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构 关 系 : 大 学 生 生 活 社 区 内 的 权 力 逻 辑 韦 谢 摘 要 : 本 文 选 取 大 学 生 生 活 社 区 作 为 切 入 点, 通 过 观 察 学 生 和 管 理 员 之 间 的 互 动 过 程, 试 图 得 到 对 大 学 生 社 区 的 基 本 认 识 其 重 点 是 解 释 该 社 区 内 冲 突 的 来 源, 以 及 冲 突 背 景 下 管 理 员 的 控 制 路 径 本 文 使 用 一 手 经 验 材 料, 试 图 通 过 结 合 中 国 本 土 理 论, 跨 越 宏 观 与 微 观 的 划 分, 以 结 构 关 系 的 模 式 来 分 析 大 学 生 生 活 社 区 的 权 力 逻 辑 本 文 要 论 证 的 是, 无 论 是 结 构 还 是 关 系, 都 无 法 全 面 的 阐 释 大 学 生 社 区 中 的 权 力 互 动 的 机 制, 只 有 将 它 们 结 合 起 来, 才 能 看 到 一 个 完 整 的 社 会 事 实 关 键 词 : 权 力 控 制 路 径 人 情 面 子 绪 论 回 顾 社 会 学 理 论 的 发 展 历 程, 充 斥 许 多 长 期 分 裂 的 根 深 蒂 固 的 二 元 对 立 这 些 二 元 对 立 包 括 主 观 主 义 与 客 观 主 义 知 识 模 式 间 的 对 立 符 号 性 分 析 与 物 质 性 分 析 的 分 离, 以 及 理 论 与 经 验 研 究 的 脱 节 ( 布 迪 厄, 华 康 德,2004:3) 在 社 会 学 研 究 中, 权 力 的 研 究 具 有 根 本 的 重 要 性 ( 吉 登 斯,2003:64), 社 会 学 理 论 的 三 位 经 典 大 师 几 乎 都 对 权 力 的 话 题 作 了 自 己 的 解 释, 沿 着 他 们 的 思 路 而 建 立 的 三 个 重 要 的 社 会 学 理 论 流 派 新 马 克 思 主 义 新 韦 伯 主 义 和 功 能 主 义 各 自 对 权 力 理 论 进 行 了 修 正 补 充, 甚 至 重 新 诠 释 然 而 权 力 作 为 社 会 学 理 论 中 重 要 概 念, 自 然 难 以 逃 脱 这 些 二 元 对 立 的 困 境 一 权 力 理 论 述 评 在 卡 尔 马 克 思 (Karl Marx) 的 观 点 中, 权 力 的 概 念 往 往 和 政 治 阶 级 结 合 在 一 起 ( 柯 林 斯, 马 科 夫 斯 基,2006:5-58) 这 是 一 种 宏 观 的 视 角, 以 是 否 占 有 生 产 资 料 为 标 准, 把 社 会 分 为 两 大 阶 级, 无 产 阶 级 时 刻 遭 受 资 产 阶 级 的 支 配 和 剥 削 马 克 思 显 然 把 复 杂 的 人 类 生 活 世 界 简 单 的 二 元 化 了, 忽 视 了 他 所 谓 的 无 产 阶 级 或 资 产 阶 级 内 部, 形 形 色 色 的 权 力 关 系 马 克 思 认 为, 权 力 永 远 根 植 于 经 济 关 系 中, 谁 拥 有 生 产 资 料 谁 就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行 使 政 治 权 力 韦 伯 对 此 表 示 赞 同, 尤 其 在 现 代 资 本 主 义 世 界, 经 济 权 力 是 主 要 形 式 但 他 提 出,: 经 济 权 力 可 能 来 自 非 经 济 的 权 力 谋 求 权 力 的 做 法 常 常 是 由 权 力 所 带 来 的 荣 誉 决 定 的 马 克 斯 韦 伯 (Max Weber) 对 权 力 作 了 最 早 的 权 威 定 义 : 权 力 意 味 着 在 某 种 社 会 关 系 中 贯 彻 自 己 的 意 志 并 排 除 反 抗 的 所 有 机 会, 不 管 它 是 基 于 什 么 原 因 ( 韦 伯,2004:3) 作 为 理 解 社 会 学 方 法 论 的 一 个 环 节, 韦 伯 的 权 力 理 论 强 调 了 人 的 主 观 性 在 社 会 行 动 秩 序 中 的 重 要 作 用 权 力 来 源 于 统 治, 而 作 为 统 治 基 础 的 权 威 必 须 得 到 社 会 关 系 的 主 体 人 的 理 解 和 认 同 韦 伯 强 调 行 动 者 的 主 体 性 的 同 时, 并 没 有 把 社 会 结 构 对 行 动 者 的 作 用 把 握 住, 尽 管 这 种 作 用 是 普 遍 性 的 埃 米 尔 涂 尔 干 (Emile Durkheim) 似 乎 没 有 直 接 论 述 权 力, 但 是 他 的 机 械 团 结 和 有 机 团 结 的 划 分 为 后 来 的 功 能 主 义 权 利 理 论 奠 定 了 基 础 涂 尔 干 (2000) 认 为, 在 仅 有 集 体 人 格 存 在 的 时 候, 所 有 权 本 身 必 定 是 集 体 的 所 有 权 只 有 在 个 人 摆 脱 了 大 众, 具 有 一 种 与 众 不 同 的 人 格 的 时 候, 只 有 个 人 既 作 为 一 个 有 机 体, 又 作 为 一 个 社 会 生 活 要 素 的 时 候, 所 有 权 才 会 成 为 个 人 的 所 有 权 虽 然 这 部 分 人 只 是 代 表 整 个 社 会 整 体 维 护 着 社 会 的 机 械 团 结, 由 于 社 会 个 体 是 从 属 于 社 会 整 体 的, 这 部 分 人 也 就 拥 有 了 统 治 权 力, 权 力 的 获 得 是 建 立 在 集 体 人 格 的 基 础 之 上 在 机 械 团 结 的 社 会 中, 社 会 分 工 的 产 生 会 导 致 社 会 分 化, 产 生 不 同 的 职 业 群 体, 当 一 部 分 社 会 成 员 代 言 了 集 体 共 有 价 值 这 一 定 义 至 今 仍 然 在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中 广 泛 应 用, 本 文 也 采 用 此 定 义
时, 社 会 不 平 等 和 分 层 由 此 产 生 ; 在 有 机 团 结 的 社 会 中, 社 会 分 工 进 一 步 细 化, 社 会 成 员 的 异 质 性 增 加, 集 体 人 格 逐 渐 消 失 使 社 会 平 等 稳 定 涂 尔 干 把 社 会 分 化 的 原 因 归 结 为 社 会 分 工, 即 职 业 分 化, 视 野 相 对 比 较 狭 窄, 没 有 考 虑 到 文 化 习 性 偏 好 等 对 人 群 的 区 隔 在 西 方 社 会 学 历 史 上, 这 三 位 思 想 大 师 对 近 代 的 新 马 克 思 主 义 新 韦 伯 主 义 和 功 能 主 义 理 论 流 派 影 响 巨 大 帕 森 斯 对 前 人 的 理 论 进 行 了 大 综 合, 开 创 了 结 构 功 能 主 义 流 派 他 沿 袭 韦 伯 的 行 动 者 的 概 念, 以 行 动 的 逻 辑 为 逻 辑 起 点, 试 图 建 立 一 个 框 架 解 释 人 类 的 行 动 逻 辑 在 他 95 年 出 版 的 著 作 社 会 系 统 中, 帕 森 斯 把 社 会 行 动 纳 入 社 会 系 统 中, 为 了 沟 通 主 客 观 现 象, 创 造 了 模 式 变 量 理 论 ( 贾 春 增,2000:226) 这 是 打 通 主 客 观 界 线 的 一 次 努 力, 但 是 概 念 的 限 制 把 最 为 研 究 对 象 的 社 会 行 动 切 割 开 来, 行 动 被 置 入 孤 立 的 系 统 中 进 行 研 究, 社 会 行 动 的 主 客 体 之 间 的 关 系 含 糊 不 清 在 权 力 的 问 题 上, 帕 森 斯 的 观 点 与 韦 伯 类 似, 即 权 力 的 获 得 建 立 在 某 种 共 有 的 制 度 化 价 值 体 系 的 基 础 上 ( 同 上 :225) 尽 管 960 年 代 对 帕 森 斯 的 理 论 批 评 不 断, 但 是 难 以 有 超 越 最 早 对 之 提 出 批 评 的 是 冲 突 理 论 交 换 理 论 符 号 互 动 论, 冲 突 理 论 被 默 顿 (Merton) 纳 入 到 结 构 功 能 主 义 的 理 论 框 架 中 ; 符 号 互 动 论 被 作 为 与 帕 森 斯 的 宏 观 理 论 相 对 应 的 微 观 理 论 与 之 共 存 ; 推 崇 交 换 主 义 的 霍 曼 斯 因 其 行 为 主 义 倾 向, 他 的 理 论 并 不 为 大 多 数 社 会 学 家 认 同, 而 布 劳 不 过 是 重 建 了 一 个 和 帕 森 斯 的 结 构 功 能 主 义 一 样 的 结 构 社 会 学 ( 李 猛,996a) 这 些 理 论 并 没 有 从 根 本 上 解 决 结 构 功 能 主 义 存 在 的 问 题 米 尔 斯 (Mills) 跨 出 了 帕 森 斯 的 框 架, 从 另 一 个 视 角 对 权 力 进 行 诠 释, 提 出 了 权 力 精 英 理 论 在 他 的 著 作 中, 理 论 和 经 验 研 究 做 了 很 好 的 融 合, 举 了 大 量 的 例 证, 说 明 了 精 英 们 之 所 以 享 有 非 凡 的 权 力 既 和 他 们 自 身 的 社 会 经 济 背 景 有 关, 也 因 为 他 们 彼 此 间 的 联 系 和 协 调 通 过 经 济 政 治 军 事 领 域 的 精 英 的 沟 通 和 协 调, 他 们 的 权 力 和 影 响 力 被 放 大 了 ( 米 尔 斯,2004) 伦 斯 基 (Lenski) 通 过 对 功 能 学 派 和 冲 突 学 派 观 点 的 综 合, 提 出 权 力 分 层 理 论 ( 伦 斯 基,988:25), 在 他 的 理 论 的 六 条 基 本 假 设 中, 人 类 的 普 遍 性 被 强 调, 权 力 和 特 权 被 认 为 是 作 为 维 持 社 会 结 构 的 手 段 而 存 在 毫 无 疑 问, 伦 斯 基 的 理 论 为 突 破 功 能 论 和 冲 突 论 的 对 立 作 了 巨 大 贡 献, 但 是 显 然, 人 类 的 个 性 被 忽 略 了 20 世 纪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遇 到 一 些 理 论 和 经 验 的 矛 盾, 笃 信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学 者 对 其 理 论 进 行 了 修 正 和 补 充 新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学 者 将 拥 有 (possess) 生 产 资 料 而 非 占 有 (own) 作 为 获 得 对 剥 削 阶 级 的 划 分, 因 此 对 生 产 资 料 的 控 制 而 非 占 有 才 是 阶 级 权 力 获 得 的 源 头 结 构 主 义 的 马 克 思 主 义 学 派 的 核 心 人 物 普 兰 查 斯 (Poulantzas) 试 图 突 破 传 统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经 济 主 义 ( 以 第 二 国 际 为 代 表 ) 和 历 史 主 义 ( 以 卢 卡 奇 萨 特 为 代 表 ) 的 两 个 极 端 ( 刘 力 永,2007) 他 把 阶 级 权 力 独 立 出 来 进 行 论 述, 认 为 阶 级 是 独 立 于 人 类 的 个 体 需 要 和 欲 望 的, 经 济 政 治 意 识 形 态 都 仅 仅 是 阶 级 权 力 的 实 施 场, 而 阶 级 权 力 的 获 得 被 认 为 是 该 阶 级 在 阶 级 斗 争 中 取 得 了 多 大 成 功 因 此 他 并 不 关 注 个 体 间 的 权 力 关 系, 这 也 正 是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视 角 的 局 限 所 在 到 20 世 纪 中 期, 新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理 论 家 们 把 视 线 集 中 到 作 为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实 践 的 日 益 兴 起 的 社 会 主 义 阵 营 吉 拉 斯 (Djilas) 指 出, 苏 维 埃 式 官 僚 无 疑 成 功 的 在 官 僚 主 义 计 划 体 系 中 创 造 了 一 种 使 新 阶 级 的 出 现 成 为 可 能 的 新 的 结 构 位 置 个 人 私 有 财 产 被 没 收 旧 资 产 阶 级 的 阶 级 权 利 被 实 际 控 制 生 产 数 据 的 政 治 官 僚 所 取 代 ( 孔 寒 冰, 项 佐 涛,2006) 这 似 乎 可 以 算 是 这 个 时 期 的 新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家 可 以 达 成 的 共 识, 即 他 们 开 始 关 注 结 构 位 置 的 问 题, 因 为 在 作 为 他 们 研 究 对 象 的 社 会 中, 社 会 成 员 的 资 格 和 他 们 可 获 得 的 权 力 存 在 着 极 大 的 相 关 而 970 年 代 以 后 的 新 马 的 理 论 家 们 开 始 意 识 到 知 识 分 子 正 在 崛 起, 古 尔 德 纳 (Gouldner) 创 造 了 一 个 概 念 : 文 化 资 产 阶 级 他 认 为, 利 用 知 识 作 工 具, 知 识 分 子 可 以 自 己 替 代 无 产 阶 级 并 在 革 命 中 形 成 一 个 新 的 统 治 阶 级 ( 陶 文 昭,997) 以 塞 勒 尼 (Szelenyi) 则 认 为 新 阶 级 ( 知 识 分 子 ) 的 出 现 无 论 在 东 方 或 是 西 方 都 是 无 法 避 免 的, 相 对 而 言, 知 识 分 子 在 社 会 主 义 国 家 比 在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成 为 统 治 阶 级 的 可 能 性 更 大, 而 由 知 识 分 子 通 知 的 两 种 社 会 在 后 工 业 社 会 将 走 向 趋 同 总 的 来 说, 新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2
理 论 与 马 克 思 主 义 同 样 对 社 会 成 员 进 行 了 阶 级 的 划 分 但 是 有 所 不 同 的 是, 在 前 者 的 理 论 中, 阶 级 多 元 化, 阶 级 理 论 的 内 涵 更 加 丰 富 社 会 主 义 阵 营 的 兴 衰, 为 新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学 者 提 供 了 极 好 的 实 证 素 材 然 而 存 在 的 问 题 是, 新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理 论 似 乎 都 有 一 种 阶 级 决 定 论 的 观 点, 即 社 会 成 员 的 所 有 特 质 ( 例 如 掌 握 知 识 ) 都 是 通 过 成 为 阶 级 才 获 得 权 力 这 应 该 是 在 马 克 思 划 定 的 框 架 内 前 行 难 以 避 免 的 局 限 新 韦 伯 主 义 的 学 者 虽 然 也 研 究 社 会 结 构, 但 是 他 们 的 视 角 似 乎 更 倾 向 于 从 主 体 出 发, 在 他 们 那 里, 个 体 的 财 富 权 力 声 望 是 测 量 阶 级 身 份 和 社 会 地 位 的 指 标 而 不 是 相 反 韦 伯 的 社 会 封 闭 的 概 念 被 帕 金 (Parkin) 首 次 借 用, 帕 金 则 进 一 步 发 挥 了 韦 伯 的 社 会 封 闭 概 念 在 帕 金 看 来, 统 治 阶 层 通 过 排 他 来 维 持 和 增 强 自 身 的 特 权, 而 那 些 被 排 挤 的 阶 层 因 不 能 采 取 排 他 策 略 转 而 采 取 内 固 手 段, 这 两 种 机 制 的 共 同 作 用 促 成 了 社 会 封 闭 现 象 (Parkin,974) 吉 登 斯 (Giddens,973) 也 认 为, 社 会 封 闭 是 阶 层 形 成 的 基 本 条 件 ( 张 文 宏, 李 沛 良, 阮 丹 青,2004) 在 他 们 的 观 点 中, 财 富 权 力 声 望 似 乎 都 是 社 会 封 闭 的 手 段, 而 个 体 的 这 些 特 质 正 是 由 于 社 会 封 闭 而 产 生 各 个 社 会 地 位 不 同 的 人 群 吉 登 斯 提 出 结 构 化 理 论, 试 图 突 破 结 构 和 行 动 间 的 二 元 对 立 吉 登 斯 认 为, 社 会 学 应 以 序 列 在 时 间 面 和 空 间 面 上 的 社 会 实 践 作 为 它 的 研 究 对 象, 而 非 ( 结 构 以 外 的 ) 行 动 或 ( 在 行 动 之 上 的 ) 结 构 ( 谢 立 中,998:56) 在 这 样 的 理 论 框 架 下, 吉 登 斯 对 于 权 力 的 看 法 是 与 前 人 不 同 的, 吉 登 斯 认 为, 在 逻 辑 上 行 动 是 前 设 着 权 力 的 在 这 个 前 提 下, 所 有 的 行 动 者 都 是 拥 有 权 力 的 吉 登 斯 认 为, 在 行 动 层 面 上, 权 力 之 根 本 是 行 动 者 对 发 生 在 他 周 围 的 事 情 所 能 产 生 的 转 化 作 用 一 方 面, 行 动 在 逻 辑 上 前 设 着 行 动 者 对 他 周 围 事 物 的 转 化 能 力 ; 另 一 方 面, 行 动 者 所 前 设 着 最 基 本 的 权 力 ( 转 化 能 力 ), 在 社 会 环 境 里 的 表 现, 是 行 动 者 对 社 会 上 分 配 性 资 源 和 命 令 性 资 源 的 支 配 能 力 基 于 这 两 点, 没 有 人 是 完 全 没 有 权 力 的, 一 个 行 动 者 与 另 一 个 行 动 者 之 间 的 支 配 关 系, 其 实 是 一 种 双 方 在 权 力 上 互 相 制 衡 和 争 持 的 情 形, 吉 登 斯 称 之 为 控 制 上 的 辨 证 ( 同 上 :520) 然 而, 权 力 和 他 所 谓 的 结 构 的 沟 通 逻 辑 究 竟 是 什 么, 吉 登 斯 似 乎 并 没 有 明 示 米 歇 尔 福 柯 在 马 克 思 和 韦 伯 开 创 的 思 想 路 线 上 继 续 前 进, 发 展 了 同 现 代 组 织 制 度 相 关 的 权 力 意 识 形 态 和 话 语 之 间 的 关 系 的 重 要 观 念, 话 语 的 作 用 对 他 关 于 社 会 中 权 力 和 控 制 的 思 考 有 很 重 要 的 影 响 根 据 福 柯 的 观 点, 由 权 力 或 权 威 所 建 立 的 专 家 话 语 通 常 只 受 到 与 此 形 成 竞 争 的 专 家 话 语 的 反 对, 因 此 话 语 成 为 一 种 工 具 来 控 制 人 们 的 思 维 和 讲 话 方 式 知 识 变 成 了 一 种 控 制 力 贯 穿 于 福 柯 作 品 中 的 一 个 永 恒 的 主 题 就 是 权 力 与 知 识 是 同 监 督 技 术 强 制 力 与 规 训 相 联 系 的 方 式 ( 吉 登 斯,2003:642) 因 为 知 识 和 话 语 在 权 力 实 践 中 的 重 要 作 用, 权 力 不 再 是 单 向 度 的 统 治 它 是 多 形 态 的, 是 作 为 关 系 出 现 的 策 略, 是 生 产 性 的 实 践 ( 李 猛,996b) 既 然 权 力 不 应 该 被 看 作 是 一 种 所 有 权, 而 应 被 视 为 一 种 战 略, 它 的 支 配 效 应 不 应 被 归 因 于 占 有, 而 应 归 因 于 调 度 计 谋 策 略 技 术 运 作 ( 米 歇 尔 福 柯,2003:26), 那 么 就 有 必 要 充 分 考 虑 权 力 关 系 实 践 的 过 程, 而 非 仅 仅 关 注 谁 获 得 权 力 福 柯 正 是 把 对 权 力 的 分 析 集 中 在 微 观 层 面, 并 发 展 出 了 权 力 的 微 观 物 理 学 萨 义 德 (Edward Wadie) 认 为 福 柯 思 想 中 最 重 要 的 主 题 就 是 知 识 与 权 力 的 关 系, 因 为 知 识 往 往 被 操 作 化 为 策 略 等, 这 个 策 略 就 是 权 力 通 过 知 识 来 实 践, 社 会 和 历 史 中 实 施 主 导 控 制 的 意 愿 是 如 何 通 过 真 理 纪 律 合 理 性 功 利 价 值 和 知 识 等 语 言 来 系 统 地 自 我 掩 盖 欺 骗 解 释 和 伪 装 的 ( 张 兴 成,200) 虽 然 萨 义 德 对 福 柯 的 思 想 推 崇 备 至, 尤 其 是 对 其 理 论 中 厚 重 的 历 史 维 度, 但 是 他 也 对 福 柯 提 出 了 中 肯 的 批 评, 萨 义 德 认 为, 福 柯 的 权 力 理 论 来 自 他 对 禁 闭 系 统 所 作 的 内 部 分 析, 对 特 定 情 境 中 的 问 题 ( 如 监 狱 性 意 识 ) 的 分 析 是 无 与 伦 比 的, 但 福 柯 一 旦 将 这 种 特 定 情 景 概 括 为 权 力 关 系 的 一 般 逻 辑,, 将 权 力 分 析 从 微 观 世 界 推 及 社 会 时, 方 法 论 的 突 破 就 成 了 理 论 陷 阱 ( 张 兴 成,200) 在 规 训 与 惩 罚 的 后 半 部 分, 福 柯 已 出 现 对 权 力 让 步 的 迹 象, 认 为 任 何 真 理 正 义 价 值 等 仅 仅 是 权 力 的 外 衣, 福 柯 将 权 力 无 处 不 在 这 一 观 点 贯 穿 在 几 乎 所 有 的 分 析 领 域 同 时, 福 柯 的 研 究 是 非 常 个 人 化 的, 虽 然 重 视 历 史 方 法, 但 是 视 角 过 于 微 观, 缺 少 对 族 群 集 团 的 权 力 关 系 的 关 注 3
布 迪 厄 的 文 化 资 本 理 论 似 乎 和 福 柯 一 样 把 知 识 和 话 语 看 作 权 力 的 编 织 者, 但 是 布 迪 厄 倾 向 于 将 权 力 过 程 看 做 是 特 定 场 域 内 的 各 个 资 本 的 博 弈 和 策 略 的 选 择 正 是 符 号 系 统 支 持 着 这 种 选 择, 符 号 系 统 不 仅 仅 是 知 识 的 工 具, 还 是 支 配 的 工 具 ( 在 马 克 思 那 里 是 意 识 形 态, 在 韦 伯 那 里 是 神 正 论 ) ( 布 迪 厄, 华 康 德,2004:3) 布 迪 厄 借 鉴 了 韦 伯 的 宗 教 社 会 学, 指 出 所 有 行 为 都 是 与 利 益 相 关 的, 包 括 符 号 的 追 逐 (symbolic pursuits), 相 应 地, 布 迪 厄 把 行 为 说 成 策 略, 以 便 强 调 人 类 行 为 的 利 益 定 向 策 略 是 与 物 质 与 符 号 利 益 最 大 化 相 联 系 的 作 为 策 略 的 行 为 表 达 了 这 样 的 观 念 : 个 体 的 实 践 本 质 上 与 利 益 有 关, 行 动 者 尝 试 从 定 位 中 获 得 利 益 ( 戴 维 斯 沃 茨, 2006:77) 对 符 号 利 益 的 追 逐 也 强 化 了 文 化 生 活 的 基 本 结 构 人 们 通 过 被 动 接 受 具 有 符 号 象 征 的 知 识 和 话 语 而 被 操 控, 当 这 种 操 控 成 为 惯 习, 他 们 主 动 迎 合 这 种 操 控, 并 且 要 求 其 他 人 也 一 样 由 此 看 来, 这 个 操 控 的 过 程 是 没 有 主 体 的, 而 是 文 化 被 建 构 起 来 之 后 在 人 群 中 传 播 的 效 应 场 域 是 一 个 重 要 的 概 念, 它 限 定 了 权 力 关 系 的 边 界, 同 时 也 隐 喻 了 权 力 实 践 的 规 则 和 结 构 布 迪 厄 把 场 域 的 自 主 性 和 符 号 权 力 的 概 念 联 系 起 来 随 着 文 化 场 域 逐 渐 从 政 治 和 经 济 中 解 脱 出 来, 获 得 自 主 性 的 发 展, 他 们 获 得 了 符 号 权 力, 即 把 现 存 的 社 会 安 排 加 以 合 法 化 的 权 力 结 果, 场 域 引 诱 人 们 赞 同 现 存 的 社 会 安 排, 并 在 使 行 动 者 卷 入 场 域 自 主 性 的 意 义 上 有 助 于 这 种 社 会 安 排 的 再 生 产 ( 同 上 :47-48) 亚 历 山 大 (Alexander) 批 评 了 布 迪 厄 对 于 结 构 主 义 文 化 理 论 进 行 的 争 辩, 而 这 个 错 误 的 批 判 正 是 为 惯 习 概 念 奠 定 了 基 础 ( 杰 夫 瑞 C 亚 历 山 大,2003:72) 这 种 对 布 迪 厄 理 论 近 乎 全 盘 的 批 判 似 乎 有 不 恰 当 之 处, 但 是 他 抱 怨 布 迪 厄 对 于 文 化 主 义 的 曲 解 是 有 道 理 的 亚 历 山 大 认 为, 理 性 选 择 理 论 家 们 通 过 把 文 化 理 论 表 现 为 客 观 主 义 决 定 论 的 一 种 形 式, 提 出 只 有 对 行 动 进 行 某 种 反 文 化 的 理 解, 才 能 使 意 志 论 得 到 维 护 ; 马 克 思 为 了 给 其 理 论 开 辟 道 路, 曲 解 了 文 化 传 统, 把 文 化 理 论 描 绘 成 彻 头 彻 尾 的 唯 意 志 理 论 和 个 人 主 义 理 论, 即 唯 心 主 义 理 论, 从 而 可 以 把 集 体 主 义 的 唯 物 主 义 当 作 唯 一 切 实 可 行 的 理 论 选 择 来 引 进 了 而 布 迪 厄 实 际 上 是 将 行 为 主 义 和 马 克 思 主 义 对 文 化 理 论 的 曲 解 结 合 起 来, 因 此 一 种 既 具 有 集 体 性, 而 最 终 又 具 有 工 具 性 的 理 论 可 以 得 到 适 当 的 辩 护 ( 同 上 :79) 上 述 经 典 的 权 力 理 论 对 权 力 的 表 述 不 尽 相 同, 但 是 他 们 理 论 逻 辑 的 二 元 划 分 是 显 而 易 见 的 韦 伯 和 马 克 思, 新 马 克 思 主 义 和 新 韦 伯 主 义, 功 能 主 义 和 常 人 方 法 学, 甚 至 声 称 要 打 破 这 种 对 立 的 吉 登 斯 布 迪 厄, 和 被 认 为 后 现 代 主 义 的 福 柯 都 没 能 逃 出 二 元 对 立 的 陷 阱, 可 以 说 二 元 对 立 已 经 根 植 与 理 论 发 展 的 脉 络 中 了 二 大 学 生 生 活 社 区 内 的 权 力 关 系 本 文 要 研 究 的 是 在 XX 大 学 的 生 活 社 区 中, 作 为 被 管 理 者 的 学 生 与 管 理 员 之 间 的 权 力 关 系 在 社 区 中, 管 理 员 似 乎 就 是 发 号 施 令 的 人, 其 实 也 不 尽 然, 管 理 员 常 常 面 临 的 是 大 学 生 的 争 吵 抗 议 或 是 非 暴 力 不 合 作 而 面 对 文 化 优 越 感 很 强 的 大 学 生, 管 理 员 并 不 是 没 有 办 法, 他 们 试 图 通 过 控 制 学 生 的 行 为 分 和 入 党 资 格 来 换 取 学 生 的 服 从 前 者 决 定 学 生 能 否 顺 利 毕 业, 而 后 者 则 决 定 学 生 能 否 获 得 一 个 较 好 的 政 治 身 份 魏 昂 德 (Walder) 的 研 究 表 明 : 大 学 学 历 是 获 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位 的 一 个 最 强 的 预 测 指 标, 而 党 员 身 份 对 此 却 不 具 有 统 计 显 著 性, 党 员 身 份 是 进 入 行 政 管 理 行 业 最 强 的 预 测 指 标, 大 学 学 历 对 此 也 有 显 著 的 正 作 用 ( 魏 昂 德,2002), 因 此 无 论 是 大 学 学 历 还 是 党 员 身 份 都 对 大 学 生 工 作 后 的 职 业 发 展 有 着 重 要 影 响 但 是 管 理 员 对 于 使 大 学 生 服 从 管 理 的 尝 试 似 乎 并 不 成 功, 这 说 明 在 下 列 两 个 环 节 中 至 少 有 一 个 是 值 得 商 榷 的 : 一 是 大 学 生 是 否 认 为 大 学 学 历 和 党 员 身 份 在 当 代 是 否 仍 然 对 大 学 生 的 职 业 发 展 有 显 著 的 积 极 作 用? 二 是 生 活 社 区 的 管 理 员 是 否 真 的 可 以 操 控 大 学 生 的 毕 业 或 入 党? 这 两 个 问 题 似 乎 不 难 解 决, 但 是 解 决 一 个 问 题 意 味 着 将 要 面 临 下 一 个 问 题 : 仍 然 有 不 可 忽 视 的 一 部 分 学 生 对 管 理 员 采 取 了 近 乎 绝 对 服 从 的 态 度, 造 成 这 种 状 况 的 原 因 是 什 么? 这 部 分 学 生 和 采 取 不 合 作 态 度 的 同 学 有 隔 阂 吗? 三 方 都 渴 望 从 学 校 获 取 更 多 资 源, 他 们 之 间 的 权 力 关 系 遵 循 着 怎 样 的 逻 辑? 是 怎 样 的 结 构 维 持 着 这 样 的 逻 辑? 这 一 系 列 问 题 的 回 答 将 依 赖 于 笔 者 对 XX 大 学 的 组 织 模 式 社 区 管 理 员 聘 用 制 度 和 校 规 等 相 关 文 献 的 研 究 以 及 对 大 学 生 和 社 区 管 理 员 的 访 谈 的 分 析 通 过 对 前 人 权 力 理 论 的 综 述, 尤 其 是 受 4
到 布 迪 厄 场 域 理 论 的 启 发, 笔 者 希 望 可 以 通 过 结 构 关 系 的 模 式 来 解 释 这 一 系 列 问 题 从 分 析 的 角 度 看, 一 个 场 域 可 以 被 定 义 为 在 各 种 位 置 之 间 存 在 的 客 观 关 系 的 一 个 网 络, 或 一 个 构 型 ( 皮 埃 尔 布 迪 厄, 华 康 德,2004:33), 结 构 则 可 以 看 做 一 个 跨 越 场 域 的 关 系 的 网 络, 它 不 是 一 个 实 体, 而 是 作 为 一 个 抽 象 出 来 的 解 释 存 在 的 它 解 释 了 场 域 之 间 的 影 响 和 场 域 内 部 关 系 ( 权 力 ) 实 践 的 逻 辑 等 等 关 系 隐 喻 了 微 观 的 主 体 的 经 验 性 的 事 实 ; 结 构 隐 喻 了 宏 观 的 客 体 的 理 论 性 的 解 释 这 样 的 对 应 并 非 是 生 硬 的, 它 们 的 结 合 有 着 比 尝 试 突 破 二 元 对 立 更 重 要 的 作 用 : 更 好 得 诠 释 一 个 事 实 第 一 章 经 验 与 方 法 理 论 和 经 验 的 相 融 既 是 实 证 研 究 者 的 追 求, 也 是 本 文 所 努 力 尝 试 的 目 标 上 文 提 及 的 结 构 和 关 系 与 生 活 世 界 中 的 情 境 特 征 对 应, 会 构 成 一 个 嵌 入 行 动 者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立 体 网 络, 这 网 络 既 涵 盖 了 宏 观 的 社 会 情 境, 也 涵 盖 了 微 观 的 人 际 关 系 在 这 样 一 个 复 杂 的 模 式 下, 作 为 总 体 的 社 会 事 实 便 不 再 混 沌, 它 可 以 被 解 构 为 结 构 与 嵌 入 其 中 的 关 系 的 共 同 影 响 当 然, 这 样 一 个 复 杂 的 模 式 必 须 能 经 得 起 经 验 材 料 的 考 验 第 一 节 以 往 的 研 究 在 国 内 相 关 研 究 中, 针 对 基 层 大 学 生 社 区 的 论 文 寥 寥 无 几 张 耀 等 (2007) 通 过 问 卷 调 查, 对 大 学 生 生 活 社 区 内 的 一 些 指 标 作 了 频 数 统 计, 然 而 这 样 程 度 的 描 述 远 远 不 足 以 解 释 社 区 内 学 生 与 管 理 员 的 权 力 逻 辑 更 多 的 是 关 于 基 层 居 委 会 的 研 究, 二 者 所 处 社 会 结 构 的 同 质 性 因 素 为 本 文 提 供 了 与 之 对 话 的 可 能 然 而, 大 学 生 社 区 内 权 力 各 方 所 控 制 的 资 源 与 城 市 基 层 居 委 会 又 有 所 不 同 桂 勇 (2007) 认 为, 相 对 于 农 村 基 层 的 权 力 运 作, 基 层 居 委 会 更 多 的 运 用 非 正 式 权 力 操 作, 即 认 同 信 任 和 人 情 面 子 的 交 换 农 村 基 层 的 权 力 运 用 是 一 种 赤 裸 裸 的 利 益 的 相 互 斗 争, 并 以 一 定 的 惩 罚 性 手 段 为 后 盾, 有 时 甚 至 是 以 暴 力 手 段 为 后 盾 的 ; 而 城 市 基 层 的 国 家 与 社 会 互 动 则 要 微 妙 得 多 事 实 上, 这 种 操 作 主 要 是 民 众 与 国 家 之 间 彼 此 进 行 模 糊 表 达 的 一 种 微 妙 机 制 在 笔 者 看 来, 大 学 生 社 区 中 的 权 力 机 制 是 在 威 逼 利 诱 和 人 情 面 子 之 间 游 离 的, 这 二 者 适 用 的 情 境 也 是 本 文 试 图 阐 明 的 问 题 之 一 关 于 基 层 居 委 会 的 研 究, 其 视 角 大 多 在 于 国 家 与 基 层 社 会 的 关 系 方 面, 当 前 国 内 主 要 存 在 三 种 观 点 第 一 种 观 点 认 为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随 着 单 位 制 的 解 体, 国 家 在 城 市 基 层 社 区 所 展 现 的 力 量 正 在 逐 渐 减 弱 例 如 林 尚 立 (2003) 关 于 居 委 会 的 研 究 指 出, 计 划 经 济 体 制 所 形 成 的 全 能 型 政 府 调 控 模 式 将 逐 渐 消 失, 居 委 会 也 将 由 政 府 的 派 出 机 构 转 变 为 一 个 自 治 性 的 机 构 这 样, 在 城 市 基 层 将 出 现 一 个 相 对 独 立 于 国 家 的 社 会, 即 一 个 基 层 群 众 自 治 得 到 充 分 发 展 的 社 会 金 桥 (2007) 则 在 其 博 士 论 文 中 阐 述 了 国 家 不 在 场 的 情 境 下 基 层 权 力 运 作 的 逻 辑, 其 重 点 在 于 行 动 者 的 策 略 第 二 种 观 点 强 调 了 社 会 转 型 背 景 下 的 社 区 建 设 运 动 所 带 来 的 城 市 政 权 向 基 层 社 会 的 渗 透, 以 及 国 家 以 各 种 形 式 对 基 层 社 区 的 影 响 一 些 文 献 则 指 出 近 些 年 居 民 委 员 会 的 行 政 化 趋 势 以 及 由 此 而 来 的 国 家 政 权 的 向 下 渗 透 ( 桂 勇 崔 之 余,2000; 李 友 梅,2002) 例 如, 朱 健 刚 (997) 关 于 社 区 行 政 建 设 的 研 究 表 明, 街 区 权 力 正 在 强 化, 国 家 正 借 助 于 社 区 建 设 运 动 试 图 渗 透 到 城 市 基 层, 并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取 得 了 成 功 郑 长 忠 (2005) 也 指 出 国 家 意 志 通 过 基 层 党 组 织 向 下 渗 透, 并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控 制 基 层 居 委 会 直 选 第 三 种 观 点 认 为 国 家 对 基 层 的 控 制 的 情 形 可 以 融 合 前 二 者 的 理 论 解 释, 目 前 城 市 基 层 中 国 家 与 社 会 的 关 系 并 非 是 断 裂 的, 也 不 是 嵌 入 式 的, 而 是 呈 现 一 种 粘 连 状 态, 即 国 家 与 社 会 仍 然 有 相 当 程 度 的 接 触, 但 并 不 是 牢 固 地 镶 嵌 在 一 起 的, 而 是 相 对 较 为 松 散 地 粘 合 在 一 起 国 家 对 邻 里 的 动 员 与 控 制 并 非 像 嵌 入 论 所 想 象 的 那 么 强, 但 国 家 也 未 从 邻 里 社 会 的 视 野 中 5
完 全 消 失 ( 桂 勇,2007) 这 种 粘 连 模 式 的 内 涵 是, 基 层 社 区 以 国 家 的 意 志 为 行 动 的 目 标, 然 而 在 达 成 目 标 的 过 程 中 夹 杂 了 很 多 非 正 式 的 关 系 网 络 的 因 素 和 人 情 面 子 的 交 换 关 于 这 一 点, 金 桥 (2007) 在 其 论 文 中 有 很 详 细 的 分 类 和 叙 述 第 二 节 研 究 框 架 社 区 在 社 会 学 话 语 情 境 中 有 着 远 比 空 间 层 面 的 概 念 更 丰 富 的 内 涵, 它 是 以 身 份 认 同 为 基 础 的 共 同 体, 这 个 身 份 认 同 可 以 是 地 缘 的 情 感 的 组 织 的, 甚 至 可 以 存 在 于 虚 拟 网 络 中 因 此 本 文 所 提 及 的 大 学 生 社 区 指 的 不 仅 仅 是 物 理 空 间 的 概 念, 它 可 以 被 理 解 为 大 学 生 生 活 的 场 域 通 过 对 这 个 场 域 内 的 大 学 生 和 管 理 员 之 间 复 杂 权 力 互 动 的 分 析, 可 以 解 释 绪 论 中 提 及 的 一 些 问 题, 并 且 对 这 个 复 杂 的 权 力 逻 辑 有 一 个 比 较 清 晰 的 认 知 本 文 的 主 要 理 论 视 角 是 运 用 本 土 权 力 理 论 ( 黄 光 国,998; 翟 学 伟,2004) 分 析 社 区 管 理 员 社 区 积 极 分 子 和 社 区 内 普 通 学 生 ( 尤 其 是 不 合 作 学 生 ) 的 权 力 互 动 过 程, 并 将 其 置 于 社 会 结 构 与 分 层 的 宏 大 背 景 中 2 本 文 有 三 个 基 本 观 点 : 观 点, 在 当 下, 大 学 生 仍 然 认 为 大 学 学 历 和 党 员 资 格 对 于 获 得 好 的 职 业 仍 然 具 有 显 著 的 积 极 作 用 ; 观 点 2, 生 活 社 区 的 管 理 员 并 不 能 真 的 影 响 大 学 生 的 毕 业 或 入 党 ; 观 点 3, 制 度 性 权 力 的 非 正 式 操 作 策 略 是 管 理 员 维 持 其 支 配 权 力 的 重 要 途 径 这 三 个 观 点 正 对 应 了 结 构 - 关 系 模 式 的 两 个 方 面 第 三 节 研 究 方 法 本 文 属 于 质 性 研 究 质 性 研 究 是 指 在 自 然 环 境 下, 使 用 实 地 体 验 开 放 型 访 谈 参 与 型 与 非 参 与 型 观 察 文 献 分 析 个 案 调 查 等 方 法 对 社 会 现 象 进 行 深 入 细 致 和 长 期 的 研 究 ; 其 分 析 方 式 以 归 纳 法 为 主, 研 究 者 在 当 时 当 地 收 集 第 一 手 资 料, 从 当 事 人 的 视 角 理 解 他 们 行 为 的 意 义 和 他 们 对 事 物 的 看 法, 然 后 在 此 基 础 上 建 立 观 点 和 理 论, 通 过 证 伪 法 和 相 关 检 验 等 方 法 对 研 究 结 果 进 行 检 验 ; 研 究 者 本 人 是 主 要 的 研 究 工 具, 其 个 人 背 景 及 其 与 被 研 究 者 之 间 的 关 系 对 研 究 过 程 和 结 果 的 影 响 必 须 加 以 考 虑 : 研 究 过 程 是 研 究 结 果 中 一 个 不 可 或 缺 的 部 分, 必 须 详 细 加 以 记 载 和 报 道 ( 陈 向 明,996) 由 于 笔 者 在 决 定 做 此 研 究 之 前 已 经 在 该 大 学 生 社 区 生 活 了 三 年, 在 实 地 体 验 和 参 与 型 观 察 等 方 面 有 着 天 然 的 优 势 除 此 之 外, 笔 者 通 过 访 谈 法 和 查 阅 相 关 文 献 收 集 资 料 也 许 笔 者 的 学 生 身 份 会 影 响 到 价 值 中 立 的 原 则, 然 而 即 使 做 此 研 究 的 出 发 点 有 所 偏 颇, 笔 者 也 力 求 做 到 依 据 理 论 和 经 验 材 料, 通 过 逻 辑 上 的 推 理 得 出 结 论 访 谈 的 样 本 是 这 样 选 定 的 : 笔 者 找 到 熟 识 的 管 理 员, 通 过 她 的 介 绍 访 问 了 其 他 管 理 员 和 社 区 积 极 分 子 ; 社 区 内 的 普 通 学 生 最 初 源 于 同 学 的 介 绍, 然 后 通 过 滚 雪 球 的 方 法 来 扩 大 样 本 样 本 共 八 人, 其 中 包 括 两 名 男 生, 三 名 女 生 和 三 名 社 区 管 理 员 通 过 访 谈, 笔 者 收 集 到 50 分 钟 的 录 音 材 料, 整 理 成 的 文 稿 近 两 万 五 千 字 这 些 访 谈 既 为 笔 者 提 供 了 研 究 思 路, 又 为 文 中 的 一 些 观 点 提 供 佐 证 第 二 章 管 理 员 的 控 制 困 境 根 据 三 年 多 的 生 活 经 验, 笔 者 发 现 管 理 员 常 常 面 临 的 是 大 学 生 的 争 吵 抗 议 或 是 非 暴 力 不 合 作 冲 突 的 来 源 对 解 决 路 径 有 很 大 的 影 响, 要 想 揭 开 隐 藏 在 事 件 表 象 中 的 逻 辑, 必 须 对 以 上 二 者 作 深 层 的 描 述 和 分 析 第 一 节 作 为 田 野 点 的 XX 大 学 学 生 社 区 为 了 便 于 理 解, 笔 者 借 用 了 布 迪 厄 的 场 域 的 概 念, 但 是 本 文 的 理 论 框 架 并 不 是 基 于 其 场 域 理 论 之 上 的 2 具 体 指 大 学 生 未 来 的 职 业 路 径 6
XX 大 学 学 生 社 区 成 立 于 993 年, 调 查 地 点 校 本 部 学 生 公 寓 现 有 57 幢 学 生 公 寓, 住 宿 学 生 两 万 余 人 社 区 的 管 理 模 式 由 XX 大 学 和 上 海 市 教 育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组 成 大 学 生 村 管 理 委 员 会, 下 设 学 生 社 区 管 理 部 物 业 管 理 部 学 生 自 我 管 理 委 员 会 其 物 业 实 行 社 会 化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学 生 村 的 保 安 ( 外 ) 保 洁 保 绿 和 维 修 等 服 务 管 理 员 多 为 女 性, 在 招 聘 时 均 要 求 是 上 海 户 口, 党 员 优 先 每 幢 楼 有 一 名 管 理 员 和 两 名 值 班 员, 三 个 人 每 人 一 天 轮 流 值 班, 晚 上 门 禁 后 睡 在 值 班 员 宿 舍 学 生 在 社 区 中 的 生 活 有 着 细 致 的 规 定 和 诸 多 奖 惩 措 施 社 区 生 活 中 的 各 项 规 定 包 括 卫 生 安 全 公 共 秩 序 等 方 面 奖 惩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个 人 层 面 和 集 体 层 面, 在 个 人 层 面, 除 了 加 减 学 生 行 为 分, 社 区 还 制 造 了 各 种 荣 誉, 例 如 社 区 学 生 标 兵 社 区 先 进 个 人 社 区 积 极 分 子 等 等, 在 集 体 层 面, 也 有 特 色 寝 室 和 文 明 楼 等 各 项 评 比 值 班 人 员 每 天 早 上 八 时 开 始 对 各 寝 室 的 内 务 卫 生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并 对 各 寝 室 的 情 况 打 分 第 二 节 冲 突 的 根 源 : 空 间 呈 现 的 差 异 通 过 访 谈, 笔 者 发 现 管 理 员 和 学 生 对 于 生 活 社 区 空 间 的 想 象 存 在 很 大 差 异 校 方 意 识 形 态 把 社 区 空 间 想 象 成 一 个 集 思 想 教 育 学 业 辅 导 文 化 建 设 生 活 服 务 行 为 指 导 安 全 防 范 2 六 大 功 能 于 一 体 的 生 活 区 域 作 为 学 校 在 基 层 学 生 社 区 的 代 理 人, 管 理 员 的 业 绩 往 往 通 过 这 六 大 功 能 衍 生 出 的 一 些 指 标 来 考 评, 往 往 这 种 考 评 也 与 物 质 利 益 挂 钩. 凡 获 文 明 楼 称 号 的 楼, 授 予 文 明 楼 铜 牌, 按 全 楼 学 生 数 奖 励 活 动 经 费.5 元 / 人, 管 理 员 奖 励 50 元 / 人,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奖 励 20 元 / 人 6. 在 文 明 楼 的 基 础 上 获 得 五 颗 星 的 楼, 在 文 明 楼 的 铜 牌 上 挂 相 应 颜 色 的 星, 按 全 楼 学 生 数 奖 励 活 动 经 费 2.5 元 / 人, 管 理 员 奖 00 元 / 人,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奖 50 元 / 人 3 尽 管 如 此, 根 据 对 管 理 员 的 访 谈 来 看, 他 们 关 注 的 更 多 的 是 生 活 服 务 行 为 指 导 和 安 全 防 范 这 三 方 面 所 谓 文 明 楼 的 评 比 在 实 际 操 作 的 时 候, 往 往 成 了 寝 室 内 务 卫 生 状 况 的 评 比, 因 此 学 生 和 管 理 员 的 冲 突 相 对 而 言 更 多 发 生 在 早 上 管 理 员 检 查 宿 舍 内 务 卫 生 的 时 候, 实 际 上, 除 了 一 些 积 极 分 子, 大 多 数 学 生 在 其 他 时 间 很 少 与 管 理 员 接 触 然 而, 对 于 社 区 内 生 活 的 学 生 而 言, 社 区 更 多 的 是 进 行 睡 觉 打 游 戏 看 电 影 看 书 学 习 聊 天 等 活 动 的 空 间 张 耀 等 人 的 调 查 报 告 也 佐 证 了 这 一 情 况, 大 学 生 宿 舍 社 区 的 功 能 主 要 是 生 活 居 住 (88.8%), 其 次 是 休 闲 娱 乐 (7.4%), 再 次 是 学 习 (69.4%) 思 想 交 流 (64.4%) 认 为 大 学 生 宿 舍 社 区 的 主 要 功 能 为 政 治 教 育 的 比 率 最 少, 只 有.7% 这 说 明 在 大 学 生 看 来, 宿 舍 社 区 的 主 要 功 能 主 要 集 中 在 学 习 生 活 和 娱 乐 方 面 ( 张 耀 等, 2007) 在 空 间 的 呈 现 (The representation of space) 和 呈 现 的 空 间 (The space of representation)(lefebvre, 990) 强 烈 差 异 之 下, 社 区 空 间 内 实 践 双 方 的 冲 突 也 应 运 而 生 第 三 章 管 理 员 的 控 制 路 径 在 一 个 存 在 冲 突 的 场 域 中, 每 一 方 都 试 图 通 过 控 制 有 限 的 资 源 来 取 得 支 配 他 人 的 权 力 作 为 学 校 和 社 区 的 代 理 人, 社 区 管 理 员 掌 握 了 学 校 通 过 制 定 一 系 列 社 区 规 章 制 度 赋 予 其 的 对 行 为 分 加 减 的 权 力 社 区 管 理 部 将 对 每 位 住 宿 学 生 在 社 区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品 行 表 现 以 及 奖 罚 情 况 逐 一 记 录 在 档, 并 按 照 统 一 的 标 准 折 算 成 分 数, 奖 励 分 为 + 分, 处 罚 分 为 - 分 4, 二 者 可 以 相 互 抵 消 然 而, 行 为 分 的 震 慑 力 对 学 生 而 言 体 现 在 哪 里, 即 学 生 为 什 么 要 用 自 己 的 服 从 管 理 来 交 换 行 为 分? 从 学 校 的 规 章 看 来, 学 生 的 行 为 分 非 常 重 要 2 3 4 引 自 XX 大 学 学 生 社 区 指 南 (2008 年 版 ),P3. 引 自 同 上,P. 引 自 同 上,P38-39. 引 自 同 上,P2. 7
第 一 节 大 学 生 的 职 业 路 径 魏 昂 德 (Walder,2002) 认 为 大 学 学 历 和 党 员 资 格 分 别 是 获 得 高 级 技 术 职 位 和 进 入 行 政 管 理 行 业 最 强 的 预 测 指 标 然 而 人 事 部 ( 现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2006 年 的 调 查 数 据 表 明, 六 成 应 届 毕 业 生 面 临 岗 位 缺 口 在 中 国, 大 学 学 历 的 贬 值 使 工 作 经 验 和 各 种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逐 渐 成 为 获 得 高 级 技 术 职 位 的 途 径 就 进 入 行 政 管 理 行 业 而 言, 党 员 身 份 仍 然 是 重 要 的 条 件, 尽 管 多 数 公 务 员 考 试 并 不 要 求 考 生 具 备 党 员 资 格, 毋 庸 置 疑 的 是, 在 实 际 操 作, 也 就 是 面 试 环 节, 党 员 是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考 虑 的 对 象, 你 考 公 务 员, 考 村 官 什 么 的, 有 的 硬 性 规 定 你 要 是 党 员 身 份 你 才 有 资 格 报 这 个 职 位 企 业 为 了 降 低 员 工 培 训 的 成 本, 有 时 更 倾 向 于 工 作 经 验 丰 富 的 求 职 者, 而 获 得 晋 升 的 正 式 途 径 往 往 是 获 得 高 级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而 非 曾 经 有 一 份 较 高 的 学 历 ; 在 行 政 管 理 行 业 更 加 重 视 的 是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尽 管 党 员 数 量 泛 滥, 然 而 因 为 没 有 可 替 代 的 资 格 证 书, 党 员 身 份 在 公 务 员 录 用 的 时 候 成 为 非 常 重 要 的 条 件, 基 于 这 个 条 件 再 来 考 量 考 生 的 能 力 关 系 网 络 等 等,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在 行 政 管 理 行 业, 特 别 是 到 了 高 级 别 的 岗 位, 学 历 有 时 会 成 为 晋 升 的 门 槛 总 之, 在 人 才 市 场 上 大 学 学 历 的 作 用 并 不 像 996 年 以 前 那 样 显 著, 虽 然 有 可 以 替 代 的 资 格 证 书, 但 求 职 者 为 此 付 出 的 辛 苦 要 比 获 得 大 学 学 历 多 很 多 党 员 身 份 的 作 用 也 有 所 减 弱, 然 而 它 作 为 进 入 行 政 管 理 行 业 门 槛 的 作 用 是 无 可 替 代 的 第 二 节 行 为 分 在 职 业 路 径 中 扮 演 的 角 色 如 果 严 格 遵 照 学 生 社 区 指 南, 行 为 分 非 常 重 要, 它 同 时 影 响 了 学 生 的 毕 业 与 入 党 XX 大 学 采 用 的 是 学 分 制, 简 而 言 之, 只 要 学 分 修 满, 即 使 只 上 了 3 年 也 可 以 申 请 提 前 毕 业 ; 反 之, 学 分 没 有 修 满 就 要 延 长 学 籍, 直 至 修 满 方 可 拿 到 学 历 通 过 阅 读 指 南 可 以 发 现, 学 生 在 社 区 的 表 现 占 了 0.5 个 学 分, 思 想 品 德 与 法 律 基 础 ( 实 践 部 分 ) 是 必 修 课 程, 占 一 个 学 分, 在 社 区 的 日 常 行 为 表 现 为 0.5 个 学 分 2, 这 0.5 个 学 分 的 裁 量 权 完 全 在 社 区 管 理 员 手 中 社 区 办 公 室 对 于 每 名 学 生 的 奖 罚 情 况 将 定 期 反 馈 给 各 学 院 及 学 工 办, 记 录 在 档, 以 供 学 生 查 询 作 为 学 院 审 批 入 党 评 审 奖 学 金 评 选 优 秀 班 团 干 部 和 优 秀 毕 业 生 以 及 品 德 评 定 的 依 据 之 一 ( 学 生 社 区 行 为 档 案 卡 贯 穿 大 学 生 活 4 年 ), 在 一 学 期 中 社 区 行 为 等 级 为 C 等 ( 含 C 等 ) 以 下 者, 如 果 是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则 当 年 不 能 发 展 入 党 ; 如 是 预 备 党 员, 建 议 延 长 预 备 期 或 取 消 预 备 期 3 可 以 看 到, 除 了 入 党 之 外, 行 为 分 的 奖 罚 对 于 其 他 各 项 荣 誉 的 评 审 都 会 有 影 响, 而 大 学 阶 段 获 得 的 各 种 荣 誉 无 疑 是 大 学 生 求 职 简 历 中 最 重 要 的 砝 码 之 一 管 理 员 除 了 可 以 为 即 将 入 党 的 学 生 写 评 审 意 见 之 外, 还 有 推 荐 优 秀 社 区 学 生 参 加 社 区 党 校 的 资 格, 对 于 递 交 入 党 申 请 书 半 年 以 上 在 社 区 表 现 出 色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社 区 管 理 员 提 名 推 荐 4 也 就 是 说, 从 社 区 规 章 制 度 方 面 讲, 社 区 管 理 员 对 学 生 行 为 分 的 奖 惩 决 定 可 以 影 响 到 学 生 的 毕 业 和 入 党 的 进 度 这 二 者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影 响 了 学 生 以 后 的 职 业 生 涯, 这 样 看 来, 这 两 方 面 的 制 度 似 乎 就 可 以 使 管 理 员 有 效 地 控 制 学 生 的 行 为 第 三 节 管 理 员 的 控 制 困 境 : 无 效 的 正 式 制 度 在 实 际 操 作 中, 社 区 制 定 的 各 项 规 章 并 没 有 使 管 理 员 对 学 生 的 控 制 像 理 论 上 那 样 有 效 通 过 访 谈 发 现, 管 理 员 常 常 遇 到 的 麻 烦 是 学 生 对 于 行 为 分 的 惩 罚 并 不 在 乎 根 据 指 南 的 规 定, 一 学 期 累 计 罚 分 60 分 以 上 或 学 年 累 计 罚 分 00 分 以 上, 会 有 相 应 的 处 罚 措 施, 然 而 这 些 处 罚 措 施 实 际 上 无 关 痛 痒, 况 且, 根 据 笔 者 的 经 验 和 观 察, 没 有 极 其 恶 劣 的 行 为 ( 如 打 架 斗 殴 聚 众 赌 博 等 ), 罚 分 一 般 不 会 超 过 指 定 的 分 数 所 参 看 共 青 团 中 央 学 校 部 和 北 京 大 学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2006 年 联 合 发 布 的 关 于 大 学 生 求 职 与 就 业 状 况 的 调 查 报 告. 2 引 自 XX 大 学 学 生 社 区 指 南 (2008 年 版 ),P23. 3 引 自 同 上,P26. 4 引 自 同 上,P66. 8
以 很 多 同 学 无 所 谓 行 为 分 的 惩 罚 我 们 有 个 同 学 嘛, 就 是 扣 了 蛮 多 行 为 分 的, 开 始 还 蛮 紧 张 的, 扣 那 么 多 行 为 分 怎 么 办 但 是 后 来 发 现 每 个 月 都 有 一 定 额 的 行 为 分 可 以 让 你 扣, 就 是 累 积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时 候 才 会 有 惩 罚, 那 就 无 所 谓 了, 我 再 扣 也 不 会 扣 到 哪 里 去 所 以 无 所 谓 的, 这 个 额 度 还 是 蛮 大 的 关 于 社 区 日 常 行 为 表 现 的 0.5 个 学 分, 笔 者 仔 细 地 研 究 了 评 定 标 准, 评 定 成 绩 分 优 合 格 不 合 格 三 等 优 的 比 例 控 制 在 5% 以 内, 其 余 等 级 不 作 比 例 限 定, 这 样 看 来, 管 理 员 完 全 可 以 让 所 有 的 学 生 都 合 格, 社 区 管 理 部 难 以 承 担 仅 仅 因 为 社 区 表 现 不 佳 影 响 学 生 毕 业 的 舆 论 压 力, 这 条 规 定 是 正 式 制 度 给 自 己 开 的 后 门 管 理 员 多 数 情 况 下 不 会 给 学 生 写 不 好 的 评 定 来 影 响 学 生 的 入 党 进 度, 但 是 常 常 以 此 为 要 挟 来 支 配 学 生, 学 生 由 于 有 求 于 人 也 会 很 配 合 的 服 从 管 理 员 的 要 求 但 是 过 了 写 评 定 的 那 几 天, 学 生 便 又 一 如 从 前 了 因 此, 在 笔 者 看 来 这 种 短 暂 的 要 挟 不 能 称 为 有 效 第 四 节 解 决 困 境 的 路 径 在 冲 突 不 可 避 免 以 及 正 式 制 度 无 效 的 双 重 困 境 下, 社 区 管 理 员 往 往 采 用 软 硬 兼 施 ( 孙 立 平 郭 于 华,2002) 的 应 对 策 略 管 理 员 常 常 是 和 蔼 的, 许 多 时 候 她 在 社 区 中 扮 演 了 夹 缝 中 生 存 的 弱 者 的 角 色 明 天 社 区 组 织 检 查, 你 们 就 帮 帮 阿 姨 的 忙, 把 卫 生 搞 搞 好, 阿 姨 也 不 想 打 扰 你 们, 阿 姨 很 辛 苦 的, 整 幢 楼 都 是 阿 姨 一 个 人 打 扫, 社 区 来 检 查, 没 办 法 呀, 通 过 这 种 方 式, 管 理 员 把 冲 突 和 矛 盾 抛 到 社 区, 学 生 会 说 社 区 有 毛 病, 三 天 两 头 来 检 查, 管 理 员 常 常 这 样 买 学 生 一 个 人 情, 并 以 以 后 的 日 常 内 务 检 查 睁 一 只 眼 闭 一 只 眼 来 还 这 个 人 情 我 感 觉 没 什 么 苛 刻 的 要 求 一 定 要 怎 么 样 大 检 查, 领 导 检 查 可 能 要 求 高 一 点, 平 常 没 什 么 大 的 要 求 被 子 叠 一 下 嘛, 地 扫 干 净 啊, 其 他 事 情 就 算 了 我 感 觉 如 果 要 求 太 死 板 了, 学 生 反 而 反 感 对 吧, 你 也 从 大 一 过 来, 你 也 知 道 的 这 样 一 来, 管 理 员 仍 然 可 以 和 学 生 保 持 表 面 良 好 的 关 系, 在 基 层 社 区 的 工 作 就 更 容 易 展 开 学 生 大 多 吃 软 不 吃 硬, 阿 姨 说 得 这 么 客 气, 我 们 也 不 好 跟 她 撕 破 脸 皮 尽 管 每 天 的 内 务 检 查 和 定 期 的 社 区 检 查 常 常 扰 乱 学 生 的 生 活, 学 生 往 往 给 她 个 面 子 管 理 员 偶 尔 也 采 取 强 硬 措 施, 我 大 一 的 时 候 就 被 扣 过, 大 一 的 时 候 很 傻 的, 当 时 我 们 就 通 宵 唱 歌 回 来, 后 来 被 阿 姨 发 现 了, 她 开 始 就 扣 了, 很 严 肃 的 批 评 我, 后 来 我 就 哭 了, 然 后 她 就 安 慰 我 说 这 是 第 一 次, 下 不 为 例, 就 帮 我 把 行 为 分 擦 掉 了, 后 来 就 没 有 扣 通 常 情 况 下, 管 理 员 会 通 过 借 助 科 层 力 量 的 方 法 来 使 自 己 的 强 硬 措 施 变 得 有 效 学 生 寝 室 的 一 般 是 按 照 院 系 来 安 排, 这 样 既 使 邻 近 宿 舍 的 同 学 容 易 相 处, 又 能 使 社 区 在 控 制 学 生 时 能 够 借 院 系 的 科 层 力 量 对 学 生 施 加 压 力 例 如 社 区 办 公 室 负 责 全 社 区 学 生 的 奖 惩 积 分 汇 总 和 审 核 每 学 期 汇 总 一 次 上 网 公 布, 反 馈 给 学 工 办 和 各 学 院 作 为 学 院 对 自 己 学 生 在 社 区 行 为 表 现 的 了 解 和 有 的 放 矢 的 开 展 工 作, 也 作 为 学 工 办 对 学 院 工 作 考 核 的 依 据 之 一 2 笔 者 与 管 理 员 F 的 对 话 可 以 证 明 这 一 点 已 经 被 实 际 操 作 了 W: 您 早 上 查 房 的 时 候 有 没 有 遇 到 睡 懒 觉 的 同 学 或 者 其 他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行 为? 您 是 如 何 处 理 的? F: 我 是 这 样 的, 先 教 育 为 主, 不 会 扣 他 分, 像 睡 觉 的 同 学, 我 说, 到 现 在 还 没 起 来, 好 起 床 了 吧! 哦, 我 就 起 来 了 那 就 没 问 题, 毕 竟 同 学 晚 上 学 习 比 较 晚 如 果 不 理 我, 叫 几 次 也 不 起 来, 还 在 睡 觉, 我 就 要 扣 分, 报 学 院 我 们 每 次 督 导 分 都 要 报 学 院 的 W: 像 这 种 学 院 会 怎 么 处 理? F: 学 院 会 处 理, 会 跟 我 们 社 区 沟 通 学 风 督 导 里 面 都 有 的, 睡 懒 觉 啊 都 有 这 一 块 像 土 木 学 院 是 这 样 的, 如 果 查 到 社 区 扣 分 的, 他 们 马 上 要 通 报 批 评 严 重 的 叫 父 母 来 W: 现 在 学 院 对 这 个 社 区 很 重 视 的 对 吧? F: 很 重 视 我 们 社 区 如 果 什 么 事 情 报 告 学 院, 学 院 马 上 会 来 我 们 今 天 和 学 院 配 2 引 自 同 上,P23. 引 自 同 上,P3. 9
合 很 好 W: 我 们 读 大 一 大 二 好 像 还 没 有 这 样 重 要 F: 现 在 很 重 要 了, 想 我 们 这 次 评 文 明 楼 建 设, 我 们 两 个 学 院 都 很 好, 学 院 都 马 上 过 来, 马 上 配 合 我 们 也 就 是 说, 学 生 在 社 区 的 行 为 表 现 成 为 考 评 学 院 团 委 的 指 标 之 一, 学 生 在 学 院 中 的 奖 学 金 及 其 他 各 项 荣 誉 的 评 选 都 与 其 在 社 区 的 行 为 表 现 相 关 比 如 学 院 里 面 的 奖 学 金, 肯 定 优 先 考 虑 比 如 通 信 学 院 里 要 评 奖 学 金, 评 优, 学 院 辅 导 员 领 导 会 把 名 单 给 我, 我 们 社 区 一 块 跟 学 院 结 合 起 来, 可 以 带 动 整 个 学 生 的 积 极 性 由 于 XX 大 学 招 聘 社 区 管 理 员 时 要 求 党 员 优 先, 在 社 区 中, 多 数 管 理 员 都 有 党 员 身 份 一 般 情 况 下, 每 幢 楼 的 管 理 员 都 会 成 立 党 小 组, 利 用 党 组 织 的 科 层 体 系 对 全 楼 的 党 员 和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控 制 和 管 理, 楼 里 如 果 是 党 员, 就 把 党 员 组 织 起 来 像 我 们 5 号 楼 有 7 名 党 员, 我 马 上 把 他 们 组 织 起 来, 组 成 党 员 小 组, 从 党 小 组 里 成 立 楼 管 会 再 找 他 们 的 同 学, 把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组 织 起 来, 在 入 党 前 要 他 们 学 习 党 员 的 核 心, 把 整 个 楼 的 活 动 带 动 起 来, 有 的 党 的 组 织 带, 我 想 别 的 工 作 都 好 做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必 须 参 加 楼 内 党 员 工 作 室 组 织 的 学 习, 和 完 成 分 配 的 工 作 任 务, 党 员 和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在 社 区 的 表 现, 接 受 社 区 管 理 员 和 同 学 的 评 议 学 生 党 员 因 为 已 经 获 得 了 理 想 的 政 治 身 份, 不 需 要 管 理 员 的 好 评 语, 因 此 有 时 会 不 服 从 管 理 员 的 分 配 这 种 情 况 下 管 理 员 常 采 用 戴 高 帽 的 策 略 来 引 导 学 生 积 极 配 合 因 此 党 员 和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中 也 产 生 了 很 多 在 社 区 的 积 极 分 子 不 得 不 提 的 是, 社 区 的 积 极 分 子 在 管 理 员 控 制 学 生 方 面 起 到 了 非 常 积 极 的 作 用 社 区 的 积 极 分 子 主 要 是 楼 管 会 成 员, 每 幢 楼 设 有 楼 长, 各 部 长 ( 如 学 习 部 长, 生 活 部 长 等 ) 和 层 长 社 区 楼 管 会 的 成 员 与 普 通 学 生 地 位 平 等, 没 有 支 配 或 从 属 关 系 每 当 社 区 接 到 任 务, 或 是 需 要 动 员 学 生 参 加 活 动 时, 社 区 积 极 分 子 往 往 拉 上 自 己 的 同 学 或 熟 人 一 同 前 去 如 果 是 一 同 生 活 学 习 的 同 学 或 朋 友, 被 拉 的 同 学 一 般 不 会 拒 绝 W: 那 你 一 般 怎 么 动 员? B: 我 找 关 系 好 的 人 拉 去 呗, 因 为 好 像 很 多 人 都 比 较 懒 散, 都 不 喜 欢 参 加 这 些 活 动 啊? W: 那 你 通 过 什 么 方 式 让 她 们 去 参 加 的 呢? B: 因 为 我 人 比 较 好, 她 们 都 会 照 顾 一 下, 因 为 就 是 说 给 个 面 子 嘛 ~, 然 后 大 家 就 去 了 W: 她 们 经 常 帮 你 去 凑 人 数 参 加 活 动, 你 一 般 怎 么 还 人 家 这 个 人 情 啊? B: 一 般 她 们 要 借 书 啊, 我 会 帮 她 们 借 书, 因 为 我 比 她 们 高 一 级 嘛, 给 她 们 学 习 上 的 指 导, 而 且 我 平 常 也 蛮 关 心 她 们 在 如 上 女 生 B 的 个 案 中, 该 积 极 分 子 人 缘 较 好, 通 过 向 同 学 借 阅 学 习 资 料 和 提 供 一 些 咨 询 来 还 这 个 人 情 如 果 积 极 分 子 人 际 关 系 不 佳, 往 往 没 有 学 生 买 他 面 子, 他 就 很 难 完 成 管 理 员 交 付 的 任 务, 那 么 管 理 员 对 于 整 幢 楼 的 动 员 能 力 也 相 应 下 降 马 克 格 兰 诺 维 特 ( 马 克 格 兰 诺 维 特,2007:38) 在 其 论 文 门 槛 模 型 与 集 体 行 为 中 对 类 似 现 象 作 了 理 论 解 释 社 区 积 极 分 子 就 这 样 通 过 与 普 通 同 学 的 人 情 和 面 子 交 换 来 完 成 管 理 员 交 付 的 任 务, 作 为 回 报, 社 区 管 理 员 往 往 给 予 积 极 分 子 各 种 社 区 的 荣 誉, 如 社 区 学 生 先 进 个 人 社 区 学 生 标 兵 等 等, 多 数 学 生 认 为 这 样 的 荣 誉 可 以 为 自 己 的 求 职 简 历 增 加 分 量 引 自 同 上,P67-68. 0
第 四 章 结 论 通 过 本 项 研 究 可 以 发 现, 就 获 得 一 份 好 的 职 业 而 言, 在 当 下, 大 学 学 历 的 作 用 并 不 像 996 年 以 前 那 样 显 著, 虽 然 有 可 以 替 代 的 资 格 证 书, 但 对 于 已 经 进 入 大 学 的 学 生 来 说, 放 弃 大 学 学 历 去 追 逐 资 格 证 书 的 机 会 成 本 太 大 对 于 在 读 大 学 生 来 说, 拿 到 学 历 是 大 学 期 间 的 主 要 目 标 之 一 党 员 身 份 的 作 用 也 有 所 减 弱, 然 而 它 作 为 进 入 行 政 管 理 行 业 门 槛 的 作 用 是 无 可 替 代 的 而 大 学 生 生 活 社 区 的 管 理 员 并 没 有 足 够 的 勇 气 和 能 力 去 影 响 一 个 学 生 的 毕 业 进 度, 对 于 入 党, 管 理 员 也 仅 仅 能 做 到 短 时 间 的 要 挟, 因 此 社 区 管 理 员 并 不 能 真 正 操 控 大 学 生 的 毕 业 和 入 党 的 进 度 学 生 之 所 以 不 配 合 社 区 管 理 员 的 支 配, 是 由 于 基 于 对 社 区 空 间 想 象 的 差 异 而 造 成 的 管 理 员 对 学 生 生 活 的 干 扰 由 于 这 种 不 配 合, 管 理 员 常 常 以 行 为 分 作 为 强 制 的 工 具, 尽 管 扣 行 为 分 扣 到 退 学 几 乎 是 不 可 能 的, 然 而 就 如 福 柯 所 说 的 圆 形 监 狱 ( 福 柯,2003) 一 样, 管 理 员 可 以 通 过 它 来 管 理 新 入 住 的 学 生 对 于 了 解 社 区 地 方 性 知 识 的 高 年 级 的 学 生, 社 区 管 理 员 不 得 不 采 用 一 些 非 正 式 的 策 略, 例 如, 通 报 学 院 和 辅 导 员 卖 个 人 情 给 学 生 以 各 类 荣 誉 作 为 学 生 配 合 其 工 作 的 交 换 通 过 党 组 织 和 社 区 积 极 分 子 来 动 员 学 生 等 等, 社 区 积 极 分 子 的 关 系 网 络 也 直 接 影 响 到 管 理 员 对 全 楼 学 生 的 动 员 能 力 从 韦 伯 对 权 力 作 定 义 开 始, 学 者 们 研 究 的 焦 点 总 是 在 于 这 种 排 除 反 抗 而 贯 彻 自 己 意 志 力 的 控 制 能 力 是 如 何 产 生 和 发 挥 作 用 的 从 韦 伯 对 科 层 的 研 究, 马 克 思 的 政 治 经 济 学 对 于 生 产 资 料 的 关 注, 到 后 来 福 柯 的 知 识 权 力 和 布 迪 厄 所 强 调 的 文 化 资 本 和 场 域 中 实 践 者 的 策 略, 他 们 对 于 权 力 研 究 领 域 的 卓 越 贡 献 是 毋 庸 置 疑 的 然 而 在 这 些 理 论 和 具 体 的 生 活 情 境 相 关 联 的 时 候, 总 是 会 发 现 这 样 或 那 样 的 不 吻 合 的 情 况 一 个 作 为 模 型 的 理 论 只 适 合 各 种 理 想 类 型, 如 果 填 装 了 多 元 的 生 活 情 境, 一 定 会 有 所 遗 漏 针 对 居 委 会 的 一 系 列 基 层 权 力 的 研 究 也 是 如 此, 例 如, 一 派 认 为 国 家 权 力 尤 强, 忽 视 社 区 的 自 治 力 量, 另 一 派 则 反 之, 这 样 就 自 然 地 走 向 相 对 主 义 因 此, 笔 者 尝 试 通 过 这 样 一 个 实 证 研 究 来 建 构 一 个 动 态 的 理 论 模 式 结 构 指 的 是 权 力 实 践 各 方 所 处 的 外 部 环 境, 如 社 会 背 景, 组 织 等, 关 系 则 具 体 指 权 力 实 践 者 之 间 的 互 动 关 系, 这 个 关 系 是 复 杂 的, 也 是 宽 容 的, 并 没 有 一 个 固 定 的 模 式, 它 取 决 于 研 究 对 象 本 身 例 如 在 本 文 中, 城 市 的 就 业 形 势 和 校 方 的 正 式 制 度 是 一 个 笼 罩 在 学 生 和 社 区 管 理 员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结 构, 管 理 员 与 学 生 在 社 区 权 力 逻 辑 中 使 用 的 非 正 式 的 权 力 操 作 策 略 ( 尤 其 是 人 情 面 子 的 交 换 ) 则 体 现 了 结 构 笼 罩 下 的 关 系 这 关 系 是 建 立 在 生 活 经 验 的 基 础 上 的, 它 与 结 构 并 非 是 割 裂 的, 相 反, 它 们 息 息 相 关, 组 成 了 一 个 立 体 网 络, 共 同 影 响 了 学 生 生 活 社 区 的 权 力 实 践 参 考 文 献 Lefebvre, Henri.99.The Production of Space.Translated by Donald Nicholson-Smith. Cambridge, MA: BlackwellPress. 布 迪 厄, 皮 埃 尔 华 康 德.2004. 实 践 与 反 思 [M]. 李 猛, 李 康 译. 北 京 : 中 央 编 译 出 版 社. 陈 向 明.996. 社 会 科 学 中 的 定 性 研 究 方 法 [J].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6). 福 柯, 米 歇 尔.2003. 规 训 与 惩 罚 [M]. 刘 兆 成 杨 远 婴 译. 上 海 : 生 活. 读 书. 新 知 三 联 书 店. 格 兰 诺 维 特, 马 克.2007. 镶 嵌 : 社 会 网 与 经 济 行 动 [M]. 罗 家 德 译. 北 京 : 社 会 科 学 文 献 出 版 社. 桂 勇.2007. 邻 里 政 治 : 城 市 基 层 的 权 力 操 作 策 略 与 国 家 - 社 会 的 粘 连 模 式 [J]. 社 会 (6). 桂 勇 崔 之 余.2000. 行 政 化 进 程 中 的 城 市 居 委 会 体 制 变 迁 [J]. 华 中 理 工 大 学 学 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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