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物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物 品 名 稱 : 氯 (Chlorine) 物 品 編 號 :-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建 議 用 途 及 限 制 使 用 : 製 造 四 氯 化 碳, 三 氯 乙 烯, 氯 化 碳 氫 化 合 物, 聚 氯 丙 烯, 聚 氯 乙 烯, 氯 化 氫, 二 氯 乙 烯, 次 氯 酸, 金 屬 氯 化 物, 氯 醋 酸, 氯 苯, 氯 化 石 灰, 水 的 純 化, 毛 線 防 萎 縮 劑 ; 延 遲 著 火 劑 ; 特 殊 電 池 ; 肉, 魚, 蔬 菜, 水 果 的 處 理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 義 芳 化 學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桃 園 廠 / 桃 園 縣 蘆 竹 鄉 海 湖 村 海 湖 東 路 377 號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傳 真 電 話 :TEL:( 03)3541944;FAX:( 03)3541957 二 危 害 辨 識 資 料 物 品 危 害 分 類 :1. 加 壓 氣 體 2. 氧 化 性 氣 體 第 1 級 3. 急 毒 性 物 質 第 1 級 ( 吸 入 ) 4. 腐 蝕 / 刺 激 皮 膚 物 質 第 1 級 5. 嚴 重 損 傷 / 刺 激 眼 睛 物 質 第 1 級 6. 水 環 境 之 危 害 物 質 ( 急 毒 性 ) 第 1 級 標 示 內 容 : 象 徵 符 號 : 警 示 語 : 危 險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 第 三 類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 化 學 物 質 經 暴 露, 將 立 即 危 害 人 體 健 康 或 生 物 生 命 者 1. 內 含 加 壓 氣 體 ; 遇 熱 可 能 爆 炸 2. 可 能 導 致 或 加 劇 燃 燒 ; 氧 化 劑 3. 吸 入 致 命 4. 造 成 嚴 重 皮 膚 灼 傷 和 眼 睛 損 傷 5. 造 成 嚴 重 眼 睛 損 傷 6. 對 水 生 生 物 毒 性 非 常 大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1. 置 容 器 於 通 風 良 好 的 地 方 2. 遠 離 引 火 源 - 禁 止 抽 煙 3. 若 與 眼 睛 接 觸, 立 刻 以 大 量 的 水 洗 滌 後 洽 詢 醫 療 4. 勿 倒 入 排 水 溝 5. 戴 眼 罩 / 護 面 罩 其 他 危 害 :- 三 成 分 辨 識 資 料 中 英 文 名 稱 : 氯 (Chlorine) 同 義 名 稱 :Molecular Chlorine Liqdefied Chlorine gas - 1 -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CAS No.): 7782-50-5 危 害 物 質 成 分 ( 成 分 百 分 比 ):100 四 急 救 措 施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吸 入 :1. 施 救 前 先 作 好 自 身 防 護 措 施 確 保 安 全 2. 移 除 污 染 源 或 將 患 者 移 至 新 鮮 空 氣 處 3. 若 呼 吸 困 難 於 醫 生 指 示 下 由 受 訓 過 之 人 員 來 施 予 氧 氣 4.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移 動 5. 肺 水 腫 的 症 狀 可 能 延 遲 48 小 時 6. 立 即 就 醫 皮 膚 接 觸 :1. 避 免 直 接 與 該 化 學 品 接 觸 必 要 時 戴 防 滲 手 套 2. 儘 速 以 緩 和 流 動 的 溫 水 沖 洗 患 部 20 分 鐘 以 上, 並 在 沖 水 時 脫 去 污 染 的 衣 物 3. 若 刺 激 感 持 續 立 即 就 醫 4. 污 染 的 衣 服, 須 完 全 洗 淨 方 可 再 用 或 丟 棄 5. 不 要 嘗 試 將 凍 傷 患 部 弄 熱 如 摩 擦 或 熱 敷 6. 以 紗 布 輕 蓋 在 患 部 7. 禁 止 患 者 抽 煙 或 喝 酒 眼 睛 接 觸 :1. 立 即 撐 開 眼 皮 以 緩 和 流 動 的 溫 水 沖 洗 污 染 的 眼 睛 30 分 鐘 2. 勿 使 洗 液 沾 染 未 受 污 染 的 眼 睛 3. 若 刺 激 感 持 續, 立 即 就 醫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 刺 激 呼 吸 困 難 灼 燒 感, 過 量 可 能 造 成 肺 水 腫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未 著 氣 密 式 A 級 防 護 衣 之 人 員 不 得 進 入 災 區 搬 運 傷 患, 應 穿 著 C 級 防 護 裝 備 在 安 全 區 實 施 急 救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患 者 吸 入 時, 考 慮 給 予 氧 氣, 避 免 洗 胃 或 引 發 嘔 吐 五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滅 火 劑 : 小 火 : 化 學 乾 粉 二 氧 化 碳 大 火 : 水 霧 泡 沫 ( 用 來 滅 周 遭 火 災 之 滅 火 劑 ) 滅 火 時 可 能 遭 遇 之 特 殊 危 害 :1. 氯 氣 比 空 氣 重 會 沉 積 於 低 漥 處 2. 可 燃 物 在 氯 中 燃 燒 會 生 成 有 毒 產 物 3. 容 器 或 鋼 瓶 受 熱 會 破 裂 特 殊 滅 火 程 序 :1. 撤 退 並 自 安 全 距 離 或 受 保 護 的 地 點 滅 火 2. 位 於 上 風 處 以 避 免 危 險 的 蒸 氣 和 有 毒 的 分 解 物 3. 隔 離 未 著 火 物 質 且 保 護 人 員 4. 安 全 情 況 下 將 容 器 搬 離 火 場 5. 以 水 霧 冷 卻 暴 露 火 場 的 貯 槽 或 容 器 6. 移 除 所 有 易 燃 和 可 燃 的, 特 別 是 油 脂 和 潤 滑 由 7. 滅 火 需 小 心, 不 可 將 水 直 接 施 於 液 化 氯 氣 或 氯 氣 8. 逆 流 回 鋼 瓶 可 能 導 致 鋼 瓶 破 裂 9. 小 心 不 可 堵 住 安 全 閥 10. 如 果 溢 漏 未 引 燃, 噴 水 霧 以 分 散 蒸 氣 並 保 護 試 圖 止 漏 的 人 員 11. 大 區 域 之 大 型 火 災, 使 用 無 人 操 作 水 霧 控 制 架 或 自 動 搖 擺 消 防 水 瞄 12. 儘 可 能 撤 離 火 場 並 允 許 火 燒 完 13. 遠 離 貯 槽 14. 貯 槽 安 全 排 氣 閥 已 響 或 因 著 火 而 變 色 時 立 即 撤 離 15. 未 著 特 殊 防 護 設 備 的 人 員 不 可 進 入 - 2 -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設 備 : 消 防 人 員 必 須 配 戴 A 級 氣 密 式 化 學 防 護 衣 及 空 氣 呼 吸 器 ( 必 要 時 可 外 加 抗 閃 火 鋁 質 批 覆 外 套 ) 六 洩 漏 處 理 方 法 個 人 應 注 意 事 項 :1. 污 染 區 未 完 全 清 理 前, 限 制 人 員 接 近, 直 至 完 全 清 乾 淨 為 止 2. 確 認 清 理 工 作 是 由 受 過 訓 練 的 人 員 負 責 3. 穿 戴 適 當 的 個 人 防 護 裝 備 環 境 注 意 事 項 :1. 撲 滅 或 移 走 所 有 發 火 源 2. 對 該 區 域 進 行 通 風 換 氣 3. 報 告 政 府 安 全 衛 生 與 環 保 單 位 清 理 方 法 :1. 勿 碰 觸 洩 漏 物 2. 在 安 全 狀 況 許 可 下, 設 法 阻 漏 或 減 少 溢 漏 3. 避 免 外 洩 物 流 入 下 水 道 水 溝 或 其 他 密 閉 空 間 內 4. 可 用 苛 性 鈉 蘇 打 灰 或 水 合 石 灰 的 水 溶 液 來 吸 收 或 中 和 後, 置 於 鋼 製 鑄 鐵 或 鉛 製 之 容 器 七 安 全 處 置 與 儲 存 方 法 處 置 :1. 工 作 人 員 應 適 當 受 訓 並 告 知 此 物 質 之 危 險 性 及 安 全 使 用 方 法 2. 使 用 區 應 提 供 氯 氣 洩 漏 緊 急 處 置 的 處 理 設 施 並 有 隨 時 可 取 得 之 防 護 用 具 3. 熟 知 中 毒 之 典 型 症 狀 及 急 救 措 施 4. 儘 可 能 使 用 密 閉 操 作 系 統 5. 避 免 產 生 蒸 氣 或 霧 滴, 且 不 可 釋 放 到 工 作 區 的 空 氣 中 6. 禁 止 抽 煙 不 可 與 可 燃 物 接 觸 7. 考 慮 安 裝 洩 漏 偵 測 或 警 報 系 統 8. 不 要 與 不 相 容 物 一 起 使 用 9. 不 可 將 加 壓 氣 體 之 鋼 瓶 加 熱 10. 鋼 瓶 直 放 於 地 板 且 固 定 於 牆 壁 或 柱 子 11. 保 持 鋼 瓶 清 潔, 不 受 污 染 ( 水 或 油 ), 以 專 用 推 車 或 手 推 車 搬 運, 避 免 以 油 污 的 手 操 作, 避 免 抓 蓋 舉 起 閥 瓶 12. 使 用 畢, 關 閉 鋼 瓶 閥, 不 要 調 整 壓 力 調 節 閥 13. 空 瓶 保 持 輕 微 正 壓, 不 可 將 鋼 瓶 作 為 滾 筒 或 充 填 其 他 氣 體 14. 定 期 檢 查 鋼 瓶 及 貯 槽 儲 存 : 1. 應 置 於 焊 接 明 火 或 熱 表 面 附 近 不 可 使 用 此 物 2. 以 專 用 推 車 或 手 推 車 搬 運 鋼 瓶 3. 避 免 以 油 污 的 手 處 理 4. 避 免 鋼 瓶 掉 落 或 相 互 碰 撞 5. 不 用 時 關 閉 所 有 閥, 用 時 才 打 開 閥 蓋 6. 使 用 時 將 閥 完 全 打 開 且 每 天 至 少 開 關 閥 一 次, 以 免 凍 結 7. 於 通 風 良 好 的 指 定 區 內 採 最 小 量 操 作 8. 備 有 隨 時 可 用 於 火 災 及 洩 漏 的 緊 急 應 變 處 理 裝 備 9. 儲 存 於 陰 涼 乾 燥 通 風 良 好 的 地 方 10. 避 免 陽 光 直 接 照 射, 遠 離 熱 發 火 源 及 不 相 容 物 11. 鋼 瓶 溫 度 絕 不 可 超 過 51, 直 立 置 放 於 固 定 位 置 的 平 坦 地 面 上 12. 容 器 避 免 碰 撞 衝 擊 等 物 理 性 損 壞 13. 儲 存 區 使 用 抗 蝕 的 照 明 及 通 風 系 統 14. 不 使 用 時 或 空 容 器 都 應 關 緊 閥 15. 避 免 存 放 超 過 六 個 月 16. 空 容 器 應 標 示, 且 與 實 瓶 分 開 儲 存 - 3 -
八 暴 露 預 防 措 施 工 程 控 制 :1. 在 完 全 密 閉 中 或 隔 離 情 況 下 操 作 2. 供 給 充 分 新 鮮 空 氣 以 補 充 排 氣 系 統 抽 出 之 空 氣 3. 系 統 必 須 保 持 乾 燥 以 避 免 金 屬 腐 蝕 控 制 參 數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 短 時 間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 最 高 容 許 濃 度 :0.5 ppm 生 物 指 標 : LD50(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 LC50(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293 ppm/1h( 大 鼠, 吸 入 )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 眼 部 : 不 通 風 的 化 學 安 全 護 目 鏡 全 面 式 護 面 罩 洗 眼 器 呼 吸 : 5ppm 以 下 : 含 防 氯 濾 罐 的 化 學 濾 罐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供 氣 式 或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12.5ppm 以 下 : 一 定 流 量 式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含 防 氯 濾 罐 的 動 力 型 空 氣 淨 化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25ppm 以 下 : 全 面 型 自 攜 式 或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含 防 氯 濾 罐 防 毒 面 罩 含 氯 濾 罐 密 合 式 動 力 型 空 氣 淨 化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30ppm 以 下 : 正 壓 式 全 面 型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手 套 : 氟 化 彈 性 體, 氯 化 聚 乙 烯, 氯 丁 橡 膠, 聚 氯 乙 烯 等 材 質 的 防 滲 手 套 其 它 : 上 述 橡 膠 材 質 連 身 式 防 護 衣, 工 作 靴 及 緊 急 沖 洗 器 衛 生 措 施 : 1. 工 作 後 儘 速 脫 掉 污 染 之 衣 物, 洗 淨 後 才 可 再 穿 戴 或 丟 棄, 且 須 告 知 洗 衣 人 員 污 染 物 之 危 害 性 2. 工 作 場 所 嚴 禁 抽 煙 或 飲 食 3. 處 理 此 物 後, 須 徹 底 洗 手 4. 維 持 作 業 場 所 清 潔 九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外 觀 : 黃 綠 色 氣 體 或 琥 珀 色 液 體 ( 加 壓 下 ) 氣 味 : 辛 辣 味, 催 淚 嗅 覺 閾 值 :0.08ppm 熔 點 溫 度 :-101 ph 值 : 酸 性 沸 點 / 沸 點 範 圍 :-34.1 易 燃 性 ( 固 體 氣 體 ):- 分 解 溫 度 :- 自 燃 溫 度 :- 閃 火 點 :- 測 試 方 法 :- 爆 炸 界 限 :- 蒸 氣 壓 :6.64atm @20 蒸 氣 密 度 :2.48 ( 空 氣 =1) 密 度 :1.467@0 ( 水 =1) 溶 解 度 :0.73g/100g@20 ( 水 )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log/kow):- 揮 發 速 率 :- - 4 -
十 安 定 性 及 反 應 性 安 定 性 : 正 常 狀 況 下 安 定 特 殊 狀 況 下 可 能 之 危 害 反 應 :- 應 避 免 之 狀 況 : 溫 度 超 過 121 水 氣 存 在 應 避 免 之 物 質 : 1. 氣 態 碳 氫 化 物 ( 甲 烷 乙 炔 乙 烷 ): 陽 光 或 催 化 劑 可 促 使 爆 炸 性 反 應 2. 液 固 態 碳 氫 化 物 ( 天 然 或 合 成 橡 膠 石 油 腦 松 節 油 汽 油 燃 油 臘 ): 劇 烈 反 應 ( 燃 燒 或 爆 炸 ) 3. 金 屬 ( 鋁 細 粉 黃 銅 銅 錳 錫 鋼 鐵 ): 劇 烈 或 爆 炸 性 反 應 4. 氮 化 合 物 ( 氨 等 ): 生 成 高 爆 炸 性 三 氯 化 氮 5. 非 金 屬 ( 磷 硼 活 性 碳 矽 ): 室 溫 下 接 觸 就 可 點 燃 6. 氫 : 火 花 可 點 燃 相 當 濃 度 的 氫 氯 混 合 物 危 害 分 解 物 :- 十 一 毒 性 資 料 暴 露 途 徑 : 吸 入 皮 膚 接 觸 眼 睛 接 觸 症 狀 : 刺 激 感 咳 嗽 呼 吸 困 難 胸 疼 痛 嘔 吐 肺 積 水 皮 膚 發 紅 及 起 泡 凍 瘡 失 明 灼 傷 口 渴 痙 攣 噁 心 急 毒 性 : 吸 入 :1. 嚴 重 的 刺 激 鼻 咽 及 上 呼 吸 道, 過 量 可 能 造 成 肺 積 水 2. 0.2 ppm 會 造 成 鼻 輕 微 發 癢 3. 1.0 ppm 會 造 成 咽 乾 燥 咳 嗽 及 輕 度 的 呼 吸 困 難 4. 1.3ppm 時,30 分 鐘 後 會 劇 烈 頭 痛 及 嚴 重 呼 吸 急 促 5. 30ppm 以 上 造 成 嚴 重 的 咳 嗽 哽 塞 感 及 胸 疼 痛 嘔 吐 6. 嚴 重 暴 露 會 造 成 支 氣 管 炎 及 肺 積 水, 可 能 立 即 出 現 亦 可 能 於 曝 露 後 延 遲 48 小 時 再 出 現 7. 於 1000ppm 下 深 呼 吸 數 次 會 致 死 皮 膚 :1. 高 濃 度 下 會 嚴 重 刺 激, 造 成 灼 熱 刺 痛 感 發 紅 起 泡 2. 直 接 接 觸 其 液 體 會 造 成 嚴 重 的 刺 激 灼 傷, 甚 至 凍 瘡 眼 睛 :1. 會 嚴 重 刺 激, 造 成 灼 熱 刺 痛 感 及 流 淚 2. 直 接 接 觸 其 液 體 可 能 造 成 灼 傷 及 永 久 損 傷, 甚 至 失 明 慢 毒 性 或 長 期 毒 性 : 長 期 或 頻 繁 接 觸 於 5ppm 濃 度 下 可 能 影 響 呼 吸, 造 成 鼻 子 發 炎 呼 吸 困 難 不 正 常 心 跳 胸 部 疼 痛, 並 腐 蝕 牙 齒 琺 瑯 質 565mg/kg( 懷 孕 2 週 雌 鼠, 吞 食 ) 造 成 新 生 鼠 中 毒 十 二 生 態 資 料 生 態 毒 性 : 氯 在 水 中 變 成 酸 性, 對 水 中 魚 類 有 毒 性, 應 遠 離 水 源 持 久 性 及 降 解 性 :- 生 物 蓄 積 性 : 因 會 與 水 及 細 胞 反 應, 故 不 太 可 能 蓄 積 土 壤 中 之 流 動 性 :- - 5 -
其 他 不 良 效 應 : 氯 是 一 種 強 氧 化 劑, 在 水 中 非 常 不 安 定, 很 快 就 氧 化 水 中 無 機 物, 它 亦 可 氧 化 有 機 物, 但 速 率 較 慢 十 三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 參 考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管 理 法 事 業 廢 棄 物 貯 存 清 除 處 理 方 法 相 關 法 規 處 理, 禁 止 任 意 傾 倒 至 排 水 溝 中 十 四 運 送 資 料 聯 合 國 編 號 :1017 聯 國 際 運 送 名 稱 : 氯 運 送 危 害 分 類 : 第 2.3 類 毒 性 氣 體, 次 要 危 害 為 第 8 類 腐 蝕 性 物 質 包 裝 類 別 :- 海 洋 污 染 物 ( 是 / 否 ):- 特 殊 運 送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項 : 道 路 交 通 規 則 第 84 條 十 五 法 規 資 料 適 用 法 規 :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規 則 特 定 化 學 物 質 危 害 預 防 標 準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管 理 法 危 險 物 及 有 害 物 通 識 規 則 勞 工 作 業 環 境 空 氣 中 有 害 物 容 許 濃 度 標 準 事 業 廢 棄 物 貯 存 清 除 處 理 方 法 及 設 施 標 準 高 壓 氣 體 勞 工 安 全 規 則 十 六 其 他 資 料 參 考 文 獻 製 表 單 位 1.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發 展 中 心,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2.Handbook of Toxic and Hazardous Chemicals and Carcinogens 3.Hazardous Substances Data Bank(HSDB) 資 料 庫,ChemKnowledge 光 碟, Volume 50, 2001 名 稱 : 義 芳 化 學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桃 園 廠 地 址 / 電 話 : 桃 園 縣 蘆 竹 鄉 海 湖 村 海 湖 東 路 377 號 TEL:03-3541944 製 表 人 職 稱 : 課 長 姓 名 ( 簽 章 ): 張 明 立 製 表 日 期 2012/1/10 以 上 資 料 由 義 芳 化 學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參 考 文 獻 及 勞 委 會 之 資 料 製 作, 各 項 資 料 僅 供 參 考, 使 用 者 請 依 應 用 需 求 判 斷 其 可 用 性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