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性及化學性危害 摩擦 受熱或污染可能會爆炸 容器受熱可能發生爆 炸 洩漏時會引起火災或爆炸 特殊危害 火場中會產生刺激性或/和毒性氣體 毒性燻煙或粉塵會聚 集於侷限空間 如地下室 儲槽 槽車等 三 成分辨識資料 純物質 中英文名稱 過氧化氫 Hydrogen Peroxide 同義名稱 雙氧水



Similar documents
第 2 頁 / 5 頁 眼 睛 接 觸 :1. 立 即 將 眼 皮 撐 開, 用 緩 和 流 動 的 溫 水 沖 洗 污 染 的 眼 睛 20~30 分 鐘 以 上 2. 若 可 能 則 使 用 中 性 食 鹽 水 沖 洗, 不 要 中 斷 沖 洗 3. 沖 洗 時 要 小 心, 不 要 讓 含 污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應 穿 著 C 級 防 護 裝 備 在 安 全 區 實 施 急 救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患 者 吞 食 時, 考 慮 給 予 氧 氣 吞 食 時, 考 慮 洗 胃 五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之 滅 火 劑 : 化 學 乾 粉 二 氧 化 碳 泡 沫 噴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108.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95

Microsoft Word - 平版油墨物質安全資料表.doc

一、

Microsoft Word - MEA.doc

4. 最 好 在 醫 生 的 指 示 下, 由 受 過 訓 練 的 人 員 供 給 氧 氣 5. 立 即 就 醫 皮 膚 接 觸 : 1. 必 要 時 戴 防 護 手 套 以 避 免 與 此 化 學 品 接 觸 2. 移 除 污 染 源 並 且 以 溫 水 緩 和 沖 洗 受 污 染 的 部 位 直

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吸 入 :1. 若 吸 入 大 量 氣 體, 應 立 即 將 患 者 移 到 新 鮮 空 氣 處 2. 若 呼 吸 停 止, 施 行 人 工 呼 吸 3. 讓 患 者 保 持 溫 暖 並 休 息 4. 儘 速 就 醫 皮 膚 接 觸 :1.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4521.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3564.doc

物質安全資料表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2575.doc

(Microsoft Word - SDS-01-\306Q\273\304-GHS)

_1208???L????_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P048.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3505.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2762.doc

四 急 救 措 施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吸 入 :1. 施 救 前 先 做 好 自 身 的 防 護 措 施, 以 確 保 自 已 的 安 全 2.. 移 除 污 染 源 或 將 患 移 至 空 氣 新 鮮 處 3. 若 已 停 止 呼 吸, 立 即 實 施 人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101.doc

中立實業有限公司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P080

一、化學品與廠商資料

(Microsoft Word \244A\276J-2.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3231.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P116

第 2 頁 /5 頁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應 穿 著 C 級 防 護 裝 備 在 安 全 區 實 施 急 救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五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滅 火 劑 : 1. 化 學 乾 粉 二 氧 化 碳 水 霧 泡 沫 2. 大 火 時, 建 議 使 用 泡 沫 或

貳 運 作 場 所 內 緊 急 防 災 應 變 器 材 表 A.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B. 洩 漏 警 報 設 備 編 號 種 類 數 量 可 支 援 數 量 存 放 位 置 編 號 種 類 數 量 可 支 援 數 量 A01 滅 火 器 ( 支 ) 各 部 門 B01 氧 氣 濃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四 急 救 措 施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吸 入 :1. 施 救 前 先 做 好 自 身 的 防 護 措 施, 以 確 保 自 身 的 安 全 2. 移 除 污 染 源 或 將 患 者 移 至 新 鮮 空 氣 處 3. 若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由 受 訓 過 的 人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P142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吸 入 :1. 施 救 前 先 做 好 自 身 的 防 護 措 施, 以 確 保 自 身 的 安 全 2. 移 除 污 染 源 或 將 患 者 移 至 新 鮮 空 氣 處 3. 立 即 就 醫 皮 膚 接 觸 :1. 必 要 時 則 戴 防 滲 手 套

缺氧作業危害及事例介紹-最終版.PDF

重 石 蠟 烴 基 礎 油 (Heavy Paraffinic Distillate) 柴 油 引 擎 機 油 添 加 劑 (Diesel Engine Oil Additive) ( 成 分 百 分 比 ) 85~ 95 無 (NFPA FIRE = 1) 5~ 15 無 (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3294.doc

22.doc

第 2 頁 / 8 頁 戴 上 合 適 的 手 套 使 用 前 取 得 說 明 置 放 於 上 鎖 處 在 瞭 解 所 有 安 全 防 範 措 施 之 前 切 勿 處 置 只 能 使 用 於 通 風 良 好 的 地 方 勿 吸 入 氣 體 / 煙 氣 / 蒸 氣 / 霧 氣 使 用 時 勿 吃 喝

标 签 要 素 象 形 图 警 示 词 : 危 险! 危 险 可 燃 液 体 吞 咽 有 害 皮 肤 接 触 会 中 毒 引 起 严 重 的 皮 肤 灼 伤 和 眼 睛 损 伤 可 能 引 起 皮 肤 过 敏 性 反 应 吸 入 致 死 对 水 生 生 物 毒 性 非 常 大 并 且 有 长 期 持

(Draft )

警 示 词 : 警 告! 危 险 可 能 引 起 皮 肤 过 敏 性 反 应 防 范 说 明 预 防 措 施 防 止 吸 入 粉 尘 / 烟 / 气 体 / 烟 雾 / 蒸 气 / 喷 雾 禁 止 将 污 染 的 工 作 服 带 出 作 业 场 所 戴 防 护 手 套 其 它 危 害 事 故 响 应

China SDS V5

3.1 案 例 内 容 : 2012 年 12 月 18 日, 在 多 番 争 论 和 媒 体 深 挖 之 后, 有 媒 体 报 道, 山 东 部 分 地 方 养 鸡 户 在 养 殖 过 程 中, 超 剂 量 超 范 围 违 规 使 用 抗 生 素, 曝 光 了 肯 德 基 的 供 货 商 山 东

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

液 体 琥 珀 色, 非 常 轻 微 的 刺 激 气 味 吞 咽 可 能 有 害 引 起 严 重 的 皮 肤 灼 伤 和 眼 睛 损 伤 可 能 引 起 皮 肤 过 敏 性 反 应 对 水 生 生 物 有 害 并 且 有 长 期 持 续 影 响 2.1 物 质 或 混 合 物 的 分 类 急 性 毒

标 签 要 素 象 形 图 警 示 词 : 危 险! 危 险 吞 咽 可 能 有 害 皮 肤 接 触 会 中 毒 引 起 严 重 的 皮 肤 灼 伤 和 眼 睛 损 伤 可 能 引 起 皮 肤 过 敏 性 反 应 可 能 损 害 生 育 力 或 胎 儿 对 水 生 生 物 有 害 并 且 有 长 期

1

总 前 言 农 牧 业 资 源 调 查 和 农 牧 业 区 划 是 实 现 现 代 化 农 业 的 基 础 工 作 根 据 1980 年 青 海 省 农 牧 业 区 划 委 员 会 第 二 次 农 牧 业 区 划 会 议, 关 于 县 级 农 业 自 然 资 源 调 查 和 农 业 区 划 工 作

EG-SDB

\\fscl03\authoring\msdgen_docs\archives\sdschina\chinese\ pdf

1

第 三 部 分 成 分 构 成 / 成 分 信 息 物 质 / 制 剂 混 合 物 其 他 标 识 手 段 美 国 化 学 文 摘 社 (CAS) 编 号 / 其 它 标 识 号 CAS 号 码 不 适 用 EC 号 混 合 物 产 品 代 码 组 分 名 称 % CAS 号

Microsoft Word - Revised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s for LPG_chi_2011 _2_.doc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Microsoft Word - MSDS-SCF 900L PLUS_C_.doc

第 2 部 分 : 危 险 性 概 述 物 质 或 混 合 物 的 危 害 性 分 类 化 学 品 分 类 和 标 记 的 全 球 协 调 系 统 (GHS) 紧 急 情 况 概 述 危 险 形 状 : 液 体 物 态 : 液 体 颜 色 : 黄 色 气 味 : 轻 微 的 难 闻 气 味 危 险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Microsoft Word - Rehsfil0.WWI

Microsoft Word - R rtf

\\fscl03\eupublic\msdgen_docs\archives\sdschina\chinese\ pdf

實驗室化學品安全衛生計畫

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

内 容 点 选 您 需 要 的 指 南 注 : 中 国 大 陆 禁 止 承 运 此 类 货 物 : 酒 精 饮 料 军 火 危 险 物 品 易 腐 商 品 鲜 花 及 植 物 一 般 包 装 指 南 3 易 腐 烂 的 货 物 包 装 8 鲜 花 及 植 物 包 装 15 计 算 机 及 计 算 机

第 2 節 - 危 險 性 鑑 定 物 質 或 混 合 物 的 分 級 化 學 品 全 球 分 類 及 標 示 調 和 制 度 [GHS] 呼 吸 道 致 敏 物 質 - 第 1 級 皮 膚 致 敏 物 質 - 第 1 級 尚 未 完 全 檢 驗 混 合 物 標 籤 元 素 CLP/GHS 危 險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Section 1 – Chemical Product and Company Identification

Medical NOte

Ps22Pdf

Ps22Pdf

附件

MEMORANDUM

幻灯片 1

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第 四 部 分 急 救 措 施 注 明 必 要 的 措 施 眼 睛 接 触 吸 入 皮 肤 接 触 食 入 立 即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眼 睛, 并 不 时 提 起 上 下 眼 睑 检 查 和 取 出 任 何 隐 形 眼 镜 如 果 感 到 疼 痛, 请 就 医 治 疗 将 患 者 转 移 到

SDS 化 学 品 安 全 技 术 说 明 书 液 氯 第 一 部 分 化 学 品 及 企 业 标 识 中 文 名 : 氯 气 ; 氯 英 文 名 :Chlorine 别 名 : 液 氯 ; 氯 ( 气 ); 氯 气 ( 液 ); 高 纯 氯 气 ; 氯 水 推 荐 用 途 : 液 氯 一 般 气

<4D F736F F D20312EA1B6BDCCCAA6D7CAB8F1CCF5C0FDA1B72E646F63>

UREA 頁 數 2/7 第 四 部 分 急 救 措 施 皮 膚 接 觸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用 水 洗 淨 口 腔 若 有 假 牙, 請 拿 掉 將 患 者 轉 移 到 新 鮮 空 氣 處, 保 持 呼 吸 舒 適 的 體 位 休 息 如 物 質 遭 吞 下 但 受 感 染 人 仍 有

绿化养殖

第 2 页 共 7 页 防 范 说 明 ( 预 防 ): P261 避 免 吸 入 蒸 气 P264 处 理 后 要 彻 底 洗 手 P271 只 能 在 室 外 或 通 风 良 好 之 处 使 用 P272 受 沾 染 的 工 作 服 不 得 带 出 工 作 场 地 P280 戴 防 护 手 套

(\\\\dmzfile01\\Data\\HSE\\Clients\\ITW\\LPS\\atn\\sdschina\\tchinese\\000634_LPS\256 BFX - LPS Laboratories \(China\).pdf)

Microsoft Word - 长安大学.doc

MSDS-540

中餐烹調丙級 doc

中餐烹調乙級 doc

untitled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BBAFD1A7CAD4BCC1CEA3CFD5BBAFD1A7C6B7B7D6C0E0B4A2B4E6B0B2C8ABD2AAC7F32E707074>

主报告

3769 ARALDITE MY 740 (Chinese (Simplified) (CN)) ADMAT SDS Europe (EU) - Non-EU

(Spray Buff Cleaner & Polish) GHS MSDS-CH - Notepad

Microsoft Word - 0 目录及封面1.doc

untitled

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

,000 3,0005, ,

MSDSA _-_DELFIA_Free_hCGbeta_(CN)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Series 1[x] (Released on [xx January 2012)

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代理教師甄選辦法草案

第九屆全國環境保護模範社區優良事蹟.PDF


105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立 國 民 中 學 藝 術 才 能 舞 蹈 班 學 生 招 生 暨 鑑 定 重 要 程 序 日 程 表 項 目 重 要 日 期 重 要 工 作 事 項 辦 理 單 位 簡 章 公 告 105 年 3 月 簡 章 暨 報 名 表 請 自 行 於 各 承 辦 網 站 下

Transcription:

一 化 學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安 全 資 料 表 (SDS) 化 學 品 名 稱 : 過 氧 化 氫 (Hydrogen Peroxide) 其 他 名 稱 : 雙 氧 水 建 議 用 途 及 限 制 使 用 : 漂 白 及 去 除 紡 織 品 木 質 紙 漿 毛 髮 皮 革 等 之 味 道 ; 有 機 及 無 機 過 氧 化 物 之 主 要 來 源 ; 紙 業 及 紙 漿 工 業 ; 塑 化 劑 ; 火 箭 燃 料 ; 泡 沫 橡 膠 ; 甘 試 藥 ; 環 氧 化 ; 烃 基 化 ; 氧 化 及 還 原 ; 澱 粉 及 纖 維 素 之 衍 生 物 的 黏 度 控 制 ; 金 屬 之 精 煉 與 清 洗 ; 食 品 之 漂 白 與 氧 化 劑 ; 酒 之 蒸 餾 中 和 劑 ; 種 子 消 毒 劑 ; 水 及 污 水 處 理 時 氯 氣 之 代 替 品 製 造 者 輸 入 者 或 供 應 者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 總 公 司 : 台 北 市 104 莒 光 路 310 號 7 樓 電 話 :(02)23062131; 義 芳 化 學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桃 園 廠 / 桃 園 市 蘆 竹 區 海 湖 里 海 湖 東 路 377 號 TEL:(03)3541944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傳 真 電 話 : TEL:(03)3541944;FAX:(03)3541957 二 危 害 辨 識 資 料 化 學 品 危 害 分 類 : 氧 化 性 液 体 第 1 級 急 毒 性 物 質 第 4 級 ( 吸 入 ) 腐 蝕 / 刺 激 皮 膚 物 質 第 1 級 嚴 重 損 傷 / 刺 激 眼 睛 物 質 第 1 級 重 複 暴 露 第 2 級 標 示 內 容 : 象 徵 符 號 : 警 示 語 : 危 險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 強 氧 化 劑 可 能 引 起 燃 燒 或 爆 炸 吸 入 有 害 造 成 嚴 重 皮 膚 灼 傷 和 眼 睛 損 傷 長 期 或 重 複 暴 露 可 能 會 對 器 官 造 成 傷 害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 若 與 眼 睛 接 觸, 立 刻 以 大 量 水 洗 滌 後 洽 詢 醫 療, 如 遇 意 外 或 覺 得 不 適, 請 立 即 洽 詢 醫 療 緊 蓋 容 器 置 於 通 風 良 好 地 方 其 他 危 害 : 刺 痛 皮 膚 暫 時 性 變 白 環 境 影 響 : 為 強 氧 化 性 物 質, 與 可 燃 物 接 觸 會 造 成 起 火 爆 炸 高 溫 會 迅 速 分 解, 與 許 多 化 學 品 或 碳 氫 化 合 物 會 起 激 烈 爆 炸 性 反 應, 可 能 形 成 爆 炸 性 過 氧 化 物 1

物理性及化學性危害 摩擦 受熱或污染可能會爆炸 容器受熱可能發生爆 炸 洩漏時會引起火災或爆炸 特殊危害 火場中會產生刺激性或/和毒性氣體 毒性燻煙或粉塵會聚 集於侷限空間 如地下室 儲槽 槽車等 三 成分辨識資料 純物質 中英文名稱 過氧化氫 Hydrogen Peroxide 同義名稱 雙氧水 Dihdrogen Dioxide Hydrogen Dioxide Hydroperoxide Hydrogen Peroxide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 No.) 7722-84-1 危害成分(成分百分比) 30 ~60 混合物 化學性質 氧化性 腐蝕性 危害成分之中英文名稱 濃度或濃度範圍 (成分百分比) 過氧化氫 Hydrogen Peroxide 30 ~60 水 Water 70 ~40 四 急救措施 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 吸 入 1.立即將患者移至新鮮空氣處 2.若呼吸停止 施予人工呼吸 3.保持患者溫暖及休息 4.立即就醫 皮膚接觸 1.立即用水清洗皮膚 2.若滲透衣服 立即脫掉衣服 並用水清洗皮膚 3.立即就醫 眼睛接觸 1.立即撐開上下眼皮以大量水清洗 2.立即就醫 食入 1.若患者意識清醒 立即喝下大量的水 2 危害物質分類 氧化性物質 腐蝕性物質 不適用

2. 若 患 者 意 識 不 清, 勿 催 吐 3. 立 即 就 醫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 腐 蝕 性 傷 害, 嚴 重 時 可 造 成 失 明 組 織 壞 死 肺 水 腫 刺 激 感, 皮 膚 刺 痛 及 暫 時 性 變 白, 紅 腫, 起 泡, 胃 出 血, 眼 疾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應 穿 著 C 級 防 護 裝 備 在 安 全 區 實 施 急 救 依 急 救 人 員 防 護 準 則 處 理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請 用 清 水 沖 洗 患 者 患 部, 勿 使 用 其 他 藥 劑 以 免 患 部 發 生 更 劇 烈 反 應 五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滅 火 劑 : 水 水 霧 ( 若 用 化 學 性 滅 火 劑 可 能 會 加 速 過 氧 化 氫 分 解 ) 滅 火 時 可 能 遭 遇 之 特 殊 危 害 :1. 過 氧 化 氫 不 會 燃 燒, 但 是 強 氧 化 劑 濃 度 35% 以 上 會 使 可 燃 物 成 為 易 燃 物, 且 可 能 會 加 速 可 燃 物 燃 燒 2. 若 曝 露 火 場 或 過 熱, 可 能 迅 速 分 解 而 使 密 閉 容 器 分 裂 或 炸 開 特 殊 滅 火 程 序 :1. 撤 退 並 自 安 全 距 離 或 受 保 護 的 地 點 滅 火 2. 滅 火 人 員 應 於 上 風 處, 以 避 免 危 險 的 蒸 氣 和 有 毒 的 分 解 物 3. 儘 可 能 自 遠 處 施 以 大 量 水 霧 或 噴 水 冷 卻 曝 露 在 火 場 的 容 器 或 設 備 直 到 火 滅 為 止 4. 若 儲 槽 安 全 閥 已 響 起, 或 儲 槽 因 著 火 而 變 色 時 應 立 即 撤 離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設 備 : 消 防 人 員 必 須 配 戴 全 身 式 化 學 防 護 衣, 空 氣 呼 吸 器 ( 必 要 時 外 加 抗 閃 火 鋁 質 被 覆 外 套 ) 六 洩 漏 處 理 方 法 個 人 應 注 意 事 項 :1. 穿 著 耐 化 學 品 之 防 護 衣 及 手 套, 並 配 戴 正 壓 式 自 攜 式 全 面 型 呼 吸 防 護 具 2. 禁 止 未 穿 著 防 護 裝 備 及 衣 物 之 人 員 進 入 洩 漏 區 3. 在 未 清 除 乾 淨 前, 限 制 人 員 進 入 洩 漏 區 環 境 注 意 事 項 :1. 將 周 遭 易 燃 物 移 除 或 隔 離 2. 禁 止 火 源 3. 保 持 洩 漏 區 通 風 良 好 清 理 方 法 :1. 使 用 大 量 水 稀 釋 ( 勿 使 用 化 學 滅 火 劑 ) 2. 在 安 全 許 可 條 件 下, 設 法 阻 止 或 減 少 洩 漏 3. 報 告 政 府 安 全 衛 生 與 環 保 相 關 單 位 七 安 全 處 置 與 儲 存 方 法 3

處 置 :1. 儲 存 之 容 器 及 可 能 用 到 的 一 切 設 備 應 小 心 選 擇, 以 減 少 其 反 應 之 危 險 性 2. 儲 存 處 附 近 應 備 有 水 源 3. 為 保 持 取 出 容 器 內 雙 氧 水 純 度, 取 出 後 之 溶 液 不 要 再 回 收 至 原 容 器 內 4. 容 器 應 加 蓋 並 保 持 排 氣, 避 免 撞 擊 等 物 理 性 傷 害 5. 容 器 排 空 前, 應 以 水 沖 洗 乾 淨 6. 排 空 容 器 不 要 使 用 壓 力 擠 出 排 空 儲 存 :1. 儲 存 於 陰 涼 乾 燥 通 風 良 好 防 火 地 區, 遠 離 可 燃 物 質 腐 蝕 性 氣 體 工 作 區 飲 食 區 引 火 源 避 免 陽 光 直 接 照 射 2. 遠 離 可 燃 物 重 金 屬 催 化 金 屬 化 合 物 熱 源 和 火 源, 避 免 陽 光 直 射 3. 貯 存 區 應 標 示 清 楚, 且 無 障 礙 物 並 必 須 受 過 訓 的 人 員 方 可 進 入 ; 儲 存 在 貼 有 標 示 之 適 當 容 器 裡, 並 避 免 容 器 受 損 八 暴 露 預 防 措 施 工 程 控 制 : 保 持 儲 存 處 通 風 良 好, 並 使 雙 氧 水 之 蒸 氣 濃 度 低 於 TWA 之 下 控 制 參 數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TWA 短 時 間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STEL 最 高 容 許 濃 度 CEILING 生 物 指 標 BEIs 1 PPM 2 PPM - -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 呼 吸 防 護 :1. 供 氧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2.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手 部 防 護 :1. 聚 -2- 氯 -1-3- 丁 二 烯 橡 膠 2. 乙 烯 之 手 套 眼 睛 防 護 :1. 防 濺 安 全 護 目 鏡 2. 全 面 罩 3. 切 勿 戴 隱 形 眼 鏡 皮 膚 及 身 體 防 護 :1. 聚 酯 壓 克 力 纖 維 之 防 護 衣 2. 工 作 靴 衛 生 措 施 :1. 嚴 禁 抽 煙 或 飲 食 2. 受 污 染 之 衣 物, 洗 淨 後 才 能 再 穿 戴 或 丟 棄 3. 使 用 雙 氧 水 後, 須 徹 底 洗 手 4

九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濃 度 項 目 外 觀 ( 狀 態 顏 色 ): 氣 味 : 嗅 覺 閾 值 35% 50% 60% 液 體 / 澄 清 狀 液 体 無 味 無 嗅 覺 閾 值 熔 點 -11.5 (90% 溶 液 ) 沸 點 / 沸 點 範 圍 : (@760mmHg) 108 114 125 凝 固 點 : (@760mmHg) -33-52 -56 ph 值 : 蒸 氣 壓 :(@30 ) 3~5 3~5 3~5 23 18 15 比 重 :( 水 =1@20 ) 1.13 1.19 1.23 蒸 氣 密 度 :(Air=1, @100%H2O2) 1.17 溶 解 度 : 100% 溶 於 水 分 解 溫 度 : 自 燃 溫 度 : 爆 炸 界 限 : 無 資 料 無 資 料 無 資 料 閃 火 點 : 測 試 方 法 : ( 無 閃 火 點, 不 會 燃 燒 )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log Kow) -1.36 揮 發 速 率 : ( 醋 酸 丁 酯 =1) <1 5

十 安 定 性 及 反 應 性 安 定 性 :1. 正 常 狀 況 下 安 定, 但 會 緩 慢 分 解 成 氧 氣 與 水 2. 若 受 到 污 染 或 放 置 在 高 溫 處 火 源 處 時, 會 急 速 分 解 呈 現 不 安 定 特 殊 狀 況 下 可 能 之 危 害 反 應 : - 應 避 免 之 狀 況 :1. 高 溫 光 照 2. 強 鹼 過 錳 酸 鉀 3. 污 染 物 ( 如 重 金 屬 離 子 灰 塵 催 化 性 金 屬 及 其 鹽 類...,etc.) 4. 周 遭 有 易 燃 物 ( 如 紙 木 材 油 類...,etc ) 5. 容 器 排 氣 孔 被 阻 塞 應 避 免 之 物 質 :1. 強 鹼 硝 酸 硫 酸 有 機 物 質 金 屬 還 原 劑 銅 及 其 合 金 鎳 鎳 銅 合 金 過 錳 酸 鉀 污 染 物 ( 如 重 金 屬 離 子 灰 塵 催 化 性 金 屬 及 其 鹽 類...,etc.) 2. 易 燃 物 ( 如 紙 木 材 油 類...,etc.) 危 害 分 解 物 : 受 到 污 染 或 放 置 在 高 溫 處 火 源 處 時, 會 急 速 分 解 成 氧 氣 與 水 並 產 生 溫 度 與 壓 力 十 一 毒 性 資 料 暴 露 途 徑 : 吸 入 皮 膚 眼 睛 接 觸 及 食 入 症 狀 : 刺 激 感 目 盲 之 可 能 皮 膚 紅 腫 及 起 泡 急 毒 性 :1. 蒸 氣 會 造 成 眼 睛 鼻 子 及 喉 嚨 之 刺 激 感 2. 液 體 濺 到 眼 睛 會 造 成 嚴 重 傷 害 及 目 盲 之 可 能, 此 症 狀 可 能 會 在 暴 露 後 一 週 或 更 久 時 間 才 會 出 現 3. 與 皮 膚 接 觸 會 造 成 刺 痛 及 暫 時 性 變 白, 沖 洗 乾 淨 後 2~3 小 時 會 恢 復, 若 有 殘 留 物 會 造 成 紅 腫 及 起 泡 4. 食 入 會 傷 害 喉 嚨 食 道 及 胃, 可 能 導 致 食 道 及 胃 出 血 5. 食 入 過 氧 化 氫 會 產 生 大 量 氧 氣 而 使 食 道 及 胃 擴 大 造 成 傷 害 6.LC50( 大 鼠 吸 入 @50%H2O2)>0.17ppm;LD50( 大 鼠 食 入 @50%H2O2)>225mg/Kg 7. 濃 度 達 40 PPM 時, 會 對 小 鲑 魚 產 生 毒 性 8. 生 物 指 標 :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2000mg/kg( 小 鼠, 吞 食 ). 2000mg/m3/4H(k 大 鼠 吸 入 ) 慢 毒 性 或 長 期 毒 性 :- 6

十 二 生 態 資 料 生 態 毒 性 :LC50( 水 生 物 ):37.4 mg/l/96h EC50( 水 生 物 ) 持 久 性 及 降 解 性 : 可 快 速 分 解, 不 會 在 人 体 殘 留 生 物 蓄 積 性 :- 土 壤 中 之 流 動 性 :- 其 他 不 良 效 應 :- 十 三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1. 棄 置 需 符 合 政 府 法 規 要 求 2. 用 大 量 水 稀 釋 後, 排 入 廢 水 處 理 系 統 之 下 水 道 或 水 溝 十 四 運 送 資 料 聯 合 國 編 號 :2014(20%~60%H2O2);2015(>60%H2O2) 聯 合 國 運 輸 名 稱 : HYDROGEN PEROXIDE, AQUEOUS SOLUTION 運 輸 危 害 分 類 :1.DOT 49 CFR 列 為 第 5.1 組 氧 化 性 物 質, 次 要 危 害 為 第 8 類 腐 蝕 性 物 質 ( 美 國 交 通 部 ); 2.IATA/ICAO 分 級 : 無 分 類 規 定 ( 國 際 航 運 組 織 ) 3.IMDG 分 級 : 5.1, 次 要 危 害 為 第 8 類 ( 國 際 海 運 組 織 ) 包 裝 類 別 : II 標 籤 : 氧 化 性 物 質 腐 蝕 性 物 質 海 洋 污 染 物 ( 是 / 否 ):- 特 殊 運 送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項 :- 十 五 法 規 資 料 適 用 法 規 : 1.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規 則 6. 勞 工 作 業 場 所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2. 事 業 廢 棄 物 貯 存 清 理 處 理 方 法 及 設 施 標 準 7.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處 理 條 例 3.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8. 高 速 公 路 交 通 管 理 規 則 4. 特 定 化 學 物 質 危 害 預 防 標 準 9. 船 舶 危 險 品 裝 載 規 則 5. 危 害 性 化 學 品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10. 台 灣 鐵 路 局 危 險 品 裝 卸 運 輸 實 施 細 則 7

十 六 其 他 資 料 1. 勞 動 部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署 GHS 化 學 品 全 球 調 和 制 度 http://ghs.cla.gov.tw 2. DU PONT MSDS 參 考 文 獻 3. 危 害 性 化 學 物 質 中 文 資 料 庫, 環 保 署 4. RTECH 資 料 庫,TOMES PLUS 光 碟,VOL.41.1999 5. HSDB 資 料 庫,TOMES PLUS 光 碟,VOL.41.1999 6. CHEMINFO 資 料 庫,CCINFO 光 碟 製 表 單 位 名 稱 : 義 芳 化 學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桃 園 廠 地 址 / 電 話 : 桃 園 市 蘆 竹 區 海 湖 里 海 湖 東 路 377 號 TEL:03-3541944 製 表 人 職 稱 : 副 廠 長 姓 名 ( 簽 章 ): 黃 仕 勳 製 表 日 期 2015/01/07 版 本 :2.0 以 上 資 料 由 義 芳 化 學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參 考 文 獻 及 勞 動 部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署 之 資 料 製 作, 各 項 資 料 僅 供 參 考, 使 用 者 請 依 應 用 需 求 判 斷 其 可 用 性 本 資 料 係 採 相 關 資 料 編 集 而 成, 可 能 有 未 盡 完 善 之 處 ; 使 用 者 應 謹 慎 使 用 負 責 其 安 全 本 資 料 之 內 容 僅 適 用 本 產 品, 若 用 於 添 加 劑 或 摻 配 其 他 物 質 所 形 成 之 混 和 物 則 不 適 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