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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條 附 件 替 代 役 役 男 傷 病 停 役 檢 定 標 準 表 部 位 一 般 項 次 區 分 停 役 標 準 備 考 1 法 定 傳 染 一 曾 患 法 定 傳 染 病 經 治 療 後 留 有 一 法 定 傳 染 病 指 中 央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病 後 遺 症 且 影 響 運 動 功 能 公 告 之 法 定 傳 染 病 二 法 定 傳 染 病 經 診 斷 後 顯 難 治 二 法 定 傳 染 病 於 本 標 準 表 內 另 有 規 癒, 或 經 治 療 二 個 月, 仍 未 痊 定 者, 依 該 項 次 判 定 癒 三 運 動 功 能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表 一 之 規 定 2 良 性 腫 瘤 一 多 發 性 神 經 纖 維 瘤 一 本 項 重 要 器 官 指 明 顯 影 響 運 動 功 二 重 要 器 官 之 良 性 腫 瘤 經 三 次 以 能 之 器 官, 包 括 心 肝 肺 腎 上 手 術 治 療, 仍 無 法 根 除 臟 胃 大 腸 小 腸 骨 骼 及 關 三 肝 臟 血 管 瘤 經 影 像 學 檢 查, 直 節 ( 不 包 括 大 腸 瘜 肉 軟 骨 瘤 徑 達 五 公 分 以 上 手 指 及 腳 趾 ) 二 重 要 器 官 之 良 性 腫 瘤 或 經 手 術 治 療 後, 符 合 本 標 準 表 內 其 他 項 次 標 準 者, 依 該 項 次 判 定 3 惡 性 腫 瘤 一 惡 性 腫 瘤 經 診 斷 確 定 一 本 項 包 括 固 態 性 (Solid tumor) ( 癌 ) 二 原 位 癌 (Ca in situ) 經 切 除, 續 等 各 種 惡 性 腫 瘤 急 慢 性 白 血 發 症 狀 病 何 杰 金 氏 病 非 何 杰 金 氏 淋 巴 瘤 及 多 發 性 骨 髓 瘤 等 疾 病 二 受 檢 者 須 檢 附 病 理 報 告 證 明 三 無 病 理 報 告 者 須 提 供 符 合 國 際 治 療 準 則 之 診 斷 標 準 及 相 關 檢 查 報 告 佐 證 4 漢 生 病 漢 生 病 經 診 斷 確 定 5 寄 生 蟲 鉤 蟲 病 血 絲 蟲 病 錐 蟲 病 血 吸 受 檢 者 有 貧 血 現 象, 則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蟲 病 肺 ( 肝 ) 吸 蟲 病 經 治 療 一 個 相 關 項 次 判 定 月 仍 未 痊 癒 6 外 傷 或 損 外 傷 或 損 傷 經 治 療 後, 嚴 重 影 響 運 一 外 傷 或 損 傷 所 需 治 療 時 間 依 本 標 傷 動 功 能 或 不 堪 服 役 準 表 內 相 關 項 次 認 定 二 不 堪 服 役 指 行 動 不 便 致 生 活 須 他 35178

一 般 皮 膚 7 慢 性 疾 病 一 無 法 治 癒 之 慢 性 疾 病 致 不 堪 服 役 二 國 內 罕 見 疾 病 致 機 ( 功 ) 能 障 礙, 或 倚 賴 持 續 性 藥 物 或 食 物 控 制, 具 完 整 病 史 佐 證 8 接 受 器 官 一 接 受 重 要 器 官 移 植 移 植 二 曾 因 病 接 受 幹 細 胞 移 植 9 非 傳 染 性 一 頭 皮 切 割 性 蜂 窩 組 織 炎 皮 膚 病 (dissecting cellulitis of scalp) 或 掌 蹠 角 皮 症 (palmoplantar keratoderma) 經 診 斷 確 定 二 備 考 欄 內 表 列 之 疾 病 經 診 斷 確 定 且 病 灶 占 體 表 面 積 六 分 之 一 以 上 人 照 顧 三 運 動 功 能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表 一 之 規 定 一 國 內 罕 見 疾 病 須 為 中 央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者 屬 之 二 國 內 罕 見 疾 病 之 診 斷 須 由 醫 學 中 心 之 醫 院 並 附 檢 驗 報 告 證 明 三 不 堪 服 役 指 行 動 不 便 致 生 活 需 他 人 照 顧 四 慢 性 疾 病 或 經 治 療 後, 符 合 本 標 準 表 中 其 他 項 次 標 準 者, 依 該 項 次 判 定 一 本 項 重 要 器 官 指 明 顯 影 響 正 常 生 理 及 新 陳 代 謝 之 器 官, 包 括 心 肝 肺 腎 臟 胰 臟 小 腸 等 二 幹 細 胞 包 含 骨 髓 及 周 邊 血 幹 細 胞 等 三 其 他 器 官 經 移 植 手 術 後, 符 合 本 標 準 表 內 其 他 項 次 標 準 者, 依 該 項 次 判 定 一 經 病 理 切 片 檢 查 證 實 二 本 項 疾 病 包 括 巨 大 型 先 天 性 黑 色 素 痣 (giant congenital melanocytic nevus) 紫 質 病 (porphyria) 急 性 或 慢 性 苔 癬 樣 糠 疹 (pityriasis lichenoides et varioliformis acute/pityriasis lichenoides chronica) 日 光 性 蕁 麻 疹 (solar urticaria) 多 形 性 日 光 疹 (polymorphic light eruption) 毛 孔 性 紅 糠 疹 (pityriasis rubra pilaris) 無 汗 性 外 胚 層 發 育 不 良 (hypohidrotic ectodermal dysplasia) 播 散 性 表 淺 性 日 光 35179

皮 膚 10 先 天 性 色 素 異 常 或 血 管 瘤 病 灶 占 顏 面 面 積 六 分 之 一 以 上 11 疤 痕 一 顏 面 肥 厚 性 增 生 疤 痕 占 顏 面 面 積 八 分 之 一 以 上 二 顏 面 增 生 性 疤 痕 占 顏 面 面 積 六 分 之 一 以 上 三 除 面 部 外 全 身 肥 厚 性 增 生 疤 痕 占 體 表 面 積 五 分 之 一 以 上 四 除 面 部 外 全 身 增 生 性 疤 痕 占 體 表 面 積 五 分 之 一 以 上, 而 影 響 運 動 功 能 12 疣 一 病 毒 性 疣 (viral wart) 占 體 表 面 積 二 十 分 之 一 以 上 二 位 於 體 重 負 荷 處 之 足 蹠 部 疣, 服 役 期 間, 經 治 療 二 個 月, 仍 占 任 一 足 底 面 積 五 十 分 之 一 以 上, 有 行 動 障 礙 13 濕 疹 一 慢 性 濕 疹 病 灶 占 體 表 面 積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性 汗 孔 角 化 症 (disseminated superficial actinic porokeratosis) 達 理 埃 氏 症 (Darier s disease) 家 族 型 良 性 慢 性 天 疱 瘡 (Hailey-Hailey disease) 團 聚 性 痤 瘡 (acne conglobata) 漿 細 胞 增 生 症 (Plasmacytosis) 播 散 性 好 酸 球 性 膿 疱 性 毛 囊 炎 ( 播 散 性 Ofuji s disease) 非 尋 常 性 魚 鱗 癬 ( 非 ichthyosis vulgaris) 一 先 天 性 色 素 異 常 包 括 先 天 性 黑 色 素 細 胞 痣 (congenital melanoyctic nevus) 及 太 田 母 斑 (Nevus of Ota) 二 本 項 疾 病 經 手 術 治 療 後, 符 合 本 標 準 表 內 其 他 項 次 標 準 者, 依 該 項 次 判 定 一 疤 痕 不 包 含 正 常 變 異 (variation), 如 青 春 痘 之 痘 疤 (Acne scar) 二 肥 厚 性 增 生 疤 痕 指 增 生 厚 度 零 點 五 公 分 以 上 三 影 響 運 動 功 能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表 一 重 要 關 節 停 役 檢 定 標 準 表 判 定 須 由 皮 膚 科 專 科 醫 師 確 定 診 斷 及 病 灶 百 分 比 一 本 項 疾 病 包 括 異 位 性 皮 膚 炎 (atopic dermatitis) 脂 漏 性 皮 35180

皮 膚 二 紅 皮 症 (Erythroderma) 經 診 斷 確 定 14 乾 癬 一 尋 常 性 合 併 膿 疱 性 乾 癬 病 灶 占 體 表 面 積 六 分 之 一 以 上 二 乾 癬 合 併 關 節 炎 三 乾 癬 病 灶 占 體 表 面 積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四 掌 蹠 膿 疱 症 (Pustulosis Palmariset plantaris) 經 病 理 切 片 診 斷 確 定 15 皮 膚 潰 瘍 重 度 皮 膚 潰 瘍 經 治 療 二 個 月, 仍 未 痊 癒, 影 響 運 動 功 能 16 圓 型 禿 全 身 性 禿 髮 症 (alopecia universalis) 17 大 疱 性 表 嚴 重 型 大 疱 性 表 皮 鬆 懈 症 ( 含 接 合 皮 鬆 懈 症 型 Junctional Epidermolysis 及 失 養 型 Epidermolysis bullosa dystrophia) 18 黴 菌 病 深 部 組 織 器 官 黴 菌 病 診 斷 確 定, 經 治 療 仍 未 痊 癒 或 影 響 運 動 功 能 19 自 體 免 疫 結 締 組 織 病 一 系 統 性 紅 斑 性 狼 瘡 (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 二 系 統 性 自 體 免 疫 性 疾 病 含 全 身 性 硬 皮 症 (systemic sclerosis) 全 身 性 慢 性 血 管 炎 膚 炎 (seborrheic dermatitis) 錢 幣 狀 濕 疹 (nummular dermatitis) 汗 疹 (aczema) 結 節 性 癢 疹 (prurigo nodularia) 紅 皮 症 (erythroderma) 等 二 須 由 皮 膚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乾 癬 合 併 關 節 炎 者 須 由 皮 膚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一 重 度 皮 膚 潰 瘍 指 皮 膚 潰 瘍 深 度 至 真 皮 層 以 下 超 過 美 國 國 家 壓 瘡 諮 詢 委 員 會 (National Pressure Ulcer Advisory Panel) 皮 膚 潰 瘍 分 級 第 二 級 以 上 二 影 響 運 動 功 能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表 一 重 要 關 節 停 役 檢 定 標 準 表 判 定 影 響 運 動 功 能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表 一 重 要 關 節 停 役 檢 定 標 準 表 判 定 35181

皮 膚 頭 部 鼻 喉 (vasculitis) 皮 肌 炎 (dermatomyositis) 多 發 性 肌 炎 (polymyositis) 貝 西 氏 症 (Behcet s disease) 修 格 連 症 候 群 (Sjogren s syndrome) 青 年 型 類 風 濕 關 節 炎 (juvenile rheumatoid arthritis) 三 混 合 結 締 組 織 病 四 復 發 性 多 發 性 軟 骨 炎 20 天 疱 瘡 或 疱 疹 樣 皮 膚 炎 (dermatitis 類 天 疱 瘡 herpetiformis) 天 疱 瘡 (Pemphigus vulgaris) 類 天 疱 瘡 (Pemphigoid) 或 其 他 原 發 性 自 體 免 疫 性 水 疱 症 經 診 斷 確 定 21 四 肢 淋 巴 水 腫 四 肢 中 之 一 肢 因 淋 巴 阻 塞 致 水 腫, 經 診 斷 確 定 22 白 斑 症 顏 面 白 斑 面 積 占 六 分 之 一 以 上 23 顱 骨 畸 形 或 缺 損 一 先 天 性 顱 骨 畸 形 合 併 功 能 障 礙 二 顱 骨 變 形 或 顱 骨 部 分 缺 損 合 併 神 經 功 能 障 礙 或 後 遺 症 24 顏 面 骨 折 或 骨 疣 顏 面 不 連 接 性 骨 折 或 廣 大 性 外 生 骨 疣 25 頸 肌 痙 攣 及 斜 頸 頸 肌 痙 攣 性 之 收 縮 及 重 度 斜 頸 26 頸 淋 巴 腫 廣 大 頸 淋 巴 腺 結 核 經 治 療 仍 未 痊 癒 或 影 響 運 動 功 能 27 慢 性 副 鼻 慢 性 副 鼻 竇 炎 經 Caldwell-Luc 氏 根 竇 炎 除 式 手 術 或 功 能 性 內 視 鏡 鼻 竇 手 術 (FESS) 治 療, 仍 有 大 量 鼻 膿 漏 28 聲 帶 麻 痺 聲 帶 麻 痺 致 對 話 困 難 一 輕 度 斜 頸 指 合 併 頸 椎 脊 柱 側 彎 二 十 度 以 下 重 度 斜 頸 指 合 併 頸 椎 脊 柱 側 彎 逾 二 十 度 二 脊 椎 骨 畸 形 測 量 方 法, 病 人 站 立 照 相, 統 一 用 COBB 氏 方 法 測 量 頸 淋 巴 腫 經 治 療 後, 符 合 本 標 準 表 內 其 他 項 次 標 準 者, 依 該 項 次 判 定 慢 性 副 鼻 竇 炎 經 功 能 性 內 視 鏡 鼻 竇 手 術 (FESS) 治 療 者, 須 提 供 手 術 病 歷, 並 附 內 視 鏡 照 片 佐 證 35182

鼻 喉 口 腔 29 食 道 疾 病 一 食 道 狹 窄, 經 治 療 仍 有 吞 嚥 困 難 二 功 能 性 食 道 疾 病 經 治 療 仍 有 吞 嚥 困 難 三 接 受 食 道 重 建 手 術 30 鼻 炎 萎 縮 性 鼻 炎 並 有 惡 臭 31 外 傷 性 上 一 外 傷 性 上 呼 吸 道 狹 窄 有 聲 音 沙 呼 吸 道 狹 啞 影 響 語 音 窄 二 外 傷 性 上 呼 吸 道 狹 窄 有 輕 度 肺 功 能 障 礙 32 軟 硬 顎 裂 一 軟 硬 顎 裂 有 礙 飲 食 語 言 或 咽 帆 閉 鎖 不 全 影 響 構 音 二 喉 部 畸 形 致 重 度 聲 音 沙 啞 33 唇 裂 唇 裂 有 礙 構 音 及 吞 嚥 功 能 34 鼻 中 隔 穿 鼻 中 隔 穿 孔 大 於 二 公 分 孔 35 氣 管 造 口 後 遺 症 氣 管 造 口 後 有 嚴 重 之 後 遺 症 36 牙 床 或 牙 一 缺 牙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經 治 療 後, 咬 合 不 良 無 法 重 建 咀 嚼 功 能 二 骨 性 咬 合 不 良 或 經 治 療 後, 仍 妨 礙 咀 嚼 功 能 三 顎 顏 面 區 骨 折 經 治 療 二 個 月, 仍 妨 礙 咀 嚼 功 能 37 口 腔 組 織 一 口 腔 黏 膜 纖 維 化, 上 下 齒 間 距 未 達 一 點 五 公 分 二 口 腔 顏 面 區 組 織, 因 外 傷 疾 病 手 術 治 療 而 造 成 缺 損, 嚴 重 影 響 外 觀 與 功 能 三 上 下 顎 及 附 屬 組 織 疾 病 ( 咬 合 不 良 及 口 腔 黏 膜 纖 維 化 除 外 ) 經 治 療 二 個 月, 仍 嚴 重 影 響 外 觀 與 功 能 食 道 功 能 須 經 食 道 壓 力 測 定 及 蠕 動 記 錄 測 定 證 實 肺 功 能 障 礙 及 檢 查, 參 照 肺 結 核 項 次 備 考 欄 註 記 一 輕 度 聲 音 沙 啞 指 沙 啞 程 度 無 礙 語 音 辨 識 二 重 度 聲 音 沙 啞 指 沙 啞 程 度 已 明 顯 影 響 語 音 辨 識 嚴 重 之 後 遺 症 包 括 氣 管 狹 窄 氣 管 切 管 無 法 拔 除 氣 管 食 道 瘻 管 等 咀 嚼 功 能 障 礙 指 僅 能 進 食 流 質 飲 食, 無 法 咀 嚼 35183

口 腔 胸 部 38 顳 顎 關 節 顳 顎 關 節 沾 黏 致 言 語 咀 嚼 功 能 輕 度 障 礙 39 下 顎 骨 脫 習 慣 性 下 顎 骨 脫 臼 經 治 療 後, 仍 有 臼 妨 礙 咀 嚼 功 能 40 肺 結 核 一 陳 舊 性 肺 結 核 二 肺 部 纖 維 化 鈣 化, 且 有 輕 度 以 上 肺 功 能 障 礙 三 活 動 性 肺 結 核 經 診 斷 確 定 41 胸 廓 畸 形 一 胸 廓 畸 形 有 輕 度 以 上 肺 功 能 障 礙 二 胸 廓 畸 形 經 手 術 治 療 42 肋 膜 疾 病 肋 膜 纖 維 化 沾 黏 及 增 厚, 有 輕 度 以 上 肺 功 能 障 礙 43 肺 炎 一 肺 炎 經 治 療 後 有 輕 度 以 上 肺 功 能 障 礙 二 肺 炎 經 治 療 仍 未 痊 癒 44 鎖 骨 骨 折 或 缺 損 一 一 側 鎖 骨 缺 損 二 鎖 骨 骨 折 經 手 術 治 療 二 個 月, 仍 有 運 動 功 能 障 礙 45 胸 肋 骨 折 胸 肋 骨 骨 折 經 治 療 二 個 月 或 肋 骨 缺 損, 有 輕 度 以 上 肺 功 能 障 礙 46 肺 膿 瘍 一 肺 囊 腫 合 併 行 動 氣 急 紫 疳 及 肺 肺 囊 腫 心 病 現 象 氣 胸 二 肺 膿 瘍 外 傷 性 氣 胸 水 胸 水 胸 血 胸 膿 胸 或 乳 糜 胸 有 輕 度 以 輕 度 障 礙 指 開 口 程 度 上 下 齒 間 距 未 達 一 點 五 公 分 習 慣 性 下 顎 骨 脫 臼 指 須 符 合 最 近 六 個 月 內 有 二 次 或 一 年 內 有 三 次 脫 臼, 有 病 歷 紀 錄 佐 證 一 須 由 胸 腔 科 或 感 染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確 定 二 肺 功 能 障 礙 係 指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1) FEV1/FVC 小 於 百 分 之 七 十 五 預 測 值, 且 FEV1 小 於 百 分 之 八 十 預 測 值 (2) TLC 小 於 百 分 之 八 十 預 測 值 三 肺 功 能 檢 查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表 二 肺 功 能 檢 查 作 業 辦 理 一 肺 功 能 障 礙 及 檢 查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四 十 項 肺 結 核 備 考 欄 註 記 二 胸 廓 畸 形 造 成 之 心 臟 功 能 障 礙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五 十 四 項 心 臟 病 變 備 考 欄 註 記 肺 功 能 障 礙 及 檢 查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四 十 項 肺 結 核 備 考 欄 註 記 肺 功 能 障 礙 及 檢 查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四 十 項 肺 結 核 備 考 欄 註 記 運 動 功 能 障 礙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表 一 重 要 關 節 停 役 檢 定 標 準 表 判 定 肺 功 能 障 礙 及 檢 查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四 十 項 肺 結 核 備 考 欄 註 記 一 自 發 性 氣 胸 發 作 二 次 之 認 定, 須 由 治 療 醫 院 提 出 相 關 紀 錄, 可 資 證 明 其 二 次 發 作 間 氣 胸 已 痊 癒 或 屬 不 同 部 位 之 發 作 35184

胸 血 胸 上 肺 功 能 障 礙 二 肺 功 能 障 礙 及 檢 查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部 膿 胸 三 自 發 性 氣 胸 曾 於 最 近 一 年 內 發 第 四 十 項 肺 結 核 備 考 欄 註 乳 糜 胸 作 二 次 以 上, 或 三 年 內 兩 側 皆 記 發 作 過, 發 作 時 經 施 以 胸 管 插 管 治 療 或 電 腦 斷 層 掃 描 等 儀 器 檢 查, 有 不 正 常 肺 泡 存 在, 且 有 病 歷 可 資 證 明 四 自 發 性 氣 胸 曾 接 受 肺 組 織 切 除 手 術, 有 病 理 報 告 可 資 證 明 五 服 役 期 間, 水 胸 膿 胸 或 乳 糜 胸 經 治 療 二 個 月, 仍 未 痊 癒 47 慢 性 支 氣 慢 性 支 氣 管 炎 或 肺 氣 腫, 有 輕 度 以 一 肺 功 能 障 礙 及 檢 查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管 炎 或 肺 上 肺 功 能 障 礙 第 四 十 項 肺 結 核 備 考 欄 註 氣 腫 記 二 慢 性 支 氣 管 炎 指 最 近 二 年 內 多 次 連 續 咳 嗽 三 個 月 以 上 三 肺 氣 腫 須 由 專 科 醫 師 經 電 腦 斷 層 檢 查 以 確 定 診 斷 48 支 氣 管 擴 支 氣 管 擴 張 併 有 輕 度 以 上 肺 功 能 障 一 肺 功 能 障 礙 及 檢 查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張 礙 第 四 十 項 肺 結 核 備 考 欄 註 記 二 支 氣 管 擴 張 須 由 專 科 醫 師 經 電 腦 斷 層 檢 查 以 確 定 診 斷 49 支 氣 管 氣 一 支 氣 管 氣 喘 經 診 斷 確 定 且 有 輕 度 一 肺 功 能 試 驗 以 徵 兵 檢 查 或 複 檢 時 喘 以 上 肺 功 能 障 礙 所 測 之 值 為 準 支 氣 管 氣 喘 激 發 二 服 役 期 間, 支 氣 管 氣 喘 發 作 二 試 驗 後 及 氣 喘 發 作 時 所 作 之 肺 功 次 以 上, 有 發 作 紀 錄 能 檢 查 報 告, 不 作 為 判 定 之 依 據 二 支 氣 管 氣 喘 其 急 性 發 作 診 斷 以 聽 診 時 是 否 聽 到 肺 部 普 遍 喘 鳴 音 ( wheezing sound ) 為 重 要 指 徵, 並 以 具 備 胸 腔 科 規 模 之 醫 院 或 胸 腔 科 專 科 醫 師 開 具 之 診 斷 證 明 書 及 病 歷 紀 錄 為 準 三 肺 功 能 障 礙 及 檢 查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35185

胸 部 心 臟 血 管 50 肺 內 異 物 肺 內 異 物 存 留 有 輕 度 以 上 肺 功 能 障 礙 51 肺 葉 切 除 肺 葉 切 除 一 肺 節 (Segmentectomy) 以 上 52 血 壓 一 血 壓 經 多 次 測 量 後, 收 縮 壓 及 舒 張 壓 分 別 計 算, 其 中 一 項 達 重 度 高 血 壓 標 準 之 次 數, 大 於 等 於 總 次 數 百 分 之 五 十 二 中 度 高 血 壓 併 發 實 質 器 官 病 變, 包 括 心 臟 肥 大 腎 病 變 或 週 邊 血 管 病 變 等 三 肺 動 脈 高 血 壓 53 心 律 不 整 一 陣 發 性 心 室 上 心 搏 過 速 或 經 不 整 脈 燒 灼 術 治 癒 二 心 房 顫 動 或 撲 動 第 四 十 項 肺 結 核 備 考 欄 註 記 四 支 氣 管 氣 喘 二 次 發 作 須 由 專 科 醫 師 確 認 肺 功 能 障 礙 及 檢 查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四 十 項 肺 結 核 備 考 欄 註 記 受 檢 者 須 檢 附 手 術 紀 錄 或 病 理 報 告 一 高 血 壓 定 義 : (1) 中 度 高 血 壓 : 收 縮 壓 介 於 一 百 六 十 至 一 百 七 十 九 毫 米 汞 柱 ; 舒 張 壓 介 於 一 百 至 一 百 零 九 毫 米 汞 柱 (2) 重 度 高 血 壓 : 收 縮 壓 達 一 百 八 十 毫 米 汞 柱 以 上, 舒 張 壓 達 一 百 一 十 毫 米 汞 柱 以 上 二 高 血 壓 測 量 若 有 疑 問 時, 應 住 院 一 至 三 天 接 受 二 十 四 小 時 連 續 血 壓 紀 錄 紀 錄 頻 率 : 日 間 六 時 至 二 十 二 時 每 十 五 分 鐘 紀 錄 一 次, 夜 間 二 十 二 時 至 六 時 每 三 十 分 鐘 紀 錄 一 次, 必 要 時 得 接 受 連 續 動 脈 血 壓 監 測 三 心 臟 肥 大 應 以 心 臟 超 音 波 心 圖 判 讀 為 依 據 四 肺 動 脈 高 血 壓 : 休 息 時 經 心 導 管 檢 查 證 實 平 均 肺 動 脈 壓 (mean pulmonary artery pressure) 大 於 二 十 五 毫 米 汞 柱 或 經 心 臟 超 音 波 檢 查 肺 動 脈 收 縮 壓 (pulmonary artery systolic pressure) 大 於 五 十 毫 米 汞 柱 十 二 導 程 心 電 圖 早 期 激 發 型 態 須 包 含 delta 波 PR 間 距 小 於 零 點 一 二 秒 及 QRS 寬 度 大 於 零 點 一 二 秒, 並 應 檢 35186

心 臟 血 管 三 沃 夫 巴 金 森 懷 特 症 候 群 經 十 二 導 程 心 電 圖 確 定 有 早 期 激 發 型 態 (pre-excitation pattern) 四 左 束 枝 傳 導 完 全 或 不 完 全 阻 滯 五 右 束 枝 傳 導 完 全 阻 滯 六 第 二 度 房 室 傳 導 阻 滯 莫 比 氏 第 一 型 或 第 二 型 七 第 三 度 房 室 傳 導 阻 滯 八 心 室 性 心 律 不 整 合 併 有 心 臟 功 能 障 礙 九 心 室 跳 動 過 速 或 心 室 顫 動 經 證 實 十 複 雜 性 或 多 發 性 心 室 早 期 收 縮 ( 指 多 型 性 二 連 脈 或 couplets) 十 一 病 竇 症 候 群 經 診 斷 確 定 十 二 永 久 性 心 律 調 節 器 置 放 十 三 姿 態 性 心 博 過 速 症 侯 群 或 血 管 迷 走 神 經 性 昏 厥, 經 傾 斜 床 測 試 診 斷 確 定 十 四 心 電 圖 校 正 後,QT 間 期, 超 過 四 百 八 十 毫 秒 且 有 QT 間 期 過 長 之 昏 厥 家 族 史 54 心 臟 病 變 一 主 動 脈 瓣 肺 動 脈 瓣 二 尖 瓣 或 三 尖 瓣 輕 度 以 上 狹 窄 或 中 度 以 上 閉 鎖 不 全, 合 併 相 關 心 房 或 心 室 擴 大 二 上 述 疾 病 以 外 之 心 肌 病 變, 心 臟 功 能 為 NYHA 第 Ⅱ 級 以 上 三 肥 厚 性 心 肌 病 變 四 其 他 先 天 性 心 臟 異 常 附 心 電 圖 及 報 告 一 根 據 美 國 紐 約 心 臟 學 會 (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 心 臟 功 能 區 分 為 ⅠⅡⅢⅣ 四 等 級, 第 Ⅱ 級 為 輕 度 功 能 障 礙, 須 合 併 核 子 醫 學 或 超 音 波 心 圖 測 量 之 左 心 室 射 血 分 率 ( 百 分 之 四 十 至 五 十 者 ), 第 Ⅲ 級 為 顯 著 功 能 障 礙 ( 未 達 百 分 之 四 十 者 ), 第 Ⅳ 級 為 嚴 重 功 能 障 礙 二 肥 厚 性 心 肌 病 變 指 十 二 導 程 心 電 圖 有 左 心 室 肥 厚 證 據, 且 心 臟 超 音 波 檢 查 顯 示 左 心 室 壁 厚 度 大 於 十 五 毫 米 35187

心 臟 血 管 腹 部 55 心 包 膜 疾 病 心 包 膜 疾 病 或 心 包 膜 積 液 大 於 五 毫 米, 經 診 斷 確 定 56 冠 狀 動 脈 病 一 冠 狀 動 脈 疾 病 經 心 導 管 診 斷 確 定 二 心 肌 梗 塞 經 診 斷 確 定 三 冠 狀 動 脈 痙 攣 性 狹 心 症 經 診 斷 確 定 四 冠 狀 動 脈 心 肌 橋 經 診 斷 確 定 五 冠 狀 動 脈 瘻 管 或 其 他 先 天 性 冠 狀 動 脈 異 常, 經 診 斷 確 定 57 心 臟 血 管 手 術 一 心 臟 動 脈 導 管 開 放 症, 經 手 術 治 療 二 曾 接 受 任 何 心 臟 或 大 血 管 手 術 治 療 三 接 受 心 瓣 膜 成 形 術 或 人 工 瓣 膜 置 換 術 58 動 脈 疾 病 一 動 脈 阻 塞 而 有 組 織 器 官 缺 氧 或 功 能 異 常 二 主 要 動 脈 之 動 脈 瘤 經 診 斷 確 定 三 動 靜 脈 畸 形 或 血 管 瘤 有 運 動 功 能 障 礙 四 肺 動 脈 栓 塞 經 診 斷 確 定 59 靜 脈 疾 病 深 部 靜 脈 栓 塞 經 非 侵 襲 性 靜 脈 檢 查 ( 靜 脈 流 量 靜 脈 容 量 VO/VC 檢 查 ) 或 電 腦 斷 層 檢 查 證 實 60 組 織 壞 疽 血 液 供 應 不 足, 致 組 織 壞 死, 須 接 受 皮 瓣 移 植 或 截 肢 61 腹 壁 疾 病 一 腹 壁 瘻 管 經 手 術 治 療 後 仍 復 發 二 腹 壁 創 傷 大 疤 痕 或 腹 壁 收 縮 無 力, 足 以 妨 害 其 腹 壁 肌 肉 正 常 收 縮 功 能 62 腹 股 溝 疝 腹 股 溝 疝 氣 經 手 術 治 療 後 仍 復 發 氣 皮 瓣 移 植 或 截 肢 後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相 關 項 次 判 定 須 由 消 化 外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確 定 須 由 消 化 外 科 或 泌 尿 外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確 認 35188

腹 部 63 臍 疝 氣 或 臍 疝 氣 或 切 口 疝 氣, 經 手 術 治 療 後 切 口 疝 氣 仍 復 發 64 膽 囊 或 囊 一 總 膽 管 或 肝 內 結 石 已 接 受 總 膽 管 疾 病 管 腸 吻 合 術 二 膽 囊 切 除 總 膽 管 結 石 肝 內 結 石 治 療 後, 留 有 後 遺 症 65 胰 臟 炎 一 慢 性 胰 臟 炎 二 胰 臟 部 分 切 除 三 急 性 胰 臟 炎 經 治 療 仍 有 胰 臟 炎 66 脾 臟 摘 除 脾 臟 摘 除 67 消 化 性 潰 瘍 一 潰 瘍 致 幽 門 變 形 合 併 阻 塞 現 象, 或 十 二 指 腸 狹 窄 合 併 阻 塞 現 象 二 反 覆 胃 腸 道 出 血 且 經 輸 血 治 療 68 胃 十 二 指 一 胃 或 十 二 指 腸 部 分 切 除 腸 部 分 切 二 胃 間 隔 手 術 除 三 高 位 迷 走 神 經 切 斷 術 或 幽 門 整 形 手 術 69 腸 阻 塞 一 腸 阻 塞 病 史, 仍 有 功 能 障 礙 二 接 受 二 次 以 上 腸 阻 塞 手 術 治 療 70 痔 一 內 外 痔 經 切 除 手 術 導 致 肛 門 括 約 肌 受 損 而 致 大 便 失 禁 二 內 外 痔 經 切 除 手 術, 遺 有 肛 門 狹 窄 排 便 困 難 須 由 消 化 外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確 認 一 後 遺 症 指 經 治 療 後 仍 無 法 改 善 之 症 狀 二 須 由 消 化 外 科 或 腸 胃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確 認 須 由 消 化 外 科 或 腸 胃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確 認 反 覆 胃 腸 道 出 血 指 服 役 期 間 出 血 二 次 以 上 一 部 分 切 除 須 含 胃 壁 或 十 二 指 腸 壁 全 層 組 織, 附 病 理 報 告 證 實 二 佐 證 資 料 可 引 用 原 手 術 醫 院 診 斷 證 明 書 及 病 歷 記 錄 一 功 能 障 礙 者 須 經 腸 道 影 像 學 檢 查, 證 明 腸 道 蠕 動 或 排 空 異 常 二 腸 阻 塞 手 術 者, 須 檢 附 手 術 紀 錄 須 檢 附 具 有 大 腸 直 腸 外 科 專 科 醫 師 之 醫 院 開 立 之 診 斷 證 明 書 手 術 紀 錄 及 肛 門 壓 力 檢 測 報 告 35189

腹 部 71 直 腸 肛 門 瘻 管 直 腸 肛 門 瘻 管 經 切 除 手 術 治 療, 導 致 肛 門 括 約 肌 受 損 而 致 大 便 失 禁 72 直 腸 狹 窄 直 腸 狹 窄 或 脫 垂 經 腸 切 除 手 術 治 療 或 脫 垂 後, 仍 未 痊 癒 73 結 腸 疾 病 一 結 腸 憩 室 炎 經 手 術 治 療 二 慢 性 結 腸 炎 ( 如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克 隆 氏 症 Crohn s disease) 或 結 核 性 腸 炎 等 三 巨 大 結 腸 症 四 結 腸 炎 巨 大 結 腸 症 或 家 族 性 大 腸 瘜 肉 症 經 行 結 腸 切 除 或 裝 有 永 久 性 人 工 肛 門 五 結 腸 部 分 切 除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74 坐 骨 直 腸 坐 骨 直 腸 窩 膿 瘍 經 手 術 治 療 仍 未 痊 窩 膿 瘍 癒 75 肛 門 閉 鎖 肛 門 閉 鎖 症 有 括 約 肌 閉 鎖 不 全, 排 症 ( 不 通 便 失 禁 肛 ) 76 肝 炎 或 肝 一 肝 功 能 試 驗 異 常 且 經 組 織 切 片 硬 化 證 實 為 慢 性 肝 炎 二 肝 硬 化 經 組 織 切 片 證 實 三 肝 硬 化 經 診 斷 確 定 合 併 有 代 償 不 良 ( 黃 疸 腹 水 食 道 靜 脈 曲 張 凝 血 功 能 病 變 等 ) 須 檢 附 具 有 大 腸 直 腸 外 科 專 科 醫 師 之 醫 院 開 立 之 診 斷 證 明 書 手 術 紀 錄 及 肛 門 壓 力 檢 測 報 告 須 檢 附 具 有 大 腸 直 腸 外 科 專 科 醫 師 之 醫 院 開 立 之 診 斷 證 明 書 手 術 紀 錄 及 肛 門 壓 力 檢 測 報 告 須 檢 附 具 有 大 腸 直 腸 外 科 專 科 醫 師 之 醫 院 開 立 之 診 斷 證 明 書 及 徵 兵 體 ( 複 ) 檢 時 所 做 之 肛 門 壓 力 檢 測 報 告 一 肝 功 能 試 驗 以 徵 兵 檢 查 時 之 ALT (SGPT) 值 為 準, 複 檢 時 應 重 新 測 定 之 經 肝 組 織 切 片 證 實 為 慢 性 肝 炎 者 不 在 此 限 二 徵 兵 體 ( 複 ) 檢 前 已 作 肝 組 織 切 片 之 檢 查 結 果 得 提 供 判 定 之 依 據, 必 要 時 仍 得 進 行 切 片 檢 查 三 脂 性 肝 炎 或 慢 性 脂 肪 性 肝 炎 達 慢 性 肝 炎 標 準, 指 其 肝 功 能 異 常 且 需 經 切 片 證 實 有 脂 肪 變 性 與 肝 小 葉 發 炎 病 變 四 肝 臟 纖 維 化 經 病 理 切 片, 確 診 屬 Ishak modified stage 第 一 級 至 第 四 級 者 為 慢 性 肝 炎, 第 五 級 至 第 六 級 者 為 肝 硬 化 (Ishak modified stage 為 六 級 分 ) 35190

腹 部 新 陳 代 謝 及 血 液 77 肝 膿 瘍 或 肝 切 除 一 肝 膿 瘍 反 覆 發 作 或 有 合 併 症 二 肝 臟 切 除 二 節 (segment) 以 上 經 手 術 及 病 理 報 告 證 實 三 肝 臟 捐 贈 一 肝 臟 分 節 以 八 節 計 ( 依 Couinaud 命 名 法 ) 二 肝 臟 捐 贈 者 須 檢 附 手 術 紀 錄 78 甲 狀 腺 功 一 確 定 甲 狀 腺 功 能 亢 進 診 斷, 須 由 內 分 泌 及 新 陳 代 謝 專 科 醫 師 或 內 能 亢 進 ( FT4 高 於 標 準, 且 二 十 四 小 時 分 泌 外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並 出 具 診 斷 高 能 症 ) 甲 狀 腺 碘 -131 吸 收 比 率 高 於 標 證 明 書 檢 驗 報 告 及 病 程 紀 錄 準 二 具 甲 狀 腺 功 能 亢 進 病 史, 曾 經 治 療 一 年 以 上,FT4 高 於 標 準, 且 二 十 四 小 時 甲 狀 腺 碘 - 131 吸 收 比 率 正 常 79 甲 狀 腺 機 甲 狀 腺 功 能 過 低 經 治 療 二 個 月, 須 由 內 分 泌 及 新 陳 代 謝 專 科 醫 師 或 內 能 過 低 TSH 仍 大 於 十 μiu/ml 分 泌 外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並 出 具 診 斷 證 明 書 檢 驗 報 告 及 病 程 紀 錄 80 巨 大 畸 形 巨 大 畸 形 或 肢 端 肥 大 症 須 由 內 分 泌 及 新 陳 代 謝 專 科 醫 師 或 內 分 泌 外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並 出 具 診 斷 證 明 書 81 副 甲 狀 腺 副 甲 狀 腺 機 能 過 高 或 過 低 經 診 斷 確 須 由 內 分 泌 及 新 陳 代 謝 專 科 醫 師 或 內 病 定 分 泌 外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並 出 具 診 斷 證 明 書 82 腎 上 腺 功 內 源 性 腎 上 腺 功 能 亢 進 症 ( 庫 欣 氏 須 由 內 分 泌 及 新 陳 代 謝 專 科 醫 師 或 內 能 異 常 症 候 群 Cushing s syndrome 醛 類 分 泌 外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並 出 具 診 斷 脂 醇 瘤 Aldosteronoma 嗜 鉻 細 胞 證 明 書 瘤 Pheochromocytoma) 或 低 下 ( 愛 狄 生 氏 病 Addison s disease) 83 痛 風 慢 性 痛 風 合 併 慢 性 關 節 炎 關 節 破 痛 風 關 節 炎 指 關 節 液 檢 查 含 有 尿 酸 晶 壞 痛 風 石 或 合 併 腎 病 變 體 者, 其 關 節 液 檢 查 報 告 可 採 認 過 去 病 史 84 營 養 性 疾 一 週 期 性 低 血 鉀 症 或 腎 因 性 低 血 病 鉀 症 併 肌 肉 病 變 ( 鉀 離 子 低 於 三 點 五 meq/l) 二 重 度 營 養 缺 乏 經 治 療 二 個 月, 仍 未 痊 癒 或 併 發 畸 形 不 堪 服 役 35191

新 陳 代 謝 及 血 液 三 代 謝 性 有 機 酸 血 症 (Metabolic acidosis) 經 診 斷 確 定 85 腦 下 垂 體 異 常 疾 病 腦 下 垂 體 功 能 過 高 或 不 足 須 由 內 分 泌 新 陳 代 謝 專 科 醫 師 或 內 分 泌 外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並 出 具 診 斷 證 明 書 86 染 色 體 異 常 87 貧 血 或 骨 髓 化 生 不 良 症 候 群 88 肥 大 細 胞 疾 病 89 骨 髓 增 殖 性 疾 病 90 凝 血 功 能 異 常 91 血 小 板 異 常 染 色 體 或 基 因 異 常 合 併 多 重 器 官 障 須 檢 附 診 斷 證 明 書 及 檢 驗 報 告 證 明 礙 或 內 分 泌 異 常 或 智 能 障 礙 一 遺 傳 性 貧 血, 血 色 素 低 於 十 二 本 項 各 疾 病, 除 遺 傳 性 貧 血 外, 須 由 gm/dl 血 液 科 或 內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並 開 具 診 二 再 生 不 良 性 貧 血 斷 證 明 書, 詳 實 註 記 病 史, 並 附 病 歷 三 骨 髓 化 生 不 良 症 候 群 佐 證 四 重 度 溶 血 性 貧 血 經 診 斷 確 定 肥 大 細 胞 疾 病 經 病 理 診 斷 確 定 一 真 性 紅 血 球 過 多 症 二 骨 髓 纖 維 化 症 三 特 發 性 血 小 板 增 多 症 一 遺 傳 性 凝 血 因 子 或 抗 凝 血 因 子 缺 乏 症 二 後 天 性 凝 血 因 子 或 抗 凝 血 因 子 缺 乏 症, 經 治 療 二 個 月, 仍 未 痊 癒 三 抗 磷 脂 症 候 群 併 發 血 栓 症 一 原 發 性 血 小 板 減 少 性 紫 斑 症 經 須 由 小 兒 科 或 血 液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並 診 斷 確 定 開 具 診 斷 證 明 書 二 原 發 性 血 小 板 減 少, 其 血 小 板 檢 驗 值 低 於 每 微 米 十 萬, 持 續 二 個 月 以 上 三 原 發 性 血 小 板 凝 集 功 能 病 變 四 遺 傳 性 血 小 板 減 少 症 92 糖 尿 病 糖 尿 病 經 診 斷 確 定 一 須 由 內 分 泌 及 新 陳 代 謝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並 開 具 診 斷 證 明 書 二 第 Ⅰ 型 糖 尿 病 須 檢 附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核 發 重 大 傷 病 卡 或 證 明, 並 附 六 個 月 以 上 之 治 療 病 史 35192

新 陳 代 謝 及 血 液 新 陳 代 謝 及 腎 臟 泌 尿 生 殖 器 三 其 他 非 第 Ⅰ 型 糖 尿 病 須 檢 附 六 個 月 以 上 治 療 病 史 診 斷 證 明 書 及 診 斷 時 之 血 糖 值, 並 檢 查 符 合 下 列 四 款 基 準 之 一 : (1) 空 腹 血 糖 值 大 於 或 等 於 一 百 二 十 六 mg/dl 以 上 (2) 口 服 葡 萄 糖 耐 受 試 驗 (OGTT) 二 小 時 後 血 糖 值 二 百 mg/dl 以 上 (3) 有 高 血 糖 症 狀 ( 多 尿 口 渴 及 體 重 減 輕 ), 且 隨 機 血 糖 值 二 百 mg/dl 以 上 (4) 糖 化 血 色 紅 素 值 (HbAlC) 六 點 五 百 分 比 以 上 四 如 果 無 明 顯 高 血 糖 症 狀, 每 項 應 擇 日 重 複 檢 測, 符 合 前 述 第 三 項 其 中 一 款 診 斷 基 準 即 可 診 斷 為 糖 尿 病 93 尿 崩 症 尿 崩 症 須 由 腎 臟 科 內 分 泌 及 新 陳 代 謝 科 或 內 分 泌 外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並 出 具 診 斷 證 明 書 94 男 性 性 腺 或 性 功 能 不 全 95 尿 道 裂 或 狹 窄 一 兩 側 睪 丸 留 於 腹 腔 內 或 缺 失 惡 性 腫 瘤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相 關 項 次 判 定 二 第 二 性 徵 異 常 及 男 性 激 素 不 足 尿 道 裂 或 狹 窄 經 手 術 治 療, 仍 有 排 一 尿 道 狹 窄 應 附 有 尿 道 攝 影 及 尿 路 尿 功 能 障 礙 動 態 檢 查 之 報 告 二 功 能 障 礙 須 經 尿 流 速 檢 查, 檢 查 時 單 次 尿 量 須 大 於 一 百 五 十 毫 升, 且 其 最 大 流 速 每 秒 小 於 十 五 毫 升, 平 均 流 速 每 秒 小 於 十 毫 升 35193

泌 尿 生 殖 器 96 腎 水 腫 一 兩 側 腎 水 腫, 均 有 輕 度 以 上 腎 功 能 障 礙 二 一 側 腎 水 腫 有 中 度 以 上 腎 功 能 障 礙, 對 側 腎 正 常 腎 功 能 障 礙 : 輕 度 : 核 子 醫 學 腎 臟 掃 瞄 患 側 ERPF 為 每 分 鐘 一 百 五 十 至 二 百 毫 升 (ml/min) 中 度 : 核 子 醫 學 腎 臟 掃 瞄 患 側 ERPF 為 每 分 鐘 一 百 至 一 百 四 十 九 毫 升 (ml/min) 重 度 : 核 子 醫 學 腎 臟 掃 瞄 患 側 ERPF 小 於 每 分 鐘 一 百 毫 升 (ml/min) 97 腎 摘 除 或 功 能 障 礙 一 兩 側 均 有 輕 度 以 上 腎 功 能 障 礙 二 一 側 腎 有 中 度 以 上 腎 功 能 障 礙 一 腎 功 能 障 礙 及 檢 查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九 十 六 項 腎 水 腫 備 考 欄 註 記 二 腎 臟 部 分 摘 除 者 依 腎 功 能 障 礙 程 度 判 定 三 先 天 缺 一 腎 或 一 側 腎 摘 除 98 膀 胱 炎 間 質 性 膀 胱 炎 經 診 斷 確 定 須 由 泌 尿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並 出 具 診 斷 證 明 書, 詳 實 註 記 診 斷 理 由 99 陰 莖 截 除 一 陰 莖 全 截 除 二 陰 莖 重 建 手 術 後 有 排 尿 或 勃 起 陰 莖 部 分 截 除 指 龜 頭 ( 含 冠 狀 溝 ) 缺 損 功 能 障 礙 100 外 性 徵 異 常 一 性 染 色 體 異 常 二 兼 具 男 女 兩 性 外 性 徵 101 小 便 失 禁 因 器 官 缺 陷 或 神 經 損 傷, 經 治 療 後 仍 有 小 便 失 禁 一 須 由 泌 尿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並 出 具 診 斷 證 明 書, 詳 實 註 記 病 史 二 須 尿 路 動 力 學 檢 查 證 實 異 常 102 浮 游 腎 浮 游 腎 合 併 阻 塞 性 腎 水 腫 經 治 療 後, 併 一 側 腎 中 度 以 上 或 兩 側 腎 輕 度 功 能 障 礙 一 浮 游 腎 指 腎 臟 在 平 躺 與 站 立 時 位 移 逾 一 點 五 個 脊 椎 體 長 度 二 腎 功 能 障 礙 及 檢 查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九 十 六 項 腎 水 腫 備 考 欄 註 記 103 腎 囊 腫 病 一 多 囊 腎 變 二 腎 髓 質 海 綿 性 囊 腫 病 經 診 斷 確 定 須 經 腹 部 超 音 波 或 電 腦 斷 層 攝 影 等 檢 查 證 實 35194

泌 尿 生 殖 器 性 病 四 肢 及 軀 幹 104 腎 炎 一 慢 性 腎 功 能 障 礙, 肌 酸 酐 大 於 每 一 百 毫 升 二 毫 克 且 肌 酸 酐 清 除 率 小 於 每 分 鐘 五 十 毫 升 二 腎 臟 病 理 檢 查 有 實 質 腎 病 變 三 腎 病 症 候 群 經 診 斷 確 定 四 急 性 腎 炎 經 預 判 治 療 二 個 月, 仍 影 響 腎 功 能 一 腎 病 症 候 群 須 由 腎 臟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並 出 具 診 斷 證 明 書 及 病 史 資 料, 詳 實 註 記 診 斷 理 由 二 腎 臟 切 片 得 採 認 過 去 病 理 檢 查 報 告 105 性 傳 染 病 性 傳 染 病 造 成 器 官 病 變 性 傳 染 病 包 括 淋 病 梅 毒 軟 性 下 疳 花 柳 性 淋 巴 肉 芽 腫 鼠 蹊 肉 芽 腫 生 殖 器 疱 疹 106 四 肢 骨 折 一 手 部 足 部 骨 折 經 治 療 二 個 一 手 部 指 腕 關 節 ( 含 ) 以 下 月, 致 重 度 畸 形 或 影 響 運 動 功 二 足 部 指 踝 關 節 ( 含 ) 以 下 能 三 檢 查 結 果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一 百 一 二 四 肢 骨 折 經 預 判 治 療 二 個 月, 十 一 項 下 肢 長 骨 變 形 附 表 運 動 功 能 仍 有 障 礙 一 重 要 關 節 停 役 檢 定 標 準 表 三 服 役 期 間, 四 肢 骨 折 經 手 術 治 或 其 他 相 關 項 次 判 定 療 107 手 指 缺 損 一 拇 指 或 食 指 缺 失 二 節 一 手 指 第 一 節 係 從 遠 心 端 計 算, 依 或 肌 腱 損 二 一 手 拇 指 食 指 中 指 無 名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圖 圖 十 說 明 傷 指 或 小 指 合 併 缺 失 達 三 節 以 上 二 一 指 缺 失 逾 一 節 未 達 二 節 者 以 一 ( 小 指 缺 失 達 三 節 者 除 外 ) 節 計 算 ; 未 達 一 節 者 不 予 列 計 三 一 手 肌 腱 損 傷, 喪 失 該 手 功 三 手 指 肌 腱 損 傷 多 指 或 併 指 症 經 能 手 術 治 療 後, 指 關 節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表 一 重 要 關 節 停 役 檢 定 標 準 表 判 定 108 足 趾 缺 失 一 一 足 拇 趾 缺 失 一 趾 缺 失 指 自 蹠 趾 關 節 以 下 完 全 缺 或 關 節 強 二 一 足 第 二 趾 至 第 五 趾 任 二 趾 缺 失 直 ( 屈 ) 失 二 趾 關 節 強 直 或 強 屈 指 趾 關 節 活 動 三 一 足 三 趾 以 上 蹠 趾 關 節 強 直 範 圍 在 十 五 度 以 內 ( 屈 ) 109 多 趾 症 或 多 趾 症 或 足 趾 畸 形 經 手 術 治 療 後, 多 趾 症 或 足 趾 畸 形 經 治 療 後 若 有 截 趾 足 趾 畸 形 仍 有 礙 步 行 或 功 能 障 礙, 則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一 百 零 八 項 足 趾 缺 失 及 附 表 一 重 要 關 節 停 役 檢 定 標 準 表 判 定 35195

四 肢 及 軀 幹 110 膝 關 節 損 傷 一 膝 關 節 十 字 韌 帶 斷 裂, 膝 關 節 不 穩 定 性 與 正 常 側 比 較 逾 一 公 分, 或 經 X 光 檢 查 有 關 節 炎 病 變 二 膝 關 節 十 字 韌 帶 附 生 性 ( 剝 離 性 或 撕 裂 性 ) 骨 折, 膝 關 節 不 穩 定 性 與 正 常 側 比 較 逾 一 公 分, 或 經 X 光 檢 查 有 關 節 炎 病 變 三 膝 關 節 韌 帶 或 半 月 板 軟 骨 損 傷, 合 併 有 肌 肉 萎 縮, 大 腿 周 徑 差 異 逾 四 公 分 四 膝 關 節 十 字 韌 帶 附 生 性 ( 剝 離 性 或 撕 裂 性 ) 骨 折, 合 併 有 肌 肉 萎 縮, 大 腿 周 徑 差 異 逾 四 公 分 五 膝 關 節 軟 骨 損 傷 或 髕 骨 軟 化 症 經 關 節 鏡 檢 查, 其 軟 骨 變 化 屬 第 四 級 六 髕 骨 關 節 軟 骨 部 分 切 除 與 正 常 側 比 較 達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七 半 月 板 軟 骨 全 切 除 八 服 役 期 間, 膝 關 節 十 字 韌 帶 斷 裂 接 受 重 建 手 術 九 髕 骨 全 缺 損 十 兩 膝 膝 關 節 十 字 韌 帶 均 斷 裂 未 接 受 重 建 手 術, 任 一 側 膝 關 節 不 穩 定 性 逾 零 點 五 公 分 或 經 X 光 檢 查 有 關 節 炎 病 變 一 間 骨 塉 突 出 增 生 者 不 列 入 骨 性 關 節 炎 病 變 二 已 手 術 切 除 組 織 者 於 徵 兵 複 檢 需 檢 附 經 中 央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評 鑑 合 格 醫 院 骨 科 專 科 醫 師 之 手 術 紀 錄 及 相 關 病 理 報 告 三 髕 骨 軟 骨 軟 化 之 分 類 : 第 一 級 : 軟 骨 軟 化 第 二 級 : 裂 痕 或 表 淺 纖 維 化 第 三 級 : 深 部 纖 化 如 蟹 肉 狀 第 四 級 : 磨 損 至 軟 骨 下 骨 四 軟 骨 軟 化 之 判 定 須 經 關 節 鏡 檢 查 並 附 手 術 紀 錄 及 照 片 證 明, 必 要 時 得 進 行 關 節 鏡 檢 查 五 兩 膝 膝 關 節 十 字 韌 帶 均 斷 裂 者, 須 經 關 節 鏡 或 磁 振 攝 影 (MRI) 檢 查 及 判 定 六 膝 關 節 不 穩 定 測 量 方 式 以 X 光 壓 力 測 試 或 KT1000 為 標 準 111 下 肢 長 骨 變 形 一 股 骨 彎 曲 變 形 逾 十 五 度 二 脛 骨 內 翻 畸 形 逾 十 度 或 外 翻 畸 形 逾 十 度 或 內 旋 畸 形 逾 十 度 或 外 旋 畸 形 逾 十 五 度 或 前 後 彎 曲 變 形 逾 十 五 度 三 下 肢 股 骨 變 形 合 併 有 顯 著 相 關 關 節 病 變 一 長 骨 內 外 翻 畸 形 可 使 用 X 光 測 量 : 脛 骨 內 外 翻 畸 形 測 量 方 式, 以 膝 關 節 水 平 面 及 踝 關 節 水 平 面 之 兩 垂 直 線 之 夾 角 計 算 度 數 二 長 骨 內 外 旋 畸 形 則 須 經 由 電 腦 斷 層 攝 影 測 量 : 35196

四 肢 及 軀 幹 112 上 下 肢 疤 痕 113 骨 性 ( 退 化 ) 或 外 傷 性 關 節 炎 114 類 風 濕 關 節 炎 (1) 股 骨 內 外 旋 畸 形 測 量 方 式 : 以 股 骨 的 內 上 髁 及 外 上 髁 (medial and lateral epicondyle) 連 線 與 股 骨 頸 (Femoral neck) 長 軸 ( 中 心 線 ) 為 基 準 作 測 量 (2) 脛 骨 內 外 旋 畸 形 測 量 方 式 : 以 髕 骨 中 心 垂 線 與 第 二 腳 趾 之 中 心 垂 線 之 夾 角 為 準 三 本 項 指 O 型 腿 或 X 型 腿, 非 膝 內 外 翻 上 下 肢 疤 痕 重 度 收 縮 影 響 關 節 運 動 運 動 功 能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表 一 重 要 功 能 關 節 停 役 檢 定 標 準 判 定 一 單 一 重 要 關 節 之 骨 性 或 外 傷 性 一 重 要 關 節 指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表 一 關 節 炎 經 預 判 治 療 二 個 月, 仍 重 要 關 節 停 役 檢 定 標 準 表 所 影 響 運 動 功 能 列 肩 頸 腰 肘 腕 髖 二 二 個 以 上 重 要 關 節 之 骨 性 或 外 膝 踝 關 節 傷 性 關 節 炎 經 預 判 治 療 二 個 二 明 顯 關 節 炎 症 狀 指 該 患 部 有 腫 月, 仍 有 明 顯 關 節 炎 症 狀 脹 疼 痛 及 熱 感 類 風 濕 關 節 炎 經 診 斷 確 定 一 須 經 風 濕 免 疫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二 類 風 濕 關 節 炎 之 診 斷 需 下 列 四 項 總 分 六 分 以 上 : (1) 關 節 侵 犯 A. 一 個 大 關 節 : 零 分 B. 二 至 十 個 大 關 節 : 一 分 C. 一 至 三 個 小 關 節 : 二 分 D. 四 至 十 個 小 關 節 : 三 分 E. 大 於 十 個 關 節 ( 須 至 少 一 個 小 關 節 ): 五 分 (2) 血 清 學 指 標 A. RF 陰 性 且 CCP 抗 體 陰 性 : 零 分 B. RF 弱 陽 性 或 CCP 抗 體 弱 陽 性 ( 正 常 上 限 之 一 到 三 倍 ): 二 分 35197

四 肢 及 軀 幹 115 肩 三 角 肌 肩 三 角 肌 或 臀 肌 纖 維 化, 影 響 運 動 或 臀 肌 纖 功 能 維 化 症 116 畸 形 足 一 畸 形 足 有 礙 步 行 二 重 度 拇 趾 內 外 翻 併 外 生 骨 疣 及 拇 囊 炎 三 扁 平 足 足 弓 角 大 於 一 百 六 十 八 度 四 扁 平 足 併 足 外 翻 或 足 蹠 內 側 顯 著 突 出, 起 於 距 骨, 向 內 轉 向 五 扁 平 足 併 軟 足 病 六 空 凹 足 Hibb s 角 度 大 於 九 十 度 C. RF 強 陽 性 或 CCP 抗 體 強 陽 性 ( 正 常 上 限 之 三 倍 以 上 ): 三 分 (3) 發 炎 指 數 A. CRP 正 常 且 ESR 正 常 : 零 分 B. CRP 異 常 或 ESR 異 常 : 一 分 (4) 症 狀 持 續 時 間 A. 小 於 六 週 : 零 分 B. 六 週 以 上 : 一 分 三 名 詞 解 釋 -RF: 檢 驗 類 風 濕 因 子 ; CCP: 抗 環 瓜 氨 酸 抗 體 ;CRP:C 反 應 蛋 白 ;ESR: 紅 血 球 沉 降 率 影 響 運 動 功 能 依 照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表 一 肩 關 節 或 髖 關 節 及 附 圖 一 圖 三 圖 九 描 述 肩 或 髖 關 節 活 動 範 圍, 並 為 判 定 標 準 一 扁 平 足 足 弓 角 度 測 量 方 式 : 足 之 站 立 照 正 側 位 X 光 第 五 蹠 骨 下 緣 連 線 與 跟 骨 下 緣 連 線 之 夾 角, 見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圖 圖 十 一 二 Hibb s 角 度 大 於 六 十 度 者 為 空 凹 足 ( 跟 骨 中 軸 線 與 第 一 蹠 骨 中 軸 線 之 夾 角, 見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圖 圖 十 二 ) 三 扁 平 足 或 空 凹 足 之 診 斷 須 由 檢 查 醫 師 ( 骨 科 或 復 健 科 ) 開 具 X 光 申 請 單, 並 註 明 檢 查 扁 平 足 或 空 凹 足, 以 利 放 射 科 採 正 確 操 作 方 式 四 拇 趾 內 外 翻 角 度 測 定, 應 以 站 立 照 X 光, 第 一 蹠 骨 與 第 一 近 端 趾 骨 交 角 : 輕 度 為 小 於 或 等 於 三 十 度, 中 度 為 大 於 三 十 度 小 於 四 十 度, 重 度 為 大 於 或 等 於 四 十 度 35198

四 肢 及 軀 幹 117 末 梢 血 管 動 靜 脈 性 末 梢 血 管 栓 塞 紅 斑 性 肢 栓 塞 痛 病 或 動 脈 硬 化 (Raynaud s disease 雷 諾 氏 病 ) 118 四 肢 肌 肉 一 一 肢 體 停 止 性 重 度 肌 肉 萎 縮, 萎 縮 上 臂 或 小 腿 相 差 逾 二 公 分, 或 大 腿 相 差 逾 三 公 分 二 一 肢 體 進 行 性 肌 肉 萎 縮, 併 重 度 麻 痺 及 功 能 限 制 三 營 養 性 肌 肉 萎 縮 (Muscle dystrophy) 經 診 斷 確 定 119 重 要 關 節 一 見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表 一 重 要 關 節 停 役 檢 定 標 準 表 二 重 要 關 節 置 換 術 後 ( 不 含 手 指 腳 趾 ) 三 股 骨 頭 或 距 骨 頭 缺 血 性 壞 死 四 股 骨 內 外 髁 壞 死 120 骨 或 關 節 二 個 以 上 重 要 關 節 之 關 節 結 核 有 顯 結 核 著 功 能 障 礙 121 四 肢 截 肢 上 肢 腕 關 節 以 上 截 肢 或 下 肢 跗 蹠 關 節 以 上 截 肢 122 四 肢 關 節 一 習 慣 性 關 節 脫 臼 經 治 療, 仍 影 脫 臼 或 肩 響 運 動 功 能 關 節 不 穩 二 肩 髖 髕 骨 關 節 習 慣 性 脫 定 臼, 經 治 療 後 關 節 仍 不 穩 定, 影 響 運 動 功 能 或 肌 肉 力 量 在 三 級 以 下 三 肩 關 節 多 方 向 不 穩 定 四 肩 關 節 不 穩 定 經 X 光 壓 力 測 試, 與 未 懸 掛 X 光 相 較, 向 下 不 穩 定 逾 二 公 分 四 肢 周 圍 之 測 量 : 一 上 肢 : 尺 骨 鷹 嘴 向 上 十 至 十 二 公 分 為 上 臂 周 圍 測 量 處 二 下 肢 : 膝 蓋 骨 上 缘 向 上 十 至 十 二 公 分 為 大 腿 周 圍 測 量 處 脛 骨 粗 隆 向 下 十 至 十 二 公 分 為 小 腿 周 圍 測 量 處 顯 著 功 能 障 礙 指 關 節 軟 弱, 不 耐 體 能 活 動 一 習 慣 性 脫 臼 須 提 供 經 中 央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評 鑑 合 格 之 軍 公 立 醫 院 開 立 之 診 斷 證 明 書, 有 二 次 以 上 就 醫 紀 錄 佐 證 二 肩 關 節 多 方 向 不 穩 定 須 符 合 X 光 壓 力 測 試, 即 患 側 腕 部 懸 掛 十 磅 重 量 照 肩 部 正 面 X 光, 與 未 懸 掛 X 光 相 較, 肱 骨 頭 與 肩 峰 距 離 向 下 移 位 二 公 分 以 上, 同 時 具 有 向 前 Apprehension Test(+) 及 向 後 Posterior stress Test(+) 三 肌 肉 力 量 分 級 : 第 零 級 : 肌 肉 不 能 收 縮 第 一 級 : 有 肌 肉 收 縮, 惟 無 運 動 35199

四 肢 及 軀 幹 123 骨 髓 炎 慢 性 骨 髓 炎 經 診 斷 確 定 124 椎 體 滑 脫 一 脊 椎 骨 畸 形 側 彎 逾 二 十 五 度 或 脊 椎 骨 二 脊 椎 骨 畸 形 彎 曲 經 手 術 治 療 畸 形 側 彎 三 椎 體 滑 脫 症 第 一 度, 且 神 經 功 能 檢 查 之 神 經 電 生 理 檢 查 顯 示 有 神 經 根 病 變 四 椎 體 滑 脫 症 第 二 度 以 上 五 脊 椎 骨 病 變 合 併 脊 椎 骨 駝 背 變 形 逾 該 部 位 正 常 度 數 二 十 度 以 上 六 椎 體 滑 脫 症 接 受 手 術 治 療 125 脊 椎 骨 折 一 脊 椎 骨 折 或 脫 位 經 神 經 功 能 檢 或 脫 位 查 之 神 經 電 生 理 檢 查 顯 示 有 神 經 根 病 變 二 脊 椎 椎 體 骨 折 或 脫 位 經 治 療 後, 脊 椎 椎 體 塌 陷 逾 該 椎 體 高 度 二 分 之 一 或 駝 背 三 十 度 以 上 三 脊 椎 骨 折 或 脫 位 接 受 手 術 治 療 四 脊 椎 骨 折 或 脫 位 預 判 治 療 二 個 月, 仍 未 痊 癒 第 二 級 : 無 重 力 牽 扯 下 可 運 動 第 三 級 : 僅 可 對 抗 重 力 運 動 第 四 級 : 可 對 抗 阻 力 運 動 第 五 級 : 有 充 分 力 量 一 脊 椎 骨 畸 形 測 量 方 法, 病 人 站 立 照 相, 統 一 用 COBB 氏 方 法 測 量 二 椎 體 第 一 度 滑 脫 指 椎 體 位 移 在 椎 體 前 後 直 徑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以 下 椎 體 第 二 度 滑 脫 指 椎 體 位 移 介 於 百 分 之 二 十 六 至 百 分 之 五 十 椎 體 前 後 直 徑 三 神 經 功 能 檢 查 含 理 學 檢 查 及 神 經 電 生 理 檢 查 ( 含 神 經 傳 導 NCV 及 肌 電 圖 EMG 檢 查 ), 並 附 報 告 一 神 經 功 能 檢 查 含 理 學 檢 查 及 神 經 電 生 理 檢 查 ( 含 神 經 傳 導 NCV 及 肌 電 圖 EMG 檢 查 ), 並 附 報 告 二 頸 椎 外 固 定 手 術 ( 如 Halo vest) 不 屬 於 手 術 治 療 範 圍 35200

四 肢 及 軀 幹 126 脊 椎 裂 脊 椎 裂 合 併 脊 髓 膜 膨 出 或 其 他 先 天 性 脊 椎 異 常 明 顯 妨 礙 行 動 127 血 清 陰 性 一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脊 椎 關 節 二 血 清 陰 性 脊 椎 關 節 炎 經 診 斷 確 病 變 定 ( 含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賴 特 氏 症 候 群 Reiter s syndrome 等 ) 三 發 炎 性 腸 道 病 變 併 脊 椎 關 節 炎 128 椎 間 盤 突 一 椎 間 盤 突 出 症 經 電 腦 斷 層 掃 描 出 症 ( CT Scan ) 或 磁 振 攝 影 (MRI) 等 精 密 檢 查 證 實 有 壓 迫 神 經 根, 且 神 經 功 能 檢 查 之 神 經 電 生 理 檢 查 顯 示 有 神 經 根 病 變 二 椎 間 盤 突 出 症 接 受 手 術 治 療 129 椎 弓 解 離 一 椎 弓 解 離 症 致 神 經 功 能 檢 查 之 症 神 經 電 生 理 檢 查 符 合 神 經 根 病 變 二 椎 弓 解 離 症 接 受 手 術 治 療 一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之 診 斷 可 由 風 濕 免 疫 科 骨 科 或 復 健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 其 餘 停 役 標 準 欄 內 之 疾 病 須 由 風 濕 免 疫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二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之 診 斷 標 準 為 : (1) 血 液 HLA-B27 檢 查 呈 陽 性, 骨 盆 X 光 檢 查 有 單 側 二 級 以 上 薦 腸 關 節 炎 並 附 報 告 證 明 (2) 血 液 HLA-B27 檢 查 呈 陰 性, 骨 盆 X 光 有 兩 側 二 級 以 上 薦 腸 關 節 炎 或 一 側 三 級 以 上 薦 腸 關 節 炎 並 附 檢 查 報 告 一 神 經 功 能 檢 查 含 理 學 檢 查 及 神 經 電 生 理 檢 查 ( 含 神 經 傳 導 NCV 及 肌 電 圖 EMG 檢 查 ), 並 附 報 告 二 椎 間 盤 突 出 症 合 併 神 經 功 能 障 礙 ( 未 經 手 術 者 ) 之 診 斷 須 徵 兵 體 複 檢 時, 經 骨 科 神 經 內 科 神 經 外 科 或 復 健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並 附 診 斷 證 明 書 電 腦 斷 層 掃 描 (CT Scan) 或 磁 振 攝 影 (MRI) 報 告 三 椎 間 盤 突 出 症 經 電 腦 斷 層 掃 描 (CT Scan) 或 磁 振 攝 影 (MRI) 等 檢 查 未 能 證 實 壓 迫 神 經 根, 而 神 經 電 生 理 檢 查 結 果 顯 示 有 神 經 根 病 變 者,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一 百 五 十 七 項 周 邊 神 經 病 變 項 次 判 定 神 經 功 能 檢 查 含 理 學 檢 查 及 神 經 電 生 理 檢 查 ( 含 神 經 傳 導 NCV 及 肌 電 圖 EMG 檢 查 ), 並 附 報 告 35201

四 肢 及 軀 幹 聽 力 及 聽 器 視 力 及 視 器 130 骨 盆 骨 折 骨 盆 骨 折 經 預 判 治 療 二 個 月, 仍 癒 合 不 良, 致 神 經 功 能 檢 查 之 神 經 電 生 理 檢 查, 符 合 神 經 根 病 變, 或 遺 留 重 大 畸 形 一 骨 盆 骨 折 癒 合 不 良 之 具 體 徵 候 : (1) 顯 著 之 薦 腸 關 節 病 變 或 脫 臼 移 位 逾 一 公 分 (2) 骨 盆 畸 形 造 成 下 肢 不 等 長 逾 一 點 五 公 分 (3) 骨 盆 一 側 旋 轉 畸 形 逾 二 十 度 ( 須 以 電 腦 斷 層 攝 影 測 量 ) (4) 恥 骨 聯 合 分 開 逾 三 點 五 公 分 二 神 經 功 能 檢 查 含 理 學 檢 查 及 神 經 電 生 理 檢 查 ( 含 神 經 傳 導 NCV 及 肌 電 圖 EMG 檢 查 ), 並 附 報 告 131 聽 力 純 音 聽 力 檢 查 : 純 音 聽 力 檢 查 係 以 五 百 一 千 及 二 千 一 兩 耳 閾 值 均 逾 六 十 分 貝 週 波 之 平 均 聽 閾 分 貝 為 國 際 標 準 組 二 一 耳 閾 值 逾 二 十 分 貝, 另 耳 逾 織 聽 力 單 位 (ISO) 分 貝 (db) 七 十 分 貝 三 一 耳 閾 值 九 十 分 貝 以 上 132 鼓 膜 穿 孔 兩 耳 鼓 膜 全 失 聽 力 障 礙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聽 力 項 次 判 定 133 末 梢 性 前 一 末 梢 性 前 庭 障 礙 手 術 治 療 後, 末 梢 性 前 庭 機 能 障 礙 須 經 眼 震 儀 併 卡 庭 障 礙 仍 有 明 顯 之 前 庭 機 能 障 礙 洛 里 測 試 (caloric test) 或 耳 堝 電 位 圖 二 一 側 末 梢 性 前 庭 障 礙 經 藥 物 或 檢 查, 結 果 異 常 手 術 治 療, 六 個 月 內 仍 發 作 二 次 以 上 134 耳 殼 缺 失 一 一 耳 外 耳 道 完 全 閉 鎖 合 併 耳 殼 嚴 重 畸 形 指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畸 形 一 耳 殼 變 型 成 為 一 彎 曲 或 垂 直 的 條 二 兩 耳 殼 全 缺 失 或 嚴 重 畸 形 狀 物 無 法 辨 識 耳 殼 形 狀 二 完 全 喪 失 所 有 可 辨 識 為 耳 殼 結 構 135 視 力 一 一 眼 矯 正 視 力 在 零 點 一 以 下 一 視 力 指 最 佳 矯 正 視 力 ( 含 僅 可 辨 指 數 手 動 光 二 屈 光 值 以 睫 狀 肌 麻 痺 後 經 視 網 膜 感, 或 無 光 感 ) 檢 影 鏡 檢 查 之 屈 光 值 為 準 二 一 眼 散 瞳 後 驗 光 度 數 逾 十 一 屈 三 近 視 或 遠 視 合 併 散 光, 屈 光 度 計 光 度 算 : 取 散 光 度 數 之 半 數 與 球 面 三 兩 眼 散 瞳 後, 驗 光 度 數 相 差 逾 鏡 之 度 數, 符 號 相 同 者 相 加, 相 五 屈 光 度 異 者 相 減 四 兩 眼 不 等 視 屈 光 度 相 差 之 計 算 : 35202

視 力 及 視 器 兩 眼 屈 光 度 符 號 相 同 者 相 減, 相 異 者 相 加 五 人 為 造 成 之 兩 眼 不 等 視 ( 如 屈 光 手 術 雷 射 屈 光 手 術 及 角 膜 塑 形 片 等 矯 正 鏡 片 ), 依 矯 正 視 力 判 定 136 眼 球 震 顫 真 性 持 續 性 眼 球 震 顫 非 持 續 性 或 非 顯 著 之 眼 球 震 顫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一 百 三 十 五 項 視 力 項 次 判 定 137 眼 瞼 下 垂 兩 側 眼 瞼 下 垂, 提 上 眼 瞼 肌 功 能 各 為 五 毫 米 以 下 138 翼 狀 胬 肉 翼 狀 胬 肉 手 術 後 視 力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一 百 三 十 五 項 視 力 項 次 判 定 139 眼 球 突 出 眼 球 突 出 症 併 發 角 膜 潰 瘍, 影 響 視 力,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一 百 三 十 五 項 視 力 項 次 判 定 140 倒 睫 倒 睫 術 後 視 力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一 百 三 十 五 項 視 力 項 次 判 定 141 瞼 緣 炎 瞼 緣 炎 視 力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一 百 三 十 五 項 視 力 項 次 判 定 142 眼 瞼 缺 損 一 一 眼 瞼 畸 形 疤 痕 致 上 下 眼 瞼 沾 及 疤 痕 黏 或 眼 球 沾 黏 二 一 眼 瞼 重 大 損 壞 致 眼 球 暴 露 143 視 神 經 炎 視 神 經 萎 縮, 視 力 或 視 野 依 本 標 準 一 視 力 檢 查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一 百 三 表 內 相 關 項 次 判 定 十 五 項 視 力 項 次 判 定 二 視 野 檢 查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一 百 五 十 五 項 視 野 缺 損 項 次 判 定 144 眼 瞼 內 兩 眼 眼 瞼 內 外 翻 或 經 治 療 後, 合 外 翻 併 角 膜 病 變 影 響 視 力,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一 百 三 十 五 項 視 力 項 次 判 定 145 兔 眼 兔 眼 視 力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一 百 三 十 五 項 視 力 項 次 判 定 35203

視 力 及 視 器 146 角 膜 疾 病 頑 固 或 再 發 性 角 膜 潰 瘍 葡 萄 腫 白 斑 翳 或 其 他 角 膜 疾 病 治 療 後, 視 力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一 百 三 十 五 項 視 力 項 次 判 定 147 葡 萄 膜 層 疾 病 先 天 性 虹 彩 缺 失 達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先 天 性 虹 彩 缺 失 未 達 百 分 之 五 十 者,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一 百 三 十 五 項 視 力 項 次 判 定 148 視 網 膜 疾 病 一 兩 眼 視 網 膜 色 素 沉 著 變 性 ( 夜 盲 症 ) 本 項 手 術 指 鞏 膜 扣 壓 術 冷 凍 術 熱 透 析 術 或 玻 璃 體 坦 部 切 除 術 二 一 眼 視 網 膜 剝 離 手 術 治 療 三 一 眼 視 網 膜 剝 離 侵 犯 至 黃 斑 部 149 斜 視 兩 眼 交 替 性 斜 視 逾 五 十 七 稜 鏡 度 斜 視 在 五 十 七 稜 鏡 度 以 下,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一 百 三 十 五 項 視 力 項 次 判 定 150 眼 肌 麻 痺 一 永 久 性 眼 肌 麻 痺 症 狀 群 已 抑 制 二 眼 肌 麻 痺 症 狀 群 經 治 療 二 個 月, 仍 未 痊 癒 151 白 內 障 白 內 障, 視 力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一 百 三 十 五 項 視 力 項 次 判 定 152 青 光 眼 一 青 光 眼 合 併 病 理 變 化, 經 診 斷 確 定 二 接 受 小 樑 切 除 手 術 一 青 光 眼 無 病 理 變 化 者,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一 百 三 十 五 項 視 力 項 次 判 定 二 病 理 變 化 指 中 心 三 十 度 視 野 檢 查 均 差 (MD) 小 於 負 十 二 db, 且 視 神 經 盤 凹 陷 比 零 點 八 以 上 153 晶 體 脫 位 一 眼 或 兩 眼 眼 球 晶 體 脫 位 摘 除, 或 摘 除 或 因 白 內 障 裝 置 人 工 水 晶 體 154 眼 結 核 或 眼 結 核 或 眼 梅 毒, 經 治 療 後, 視 力 眼 梅 毒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第 一 百 三 十 五 項 視 力 項 次 判 定 155 視 野 缺 損 一 眼 視 網 膜 疾 病 視 神 經 損 傷 顱 內 病 灶 或 其 他 病 因, 經 治 療 後, 以 全 幅 視 野 檢 查 結 果, 視 野 平 均 小 於 35204

神 經 系 統 三 十 度, 或 以 中 心 三 十 度 視 野 檢 查 均 差 (MD) 小 於 負 十 二 db 156 腦 部 病 變 一 癲 癇 病 經 診 斷 確 定 一 須 由 神 經 內 科 神 經 外 科 小 兒 神 二 腦 部 疾 病 造 成 人 格 異 常 協 調 經 科 或 精 神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功 能 障 礙 語 言 功 能 障 礙 肢 二 癲 癇 病 得 採 認 過 去 病 歷 及 腦 波 報 告 體 運 動 功 能 障 礙 視 野 半 側 偏 佐 證 盲 肌 緊 張 不 全 肌 跳 躍 或 似 三 癲 癇 病 未 能 證 實 且 無 發 作 者, 應 續 舞 蹈 等 不 自 主 運 動 等 服 現 役 157 周 邊 神 經 一 周 邊 神 經 病 變 經 治 療 二 個 月, 一 輕 度 以 上 運 動 功 能 障 礙, 肌 肉 力 量 病 變 仍 有 輕 度 以 上 運 動 功 能 障 礙 第 四 級 以 下 者 二 遺 傳 性 多 發 性 周 邊 神 經 病 變 經 二 肌 肉 力 量 分 級 : 診 斷 確 定 第 零 級 : 肌 肉 不 能 收 縮 三 複 合 型 局 部 性 疼 痛 性 症 候 群 經 第 一 級 : 有 肌 肉 收 縮, 惟 無 運 治 療 二 個 月, 仍 有 症 狀 動 第 二 級 : 無 重 力 牽 扯 下 可 運 動 第 三 級 : 僅 可 對 抗 重 力 運 動 第 四 級 : 可 對 抗 阻 力 運 動 第 五 級 : 有 充 分 力 量 158 肢 體 震 顫 輕 度 以 上 肢 體 震 顫 有 功 能 障 礙 須 由 神 經 內 科 或 復 健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並 經 表 面 肌 電 圖 或 震 顫 圖 (Tremorgram) 證 實, 以 確 定 診 斷 159 顱 腦 損 傷 一 經 開 顱 手 術 移 除 顱 骨 內 病 灶 二 顱 腦 損 傷 經 預 判 治 療 二 個 月, 仍 有 神 經 功 能 障 礙, 或 經 電 腦 斷 層 等 精 密 檢 查, 證 實 有 腦 實 質 損 傷 160 肌 肉 病 變 肌 肉 失 養 症 肌 強 直 症 或 遺 傳 性 肌 肉 疾 病 等 經 診 斷 確 定 161 重 症 肌 無 重 症 肌 無 力 症 力 症 162 睡 眠 疾 病 一 猝 睡 症 二 週 期 性 嗜 睡 症 三 睡 眠 呼 吸 終 止 症 呼 吸 困 擾 指 數 (RDI 或 AHI) 逾 三 十 須 由 神 經 內 科 精 神 科 或 胸 腔 內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35205

神 經 系 統 精 神 疾 病 163 中 樞 神 經 腫 瘤 或 神 顱 內 或 脊 椎 內 之 腫 瘤 神 經 或 血 管 病 變 經 診 斷 確 定 經 血 管 病 變 164 脊 髓 病 變 一 脊 髓 病 變 ( 含 運 動 神 經 元 病 變 ) 造 成 肢 體 運 動 障 礙 或 尿 滯 留 二 第 一 節 第 二 節 頸 椎 接 受 手 術 治 療 165 精 神 官 能 精 神 官 能 症 持 續 呈 現 明 顯 症 狀, 造 須 由 精 神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症 成 日 常 生 活 功 能 社 會 功 能 或 職 業 功 能 顯 著 之 減 損 166 精 神 病 一 患 精 神 病 經 診 斷 確 定 須 由 精 神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二 曾 患 精 神 病, 經 診 斷 現 已 穩 定 或 無 症 狀, 有 軍 公 ( 私 ) 立 醫 院 出 具 住 院 及 門 診 之 完 整 病 歷 167 嚴 重 型 憂 鬱 症 168 器 質 性 腦 症 候 群 嚴 重 型 憂 鬱 症 有 明 顯 社 會 功 能 障 須 由 精 神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礙 一 慢 性 器 質 性 腦 症 候 群 經 診 斷 確 須 由 精 神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定 二 服 役 期 間, 急 性 器 質 性 腦 症 候 群, 經 治 療 二 個 月, 仍 未 痊 癒 169 性 格 異 常 性 格 異 常 有 明 顯 社 會 功 能 障 礙 須 完 成 心 理 衡 鑑 報 告 由 精 神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確 定 170 性 心 理 異 常 性 心 理 異 常 經 診 斷 確 定 一 須 由 精 神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二 性 心 理 異 常 須 完 成 心 理 衡 鑑 報 告 171 自 閉 症 自 閉 症 經 診 斷 確 定 須 由 精 神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172 妥 瑞 氏 症 妥 瑞 氏 症 (Tourette s syndrome) 經 須 由 精 神 科 或 神 經 內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診 斷 確 定 173 神 經 性 厭 神 經 性 厭 食 症 或 暴 食 症 經 診 斷 確 須 由 精 神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食 症 或 暴 食 症 定 174 智 能 偏 低 總 智 商 未 達 八 十 五 須 由 精 神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35206

頭 部 175 口 吃 或 啞 一 口 吃 之 程 度 已 妨 礙 語 言 功 能 須 由 復 健 科 耳 鼻 喉 科 精 神 科 或 神 二 啞 經 內 科 專 科 醫 師 診 斷 其 他 經 主 管 機 關 認 定 有 不 適 服 役 之 傷 病, 並 經 複 檢 醫 院 簽 註 符 合 停 役 情 事 之 意 見 複 檢 醫 院 應 依 據 醫 學 專 業, 考 量 病 狀 對 身 體 功 能 之 影 響 簽 註 意 見 35207

附 表 一 名 稱 重 要 關 節 停 役 檢 定 標 準 表 關 節 名 稱 停 役 標 準 備 考 頸 椎 關 節 一 前 傾 未 達 十 五 度 二 後 仰 未 達 二 十 度 三 側 彎 未 達 十 五 度 四 側 旋 未 達 二 十 度 腰 椎 關 節 一 前 傾 未 達 三 十 度 二 後 仰 未 達 十 度 三 側 彎 未 達 二 十 度 四 非 功 能 性 強 直 或 強 屈 肩 關 節 一 上 舉 未 達 一 百 二 十 度 二 外 展 未 達 八 十 度 三 水 平 彎 曲 幅 度 未 達 八 十 度 四 非 功 能 性 強 直 或 強 屈 肘 關 節 一 彎 曲 攣 縮 三 十 度 以 上 二 屈 曲 未 達 九 十 五 度 三 內 旋 外 轉 合 計 未 達 六 十 度 四 內 翻 三 十 五 度 以 上 或 外 翻 四 十 度 以 上 五 過 度 伸 張 三 十 五 度 以 上 六 非 功 能 性 強 直 或 強 屈 腕 關 節 一 掌 屈 未 達 二 十 五 度 二 背 曲 未 達 十 五 度 三 非 功 能 性 強 直 或 強 屈 髖 關 節 一 屈 曲 未 達 九 十 度 二 彎 曲 攣 縮 十 五 度 以 上 三 膝 關 節 彎 曲 於 九 十 度 時, 兩 大 腿 於 正 中 位 置, 髖 關 節 彎 曲 未 達 八 十 度 四 非 功 能 性 強 直 或 強 屈 一 度 數 測 量 方 法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圖 圖 一 關 節 運 動 測 量 方 式 二 符 合 任 一 款 時, 即 可 據 以 判 定 一 度 數 測 量 方 法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圖 圖 二 關 節 運 動 測 量 方 式 二 符 合 任 一 款 時, 即 可 據 以 判 定 一 度 數 測 量 方 法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圖 圖 三 關 節 運 動 測 量 方 式 二 符 合 任 一 款 時, 即 可 據 以 判 定 一 度 數 測 量 方 法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圖 圖 四 關 節 運 動 測 量 方 式 二 肘 關 節 過 度 伸 張 角 度 之 測 量 : 以 患 肢 之 手 掌 支 撐 於 檢 查 臺, 採 肘 關 節 側 面 X 光 照 相, 以 尺 骨 及 肱 骨 中 軸 交 角 計 算 度 數 三 符 合 任 一 款 時, 即 可 據 以 判 定 一 度 數 測 量 方 法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圖 圖 五 關 節 運 動 測 量 方 式 二 符 合 任 一 款 時, 即 可 據 以 判 定 一 度 數 測 量 方 法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圖 圖 六 圖 九 關 節 運 動 測 量 方 式 二 符 合 任 一 款 時, 即 可 據 以 判 定 35208

膝 關 節 一 屈 曲 未 達 一 百 二 十 度 二 彎 曲 攣 縮 三 十 度 以 上 三 過 度 伸 張 二 十 五 度 以 上 四 內 外 翻 畸 形 十 度 以 上 五 非 功 能 性 強 直 或 強 屈 一 膝 關 節 過 度 伸 張 角 度 之 測 量 : 患 肢 照 側 面 X 光, 以 股 骨 及 脛 骨 中 軸 交 角 計 算 角 度 二 度 數 測 量 方 式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圖 圖 七 關 節 運 動 測 量 方 式 三 膝 關 節 內 外 翻 畸 形 之 測 量 : 須 使 用 X 光, 以 膝 關 節 之 水 平 面 及 踝 關 節 之 水 平 面 之 兩 垂 直 線 之 夾 角 計 算 度 數 四 符 合 任 一 款 時, 即 可 據 以 判 定 踝 關 節 一 蹠 曲 未 達 十 度 者 或 背 曲 未 達 零 度 二 非 功 能 性 強 直 或 強 屈 一 測 量 時 膝 關 節 需 彎 曲 九 十 度 二 度 數 測 量 方 式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圖 圖 八 關 節 運 動 測 量 方 式 三 符 合 任 一 款 時, 即 可 據 以 判 定 指 關 節 一 一 手 拇 指 腕 掌 掌 指 指 間 三 個 關 節 有 二 個 以 上 強 直 或 強 屈 二 一 手 拇 指 腕 掌 掌 指 指 間 三 個 關 節 有 一 個 併 計 其 他 任 意 四 一 指 間 關 節 強 直 或 強 屈 係 關 節 活 動 範 圍 在 十 五 度 以 內 二 手 指 指 節 及 關 節 名 稱 依 本 標 準 表 內 附 圖 圖 十 關 節 運 動 測 量 方 式 三 符 合 任 一 款 時, 即 可 據 以 判 定 指 指 間 關 節 或 掌 指 關 節 強 直 或 強 曲 三 一 手 除 姆 指 外, 其 他 四 指 任 意 指 間 關 節 或 掌 指 關 節 合 計 四 個 以 上 關 節 強 直 或 強 屈 上 肢 短 少 上 肢 較 正 常 對 側 短 少 四 公 分 以 上 若 對 側 亦 不 正 常, 則 以 實 際 狀 況 對 照 其 他 相 關 項 次 判 定 下 肢 短 少 下 肢 較 正 常 對 側 短 少 三 公 分 以 上 一 若 對 側 亦 不 正 常, 則 以 實 際 狀 況 對 照 其 他 相 關 項 次 判 定 二 測 量 下 肢 長 短 差 異, 須 利 用 X 光 Scanometry 測 量 下 肢 長 骨, 再 比 對 兩 下 肢 長 短 差 異 35209

附 表 二 肺 功 能 檢 查 作 業 一 申 請 單 開 立 及 身 分 確 認 1 醫 師 依 病 情 開 立 申 請 單, 勾 選 檢 查 之 項 目 2 經 醫 政 人 員 ( 醫 院 受 理 兵 役 檢 查 單 位 ) 核 對 受 檢 者 身 分 ( 貼 照 片 及 用 印 ) 二 肺 功 能 檢 查 1 受 檢 者 持 申 請 單 至 肺 功 能 室 報 到, 由 執 行 檢 查 之 技 術 人 員 再 次 核 對 身 分 2 技 術 員 測 量 受 檢 者 之 身 高 體 重 及 詢 問 年 齡 和 抽 煙 史, 以 取 得 基 本 資 料 預 測 值 3 受 檢 者 接 受 技 術 員 指 導 正 確 檢 查 方 式 及 注 意 事 項 4 技 術 員 於 結 束 檢 查 時 註 明 受 檢 者 接 受 檢 查 時 之 用 力 配 合 度 5 支 氣 管 喘 息 受 檢 者 於 肺 功 能 檢 查 後, 如 有 需 要 時 始 施 行 支 氣 管 激 發 試 驗 6 支 氣 管 喘 息 受 檢 者 須 施 行 支 氣 管 激 發 試 驗 時 填 寫 同 意 書 三 判 讀 測 試 結 果 應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可 接 受 性 之 檢 測 (Acceptability) 1 沒 有 人 為 因 素 如 A 第 一 秒 吐 氣 內 無 咳 嗽 或 喉 頭 關 閉 現 象 B 早 期 停 止 吐 氣 C 多 次 用 力 不 一 致 D 漏 氣 E 阻 塞 口 含 器 2 有 一 良 好 的 開 始 吐 氣 點 3 有 一 良 好 的 吐 氣 過 程 可 重 覆 性 之 檢 測 (Reproducibility) 至 少 三 次 可 接 受 的 檢 查 做 為 評 估 A 二 個 最 大 值 之 FVC 相 差 在 零 點 二 L 以 內 B 二 個 最 大 值 之 FEV 1 相 差 在 零 點 二 L 以 內 四 檢 查 結 果 如 果 符 合 第 三 項 之 所 述, 檢 查 即 完 成 若 不 符 合 第 三 項 所 述, 須 持 續 檢 查 直 到 符 合 條 件 才 完 成 檢 查 測 試 至 多 八 次 或 受 檢 者 無 法 完 成 檢 查 即 可 結 束 測 試, 儲 存 至 少 三 次 最 佳 之 結 果 做 為 判 讀 35210

役 男 肺 功 能 檢 查 判 讀 標 準 阻 塞 型 通 氣 功 能 障 礙 : FEV 1 /FVC 小 於 (<) 百 分 之 七 十 五 且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輕 度 : 百 分 之 六 十 小 於 等 於 ( )FEV 1 小 於 (<) 百 分 之 八 十 of prediction 中 度 : 百 分 之 四 十 小 於 等 於 ( )FEV 1 小 於 (<) 百 分 之 六 十 of prediction 重 度 :FEV 1 小 於 (<) 百 分 之 四 十 of prediction 限 制 型 通 氣 功 能 障 礙 : 輕 度 : 百 分 之 六 十 五 小 於 等 於 ( )TLC 小 於 (<) 百 分 之 八 十 of prediction 中 度 : 百 分 之 五 十 小 於 等 於 ( )TLC 小 於 (<) 百 分 之 六 十 五 of prediction 重 度 :TLC 小 於 (<) 百 分 之 五 十 of prediction 35211

附 圖 關 節 運 動 測 量 方 式 圖 一 頸 椎 圖 二 腰 椎 35212

圖 三 肩 關 節 肩 三 角 肌 纖 維 化 收 縮 之 檢 查 方 法 : 一 肩 關 節 水 平 彎 曲 小 於 九 十 度 二 肩 關 節 水 平 彎 曲 至 極 限 時, 肩 三 角 肌 呈 硬 化 纖 維 束 三 肩 關 節 除 水 平 彎 曲 受 限 外, 餘 關 節 活 動 正 常 35213

圖 四 肘 關 節 圖 五 腕 關 節 35214

圖 六 髖 關 節 彎 曲 攣 縮 圖 七 膝 關 節 圖 八 踝 關 節 35215

圖 九 臀 肌 纖 維 化 收 縮 圖 九 之 一 圖 九 之 二 圖 九 之 三 臀 肌 纖 維 化 收 縮 之 檢 查 方 法 : 一 大 腿 必 須 外 展 / 外 轉, 髖 關 節 方 能 屈 曲 至 最 大 角 度, 如 圖 九 之 一 二 髖 關 節 屈 曲 至 最 大 角 度 時, 大 腿 無 法 作 內 收 / 內 轉 動 作, 如 圖 九 之 二 三 大 腿 於 正 中 位 置 時, 髖 關 節 屈 曲 小 於 一 百 二 十 度, 如 圖 九 之 三 35216

圖 十 手 指 足 趾 名 稱 35217

圖 十 一 扁 平 足 足 弓 角 測 量 足 弓 角 測 量 方 法 : 足 之 正 側 位 站 立 照 X 光, 第 五 蹠 骨 兩 端 下 緣 連 線 與 跟 骨 兩 端 下 緣 連 線 之 交 角 為 足 弓 角 檢 查 醫 師 開 具 X 光 申 請 單 時, 須 註 明 檢 查 扁 平 足, 以 利 放 射 科 技 術 人 員 採 正 確 之 操 作 方 式 足 弓 角 一 百 七 十 度 實 例 圖 十 二 空 凹 足 Hibb s 角 測 量 Hibb s 角 測 量 方 法 : 足 之 正 側 位 站 立 照 X, 跟 骨 中 軸 線 與 第 一 蹠 骨 中 軸 線 之 交 角 為 Hibb s 角 3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