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3 1 内 地 向 澳 门 开 放 服 务 贸 易 的 的 补 充 和 修 正 部 门 或 1. 商 业 服 务 A. 专 业 服 务 a. 法 律 服 务 (CPC861) 澳 门 执 业 律 师 因 个 案 接 受 内 地 律 师 事 务 所 请 求 提 供 业 务 协 助, 可 不 必 申 请 澳 门 法 律 顾 问 证 1 部 门 分 类 使 用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服 务 贸 易 总 协 定 服 务 部 门 分 类 (GNS/W/120), 部 门 的 内 容 参 考 相 应 的 联 合 国 中 央 产 品 分 类 (CPC,United Nations Provisional 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
1. 商 业 服 务 A. 专 业 服 务 b. 会 计 审 计 和 簿 记 服 务 (CPC862) 1. 允 许 澳 门 核 数 师 和 会 计 师 在 内 地 设 立 的 符 合 内 地 代 理 记 账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规 定 的 咨 询 公 司 从 事 代 理 记 账 业 务 从 事 代 理 记 账 业 务 的 澳 门 核 数 师 和 会 计 师 应 取 得 内 地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主 管 代 理 记 账 业 务 的 负 责 人 应 当 具 有 内 地 会 计 师 以 上 ( 含 会 计 师 )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 职 称 ) 2. 澳 门 核 数 师 和 会 计 师 在 申 请 内 地 执 业 资 格 时, 已 在 澳 门 取 得 的 审 计 工 作 经 验 等 同 于 相 等 时 间 的 内 地 审 计 工 作 经 验 2
1. 商 业 服 务 A. 专 业 服 务 h. 医 疗 及 牙 医 服 务 (CPC9312) 1. 具 有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合 法 行 医 权 的 澳 门 永 久 性 居 民 在 内 地 短 期 执 业 前 不 需 参 加 国 家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2. 允 许 取 得 澳 门 合 法 行 医 权 的 澳 门 永 久 性 居 民 在 澳 门 执 照 行 医 1 年 后, 报 名 参 加 国 家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 不 含 中 医 ) 成 绩 合 格 者, 发 给 内 地 的 医 师 资 格 证 书 3. 允 许 具 有 澳 门 合 法 行 医 权, 并 在 澳 门 执 业 满 5 年 的 澳 门 永 久 性 居 民, 取 得 内 地 医 师 资 格 证 书 ( 执 业 医 师 ) 后 在 内 地 开 设 诊 所 诊 所 申 办 和 登 记 注 册 等 事 宜 按 内 地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3
1. 商 业 服 务 B. 计 算 机 及 其 相 关 服 务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按 照 内 地 有 关 法 规 规 章 的 规 定 参 加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认 证 4
1. 商 业 服 务 F. 其 他 商 业 服 务 k. 人 员 提 供 与 安 排 服 务 (CPC872) 职 业 介 绍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设 立 独 资 职 业 介 绍 所, 其 最 低 注 册 资 本 金 为 12.5 万 美 元 人 才 中 介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设 立 合 资 人 才 中 介 机 构, 其 最 低 注 册 资 本 金 为 12.5 万 美 元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拥 有 的 股 权 比 例 不 超 过 70%, 其 中 内 地 合 资 方 机 构 应 已 设 立 一 年 以 上 5
2. 通 信 服 务 D. 视 听 服 务 部 门 或 录 像 分 销 服 务 (CPC83202), 录 音 制 品 的 分 销 服 务 电 影 院 服 务 华 语 影 片 和 合 拍 影 片 有 线 电 视 技 术 服 务 合 拍 电 视 剧 电 影 院 服 务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以 独 资 形 式 新 建 改 建 电 影 院, 经 营 电 影 放 映 业 务 华 语 影 片 和 合 拍 影 片 1. 允 许 内 地 与 澳 门 合 拍 的 影 片 经 内 地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后 在 内 地 以 外 的 地 方 冲 印 2.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经 内 地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后 在 内 地 试 点 设 立 独 资 公 司, 发 行 国 产 影 片 有 线 电 视 技 术 服 务 允 许 澳 门 经 营 有 线 电 视 网 络 的 公 司 经 内 地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后, 在 广 东 省 试 点 提 供 有 线 电 视 网 络 的 专 业 技 术 服 务 合 拍 电 视 剧 内 地 与 澳 门 合 拍 的 电 视 剧 经 内 地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通 过 后, 可 视 为 国 产 电 视 剧 播 出 和 发 行 6
3. 建 筑 及 相 关 工 程 服 务 CPC511,512,513 1,514,515,516,517,518 2 1.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设 立 建 筑 业 企 业 时, 其 在 内 地 和 内 地 以 外 的 工 程 承 包 业 绩 可 共 同 作 为 评 定 其 在 内 地 设 立 的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的 依 据 管 理 和 技 术 人 员 数 量 应 以 其 在 内 地 的 建 筑 业 企 业 的 实 际 人 员 数 量 为 资 质 评 定 依 据 2.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设 立 的 建 筑 业 企 业, 其 经 资 质 管 理 部 门 认 可 的 项 目 经 理 人 数 中, 澳 门 永 久 性 居 民 所 占 比 例 可 不 受 限 制 3. 目 前 已 在 内 地 取 得 台 港 澳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尚 未 取 得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的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2005 年 7 月 1 日 前, 可 以 依 据 其 签 订 的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和 台 港 澳 企 业 承 包 工 程 资 质 证, 经 省 级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初 审 同 意 后, 由 建 设 部 为 其 办 理 承 包 单 项 工 程 的 证 明 4.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设 立 的 建 筑 业 企 业 中, 出 任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和 经 济 管 理 人 员 的 澳 门 永 久 性 居 民, 在 内 地 的 居 留 时 间 不 受 限 制 5. 以 上 关 于 建 筑 及 相 关 工 程 服 务 的 承 诺 自 2004 年 11 月 1 日 起 实 施 1 包 括 与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有 关 的 疏 浚 服 务 2 涵 盖 范 围 仅 限 于 为 外 国 建 筑 企 业 在 其 提 供 服 务 过 程 中 所 拥 有 和 所 使 用 的 配 有 操 作 人 员 的 建 筑 和 拆 除 机 器 的 租 赁 服 务 7
4. 分 销 服 务 A. 佣 金 代 理 服 务 ( 不 包 括 盐 和 烟 草 ) B. 批 发 服 务 ( 不 包 括 盐 和 烟 草 ) 自 2004 年 11 月 1 日 起,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以 独 资 形 式 在 内 地 设 立 的 佣 金 代 理 和 批 发 商 业 企 业 经 营 图 书 报 纸 杂 志 药 品 农 药 农 膜 1 1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设 立 的 佣 金 代 理 和 批 发 商 业 企 业 经 营 化 肥 成 品 油 原 油 批 发 和 佣 金 代 理 业 务, 仍 按 内 地 对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成 员 的 承 诺 处 理 8
4. 分 销 服 务 C. 零 售 服 务 ( 不 包 括 烟 草 ) 1. 自 2004 年 11 月 1 日 起,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以 独 资 形 式 在 内 地 设 立 的 零 售 商 业 企 业 经 营 图 书 报 纸 杂 志 药 品 农 药 农 膜 成 品 油 1 2.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按 有 关 汽 车 分 销 规 定 在 内 地 设 立 独 资 零 售 企 业 经 营 汽 车 零 售 2 取 消 对 于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申 请 设 立 上 述 企 业 的 资 格 要 求 3 1 超 过 30 家 分 店 的 连 锁 店 仍 按 内 地 对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成 员 的 承 诺 处 理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设 立 的 零 售 商 业 企 业 经 营 化 肥 粮 食 植 物 油 食 糖 棉 花 零 售 业 务, 仍 按 内 地 对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成 员 的 承 诺 处 理 2 超 过 30 家 分 店 的 连 锁 店 仍 按 内 地 对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成 员 的 承 诺 处 理 3 原 资 格 要 求 为 : 其 申 请 前 三 年 的 年 均 销 售 额 不 得 低 于 1 亿 美 元 ; 申 请 前 一 年 的 资 产 额 不 得 低 于 1000 万 美 元 ; 在 内 地 设 立 的 汽 车 零 售 企 业 的 注 册 资 本 最 低 限 额 为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在 中 西 部 地 区 设 立 的 汽 车 零 售 企 业 注 册 资 本 最 低 限 额 为 600 万 元 人 民 币 9
7. 金 融 服 务 B. 银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服 务 ( 不 包 括 保 险 和 证 券 ) a. 接 受 公 众 存 款 和 其 他 应 付 公 众 资 金 b. 所 有 类 型 的 贷 款, 包 括 消 费 信 贷 抵 押 信 贷 商 业 交 易 的 代 理 和 融 资 c. 金 融 租 赁 d. 所 有 支 付 和 汇 划 工 具, 包 括 信 用 卡 赊 账 卡 和 贷 记 卡 旅 行 支 票 和 银 行 汇 票 ( 包 括 进 出 口 结 算 ) e. 担 保 和 承 诺 f. 自 行 或 代 客 外 汇 交 易 自 2004 年 11 月 1 日 起, 允 许 澳 门 银 行 内 地 分 行 经 批 准 从 事 代 理 保 险 业 务 10
7. 金 融 服 务 B. 银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服 务 证 券 服 务 期 货 服 务 允 许 在 澳 门 金 融 管 理 局 登 记 的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条 件 的 中 介 机 构 在 内 地 设 立 合 资 的 期 货 经 纪 公 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拥 有 的 股 权 比 例 不 超 过 49%( 含 关 联 方 股 权 ), 合 资 期 货 经 纪 公 司 营 业 范 围 和 资 本 额 要 求 等 与 内 资 企 业 相 同 11
10. 娱 乐 文 化 和 体 育 服 务 A. 文 娱 服 务 ( 除 视 听 服 务 以 外 ) 1.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设 立 合 资 合 作 独 资 经 营 的 演 出 场 所 2. 允 许 澳 门 演 艺 经 纪 公 司 在 内 地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3.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设 立 合 资 合 作 经 营 的 演 出 经 纪 机 构 4.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设 立 内 地 方 控 股 的 互 联 网 文 化 经 营 单 位 和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5.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设 立 合 资 合 作 独 资 经 营 的 画 廊 画 店 艺 术 品 展 览 机 构 12
务 1 3.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设 立 独 资 公 司, 为 该 11. 运 输 服 务 A. 海 运 服 务 H. 辅 助 服 务 部 门 或 国 际 运 输 ( 货 运 和 客 运 )(CPC7211,7212, 不 包 括 沿 海 和 内 水 运 输 服 务 ) 集 装 箱 堆 场 服 务 其 他 1.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设 立 独 资 船 务 公 司, 为 该 服 务 提 供 者 拥 有 或 经 营 的 船 舶 提 供 船 舶 代 理 服 务, 包 括 报 关 和 报 检 ; 使 用 商 业 通 用 的 提 单 或 多 式 联 运 单 证, 开 展 多 式 联 运 服 务 2.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设 立 独 资 船 务 公 司, 为 其 经 营 澳 门 与 内 地 开 放 港 口 之 间 的 驳 运 船 舶 提 供 揽 货 签 发 提 单 结 算 运 费 签 订 服 务 合 同 等 日 常 业 务 服 服 务 提 供 者 拥 有 或 管 理 的 船 舶 提 供 除 燃 料 及 水 以 外 的 物 料 供 应 服 务 4.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设 立 独 资 公 司, 经 营 港 口 货 物 装 卸 业 务 1 提 供 驳 船 运 输 服 务 的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不 适 用 安 排 附 件 5 中 关 于 船 舶 总 吨 位 应 有 50% 以 上 ( 含 50%) 在 澳 门 注 册 的 规 定 13
11. 运 输 服 务 部 门 或 C. 航 空 运 输 服 务 机 场 管 理 服 务 ( 不 包 括 货 物 装 卸 )(CPC74610) 其 他 空 运 支 持 性 服 务 (CPC74690) 1.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以 跨 境 交 付 合 作 合 资 或 独 资 形 式 提 供 中 小 机 场 委 托 管 理 服 务, 合 同 有 效 期 不 超 过 20 年 1 2.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以 跨 境 交 付 境 外 消 费 合 作 合 资 或 独 资 形 式 提 供 机 场 管 理 培 训 咨 询 服 务 2 3.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以 合 资 或 独 资 形 式 在 内 地 提 供 代 理 服 务 装 卸 控 制 和 通 信 联 络 及 离 港 控 制 系 统 服 务 集 装 设 备 管 理 服 务 旅 客 与 行 李 服 务 货 物 与 邮 件 服 务 机 坪 服 务 飞 机 服 务 等 七 项 航 空 运 输 地 面 服 务 1 提 供 机 场 管 理 服 务 的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如 果 是 航 空 公 司 的 关 联 企 业, 还 应 适 用 内 地 有 关 法 规 规 章 2 同 上 14
11. 运 输 服 务 F. 公 路 运 输 服 务 公 路 卡 车 和 汽 车 货 运 (CPC7123) 公 路 客 运 (CPC7121,7122) 1. 允 许 澳 门 经 营 专 营 公 共 汽 车 的 客 运 公 司 和 经 营 非 专 营 公 共 汽 车 ( 粤 澳 直 通 车 ) 的 公 司 在 广 东 广 西 湖 南 海 南 福 建 江 西 云 南 贵 州 和 四 川 设 立 合 资 企 业, 从 事 澳 门 与 该 九 省 区 之 间 的 道 路 客 运 直 通 车 业 务 1 2. 允 许 澳 门 经 营 专 营 公 共 汽 车 的 客 运 公 司 在 内 地 的 市 级 城 市 设 立 独 资 企 业, 从 事 城 市 公 共 客 运 和 出 租 车 客 运 业 务 1 直 通 车 业 务 是 指 内 地 与 澳 门 间 的 直 达 道 路 运 输 在 本 部 门 中, 提 供 直 通 车 服 务 的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应 为 企 业 法 人 15
11. 运 输 服 务 H. 所 有 运 输 方 式 的 辅 助 服 务 货 代 服 务 (CPC748,749, 不 包 括 货 检 服 务 )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设 立 的 货 代 企 业 在 缴 齐 全 部 注 册 资 本 后 设 立 分 公 司 16
服 务 部 门 分 类 (GNS/W/120) 未 列 出 的 部 门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允 许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的 澳 门 居 民 参 加 内 地 以 下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 注 册 建 筑 师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注 册 土 木 工 程 师 ( 岩 土 ) 监 理 工 程 师 造 价 工 程 师 注 册 城 市 规 划 师 房 地 产 经 纪 人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核 安 全 工 程 师 建 造 师 注 册 公 用 设 备 工 程 师 注 册 化 工 工 程 师 注 册 土 木 工 程 师 ( 港 口 与 航 道 ) 注 册 设 备 监 理 师 价 格 鉴 证 师 企 业 法 律 顾 问 棉 花 质 量 检 验 师 拍 卖 师 执 业 药 师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程 师 房 地 产 估 价 师 注 册 电 气 工 程 师 注 册 税 务 师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假 肢 与 矫 形 器 制 作 师 矿 业 权 评 估 师 注 册 咨 询 工 程 师 ( 投 资 ) 国 际 商 务 土 地 登 记 代 理 人 珠 宝 玉 石 质 量 检 验 师 ; 质 量 翻 译 计 算 机 技 术 与 软 件 审 计 卫 生 经 济 统 计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者, 发 给 相 应 的 资 格 证 书 17
服 务 部 门 分 类 (GNS/W/120) 未 列 出 的 部 门 商 标 代 理 允 许 澳 门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省 级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登 记 并 取 得 法 定 经 营 主 体 资 格 后, 在 内 地 从 事 商 标 代 理 业 务 18
服 务 部 门 分 类 (GNS/W/120) 未 列 出 的 部 门 专 利 代 理 1. 允 许 符 合 条 件 的 澳 门 永 久 性 居 民 中 的 中 国 公 民 参 加 内 地 的 全 国 专 利 代 理 人 资 格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者, 发 给 专 利 代 理 人 资 格 证 书 2. 取 得 专 利 代 理 人 资 格 证 书 的 澳 门 永 久 性 居 民 中 的 中 国 公 民 可 以 在 内 地 已 经 批 准 设 立 的 专 利 代 理 机 构 中 执 业, 符 合 规 定 条 件 的 可 以 加 入 成 为 在 内 地 已 经 批 准 设 立 的 专 利 代 理 机 构 的 合 伙 人 或 者 股 东 19
服 务 部 门 分 类 (GNS/W/120) 未 列 出 的 部 门 个 体 工 商 户 允 许 澳 门 永 久 性 居 民 中 的 中 国 公 民 依 照 内 地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行 政 规 章, 在 内 地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设 立 个 体 工 商 户, 无 需 经 过 外 资 审 批 营 业 范 围 为 零 售 业 餐 饮 业 居 民 服 务 和 其 他 服 务 业 中 的 理 发 及 美 容 保 健 服 务 洗 浴 服 务 家 用 电 器 及 其 他 日 用 品 修 理, 但 不 包 括 特 许 经 营 其 从 业 人 员 不 超 过 8 人, 营 业 面 积 不 超 过 300 平 方 米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