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20 日 ( 第 0037 期 ) 每 月 20 日 出 刋 人 事 室 編 印 http://www2.nutc.edu.tw/person/ 法 令 宣 導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暨 培 訓 委 員 會 函 以, 為 應 實 務 作 業 需 要, 該 會 修 正 發 布 公 務 人 員 晉 升 官 等 ( 資 位 ) 訓 練 成 績 評 量 要 點 及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暨 培 訓 委 員 會 及 所 屬 機 關 辦 理 各 項 訓 練 測 驗 試 務 規 定 等 2 項 行 政 規 則, 並 自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21 日 生 效 ( 教 育 部 103 年 3 月 10 日 臺 教 人 ( 二 ) 字 第 1030032021 號 函 ) 有 關 公 務 人 員 陞 遷 法 第 12 條 第 1 項 第 6 款 規 定 1 年 年 資 之 計 算 疑 義 一 案 : ( 一 ) 查 公 務 人 員 陞 遷 法 ( 以 下 簡 稱 陞 遷 法 ) 第 12 條 第 1 項 規 定 : 各 機 關 下 列 人 員 不 得 辦 理 陞 任 :... 六 任 現 職 不 滿 1 年 者..., 次 查 銓 敘 部 90 年 1 月 31 日 90 銓 一 字 第 1982427 號 書 函 略 以, 依 陞 遷 法 第 12 條 ( 現 為 第 12 條 第 1 項 ) 第 6 款 前 段 所 稱 陞 任 現 職 或 任 同 序 列 職 務 合 計 不 滿 1 年 者 之 立 法 說 明, 係 對 於 陞 任 現 職 或 任 同 序 列 職 務 合 計 不 滿 1 年 人 員 之 陞 任, 酌 予 限 制, 以 應 機 關 業 務 需 要, 並 符 合 公 平 原 則 復 鑑 於 公 務 人 員 考 績 及 退 休 年 資 之 計 算, 係 以 月 計 之, 基 於 人 事 法 令 規 定 衡 平 考 量, 上 開 1 年 年 資 之 計 算, 同 意 以 月 採 計 ( 二 ) 又 承 前 規 定, 任 現 職 滿 1 年 年 資 之 計 算, 係 以 實 際 到 職 日 為 起 算 日, 尚 非 逕 依 其 派 令 生 效 日 認 定 其 任 現 職 滿 1 年 ( 教 育 部 103 年 3 月 25 日 臺 教 人 ( 二 ) 字 第 1030041577 號 書 函 ) 有 關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晉 升 簡 任 官 等 ( 以 下 簡 稱 薦 升 簡 ) 訓 練 遴 選 評 分 職 務 年 資 項 目 所 定 薦 任 第 九 職 等 主 管 副 主 管 職 務 年 資 評 分 適 用 疑 義 一 案, 請 依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暨 培 訓 委 員 會 公 訓 字 第 1032160289 號 函 辦 理 ( 教 育 部 103 年 3 月 31 日 臺 教 人 ( 二 ) 字 第 1030042625 號 函 ) 全 國 大 專 教 師 人 才 網 自 即 日 起 啟 用 ( 教 育 部 103 年 4 月 1 日 臺 教 人 ( 二 ) 字 第 1030047531 號 函 ) 公 務 員 申 請 進 入 大 陸 地 區, 請 確 依 規 定 辦 理 ( 教 育 部 103 年 3 月 14 日 臺 教 人 ( 三 ) 字 第 1030034838 號 函 ) 為 因 應 防 汛 期 來 臨,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業 已 修 正 天 然 災 害 停 止 上 班 及 上 課 作 業 Q&A ( 問 答 資 料 ), 並 已 置 於 總 處 網 站 最 新 消 息 項 下, 請 各 單 位 同 仁 自 行 上 網 查 閱 ( 教 育 部 103 年 3 月 20 日 臺 教 人 ( 三 ) 字 第 1030039034 號 函 ) 各 機 關 學 校 將 屆 退 休 公 教 人 員 長 青 座 談 會 實 施 要 點 自 103 年 3 月 1 日 停 止 適 用, 相 關 第 1 頁, 共 5 頁
長 青 座 談 會 將 由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地 方 行 政 研 習 中 心 每 年 訂 定 實 施 計 畫 賡 續 辦 理 ( 部 教 育 103 年 3 月 11 日 臺 教 人 ( 四 ) 字 第 1030033954 號 書 函 ) 八 教 育 部 103 年 04 月 18 日 臺 教 人 ( 三 ) 字 第 1030054428 號 函 送 內 政 部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署 修 正 申 請 及 使 用 入 出 國 證 照 查 驗 自 動 通 關 系 統 作 業 要 點 一 份, 自 即 日 生 效 業 務 報 導 一 二 三 四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暨 培 訓 委 員 會 103 年 3 月 26 日 公 訓 字 第 10321600511 號 函 以,103 年 度 起 之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占 缺 訓 練 人 員, 已 不 得 參 加 公 保, 而 係 參 加 一 般 保 險, 所 需 經 費 由 各 用 人 機 關 ( 構 ) 學 校 編 列 預 算 支 應 ; 惟 上 開 人 員 符 合 訓 練 辦 法 第 29 條 規 定 所 稱 現 職 人 員, 仍 維 持 原 有 公 保, 無 須 參 加 一 般 團 體 保 險 來 文 請 至 人 事 室 網 頁 最 新 消 息 專 區 項 查 閱 煩 請 全 校 各 位 教 師 及 兼 任 行 政 職 教 師 自 即 日 起 請 假 者 ( 含 公 假 及 公 差 假 ), 需 在 流 程 表 單 系 統 加 會 所 屬 系 主 任 及 院 長, 否 則 假 單 一 律 以 退 件 處 理, 敬 請 配 合, 謝 謝 總 統 體 念 大 專 院 校 教 師 為 國 作 育 英 才 之 辛 勞, 特 囑 教 育 部 於 103 年 端 節 前 慰 問 對 教 育 具 有 貢 獻, 且 生 活 困 苦 或 罹 患 重 病 亟 需 濟 助 之 教 師 ( 含 退 休 者 ), 本 校 如 有 符 合 上 開 條 件 者, 請 於 本 (103) 年 4 月 18 日 ( 星 期 五 ) 前, 將 建 議 表 送 達 本 室 彙 辦, 該 建 議 表 請 至 本 校 人 事 室 網 頁 最 新 消 息 專 區 項 下 載 103 年 4 月 7 日 中 科 大 人 ( 一 ) 字 第 1030004300 號 函 知 本 校 各 一 級 單 位, 核 定 修 正 本 校 校 務 基 金 進 用 教 學 人 員 及 研 究 人 員 實 施 要 點 第 7 點, 自 103 年 8 月 1 日 起 實 施 人 事 動 態 詳 細 資 料 請 逕 上 本 校 網 站 (http://www.nutc.edu.tw) My Portal 教 職 員 資 料 管 理 系 統 查 閱 健 康 資 訊 第 2 頁, 共 5 頁
預 防 接 種 的 十 大 迷 思 作 者 : 衛 生 福 利 部 豐 原 醫 院 小 兒 科 主 治 醫 師 馬 瑞 杉 預 防 接 種 是 人 類 發 展 史 上 預 防 疾 病 發 生 最 為 經 濟 且 有 效 的 方 式 自 從 發 明 了 牛 痘 疫 苗 之 後, 各 式 各 樣 的 疫 苗 就 陸 續 被 發 展 出 來 藉 由 多 數 人 接 種 疫 苗 後, 逐 漸 達 到 減 少 甚 至 消 滅 傳 染 性 疾 病 的 目 的 絕 大 多 數 的 疫 苗 都 是 安 全 的, 雖 然 可 能 會 有 一 些 輕 微 不 良 反 應 產 生 如 : 發 燒 注 射 部 位 紅 腫 疼 痛 等, 大 多 幾 天 後 就 會 消 失, 只 有 極 少 數 情 況 才 會 發 生 過 敏 性 休 克 等 嚴 重 的 不 良 反 應 所 以 民 眾 應 該 正 確 認 識 預 防 接 種, 千 萬 不 要 因 噎 廢 食 一 般 來 說 疫 苗 分 為 兩 類 : 活 性 疫 苗 與 非 活 性 ( 死 的 ) 疫 苗 常 見 的 活 性 疫 苗 有 卡 介 苗 水 痘 疫 苗 麻 疹 腮 腺 炎 德 國 麻 疹 疫 苗 等 非 活 性 疫 苗 則 有 B 型 肝 炎 疫 苗 五 合 一 疫 苗 日 本 腦 炎 疫 苗, 肺 炎 鏈 球 菌 疫 苗 等 雖 然 預 防 接 種 已 經 有 相 當 久 遠 的 歷 史 了, 在 門 診 還 是 常 常 遇 到 許 多 困 惑 又 擔 心 的 民 眾, 有 許 多 疑 問 和 道 聽 塗 說 的 錯 誤 觀 念 與 迷 思, 簡 要 整 理 如 下 : 一 天 然 ㄟ 尚 好 : 老 一 輩 的 人 常 會 說 水 痘 和 麻 疹 最 好 是 自 然 得 過 抗 體 比 較 持 久, 所 以 最 好 不 要 打 預 防 針, 這 其 實 是 錯 誤 的 觀 念 自 然 得 到 水 痘 可 能 留 下 疤 痕, 有 些 會 有 嚴 重 併 發 症, 如 肺 炎 腦 炎, 未 來 也 會 得 帶 狀 疱 疹 ( 皮 蛇 ), 麻 疹 也 有 嚴 重 併 發 症 如 腦 炎 的 危 險 打 預 防 針 可 以 避 免 這 些 不 必 要 的 風 險, 而 且 這 兩 者 均 是 活 性 疫 苗, 施 打 疫 苗 的 免 疫 反 應 類 似 自 然 感 染, 效 果 很 好 既 然 醫 療 已 經 進 步 到 可 以 用 安 全 的 方 式 來 預 防 疾 病, 實 在 不 需 要 再 冒 這 種 危 險 二 生 病 吃 藥 不 能 打 疫 苗 : 這 是 家 長 最 常 犯 的 錯 誤 迷 思 之 一, 如 吃 感 冒 藥 不 能 打 預 防 針, 生 病 後 要 隔 一 星 期 才 可 接 種 疫 苗 等 等, 這 些 迷 思 也 是 造 成 延 後 接 種 疫 苗 的 主 要 原 因 其 實 一 般 的 小 毛 病 如 感 冒 腹 瀉 流 鼻 水, 甚 至 輕 微 發 燒 都 不 影 響 預 防 接 種, 真 正 不 能 施 打 預 防 針 的 是 情 況 包 括 嚴 重 疾 病 發 高 燒 對 疫 苗 成 分 過 敏 ( 例 如 : 對 雞 蛋 嚴 重 過 敏 者, 較 不 適 合 流 感 疫 苗 ) 對 同 一 種 疫 苗 曾 發 生 嚴 重 副 作 用, 免 疫 缺 損 的 疾 病 或 長 期 大 量 使 用 降 低 免 疫 力 的 藥 物, 例 如 : 類 固 醇 抗 癌 藥 等 ( 對 於 活 性 疫 苗 要 更 注 意, 因 為 活 性 疫 苗 內 畢 竟 是 活 的 病 毒, 如 免 疫 力 太 差, 依 然 可 能 致 病 ) 輸 血 或 打 過 免 疫 球 蛋 白 ( 六 至 九 個 月 不 宜 打 活 性 疫 苗, 為 血 中 外 來 抗 體 會 影 響 活 性 疫 苗 效 果 ) 體 重 不 足 ( 兩 千 公 克 以 上 可 打 B 型 肝 炎 疫 苗 兩 千 五 百 公 克 以 上 才 可 打 卡 介 苗 ) 等 等 三 一 次 打 兩 針, 身 體 會 不 會 牽 未 去 : 疫 苗 是 否 會 發 燒 和 個 別 疫 苗 有 關, 並 不 會 有 加 第 3 頁, 共 5 頁
乘 作 用, 目 前 建 議 可 以 一 起 施 打 的 疫 苗, 都 是 經 過 臨 床 試 驗 證 實 同 時 施 打 並 不 會 影 響 彼 此 抗 體 產 生 的 能 力, 也 不 會 增 加 造 成 不 良 反 應 的 機 會, 因 此 不 會 有 身 體 牽 未 去 的 情 況 況 且 同 時 施 打 可 以 減 少 到 醫 院 就 診 的 次 數, 可 以 說 是 一 舉 兩 得, 何 樂 而 不 為? 四 兩 種 預 防 針 一 定 要 間 隔 一 個 月 以 上 : 同 一 種 疫 苗 不 同 劑 次 應 依 照 仿 單 建 議 之 間 隔 施 打, 不 同 疫 苗 之 間 間 隔 的 基 本 原 則 是 : 活 性 疫 苗 與 活 性 疫 苗 可 以 一 起 施 打 或 者 間 隔 一 個 月 以 上 施 打, 活 性 疫 苗 與 非 活 性 疫 苗 可 以 一 起 施 打 或 間 隔 任 何 時 間 施 打, 非 活 性 疫 苗 與 非 活 性 疫 苗 也 是 可 以 一 起 施 打 或 間 隔 任 何 時 間 施 打 五 去 年 打 了 流 感 預 防 針, 還 不 是 照 樣 得 流 感 : 疫 苗 的 效 果 並 非 百 分 之 百, 並 非 每 一 個 人 打 了 疫 苗 之 後 都 會 產 生 有 效 的 抗 體 舉 例 而 言 水 痘 疫 苗 的 保 護 力 大 約 百 分 之 八 十 五 左 右, 所 以 打 過 水 痘 疫 苗 再 長 水 痘 的 病 例 並 不 少 見 其 中 有 些 是 因 為 個 人 對 疫 苗 的 免 疫 反 應 較 差, 而 且 保 護 力 會 逐 年 有 下 降 傾 向, 有 些 則 是 雖 然 有 抗 體 但 接 觸 到 太 大 量 的 水 痘 病 毒 而 引 起 穿 透 性 感 染 此 外, 有 些 人 覺 得 打 疫 苗 沒 效, 其 實 是 源 自 對 於 錯 誤 的 認 知, 舉 例 而 言 流 感 疫 苗 需 每 年 施 打 才 能 每 年 具 備 預 防 流 感 的 效 果, 而 且 流 感 疫 苗 只 能 預 防 流 感 無 法 預 防 一 般 感 冒, 此 外 又 如 十 三 價 肺 炎 鏈 球 菌 疫 苗 無 法 涵 蓋 並 預 防 所 有 肺 炎 鏈 球 菌 血 清 型 ( 九 十 種 以 上 ) 引 起 的 感 染 六 新 上 市 的 疫 苗 很 不 安 全, 先 等 別 人 打 看 看 再 說 吧 : 一 種 新 疫 苗 上 市 前 都 需 要 通 過 嚴 格 的 測 試 首 先 是 動 物 試 驗, 其 次 是 人 體 試 驗, 結 果 與 預 期 反 應 吻 合, 再 通 過 衛 生 福 利 部 的 層 層 把 關, 拿 到 藥 品 許 可 證 後 才 能 上 市, 上 市 後 仍 然 需 接 受 疫 苗 效 用 及 安 全 性 監 測 因 此, 可 以 上 市 的 疫 苗 其 實 很 安 全, 先 等 別 人 打 看 看 再 說 根 本 就 是 多 此 一 舉 七 孕 婦 諸 事 不 宜, 怎 麼 可 以 打 流 感 疫 苗 呢? : 傳 統 民 俗 對 於 孕 婦 的 限 制 很 多, 孕 婦 的 確 不 適 合 接 種 活 性 疫 苗 例 如 水 痘 麻 疹 德 國 麻 疹 腮 腺 炎 等 然 而 孕 婦 為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HO) 及 我 國 預 防 接 種 諮 詢 委 員 會 (ACIP) 流 感 疫 苗 建 議 接 種 對 象 之 一 雖 然 尚 未 納 為 公 費 實 施 對 象, 由 於 考 量 懷 孕 期 間 身 體 狀 況 的 改 變, 將 增 加 感 染 流 感 後 所 引 起 的 危 險 性 及 後 遺 症, 且 無 證 據 顯 示 孕 婦 接 種 流 感 疫 苗 後 對 其 本 身 及 胎 兒 造 成 危 險 性, 台 灣 疾 病 管 制 署 建 議 準 備 懷 孕 之 婦 女 或 任 何 孕 程 之 孕 婦, 可 考 慮 於 流 感 季 來 臨 前 或 流 行 期 自 費 接 種 流 感 疫 苗 八 我 們 小 時 候 沒 打 這 麼 多 疫 苗, 不 也 是 活 的 好 好 的 : 家 中 的 長 輩 常 常 會 有 諸 如 此 類 的 說 法, 因 此 基 於 捨 不 得 小 孩 子 經 常 打 針, 常 常 抱 著 能 省 則 省 的 心 態, 殊 不 知 愛 第 4 頁, 共 5 頁
之 適 足 以 害 之, 如 果 小 孩 子 因 此 而 生 病, 常 常 是 得 不 償 失 而 面 對 油 電 雙 漲 薪 資 不 漲, 大 部 分 父 母 都 深 切 體 認 錢 要 花 在 刀 口 上, 所 以 對 於 自 費 疫 苗, 少 數 父 母 會 抱 著 運 氣 應 該 沒 那 麼 差, 忍 一 忍 就 沒 事 了 吧! 的 僥 倖 心 態 事 實 上, 施 打 疫 苗 才 是 最 經 濟 有 效 的 投 資, 千 萬 別 因 小 而 失 大 九 打 預 防 針 應 該 是 永 久 有 效 的 : 一 般 而 言 活 性 疫 苗 免 疫 反 應 比 較 持 久, 而 非 活 性 疫 苗 免 疫 效 果 的 持 久 性 沒 有 活 性 疫 苗 來 得 好, 也 常 常 要 接 種 較 多 劑 數 至 於 注 射 完 成 後 隔 多 久 後 需 要 再 追 加 注 射 的 問 題, 則 每 種 疫 苗 不 一 定 舉 例 來 說, 破 傷 風 疫 苗 每 隔 五 到 十 年 要 追 加 注 射, 否 則 就 沒 效 了 即 使 是 活 性 疫 苗, 也 不 能 保 證 永 久 有 效, 年 紀 大 了 或 免 疫 功 能 下 降 了 還 是 有 可 能 會 失 效 十 打 疫 苗 是 小 孩 子 的 事, 不 關 大 人 的 事 : 雖 然 目 前 在 台 灣 一 位 新 生 嬰 兒 自 哇 哇 墜 地 起 到 入 小 學 前, 光 打 公 費 疫 苗 ( 不 包 括 流 感 疫 苗 ) 至 少 就 要 打 十 八 針 以 上, 但 是 打 疫 苗 並 不 是 小 孩 子 的 專 利 基 於 可 能 幼 兒 時 期 漏 打 經 過 一 段 時 間 後 抗 體 消 失 或 原 來 就 未 產 生 抗 體 以 及 高 危 險 群 有 接 種 必 要 等 等 因 素, 成 人 還 是 有 應 該 接 種 的 疫 苗 根 據 台 灣 疾 病 管 制 署 建 議 成 人 應 該 接 種 的 疫 苗 包 括 A 型 肝 炎 疫 苗,B 型 肝 炎 疫 苗, 破 傷 風 白 喉 百 日 咳 相 關 疫 苗 (Td/Tdap), 麻 疹 腮 腺 炎 德 國 麻 疹 混 合 疫 苗, 季 節 性 流 感 疫 苗, 肺 炎 鏈 球 菌 疫 苗, 日 本 腦 炎 疫 苗 及 人 類 乳 突 病 毒 疫 苗 ( 子 宮 頸 癌 疫 苗 ) 等, 可 見 打 疫 苗 也 關 大 人 的 事 所 謂 知 己 知 彼 才 能 百 戰 百 勝, 民 眾 唯 有 對 於 預 防 接 種 有 正 確 的 認 識, 才 能 打 破 各 種 迷 思, 充 分 利 用 各 種 有 效 的 疫 苗, 以 減 少 得 到 傳 染 病 的 機 會 資 料 來 源 : 衛 生 福 利 部 國 民 健 康 署 健 康 九 九 網 站 健 康 專 欄 第 5 頁, 共 5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