, 於 每 個 分 析 方 法 第 一 頁, 分 採 樣 與 分 析 方 法 2 部 分 重 點 : 採 樣 介 質 : 活 性 碳 100/50 採 樣 流 速 :10-200ml/min 介 質 運 送 : 例 行 性 歷 史 濃 度
採 樣 前 準 備 - 採 樣 介 質
採 樣 前 準 備 - 採 樣 介 質 粉 塵 鉻 酸 PVC 濾 紙,37mm,5μm 重 金 屬 ( 鉛 錳 ) MCE 濾 紙,37mm,0.8μm 石 綿 MCE 濾 紙,25mm,0.45-1.2μm, 附 導 電 材 質 濾 紙 匣 有 機 溶 劑 活 性 碳 (C-100/50) 矽 膠 管 特 定 化 學 物 質 矽 膠 管 (S-400/200) 濾 紙
採 樣 前 準 備 - 採 樣 介 質 活 性 碳 :226-01 矽 膠 管 :226-10 226-10-03 226-10-06 甲 醛 :226-118(XAD-2)
採 樣 前 準 備 - 採 樣 pump GILIAN LFS113D 20-350ml/min SKC AIR-52 20-3000ml/min SKC AIR2000 750-3000ml/min
採 樣 前 準 備 - 校 正 出 氣 口 進 氣 口
採 樣 儀 器 組 裝 ( 氣 態 ) 活 性 碳 管 ( 黑 色 ) 衝 擊 瓶 矽 膠 管 ( 白 色 ) 其 他 吸 附 管 (1) 吸 收 液 (2) 空 瓶 : 保 護 PUMP
採 樣 進 行
採 樣 進 行 30cm
採 樣 後 - 樣 品 包 裝 採 樣 者 : 採 樣 日 期 時 間 : 採 樣 編 號 : 分 析 物 質 : 粉 塵 採 樣 面 向 上
採 樣 後 - 樣 品 運 送 例 行 性 : 大 部 分 物 質 冷 藏 : 甲 醛 甲 醇 甲 基 異 丁 酮 避 光 : 二 異 氰 酸 聯 苯 胺 鄰 - 二 甲 基 聯 苯 胺 乾 冰 : 等 同 冷 藏 運 送 分 開 : 二 氯 甲 烷 靜 電 : 石 綿 開 口 朝 上 : 粉 塵
實 驗 室 分 析 方 法 粉 塵 : 秤 重 法 石 綿 : 位 相 差 顯 微 鏡 法, 人 工 計 數 重 金 屬 :FLAME-AAS AAS 火 焰 式 原 子 吸 收 光 譜 儀 有 機 特 化 : GC/FID 氣 相 層 析 儀 / 火 焰 離 子 化 偵 測 器 IC/ECD 離 子 層 析 儀 / 導 電 度 HPLC 高 效 能 液 相 層 析 儀 UV/VIS 紫 外 光 / 可 見 光 分 光 光 譜 儀 GC/MS 氣 相 層 析 儀 / 質 譜 儀
環 測 報 告 評 估 方 式 1.TWA 8hr ( 單 一 成 分 ) 2. 相 加 效 應 ( 同 一 作 業 場 所 含 有 二 種 物 質 以 上 ) A 濃 度 ATWA B 濃 度 C 濃 度... 1 BTWA CTWA 容 許 濃 度 變 量 係 數 3.PEL-STEL : TWA 8hr * 變 異 係 數 4.PEL-C 未 滿 1 3 1 以 上, 未 滿 10 2 10 以 上, 未 滿 100 1.5 100 以 上, 未 滿 1000 1.25 1000 以 上 1
計 算 範 例 經 採 樣 分 析 結 果 得 知 噴 漆 作 業 區 分 析 物 質 乙 酸 正 丁 酯 甲 苯 二 甲 苯 分 析 結 果 ppm <0.4044 1.0456 0.7433 容 許 濃 度 150 100 100 相 加 效 應 計 算 : 0.4044 150 1.0456 100 0.7433 100 0.0206 1
改 善 方 式 危 害 源 消 除 工 程 改 善 取 代 變 更 密 閉 控 制 隔 離 局 部 排 氣 整 體 換 氣 5S 行 政 管 理 縮 短 工 時 輪 調 工 作 場 所 訂 定 SOP 訂 定 安 全 衛 生 工 作 守 則 加 強 教 育 訓 練 提 供 PPE 健 康 管 理 體 格 檢 查 ( 一 般 特 殊 ) 健 康 檢 查 ( 一 般 特 殊 ) 追 蹤 複 查
專 有 名 詞 1 美 國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署 (OSHA) 2 美 國 國 立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研 究 所 (NIOSH) 3 美 國 政 府 工 業 衛 生 師 協 會 (ACGIH) 4 美 國 工 業 衛 生 協 會 (AIHA) 5 怒 限 值 (TLV:Threshold Limit Values) 為 美 國 政 府 工 業 衛 生 師 協 會 所 定 (ACGIH),TLV 是 指 空 氣 中 有 害 物 質 的 濃 度, 在 此 濃 度 下, 每 日 工 作 八 小 時, 一 週 工 作 五 天, 大 部 分 健 康 勞 工 不 致 產 生 不 良 引 響
專 有 名 詞 6 容 許 濃 度 (PEL:Permissible Exposure Limit)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所 訂 定 作 業 環 境 空 氣 中 有 害 物 容 許 濃 許 標 準 7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容 許 濃 度 標 準 (PEL-TWA:Permissible Exposure Limit-Time Weighted Average) 為 勞 工 每 工 作 八 小 時, 大 部 分 勞 工 重 覆 暴 露 此 濃 度 下, 不 致 有 不 良 反 應 8 最 高 容 許 濃 度 (PEL-C: Permissible Exposure Limit- Celling) 為 不 得 使 勞 工 有 任 何 時 間 超 果 此 濃 度 標 準, 以 防 勞 工 可 忍 受 的 刺 激 或 生 理 病 變
專 有 名 詞 9 短 時 間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PEL-STEL: Permissible Exposure Limit-Short Time Exposire Limit) 為 勞 工 連 續 暴 露 在 此 濃 度 下 任 何 15 分 鐘, 不 致 有 下 列 情 況 : 不 可 忍 受 之 刺 激 慢 性 或 不 可 逆 之 組 織 病 變 麻 醉 昏 暈 作 用, 意 外 事 故 增 加 之 傾 向 或 工 作 效 率 之 降 低
數 據 申 報 暴 露 實 態 分 佈 有 意 義 之 環 測 數 據 驗 證 通 過 數 據 正 確 掌 握 各 事 業 單 位 之 勞 工 暴 露 濃 度 建 管 立 理 勞 體 工 系 作 驗 業 證 環 制 境 度 測 定 A B C
測 定 儀 器 ( 北 川 式 ) 檢 知 管 優 點 : 易 於 攜 帶 立 即 知 道 檢 測 濃 度 操 作 簡 單 缺 點 : 易 受 現 場 混 合 物 干 擾 測 定 點 : 風 箱 式
濃 度 判 斷 - 比 色 表
直 讀 式 儀 器 採 樣 注 意 事 項 可 檢 測 濃 度 範 圍 精 確 度 校 正 之 容 易 度 回 應 時 間 抽 氣 次 數 (n=1 3 5) 環 境 條 件 之 影 響 : 溫 度 溼 度 風 速 壓 力
測 定 儀 器 : 四 用 氣 體 偵 測 器 維 修 保 養 與 偵 測 頭 更 換 頻 率 氧 氣 :18% 一 氧 化 碳 :35ppm 硫 化 氫 :10ppm 可 燃 性 氣 體 : 25% 30%
職 業 衛 生 的 目 的 為 防 止 職 業 災 害, 保 障 勞 工 安 全 與 健 康 確 認 並 評 估 工 作 場 所 中 各 種 影 響 勞 工 身 心 健 康 的 因 子 提 供 改 善 措 施 與 方 案
安 全 衛 生 的 起 源 與 發 展 起 源 於 1777 年, 英 國 工 程 師 瓦 特 發 明 第 一 台 蒸 汽 機 後 進 入 了 工 業 革 命 的 時 代 發 展 1802 年 英 國 制 定 工 廠 相 關 法 規, 美 國 德 國 日 本 亦 開 始 推 動 工 業 安 全, 由 此 開 始 萌 芽 發 展
台 灣 早 期 發 生 之 職 業 病 煤 礦 及 採 金 業 發 達, 主 要 引 起 塵 肺 症, 與 因 坑 內 高 溫 高 濕 通 風 不 良 引 起 之 傳 染 病 勞 工 密 集 之 產 業 及 紡 織 業 勞 工 主 要 引 起 聽 力 損 失 金 屬 肺 及 視 機 能 障 礙
何 謂 職 業 病? 經 職 業 病 醫 師 診 斷 或 政 府 單 位 判 斷, 為 職 業 上 的 原 因 所 導 致 的 疾 病 傷 害 殘 障 或 死 亡 表 現 方 式 立 即 呈 現 : 撞 傷 扭 傷 流 血 多 年 後 才 發 現 : 矽 肺 症 塵 肺 症 持 續 加 重 症 狀 ( 無 法 復 原 ) : 聽 力 損 失
職 業 病 一 般 判 定 標 準 起 因 與 非 職 業 原 因 無 關 工 作 場 所 中 有 害 因 子 確 實 存 在 必 須 曾 經 在 有 害 因 子 的 環 境 下 工 作 經 醫 師 診 斷 後 確 定 發 病 必 須 在 接 觸 有 害 因 子 之 後
職 業 病 形 成 的 過 程 反 應 輸 入 訊 息 劑 量 正 常 的 身 體 反 應 變 化 的 身 體 反 應 防 衛 機 構 結 果 排 除 恆 定 適 應 疾 病 死 亡
何 謂 有 毒 物 質? 半 數 致 死 劑 量 (LD50): 對 試 驗 動 物 群 給 與 一 定 劑 量 的 化 學 物 質, 然 後 觀 察 14 天, 結 果 能 造 成 半 數 (50%) 動 物 死 亡 的 劑 量 稱 為 半 數 致 死 濃 度 (LC50): 固 定 濃 度 下, 暴 露 一 定 時 間 ( 通 常 1~4 小 時 ) 後, 觀 察 14 天, 能 使 試 驗 動 物 組 群 半 數 (50%) 死 亡 的 濃 度
影 響 毒 性 作 用 的 因 素 (MSDS-11) 物 理 特 性 : 毒 性 差 異 物 理 狀 態 暴 露 程 度 : 濃 度 時 間 途 徑 個 體 狀 況 : 年 齡 性 別 生 活 習 慣 健 康 狀 況
致 癌 性 分 類 係 指 環 境 中 致 癌 物 誘 發 惡 性 腫 瘤 的 作 用 將 人 體 流 行 病 學 與 動 物 實 驗 研 究 所 得 資 料, 依 其 致 癌 證 據 的 強 弱 分 為 IARC ACGIH Group 1 - 確 定 人 體 致 癌 Group2A - 疑 似 人 體 致 癌 Group2B - 能 人 體 致 癌 Group 3 - 無 法 判 斷 為 人 體 致 癌 性 Group 4 - 非 疑 似 人 體 致 癌 性 A1 - 確 定 人 體 致 癌 A2 - 疑 似 人 體 致 癌 A3 - 動 物 致 癌 A4 - 無 法 判 斷 為 人 體 致 癌 性 A5 - 非 疑 似 人 體 致 癌 性
有 機 溶 劑 在 哪 裡???? 日 常 生 活 清 潔 劑 殺 蟲 劑 粘 著 劑 噴 霧 劑 染 料 立 可 白 白 板 筆 化 妝 品 強 力 膠 汽 油 油 漆 松 香 油 裝 潢 隔 板 酒 工 業 用 乾 洗 業, 化 學 工 廠 塑 料 製 品 油 漆 擦 拭 清 潔 再 生 紙 染 料 膠 粘 劑 膠 帶 棧 版 實 驗 室 焚 化 爐 排 氣 廢 棄 物
有 機 溶 劑 對 人 體 的 影 響 對 神 經 有 麻 醉 作 用 : 因 中 樞 神 經 壓 抑 造 成 麻 醉 現 象, 有 時 會 無 法 自 制 而 大 笑 或 哭 泣 使 神 經 嚴 重 中 毒 : 因 腦 與 脊 髓 中 毒 產 生 緊 張 急 躁 恐 懼 不 安 疲 倦 昏 迷 等 症 狀 影 響 肺 部 及 呼 吸 系 統 : 有 些 有 機 溶 劑 會 影 響 呼 吸 深 度, 使 呼 吸 次 數 增 加 嗅 覺 喪 失 鼻 黏 膜 刺 激 充 血 喉 頭 發 炎 等 破 壞 血 液 及 造 血 系 統 : 破 壞 血 液 及 造 血 系 統 : 有 些 會 破 壞 血 液 或 影 響 造 血 之 骨 髓
有 機 溶 劑 對 人 體 的 影 響 能 使 肝 中 毒 及 影 響 新 陳 代 謝 : 有 些 有 機 溶 劑 會 產 生 上 身 肌 肉 疼 痛 食 慾 不 振 嘔 心 嘔 吐 嚴 重 時 會 有 黃 疸 或 發 燒 情 形 及 中 毒 性 肝 炎 影 響 腎 臟 : 腎 臟 為 毒 物 排 洩 器 官 因 此 最 易 中 毒, 嚴 重 中 毒 時 將 發 生 腎 炎 及 腎 病 引 起 皮 膚 病 引 起 皮 膚 病 : 接 觸 有 機 溶 劑 因 皮 膚 敏 感 而 致 紅 腫 或 發 癢, 皮 膚 呈 紅 斑 或 壞 疽
暴 露 途 徑 與 健 康 危 害 物 質 法 定 容 許 濃 度 ACGIH 建 議 防 護 具 種 類 乙 酸 乙 酯 400 ppm Eye, nose and throat irritant, IDLH based on 10% of the Lower Explosive Limit. 護 目 鏡 +1/4 面 罩 丁 酮 200 ppm Eye and upper respiratory system irritant 護 目 鏡 +1/4 面 罩 丙 酮 500 ppm Eye, nose, and throat irritant NIOSH REL 250 ppm, IDLH Value based on 10% of Lower Explosive Limit. 護 目 鏡 +1/4 面 罩 甲 苯 100 ppm Skin irritant, absorbed through the skin, eye and nose irritant. OSHA - 500 ppm maximum peak in a 10 minute period. 全 面 式 面 罩 甲 醇 200 ppm Absorbed through the skin, eye irritant, poor warning properties, very short service life 全 面 式 面 罩
進 入 人 體 的 方 式 呼 吸 有 害 物 經 由 呼 吸 器 官 吸 入 人 體 後, 人 往 往 會 產 生 麻 醉 作 用 蒸 氣 吸 入 後 大 部 份 經 氣 管 而 達 肺 部, 然 後 經 血 液 或 淋 巴 液 傳 送 至 其 他 器 官, 造 成 不 同 程 度 之 中 毒 現 象 因 人 體 肺 泡 面 積 為 體 表 面 積 數 十 倍 以 上, 且 血 液 循 環 擴 散 速 率 甚 快, 常 會 對 呼 吸 道 神 經 系 統 肺 腎 血 液 及 造 血 系 統 產 生 重 大 毒 害, 粒 狀 物 染 物 以 其 顆 粒 大 小 沉 積 在 不 同 部 分, 粒 徑 大 於 十 微 米 的 粉 塵 不 會 對 健 康 造 成 危 害, 粒 徑 小 於 十 微 米 危 壞 較 大 故 經 由 呼 吸 器 官 引 起 之 中 毒 現 象, 最 受 人 重 視 亦 為 最 主 要 原 因
滯 留 ( 塵 肺 ) 有 害 物 質 呼 吸 肺 血 液 消 化 系 統 代 謝 目 的 器 官 ( 皮 膚 呼 吸 道 ) 中 毒 累 積 代 謝 物
進 入 人 體 的 方 式 食 入 在 污 染 有 害 物 場 所 進 食 抽 煙 或 手 指 沾 口 等, 其 引 起 之 危 害, 首 先 受 害 為 口 腔, 進 入 食 道 及 胃 腸, 引 起 噁 心 嘔 吐 現 象, 然 後 再 由 消 化 系 統, 危 害 到 其 他 器 官 因 容 器 標 示 不 良 而 不 慎 食 入 之 事 件 則 偶 而 發 生, 故 盛 裝 化 學 物 質 之 容 器 應 確 實 標 示, 尤 其 是 以 用 完 之 食 品 容 器 盛 裝 化 學 物 質 時 更 應 標 示 清 楚, 以 免 誤 食
食 入 引 起 之 危 害
進 入 人 體 的 方 式 皮 膚 接 觸 眼 睛 氣 體 蒸 氣 會 刺 激 眼 睛 黏 膜 而 使 人 流 淚 ; 與 皮 膚 接 觸 會 溶 解 皮 膚 油 脂 而 滲 入 組 織, 干 擾 生 理 機 能 脫 水 ; 且 因 皮 膚 乾 裂 而 感 染 污 物 及 細 菌 表 皮 膚 角 質 溶 解 引 起 表 皮 角 質 化, 刺 激 表 皮 引 起 紅 腫 及 氣 泡 部 份 溶 劑 滲 入 人 體 內 破 壞 血 球 及 骨 髓 等 皮 膚 病 為 最 常 發 生 之 職 業 病
皮 膚 構 造 示 意 圖
皮 膚 接 觸 引 起 之 危 害
有 害 物 分 類 物 理 性 化 學 性 生 物 性 人 因 工 程 噪 音 異 常 溫 度 異 常 氣 壓 震 動 輻 射 粒 狀 污 染 物 ( 粉 塵 燻 煙 霧 滴 纖 維 ) 氣 狀 污 染 物 ( 液 體 氣 體 ) 細 菌 病 毒 寄 生 蟲 空 蟲 花 粉 抱 子 動 物 植 毛 屑 分 泌 物 或 排 泄 物 不 良 的 作 業 場 所 設 計 不 正 確 的 搬 運 姿 勢 不 適 當 的 姿 勢 重 複 單 調 令 人 生 厭 的 工 作
2009.10.15 高 雄 旗 津 氣 爆 案 圖 片 來 源 TVBS 網 站
內 層 蝕 刻 區 氯 氣 中 毒 災 害 肇 災 當 時 相 片 :32% 鹽 酸 與 35% 氯 酸 鈉 溶 液 之 容 量 緩 衝 槽 設 置 處, 鹽 酸 及 氯 酸 鈉 之 緩 衝 槽 未 適 當 隔 離, 因 同 時 輸 入 鹽 酸 及 氯 酸 鈉 溶 液, 兩 溶 液 溢 流 至 地 面 混 合 反 應 產 生 氯 氣, 塗 裝 綠 色 耐 蝕 環 氧 樹 脂 之 水 泥 地 面 已 有 些 許 腐 蝕, 地 上 尚 有 因 地 面 因 以 水 沖 洗 後 之 潮 溼 情 形, 緩 衝 槽 前 方 鐵 柵 溝 蓋 下 方 為 排 水 溝, 地 面 之 液 體 已 由 排 水 溝 排 除 改 善 後 相 片 : 鹽 酸 及 氯 酸 鈉 緩 衝 槽 體 兩 者 距 離, 由 1 公 尺 加 大 為 3 公 尺 並 設 置 各 別 獨 立 之 防 液 堤 及 溢 流 管, 並 增 設 高 液 位 警 報 裝 置 作 業 程 序 規 定 禁 止 同 時 添 加 鹽 酸 及 氯 酸 鈉 溶 液
化 學 品 輸 送 錯 誤 產 生 氯 氣 漏 洩 灌 注 口 未 標 示 且 規 格 皆 相 同 易 混 用 酸 性 蝕 刻 液 槽 蓋 被 氯 氣 頂 開
職 災 案 例 -RCA Q: 有 機 溶 劑 如 何 對 人 體 產 生 影 響, 是 透 過 何 種 管 道? 一 般 而 言, 由 於 其 具 揮 發 性, 因 此, 可 透 過 呼 吸 飲 用 水 或 暴 露 在 空 氣 中, 經 由 皮 膚 等 途 徑, 進 入 人 體 在 高 濃 度 暴 露 中, 會 有 頭 痛 暈 眩 噁 心 心 悸 亢 進 失 眠 等 症 狀 出 現 在 慢 性 暴 露 時, 則 會 引 發 肝 腎 等 臟 器 的 損 害 及 精 神 神 經 血 液 方 面 等, 相 關 的 各 式 癌 症 更 是 仍 在 研 究 調 查 中 廠 裡 的 老 員 工 至 今 回 憶 起 來, 都 感 慨 地 說 : 難 怪 那 些 外 籍 主 管 都 喝 礦 泉 水, 只 有 我 們 這 些 傻 工 人, 天 天 喝 毒 水, 住 在 廠 裡, 吃 在 廠 裡, 連 洗 澡 的 水 都 是 有 毒 的! 1994 年 RCA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件 爆 發 後, RCA 才 幫 桃 園 廠 鄰 近 的 居 民 遷 設 自 來 水
職 災 案 例 - 惱 人 的 頭 痛 有 一 位 四 十 多 歲 的 婦 人, 她 找 醫 師 看 病 的 主 訴 是 頭 昏 和 頭 痛 她 的 頭 痛 和 頭 昏 有 一 個 特 徵 : 回 到 家 裡 就 會 發 生, 離 開 家 裡 到 外 面 工 作 就 會 好 一 點 後 來, 她 仔 細 想 想, 每 當 她 回 家 時, 聞 到 隔 壁 印 刷 廠 傳 來 的 一 種 芳 香 味 道 時, 就 會 有 頭 昏 及 頭 痛 的 情 形 發 生 經 環 保 局 的 檢 測 後 發 現, 家 裡 確 實 有 甲 苯 甲 苯 的 存 在
職 災 案 例 - 印 度 酒 精 中 毒 事 件 中 廣 新 聞 網 2005/10/31 印 度 東 北 部 阿 薩 姆 省 發 生 酒 精 中 毒 事 件, 已 經 造 成 25 人 死 亡, 另 外 還 有 五 十 多 人 在 醫 院 急 救 這 起 酒 精 中 毒 事 件 從 上 週 五 晚 上 開 始, 有 三 人 因 為 飲 用 向 地 下 工 廠 購 買 的 私 釀 酒 死 亡 隨 後 陸 續 有 更 多 人 出 現 暈 眩 胃 痛 嘔 吐 等 症 狀, 送 醫 急 救, 使 得 事 情 越 滾 越 大 有 關 當 局 已 經 將 三 名 怠 忽 職 守 的 警 官 停 職 查 辦 警 方 也 開 始 調 查 醫 院 表 示, 死 亡 人 數 還 會 繼 續 增 加, 因 為 很 多 人 可 能 還 來 不 及 送 醫 就 死 亡
9 大 職 業 傷 病 診 治 中 心 www.tmsc.tw ( 一 ) 職 業 傷 病 相 關 問 題 之 諮 詢 ( 二 ) 職 業 傷 病 診 治 服 務 品 質 管 理 服 務 ( 三 ) 職 業 傷 病 資 訊 利 用 服 務 ( 四 ) 職 業 傷 病 統 計 分 析 調 查 與 研 究 職 場 健 康 對 策
莫 非 (Murphy s law) 定 律 凡 事 只 要 有 可 能 出 錯, 那 就 一 定 會 出 錯
改 善 方 式 危 害 源 消 除 工 程 改 善 取 代 變 更 密 閉 控 制 隔 離 局 部 排 氣 整 體 換 氣 5S 行 政 管 理 縮 短 工 時 輪 調 工 作 場 所 訂 定 SOP 訂 定 安 全 衛 生 工 作 守 則 加 強 教 育 訓 練 提 供 PPE 健 康 管 理 體 格 檢 查 ( 一 般 特 殊 ) 健 康 檢 查 ( 一 般 特 殊 ) 追 蹤 複 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