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 照 護 日 誌 日 常 生 活 需 用 心 藥 品 使 用 要 小 心 團 隊 照 護 您 放 心 奇 美 醫 院 藥 劑 部 心 肌 梗 塞 照 護 藥 師 陳 九 如 連 絡 電 話 06-2812811(#53102)
我 的 個 人 檔 案 姓 名 : 電 話 : 緊 急 連 絡 人 : 電 話 : 我 的 血 糖 控 制 目 標 : 我 的 血 壓 控 制 目 標 : 我 的 血 脂 控 制 目 標 : 日 常 生 活 建 議 :
最 新 成 人 血 壓 分 類 血 壓 分 類 收 縮 壓 (mmhg) 舒 張 壓 (mmhg) 正 常 <120 及 <80 鼓 勵 高 血 壓 前 期 <120-139 或 80-89 需 要 高 血 壓 第 一 期 140-159 或 90-99 需 要 高 血 壓 第 二 期 160 或 100 需 要 高 血 壓 第 三 期 180 或 110 需 要 改 變 生 活 型 態 參 考 資 料 : 中 華 民 國 心 臟 醫 學 會 2010, 高 血 壓 治 療 指 引 血 壓 -1
控 制 高 血 壓 的 好 處 高 血 壓 越 高, 發 生 心 肌 梗 塞 心 衰 竭 腦 中 風 及 腎 臟 疾 病 的 機 會 越 大 控 制 高 血 壓 可 降 低 心 臟 血 管 疾 病 的 發 生, 因 此 高 血 壓 病 人 需 積 極 治 療 高 血 壓 疾 病 降 低 發 生 率 腦 中 風 35~40% 心 肌 梗 塞 20~25% 心 衰 竭 50% 若 第 一 期 或 輕 度 高 血 壓 病 患 長 期 穩 定 的 降 低 12 mm/hg 的 收 縮 壓, 每 十 年 每 十 一 個 病 人 中, 就 可 避 免 一 個 病 人 死 亡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血 壓 -2
項 目 降 低 血 壓 從 調 整 生 活 開 始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是 控 制 高 血 壓 不 可 或 缺 的 環 節 減 重 飲 食 規 則 良 好 的 生 活 習 慣 持 久 而 適 度 的 運 動 不 抽 煙 控 制 飲 酒 量 內 容 正 常 體 重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MI 18.5 24.9 間, BMI = 體 重 / 身 高 ( 公 尺 ) 2 ) 多 蔬 果 多 乳 品 與 堅 果, 少 油 脂 低 膽 固 醇 低 鈉 鹽 飲 食 ( 每 天 少 於 6 公 克 食 鹽 約 = 1 茶 匙 食 鹽 = 6 茶 匙 醬 油 ) 適 當 的 休 息 與 睡 眠 維 持 情 緒 穩 定 洗 澡 冷 熱 水 適 中 以 免 血 管 收 縮, 血 壓 上 升 有 氧 運 動 如 散 步 快 走 騎 腳 踏 車 等 每 週 至 少 5 次, 每 次 至 少 30 分 鐘 高 血 壓 病 人 應 及 早 戒 煙 男 性 每 天 酒 精 攝 取 量 不 超 過 30 克, 體 重 較 輕 或 女 性 不 超 過 20 克 (30 克 酒 精 約 等 於 700cc 啤 酒, 240 cc 紅 酒 或 75cc 威 士 忌 ) 參 考 資 料 : 中 華 民 國 心 臟 醫 學 會 2010, 高 血 壓 治 療 指 引 血 壓 -3
高 血 壓 的 控 制 目 標 族 群 收 縮 壓 (mmhg) 一 般 高 血 壓 患 者 <140 及 <90 糖 尿 病 病 患 <130 及 <80 中 風 患 者 <130 及 <80 心 肌 梗 塞 患 者 <130 及 <80 蛋 白 尿 患 者 <130 及 <80 腎 功 能 不 全 患 者 <130 及 <80 舒 張 壓 (mmhg) 參 考 資 料 : 中 華 民 國 心 臟 醫 學 會 2010, 高 血 壓 治 療 指 引 血 壓 -3
服 藥 注 意 事 項 於 每 天 固 定 時 間 服 藥 ( 如 早 餐 後 ) 身 體 無 任 何 不 適 需 每 天 持 續 服 藥, 勿 自 行 調 整 藥 量 不 規 則 的 服 藥 或 自 行 停 藥 引 起 的 血 壓 變 動, 更 容 易 造 成 潛 在 的 心 血 管 事 件 的 風 險 若 您 想 起 忘 記 服 藥 時 請 儘 快 補 服 ; 但 若 已 很 接 近 下 次 的 服 藥 時 間 時, 則 請 跳 過 一 次 劑 量, 待 下 次 正 確 之 服 藥 時 間 到 時 再 行 服 藥 ; 請 注 意 : 切 勿 在 同 一 時 間 或 短 時 內 重 複 服 用 兩 次 劑 量!! 服 藥 後 有 任 何 不 適 現 象 可 與 醫 師 或 藥 師 討 論 血 壓 -4
控 制 高 血 脂 的 好 處 許 多 的 心 血 管 疾 病 都 和 高 血 脂 引 起 的 動 脈 硬 化 相 關 高 血 脂 患 者 得 到 心 肌 梗 塞 中 風 的 機 會 是 一 般 人 的 1~3 倍! 目 前 的 臨 床 研 究 證 實 積 極 的 控 制 高 血 脂 症, 確 實 能 降 低 心 血 管 疾 病 死 亡 率 及 發 生 率 參 考 資 料 : The CHIN-SHAN community cardiovascular cohort study. 李 源 德 教 授 等 人 (1990-2000). 血 脂 -1
何 時 該 評 估 血 脂 治 療 效 果 開 始 接 受 藥 物 治 療 後 的 每 3-6 個 月, 必 須 抽 血 進 行 血 脂 檢 查, 以 評 估 藥 物 治 療 的 效 果 可 以 停 藥 嗎? 個 案 如 已 接 受 藥 物 治 療 2 年, 已 達 治 療 目 標, 可 詢 問 醫 師 意 見 考 慮 減 量, 但 仍 需 持 續 性 治 療, 不 建 議 停 藥 但 若 低 密 度 脂 蛋 白 膽 固 醇 的 濃 度 降 得 不 理 想, 或 對 藥 物 的 耐 受 性 不 佳, 可 考 慮 換 藥 或 是 改 成 合 併 藥 物 治 療 血 脂 -2
降 低 血 脂 從 調 整 生 活 開 始 項 目 內 容 減 重 正 常 體 重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MI 18.5 24.9 間, BMI = 體 重 / 身 高 ( 公 尺 ) 2 飲 食 建 議 持 久 而 適 度 的 運 動 不 抽 煙 控 制 飲 酒 量 均 衡 飲 食, 避 免 攝 取 過 多 的 熱 量, 膽 固 醇 及 飽 和 脂 肪 酸 有 氧 運 動 如 散 步 快 走 騎 腳 踏 車 等 每 週 至 少 5 次, 每 次 至 少 30 分 鐘 可 以 增 加 血 中 好 的 膽 固 醇, 減 少 動 脈 血 管 硬 化 的 機 率 男 性 每 天 酒 精 攝 取 量 不 超 過 30 克, 體 重 較 輕 或 女 性 不 超 過 20 克 (30 克 酒 精 約 等 於 700cc 啤 酒, 240 cc 紅 酒 或 75cc 威 士 忌 ) 血 脂 -3
降 低 血 脂 之 飲 食 建 議 膽 固 醇 : 每 天 膽 固 醇 的 攝 取 量 應 低 於 300 毫 克, 凡 動 物 性 的 食 物 大 多 有 膽 固 醇, 含 量 較 高 的 有 皮 油 脂 內 臟 最 好 不 吃, 肉 類 應 去 皮 去 油 只 吃 瘦 肉, 每 日 不 超 過 6 兩 高 油 脂 食 物, 如 有 殼 海 產 (( 蝦, 蟹, 貝, 墨 魚 ), 蛋 糕 巧 克 力 冰 淇 淋 沙 拉 醬 卵 黃 類 等, 奶 類 應 選 低 脂 或 脫 脂, 蔬 菜 水 果 不 含 膽 固 醇 三 酸 甘 油 脂 : 凡 能 提 供 熱 量 的 都 是 三 酸 甘 油 脂 高 熱 量 食 品, 如 油 炸 油 煎 食 品 核 果 類 酒 類 過 甜 的 食 品 與 飲 料, 應 減 少 攝 取 量 高 澱 粉 的 五 穀 類 或 根 莖 類 ( 米 飯 麵 食 馬 鈴 薯 玉 米 等 ), 應 注 意 適 當 的 食 用 量 食 用 油 應 採 用 不 飽 和 脂 肪 酸 的 油 脂, 如 橄 欖 油 高 纖 維 食 物 可 以 增 加 血 中 好 的 膽 固 醇 血 脂 -4
高 血 脂 的 控 制 目 標 項 目 無 心 血 管 疾 病 無 心 血 管 疾 病 有 2 個 危 險 因 子 * 註 1 心 血 管 疾 病 / 糖 尿 病 總 膽 固 醇 (TC) <240 mg/dl <200 mg/dl <160 mg/dl 三 酸 甘 油 酯 (TG) * 註 2 <200 mg/dl <200 mg/dl <150 mg/dl 低 密 度 脂 蛋 白 (LDL-C) <160 mg/dl <130 mg/dl 100 mg/dl * 註 1 危 險 因 子 :1. 高 血 壓 2. 糖 尿 病 3. 男 性 45 歲 4. 有 早 發 性 冠 心 病 家 族 史 5. 女 性 55 歲 或 停 經 沒 有 雌 激 素 療 法 者 6. 吸 菸 ( 因 吸 菸 而 符 合 起 步 治 療 準 則 之 個 案, 如 要 求 藥 物 治 療, 應 以 自 費 治 療 ) * 註 2 需 同 時 合 併 有 TC/HDL-C(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5 或 是 HDL-C<40mg/d 或 血 中 三 酸 甘 油 酯 高 於 500mg/dl, 具 有 罹 患 急 性 胰 臟 炎 危 險 者, 得 使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資 料 來 源 :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血 脂 -5
服 藥 注 意 事 項 1. 請 勿 自 行 增 加 服 藥 劑 量 及 頻 次 或 擅 自 停 藥 2. 若 您 想 起 忘 記 服 藥 時 請 儘 快 補 服 ; 但 若 已 很 接 近 下 次 的 服 藥 時 間 時, 則 請 跳 過 一 次 劑 量, 待 下 次 正 確 之 服 藥 時 間 到 時 再 行 服 藥 ; 請 注 意 : 切 勿 在 同 一 時 間 或 短 時 內 重 複 服 用 兩 次 劑 量!! 3. 若 您 有 嚴 重 肝 臟 疾 病 者 請 一 定 先 諮 詢 您 的 醫 師 使 用 此 類 藥 物 之 安 全 性 4. 您 於 服 藥 期 間 發 生 下 述 狀 況 時 請 立 即 回 診 就 醫 : 肌 肉 疼 痛 虛 弱 或 痙 攣 出 現 皮 疹 或 蕁 麻 疹 胃 痛 噁 心 嘔 吐 或 食 慾 降 低 不 明 原 因 的 發 燒 皮 膚 或 眼 球 變 黃
控 制 高 血 糖 的 好 處 糖 尿 病 患 者 常 會 伴 隨 併 發 症, 包 括 大 血 管 病 變 ( 如 心 臟 血 管 疾 病 ) 小 血 管 病 變 ( 如 視 網 膜 病 變 腎 臟 病 變 ) 及 末 梢 神 經 病 變, 若 不 能 有 效 控 制 血 糖, 以 小 血 管 病 變 而 言, 將 會 導 致 失 明 或 末 期 腎 病 變, 而 末 梢 神 經 病 變 則 將 導 致 截 肢 等 嚴 重 後 遺 症 許 多 研 究 發 現, 透 過 良 好 的 醫 療 及 照 護, 可 有 效 預 防 及 延 緩 糖 尿 病 人 併 發 症 的 發 生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血 糖 -1
血 糖 -2 降 低 血 糖 從 調 整 生 活 開 始 項 目 內 容 減 重 正 常 體 重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MI 18.5 24.9 間, BMI = 體 重 / 身 高 ( 公 尺 ) 2 飲 食 治 療 1. 每 餐 定 時 定 量, 不 可 任 意 增 減 2. 少 油 多 選 用 含 纖 維 質 3. 少 吃 精 緻 糖 類 的 食 物 4. 適 量 攝 取 水 果, 每 日 約 兩 份 持 久 而 適 度 的 運 動 1. 規 律 的 有 養 活 動 至 少 每 周 三 天 每 天 30 分 鐘 2. 運 動 的 強 度 以 運 動 後 仍 可 說 話, 但 不 能 唱 歌 為 參 考 標 準 3. 餐 後 1 小 時 才 開 始 運 動, 運 動 前 暖 身 5-10 分 鐘, 運 動 後 緩 和 5-10 分 鐘 控 制 飲 酒 量 儘 量 減 少 喝 酒
糖 尿 病 運 動 的 原 則 1. 注 射 胰 島 素 的 部 位 應 遠 離 運 動 之 肌 肉 群 ( 如 : 運 動 部 位 在 腿 部 應 避 免 將 胰 島 素 注 射 在 大 腿 ), 如 此 可 防 止 胰 島 素 作 用 加 速 而 發 生 低 血 糖 2. 運 動 前 後 各 測 血 糖 一 次, 做 為 調 整 胰 島 素 劑 量 及 補 充 食 物 的 依 據 3. 運 動 時 應 攜 帶 方 糖, 若 發 生 低 血 糖 時 可 以 馬 上 食 用 4. 運 動 時 須 穿 著 襪 子 及 適 當 護 墊 的 鞋 子, 可 以 保 暖 吸 汗 且 減 少 磨 擦, 避 免 足 部 受 傷 5. 最 好 需 有 同 伴 一 起 運 動 並 配 帶 糖 尿 病 識 別 卡 6. 天 氣 太 熱 太 冷 或 身 體 不 適, 應 避 免 外 出 運 動 7. 血 糖 低 於 80mg/dl 高 過 300mg/dl 或 酮 酸 血 症 時, 不 要 運 動 8. 剛 注 射 完 胰 島 素, 或 正 值 胰 島 素 作 用 高 峰 期 不 要 運 動, 可 避 免 胰 島 素 作 用 加 速 而 發 生 低 血 糖 9. 睡 覺 前 不 要 運 動, 以 免 睡 眠 時 發 生 低 血 糖 10. 感 到 虛 弱 疼 痛 呼 吸 急 促 時 應 停 止 運 動 11. 勿 空 腹 運 動 血 糖 -3
合 併 慢 性 併 發 症 時 適 合 選 擇 的 運 動 1. 心 血 管 病 變 者 : 適 合 下 肢 運 動 例 如 散 步 慢 跑 騎 腳 踏 車 2. 週 邊 血 管 疾 病 者 ( 例 如 間 歇 性 跛 行 ): 適 合 間 歇 性 運 動 例 如 走 路 3 分 鐘 休 息 1 分 鐘, 其 他 還 可 選 擇 游 泳 騎 腳 踏 車 3. 視 網 膜 病 變 者 : 適 合 騎 腳 踏 車 游 泳 慢 跑 快 走 避 免 頭 部 低 於 腰 的 運 動, 以 免 造 成 眼 壓 上 升 最 近 做 視 網 膜 雷 射 手 術 者 六 星 期 內 停 止 運 動 4. 視 力 損 傷 者 : 適 合 游 泳 騎 固 定 式 腳 踏 車 機 協 力 車 土 風 舞 5. 腎 病 變 者 : 適 合 游 泳 騎 腳 踏 車 快 走 6. 神 經 病 變 者 ( 例 如 對 觸 壓 痛 的 感 覺 差, 肌 腱 反 射 減 弱 ): 適 合 游 泳 騎 腳 踏 車 平 衡 感 沒 有 受 損 者 可 快 走, 但 禁 忌 慢 跑, 因 為 腳 受 的 壓 力 比 走 路 大 3 倍 7. 自 主 神 經 病 變 者 ( 例 如 心 律 過 速 姿 勢 性 低 血 壓 便 祕 膀 胱 脹 小 便 失 禁 陽 萎 ): 適 合 躺 著 騎 腳 踏 車 或 游 泳 血 糖 -4
低 血 糖 有 什 麼 症 狀? 低 血 糖 是 指 血 糖 濃 度 低 於 70mg/dl 但 有 一 些 糖 尿 病 患 者, 當 血 糖 由 高 濃 度 急 速 下 降 時, 雖 然 血 糖 值 仍 然 偏 高, 也 有 可 能 產 生 低 血 糖 的 症 狀 初 期 可 能 會 有 饑 餓 發 抖 冒 冷 汗 心 跳 加 快 無 力 頭 暈 等 症 狀 ; 嚴 重 時 會 意 識 不 清 抽 筋 昏 迷 低 血 糖 如 何 處 理? 立 即 補 充 15g 糖 分, 例 如 : 3 顆 方 糖 (1 顆 5g) 或 一 匙 蜂 蜜 ( 一 般 免 洗 湯 匙 一 平 匙 ) 或 120ml 果 汁 若 10 分 鐘 後 覺 得 症 狀 有 改 善, 為 了 避 免 第 二 次 低 血 糖 的 發 生, 應 再 補 充 1 份 主 食, 例 如 : 一 片 土 司 或 3-6 片 蘇 打 餅 乾 不 能 合 作 或 已 昏 迷 : 將 糖 漿 或 蜂 蜜 滴 入 嘴 唇 與 牙 齦 之 間, 每 十 五 分 鐘 一 次, 並 立 刻 送 醫 治 療 打 錯 胰 島 素 時 應 如 何 處 理? 若 測 得 血 糖 值 <70mg/dl 以 下, 則 以 低 血 糖 方 式 處 理 血 糖 -5
生 病 時 怎 麼 辦 -1 當 您 的 血 糖 控 制 不 好? 時, 體 力 變 差, 抵 抗 力 會 變 弱, 容 易 引 起 其 他 疾 病, 為 避 免 出 現 嚴 重 的 病 情 變 化, 在 生 病 時 需 依 照 以 下 方 法 處 理 : 一 測 血 糖 三 餐 飯 前 及 睡 前 或 每 4~6 小 時 測 試 一 次, 直 到 不 適 症 狀 改 善 二 飲 食 治 療 原 則 1. 大 量 補 充 水 分 : 每 小 時 喝 約 240c.c. 的 白 開 水, 因 多 尿 發 燒 嘔 吐 腹 瀉 易 使 體 內 水 份 喪 失 及 電 解 質 流 失, 而 水 份 攝 取 不 足 時 易 造 成 脫 水, 如 有 心 衰 竭 患 者 及 腎 功 能 不 全 患 者 需 依 照 醫 師 指 示 補 充 2. 胃 口 差 時, 仍 宜 按 飲 食 計 劃, 少 量 多 餐, 將 每 日 總 醣 量, 以 較 易 吃 下 的 食 物 分 多 次 吃 完, 例 如 : 粥 品 麥 片 牛 奶 等 營 養 品 亦 為 不 錯 的 選 擇 盡 量 維 持 正 常 飲 食, 以 少 量 多 餐 方 式 進 食, 胃 口 差 時, 可 吃 果 凍, 餅 乾, 清 湯 3. 若 無 法 按 照 飲 食 計 劃 進 食 時, 應 補 充 醣 類, 以 每 1-2 小 時 攝 取 含 15 公 克 醣 類 的 食 物, 或 每 3-4 小 時 攝 取 50 公 克 醣 類 的 食 物, 以 預 防 低 血 糖 的 產 生 血 糖 -6
生 病 時 怎 麼 辦 -2 三 藥 物 治 療 原 則 1. 須 持 續 口 服 降 血 糖 藥 或 胰 島 素 治 療, 不 可 任 意 停 藥 2. 如 胃 口 不 佳, 伴 隨 發 燒 嘔 吐 腹 瀉, 則 口 服 降 糖 藥 或 胰 島 素 可 以 減 少 1/2 或 1/3 量 3. 咳 嗽 藥 水 儘 可 能 使 用 不 含 糖 份 的, 避 免 血 糖 上 升 4. 與 主 治 醫 師 連 絡 四 有 下 列 情 況 須 就 醫 治 療 1. 血 糖 測 試 持 續 大 於 400mg/dl 達 2 次 以 上 2. 小 便 中 檢 驗 出 中 度 (++) 或 重 度 (+++) 酮 體 反 應 持 續 6 小 時 以 上 3. 呼 吸 困 難 用 力 或 急 促 呼 吸 4. 意 識 狀 態 改 變 5. 持 續 嘔 吐 或 腹 瀉 6. 無 法 進 食 甚 至 連 水 都 不 能 喝 7. 體 重 急 速 下 降 血 糖 -7
監 測 時 間 : 1. 血 脂 : 若 過 去 超 過 理 想 值, 每 3-6 個 月 一 次 ; 若 沒 有 超 過, 每 年 一 次 2. 糖 化 血 色 素 : 每 2-6 個 月 1 次 血 糖 -8
服 藥 注 意 事 項 服 藥 期 間 應 避 免 過 度 日 曬 並 應 採 取 適 當 的 防 曬 措 施 ( 如 使 用 洋 傘 穿 著 防 曬 外 套 或 帽 子 塗 抹 防 曬 用 品 等 ) 以 避 免 皮 膚 曬 傷 或 發 生 光 敏 感 性 反 應 若 您 想 起 忘 記 服 藥 時 請 儘 快 補 服 ; 但 若 已 很 接 近 下 次 的 服 藥 時 間 時, 則 請 跳 過 一 次 劑 量, 待 下 次 正 確 之 服 藥 時 間 到 時 再 行 服 藥 ; 請 注 意 : 切 勿 在 同 一 時 間 或 短 時 內 重 複 服 用 兩 次 劑 量!! 服 藥 期 間 飲 食 及 運 動 應 規 律, 定 量 且 定 時 延 遲 飲 食 飲 酒 或 過 度 運 動 會 引 起 低 血 糖 服 藥 期 間 如 有 高 血 糖 症 狀 ( 極 度 口 渴 多 尿 皮 膚 乾 燥 複 視 噁 心 嘔 吐 等 ) 或 曾 出 現 低 血 糖 症 狀 ( 極 度 飢 餓 焦 慮 皮 膚 蒼 白 冒 冷 汗 視 力 模 糊 或 意 識 混 淆 等 ) 時, 應 於 回 診 時 主 動 告 知 醫 師, 以 利 劑 量 之 調 整 血 糖 -9
藥 物 相 關 之 副 作 用 及 建 議 處 置 若 您 於 服 藥 期 間 發 生 下 述 狀 況 時 請 立 即 回 診 就 醫 : 嚴 重 低 血 糖 合 併 發 生 痙 攣 昏 迷 若 您 出 現 下 列 低 血 糖 症 狀 時 請 參 照 醫 護 人 員 對 您 的 建 議 處 置 ( 如 : 立 即 食 用 含 糖 飲 料 或 方 糖 等 物 品 ), 若 症 狀 未 見 改 善 甚 至 加 劇 時, 則 應 在 旁 人 的 陪 同 下 立 即 回 診 : 極 度 飢 餓 感 焦 慮 心 悸 顫 抖 持 續 發 冷 冒 冷 汗 頭 昏 眼 花 頭 痛 等 若 您 於 服 藥 期 間 發 生 下 述 狀 況 時 請 及 早 聯 絡 您 的 醫 護 人 員 並 儘 快 回 診 : 皮 膚 發 疹 或 發 紅 嚴 重 晒 傷 ; 皮 膚 眼 睛 變 黃, 大 便 呈 灰 白 色 茶 色 尿 ; 喉 嚨 痛 等
生 活 小 秘 方 隨 身 攜 帶 糖 尿 病 識 別 卡 隨 身 攜 帶 方 糖 巧 克 力 餅 乾, 以 免 發 生 低 血 糖 運 動 中 若 發 生 胸 悶 頭 暈 發 抖 心 悸 大 量 盜 汗 ( 低 血 糖 症 狀 ) 足 部 護 理 : 每 日 檢 查 雙 腳, 清 洗 並 保 持 乾 爽, 以 乳 液 潤 滑 皮 膚 血 糖 -11
我 的 用 藥 記 錄 ( 包 括 長 期 處 方 中 藥 成 藥 或 營 養 補 充 品 ) 藥 名 ( 劑 量 / 劑 型 ) 用 法 / 用 量 醫 療 院 所 / 科 別 / 醫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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