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中 国 境 外 上 市 企 业 规 管 研 讨 会 暨 第 三 十 八 期 联 席 成 员 强 化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讲 座 沪 港 通 时 代 的 企 业 有 效 治 理 与 管 控 邀 请 函 各 境 内 外 上 市 公 司 及 相 关 单 位 : 自 沪 港 通 开 通 至 今, 内 地 H 股 和 A 股 上 市 公 司 被 迫 面 对 中 港 两 地 甚 至 国 际 不 同 的 法 规 要 求 治 理 规 管 和 投 资 理 念 由 于 中 港 两 地 法 规 上 市 规 则 及 实 务 操 作 等 方 面 的 差 异, 导 致 两 地 执 业 人 士 的 专 业 知 识 既 相 互 交 叉 重 叠, 又 保 持 独 立, 加 大 了 判 断 与 决 策 难 度, 特 别 是 信 息 披 露 内 幕 信 息 管 控 股 东 识 别 与 投 资 者 沟 通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统 筹 等 规 管 治 理 更 加 趋 于 复 杂, 面 临 新 的 严 峻 挑 战 为 配 合 当 前 内 地 改 革 境 外 上 市 审 核 制 度, 积 极 推 进 股 票 发 行 注 册 制 改 革 适 时 推 出 深 港 通 以 及 香 港 全 面 提 升 企 业 管 治 标 准 等 形 势, 满 足 上 市 企 业 提 升 公 司 治 理 实 务 与 风 险 管 控 以 及 在 结 构 调 整 和 经 济 转 型 过 程 中 保 持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需 要,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 公 会 ) 拟 定 于 2015 年 9 月 16 至 18 日 在 北 京 举 办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中 国 境 外 上 市 企 业 规 管 研 讨 会 ( 研 讨 会 ) 暨 第 三 十 八 期 联 席 成 员 强 化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讲 座 ( 讲 座 ) 研 讨 会 由 香 港 中 央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公 司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协 办,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 港 交 所 ), 香 港 中 国 企 业 协 会 上 市 公 司 委 员 会 冠 名 支 持 机 构 本 次 研 讨 会 的 主 题 为 沪 港 通 时 代 的 企 业 有 效 治 理 与 管 控, 其 主 旨 是 : 系 统 化 地 更 新 境 外 上 市 相 关 法 规 及 监 管 条 例 的 重 大 变 化, 讲 解 当 前 沪 港 通 及 未 来 深 港 通 之 规 管 要 求, 研 析 境 外 公 司 治 理 机 构 及 机 构 投 资 者 对 上 市 公 司 重 大 决 议 评 价 投 票 决 策 的 判 定 标 准 和 管 理 机 制, 探 讨 如 何 有 效 地 与 境 内 外 投 资 者 特 别 是 机 构 投 资 者 沟 通, 交 流 股 东 大 会 及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治 理 信 息 披 露 与 内 幕 信 息 管 控 等 实 务 经 验, 剖 析 信 息 披 露 管 控 与 重 大 重 组 方 案 设 计 及 协 调 实 际 案 例, 探 讨 沪 港 通 时 代 之 企 业 有 效 治 理 与 管 控 的 最 佳 实 践 研 讨 会 以 主 题 演 讲 案 例 解 析 与 讨 论 为 主, 注 重 理 论 与 实 务 结 合, 经 验 交 流 与 共 享, 研 讨 会 将 分 三 个 篇 章 进 行 : 第 一 篇 章 规 管 篇 ( 第 一 天 中 文 ): 主 要 由 中 国 证 监 会 国 际 合 作 部 代 表 和 港 交 所 内 地 业 务 发 展 部 代 表 等 主 讲 人 讲 授 境 外 上 市 法 规 及 规 管 ; 第 二 篇 章 - 治 理 管 控 篇 ( 第 二 天 英 文 ): 主 要 由 国 际 著 名 机 构 投 资 者 及 专 业 公 司 介 绍 股 东 大 会 治 理 实 务, 全 天 配 有 中 英 文 同 传 翻 译 ; 第 三 篇 章 - 实 战 研 讨 篇 ( 第 三 天 中 文 ): 主 要 由 A+H 股 公 司 高 管 介 绍 实 战 案 例, 并 组 织 全 体 与 会 代 表 分 组 讨 论 最 佳 实 践 1
研 讨 会 的 主 要 受 众 为 : 内 地 境 内 外 上 市 公 司 的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管 人 员 及 相 关 从 业 人 员 ; 公 会 会 员 学 员 联 席 成 员 ; 相 关 专 业 机 构 的 会 员, 香 港 中 国 企 业 协 会 上 市 公 司 委 员 会 员 单 位 代 表, 预 订 座 位 180 人 现 公 会 诚 挚 邀 请 阁 下 及 贵 司 相 关 人 员 参 加 此 次 讲 座, 共 同 探 讨 企 业 有 效 治 理 与 管 控 等 问 题 出 席 本 次 研 讨 会 的 公 会 联 席 成 员 可 以 申 请 约 15.5( 待 定 ) 个 强 化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ECPD) 学 时 并 获 得 联 席 成 员 讲 座 ECPD 学 时 证 书, 出 席 本 次 研 讨 会 的 其 它 人 员 将 在 结 束 后 获 得 由 公 会 颁 发 的 讲 座 出 席 证 书 已 于 2012 年 1 月 1 日 实 施 的 港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修 订 对 公 司 秘 书 任 职 资 格 及 后 续 专 业 培 训 提 出 了 更 明 确 及 严 格 的 要 求, 规 定 公 司 秘 书 包 括 联 席 秘 书 须 每 财 年 参 加 不 少 于 15 学 时 专 业 培 训 公 会 于 2011 年 开 始 针 对 会 员 及 联 席 成 员 实 施 每 年 15 个 学 时 专 业 培 训 的 强 制 要 求, 并 且 是 港 交 所 和 香 港 证 券 及 期 货 事 务 监 察 委 员 会 认 可 的 专 业 培 训 机 构 公 会 特 此 提 醒 各 位 联 席 成 员 及 会 员 按 时 完 成 公 会 及 港 交 所 的 学 时 要 求, 此 外, 各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要 统 筹 安 排 贵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相 关 职 位 人 员 积 极 参 加 后 续 培 训, 以 符 合 港 交 所 的 年 度 培 训 学 时 要 求 另 外, 公 会 亦 将 于 9 月 16 日 晚 举 行 晚 宴, 以 进 一 步 增 强 参 会 代 表 之 间 以 及 与 讲 者 监 管 机 构 及 专 业 机 构 代 表 之 间 的 沟 通 交 流, 发 挥 研 讨 会 集 聚 平 台 的 综 合 功 能 如 有 意 向 参 加 此 次 讲 座 及 晚 宴, 敬 请 填 写 附 件 中 的 回 执 并 电 邮 或 传 真 至 公 会 北 京 代 表 处 确 认 如 阁 下 有 何 疑 问, 请 与 公 会 北 京 代 表 处 联 系, 联 系 人 : 陈 小 姐 / 杜 小 姐 ; 电 话 :010-6641 9368 转 218/200; 传 真 : 010-6641 9078; 电 邮 :bro@hkics.org.hk 此 致 敬 礼!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2015 年 8 月 附 件 1.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及 特 许 秘 书 资 格 简 介 附 件 2. 中 国 境 外 上 市 企 业 规 管 研 讨 会 日 程 附 件 3. 中 国 境 外 上 市 企 业 规 管 研 讨 会 费 用 及 付 费 方 式 附 件 4. 中 国 境 外 上 市 企 业 规 管 研 讨 会 报 名 回 执 2
附 件 1: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及 特 许 秘 书 资 格 简 介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 于 香 港 注 册 成 立 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 公 会 ) 是 一 个 独 立 专 业 团 体, 一 直 致 力 于 制 定 与 执 行 良 好 公 司 治 理 政 策, 在 香 港 以 至 全 中 国 各 地 提 升 会 员 所 担 当 的 角 色, 同 时 推 动 特 许 秘 书 专 业 的 发 展 公 会 于 1949 年 成 立, 最 初 为 设 立 在 英 国 伦 敦 的 特 许 秘 书 及 行 政 人 员 公 会 (ICSA) 的 属 会, 于 1990 年 成 为 ICSA 的 香 港 分 会, 并 于 1994 年 在 香 港 正 式 注 册 成 为 独 立 专 业 团 体 公 会 亦 是 公 司 秘 书 国 际 联 合 会 (CSIA) 的 创 会 成 员,CSIA 于 2010 年 3 月 于 瑞 士 日 内 瓦 成 立, 在 国 际 上 代 表 全 球 公 司 秘 书 和 管 治 专 业 人 士 发 声 公 会 现 今 拥 有 超 过 5,800 名 会 员 及 3,200 名 学 员 宗 旨 促 进 公 司 以 及 其 他 工 商 界 与 公 共 事 务 机 构 的 良 好 公 司 治 理 管 理 与 行 政 效 率 ; 促 进 学 习 与 研 究 公 司 秘 书 及 行 政 的 法 律 与 实 践 ; 支 持 及 维 护 本 会 会 员 毕 业 学 员 及 学 员 的 资 格 地 位 及 利 益 ; 及 促 进 会 员 的 服 务 效 率 与 实 用 性, 提 高 会 员 的 专 业 操 守, 并 考 虑 影 响 公 司 秘 书 专 业 的 各 种 议 题 会 员 的 专 业 资 格 及 认 可 本 会 会 员 是 具 备 公 司 法 金 融 公 司 治 理 公 司 秘 书 实 务 及 企 业 管 理 的 丰 富 知 识 及 经 验 的 治 理 专 业 人 士, 主 要 在 各 上 市 公 司 及 专 业 服 务 公 司 担 任 公 司 秘 书 及 其 他 要 职, 为 各 行 业 的 良 好 公 司 治 理 做 出 贡 献 会 员 持 有 公 司 秘 书 职 业 的 全 球 性 专 业 资 格, 可 于 全 球 70 多 个 国 家 / 地 区 执 业 此 外, 根 据 联 交 所 主 板 上 市 规 则 第 3.28 条 及 创 业 板 上 市 规 则 第 5.14 条, 联 交 所 认 为 本 会 会 员 具 备 胜 任 公 司 秘 书 职 能 的 认 可 资 格 内 地 工 作 概 览 自 1990 年 以 来, 本 会 与 内 地 上 市 公 司 及 相 关 监 管 机 构 建 立 联 系, 致 力 于 倡 导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专 业 化 发 展, 并 积 极 为 董 事 会 秘 书 提 供 专 业 持 续 培 训, 培 养 公 司 治 理 专 业 人 才, 推 动 中 港 两 地 公 司 治 理 研 究 与 实 务 的 发 展 香 港 办 事 处 香 港 中 环 都 爹 利 街 8 号 香 港 钻 石 会 大 厦 3 楼 电 话 : (852) 2881 6177 传 真 : (852) 2881 5050 电 邮 : ask@hkics.org.hk 网 址 : www.hkics.org.hk 北 京 代 表 处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宣 武 门 西 大 街 甲 127 号 大 成 大 厦 15A 层 15A04 室 邮 编 100031 电 话 : (8610) 6641 9368 传 真 : (8610) 6641 9078 电 邮 : bro@hkics.org.hk 网 址 : www.hkics.org.cn 3
特 许 秘 书 资 格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及 特 许 秘 书 及 行 政 人 员 公 会 及 其 他 国 家 分 会 会 员 所 具 备 的 专 业 资 格 在 国 际 范 围 内 获 得 70 多 个 国 家 与 地 区 认 可 的 公 司 秘 书 / 董 事 会 秘 书 专 业 资 格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规 则 认 可 的 可 担 任 公 司 秘 书 的 合 格 资 质 持 有 者 为 经 考 核 具 备 法 律 金 融 公 司 治 理 公 司 秘 书 实 务 等 综 合 知 识 及 经 验 的 公 司 治 理 专 业 人 士 在 香 港 市 值 前 100 名 公 司 中 的 公 司 秘 书 50% 由 特 许 秘 书 资 格 持 有 者 担 任 (2015 年 6 月 数 据 ) 特 许 秘 书 需 求 原 因 特 许 秘 书 是 可 担 任 公 司 秘 书 /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公 司 治 理 专 才, 其 需 求 无 论 在 香 港 及 内 地 均 日 益 增 强, 鉴 于 : 全 球 范 围 内 各 国 的 监 管 及 公 司 层 面 对 公 司 治 理 要 求 日 益 严 格, 迫 切 需 要 具 备 专 业 知 识 及 经 验 的 公 司 治 理 专 业 人 才 公 司 营 运 的 监 管 框 架 日 趋 复 杂 化 在 内 地 香 港 及 国 外 上 市 的 中 国 公 司 数 目 均 呈 持 续 增 长 趋 势 内 地 资 本 市 场 日 益 与 国 际 接 轨 国 际 专 业 知 识 评 审 考 试 (IQS 考 试 ) 申 请 成 为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及 特 许 秘 书 及 行 政 人 员 公 会 的 会 员, 需 要 完 成 IQS 考 试, 并 具 有 相 关 工 作 经 验 且 经 确 认 为 具 有 适 当 品 格 方 能 获 取 此 资 格 IQS 考 试 为 全 球 通 行 的 专 业 资 格 考 试, 分 为 两 部 分, 共 有 8 门 考 试 具 体 科 目 见 下 : 第 一 部 分 战 略 及 运 营 管 理 香 港 税 务 香 港 财 务 会 计 香 港 公 司 法 第 二 部 分 公 司 治 理 公 司 行 政 公 司 秘 书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4
附 件 2: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中 国 境 外 上 市 企 业 规 管 研 讨 会 暨 第 三 十 八 期 联 席 成 员 强 化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讲 座 日 程 日 期 : 2015 年 9 月 16-18 日 地 点 : 北 京 裕 龙 国 际 酒 店 一 层 大 宴 会 厅 ( 海 淀 区 阜 成 路 40 号 ) 主 题 : 沪 港 通 时 代 的 企 业 有 效 治 理 与 管 控 主 办 方 :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协 办 方 : 香 港 中 央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公 司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合 作 方 : 高 伟 绅 律 师 事 务 所 支 持 方 :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中 国 企 业 协 会 上 市 公 司 委 员 会 赞 助 方 : 凸 版 快 捷 财 经 印 刷 有 限 公 司 语 言 : 第 一 天 及 第 三 天 为 普 通 话, 第 二 天 为 英 语, 配 中 英 同 传 翻 译 受 众 : H 股 红 筹 股 及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预 订 座 位 : 180 讲 座 日 程 : 时 间 讲 题 主 讲 人 ECPD 学 时 第 一 天 (9 月 16 日 ) 第 一 篇 章 规 管 篇 ( 中 文 ) 08:30-08:50 登 记 08:50-09:00 开 幕 辞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代 表 上 午 单 元 讲 座 主 席 : 公 会 代 表 09:00-10:30 境 外 上 市 审 核 制 度 改 革 及 实 务 重 点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代 表 ( 待 定 ) 10:30-10:50 茶 歇 10:50-12:20 沪 港 通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影 响 12:30-13:30 午 餐 : 一 层 德 拉 索 西 餐 厅 毛 志 荣 先 生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兼 内 地 事 务 科 联 席 主 管 下 午 单 元 讲 座 主 席 : 公 会 代 表 14:00-16:00 关 联 交 易 股 东 通 函 准 备 与 股 东 批 准 16:00-16:20 茶 歇 16:20-17:50 案 例 介 绍 - 沪 港 通 时 代 的 信 息 披 露 与 内 幕 信 息 管 控 实 务 18:00-20:00 晚 宴 : 二 层 大 上 海 餐 厅 邹 兆 麟 先 生 英 国 史 密 夫 斐 尔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郑 保 民 先 生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兼 董 事 会 秘 书 局 副 总 经 理 2.0 5
第 二 天 (9 月 17 日 ) 第 二 篇 章 - 治 理 管 控 篇 ( 英 语, 配 中 英 同 传 ) 上 午 单 元 讲 座 主 席 : 公 会 代 表 09:00-10:30 股 东 大 会 治 理 与 筹 备 10:30-10:50 茶 歇 10:50-12:20 贝 莱 德 集 团 投 资 者 管 理 12:40-14:00 午 餐 : 一 层 德 拉 索 西 餐 厅 王 彦 峰 先 生 高 伟 绅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Pru Bennett 贝 莱 德 集 团 亚 太 区 公 司 治 理 与 责 任 投 资 主 管 下 午 单 元 讲 座 主 席 : 香 港 中 央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慈 盈 女 士 14:00-15:30 公 司 治 理 与 股 东 大 会 Cas Sydorowitz Georgeson 英 国 执 行 总 裁 15:30-15:50 茶 歇 15:50-17:20 现 场 讨 论 : 股 东 大 会 与 投 资 者 沟 通 主 席 : 慈 盈 女 士 参 加 人 员 : Pru Bennett Cas Sydorowitz 中 国 守 正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行 政 总 裁 翟 普 博 士 郑 保 民 先 生 等 17:20 18:20 特 许 秘 书 资 格 考 试 (IQS) 说 明 会 公 会 代 表 17:30-20:00 晚 餐 : 一 层 德 拉 索 西 餐 厅 第 三 天 (9 月 18 日 ) 第 三 篇 章 - 实 战 研 讨 篇 ( 中 文 ) 上 午 单 元 讲 座 主 席 : 公 会 代 表 案 例 分 析 - 围 绕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设 计 中 国 中 09:00-10:30 车 重 组 方 案 10:30-10:50 茶 歇 谢 纪 龙 先 生 中 国 中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10:50-11:50 分 组 讨 论 沪 港 通 时 代 的 企 业 有 效 治 理 与 管 控 所 有 参 会 代 表 1 11:50-12:20 各 组 代 表 发 言 0.5 12:20-12:30 闭 幕 12:40-13:30 午 餐 : 一 层 德 拉 索 西 餐 厅 总 学 时 15.5 注 : 1. 以 上 日 程 仅 供 参 考, 公 会 保 留 根 据 主 讲 人 要 求 及 情 况 变 化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之 权 利 ; 2. 公 会 按 照 专 业 机 构 非 盈 利 模 式 组 织 和 运 营 此 讲 座 及 其 他 各 类 专 业 培 训 讲 座 与 活 动 6
附 件 3: 中 国 境 外 上 市 企 业 规 管 研 讨 会 费 用 及 付 费 方 式 费 用 标 准 :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会 员 学 员 联 席 成 员, 中 国 上 市 公 司 协 会 中 国 保 险 行 业 协 会 香 港 中 国 企 业 协 会 上 市 公 司 委 员 会 所 属 会 员 企 业 的 董 事 监 事 及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人 民 币 5000 元 / 人 其 他 人 员 : 人 民 币 6000 元 / 人 注 : 1. 上 述 费 用 包 括 培 训 费, 资 料 费 午 餐 晚 宴, 不 包 括 交 通 费 及 住 宿 费 ; 2. 凡 在 8 月 31 日 前 报 名 者 均 可 在 原 费 用 基 础 上 享 受 9 折 优 惠 ; 3. 报 名 人 数 为 3 人 及 以 上 的 企 业 及 机 构 可 在 原 费 用 基 础 上 享 受 8.5 折 优 惠 ; 4. 第 2,3 项 所 列 优 惠 仅 按 一 项 执 行 ; 5. 报 名 按 照 报 名 先 后 次 序 录 取, 董 事 会 秘 书 及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优 先, 以 报 名 回 执 回 传 日 期 为 准, 口 头 报 名 无 效, 直 至 180 个 座 位 订 完 为 止 付 费 方 式 : 请 付 费 至 信 永 方 略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开 户 名 : 北 京 信 永 方 略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开 户 行 : 中 信 银 行 富 华 大 厦 支 行 帐 号 :71103-10182-30010-7996 注 : 请 注 意 承 担 该 汇 款 的 银 行 汇 款 手 续 费, 并 请 在 汇 款 内 容 注 明 栏 中 务 必 填 注 HKICS 第 三 十 八 期 联 席 成 员 ECPD 讲 座 汇 款 之 后, 请 将 底 联 电 邮 或 传 真 至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北 京 代 表 处 ( 电 邮 :bro@hkics.org.hk; 传 真 :010-66419078), 以 便 及 时 核 实 阁 下 之 付 款, 感 谢 配 合 7
附 件 4: 中 国 境 外 上 市 企 业 规 管 研 讨 会 报 名 回 执 致 :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 传 真 :010 6641 9078; 电 邮 :bro@hkics.org.hk) 公 司 名 称 股 票 代 码 公 司 或 个 人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会 员 中 国 上 市 公 司 协 会 所 属 协 会 / 组 织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学 员 中 国 保 险 行 业 协 会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联 席 成 员 香 港 中 国 企 业 协 会 其 他 地 址 及 邮 编 ( 邮 寄 发 票 ) 讲 座 事 宜 贵 司 联 系 人 及 联 络 方 式 姓 名 职 务 手 机 电 话 电 邮 报 名 参 加 讲 座 人 员 姓 名 职 务 手 机 电 话 电 邮 9 月 15 日 是 否 自 助 晚 餐 9 月 15 日 到 达 北 京 并 入 住 会 议 酒 店 的 参 会 代 表 可 于 会 议 接 待 处 领 取 酒 店 自 助 餐 券 9 月 16 日 是 否 全 体 与 会 人 员 晚 宴 聚 会 如 有 变 化, 请 提 前 告 知 本 会 [ 杜 绝 浪 费 提 倡 节 约 ] 9 月 17 日 是 否 特 许 秘 书 资 格 考 试 (IQS) 说 明 会 注 : 说 明 会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特 许 秘 书 资 格 及 IQS 考 试 介 绍, 会 员 经 验 分 享 及 问 答 付 款 方 式 讲 座 前 汇 款 现 场 付 现 金 注 : 1. 请 参 会 代 表 收 到 本 会 报 名 确 认 后 提 前 在 讲 座 开 始 前 支 付 培 训 费 用, 本 会 不 接 受 会 后 付 款 2. 公 会 与 北 京 裕 龙 国 际 酒 店 有 酒 店 客 房 协 议 优 惠 价, 如 需 要 预 订 房 间, 请 联 系 李 霞 13911996811, 请 务 必 于 9 月 9 日 前 确 认 订 房, 数 量 有 限 订 完 为 止 标 准 间 460.00 元 ; 豪 华 大 床 房 580.00 元 ; 标 准 套 房 1480.00 元 ( 房 费 包 含 早 餐 ); 标 准 间 ( 老 楼 )470.00 元 370.00 元 房 间 一 旦 预 订 不 可 退 房, 无 论 是 否 入 住 均 需 承 担 酒 店 收 取 的 预 订 房 间 之 费 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