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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南 京 联 迅 综 合 物 流 中 心 项 目 南 京 联 迅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夏 晓 俊 联 系 人 成 俊 通 讯 地 址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恒 飞 路 8 号 科 创 基 地 304 室 联 系 电 话 13505193772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210046 建 设 地 点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东 区 龙 潭 地 块, 保 通 路 以 北 金 港 路 以 西 立 项 审 批 部 门 南 京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文 号 宁 开 委 招 备 字 [2015]94 号 建 设 性 质 新 建 改 建 技 改 行 业 类 别 及 代 码 F5890 其 他 仓 储 占 地 面 积 建 筑 面 积 绿 化 面 积 61050.3 53131.47 ( 平 方 米 ) ( 平 方 米 ) ( 平 方 米 ) 12326 总 投 资 ( 万 元 ) 55344 其 中 : 环 保 投 资 环 保 投 资 占 总 36 ( 万 元 ) 投 资 比 例 0.65% 评 价 费 用 预 期 开 工 建 设 - ( 万 元 ) 日 期 2016 年 7 月 原 辅 材 料 ( 包 括 名 称 用 量 ) 及 主 要 设 施 规 格 数 量 ( 包 括 锅 炉 发 电 机 等 )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 建 设 期 间 使 用 砖 瓦 水 泥 砂 钢 筋 等 主 要 建 筑 材 料 ; 营 运 期 无 原 辅 材 料 ; 主 要 设 备 清 单 : 见 表 2-2 水 及 能 源 消 耗 量 名 称 消 耗 量 名 称 消 耗 量 水 ( 吨 / 年 ) 13446 燃 油 ( 吨 / 年 ) 电 ( 千 瓦 时 / 年 ) 100 万 天 然 气 ( 立 方 米 / 年 ) 3680 燃 煤 ( 吨 / 年 ) 其 他 废 水 ( 工 业 废 水 生 活 废 水 ) 排 水 量 及 排 放 去 向 建 设 项 目 排 水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制 本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为 生 活 污 水, 年 产 生 量 约 7168t/a, 食 堂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和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达 到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接 管 标 准 后, 接 管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达 标 后 经 双 纲 河 排 入 长 江 雨 水 由 雨 水 管 网 收 集 后, 纳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排 至 附 近 水 体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和 伴 有 电 磁 辐 射 的 设 施 的 使 用 情 况 无 1

二 工 程 内 容 与 规 模 1 项 目 由 来 南 京 龙 潭 港 区 位 于 南 京 市 东 部 栖 霞 区 沿 江, 被 打 造 成 以 集 装 箱 业 务 为 主, 增 值 业 务 为 辅, 多 式 联 运 发 达 的 专 业 港 区, 其 配 套 的 物 流 业 在 经 济 较 快 增 长 的 需 求 下, 发 展 速 度 有 了 明 显 的 提 升 在 此 前 提 下, 南 京 联 迅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55344 万 元, 在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东 区 龙 潭 地 块, 保 通 路 以 北 金 港 路 以 西 新 建 南 京 联 迅 综 合 物 流 中 心 项 目 该 项 目 南 京 联 迅 综 合 物 流 中 心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已 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 取 得 环 保 局 批 复 宁 开 委 环 表 字 [2013]22 号 ( 见 附 件 10), 由 于 本 项 目 平 面 布 局 发 生 变 化, 调 整 较 大, 故 重 新 报 批 本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 建 设 形 成 货 物 流 通 量 约 515 万 t/a 的 物 流 中 心 及 自 营 货 物 配 送 能 力 约 84 万 t/a 主 要 为 快 速 消 费 品 跨 境 电 商 电 子 电 器 进 出 口 贸 易 类 客 户 提 供 仓 储 配 送 等 服 务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有 毒 有 害 及 危 险 品 的 仓 储 物 流 配 送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情 况, 本 项 目 分 为 两 期 建 设, 采 取 分 期 建 设, 分 期 验 收 的 模 式 遵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以 及 国 务 院 98 第 253 号 文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南 京 联 迅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我 司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对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和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评 估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本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消 防 安 全 及 卫 生 问 题 不 属 于 本 评 价 范 围, 请 南 京 联 迅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相 关 标 准 执 行 2 项 目 概 况 项 目 名 称 : 南 京 联 迅 综 合 物 流 中 心 项 目 行 业 类 别 :F5890 其 他 仓 储 项 目 性 质 : 新 建 建 设 地 点 :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东 区 龙 潭 地 块, 保 通 路 以 北 金 港 路 以 西 占 地 面 积 :61050.3m 2 建 筑 面 积 :53131.47m 2, 计 容 建 筑 面 积 :73186.51m 2, 绿 化 面 积 :12326m 2 建 设 单 位 : 南 京 联 迅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2

投 资 总 额 : 项 目 投 资 55344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36 万 元 劳 动 定 员 : 一 期 员 工 为 80 人, 不 提 供 就 餐 ; 二 期 员 工 为 80 人, 届 时 建 设 食 堂, 全 部 提 供 就 餐 工 作 制 度 : 常 白 班, 每 天 工 作 时 间 为 8 小 时, 年 工 作 日 为 280 天 投 产 日 期 : 一 期 2016 年 7 月 开 始 建 设, 预 计 2017 年 1 月 建 成 投 运 ; 二 期 预 计 一 期 完 工 后 3 年 开 始 建 设 ( 即 2020 年 1 月 开 始 建 设,2021 年 12 月 建 成 投 运 ) 3 主 体 工 程 及 产 品 方 案 序 号 本 项 目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见 表 2-1 技 术 指 标 1 规 划 用 地 总 面 积 表 2-1 单 位 m 2 建 筑 面 积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构 筑 物 指 标 计 容 建 筑 面 积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层 数 / / / / / 高 度 (m) 备 注 61050.3 已 取 得 土 地 证 2 一 期 和 二 期 总 计 53131.47 73186.51 26562.28 / / / 3 一 期 二 期 仓 库 一 12885.38 23349.25 11768.95 1F 11.8 仓 库 二 12885.38 23161.20 11768.95 1F 11.8 门 卫 一 16.64 16.64 16.64 1F 3.9 门 卫 二 30.24 30.24 30.24 1F 3.6 消 防 水 池 泵 房 706.25 ( 地 下 684.65) 21.60 21.60 / / 合 计 26523.89 46578.93 23606.38 / / 配 件 仓 库 一 10426.21 10426.21 1455.22 8F 40.6 配 件 仓 库 二 8349.44 8349.44 798.94 11F 45.1 配 套 服 务 楼 ( 含 食 堂 和 培 训 中 心 ) 7831.94 7831.94 701.74 11F 45.1 合 计 26607.58 73186.51 26562.28 / / 4 容 积 率 1.20 / / 5 建 筑 密 度 % 43.5 / / 6 绿 化 率 % 20 / / 机 动 车 停 车 位 214 / / 7 大 车 位 个 84 / / 其 中 小 车 位 130 / / 8 机 动 车 停 车 位 m 2 1090 一 期 已 取 得 规 划 许 可 证 ) 二 期 ( 规 划 ) 绿 化 面 积 12326m 2 4 主 要 设 备 3

本 项 目 建 设 形 成 货 物 流 通 量 约 515 万 t/a 的 物 流 中 心 及 自 营 货 物 配 送 能 力 约 84 万 t/a 根 据 本 项 目 分 期 建 设 情 况, 一 期 设 备 主 要 为 仓 储 配 送 类 设 备 ; 二 期 根 据 物 流 配 送 能 力 适 当 增 加 仓 储 配 送 类 设 备 外, 还 增 加 办 公 生 活 类 设 备 本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清 单 见 表 2-2 表 2-2 主 要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设 施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1 电 脑 / 台 若 干 2 运 输 车 辆 / 辆 若 干 一 期 先 行 配 备, 3 叉 车 / 辆 若 干 二 期 根 据 实 际 4 货 架 / 个 若 干 情 况 进 行 适 当 5 液 压 车 / 辆 若 干 增 加 6 拣 选 设 备 / 台 若 干 7 打 包 机 / 台 若 干 8 中 央 空 调 VRV 系 统 套 2 二 期 9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 套 1 二 期 5 公 用 及 辅 助 工 程 5.1 给 排 水 给 水 : 本 项 目 水 源 采 用 市 政 自 来 水 排 水 : 本 项 目 严 格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的 排 水 体 制 达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接 管 标 准 后, 接 管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达 标 后 经 双 纲 河 排 入 长 江 雨 水 由 雨 水 管 网 收 集 后, 纳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排 至 附 近 水 体 5.2 供 电 提 供 本 项 目 预 计 一 期 年 用 电 量 50 万 度, 二 期 年 用 电 量 50 万 度, 由 城 市 区 域 供 电 系 统 项 目 公 用 及 辅 助 工 程 见 表 2-3 表 2-3 项 目 公 用 及 辅 助 工 程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名 称 设 计 能 力 备 注 给 水 用 水 量 13446t/a 由 城 市 供 水 管 网 供 给 污 水 经 隔 油 池 +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接 入 龙 潭 污 排 水 排 放 污 水 7168t/a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公 用 工 程 供 电 100 万 度 / 年 由 开 发 区 域 供 电 系 统 提 供 供 气 3680 标 立 方 米 / 年 城 市 天 然 气 管 道 绿 化 12326m 2 生 态 保 护 改 善 环 境 隔 声 措 施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减 震 隔 声 消 声 装 置 等 / 环 保 工 程 废 水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7168t/a 经 隔 油 池 +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接 管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气 处 理 /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固 废 处 理 固 废 收 集 委 外 处 理 暂 存 场 所 4

6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现 状 本 项 目 位 于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东 区 龙 潭 地 块, 保 通 路 以 北 金 港 路 以 西, 建 设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见 附 图 1 本 项 目 地 块 西 侧 是 规 划 三 江 河 大 道 ( 原 名 龙 北 路 ) 和 空 地 ( 规 划 为 绿 化 带 ), 再 往 西 为 长 江 ; 项 目 北 侧 为 空 地 ( 规 划 为 边 城 物 流 用 地 ); 项 目 西 南 侧 为 开 发 区 城 管 局 ( 距 离 用 地 红 线 约 55m); 项 目 南 侧 是 保 通 路 ( 原 名 营 防 路 ), 隔 路 向 南 为 南 京 现 代 粮 食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东 侧 为 金 港 路, 隔 路 向 东 为 华 东 棉 业 物 流 交 易 配 送 中 心 项 目 周 边 均 为 物 流 配 送 中 心, 项 目 100 米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居 住 详 见 附 图 2: 项 目 周 边 概 况 示 意 图 7 产 业 政 策 的 相 符 性 本 项 目 为 南 京 联 迅 综 合 物 流 中 心 项 目, 对 照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3 年 修 正 ) 内 容, 该 项 目 属 于 其 中 鼓 励 类 中 第 二 十 九 款 现 代 物 流 业, 第 6 条 第 三 方 物 流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和 第 11 条 海 港 空 港 产 业 聚 集 区 商 贸 集 散 地 的 物 流 中 心 建 设, 因 此 该 项 目 符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3 年 修 正 ) 的 内 容 要 求 同 时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2013 年 修 正 ) 等 产 业 政 策 中 限 制 淘 汰 类 项 目, 为 国 家 允 许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当 前 国 家 及 地 方 的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8 用 地 规 划 的 相 符 性 本 项 目 位 于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东 区 龙 潭 地 块, 保 通 路 以 北 金 港 路 以 西 根 据 土 地 证 ( 宁 栖 国 用 2015 第 27753 号,2015 年 12 月 17 日 ), 本 项 目 用 地 性 质 为 仓 储 用 地 ( 详 见 附 件 4) 同 时 根 据 南 京 市 规 划 局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设 计 要 点 ( 宁 规 (Q) 要 点 (2015)0002 号, 2015 年 1 月 20 日 ), 本 项 目 规 划 用 地 性 质 为 W1 一 类 物 流 仓 储 用 地 ( 详 见 附 件 5) 本 项 目 为 南 京 联 迅 综 合 物 流 中 心 项 目, 符 合 南 京 经 济 开 发 区 龙 潭 港 区 的 产 业 定 位 和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详 见 附 图 4 因 此, 本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规 划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本 项 目 为 新 建 项 目, 目 前 现 状 为 空 地,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无 5

三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自 然 环 境 简 况 (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气 候 水 文 植 被 生 物 多 样 性 等 ) 气 候 与 气 象 :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属 于 北 亚 热 带 湿 润 季 风 气 候, 四 季 分 明, 雨 量 适 中 降 雨 量 四 季 分 配 不 均 : 冬 半 年 (10~3 月 ) 受 寒 冷 的 北 方 大 陆 气 团 影 响, 盛 行 偏 东 北 风, 降 雨 较 少 ; 夏 半 年 (4~ 9 月 ) 受 热 带 或 副 热 带 海 洋 性 气 团 影 响, 盛 行 偏 东 南 风, 降 水 丰 富 尤 其 在 春 夏 之 交 的 5 月 底 至 6 月, 多 梅 雨 年 平 均 气 温 15.4, 无 霜 期 230.8 天,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77%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1094.98mm 冬 季 盛 行 东 北 风, 夏 季 盛 行 东 南 风, 年 平 均 风 速 3.4m/s, 最 大 风 速 16m/s, 静 风 频 率 7% 地 质 地 貌 地 形 : 该 地 区 地 势 较 为 平 坦, 标 高 5.0-8.0m, 沉 积 物 为 第 四 纪 长 江 河 漫 滩 冲 积 平 原, 间 有 丘 陵 低 山 其 地 质 构 造 属 宁 镇 山 脉 褶 皱, 海 拔 10-30m 该 地 区 土 壤 由 上 向 下 可 分 为 四 层 : 素 填 土 粉 砂 质 粘 土 淤 泥 粉 砂 质 粘 土 及 夹 粉 土 土 壤 以 黄 棕 壤 为 主, 厚 0.2-0.3m 根 据 中 国 地 震 烈 度 区 划 图 (1990) 该 地 区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为 7 度 水 系 与 水 文 : 项 目 所 在 地 北 侧 为 长 江 新 生 圩 江 段, 为 感 潮 江 段, 年 平 均 流 量 约 为 28600m 3 /s 枯 水 期 与 常 年 水 量 比 为 0.89:1, 平 均 潮 差 0.57m, 最 大 潮 位 差 1.56m 洪 水 最 大 流 速 3.39m/s, 平 水 期 流 速 1.0m/s, 平 均 流 速 1.1-1.4m/s 水 面 比 降 高 水 位 时 为 万 分 之 零 点 二, 低 水 位 时 为 万 分 之 零 点 三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的 西 南 为 兴 武 沟, 东 面 为 胜 利 沟 两 水 沟 自 南 向 北 流 入 长 江 兴 武 沟 长 约 3.5km, 胜 利 沟 长 约 0.5km, 两 沟 均 宽 20m 左 右, 水 深 1-2.5m 枯 水 期 滞 流 兴 武 沟 是 开 发 区 内 的 主 要 排 水 沟,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通 过 兴 武 沟 排 入 长 江 该 地 区 地 下 水 位 较 高, 最 高 静 止 水 位 在 地 表 下 0.14m 生 态 环 境 该 地 区 原 系 长 江 故 道 与 河 漫 滩 草 地 生 态 系 统 局 部 丘 陵 山 体 植 被 良 好, 风 景 宜 人 该 地 区 植 物 类 型 主 要 有 栽 培 植 被 山 地 森 林 植 被 沼 泽 植 被 和 水 生 植 被 四 种 类 型 其 中 山 地 森 林 植 被 沼 泽 植 被 和 水 生 植 被 基 本 属 自 然 植 被 类 型 江 边 主 要 有 防 护 植 被 水 生 植 被 近 年 来, 由 于 经 济 建 设 的 发 展, 已 逐 步 成 为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工 业 园, 形 成 了 具 有 港 口 工 厂 特 征 的 滨 江 人 工 生 态 系 统 6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 社 会 经 济 结 构 教 育 文 化 文 物 保 护 等 ): 基 本 概 况 :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原 名 南 京 新 港 工 业 区 ) 成 立 于 1992 年 9 月 18 日,1993 年 11 月 经 江 苏 省 政 府 批 准 为 省 级 开 发 区 2002 年 3 月 15 日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为 国 家 级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2003 年 3 月 10 日, 国 务 院 批 准 在 开 发 区 内 设 立 国 家 级 南 京 出 口 加 工 区 2003 年 7 月 1 日,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顺 利 通 过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开 发 区 建 设 的 指 导 思 想 是 : 以 港 口 为 依 托, 国 际 经 贸 为 先 导, 以 先 进 技 术 产 业 为 基 础, 兴 办 出 口 创 汇 企 业 为 重 点, 坚 持 科 工 贸 相 结 合, 努 力 把 开 发 区 建 设 成 现 代 化 多 功 能 环 境 优 美 的 工 业 港 口 新 区 和 开 放 型 的 经 济 中 心 发 区 位 于 南 京 市 东 北 郊, 拥 有 82 公 里 长 江 黄 金 岸 线, 紧 邻 长 江 二 桥 新 生 圩 外 贸 港 和 龙 潭 深 水 港, 发 展 空 间 100 平 方 公 里, 分 为 新 港 片 区 和 开 发 区 东 区 新 港 片 区 于 1992 年 起 步 发 展, 区 内 设 有 工 业 保 税 仓 储 金 融 贸 易 和 综 合 服 务 4 个 功 能 区, 现 已 形 成 电 子 信 息 生 物 医 药 轻 工 机 械 和 新 材 料 等 四 大 特 色 产 业, 建 成 为 工 业 布 局 合 理 产 业 特 色 凸 显 创 新 能 力 突 出 的 现 代 化 高 科 技 产 业 园 区, 现 已 有 2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400 多 家 外 资 企 业 进 区, 投 资 总 额 超 过 80 亿 美 元 开 发 区 东 区 于 2009 年 1 月 成 立, 由 栖 霞 经 济 开 发 区 龙 潭 物 流 园 三 江 口 工 业 园 和 仙 林 高 科 技 产 业 园 4 个 省 市 级 园 区 组 建 而 成, 依 托 龙 潭 深 水 港 作 为 长 江 流 域 江 海 联 运 的 重 要 枢 纽 地 位, 以 及 仙 林 新 市 区 城 市 功 能 科 教 资 源 优 势, 将 重 点 发 展 电 子 信 息 医 药 食 品 装 备 制 造 环 保 新 能 源 现 代 服 务 业 五 大 产 业 开 发 区 所 依 托 的 栖 霞 区 面 积 340 平 方 公 里, 拥 有 沿 江 岸 线 84 公 里, 是 南 京 重 要 的 石 化 汽 车 电 子 建 材 工 业 区 和 企 业 资 金 人 才 技 术 密 集 区, 为 开 发 区 发 展 提 供 了 广 阔 的 腹 地 与 开 发 区 毗 邻 的 仙 林 大 学 城 面 积 47 平 方 公 里, 由 大 学 集 中 区 科 技 产 业 区 和 高 档 生 活 区 组 成, 环 境 优 美, 文 化 氛 围 浓 厚, 拥 有 众 多 高 等 院 校 科 研 机 构 和 其 他 文 化 事 业 团 体, 是 现 代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和 国 内 最 大 的 数 码 港 之 一, 为 开 发 区 提 供 了 强 大 的 人 才 和 智 力 支 持 建 区 以 来, 开 发 区 已 累 计 引 进 来 自 2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400 多 个 外 资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达 到 90 亿 美 元, 实 际 利 用 外 资 29 亿 美 元 韩 国 LG, 日 本 夏 普 富 士 通, 德 国 博 世 西 门 子, 美 国 邦 基 汉 佰 等 世 界 500 强 在 区 内 投 资 企 业 44 家 在 大 力 引 进 外 资 发 展 外 向 型 经 济 的 同 时, 开 发 区 还 积 极 承 接 南 京 城 区 的 工 业 转 移, 同 步 发 展 国 有 和 民 营 经 济 中 国 7

电 子 紫 金 电 子 长 江 电 子 华 东 电 子 江 南 光 电 金 陵 药 业 凤 凰 传 媒 等 国 有 大 企 业 集 团 以 及 圣 和 药 业 佳 通 手 机 大 贺 传 媒 等 民 营 科 技 企 业 纷 纷 在 开 发 区 投 资 建 厂, 区 内 共 有 投 资 超 亿 元 的 内 资 企 业 39 家 开 发 区 在 商 务 部 国 家 级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综 合 投 资 环 境 评 比 中 名 列 前 茅 并 已 连 续 数 年 被 省 市 评 为 先 进 开 发 区 建 设 新 南 京 有 功 单 位 和 外 向 型 经 济 工 作 优 胜 单 位 基 础 设 施 : 供 电 : 华 东 一 级 电 网, 双 回 路 不 间 断 供 电, 变 电 站 五 座, 总 容 量 为 64 万 KVA 供 水 : 日 供 水 能 力 8 万 吨, 给 水 总 管 径 达 2 60cm 水 源 充 足, 水 质 优 良 排 水 : 区 内 排 水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制, 排 水 管 网 直 径 从 80cm-200cm 不 等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4 万 吨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工 程 竣 工 投 运 通 信 : 区 内 建 有 20000 门 电 信 分 局, 程 控 电 话 容 量 充 足, 可 提 供 国 内 国 际 电 话 电 报 传 真 国 际 互 联 网 宽 频 接 入 等 服 务 燃 气 : 建 有 液 化 石 油 气 站, 可 供 瓶 装 液 化 气 ; 天 然 气 管 道 也 已 接 入 开 发 区, 供 企 业 使 用 蒸 汽 : 由 开 发 区 热 电 厂 集 中 供 热, 供 应 量 为 100 吨 / 小 时, 压 力 为 8-13 公 斤 / 平 方 厘 米 道 路 : 路 幅 12-80 米 不 等 的 区 内 道 路 网 络 与 城 市 道 路 骨 干 网 络 相 连 地 质 : 以 亚 粘 土 为 主, 地 基 承 载 力 较 高, 具 备 建 造 大 型 厂 矿 企 业 和 循 环 水 池 的 条 件 服 务 设 施 : 管 理 大 楼 金 融 贸 易 区 员 工 公 寓 市 内 公 交 站 服 务 中 心 等 提 供 了 完 善 方 便 的 生 产 经 营 环 境 本 项 目 位 于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东 区 龙 潭 片 区, 根 据 南 京 市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工 程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南 京 市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工 程 项 目 位 于 龙 潭 新 城 双 纲 河 防 护 绿 地 西 侧 龙 北 大 道 北 侧 南 京 市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工 程 具 体 服 务 范 围 为 : 西 至 龙 潭 物 流 园, 东 至 永 定 河, 南 至 便 民 河, 北 至 长 江 服 务 范 围 内 含 东 阳 混 合 片 区 港 口 物 流 片 区 靖 安 综 合 片 区 和 长 江 预 留 发 展 片 区, 总 面 积 约 96.30km 2 服 务 范 围 内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制, 各 入 驻 企 业 根 据 排 水 要 求 建 设 污 水 预 处 理 设 施, 企 业 出 水 指 标 达 到 本 项 目 接 管 标 准 后 方 可 排 入 因 此, 该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的 污 水 是 经 企 业 预 处 理 后 的 一 般 工 业 废 水 和 企 业 职 工 生 活 污 水 目 前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片 区 污 水 已 能 够 接 入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8

四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环 境 空 气 地 面 水 地 下 水 声 环 境 辐 射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等 ): 根 据 2014 年 南 京 市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公 报,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质 量 状 况 如 下 : 1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2014 年, 南 京 市 建 成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达 到 二 级 标 准 的 天 数 为 190 天, 达 标 率 为 52.1%, 同 比 下 降 3.2 个 百 分 点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超 标 175 天 ( 其 中 轻 度 污 染 126 天, 中 度 污 染 30 天, 重 度 污 染 17 天, 严 重 污 染 2 天 ) 全 年 各 项 污 染 物 指 标 监 测 结 果 如 下 : PM2.5 年 均 值 为 73.8μg/m 3, 超 标 1.11 倍, 同 比 下 降 5.38%;PM10 年 均 值 为 123μg/m 3, 超 标 0.76 倍, 同 比 下 降 10.2%;SO2 年 均 值 为 25μg/m 3, 达 标, 同 比 下 降 32.4%;NO2 年 均 值 为 54μg/m 3, 超 标 0.35 倍, 同 比 下 降 1.8%;O3 日 最 大 8 小 时 值 超 标 天 数 57 天, 超 标 率 为 15.6%, 超 标 主 要 集 中 在 4-6 月 ;CO 年 均 值 为 0.95mg/m 3, 同 比 下 降 8.7%, 日 均 值 均 达 标 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附 近 主 要 水 体 为 长 江 和 兴 武 沟 长 江 南 京 段 水 质 与 上 年 同 期 基 本 持 平, 除 总 磷 超 标 0.43 倍 以 外, 其 他 指 标 均 达 到 规 划 Ⅱ 类 标 准 3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城 区 交 通 噪 声 均 值 为 67.2 分 贝, 较 上 年 下 降 1.2 分 贝 ; 城 区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均 值 为 53.8 分 贝, 同 比 下 降 0.9 分 贝 全 市 28 个 功 能 区 测 点 噪 声 连 续 监 测 显 示, 昼 间 噪 声 达 标 率 为 95.5%, 夜 间 噪 声 达 标 率 为 88.4% 9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列 出 名 单 及 保 护 级 别 ): 本 项 目 位 于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东 区 龙 潭 地 块, 保 通 路 以 北 金 港 路 以 西, 建 设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见 附 图 1 本 项 目 周 边 主 要 为 工 业 企 业, 项 目 100 米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居 住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较 好,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4-1, 要 求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无 负 面 影 响, 不 改 变 区 域 的 环 境 功 能 环 境 要 素 空 气 环 境 环 境 保 护 对 象 名 称 表 4-1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项 目 所 在 地 开 发 区 城 管 局 55 西 南 水 环 境 长 江 560 北 声 环 境 厂 界 外 1 米 开 发 区 城 管 局 55 西 南 距 离 米 方 位 环 境 功 能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II 类 标 准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3 类 标 准 生 态 环 境 / / / / 注 : 对 照 南 京 市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2014 年 3 月 ),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10

五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长 江 水 质 应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Ⅱ 类 标 准 要 求, 双 纲 河 水 质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Ⅳ 类 标 准 要 求,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5-1: 表 5-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单 位 :mg/l 除 ph 外 项 目 ph( 无 量 纲 ) COD BOD5 氨 氮 总 磷 执 行 标 准 标 准 值 6~9 15 3 0.5 0.1 Ⅱ 类 标 准 6~9 30 6 1.5 0.3 Ⅳ 类 标 准 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为 二 类 区,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5-2 标 准 表 5-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污 染 物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浓 度 限 值 年 平 均 日 平 均 1 小 时 平 均 SO2 0.06 0.15 0.50 NO 2 0.04 0.08 0.20 TSP 0.20 0.30 - PM 10 0.07 0.15 PM 2.5 0.035 0.075 3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域 噪 声 功 能 区 划 为 3 类,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3 类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5-3 表 5-3 声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执 行 标 准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3 类 db(a) 项 目 昼 间 (06~22 时 ) 夜 间 (22~06 时 ) 标 准 值 65 55 相 关 条 例 (1) 江 苏 省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2) 南 京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3) 南 京 市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11

1 废 水 排 放 标 准 本 项 目 污 水 经 隔 油 池 +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接 管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接 管 标 准 执 行 GB8978-1996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中 表 4 三 级 标 准, 其 中 氨 氮 总 磷 参 照 执 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343-2010) 中 氨 氮 45mg/l, 总 磷 8mg/l 的 标 准,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水 排 放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 2002) 表 1 中 一 级 A 标 准, 具 体 取 值 见 表 5-4 5-5 表 5-4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mg/l 序 号 污 染 物 三 级 标 准 (GB8978-1996) 1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500 2 悬 浮 物 (SS) 400 3 氨 氮 45 4 磷 酸 盐 ( 以 P 计 ) 8.0 CJ343-2010 5 动 植 物 油 100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表 5-5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单 位 :mg/l) 指 标 COD BOD 5 SS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标 准 50 10 10 5(8) 15 0.5 1 2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本 项 目 配 套 食 堂 共 有 4 个 灶 头, 故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执 行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18483-2001) 中 的 中 型 标 准, 具 体 取 值 见 表 5-6: 表 5-6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单 位 :mg/l 规 模 小 型 中 型 大 型 基 准 灶 头 数 1,<3 3,<6 6 对 应 灶 头 总 功 率 (108J/h) 1.67,<5.00 5.00,<10 10 对 应 排 气 罩 灶 面 总 投 影 面 积 (m 2 ) 1.1,<3.3 3.3,<6.6 6.6 油 烟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 2.0 净 化 设 施 最 低 去 除 效 率 (%) 60 75 85 3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施 工 期 噪 声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详 见 表 5-7; 项 目 厂 界 噪 声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5-8 12

表 5-7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db(a)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昼 间 夜 间 70 55 表 5-8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单 位 :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3 65 55 (4) 固 体 废 弃 物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表 5-9 根 据 项 目 的 排 污 特 征, 并 结 合 江 苏 省 总 量 控 制 的 要 求, 建 议 本 项 目 总 量 指 标 如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类 别 废 水 废 气 固 废 污 染 物 名 称 表 5-9 一 期 产 生 量 项 目 总 量 申 请 表 (t/a) 二 期 产 生 量 一 期 终 排 量 排 放 量 二 期 终 排 量 总 排 放 量 水 量 1120 7840 896 6272 7168 COD 0.358 2.509 0.045 0.314 0.359 SS 0.179 1.255 0.009 0.063 0.072 NH3-N 0.027 0.189 0.004 0.031 0.035 磷 酸 盐 0.004 0.025 0.0004 0.003 0.0034 动 植 物 油 / 0.358 / 0.0063 0.0063 SO2 / 0.00014 / 0.00014 0.00014 NO x / 0.00648 / 0.00648 0.00648 烟 尘 / 0.00103 / 0.00103 0.00103 油 烟 / 0.0672 / 0.0168 0.0168 生 活 垃 圾 11.2 11.2 0 0 0 废 油 / 0.34 0 0 0 食 堂 厨 余 / 8.96 0 0 0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50 30 0 0 0 本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纳 入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总 量 中, 在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内 进 行 平 衡 固 体 废 弃 物 零 排 放 13

六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南 京 联 迅 综 合 物 流 中 心 项 目 项 目 的 主 体 工 程 为 仓 库 配 套 仓 库 传 达 室 和 配 套 服 务 楼 的 建 设, 主 要 仓 储 一 般 工 业 品, 为 快 速 消 费 品 跨 境 电 商 电 子 电 器 进 出 口 贸 易 类 客 户 提 供 仓 储 配 送 服 务, 不 涉 及 有 毒 有 害 及 危 险 品 的 仓 储 物 流 配 送 配 套 服 务 楼 功 能 是 办 公 大 楼 食 堂 和 培 训 中 心 等, 无 生 产 性 项 目 污 染 影 响 时 段 主 要 为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1 施 工 期 工 程 分 析 1.1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 施 工 期 主 要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物 环 节 见 下 图 : 施 工 期 基 础 施 工 结 构 施 工 固 废 粉 尘 噪 声 生 活 污 水 室 内 装 修 运 营 期 运 营 期 固 废 噪 声 废 气 废 水 图 6-1 施 工 期 工 艺 流 程 图 1.2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1) 施 工 期 废 水 施 工 期 的 废 水 排 放 主 要 来 自 于 建 筑 工 人 的 生 活 污 水 地 基 挖 掘 时 的 地 下 水 和 浇 注 砼 后 的 冲 洗 水 等 1 生 活 污 水 本 项 目 一 期 施 工 期 约 为 7 个 月, 二 期 施 工 约 为 12 个 月, 施 工 高 峰 期 施 工 人 员 及 工 地 管 理 人 员 按 60 人 计, 生 活 用 水 量 按 100L/ 人 日 计, 则 生 活 用 水 量 为 6m 3 /d 生 活 污 水 的 排 放 量 按 用 水 量 的 90% 计, 则 生 活 污 水 的 排 放 量 为 5.4m 3 /d, 一 期 排 放 量 约 为 1134m 3, 二 期 排 放 量 约 为 1944m 3 该 污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COD BOD5 SS 和 氨 氮 等, 其 污 染 物 浓 度 分 别 为 COD 14

约 350mg/L BOD5 约 200mg/L SS300~4000mg/L( 主 要 为 砂 土 ) 氨 氮 约 15mg/L 2 地 基 挖 掘 时 的 地 下 水 和 浇 注 砼 的 冲 洗 水 地 基 挖 掘 时 的 地 下 水 量 与 地 质 情 况 有 关, 浇 注 砼 的 冲 洗 水 量 与 天 气 状 况 有 关,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是 SS, 其 排 放 量 均 难 以 估 算 该 污 水 要 进 行 截 流 后 集 中 处 理, 否 则 将 会 把 施 工 区 块 的 泥 沙 带 入 到 水 体 环 境 中 (2) 施 工 期 废 气 施 工 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来 自 建 设 期 间 土 石 方 和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所 产 生 的 扬 尘 和 房 屋 装 修 产 生 的 油 漆 废 气 施 工 过 程 扬 尘 和 粉 尘 会 造 成 城 市 局 部 大 气 污 染 干 燥 季 节 运 料 车 辆 进 出 场 地 携 带 泥 土, 扬 起 尘 土 ; 水 泥 装 卸 混 凝 土 和 沙 浆 拌 制, 楼 房 结 构 清 理 和 装 修 作 业 过 程, 不 但 常 造 成 灰 尘 从 地 面 扬 起, 甚 至 出 现 建 筑 垃 圾 从 天 而 降, 粉 尘 从 空 中 逸 出 周 边 的 总 悬 颗 粒 物 (PM10) 浓 度 可 达 0.5~1mg/m 3, 静 风 时 弥 散 范 围 可 达 几 十 米 有 风 时 颗 粒 物 可 被 吹 送 百 米 之 远 油 漆 废 气 主 要 来 自 于 房 屋 装 修 阶 段, 该 废 气 的 排 放 属 无 组 织 排 放, 其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二 甲 苯 和 甲 苯, 此 外 还 有 极 少 量 的 汽 油 丁 醇 和 丙 醇 等 挥 发 性 溶 剂 由 于 装 修 的 油 漆 耗 量 和 选 用 的 油 漆 品 牌 不 一 样, 装 修 时 间 也 有 先 后 差 异, 因 此,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难 预 测 本 次 评 价 只 对 该 废 气 作 一 般 性 估 算 根 据 调 查, 一 般 涂 料 的 用 量 每 100m 2 约 20~30kg, 涂 料 中 溶 剂 含 量 40%~60% 根 据 本 项 目 建 筑 面 积 ( 约 7.4 万 m 2 ) 粗 估, 本 项 目 装 修 期 间 大 约 有 6.8 吨 溶 剂 以 不 同 浓 度 和 面 源 形 式 向 室 外 弥 散 (3) 施 工 期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包 括 施 工 现 场 的 各 类 机 械 设 备 和 物 料 运 输 的 交 通 噪 声, 施 工 噪 声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施 工 场 地 噪 声 主 要 是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物 料 装 卸 碰 撞 及 施 工 人 员 的 活 动 噪 声, 部 分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源 及 其 声 级 详 见 表 6-1, 交 通 运 输 车 辆 声 级 详 见 表 6-2 表 6-1 部 分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声 级 设 备 名 称 声 级 db(a) 设 备 名 称 声 级 db(a) 棒 式 震 动 器 113 压 路 机 92 挖 土 机 95 空 压 机 92 推 土 机 94 通 风 机 100~115 铆 枪 91 电 锯 100~120 15

表 6-2 交 通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声 级 施 工 阶 段 运 输 内 容 车 辆 类 型 声 级 db(a) 土 方 阶 段 土 方 外 运 大 型 载 重 车 90 底 板 及 结 构 阶 段 钢 筋 商 品 混 凝 土 混 凝 土 罐 车 载 重 车 80~85 装 修 阶 段 各 种 装 修 材 料 及 必 要 设 备 轻 型 载 重 卡 车 70 (4) 施 工 期 固 废 在 施 工 建 设 中 会 产 生 大 量 的 建 筑 垃 圾 及 生 活 垃 圾 根 据 同 类 施 工 统 计 资 料, 施 工 现 场 碎 砖 过 剩 混 凝 土 等 建 筑 垃 圾 产 生 定 额 为 2kg/m 2, 施 工 场 地 面 积 约 为 6.16 万 m 2, 故 整 个 施 工 期 建 筑 施 工 垃 圾 的 产 生 量 为 123.2t 建 筑 垃 圾 需 按 有 关 管 理 要 求 及 时 清 运 出 场 并 进 行 填 埋 等 处 置 另 外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人 员 还 将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生 活 垃 圾, 按 1.0kg/ 人 d 计,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60kg/d, 产 生 总 量 约 34.2t (5) 土 方 平 衡 本 项 目 土 方 能 够 在 本 地 块 内 平 衡, 不 产 生 弃 方 16

2 运 营 期 工 程 分 析 2.1 废 水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的 用 水 主 要 为 仓 储 工 作 人 员 生 活 用 水 办 公 用 水 食 堂 用 水 培 训 中 心 用 水 和 绿 化 用 水 等 本 项 目 一 期 员 工 为 80 人, 不 提 供 就 餐 ( 统 一 订 餐 ); 二 期 员 工 为 80 人, 届 时 建 设 食 堂, 全 部 提 供 就 餐, 同 时 二 期 在 配 套 服 务 楼 设 有 培 训 中 心, 考 虑 部 分 职 工 住 在 培 训 中 心 ( 约 40 人 ) 根 据 江 苏 省 城 市 生 活 与 公 共 用 水 定 额 (2012 版 ), 本 项 目 用 水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1 用 水 项 目 名 称 仓 储 工 作 人 员 生 活 用 水 使 用 人 数 或 单 位 数 80 人 表 6-3 单 位 每 人 每 日 本 项 目 用 水 情 况 一 览 表 用 水 量 标 准 (L) 小 时 变 化 系 数 (Kh) 小 计 (t/a) 备 注 50 1.5 1120 年 工 作 280 天 一 期 合 计 1120 1 办 公 用 水 80 人 每 人 每 日 50 1.5 1120 年 工 作 280 天 2 食 堂 用 水 160 人 每 人 每 日 100 1.5 4480 年 工 作 280 天 3 培 训 中 心 用 水 40 人 每 人 每 日 200 1.5 2240 年 工 作 280 天 二 期 合 计 7840 1 绿 化 用 水 12326m 2 每 m 2 每 天 1.3 / 4486 合 计 13446 a 仓 储 工 作 人 员 生 活 用 水 1 4 季 度 0.6L; 2 3 季 度 2L 经 上 表 统 计, 本 项 目 一 期 建 设 仓 库 一 和 仓 库 二, 无 生 活 配 套 设 施, 仓 储 工 作 人 员 约 80 人, 生 活 用 水 总 量 为 1120t/a, 产 污 系 数 按 80% 计, 则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896t/a; b 员 工 办 公 生 活 用 水 本 项 目 二 期 设 有 配 件 仓 库 一 和 配 件 仓 库 二, 同 时 设 有 生 活 配 套 楼 ( 功 能 是 办 公 大 楼 食 堂 和 培 训 中 心 等 ) 经 上 表 统 计, 本 项 目 二 期 办 公 生 活 用 水 总 量 为 1120t/a, 产 污 系 数 按 80% 计, 则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896t/a; c 食 堂 用 水 本 项 目 二 期 建 设 的 配 套 食 堂 日 提 供 就 餐 人 数 达 160 人, 用 水 量 为 4480t/a, 产 污 系 数 按 80%, 则 污 水 产 生 量 3584t/a; 17

d 培 训 中 心 生 活 用 水 本 项 目 培 训 中 心 约 有 40 人, 用 水 量 为 2240t/a, 产 污 系 数 按 80%, 则 污 水 产 生 量 1792t/a; e 绿 化 用 水 本 项 目 绿 化 面 积 12326m 2, 绿 化 年 用 水 量 为 4486t/a; 以 上 合 计, 本 项 目 的 实 际 用 水 量 13446t/a,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7168t/a 详 见 图 6-2: 项 目 水 平 衡 图 水 量 平 衡 图 (t/a): 消 耗 224 1120 仓 储 工 作 人 员 生 活 用 水 896 1120 消 耗 224 办 公 生 活 用 水 896 3584 化 粪 池 7168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13446 2240 培 训 中 心 用 水 消 耗 448 1792 3584 经 双 纲 河 排 入 长 江 消 耗 896 4480 食 堂 用 水 3584 隔 油 池 4486 4486 绿 化 用 水 蒸 发 或 进 入 土 壤 一 期 二 期 绿 化 用 水 两 期 均 有 图 6-2 营 运 期 项 目 水 平 衡 图 单 位 :t/a 18

本 项 目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7168t/a 产 污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污 染 源 废 水 量 m 3 /a 生 活 污 水 896 生 活 污 水 2688 食 堂 废 水 3584 二 期 合 计 6272 各 种 生 活 污 水 7168 表 6-4 建 设 项 目 营 运 期 废 水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污 染 物 处 理 前 量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污 染 物 浓 度 产 生 量 治 理 方 式 浓 度 排 放 量 名 称 mg/l t/a mg/l t/a 一 期 COD 400 0.358 经 化 粪 池 预 50 0.045 SS 200 0.179 处 理 后 进 市 10 0.009 NH3-N 30 0.027 政 污 水 管 网, 5 0.004 总 磷 4 0.004 接 入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0.5 0.0004 二 期 COD 400 1.075 50 0.134 SS 200 0.538 10 0.027 NH 3-N 30 0.081 5 0.013 食 堂 含 油 废 总 磷 4 0.011 水 预 先 经 隔 0.5 0.0013 COD 400 1.434 油 处 理, 和 其 50 0.179 SS 200 0.717 他 生 活 废 水 10 0.036 NH3-N 30 0.108 一 起 经 化 粪 5 0.018 总 磷 4 0.014 池 预 处 理 后 0.5 0.002 动 植 物 油 100 0.358 进 市 政 污 水 1 0.0036 管 网, 接 入 龙 COD 400.03 2.509 50 0.314 潭 污 水 处 理 SS 200.10 1.255 10 0.063 NH 厂 3-N 30.13 0.189 5 0.031 总 磷 3.99 0.025 0.5 0.003 动 植 物 油 57.08 0.358 1 0.0063 两 期 合 计 COD 399.97 2.867 食 堂 废 水 经 50 0.359 隔 油 处 理, 和 SS 200.06 1.434 10 0.072 其 他 生 活 废 NH3-N 30.13 0.216 水 一 起 经 化 5 0.035 粪 池 后 接 入 总 磷 4.05 0.029 0.5 0.0034 龙 潭 污 水 处 动 植 物 油 49.94 0.358 理 厂 1 0.0063 排 放 去 向 长 江 长 江 长 江 2.2 废 气 本 项 目 一 期 建 设 仓 库 一 和 仓 库 二, 无 生 活 配 套 设 施, 无 废 气 产 生 二 期 设 有 配 件 仓 库 一 和 配 件 仓 库 二, 同 时 设 有 生 活 配 套 楼 ( 功 能 是 办 公 大 楼 食 堂 和 培 训 中 心 等 ), 故 本 项 目 废 气 主 要 来 自 配 套 食 堂 燃 用 天 然 气 产 生 的 烟 气 厨 房 油 烟 以 及 地 面 停 车 场 产 生 的 汽 车 尾 气, 本 项 目 无 地 下 车 库 1 食 堂 废 气 食 堂 厨 房 废 气 包 括 燃 料 废 气 和 油 烟 废 气 厨 房 使 用 天 然 气 为 燃 料, 属 清 洁 能 源, 厨 房 产 生 的 油 烟 废 气 经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后 楼 内 预 留 的 内 附 式 烟 管 道 引 至 楼 顶 排 放 19

a 燃 料 燃 烧 废 气 厨 房 采 用 清 洁 能 源 天 然 气, 项 目 天 然 气 用 量 约 为 3.68 10 3 Nm 3 /a, 根 据 相 关 资 料 介 绍, 天 然 气 的 主 要 成 分 为 CH495% C2H21.5% C2H60.4% C3H80.8% N2+H2+He 约 1% H2S 20mg/Nm 3 由 上 述 成 分 可 见, 天 然 气 中 有 效 成 分 CH4 的 含 量 很 高, 而 杂 质 N2 H2S 含 量 极 少, 燃 烧 天 然 气 时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 以 NO2 计 )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程 师 职 业 资 格 登 记 培 训 系 列 教 材 -- 社 会 区 域 ( 试 用 ) (2006 年 8 月 ) 中 天 然 气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因 子 数 据, 天 然 气 燃 烧 后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6-5 用 量 ( 10 3 m 3 /a) 3.68 2 厨 房 油 烟 表 6-5 燃 烧 天 然 气 产 生 污 染 物 统 计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废 气 量 (kg/ 10 3 m 3 ) ( 10 3 m 3 /a) SO 2 0.038 产 生 量 排 放 量 (t/a) (t/a) 0.00014 0.00014 NO x 1.76 44.16 0.00648 0.00648 烟 尘 0.28 0.00103 0.00103 根 据 环 境 保 护 实 用 数 据 手 册 资 料, 人 均 日 食 用 油 用 量 约 50g/ 人 d, 一 般 油 烟 挥 发 量 占 总 耗 油 量 的 2-4%, 平 均 为 3.0%, 建 设 单 位 拟 安 装 的 油 烟 净 化 器 的 净 化 效 率 约 75% 左 右, 本 项 目 就 餐 人 数 约 为 160 人, 年 工 作 280 天 参 照 上 述 方 法, 计 算 出 厨 房 油 烟 废 气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及 排 放 量, 见 表 6-6 表 6-6 食 用 油 消 耗 和 油 烟 废 气 产 生 情 况 耗 油 量 (t/a) 油 烟 挥 发 系 数 油 烟 产 生 量 (t/a) 去 除 率 油 烟 排 放 量 (t/a) 2.24 3% 0.0672 75% 0.0168 3 本 项 目 设 立 地 面 停 车 场, 共 计 停 车 位 约 214 个, 其 中 大 停 车 位 约 84 个, 小 停 车 位 约 130 个, 无 地 下 车 库 2.3 固 废 本 项 目 一 期 废 物 主 要 为 生 活 垃 圾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 本 项 目 二 期 固 废 物 主 要 为 生 活 垃 圾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食 堂 产 生 的 厨 余 以 及 隔 油 池 及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运 行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油 (1) 本 项 目 一 期 员 工 约 80 人, 二 期 员 工 约 80 人,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按 0.5kg/ 人 日 计, 则 一 期 和 二 期 生 活 垃 圾 年 产 生 量 均 约 为 11.2t/a (2)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油 主 要 来 源 于 隔 油 池 及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运 行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油, 20

经 计 算, 产 生 量 约 0.34t/a; (3) 每 天 食 堂 产 生 厨 余 : 按 照 就 餐 人 员 0.2kg/ 人. 天 (160 人 就 餐 ), 全 年 共 计 8.96t; (4) 本 项 目 会 在 分 装 拣 选 和 打 包 时 产 生 大 量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一 期 约 50t/a, 二 期 约 30t/a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一 期 固 废 产 生 量 约 61.2t/a; 二 期 固 废 总 产 生 量 约 50.5t/a 一 期 固 废 总 产 生 量 约 111.7t/a 表 6-7 固 废 一 览 表 (t/a) 类 别 污 染 物 名 称 一 期 产 生 量 二 期 产 生 量 处 理 方 式 生 活 垃 圾 11.2 11.2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废 油 / 0.34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回 收 固 废 食 堂 厨 余 / 8.96 委 托 给 取 得 收 集 运 输 和 处 置 许 可 的 企 业 收 集 运 输 和 处 置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50 30 外 售 合 计 61.2 50.5 2.4 噪 声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公 建 设 施 设 备 噪 声 车 辆 运 输 的 交 通 噪 声 以 及 装 卸 货 物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等 1 公 建 设 施 设 备 噪 声 根 据 项 目 规 划 总 平 图 及 设 计 说 明, 本 项 目 二 期 配 套 服 务 楼 中 央 空 调 采 用 VRV 系 统, 室 外 机 等 高 噪 声 设 备 置 于 楼 顶 本 项 目 公 建 设 施 主 要 为 给 水 加 压 站 消 防 加 压 站 中 央 空 调 室 外 机 组 等 公 建 设 施 内 主 要 设 备 及 单 台 设 备 噪 声 值 详 见 表 6-8 表 6-8 主 要 噪 声 源 声 功 率 级 序 号 噪 声 源 设 备 声 级 db(a) 备 注 1 给 水 加 压 站 加 压 泵 80 2 消 防 加 压 站 加 压 泵 80 室 内 3 中 央 空 调 室 外 机 组 70 设 置 于 楼 顶 4 配 电 室 变 压 器 50 室 内 2 汽 车 运 输 等 产 生 的 交 通 噪 声 60-75dB(A) 3 装 卸 货 物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70-80dB(A) 21

3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3.1 施 工 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加 强 施 工 期 管 理, 针 对 施 工 期 污 水 产 生 过 程 不 连 续 废 水 种 类 较 单 一 等 特 点,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有 效 控 制 污 水 中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 施 工 现 场 因 地 制 宜, 建 造 化 粪 池 隔 油 池 等 污 水 临 时 处 理 设 施, 对 含 油 量 大 的 施 工 机 械 冲 洗 水 或 悬 浮 物 含 量 高 的 其 它 施 工 废 水 需 处 理 后 方 可 排 放, 砂 浆 和 石 灰 浆 等 废 液 宜 集 中 处 理, 干 燥 后 与 固 体 废 弃 物 一 起 处 置 ; 安 装 小 流 量 的 设 备 和 器 具 以 减 少 在 施 工 期 间 的 用 水 量, 另 外 建 议 用 雨 水 进 行 冲 洗 作 业 ; 在 工 地 内 重 复 利 用 积 存 的 雨 水 和 施 工 废 水 (2)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现 场, 所 有 的 砂 石 料 应 统 一 堆 放 保 存, 尽 可 能 减 少 施 工 场 地 堆 场 数 量, 并 对 堆 场 加 篷 布 覆 盖 或 定 时 洒 水 水 泥 和 其 他 易 飞 扬 的 细 颗 粒 物 散 体 材 料, 应 安 排 在 仓 库 内 存 放 或 严 密 遮 盖, 运 输 时 应 采 取 良 好 的 密 封 状 态 运 输, 尽 量 减 少 搬 运 环 节, 搬 运 时 要 做 到 轻 举 轻 放 装 载 土 料 等 多 尘 物 料 时, 堆 放 整 齐 以 减 少 受 风 面 积, 车 辆 装 载 不 得 超 出 车 厢 板 高 度, 并 适 当 加 湿 或 盖 上 毡 布 ; 在 施 工 场 地 周 围 要 有 不 低 于 2 米 高 的 围 闭 设 施 根 据 有 关 调 查 显 示, 施 工 场 地 的 扬 尘 主 要 有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产 生, 占 扬 尘 总 量 的 60%, 并 与 道 路 路 面 及 车 辆 行 驶 速 度 有 关, 一 般 情 况 下,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道 路 在 路 面 实 施 洒 水 抑 尘, 每 天 洒 水 4-5 次, 可 使 扬 尘 减 少 70% (3) 使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减 少 配 制 混 凝 土 时 产 生 的 粉 尘 商 品 混 凝 土 内 掺 入 复 合 型 外 加 剂 ( 具 有 缓 凝 高 效 减 水 功 能 ), 同 时 可 以 达 到 一 次 浇 筑 完 成, 不 出 现 施 工 冷 缝, 并 可 以 避 免 收 缩 开 裂, 提 高 混 凝 土 自 身 的 抗 裂 防 水 能 力 (4) 施 工 单 位 应 尽 量 选 用 先 进 的 低 噪 声 设 备, 在 高 噪 声 设 备 周 围 适 当 设 置 屏 障 以 减 轻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控 制 施 工 场 界 不 超 过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标 准 限 值 (GB12523-2011); 施 工 单 位 采 用 先 进 的 施 工 工 艺, 合 理 选 用 打 桩 机, 禁 止 使 用 高 噪 声 柴 油 冲 击 打 桩 机 振 动 打 桩 机 等 精 心 安 排, 减 少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时 间 但 除 施 工 工 艺 需 要 连 续 作 业 的 ( 如 钻 孔 灌 注 桩 机 钻 孔 清 孔 和 灌 注 砼, 土 石 方 阶 段 挖 基 坑, 地 下 室 浇 砼 和 屋 顶 浇 砼 等 ) 外, 禁 止 夜 间 施 工 施 工 中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械 的 维 护 保 养, 避 免 由 于 设 备 性 能 差 而 增 大 机 械 噪 声 的 现 象 发 生 (5) 施 工 人 员 居 住 区 的 生 活 垃 圾 要 实 行 袋 装 化, 每 天 由 清 洁 员 清 理, 集 中 送 至 指 定 堆 放 点 ; 尽 量 减 少 建 筑 材 料 在 运 输 装 卸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跑 冒 滴 ; 在 工 地 废 料 被 运 送 到 合 适 的 市 场 去 以 前, 制 定 一 个 堆 放 分 类 回 收 和 贮 存 材 料 的 计 划 一 般 而 22

言, 主 要 针 对 钢 材 金 属 砌 块 混 凝 土 未 加 工 木 材 瓦 楞 板 纸 和 沥 青 等 可 再 生 材 料 进 行 分 类 和 收 集 (6) 取 土 场 地 开 挖 面 等 裸 露 地 应 尽 快 恢 复 土 层 和 植 被, 并 选 择 在 较 隐 蔽 的 地 方, 有 利 于 保 持 景 观 ; 要 注 意 施 工 场 地 建 筑 材 料 堆 放 及 施 工 过 程 弃 土 的 雨 水 冲 刷 问 题 建 筑 材 料 不 能 露 天 堆 放, 弃 土 合 理 利 用, 及 时 回 填 于 低 洼 地 带 3.2 营 运 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3.2.1 废 水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场 内 采 取 雨 污 分 流, 雨 水 排 入 雨 水 管 网 本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为 生 活 废 水, 共 计 7168t/a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达 到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全 部 接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送 至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 2002) 表 1 中 一 级 A 标 准 后 经 双 纲 河 排 入 长 江 (1)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概 况 根 据 南 京 市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工 程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二 〇 一 〇 年 十 一 月 ) 南 京 市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工 程 项 目 位 于 龙 潭 新 城 双 纲 河 防 护 绿 地 西 侧 龙 北 大 道 北 侧 占 地 面 积 : 一 期 工 程 占 地 面 积 9.2 公 顷, 工 程 总 占 地 面 积 16.68 公 顷 已 于 2010 年 做 过 环 评, 取 得 批 复 目 前 南 京 市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已 投 运 服 务 范 围 : 南 京 市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工 程 项 目 具 体 服 务 范 围 为 : 西 至 龙 潭 物 流 园, 东 至 永 定 河, 南 至 便 民 河, 北 至 长 江 服 务 范 围 内 含 东 阳 混 合 片 区 港 口 物 流 片 区 靖 安 综 合 片 区 和 长 江 预 留 发 展 片 区, 总 面 积 约 96.30km 2 服 务 范 围 内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制, 各 入 驻 企 业 根 据 排 水 要 求 建 设 污 水 预 处 理 设 施, 企 业 出 水 指 标 达 到 本 项 目 接 管 标 准 后 方 可 排 入 因 此, 该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的 污 水 是 经 企 业 预 处 理 后 的 一 般 工 业 废 水 和 企 业 职 工 生 活 污 水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描 述 如 下 : 废 水 由 污 水 管 网 收 集 后 首 先 流 经 粗 格 栅, 截 留 污 水 中 大 颗 粒 固 形 物 和 漂 浮 物 后 进 入 提 升 泵 房, 然 后 经 潜 污 泵 提 升 至 曝 气 沉 砂 池 进 水 渠, 渠 上 设 细 格 栅 进 一 步 去 除 细 小 悬 浮 物 后 进 入 曝 气 沉 砂 池, 以 除 去 污 水 中 细 小 砂 粒 污 水 中 的 污 染 物 在 A2/O 氧 化 沟 中 经 过 厌 氧 菌 缺 氧 菌 和 好 氧 菌 的 共 同 作 用 达 到 大 部 分 去 除, 出 水 自 流 进 入 二 沉 池, 23

进 行 泥 水 的 分 离, 二 沉 池 出 水 自 流 进 入 絮 凝 沉 淀 池, 在 进 行 化 学 除 磷 的 同 时 进 一 步 去 除 污 水 中 有 机 物 和 悬 浮 物 混 凝 沉 淀 出 水 进 入 转 盘 滤 池 进 一 步 去 除 水 中 的 污 染 物 质, 主 要 是 污 水 中 的 悬 浮 物, 出 水 再 经 紫 外 线 消 毒 渠 进 行 消 毒 杀 菌, 最 终 控 制 出 水 水 质, 最 后 尾 水 达 标 后 排 往 双 纲 河 粗 细 格 栅 产 生 的 栅 渣 及 曝 气 沉 砂 池 产 生 的 沉 砂 直 接 外 运 二 沉 池 絮 凝 沉 淀 池 产 生 的 污 泥 排 往 污 泥 泵 站, 经 污 泥 均 质 池, 由 污 泥 螺 杆 泵 打 往 板 框 压 滤 机 进 行 脱 水, 脱 水 后 泥 饼 外 运 填 埋 考 虑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营 后 实 际 来 水 水 质 可 能 与 设 计 水 质 发 生 出 入, 为 确 保 出 水 达 标 排 放, 在 一 期 地 块 的 西 南 角 预 留 一 块 面 积 约 1500m 2 的 水 解 酸 化 池 的 用 地, 未 来 根 据 实 际 进 水 水 质 及 处 理 系 统 运 行 情 况, 可 增 设 预 处 理 单 元 水 解 酸 化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确 定 分 期 建 设, 一 期 设 计 规 模 为 5 万 t/d, 最 终 规 模 达 到 20 万 t/d, 污 水 厂 预 留 远 期 扩 建 用 地 图 6-3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工 艺 流 程 图 (2) 废 水 接 管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废 水 接 管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可 行 性 分 析 如 下 : 1 废 水 水 质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废 水 中 主 要 含 有 COD SS NH3-N TP 动 植 物 油 等 常 规 指 标, 污 水 各 24

指 标 均 可 达 到 接 管 标 准, 可 生 化 性 好, 污 水 处 理 厂 对 本 项 目 的 废 水 去 除 效 果 较 好, 能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因 此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接 入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从 水 质 角 度 考 虑 是 可 行 的 2 废 水 水 量 分 析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一 期 规 模 为 5 万 吨 / 天 的 处 理 能 力, 本 项 目 排 放 废 水 量 约 7168t/a(25.6t/d), 与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处 理 能 力 相 比, 仅 占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负 荷 的 0.04%, 因 此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有 能 力 接 收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3 接 管 时 间 分 析 本 项 目 一 期 2016 年 7 月 开 始 建 设, 预 计 2017 年 1 月 建 成 投 运 ; 二 期 预 计 2020 年 1 月 开 始 建 设,2021 年 12 月 建 成 投 运 通 过 了 解, 本 项 目 东 侧 金 港 路 已 预 留 雨 / 污 水 接 管 口, 污 水 能 够 接 入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量 在 水 质 水 量 上 均 满 足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接 管 标 准, 从 运 行 时 间 处 理 量 接 管 要 求 等 方 面 具 有 接 管 可 行 性 3.2.2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1 厨 房 废 气 厨 房 使 用 天 然 气 为 燃 料, 天 然 气 为 清 洁 能 源, 产 生 的 燃 烧 废 气 直 接 排 放, 满 足 环 境 管 理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油 烟 产 生 量 为 0.0672t/a, 本 项 目 拟 采 用 静 电 式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对 油 烟 进 行 处 理, 根 据 项 目 提 供 资 料, 静 电 式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对 油 烟 的 去 除 效 率 可 达 到 75% 以 上, 则 项 目 油 烟 排 放 量 为 0.0168t/a 在 项 目 投 产 前, 确 定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供 应 厂 商 后, 将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安 装 协 议 报 环 保 局 备 案 油 烟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6-4: 油 烟 静 电 式 油 烟 净 化 处 理 装 置 预 留 油 烟 道 管 废 气 至 楼 顶 排 空 图 6-4 油 烟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本 项 目 厨 房 共 有 4 个 灶 头, 每 个 灶 头 排 风 量 以 2000m 3 /h 计, 年 工 作 日 260 天, 油 炸 炉 柜 台 日 工 作 时 间 约 6h, 则 油 烟 年 排 放 量 为 1248 万 m 3, 项 目 油 烟 产 生 浓 度 为 5.38mg/m 3, 处 理 后 油 烟 排 放 浓 度 为 1.34mg/m 3, 处 理 后 油 烟 排 放 浓 度 达 到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GB18483-2001) 的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即 油 烟 浓 度 不 超 过 2.0mg/m 3 25

2 地 面 停 车 场 废 气 本 项 目 设 立 地 面 停 车 位, 无 地 下 车 库 由 于 地 面 停 车 产 生 的 少 量 汽 车 尾 气 易 于 扩 散,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因 此, 本 项 目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是 可 行 的 3.3.3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降 噪 有 : 1 尽 可 能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改 进 各 机 械 设 备 的 操 作 方 法, 维 持 设 备 良 好 运 行 状 态 2 项 目 所 需 给 水 加 压 站 消 防 加 压 站 和 配 电 室 等 均 设 置 设 备 间 内, 设 备 间 采 用 隔 声 吸 声 材 料 进 行 建 筑, 从 源 头 降 低 设 备 噪 声 中 央 空 调 室 外 机 组 置 于 楼 顶, 在 安 装 时, 根 据 设 备 的 自 重 及 振 动 特 性 采 用 合 适 的 台 座 并 加 设 隔 振 垫 减 振 器 等 3 公 建 设 施 布 置 上 采 用 闹 静 分 开 和 合 理 布 局 的 设 计 原 则, 合 理 调 整 建 筑 物 平 面 布 局, 使 高 噪 声 源 尽 可 能 远 离 噪 声 敏 感 区 4 限 制 噪 声 峰 值 超 标 严 重 的 机 械 设 备 和 车 辆 的 使 用, 对 于 运 输 工 具, 必 要 时 可 分 时 段 限 速 行 驶 通 过 采 用 一 定 防 治 措 施 后, 预 计 厂 界 噪 声 可 以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438-2008) 中 的 3 类 标 准, 即 昼 间 65dB(A) 夜 间 55dB(A) 的 要 求 3.2.4 固 废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主 要 固 体 废 弃 物 为 生 活 垃 圾 废 包 装 材 料 食 堂 厨 余 以 及 废 油 其 中 生 活 垃 圾 区 域 定 点 收 集,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 食 堂 厨 余 根 据 2011 年 6 月 1 日 实 行 的 江 苏 省 餐 厨 废 弃 物 管 理 办 法 委 托 给 取 得 收 集 运 输 和 处 置 许 可 的 企 业 收 集 运 输 和 处 置 ;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可 外 售 ; 废 油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回 收, 同 时 遵 照 要 执 行 南 京 市 废 弃 食 用 油 脂 管 理 办 法 因 此, 在 认 真 落 实 以 上 措 施 后, 本 项 目 的 所 有 固 废 都 己 妥 善 处 理, 基 本 可 达 到 资 源 化 减 量 化 和 无 害 化 3.2.5 绿 化 及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本 项 目 绿 化 率 为 20%; 在 绿 化 植 物 品 种 上, 建 议 应 多 种 植 灌 木 花 木 和 乔 木, 做 到 点 面 结 合, 立 体 发 展, 使 生 态 环 境 保 持 良 好 状 态 26

七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预 计 排 放 情 况 内 容 类 型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t/a 产 生 浓 度 mg/m 3 排 放 浓 度 mg/m 3 排 放 量 t/a 排 放 去 向 油 烟 0.0672 5.38 1.34 0.0168 排 入 统 一 烟 道 管 集 中 排 放 大 气 污 染 物 有 组 织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t/a 排 放 量 t/a SO2 0.00014 0.00014 NO x 0.00648 0.00648 大 气 水 污 染 物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物 名 称 COD 烟 尘 0.00103 0.00103 废 水 量 t/a 产 生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排 放 浓 度 mg/l 接 管 量 t/a 399.97 2.867 300 2.150 SS 200.06 1.434 150 1.075 氨 氮 7168 30.13 0.216 25 0.179 总 磷 4.05 0.029 3 0.022 动 植 物 油 49.94 0.358 20 0.1434 排 放 去 向 处 理 达 标 后 接 入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t/a 处 理 处 置 量 t/a 综 合 利 用 量 t/a 外 排 量 t/a 备 注 生 活 垃 圾 22.4 22.4 0 0 环 卫 清 运 固 体 废 物 废 油 0.34 0 0.34 0 食 堂 厨 余 8.96 0 8.96 0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回 收 委 托 给 取 得 收 集 运 输 和 处 置 许 可 的 企 业 收 集 运 输 和 处 置 噪 声 其 他 主 要 生 态 影 响 :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80 80 0 0 外 售 本 项 目 噪 声 主 要 为 公 建 和 运 输 交 通 噪 声, 经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及 运 输 车 辆 加 设 减 震 及 隔 声 措 施, 合 理 安 排 运 输 时 间 等, 预 计 投 入 使 用 后, 可 以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值, 即 昼 间 65dB(A) 夜 间 55dB(A) 建 设 工 程 形 成 的 生 态 影 响 主 要 在 于 建 设 施 工 期 间, 占 用 土 地 及 施 工 产 生 扬 尘 噪 声, 影 响 周 围 人 群 活 动, 随 着 该 项 目 施 工 期 结 束, 这 些 影 响 得 到 逐 步 恢 复 另 外 建 设 工 程 应 严 格 按 城 市 规 划 布 局 及 景 观 环 境 要 求 设 计, 并 加 强 绿 化, 使 新 的 生 态 景 观 优 于 原 有 无 27

八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8.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简 要 分 析 : 施 工 期 间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短 期 影 响, 主 要 是 建 筑 机 械 的 施 工 噪 声 扬 尘, 其 次 是 施 工 人 员 排 放 的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活 垃 圾 1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建 筑 施 工 期 的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施 工 机 械 和 车 辆, 其 特 点 是 间 歇 或 阵 发 性 的, 并 具 备 流 动 性 噪 声 较 高 的 特 征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523-2011), 施 工 噪 声 限 值 见 表 8-1: 表 8-1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db(a)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昼 间 夜 间 70 55 本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使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产 生 的 噪 声 主 要 属 于 中 低 频 率 噪 声, 在 预 测 其 影 响 时 只 考 虑 其 扩 散 衰 减,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声 环 境 (HJ2.4-2009) 中 推 荐 预 测 模 式, 预 测 模 型 为 : L2= L1-20lg(γ1/γ2) 式 中 :L1 L2 距 声 源 处 的 等 效 A 声 级,dB(A); γ1 γ2 接 受 点 距 声 源 的 距 离,m 由 上 式 可 以 推 算 出 随 距 离 增 加 而 衰 减 的 量 ΔL= L2- L1=20lg(γ1/γ2), 得 出 噪 声 衰 减 的 结 果 见 表 8-2: 表 8-2 施 工 噪 声 值 随 距 离 衰 减 的 关 系 距 离 1 10 50 100 150 200 250 400 600 ΔL[dB(A)] 0 20 34 40 43 46 48 52 57 施 工 机 械 打 桩 机 挖 掘 机 搅 拌 机 等 的 施 工 噪 声 随 距 离 衰 减 后 的 见 表 8-3: 表 8-3 施 工 噪 声 随 距 离 衰 减 后 的 情 况 距 离 (m) 1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400 500 600 打 桩 机 的 影 响 值 [db(a)] 105 91 85 80 79 77 76 73 70 68 挖 掘 机 的 影 响 值 [db(a)] 82 68 62 59 56 54 53 50 47 45 搅 拌 机 的 影 响 值 [db(a)] 84 70 64 61 58 56 55 52 49 47 由 上 表 可 见, 昼 间 距 打 桩 机 100m 以 内 为 施 工 机 械 超 标 范 围, 其 他 施 工 机 械 昼 间 必 须 在 50 米 以 外 才 能 达 标, 夜 间 在 250m 以 外 才 能 达 到 作 业 噪 声 限 值, 另 外, 各 种 施 工 车 辆 的 运 行 也 将 引 起 道 路 沿 线 噪 声 超 标 28

根 据 分 析, 工 程 施 工 时, 作 业 噪 声 将 会 对 项 目 周 围 一 定 范 围 内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为 了 减 轻 施 工 期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应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⑴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施 工 机 械 合 理 放 置, 在 高 噪 声 设 备 周 围 应 采 取 隔 音 措 施, 设 置 隔 音 屏 ;⑵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在 午 休 期 间 十 二 至 十 四 时 避 免 使 用 噪 声 设 备 ;⑶ 加 强 施 工 机 械 维 护 保 养 ;⑷ 合 理 压 缩 汽 车 数 量 及 行 车 密 度, 禁 止 施 工 车 辆 在 工 地 及 附 近 鸣 笛 2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1) 施 工 现 场 的 扬 尘 主 要 来 自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A. 土 方 的 挖 掘 及 现 场 堆 放 ; B. 建 筑 材 料 ( 灰 土 砂 水 泥 等 ) 的 现 场 搬 运 及 堆 放 ; C. 施 工 垃 圾 的 清 理 及 堆 放 ; D. 车 辆 及 施 工 机 械 往 来 造 的 道 路 扬 尘 (2) 施 工 期 扬 尘 分 析 施 工 现 场 的 扬 尘 大 小 与 施 工 现 场 的 条 件 管 理 水 平 机 械 化 强 度 及 施 工 季 节 建 设 地 区 土 质 及 天 气 情 况 等 诸 多 因 素 有 关, 因 此, 要 对 现 场 扬 尘 源 强 进 行 定 量 是 非 常 复 杂 和 困 难 的, 现 在 尚 未 有 充 分 的 实 验 数 据 来 推 导 扬 尘 的 排 放 量 本 评 价 采 用 类 比 法 对 施 工 过 程 产 生 的 扬 尘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施 工 期 产 生 扬 尘 较 多 的 阶 段 有 土 石 方 土 地 平 整 和 物 料 装 卸 与 运 输 以 及 相 应 的 土 建 施 工 阶 段 根 据 类 似 工 程 的 实 测 数 据 表 明, 大 气 污 染 影 响 范 围 可 达 厂 址 外 150 米 左 右, 工 地 内 部 的 粉 尘 污 染 最 大, 厂 址 外 的 影 响 程 度 随 距 离 的 增 加 而 减 少 本 项 目 与 南 侧 南 京 力 捷 精 密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很 近, 扬 尘 对 其 会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3) 施 工 扬 尘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根 据 南 京 市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第 十 一 条 建 设 单 位 ( 业 主 ) 应 当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 一 ) 报 批 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应 当 包 括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内 容 ; ( 二 ) 防 治 扬 尘 污 染 的 费 用 应 当 列 入 工 程 概 预 算 ; ( 三 ) 在 与 施 工 单 位 签 订 承 发 包 合 同 时, 明 确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责 任 和 要 求 ;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 一 ) 制 定 落 实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方 案 ; ( 二 ) 按 照 规 定 将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方 案 向 施 工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29

案 ; ( 三 ) 开 工 前 15 日 向 施 工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申 报 施 工 阶 段 的 扬 尘 排 放 情 况 和 处 理 措 施 ; ( 四 ) 保 证 扬 尘 污 染 控 制 设 施 正 常 使 用, 确 需 拆 除 闲 置 扬 尘 污 染 控 制 设 施 的, 应 当 事 先 报 经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 第 十 二 条 工 程 施 工 应 当 符 合 下 列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要 求 : ( 一 ) 施 工 工 地 周 围 按 照 规 范 设 置 硬 质 密 闭 围 挡 在 本 市 主 要 路 段 市 容 景 观 道 路, 以 及 机 场 码 头 物 流 仓 储 车 站 广 场 等 设 置 围 挡 的, 其 高 度 不 得 低 于 2.5 米 ; 在 其 他 路 段 设 置 围 挡 的, 其 高 度 不 得 低 于 1.8 米 围 挡 应 当 设 置 不 低 于 0.2 米 的 防 溢 座 ; ( 二 ) 施 工 工 地 内 主 要 通 道 进 行 硬 化 处 理 对 裸 露 的 地 面 及 堆 放 的 易 产 生 扬 尘 污 染 的 物 料 进 行 覆 盖 ; ( 三 ) 施 工 工 地 出 入 口 安 装 冲 洗 设 施, 并 保 持 出 入 口 通 道 及 道 路 两 侧 各 50 米 范 围 内 的 清 洁 ; ( 四 ) 建 筑 垃 圾 应 当 在 48 小 时 内 及 时 清 运 不 能 及 时 清 运 的, 应 当 在 施 工 场 地 内 实 施 覆 盖 或 者 采 取 其 他 有 效 防 尘 措 施 ; ( 五 )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完 工 后,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及 时 平 整 施 工 工 地, 清 除 积 土 堆 物, 采 取 内 部 绿 化 覆 盖 等 防 尘 措 施 ; ( 六 ) 伴 有 泥 浆 的 施 工 作 业, 应 当 配 备 相 应 的 泥 浆 池 泥 浆 沟, 做 到 泥 浆 不 外 流 废 浆 应 当 采 用 密 封 式 罐 车 外 运 ; ( 七 ) 施 工 工 地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使 用 预 拌 混 凝 土 预 拌 砂 浆 ; ( 八 ) 土 方 拆 除 洗 刨 工 程 作 业 时, 应 当 采 取 洒 水 压 尘 措 施, 缩 短 起 尘 操 作 时 间 ; 气 象 预 报 风 速 达 到 5 级 以 上 时, 未 采 取 防 尘 措 施 的, 不 得 进 行 土 方 回 填 转 运 以 及 其 他 可 能 产 生 扬 尘 污 染 的 施 工 作 业 ; 第 十 三 条 房 屋 建 设 施 工 除 符 合 本 办 法 第 十 二 条 规 定 的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要 求 外, 还 应 当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 一 ) 脚 手 架 外 侧 应 当 使 用 密 目 式 安 全 网 进 行 封 闭, 拆 除 时 应 当 采 取 洒 水 等 防 尘 措 施 ; ( 二 ) 设 置 车 辆 清 洗 设 施 以 及 配 套 的 排 水 泥 浆 沉 淀 池 土 方 量 在 2 万 立 方 米 以 上 的, 应 当 在 工 地 出 入 口 安 装 自 动 洗 轮 装 置 运 输 车 辆 应 当 在 除 泥 冲 洗 干 净 后, 方 可 30

驶 出 施 工 工 地 ; ( 三 ) 在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上 运 送 散 装 物 料 建 筑 垃 圾 和 渣 土 的, 应 当 采 用 密 闭 方 式 清 运, 不 得 高 空 抛 掷 扬 撒 ; ( 四 ) 闲 置 3 个 月 以 上 的 施 工 工 地,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对 其 裸 露 泥 地 进 行 临 时 绿 化 或 者 铺 装 工 程 停 工 期 间,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落 实 好 扬 尘 控 制 的 相 关 措 施 3 水 环 境 施 工 期 的 废 水 排 放 主 要 来 自 建 筑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和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废 水 主 要 为 泥 浆 废 水, 来 自 浇 水 泥 工 段, 其 冲 水 量 与 天 气 状 况 有 极 大 的 关 系, 排 放 量 较 难 估 算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SS, 因 此, 应 管 理 好 施 工 队 伍 生 活 污 水 的 排 放, 设 置 临 时 厕 所 和 化 粪 池 等, 进 行 处 理 后 接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做 好 建 筑 材 料 和 建 筑 废 料 的 管 理, 建 议 在 施 工 工 地 周 界 设 置 排 水 明 沟, 径 流 水 经 沉 淀 池 沉 淀 后 排 入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污 水 管 网 4 固 体 废 弃 物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间 需 要 挖 土 运 输 土 运 输 各 种 建 筑 材 料 ( 如 砂 石 水 泥 砖 木 材 等 ), 工 程 完 工 后, 会 残 留 不 少 废 建 筑 材 料 建 设 单 位 应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实 行 标 准 施 工 规 划 运 输, 送 至 环 保 指 定 地 点 处 理, 不 要 随 意 倾 倒 建 筑 垃 圾 制 造 新 的 垃 圾 堆 场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不 然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其 次,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也 要 收 集 到 指 定 的 垃 圾 箱 ( 筒 ) 内,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及 时 处 理 总 之,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环 境 产 生 的 上 述 影 响 均 为 短 期 的, 项 目 建 成 后, 影 响 即 自 行 消 除 建 设 单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只 要 切 实 落 实 对 施 工 产 生 的 扬 尘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的 管 理 和 控 制 措 施,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将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当 地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不 大 31

8.2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1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废 水 主 要 为 生 活 废 水 ( 含 食 堂 食 堂 废 水 ), 属 间 歇 排 放 本 项 目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7168t/a, 经 隔 油 池 +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达 到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接 管 标 准 :COD 500 mg/l SS 400 mg/l 氨 氮 45 mg/l 磷 酸 盐 8 mg/l 动 植 物 油 100mg/L, 由 开 发 区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接 入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生 化 处 理, 尾 水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 2002) 表 1 中 一 级 A 标 准, 尾 水 排 放 浓 度 及 最 终 排 放 量 分 别 为 :COD 浓 度 50mg/L, 排 放 量 0.265t/a;SS 浓 度 10mg/L, 排 放 量 0.053t/a; 氨 氮 浓 度 5mg/L, 排 放 量 0.026t/a; 总 磷 浓 度 0.5mg/L, 排 放 量 0.003t/a, 动 植 物 油 浓 度 1mg/L, 排 放 量 0.002t/a 本 项 目 污 水 通 过 市 政 管 网 接 入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经 深 度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入 长 江,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燃 料 燃 烧 废 气 油 烟 废 气 以 及 地 面 停 车 产 生 的 汽 车 尾 气 配 套 食 堂 厨 房 使 用 天 然 气, 属 清 洁 能 源 ; 本 项 目 油 烟 年 产 生 量 0.0672t/a, 拟 采 用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对 油 烟 进 行 处 理 后 (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对 油 烟 的 去 除 效 率 可 达 到 75%), 则 项 目 油 烟 排 放 量 为 0.0168t/a 经 计 算, 项 目 油 烟 产 生 浓 度 为 5.38mg/m 3, 处 理 后 油 烟 排 放 浓 度 为 1.34mg/m 3, 达 到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GB18483-2001) 的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即 油 烟 浓 度 不 超 过 2.0mg/m 3, 故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轻 微 地 上 停 车 位 敞 开 式 布 置, 产 生 的 汽 车 尾 气 易 于 扩 散 且 排 放 量 相 对 较 小, 对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较 小 3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公 建 设 施 设 备 噪 声 和 车 辆 运 输 的 交 通 噪 声 等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降 噪 有 : 1 尽 可 能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改 进 各 机 械 设 备 的 操 作 方 法, 维 持 设 备 良 好 运 行 状 态 2 项 目 所 需 给 水 加 压 站 消 防 加 压 站 和 配 电 室 等 均 设 置 设 备 间 内, 设 备 间 采 用 隔 声 吸 声 材 料 进 行 建 筑, 从 源 头 降 低 设 备 噪 声 中 央 空 调 室 外 机 组 置 于 楼 顶, 在 安 装 时, 32

根 据 设 备 的 自 重 及 振 动 特 性 采 用 合 适 的 台 座 并 加 设 隔 振 垫 减 振 器 等 3 公 建 设 施 布 置 上 采 用 闹 静 分 开 和 合 理 布 局 的 设 计 原 则, 合 理 调 整 建 筑 物 平 面 布 局, 使 高 噪 声 源 尽 可 能 远 离 噪 声 敏 感 区 4 限 制 噪 声 峰 值 超 标 严 重 的 机 械 设 备 和 车 辆 的 使 用, 对 于 运 输 工 具, 必 要 时 可 分 时 段 限 速 行 驶 通 过 采 用 一 定 防 治 措 施 后, 预 计 厂 界 噪 声 可 以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438-2008) 中 的 3 类 标 准, 即 昼 间 65dB(A) 夜 间 55dB(A)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在 落 实 各 项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下, 不 会 改 变 周 围 环 境 噪 声 现 状 4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固 废 物 主 要 为 生 活 垃 圾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食 堂 厨 余 以 及 废 油 其 中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约 为 22.4t/a, 区 域 定 点 收 集,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 食 堂 厨 余 产 生 量 约 为 8.96t/a, 根 据 2011 年 6 月 1 日 实 行 的 江 苏 省 餐 厨 废 弃 物 管 理 办 法 委 托 给 取 得 收 集 运 输 和 处 置 许 可 的 企 业 收 集 运 输 和 处 置 ;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约 80t/a, 可 外 售 ; 废 油 产 生 量 约 为 0.34t/a,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回 收, 同 时 遵 照 要 执 行 南 京 市 废 弃 食 用 油 脂 管 理 办 法 规 划 设 计 时, 各 功 能 区 设 置 固 定 垃 圾 收 集 箱 生 活 垃 圾 由 专 人 定 时 收 集, 垃 圾 分 类 达 70%, 垃 圾 回 收 利 用 率 大 于 50%, 生 活 垃 圾 做 到 垃 圾 袋 装 化 存 放 封 闭 化, 做 到 日 产 日 清, 生 活 垃 圾 密 闭 收 运 率 达 100% 建 议 垃 圾 收 集 点 设 置 应 与 建 筑 保 持 一 定 距 离, 方 便 运 输, 做 好 隔 离 及 卫 生 防 护 措 施, 及 时 清 运 本 项 目 固 废 对 周 围 环 境 不 会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5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是 促 进 企 业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率 解 决 和 减 轻 环 境 污 染 的 有 效 途 径, 是 实 现 经 济 与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的 一 项 重 要 措 施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都 得 到 了 有 效 控 制, 生 活 污 水 ( 含 食 堂 废 水 ) 经 隔 油 池 +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达 到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接 管 标 准 后, 接 管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经 进 一 步 处 理, 最 终 尾 水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 2002) 表 1 中 一 级 A 标 准, 经 双 纲 河 排 入 长 江 ; 油 烟 废 气 经 油 烟 净 化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大 气, 地 上 停 车 位 敞 开 式 布 置, 产 生 的 汽 车 尾 气 易 于 扩 散 且 排 放 量 相 对 较 小, 对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较 小 ; 固 废 得 到 了 转 移 处 置, 即 按 零 排 放 原 则 33

实 行 控 制 本 项 目 主 要 仓 储 一 般 工 业 品 包 括 电 子 产 业 装 备 制 造 业 机 械 制 造 业 食 品 行 业 金 属 加 工 业 等 各 行 业 的 原 材 料 中 间 产 品 及 产 成 品, 不 涉 及 有 毒 有 害 及 危 险 品 的 仓 储 物 流 配 送, 无 生 产 性 项 目, 预 计 运 营 期 三 废 产 生 量 较 小,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6 验 收 一 览 表 本 项 目 分 期 建 设 分 期 验 收, 验 收 一 览 表 如 下 : 项 目 名 称 类 别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表 8-4 验 收 一 览 表 ( 一 期 ) 一 期 项 目 治 理 措 施 ( 设 施 数 量 规 模 处 理 能 力 等 ) 处 理 效 果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废 气 / / / / 0 废 水 噪 声 固 废 生 活 污 水 装 卸 货 物 生 活 垃 圾 厨 余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COD SS 氨 氮 TP 污 水 管 网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通 过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纳 入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满 足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表 4 三 级 排 放 标 准 雨 水 雨 水 管 网 / 5 低 噪 声 设 备, 厂 墙 隔 噪 声 声 等 垃 圾 进 行 分 类 集 中 收 集,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委 托 给 取 得 收 集 运 输 和 处 置 许 可 的 企 业 收 集 运 输 和 处 置 5 / / 零 排 放 外 售 0 绿 化 / 0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 0 环 境 管 理 ( 机 构 监 测 能 力 等 ) 清 污 分 流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 0 / 1 / 0 总 量 平 衡 方 案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在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中 平 衡 0 区 域 解 决 问 题 无 0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设 置 ( 以 设 施 或 厂 界 设 置,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情 况 等 ) / 0 总 计 / 12 / 0 1 完 成 时 间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步 进 行 34

项 目 名 称 类 别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表 8-5 验 收 一 览 表 ( 二 期 ) 二 期 项 目 治 理 措 施 ( 设 施 数 量 规 模 处 理 能 力 等 ) 废 气 食 堂 油 烟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废 水 噪 声 固 废 生 活 污 水 和 食 堂 废 水 风 机 空 调 室 外 机 生 活 垃 圾 污 水 管 网, 经 隔 油 池 + COD SS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通 过 氨 氮 TP 动 植 物 油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纳 入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处 理 效 果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GB18483-2001) 满 足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表 4 三 级 排 放 标 准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雨 水 雨 水 管 网 / 4 噪 声 采 取 隔 声 减 振 消 音 等 措 施 2 5 / 1 垃 圾 进 行 分 类 集 中 收 集,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0 厨 余 委 托 给 取 得 收 集 运 输 和 处 置 许 可 的 企 业 收 集 运 输 和 处 置 零 排 放 1 废 油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回 收 1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外 售 0 绿 化 / 0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 0 环 境 管 理 ( 机 构 监 测 能 力 等 ) 清 污 分 流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 0 / 0 / 0 总 量 平 衡 方 案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在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中 平 衡 0 区 域 解 决 问 题 无 0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设 置 ( 以 设 施 或 厂 界 设 置,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情 况 等 ) / 0 总 计 / 14 / 完 成 时 间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步 进 行 35

九 建 设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及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类 型 内 容 排 放 源 ( 编 号 ) 污 染 物 名 称 防 治 措 施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大 气 污 染 物 施 工 期 扬 尘 1 洒 水 抑 尘 2 限 制 车 速 3 保 持 施 工 场 地 里 面 清 洁 4 避 免 大 风 天 气 作 业 减 轻 因 施 工 对 大 气 造 成 的 不 利 影 响 运 营 期 燃 料 废 气 油 烟 废 气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达 标 排 放 水 污 染 物 生 活 废 水 COD SS 氨 氮 磷 酸 盐 ( 以 P 计 ) 动 植 物 油 隔 油 池 +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达 到 接 管 标 准, 由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接 入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员 工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处 理 固 体 废 物 食 堂 / 废 油 厨 余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回 收 委 托 给 取 得 收 集 运 输 和 处 置 许 可 的 企 业 收 集 运 输 和 处 置 外 售 处 置 率 100% 噪 声 施 工 期 :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施 工, 各 阶 段 严 格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523-2011) 要 求, 避 免 晚 上 大 噪 声 设 备 进 行 施 工, 加 强 施 工 地 的 设 备 噪 声 管 理, 减 少 噪 声 排 放, 做 到 不 影 响 周 围 声 环 境 严 格 执 行 南 京 市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营 运 期 : 由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中 可 知, 项 目 噪 声 主 要 为 中 央 空 调 室 外 机 组 公 共 设 施 水 泵 风 机 等 设 备 使 用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交 通 运 输 噪 声, 噪 声 值 一 般 在 60-80dB(A) 通 过 对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减 震 隔 声 消 声 装 置, 设 备 噪 声 厂 界 达 标 ; 同 时 合 理 安 排 运 输 车 辆 和 运 输 时 间, 对 道 路 采 取 禁 止 鸣 笛 和 限 速 等 措 施, 经 过 以 上 处 理 措 施 后, 项 目 区 域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 标 准 其 它 无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及 预 期 效 果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等 经 治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为 减 少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同 时 加 强 园 区 内 的 绿 化 措 施, 建 议 本 项 目 在 绿 化 工 程 中 要 实 行 常 ( 绿 ) 与 落 ( 针 ) 相 结 合, 乔 ( 木 ) 与 灌 ( 木 ) 相 结 合, 灌 ( 木 ) 与 草 ( 坪 ) 相 结 合 在 采 取 适 当 有 效 的 生 态 预 防 恢 复 措 施, 可 将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降 至 最 小 要 切 实 落 实 绿 化 指 标, 对 环 境 进 行 绿 化 与 美 化 项 目 建 成 后, 可 以 带 动 周 边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有 利 于 的 进 一 步 招 商 引 资, 对 当 地 今 后 的 发 展 建 设 具 有 很 大 的 意 义 36

十 结 论 与 建 议 1 结 论 南 京 联 迅 综 合 物 流 中 心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已 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 取 得 环 保 局 批 复 宁 开 委 环 表 字 [2013]22 号 ( 件 附 件 10), 由 于 本 项 目 平 面 布 局 发 生 变 化, 调 整 较 大, 故 重 新 报 批 本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 建 设 形 成 货 物 流 通 量 约 515 万 t/a 的 物 流 中 心 及 自 营 货 物 配 送 能 力 约 84 万 t/a 主 要 为 快 速 消 费 品 跨 境 电 商 电 子 电 器 进 出 口 贸 易 类 客 户 提 供 仓 储 配 送 等 服 务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有 毒 有 害 及 危 险 品 的 仓 储 物 流 配 送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情 况, 本 项 目 分 为 两 期 建 设, 采 取 分 期 建 设, 分 期 验 收 的 模 式 (1)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本 项 目 为 南 京 联 迅 综 合 物 流 中 心 项 目, 对 照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3 年 修 正 ) 内 容, 该 项 目 属 于 其 中 鼓 励 类 中 第 二 十 九 款 现 代 物 流 业, 第 6 条 第 三 方 物 流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和 第 11 条 海 港 空 港 产 业 聚 集 区 商 贸 集 散 地 的 物 流 中 心 建 设, 因 此 该 项 目 符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的 内 容 要 求 同 时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2013 年 修 正 ) 等 产 业 政 策 中 限 制 淘 汰 类 项 目, 为 国 家 允 许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当 前 国 家 及 地 方 的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2) 符 合 规 划 本 项 目 位 于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东 区 龙 潭 地 块, 保 通 路 以 北 金 港 路 以 西 根 据 土 地 证 ( 宁 栖 国 用 2015 第 27753 号,2015 年 12 月 17 日 ), 本 项 目 用 地 性 质 为 仓 储 用 地 同 时 根 据 南 京 市 规 划 局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设 计 要 点 ( 宁 规 (Q) 要 点 (2015)0002 号, 2015 年 1 月 20 日 ), 本 项 目 规 划 用 地 性 质 为 W1 一 类 物 流 仓 储 用 地 本 项 目 为 南 京 联 迅 综 合 物 流 中 心 项 目, 符 合 南 京 经 济 开 发 区 出 口 加 工 区 的 产 业 定 位 和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因 此, 本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规 划 (3)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原 则 清 洁 生 产 是 促 进 企 业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率 解 决 和 减 轻 环 境 污 染 的 有 效 途 径, 是 实 现 经 济 与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的 一 项 重 要 措 施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都 得 到 了 有 效 控 制, 生 活 污 水 经 隔 油 池 +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达 到 南 京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接 管 标 准 后, 接 管 南 京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经 进 一 步 生 化 处 理, 最 终 尾 水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37

(GB18918 2002) 表 1 中 一 级 A 标 准, 经 双 纲 河 排 入 长 江 ; 油 烟 废 气 经 油 烟 净 化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大 气, 地 上 停 车 位 敞 开 式 布 置, 产 生 的 汽 车 尾 气 易 于 扩 散 且 排 放 量 相 对 较 小, 对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较 小 ; 固 废 得 到 了 转 移 处 置, 即 按 零 排 放 原 则 实 行 控 制 本 项 目 主 要 仓 储 一 般 工 业 品, 不 涉 及 有 毒 有 害 及 危 险 品 的 仓 储 物 流 配 送, 无 生 产 性 项 目, 预 计 运 营 期 三 废 产 生 量 较 小,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4)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符 合 (GB3095 201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现 状 分 别 达 到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3 类 标 准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域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为 (GB3838-200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Ⅱ 和 Ⅳ 标 准 (5)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和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项 目 实 施 后 各 种 污 染 物 均 得 到 有 效 治 理, 做 到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达 到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接 管 标 准 后, 接 管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经 进 一 步 处 理, 经 双 纲 河 排 入 长 江,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燃 烧 天 然 气 产 生 的 烟 气 厨 房 油 烟 废 气 和 地 面 停 车 场 汽 车 尾 气 : 燃 料 废 气 与 油 烟 废 气 一 起 经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达 标 后 由 专 门 烟 道 排 至 顶 楼, 对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地 上 停 车 位 敞 开 式 布 置, 产 生 的 汽 车 尾 气 易 于 扩 散 且 排 放 量 相 对 较 小, 对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噪 声 主 要 为 中 央 空 调 室 外 机 组 公 共 设 施 水 泵 风 机 等 设 备 使 用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交 通 运 输 噪 声 和 装 卸 货 物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噪 声 值 一 般 在 60-80dB(A) 通 过 对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减 震 隔 声 消 声 装 置, 设 备 噪 声 厂 界 达 标 ; 同 时 合 理 安 排 运 输 车 辆 和 运 输 时 间, 对 道 路 采 取 禁 止 鸣 笛 和 限 速 等 措 施, 经 过 以 上 处 理 措 施 后, 项 目 区 域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 标 准 本 项 目 固 废 物 主 要 为 生 活 垃 圾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食 堂 厨 余 以 及 废 油 其 中 生 活 垃 圾 区 域 定 点 收 集,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 食 堂 厨 余 根 据 2011 年 6 月 1 日 实 行 的 江 苏 省 餐 厨 废 弃 物 管 理 办 法 委 托 给 取 得 收 集 运 输 和 处 置 许 可 的 企 业 收 集 运 输 和 处 置 ;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可 外 售 ; 食 堂 废 油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回 收, 同 时 遵 照 要 执 行 南 京 市 废 38

弃 食 用 油 脂 管 理 办 法 固 体 废 物 能 得 到 合 理 处 置, 不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6) 地 区 环 境 质 量 不 降 低 项 目 实 施 后 由 于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及 排 放 量 较 小, 不 会 改 变 周 围 地 区 当 前 的 大 气 水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现 有 功 能 要 求 (7) 总 量 控 制 本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纳 入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总 量 中, 在 龙 潭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内 进 行 平 衡 固 体 废 弃 物 零 排 放 废 气 无 总 量 申 请 (8)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计 按 江 苏 省 排 污 口 设 置 及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办 法 [ 苏 环 控 (97)122 号 ] 要 求 : 建 设 项 目 排 污 口 必 须 进 行 规 范 化 设 置, 并 按 规 范 设 置 环 保 图 形 标 志 牌 本 项 目 污 水 接 管 口 设 置 一 个 ( 金 港 路 建 设 时 已 预 留 ), 雨 水 接 管 口 设 置 两 个 ( 金 港 路 建 设 时 已 预 留 ), 均 位 于 厂 区 东 侧 金 港 路 上 ; 油 烟 排 口 设 置 1 个, 位 于 食 堂 11 层 楼 顶, 详 见 附 图 3 综 上 所 述, 通 过 对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析, 认 为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的 产 业 政 策, 项 目 投 产 后 具 有 良 好 的 经 济 和 社 会 效 益 ;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南 京 经 济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 建 设 单 位 对 预 期 产 生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拟 订 了 可 行 的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能 够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环 境 质 量 和 生 态 的 影 响 不 显 著 所 以,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看, 在 落 实 报 告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项 目 在 该 地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2 建 议 (1) 建 立 健 全 环 保 责 任 制, 重 点 加 强 噪 声 的 治 理, 项 目 噪 声 需 严 格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确 保 不 对 项 目 周 边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2) 企 业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要 严 格 管 理, 按 照 环 保 要 求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认 真 执 行 三 同 时 制 度, 从 严 控 制 各 种 污 染 物, 确 保 有 关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固 体 废 物 得 到 妥 善 处 理 (3)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加 强 厂 区 周 围 的 绿 化, 既 能 净 化 空 气, 美 化 环 境, 又 能 起 到 隔 声 降 噪 的 作 用 (4) 企 业 应 重 视 引 进 和 建 立 先 进 的 环 保 管 理 模 式, 完 善 管 理 机 制, 强 化 企 业 职 工 自 身 的 环 保 意 识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