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竞 赛 规 程 总 则 1 二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航 海 模 型 竞 赛 规 程 3 三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航 海 模 型 竞 赛 规 程 修 改 条 款 四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体 育 道 德 风 尚 奖 评 选 方 法 6 五 关 于 做 好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反 兴 奋 剂 工 作 有 关 事 宜 的 通 知 8 六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航 海 模 型 竞 赛 补 充 通 知 10 七 竞 赛 委 员 会 12 八 工 作 机 构 12 九 仲 裁 委 员 会 14 十 裁 判 员 名 单 14 十 一 代 表 队 名 单 1 十 二 活 动 程 表 20 十 三 竞 赛 程 表 21 十 四 参 赛 人 员 统 计 表 23 十 五 比 赛 场 馆 平 面 图 24 十 六 世 界 全 国 记 录 2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竞 赛 规 程 总 则 举 办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是 为 了 提 高 非 奥 运 会 项 目 的 竞 技 水 平, 进 一 步 丰 富 人 民 群 众 的 体 育 文 化 生 活, 促 进 全 民 健 身 活 动 广 泛 深 入 开 展, 推 动 我 国 由 体 育 大 国 向 体 育 强 国 迈 进 一 竞 赛 期 和 地 点 : 2010 年 16-26 在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举 行 二 竞 赛 项 目 : ( 一 ) 设 34 个 竞 赛 项 目 : 蹼 泳 滑 水 摩 托 艇 中 国 式 摔 跤 公 开 水 域 游 泳 救 生 健 美 操 技 巧 室 内 五 人 制 足 球 三 人 篮 球 地 掷 球 台 球 壁 球 保 龄 球 高 尔 夫 球 跳 伞 航 空 模 型 航 海 模 型 无 线 电 测 向 定 向 围 棋 象 棋 国 际 象 棋 桥 牌 健 身 气 功 攀 岩 门 球 健 美 轮 滑 拔 河 龙 舟 舞 龙 舞 狮 毽 球 体 育 舞 蹈 ( 二 ) 设 318 个 竞 赛 小 项, 各 竞 赛 项 目 的 小 项 设 置 按 照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统 一 审 定 的 各 项 目 竞 赛 规 程 的 规 定 执 行 三 竞 赛 组 织 和 参 加 单 位 : ( 一 ) 全 国 各 单 项 运 动 项 目 协 会 负 责 本 项 目 竞 赛 规 程 的 制 定 报 名 审 核 和 竞 赛 组 织 等 工 作 ( 二 )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解 放 军 行 业 体 协 可 以 组 成 代 表 团, 负 责 组 织 参 加 开 闭 幕 式, 参 赛 及 赛 风 赛 纪 等 项 工 作 ( 三 ) 各 项 目 竞 赛 原 则 上 由 代 表 团 组 队 参 赛, 若 代 表 团 未 组 队, 地 市 协 会 俱 乐 部 等 可 以 组 队 参 赛, 但 必 须 符 合 各 项 目 竞 赛 规 程 的 规 定 ( 四 )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是 否 参 加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将 根 据 其 意 愿 再 定 四 运 动 员 资 格 : ( 一 ) 经 有 资 质 的 医 务 部 门 检 查 证 明 身 体 健 康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 二 ) 实 施 运 动 员 注 册 制 度 项 目 的 运 动 员 持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颁 发 的 全 国 体 育 竞 赛 运 动 员 注 册 证 或 单 项 运 动 项 目 协 会 的 注 册 证 明 参 加 比 赛, 运 动 员 代 表 资 格 以 注 册 的 2010 年 代 表 单 位 为 准 ( 三 ) 未 实 施 运 动 员 注 册 制 度 项 目 的 运 动 员 代 表 资 格 必 须 符 合 各 项 目 竞 赛 规 程 的 规 定 ( 四 ) 有 预 赛 的 项 目 运 动 员 注 册 或 代 表 资 格 确 认 必 须 于 2009 年 3 31 前 完 成, 没 有 预 赛 的 项 目 运 动 员 注 册 或 代 表 资 格 确 认 必 须 于 2009 年 12 31 前 完 成 对 报 名 运 动 员 代 表 资 格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具 体 办 法 由 各 项 目 单 项 竞 赛 规 程 规 定 五 参 加 办 法 : ( 一 ) 各 项 目 进 入 决 赛 阶 段 比 赛 的 运 动 员 规 模 由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统 一 平 衡 后 确 定 - 1 -
( 二 ) 所 有 预 赛 必 须 于 2009 年 12 31 前 完 成, 并 按 照 各 项 目 竞 赛 规 程 规 定 的 录 取 办 法 参 加 决 赛 阶 段 的 比 赛 ( 三 ) 凡 运 动 员 总 数 在 20 人 ( 含 20 人 ) 以 下 的 代 表 团, 报 团 长 1 人 团 部 工 作 人 员 1 人 ; 运 动 员 总 数 在 21-0 人 的, 按 10:1 的 比 例 报 工 作 人 员, 其 中 团 长 1 人 副 团 长 1 人 ; 运 动 员 总 数 在 1-100 人 的, 按 1:1 的 比 例 报 工 作 人 员, 其 中 团 长 1 人 副 团 长 2 人 ; 运 动 员 总 数 在 101 人 以 上 的, 按 1:1 的 比 例 报 工 作 人 员, 其 中 团 长 1 人 副 团 长 3 人, 另 外, 可 增 报 超 编 副 团 长 2 人, 费 用 自 理 六 竞 赛 办 法 : ( 一 ) 执 行 全 国 各 单 项 运 动 项 目 协 会 审 定 的 各 项 目 竞 赛 规 则 ( 二 ) 裁 判 员 及 仲 裁 委 员 由 各 运 动 项 目 管 理 中 心 根 据 单 项 竞 赛 规 程 规 则 的 规 定 提 名, 报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统 一 确 定 七 录 取 名 次 与 奖 励 : ( 一 ) 各 项 目 录 取 前 6 名, 给 予 奖 励 参 加 比 赛 的 人 ( 对 队 ) 数 不 足 6 人 ( 对 队 ) 的 小 项, 只 进 行 表 演, 不 录 取 名 次 ( 二 ) 设 体 育 道 德 风 尚 奖, 评 选 办 法 另 定 八 报 名 和 报 到 : ( 一 ) 各 参 赛 单 位 须 在 2010 年 1 31 前 将 参 加 的 具 体 项 目 和 运 动 员 名 单 一 式 3 份 分 别 报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群 众 体 育 司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有 关 运 动 项 目 管 理 中 心 和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组 委 会 竞 赛 部 ( 二 ) 各 代 表 团 可 于 2010 年 14 报 到, 27 之 前 离 会, 各 项 目 运 动 队 在 本 项 目 比 赛 开 始 前 2 天 报 到, 比 赛 结 束 后 1 天 离 会 ( 三 ) 裁 判 员 及 仲 裁 委 员 报 到 事 宜 另 行 通 知 九 反 兴 奋 剂 工 作 : 比 赛 期 间 将 开 展 反 兴 奋 剂 宣 传 教 育, 进 行 兴 奋 剂 检 查, 有 关 事 宜 另 行 通 知 十 代 表 团 团 旗 : 各 单 位 自 备, 颜 色 自 定, 规 格 为 2 3 米 十 一 其 它 : ( 一 ) 各 参 赛 代 表 团 运 动 队 在 赛 区 的 食 宿 费 用 按 组 委 会 统 一 标 准 自 理, 竞 赛 组 织 费 等 由 组 委 会 负 责 知 ( 二 ) 各 代 表 团 运 动 队 冠 名 及 着 装 广 告 等 要 求 按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规 定 执 行, 具 体 内 容 另 行 通 十 二 本 竞 赛 规 程 总 则 由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负 责 解 释 - 2 -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航 海 模 型 竞 赛 规 程 一 竞 赛 期 和 地 点 : 2010 年 在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举 行, 具 体 时 间 地 点 另 行 通 知 二 竞 赛 项 目 : ( 一 ) 个 人 : 1. 迷 你 级 耐 久 拉 力 (FSR-V3.) 2. 标 准 级 耐 久 拉 力 (FSR-V7.) 3. 轻 量 级 30 分 钟 追 逐 (FSR-V1) 4. 重 量 级 30 分 钟 追 逐 (FSR-V3). 迷 你 级 方 程 式 内 燃 机 追 逐 (FSR-O3.) 6. 自 由 级 方 程 式 内 燃 机 追 逐 (FSR-OX) 7. 1 米 级 遥 控 帆 船 (F-E) 8. 标 准 级 遥 控 帆 船 (F-M) 9. 重 量 级 遥 控 帆 船 (F-10) 10. 电 动 三 角 绕 标 竞 时 (F1-E1KG) 11. 无 限 制 级 电 动 三 角 绕 标 追 逐 (ECO-EXP) 12. 电 动 方 程 式 追 逐 (ECO-MONO-Ⅰ) 13. 划 桨 帆 船 模 型 (C1) 14. 场 景 模 型 (C3) 1. 袖 珍 模 型 (C4) 16. 瓶 装 模 型 (C) 17. 塑 料 拼 装 和 机 械 动 力 模 型 (C6+C2) 18. 仿 真 ( 套 材 和 机 械 动 力 ) 航 行 (F4+F2) 19. 仿 真 模 型 立 体 对 抗 (F6-S) 20. 遥 控 模 拟 穿 越 障 碍 (F9) ( 二 ) 团 体 : 1 接 力 对 抗 (FSR-V 团 体 ) 2 花 样 绕 标 (F3- 团 体 ) 3 电 动 三 角 绕 标 追 逐 接 力 (ECO-TEAM) 三 参 赛 单 位 :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解 放 军 行 业 体 协 可 以 组 队 参 赛 - 3 -
四 运 动 员 资 格 : ( 一 ) 持 有 当 地 省 级 以 上 医 院 身 体 检 查 健 康 合 格 有 效 证 明 ( 二 ) 依 据 运 动 员 参 加 2007 至 2009 年 全 国 锦 标 赛 和 中 国 航 海 模 型 运 动 协 会 指 定 的 国 家 级 赛 事 获 得 的 积 分 排 名 产 生 ( 三 ) 运 动 员 所 代 表 单 位 须 于 2009 年 3 31 前 在 中 国 航 海 模 型 运 动 协 会 办 理 团 体 会 员 及 相 关 运 动 员 的 注 册 手 续 ( 四 ) 运 动 员 及 教 练 须 是 2009 至 2010 年 中 国 航 海 模 型 运 动 协 会 的 注 册 会 员 ( 五 ) 获 得 参 赛 资 格 的 人 员 将 在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航 电 模 中 心 网 站 上 公 示 五 参 加 办 法 : ( 一 ) 每 队 每 项 限 报 3 艘 模 型 ( 团 体 项 目 限 报 3 项 ), 每 名 运 动 员 限 报 2 项 ( 包 括 团 体 ), 每 艘 模 型 限 报 1 名 运 动 员 (F6 项 目 每 组 限 报 名 运 动 员 ) ( 二 ) 参 加 F-E 项 目 运 动 员 限 1986 年 1 1 以 后 出 生 每 队 须 有 1 名 1986 年 1 1 以 后 出 生 的 运 动 员 参 加 接 力 对 抗 (FSR-V 团 体 ) 和 电 动 三 角 绕 标 追 逐 接 力 (ECO-TEAM) 六 竞 赛 办 法 : 执 行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航 电 模 中 心 下 发 的 2009 至 2010 年 航 海 模 型 竞 赛 规 则 七 裁 判 和 仲 裁 :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选 派 裁 判 员 和 仲 裁 委 员, 承 办 单 位 选 派 其 余 人 员 八 录 取 名 次 与 奖 励 : ( 一 ) 各 项 目 录 取 前 6 名, 给 予 奖 励 参 加 比 赛 的 人 ( 队 ) 数 不 足 6 人 ( 队 ) 的 小 项, 只 进 行 表 演, 不 录 取 名 次 ( 二 ) 设 体 育 道 德 风 尚 奖, 评 选 办 法 另 定 九 报 名 与 报 到 : ( 一 ) 参 赛 单 位 须 于 2010 年 1 31 前 将 参 加 的 具 体 项 目 和 运 动 员 名 单 ( 附 件 ) 一 式 3 份 分 别 报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群 众 体 育 司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航 电 模 中 心 模 型 运 动 部 ( 北 京 市 崇 文 区 天 坛 东 里 中 区 甲 14 号, 邮 编 100061, 联 系 人 : 王 雷, 电 话 :010-6700781, 传 真 :010-6700038) 和 第 四 届 体 育 大 会 组 委 会 竞 赛 部 ( 地 址 : 合 肥 市 阜 南 路 40 号 富 康 大 厦 B 区 五 楼 08 室, 邮 编 :230001, 联 系 人 : 葛 伟, 电 话 :01-260872, 邮 箱 :hfsth@126.com) ( 二 ) 报 到 时 间 地 点 另 行 通 知 十 反 兴 奋 剂 工 作 : 比 赛 期 间 将 开 展 反 兴 奋 剂 宣 传 教 育, 进 行 兴 奋 剂 检 查, 有 关 事 宜 另 行 通 知 十 一 其 它 : ( 一 ) 运 动 队 在 赛 区 的 食 宿 费 用 按 组 委 会 统 一 标 准 自 理, 竞 赛 组 织 费 等 由 组 委 会 负 责 ( 二 ) 运 动 队 冠 名 及 着 装 广 告 等 要 求 按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规 定 执 行, 具 体 内 容 另 行 通 知 十 二 未 尽 事 宜 另 行 通 知 - 4 -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航 海 模 型 竞 赛 规 程 修 改 条 款 一 竞 赛 期 和 地 点 : 2010 年 1-21 在 合 肥 市 包 河 公 园 逍 遥 津 公 园 举 行 八 奖 励 办 法 : ( 一 ) 各 项 目 设 一 二 三 等 奖 参 加 比 赛 的 人 ( 队 ) 数 不 足 4 人 ( 队 ) 的 项 目, 只 进 行 表 演, 不 进 行 等 级 奖 励 对 未 获 等 级 奖 的 运 动 员 颁 发 参 与 奖 ( 二 ) 划 桨 帆 船 模 型 (C1) 场 景 模 型 (C3) 袖 珍 模 型 (C4) 瓶 装 模 型 (C) 塑 料 拼 装 和 机 械 动 力 模 型 (C6+C2) 项 目 按 照 成 绩 奖 励 :4-8 人 参 加 比 赛 的 项 目, 参 赛 人 数 的 1% 为 一 等 奖,30% 为 二 等 奖, 30% 为 三 等 奖 ( 四 舍 五 入 );9-16 人 参 加 比 赛 的 项 目, 参 赛 人 数 的 10% 为 一 等 奖,20% 为 二 等 奖,30% 为 三 等 奖 ( 四 舍 五 入 );17( 含 ) 人 以 上 参 加 比 赛 的 项 目, 设 一 等 奖 2 名, 二 等 奖 4 名, 三 等 奖 6 名 ( 三 ) 各 项 目 按 照 成 绩 获 得 相 应 等 级 奖 励 ( 见 下 表 ) 一 等 奖 最 多 2 名, 其 他 达 到 一 等 奖 标 准 但 成 绩 排 后 的 获 得 二 等 奖 ; 如 没 有 达 到 三 等 奖 及 以 上 标 准 的, 成 绩 最 好 的 3 人 ( 队 ) 获 得 三 等 奖 项 目 一 等 奖 二 等 奖 三 等 奖 风 速 连 续 大 于 米 / 秒 时, 一 等 奖 应 急 标 准 迷 你 级 耐 久 拉 力 (FSR-V3.) 6 圈 0 圈 4 圈 4 圈 标 准 级 耐 久 拉 力 (FSR-V7.) 7 圈 1 圈 46 圈 46 圈 轻 量 级 30 分 钟 追 逐 (FSR-V1) 8 圈 2 圈 46 圈 46 圈 重 量 级 30 分 钟 追 逐 (FSR-V3) 0 圈 4 圈 40 圈 40 圈 迷 你 级 方 程 式 内 燃 机 追 逐 (FSR-O3.) 2 圈 23 圈 20 圈 20 圈 自 由 级 方 程 式 内 燃 机 追 逐 (FSR-OX) 31 圈 28 圈 2 圈 2 圈 1 米 级 遥 控 帆 船 (F-E) 均 18 分 均 27 分 均 32 分 均 1 分 标 准 级 遥 控 帆 船 (F-M) 均 18 分 均 27 分 均 32 分 均 1 分 重 量 级 遥 控 帆 船 (F-10) 均 18 分 均 27 分 均 32 分 均 1 分 电 动 三 角 绕 标 竞 时 (F1- E1KG) 12. 分 13 分 13. 分 13. 分 无 限 制 级 电 动 三 角 绕 标 追 逐 (ECO-EXP) 39 圈 3 圈 31 圈 31 圈 电 动 方 程 式 追 逐 (ECO-MONO-Ⅰ) 24 圈 22 圈 19 圈 19 圈 仿 真 ( 套 材 和 机 械 动 力 ) 航 行 (F4+F2).8 分 11 分 20 分 20 分 仿 真 模 型 立 体 对 抗 (F6-S) 92 分 8 分 80 分 73 分 接 力 对 抗 (FSR-V 团 体 ) 79 71 63 63 花 样 绕 标 (F3- 团 体 ) 280 分 224 分 电 动 三 角 绕 标 追 逐 接 力 (ECO-TEAM) 103 93 82 82 遥 控 模 拟 穿 越 障 碍 (F9) 18 分 18 分 ( 四 ) 设 体 育 道 德 风 尚 奖, 评 选 办 法 另 定 - -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体 育 道 德 风 尚 奖 评 选 办 法 为 激 励 和 表 彰 各 代 表 团 运 动 队 运 动 员 和 裁 判 员 在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上 恪 守 体 育 道 德, 顽 强 拼 搏 赛 出 风 格 赛 出 水 平, 为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促 进 体 育 大 国 向 体 育 强 国 迈 进 服 务, 现 制 定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体 育 道 德 风 尚 奖 评 选 办 法 如 下 : 一 评 选 范 围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各 参 赛 代 表 团 运 动 队 运 动 员 和 裁 判 员 二 评 选 条 件 ( 一 ) 认 真 遵 守 和 执 行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竞 赛 规 程 总 则 和 各 单 项 竞 赛 规 程 规 则 以 及 有 关 规 定 ( 二 ) 代 表 团 能 够 树 立 正 确 的 参 赛 观, 公 正 竞 赛 公 平 竞 争, 体 现 以 人 为 本 的 原 则, 加 强 运 动 队 的 教 育 和 管 理, 赛 风 赛 纪 良 好 ( 三 ) 运 动 员 能 够 认 真 遵 守 各 项 规 定, 组 织 纪 律 观 念 强, 比 赛 作 风 端 正 顽 强 拼 搏, 胜 不 骄 败 不 馁, 体 现 良 好 的 体 育 道 德 风 尚 ( 四 ) 裁 判 员 能 够 认 真 遵 守 各 项 规 定, 执 行 裁 判 工 作 时 做 到 严 肃 认 真 公 正 准 确, 不 徇 私 舞 弊, 不 搞 不 正 之 风 ( 五 ) 比 赛 期 间 有 下 列 问 题 之 一 的, 取 消 评 选 资 格 : 1 运 动 员 兴 奋 剂 检 查 结 果 呈 阳 性 或 有 作 弊 行 为 2 被 认 定 比 赛 作 假, 或 有 意 串 通 改 变 比 赛 结 果 3 违 反 全 国 体 育 竞 赛 赛 区 工 作 条 例 规 定 4 发 生 特 殊 或 重 大 事 件,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三 评 选 办 法 ( 一 ) 代 表 团 的 评 选 工 作, 由 组 委 会 竞 赛 部 负 责, 根 据 评 选 条 件, 在 听 取 有 关 方 面 意 见 后 提 名 推 荐, 征 求 意 见 后 报 组 委 会 审 定 ( 二 ) 运 动 队 运 动 员 和 裁 判 员 的 评 选 工 作 由 各 项 目 竞 赛 委 员 会 设 立 评 选 机 构, 由 专 人 负 责 评 选 方 式 由 各 参 赛 队 裁 判 组 提 名,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推 选 具 备 条 件 的 运 动 队 运 动 员 和 裁 判 员, 经 评 选 机 构 汇 总 审 核, 报 竞 赛 委 员 会 审 定 ( 三 ) 香 港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代 表 团 不 参 加 体 育 道 德 风 尚 奖 评 选 活 动, 组 委 会 将 在 闭 幕 式 上 授 - 6 -
予 参 赛 纪 念 四 评 选 名 额 ( 一 ) 代 表 团 的 评 选 名 额 不 限 ( 二 ) 运 动 队 的 评 选 比 例 为 :1; 运 动 员 的 评 选 比 例 为 10:1; 裁 判 员 的 评 选 比 例 为 1:1 五 奖 励 方 式 对 获 得 体 育 道 德 风 尚 奖 的 代 表 团 运 动 队 运 动 员 和 裁 判 员 予 以 奖 励 六 注 意 事 项 ( 一 ) 各 项 目 竞 赛 委 员 会 在 评 选 工 作 中 要 加 强 宣 传 教 育, 将 评 选 工 作 与 教 育 管 理 工 作 结 合 起 来, 不 搞 形 式 主 义 ( 二 ) 评 选 工 作 应 把 重 点 放 在 运 动 队, 促 进 各 方 面 在 抓 好 训 练 比 赛 的 同 时, 重 视 抓 好 运 动 队 的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加 强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 三 ) 评 选 工 作 要 注 意 赛 场 表 现 和 平 时 表 现 相 结 合, 运 动 技 术 水 平 和 赛 场 作 风 相 结 合, 要 有 利 于 运 动 队 之 间 运 动 员 之 间 的 团 结, 促 进 运 动 技 术 水 平 的 提 高 ( 四 ) 评 选 结 果 原 则 上 在 本 项 目 最 后 一 天 比 赛 结 束 后 揭 晓, 不 得 提 前 或 推 后 - 7 -
关 于 做 好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反 兴 奋 剂 工 作 有 关 事 宜 的 通 知 各 参 赛 单 位, 有 关 厅 司 局, 有 关 直 属 单 位 : 为 保 护 运 动 员 的 身 心 健 康, 维 护 公 平 竞 争 的 体 育 道 德, 确 保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 以 下 简 称 体 育 大 会 ) 圆 满 成 功, 巩 固 成 功 举 办 北 京 奥 运 会 和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运 动 会 反 兴 奋 剂 工 作 的 积 极 成 果, 展 示 我 国 近 年 来 全 民 健 身 与 竞 技 体 育 协 调 发 展 的 良 好 态 势, 推 进 非 奥 项 目 的 健 康 发 展, 现 就 做 好 本 届 体 育 大 会 反 兴 奋 剂 工 作 有 关 事 宜 通 知 如 下 : 一 各 参 赛 单 位 要 进 一 步 提 高 对 反 兴 奋 剂 工 作 重 要 性 的 认 识 要 从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维 护 运 动 员 身 心 健 康, 维 护 体 育 竞 赛 的 纯 洁 性 和 公 平 出 发, 全 面 做 好 本 单 位 参 加 体 育 大 会 的 反 兴 奋 剂 工 作 各 参 赛 单 位 要 加 强 对 所 属 单 位 反 兴 奋 剂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 充 分 发 挥 业 务 主 管 和 纪 检 监 察 等 部 门 的 作 用, 建 立 健 全 责 任 制 度, 有 针 对 性 地 制 定 完 善 管 理 措 施 并 认 真 落 实 对 顶 风 作 案 或 因 不 履 行 职 责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的, 按 总 局 有 关 规 定 严 肃 处 理 二 总 局 有 关 项 目 管 理 中 心 要 切 实 加 强 对 所 属 项 目 体 育 大 会 反 兴 奋 剂 工 作 的 领 导, 认 真 履 行 对 所 属 项 目 反 兴 奋 剂 工 作 的 责 任, 将 反 兴 奋 剂 作 为 竞 赛 组 织 工 作 的 重 要 内 容, 切 实 抓 好 三 坚 持 预 防 为 主 教 育 为 本 的 原 则, 各 参 赛 单 位 要 结 合 本 单 位 实 际, 采 取 灵 活 多 样 的 形 式, 进 行 全 员 的 反 兴 奋 剂 宣 传 教 育 和 培 训 活 动, 组 织 有 关 人 员 认 真 学 习 反 兴 奋 剂 政 策 法 规 及 相 关 知 识, 营 造 积 极 向 上 的 反 兴 奋 剂 氛 围, 不 断 提 高 广 大 运 动 员 及 其 辅 助 人 员 自 觉 抵 制 兴 奋 剂 的 意 识 和 能 力 总 局 反 兴 奋 剂 中 心 ( 以 下 简 称 反 兴 奋 剂 中 心 ) 编 印 了 运 动 员 反 兴 奋 剂 教 育 手 册 ( 以 下 简 称 手 册 ) 和 反 兴 奋 剂 试 卷, 各 参 赛 单 位 应 按 照 本 单 位 实 际 参 赛 人 数, 填 妥 附 件 中 的 表 格, 传 真 到 反 兴 奋 剂 中 心 ( 传 真 :010-84376809), 反 兴 奋 剂 中 心 将 尽 快 将 读 本 和 试 卷 邮 寄 到 各 单 位 指 定 地 址 各 参 赛 单 位 应 在 体 育 大 会 开 幕 前 组 织 全 体 运 动 员 认 真 学 习 读 本, 并 组 织 考 试, 考 试 及 格 者 方 能 参 赛 赛 事 期 间 科 教 司 和 反 兴 奋 剂 中 心 将 抽 查 教 育 培 训 情 况, 一 经 发 现 考 试 不 合 格 或 组 织 不 得 力 的 情 况, 对 运 动 员 所 属 参 赛 单 位 给 予 通 报 批 评 因 教 育 不 力 而 造 成 的 兴 奋 剂 违 规 行 为 对 相 关 责 任 人 进 行 严 肃 处 理 四 加 大 兴 奋 剂 检 查 工 作 力 度, 体 育 大 会 决 赛 阶 段 赛 内 兴 奋 剂 检 查 数 量 计 划 比 第 三 届 体 育 大 会 增 加 10% 赛 内 兴 奋 剂 检 查 原 则 上 在 比 赛 后 立 即 进 行 体 育 大 会 预 赛 决 赛 阶 段 ( 自 各 项 目 规 定 报 到 之 起 至 比 赛 结 束, 不 论 运 动 员 是 否 已 到 达 指 定 住 宿 地 点 ) 进 行 的 赛 前 或 赛 中 兴 奋 剂 检 查 均 - 8 -
视 为 赛 内 检 查 在 此 期 间, 运 动 员 可 能 在 任 何 时 间 任 何 地 点 被 要 求 接 受 兴 奋 剂 检 查 各 参 赛 单 位 要 教 育 广 大 运 动 员 教 练 员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相 关 人 员 积 极 配 合 兴 奋 剂 检 查 工 作 五 严 格 执 行 赛 外 兴 奋 剂 检 查 的 有 关 规 定 ( 一 ) 兴 奋 剂 检 查 工 作 人 员 ( 以 下 简 称 检 查 人 员 ) 在 履 行 职 责 时, 有 权 进 入 运 动 员 驻 地 和 训 练 竞 赛 场 所, 各 单 位 应 予 以 配 合 并 提 供 必 要 的 工 作 条 件, 不 得 拒 绝 阻 挠 或 借 故 推 延 ( 二 ) 运 动 员 在 接 受 兴 奋 剂 检 查 时 应 同 时 出 示 运 动 员 注 册 证 和 身 份 证 ( 未 满 十 六 周 岁 的 运 动 员 出 示 注 册 证 ) 必 要 时 检 查 人 员 可 以 现 场 拍 摄 运 动 员 相 片 六 加 强 对 兴 奋 剂 检 查 检 测 工 作 的 质 量 管 理 ( 一 ) 检 查 人 员 应 按 照 国 际 兴 奋 剂 检 查 标 准 实 施 兴 奋 剂 检 查 ( 二 ) 实 施 兴 奋 剂 检 查, 应 有 2 名 以 上 检 查 人 员 参 加, 出 示 兴 奋 剂 检 查 证 件 和 兴 奋 剂 检 查 授 权 书 ( 三 ) 实 验 室 检 测 工 作 应 严 格 执 行 有 关 国 际 标 准 七 体 育 大 会 预 决 赛 期 间 发 生 的 兴 奋 剂 违 规 行 为, 将 根 据 总 局 有 关 规 定 依 法 严 肃 处 理 八 进 一 步 拓 宽 畅 通 信 访 举 报 渠 道, 加 强 对 反 兴 奋 剂 工 作 的 监 督, 提 倡 和 鼓 励 实 名 举 报 举 报 地 址 电 话 : ( 一 )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科 教 司 地 址 : 北 京 崇 文 区 体 育 馆 路 2 号, 邮 编 :100763 电 话 :010-87182332 010-87182702 传 真 :010-67114862 ( 二 ) 监 察 部 驻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监 察 局, 地 址 同 上 电 话 :010-87182428 传 真 :010-671146 ( 三 )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反 兴 奋 剂 中 心 地 址 : 北 京 朝 阳 区 安 定 路 1 号, 邮 编 :100029 电 话 :010-6496020 传 真 :010-649768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二 一 年 四 十 四 - 9 -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航 海 模 型 比 赛 补 充 通 知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航 海 模 型 比 赛 定 于 2010 年 1 21 在 合 肥 市 举 行 现 将 有 关 事 宜 补 充 通 知 如 下 : 一 比 赛 时 间 和 地 点 : 比 赛 时 间 :2010 年 1-21 比 赛 地 点 : 合 肥 包 河 公 园 ( 合 肥 市 芜 湖 路 ) 合 肥 逍 遥 津 公 园 ( 合 肥 庐 阳 区 寿 春 路 16 号 ) 二 报 到 : 一 请 各 参 赛 代 表 队 于 13 到 合 肥 市 广 玉 兰 宾 馆 安 徽 康 源 大 酒 店 报 到 1 合 肥 市 广 玉 兰 宾 馆 地 址 : 合 肥 市 阜 南 西 路 230 号 ( 省 财 政 厅 旁 ) 联 系 电 话 :01-220228,220299( 总 台 ) 联 系 人 : 陆 华 凤 联 系 电 话 :01-220200 1386004831 2 安 徽 康 源 大 酒 店 地 址 : 合 肥 市 淝 河 路 800 号 联 系 电 话 :01-238414 ( 总 台 ) 联 系 人 : 李 二 瑞 联 系 电 话 :01-238298 13866734379 二 请 技 术 官 员 裁 判 人 员 于 12 到 合 肥 市 鑫 湖 宾 馆 报 到 地 址 : 合 肥 市 五 河 路 243 号 联 系 电 话 :01-696888 ( 总 台 ) 联 系 人 : 何 爱 艳 联 系 电 话 :01-696880 139194217 三 航 海 模 型 竞 委 会 地 址 : 合 肥 市 纬 二 路 广 电 中 心, 邮 编 :23001 联 系 电 话 :01-3368708 传 真 :01-3368708 联 系 人 : 潘 晓 峰 ( 包 河 公 园 赛 区 ) 联 系 电 话 :139193233-10 -
联 系 人 : 汤 新 ( 逍 遥 津 公 园 赛 区 ) 联 系 电 话 :1396018109 三 所 有 模 型 鉴 定 ( 除 仿 真 模 型 ) 于 13 晚 18:00-22:00 在 驻 地 宾 馆 进 行 四 请 各 参 赛 队 自 带 油 料 ( 合 肥 汽 油 含 乙 醇 ) 五 请 各 参 赛 队 运 动 员 教 练 员 领 队 工 作 人 员 裁 判 员 提 前 将 抵 达 赛 区 的 时 间 车 次 人 数 ( 男 女 性 别 ) 情 况 用 传 真 告 知 竞 赛 委 员 会, 以 便 安 排 接 站 和 住 宿 六 各 代 表 队 报 到 时 请 将 食 宿 费 向 赛 区 一 次 性 交 清 在 编 人 员 每 人 每 天 140 元 西 部 地 区 每 人 每 天 70 元, 不 足 部 分 由 大 会 承 担 超 编 人 员 每 人 每 天 自 交 260 元 七 请 各 参 赛 队 报 到 时 须 交 验 医 院 出 具 的 健 康 证 明 及 自 行 办 理 的 相 关 保 险 单 八 返 程 车 票 : 请 各 参 赛 代 表 队 于 将 填 写 好 的 返 程 订 票 单 传 真 至 单 项 竞 赛 委 员 会 九 报 到 时 参 赛 运 动 员 须 出 具 当 地 省 级 以 上 医 院 身 体 检 查 健 康 合 格 有 效 证 明 第 四 届 全 国 体 育 大 会 航 海 模 型 竞 委 会 二 一 年 四 十 各 参 赛 代 表 队 宾 馆 安 排 表 1 合 肥 市 广 玉 兰 宾 馆 (113 人 ) 江 西 队 (10 人 ) 湖 北 省 (12 人 ) 上 海 市 (32 人 ) 天 津 市 (11 人 ) 浙 江 省 (38 人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10 人 ) 2 安 徽 康 源 大 酒 店 (11 人 )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4 人 ) 宁 厦 回 族 自 治 区 队 (3 人 ) 云 南 省 (13 人 ) 福 建 省 (6 人 ) 安 徽 省 (3 人 ) 山 东 省 (8 人 ) 中 国 石 油 体 育 协 会 (4 人 ) 北 京 市 (6 人 ) 江 苏 省 (11 人 ) 湖 南 省 (11 人 ) 厦 门 市 (16 人 ) 四 川 省 (16 人 ) 河 南 省 (16 人 ) 广 东 省 (22 人 ) 宁 波 市 (12 人 ) - 11 -
竞 赛 委 员 会 主 任 : 李 殊 合 肥 市 体 育 局 局 长 常 务 副 主 任 : 丁 鹏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航 电 模 中 心 副 主 任 副 主 任 : 王 雷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航 电 模 中 心 航 空 车 辆 模 型 运 动 部 主 任 洪 爱 军 郝 力 群 合 肥 市 园 林 局 副 局 长 包 河 区 委 宣 传 部 部 长 檀 莉 包 河 区 政 府 副 区 长 刘 剑 庐 阳 区 政 府 副 区 长 史 平 安 徽 省 航 空 航 海 模 型 协 会 主 席 委 员 : 杨 再 军 总 局 航 电 模 中 心 航 海 模 型 运 动 部 主 任 丁 凤 云 庐 阳 区 宣 传 部 副 部 长 文 体 局 局 长 蒋 永 包 河 区 委 宣 传 部 副 部 长 孔 繁 年 王 有 宏 占 雄 才 庞 济 生 金 华 敏 殷 硕 景 赵 群 峰 潘 晓 峰 公 安 包 河 分 局 局 长 包 河 区 教 育 局 局 长 包 河 区 文 广 局 局 长 庐 阳 区 卫 生 局 书 记 庐 阳 区 市 容 局 副 书 记 庐 阳 区 教 育 局 副 局 长 公 安 庐 阳 分 局 副 局 长 包 河 区 文 广 局 副 局 长 逍 遥 津 公 园 场 地 工 作 机 构 办 公 室 主 任 : 汤 新 庐 阳 区 文 体 局 副 局 长 副 主 任 : 郭 兵 逍 遥 津 公 园 主 任 助 理 袁 胜 玉 逍 遥 津 街 道 办 事 处 副 主 任 秘 书 处 : 处 长 : 阮 文 珍 庐 阳 区 大 杨 镇 文 化 站 站 长 副 处 长 : 彭 代 国 逍 遥 津 街 道 党 政 办 竞 赛 处 : 处 长 : 杨 再 军 总 局 航 电 模 中 心 航 海 模 型 运 动 部 主 任 副 处 长 : 王 祖 春 芜 湖 市 少 年 宫 - 12 -
场 地 器 材 处 : 处 长 : 孟 海 涛 逍 遥 津 公 园 保 卫 科 安 全 保 卫 处 : 处 长 : 周 泽 春 逍 遥 津 派 出 所 所 长 副 处 长 : 胡 斌 逍 遥 津 公 园 保 卫 科 科 长 后 勤 保 障 处 : 处 长 : 刘 宠 庐 阳 区 文 体 局 副 处 长 : 罗 建 国 庐 阳 区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成 员 : 沈 琼 华 庐 阳 区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办 公 室 会 计 赵 静 逍 遥 津 公 园 办 公 室 办 公 室 主 任 : 潘 晓 峰 项 目 办 主 任 : 张 长 金 秘 书 处 : 处 长 : 王 烁 包 河 公 园 副 处 长 : 卢 萍 包 河 公 园 竞 赛 处 : 包 河 公 园 场 地 工 作 机 构 包 河 区 文 广 局 副 局 长 安 徽 省 航 空 航 海 模 型 协 会 秘 书 长 处 长 : 杨 再 军 总 局 航 电 模 中 心 航 海 模 型 运 动 部 主 任 副 处 长 : 朱 磊 包 河 区 文 广 局 场 地 器 材 处 : 詹 叶 锋 包 河 公 园 处 长 : 张 建 包 河 公 园 副 处 长 : 许 仁 忠 包 河 公 园 安 全 保 卫 处 : 梁 磊 包 河 公 园 处 长 : 杨 建 民 包 河 公 园 副 处 长 : 米 长 安 包 河 公 园 成 员 : 张 宇 包 河 公 园 后 勤 保 障 处 : 处 长 : 李 孝 兵 包 河 公 园 成 员 : 戴 巍 包 河 公 园 丁 沫 包 河 公 园 - 13 -
仲 裁 委 员 会 主 任 : 王 雷 副 主 任 : 杨 再 军 委 员 : 庄 志 清 裁 判 员 名 单 总 裁 判 长 : 邓 全 远 副 总 裁 判 长 : 查 宝 传 姜 招 银 张 宏 裁 判 长 : 刘 伟 薛 友 忠 窦 则 平 贺 庆 李 洁 贞 陈 标 戴 国 庆 陈 冬 陈 春 宁 副 裁 判 长 : 郭 昆 陈 忻 朱 德 利 陈 志 冯 奇 唐 偲 译 刘 伟 周 勇 陈 希 军 万 胜 华 张 豫 生 陈 伟 强 徐 贤 和 郑 云 鹤 朱 振 东 裁 判 员 : 张 长 金 张 泓 骆 昌 文 张 静 沈 保 俊 代 勇 汤 新 贺 友 兰 张 国 其 焦 通 石 曙 光 曹 京 玫 张 云 峰 段 建 军 谢 小 妹 浦 澍 涓 朱 克 凤 信 息 员 : 刘 昌 福 - 14 -
代 表 队 名 单 广 东 省 领 教 队 : 苏 国 赐 练 : 谭 立 峰 ( 兼 ) 李 志 勇 男 子 : 柯 文 龙 林 义 宁 伍 悦 彪 张 燮 和 陈 璐 任 伟 良 李 志 良 何 逸 强 黄 兆 林 黄 梓 峰 谭 立 峰 莫 建 荣 邱 伟 强 陈 招 智 梁 杰 峰 周 智 勇 谢 毅 强 郑 文 雄 阮 国 胜 赵 志 德 厦 门 市 ( 思 明 队 ) 领 队 : 余 万 影 教 练 : 林 沁 ( 兼 ) 曾 国 升 ( 兼 ) 男 子 : 曾 国 升 沈 剑 平 瓮 毅 辰 余 鹏 煌 纪 宏 毅 郑 宇 泉 施 国 龙 傅 学 伟 肖 庆 元 陈 锐 曾 庆 洪 林 沁 余 斌 储 程 辉 女 子 : 王 炜 林 江 苏 省 领 队 : 钟 欣 教 练 : 谢 任 基 男 子 : 林 强 谢 臻 达 蒋 建 栋 陆 宏 陆 圣 凡 张 杰 明 王 璟 王 恭 澳 郭 云 祺 福 建 省 领 队 : 陈 跃 许 顺 地 ( 兼 ) 教 练 : 伍 长 晃 ( 兼 ) 男 子 : 郭 晓 斌 龚 超 伍 长 晃 罗 昌 蔚 许 顺 地 - 1 -
浙 江 省 领 队 : 何 英 丹 教 练 : 陈 良 ( 兼 ) 葛 萌 吴 丽 强 ( 兼 ) 李 胜 巧 男 子 : 陈 良 邱 佳 郁 樊 佳 威 金 磊 王 源 段 体 明 张 余 恩 周 剑 飞 陈 长 耀 汪 宁 东 龚 群 星 吴 新 华 许 爱 雄 李 刚 潘 根 林 郑 祺 黄 金 京 李 忠 杰 潘 磊 莫 衍 史 玮 玮 蔡 安 冬 汪 杰 单 大 卫 吴 丽 强 王 哲 人 林 驰 许 锐 立 胡 胜 高 顾 建 雄 陆 然 浩 叶 科 骏 林 彬 女 子 : 袁 嘉 璐 孙 诗 梦 湖 北 省 领 队 : 岳 萍 香 教 练 : 张 铭 男 子 : 韩 超 李 毅 秦 建 蒋 飞 易 宏 勋 姚 俊 田 国 涛 汪 群 黄 殊 哲 女 子 : 陈 锦 兰 四 川 省 领 队 : 金 安 康 教 练 : 肖 松 ( 兼 ) 男 子 : 肖 松 吴 国 峰 罗 洪 沈 鹏 肖 博 健 王 汝 胜 郭 晓 陵 刘 东 廷 胡 鸿 强 李 麟 王 成 伟 李 溟 陈 戟 唐 墨 潇 王 周 海 云 南 省 领 队 : 姜 杰 教 练 : 赵 波 ( 兼 ) 杨 正 华 男 子 : 赵 波 向 涛 付 铮 贾 鲜 明 李 庆 国 龚 达 彪 李 牧 野 伍 增 光 赵 明 邓 跃 建 女 子 : 李 响 - 16 -
湖 南 省 领 队 : 廉 岳 教 练 : 杨 冬 男 子 : 周 晟 魏 明 袁 嘉 豪 马 国 兴 郗 挺 李 汉 强 于 磊 杨 健 女 子 : 曾 肖 雅 北 京 市 领 队 : 谈 宏 教 练 : 姚 春 伟 ( 兼 ) 男 子 : 陆 勤 明 谢 小 川 王 晓 颇 姚 春 伟 吴 羽 荇 江 西 队 领 队 : 陆 跃 忠 教 练 : 王 琦 男 子 : 范 江 涛 郭 木 文 许 鸿 毅 徐 荣 巫 跃 星 熊 强 郭 翔 钱 锋 安 徽 省 领 队 : 徐 凯 教 练 : 徐 凯 ( 兼 ) 男 子 : 王 杰 张 路 政 中 国 石 油 体 育 协 会 领 队 : 王 鲁 宁 教 练 : 纪 伯 文 ( 兼 ) 男 子 : 林 多 森 岑 宏 纪 伯 文 - 17 -
河 南 省 领 队 : 张 海 涛 教 练 : 吴 亦 农 王 郑 男 子 : 梁 勇 王 云 飞 鲍 达 郑 权 梁 俊 男 任 卫 东 郭 常 有 陈 磊 王 磊 王 慧 明 张 随 意 吴 为 飞 封 博 领 队 : 赵 耀 东 教 练 : 牛 国 新 男 子 : 隋 亚 林 宁 厦 回 族 自 治 区 队 天 津 市 领 队 : 张 恩 祥 教 练 : 刘 铁 信 ( 兼 ) 杨 旭 ( 兼 ) 男 子 : 刘 铁 信 杨 旭 杨 凤 泉 史 金 利 袁 立 建 朱 宇 赵 翔 杨 昱 范 凤 连 女 子 : 刘 鹏 翀 山 东 省 领 队 : 邵 先 利 教 练 : 孙 起 ( 兼 ) 修 概 ( 兼 ) 男 子 : 修 慨 孙 起 王 萌 马 骏 修 元 康 杨 午 钟 赵 天 君 领 队 : 赵 景 强 上 海 市 教 练 : 赵 景 强 ( 兼 ) 周 建 明 ( 兼 ) 宣 东 波 ( 兼 ) 郎 德 隆 ( 兼 ) 男 子 : 周 建 明 宣 东 波 苏 曌 何 宇 东 赵 康 荣 陈 敬 尧 施 辰 雨 李 铁 民 孙 兵 樊 天 立 陈 海 标 孙 鹤 峰 张 林 强 田 海 东 沈 捷 姜 嘉 伦 王 容 钢 纪 文 浩 姚 佳 琪 陈 刘 栋 吴 为 安 商 焱 张 严 孙 敏 杰 郎 德 隆 刘 湘 军 虞 顺 昌 赵 敏 浩 虞 亦 武 梁 起 黄 振 迪 - 18 -
宁 波 市 领 队 : 林 云 飞 教 练 : 姚 向 军 ( 兼 ) 史 波 男 子 : 姚 向 军 张 敬 业 凌 俊 洪 依 岷 林 栋 栋 毛 栋 栋 谭 浩 文 郑 晔 女 子 : 叶 柳 呈 谢 天 芝 领 队 : 黄 波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教 练 : 沈 建 国 男 子 : 黄 俊 晖 李 元 区 东 唐 朝 晖 程 开 波 刘 炜 杨 建 宁 刘 炯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领 教 队 : 郭 正 智 练 : 李 忠 庭 男 子 : 张 礼 仪 郭 家 雄 - 19 -
活 动 程 表 期 下 午 晚 上 12 裁 判 员 报 到 裁 判 员 报 到 裁 判 长 检 查 场 地 器 材 13 运 动 队 报 到 裁 判 员 学 习 运 动 队 报 到 裁 判 员 学 习 审 核 模 型 18:00-22:00 驻 地 宾 馆 14 运 动 员 试 航 裁 判 员 实 习 运 动 员 试 航 裁 判 员 实 习 16:00 封 闭 场 地, 裁 判 布 置 场 地 领 队 教 练 员 裁 判 长 联 席 会 议 1 竞 赛 竞 赛 16 竞 赛 竞 赛 17 竞 赛 竞 赛 18 竞 赛 竞 赛 19 竞 赛 竞 赛 20 竞 赛 竞 赛 21 竞 赛 C 类 外 观 取 模 型 ( 颁 奖 ) 22 离 会 - 20 -
竞 赛 程 ( 包 河 公 园 ) 表 期 时 间 包 河 公 园 备 注 第 1 场 地 第 2 场 地 E1KG ECO MONO F3 F4 F2 项 目 FSR 项 目 1 16 下 午 2:00-:30 下 午 2:00-:30 FSR-V3. V7. V1 V3 第 一 轮 F3- 团 体 第 一 轮 03. OX 第 一 轮 E1KG ECO MONO ECO 团 体 第 一 轮 F3- 团 体 第 二 轮 FSR 团 体 赛 第 一 轮 17 18 19 下 午 2:00-:30 下 午 2:00-:30 下 午 2:00-:30 F3- 团 体 第 三 轮 OX 03. 第 二 轮 FSR-V3. V7. V1 V3 第 二 轮 MONO E1KG ECO ECO 团 体 第 二 轮 F4 F2 第 一 轮 O3. 0X 第 三 轮 F9 F4 F2 第 二 轮 FSR 团 体 赛 决 赛 E1KG 第 三 轮 O3. 0X 决 赛 F9 20 下 午 2:00-:30 F4 F2 第 三 轮 ECO 团 体 MONO ECO 第 三 轮 FSR-V3. V7. V1 V3 决 赛 21 下 午 3:30 ECO MONO ECO 团 体 决 赛 - 21 -
竞 赛 程 ( 逍 遥 津 公 园 ) 表 期 时 间 第 3 场 地 F6 F 项 目 逍 遥 津 公 园 第 4 场 地 C 类 及 外 观 评 比 项 目 炮 兵 学 院 第 场 地 备 注 1 下 午 2:00-:30 F-E F-M F-10 F-M C 级 F2 F4 交 模 型 F2 F4 外 观 评 比 16 下 午 2:00-:30 F-10 F-E F6 第 一 轮 F-M F-E C1 C3 C4 C C6+C2 外 观 评 比 C1 C3 C4 C C6+C2 外 观 评 比 F2 F4 取 模 型 17 下 午 2:00-:30 F-10 F-M F-10 F-E C1 C3 C4 C C6+C2 外 观 评 比 C1 C3 C4 C C6+C2 外 观 评 比 18 19 20 下 午 2:00-:30 下 午 2:00-:30 下 午 2:00-:30 F-E F-M C1 C3 C4 C C6+C2 外 观 评 比 F-10 F-M F C1 C3 C4 C C6+C2 外 观 评 比 F9 C1 C3 C4 C C6+C2 外 观 评 比 F6 第 二 轮 C1 C3 C4 C C6+C2 外 观 评 比 F9 C1 C3 C4 C C6+C2 外 观 评 比 C1 C3 C4 C C6+C2 外 观 评 比 C1 C3 C4 C C6+C2 外 观 评 比 21 下 午 3:30 F6 第 三 轮 * C1 C3 C4 C C6+C2 外 观 评 比 C 类 外 观 取 模 型 比 赛 程 如 因 天 气 等 原 因 变 更, 由 竞 委 会 另 行 通 知 - 22 -
参 赛 人 员 统 计 表 序 号 单 位 领 队 教 练 工 作 人 员 运 动 员 合 计 男 女 小 计 男 女 小 计 男 女 小 计 男 女 小 计 男 女 1 湖 北 1 1 9 1 10 2 12 2 浙 江 1 2 33 2 36 2 38 3 湖 南 1 1 8 1 10 1 11 4 北 京 1 6 6 江 西 1 1 8 10 10 6 福 建 1 6 6 7 天 津 1 9 1 10 1 11 总 计 超 编 备 注 8 广 西 1 1 8 10 10 西 部 9 厦 门 1 14 1 1 1 16 10 宁 波 1 1 8 2 10 2 12 11 江 苏 1 1 9 11 11 12 广 东 1 1 20 22 22 13 上 海 1 31 32 32 14 山 东 1 7 8 8 1 安 徽 1 2 3 3 16 石 油 体 协 1 3 4 4 17 河 南 1 2 13 16 16 18 宁 夏 1 1 1 3 3 西 部 19 云 南 1 1 10 1 12 1 13 西 部 20 四 川 1 1 16 16 西 部 21 香 港 1 1 2 4 4 22 23 24 2 26 27 28 29 30 31 小 计 20 1 14 220 9 24 10 264-23 -
逍 遥 津 公 园 航 海 模 型 赛 区 平 面 图 包 河 公 园 航 海 模 型 赛 区 平 面 图 - 24 -
航 海 模 型 世 界 纪 录 项 目 成 绩 创 造 者 比 赛 名 称 期 地 点 F1-E1Kg 11'1 周 建 明 第 十 四 届 世 界 航 海 模 型 2006.7.23 德 国 动 力 锦 标 赛 航 海 模 型 全 国 纪 录 项 目 成 绩 创 造 者 比 赛 名 称 期 地 点 F1-E1Kg 11'1 周 建 明 第 十 四 届 世 界 航 海 模 型 2006.7.23 德 国 动 力 锦 标 赛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