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收 安 排 北 向 交 易 將 跟 隨 A 股 市 場 的 交 收 周 期, 即 證 券 於 交 易 日 ( T 日 ) 交 收, 而 款 項 於 T+1 日 交 收 交 易 時 間 及 交 易 日 交 易 時 間 北 向 交 易 將 按 照 上 交 所 的 交 易 時 間 上 交 所 交 易



Similar documents
Microsoft Word doc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2 2.1 A H ir@abchina.com 2

xls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查 詢 股

簽 呈

???T????????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交 易 貨 幣 人 民 幣 支 付 及 結 算 人 民 幣 支 付, 港 元 結 算 買 賣 盤 訂 單 類 型 只 接 受 限 價 訂 單 開 市 前 : 只 接 受 競 價 限 價 盤 連 續 交 易 時 段 : 只 接 受 增 強 限 價 盤 即 日 鮮 不 可 可 大 宗 交 易 不 可 不

6-1-1極限的概念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Apr (chi)_Traditional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BOT_BS_audited_96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 _.doc

主 席 報 告 業 務 回 顧 % 52.4% %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Microsoft Word - _3_???????-Ch _???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結 算 對 本 公 佈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表 明 概

瑞興銀行

Microsoft Word - LongCard_Promo_2013_FAQ_tc_pdf.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 100% 14 (i) (ii) 65% 2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regulatory announcement compared with regulatory announcement

<4D F736F F 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 >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486,746, ,318,734, ,039,301,167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8,530 1,056 52% % % % %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 ,072 24,043 21,950 24,684 17,

_2

Microsoft Word - 104身障四等-會計學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untitled

Microsoft Word - Internet_Stock_Trading-Customer_Operation_Guide_C_0815.doc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 AE74B2A7A4C0AA E BACDBAE65BCD2A6A15D>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本 行 公 司 秘 書 盧 鴻 先 生 不 具 備 上 市 規 則 第 3.28 條 規 定 的 有 關 資 格 本 行 已 經 任 命 李 美 儀 女 士 在 上 市 日 期 之 後 的 最 少 三 年 內 作 為 盧 鴻 先 生 的 助 理, 以 確 保 盧 鴻 先 生

(Microsoft Word - IAS26_0106_\270\352\270\333__\272\364\255\266.doc)

第 七 條 本 行 對 於 下 列 事 項 應 提 董 事 會 討 論 : 一 公 司 之 營 運 計 畫 二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及 半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三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十 四 條 之 一 規 定 訂 定 或 修 正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四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一 商 品 面 交 易 人 最 常 詢 問 之 問 題 與 解 答 一 覽 表 項 次 問 題 解 答 1 何 謂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如 何 進 行 買 賣 ( 看 升 人 民 幣, 該 買 進 或 賣 出 期 貨 )? 2 小 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期 貨 (RTF)

C161365A_BOSC 1..7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PURPOSE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BSP 烤箱 - 封面-2

虛擬交易所97年GVE3簡易版.doc

章節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三 Xl 年 11 月 l 日 甲 公 司 將 與 客 戶 的 應 收 帳 款 $700,000, 以 有 限 追 索 權 方 式 出 售 給 乙 銀 行, 甲 公 司 保 證 移 轉 的 應 收 帳 款 最 少 可 收 現 六 成,3 個 月 到 期 可 收 現 完 畢, 且 約 定 乙 銀 行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智捷合併.2014合併第二季 FS.AllReport_for 上傳用.pdf

(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icrosoft Word - Articles_of_Incorporation_of_UMC_1606-c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C155046A_Baoan Technology 1..13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一篇 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緣起及效益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ART_RAE16_ticket_cn_p.1


教育實習問與答:

一、 資格條件:

Microsoft Word _C.doc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Chinese

Microsoft PowerPoint - 國票期貨研究部日簡報 New

2011 HKEx Management Offsite Manual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2 公 司 主 要 財 務 數 據 和 股 東 變 化 2.1 主 要 財 務 數 據 本 報 告 期 末 上 年 度 末 本 報 告 期 末 比 上 年 度 末 增 減 (%) 總 資 產 ( 人 民 幣 千 元 ) 28,050,593 28,022, 歸 屬 於 上 市 公 司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Microsoft Word - CW _60199_60200_Announcement(70631)_2 00

中文版 doc

C152114A_Trigiant 1..7

Microsoft Word - C-SUBSCRIPTIONS OF WEALTH MANAGEMENT PRODUCTS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DOM Pamphlet (CHIN)

Transcription:

關 於 透 過 滬 港 通 進 行 交 易 的 重 要 通 知 甚 麼 是 滬 港 通? 滬 港 通 是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 港 交 所 )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 聯 交 所 )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 上 交 所 ) 中 國 證 券 登 記 結 算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中 國 結 算 )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結 算 ) 為 建 立 香 港 和 內 地 之 間 交 易 及 結 算 互 聯 互 通 機 制 而 設 的 試 點 計 劃 通 過 此 計 劃, 香 港 和 海 外 的 投 資 者 可 買 賣 若 干 上 交 所 證 券 ( 北 向 交 易 ), 而 合 資 格 的 內 地 投 資 者 將 可 買 賣 聯 交 所 的 股 票 ( 南 向 交 易 ) 東 亞 證 券 有 限 公 司 ( 東 亞 證 券 ) 之 滬 港 通 服 務 讓 客 戶 可 透 過 北 向 交 易 進 行 交 易 本 通 知 的 目 的 是 向 客 戶 概 括 地 介 紹 北 向 交 易 並 提 醒 客 戶 適 用 於 此 計 劃 的 相 關 法 律 法 規 和 監 管 要 求, 以 及 其 相 關 的 主 要 風 險 東 亞 證 券 現 特 提 醒 客 戶 應 熟 習 並 遵 守 有 關 北 向 交 易 的 適 用 內 地 法 律 法 規 和 規 例 合 資 格 股 票 香 港 及 海 外 投 資 者 只 可 買 賣 合 資 格 股 票 初 期 範 圍 如 下 :- 類 別 指 數 成 份 股 A+H 股 不 包 括 北 向 交 易 的 合 資 格 股 票 的 名 單 可 見 於 港 交 所 網 站 北 向 交 易 上 證 180 指 數 及 上 證 380 指 數 不 在 上 述 指 數 成 份 股 內 但 有 相 應 H 股 同 時 在 聯 交 所 上 市 及 買 賣 的 上 交 所 上 市 A 股 以 人 民 幣 以 外 貨 幣 報 價 或 根 據 上 交 所 股 票 上 市 規 則 被 實 施 風 險 警 示 的 上 交 所 上 市 股 票 如 果 某 一 股 票 不 再 屬 於 北 向 交 易 的 合 資 格 股 票, 但 仍 繼 續 於 上 交 所 上 市, 香 港 和 海 外 投 資 者 將 只 可 賣 出 而 不 可 再 買 入 該 股 票 投 資 額 度 北 向 交 易 於 初 期 將 受 制 於 一 個 跨 境 投 資 總 額 度 ( 總 額 度 ) 以 及 一 個 每 日 額 度 ( 每 日 額 度 ) 投 資 者 應 留 意, 總 額 度 和 每 日 額 度 均 是 按 淨 買 盤 的 基 礎 計 算 在 此 原 則 下, 無 論 額 度 結 餘 有 多 少, 投 資 者 均 可 出 售 其 上 交 所 證 券 現 行 的 北 向 交 易 總 額 度 及 每 日 額 度 總 額 度 每 日 額 度 目 的 限 制 流 入 內 地 的 資 金 的 絕 對 金 額 限 制 每 日 上 交 所 證 券 的 最 高 買 盤 淨 額 額 度 人 民 幣 3,000 億 元 人 民 幣 130 億 元 運 作 模 式 總 額 度 餘 額 = 總 額 度 - 買 盤 成 交 總 額 + 賣 盤 成 交 總 額 ( 按 加 權 平 均 費 用 計 算 ) 每 日 額 度 餘 額 = 每 日 額 度 - 買 盤 訂 單 + 賣 盤 成 交 金 額 + 微 調 聯 交 所 將 在 每 個 交 易 日 完 結 時 計 算 剩 餘 的 總 額 度 餘 額 如 總 額 度 餘 額 少 於 每 日 額 度, 北 向 買 盤 將 於 下 一 個 交 易 日 暫 停 此 時 投 資 者 仍 可 繼 續 沽 出 滬 股 通 股 票, 令 總 額 度 餘 額 增 加 當 總 額 度 餘 額 回 到 每 日 額 度 水 平 或 以 上, 聯 交 所 就 會 恢 復 北 向 買 盤 聯 交 所 將 實 時 監 察 每 日 額 度 的 用 量 視 乎 總 額 度 餘 額, 每 日 額 度 每 日 更 新 及 維 持 相 同 未 使 用 的 每 日 額 度 不 會 結 轉 至 下 一 日 的 每 日 額 度 於 開 市 集 合 競 價 時 段, 當 每 日 額 度 餘 額 降 至 零 或 交 易 已 超 過 每 日 額 度, 新 的 買 盤 將 被 駁 回 如 果 每 日 額 度 餘 額 於 開 市 集 合 競 價 時 段 完 結 前 已 回 復 正 數 水 平, 聯 交 所 將 再 次 接 受 買 盤 訂 單 於 連 續 競 價 時 段 ( 即 連 續 交 易 ), 當 每 日 額 度 餘 額 降 至 零 或 交 易 已 超 過 每 日 額 度, 交 易 日 餘 下 的 時 間 將 不 再 接 受 買 盤 訂 單, 此 時 投 資 者 仍 可 繼 續 沽 出 滬 股 通 股 票 北 向 交 易 額 度 的 資 料 可 見 於 上 交 所 收 市 後 在 港 交 所 網 站 (http://www.hkex.com.hk) 1

交 收 安 排 北 向 交 易 將 跟 隨 A 股 市 場 的 交 收 周 期, 即 證 券 於 交 易 日 ( T 日 ) 交 收, 而 款 項 於 T+1 日 交 收 交 易 時 間 及 交 易 日 交 易 時 間 北 向 交 易 將 按 照 上 交 所 的 交 易 時 間 上 交 所 交 易 時 段 上 交 所 交 易 時 間 開 市 集 合 競 價 09:15 09:25 連 續 競 價 ( 早 市 ) 09:30 11:30 連 續 競 價 ( 午 市 ) 13:00 15:00 於 09:20-09:25, 上 交 所 任 何 取 消 買 賣 盤 的 指 令 於 09:10-09:15 09:25-09:30 12:55-13:00, 聯 交 所 可 接 受 買 賣 盤 訂 單 及 取 消 買 賣 盤 的 指 令, 但 上 交 所 不 會 處 理 任 何 指 令, 直 至 上 交 所 開 市 為 止 在 開 市 集 合 競 價 時 段 未 被 執 行 的 買 賣 盤 訂 單 將 自 動 進 入 連 續 競 價 時 段 交 易 日 在 初 期 階 段, 香 港 和 海 外 投 資 者 只 可 於 兩 地 市 場 均 開 放 交 易 且 兩 地 市 場 的 銀 行 於 相 應 的 款 項 交 收 日 均 提 供 服 務 的 工 作 日 在 上 交 所 進 行 交 易 以 下 表 格 舉 例 說 明 北 向 交 易 的 交 易 安 排 : 內 地 香 港 北 向 交 易 備 註 第 一 天 營 業 日 營 業 日 開 放 - 第 二 天 營 業 日 營 業 日 不 開 放 香 港 市 場 在 相 應 的 款 項 交 收 日 不 開 市 第 三 天 營 業 日 假 日 不 開 放 香 港 市 場 不 開 市 第 四 天 假 日 營 業 日 不 開 放 內 地 市 場 不 開 市 在 符 合 上 述 規 定 的 情 況 下, 如 果 香 港 市 場 的 某 一 交 易 日 為 半 日 交 易 日, 北 向 交 易 將 繼 續 直 至 上 交 所 收 市 為 止 交 易 安 排 以 下 表 格 概 述 北 向 交 易 的 交 易 安 排 :- 上 交 所 證 券 的 股 票 代 碼 6 位 數 字 每 手 單 位 每 手 為 100 股 ( 買 盤 ) 最 低 上 落 價 位 人 民 幣 0.01 元 訂 單 類 型 全 日 只 接 受 限 價 訂 單 價 格 限 制 最 大 買 賣 盤 交 易 及 交 收 貨 幣 請 注 意, 上 交 所 限 價 訂 單 可 於 指 定 價 格 或 更 優 價 格 撮 合 前 一 日 收 市 價 的 ±10%( 被 納 入 風 險 警 示 板 的 滬 股 ( 即 ST 股 票 及 *ST 股 票 ) 的 價 格 限 制 則 為 前 一 日 收 市 價 的 ±5%) 所 有 上 交 所 證 券 的 訂 單 的 價 格 必 須 在 價 格 限 制 範 圍 之 內, 否 則 訂 單 會 被 上 交 所 拒 絕 價 格 限 制 的 上 下 限 在 一 天 之 內 不 會 變 動 100 萬 股 人 民 幣 投 資 者 須 確 保 有 足 夠 人 民 幣 以 進 行 上 交 所 證 券 交 收 即 日 買 賣 ( 即 日 鮮 ) 不 可 進 行 即 日 買 賣 因 此, 買 入 上 交 所 證 券 的 投 資 者 只 能 在 T+1 日 或 以 後 賣 出 該 等 證 券 碎 股 交 易 訂 單 修 訂 大 宗 交 易 場 外 交 易 或 非 自 動 對 盤 交 易 只 接 受 碎 股 賣 盤 訂 單 整 手 股 數 的 買 賣 盤 與 碎 股 賣 盤 會 於 同 一 交 易 平 台 進 行 交 易 配 對, 並 在 同 一 價 位 競 價 因 此, 整 手 股 數 的 買 賣 盤 最 終 成 交 股 數 有 可 能 包 含 碎 股 如 投 資 者 希 望 修 訂 訂 單, 必 須 先 取 消 原 有 訂 單, 再 重 新 輸 入 新 訂 單 ( 受 制 於 額 度 餘 額 ) 2

賣 空 投 資 者 不 得 就 上 交 所 證 券 進 行 無 擔 保 賣 空 活 動 在 符 合 上 交 所 訂 立 的 規 定 下 將 容 許 有 擔 保 賣 空 免 生 疑 問, 東 亞 證 券 並 不 提 供 北 向 交 易 的 賣 空 服 務 孖 展 買 賣 參 與 上 交 所 的 融 資 融 券 是 不 容 許 的, 但 在 有 限 度 的 情 況 下, 上 交 所 證 券 可 進 行 孖 展 買 賣 免 生 疑 問, 東 亞 證 券 並 不 提 供 北 向 交 易 的 孖 展 買 賣 服 務 股 票 借 貸 在 有 限 度 的 情 況 下 是 容 許 的, 但 東 亞 證 券 現 不 提 供 該 項 服 務 新 股 認 購 實 物 股 票 記 存 及 提 取 服 務 在 最 初 階 段, 香 港 及 海 外 投 資 者 可 參 與 上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的 供 股 (rights issue)/ 公 開 招 股 (open offer) 認 購 活 動, 但 不 能 參 與 上 交 所 證 券 的 首 次 公 開 招 股 交 易 費 用 經 手 費 證 管 費 過 戶 費 某 些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費 用 交 易 印 花 稅 就 股 息 及 / 或 紅 股 繳 納 之 稅 項 ( 詳 情 請 參 閱 港 交 所 的 滬 港 通 網 站 內 刊 載 的 有 關 資 訊 ) 香 港 及 海 外 投 資 者 現 時 可 獲 暫 免 就 上 交 所 證 券 交 易 繳 付 內 地 之 資 本 增 值 稅 及 營 業 稅 企 業 通 告 發 布 上 交 所 網 站 及 四 份 官 方 指 定 報 章 ( 包 括 上 海 證 券 報 證 券 時 報 中 國 證 券 報 及 證 券 日 報 ) 投 資 者 亦 可 在 港 交 所 網 站 的 中 國 證 券 市 場 網 頁 內 參 閱 上 交 所 證 券 的 在 前 一 T 日 發 出 的 企 業 通 告 企 業 通 告 語 言 簡 體 中 文 取 消 和 拒 絕 訂 單 惡 劣 天 氣 情 況 安 排 在 最 初 階 段, 北 向 交 易 在 惡 劣 天 氣 情 況 下 的 交 易 安 排 如 下 : 投 資 者 須 注 意 :- (i) 在 緊 急 情 況 下, 他 們 的 訂 單 可 能 會 被 取 消 ; (ii) 在 緊 急 情 況 下, 他 們 取 消 訂 單 的 要 求 可 能 不 獲 處 理, 而 在 此 情 況 下, 他 們 須 承 擔 交 收 責 任 ; 及 (iii) 他 們 的 訂 單 可 能 因 上 交 所 或 聯 交 所 的 要 求 而 被 拒 絕 情 況 北 向 交 易 上 交 所 因 惡 劣 天 氣 而 暫 停 交 易 不 開 放 八 號 ( 或 以 上 ) 颱 風 訊 號 / 黑 色 暴 雨 警 告 於 香 港 市 場 不 開 放 開 市 前 發 出 ( 即 早 上 9 時 前 ) 八 號 ( 或 以 上 ) 颱 風 訊 號 警 告 於 香 港 市 場 開 市 後 但 在 不 開 放 上 交 所 市 場 開 市 前 發 出 ( 即 早 上 9 時 至 9 時 15 分 之 間 ) 八 號 ( 或 以 上 ) 颱 風 訊 號 於 上 交 所 市 場 開 市 ( 即 早 上 9 時 15 分 ) 後 發 出 於 八 號 ( 或 以 上 ) 颱 風 訊 號 發 出 後, 交 易 將 維 持 15 分 鐘, 此 後 聯 交 所 只 接 受 取 消 買 賣 盤 的 指 令, 直 至 上 交 所 收 市 黑 色 暴 雨 警 告 於 香 港 市 場 開 市 ( 即 早 上 9 時 ) 後 發 出 如 常 交 易 八 號 颱 風 訊 號 / 黑 色 暴 雨 警 告 於 中 午 12 時 或 之 前 解 兩 小 時 後 恢 復 交 易 除 八 號 颱 風 訊 號 / 黑 色 暴 雨 警 告 於 中 午 12 時 後 解 除 不 開 放 交 易 前 檢 查 根 據 內 地 規 定, 投 資 者 在 出 售 任 何 股 票 前, 其 戶 口 須 在 前 一 日 完 結 前 有 足 夠 的 股 份, 否 則 上 交 所 將 拒 絕 有 關 賣 盤 因 此, 投 資 者 須 確 保 他 們 在 下 達 賣 盤 訂 單 前 戶 口 內 有 足 夠 的 股 份 動 態 價 格 檢 查 為 防 止 針 對 北 向 交 易 額 度 的 使 用 之 不 當 行 為, 買 盤 動 態 價 格 檢 查 將 會 實 行 China Stock Connect System 將 拒 絕 輸 入 價 比 現 時 最 佳 買 盤 價 ( 當 沒 有 現 時 最 佳 買 盤 價 時 以 最 後 成 交 價 為 準 ; 當 沒 有 現 時 最 佳 買 盤 價 及 最 後 成 交 價 時 則 以 先 前 收 市 價 為 準 ) 低 過 某 一 規 定 百 分 比 的 買 盤 該 百 分 比 在 最 初 階 段 擬 訂 為 百 分 之 三, 並 可 按 市 場 情 況 不 時 調 整 代 理 人 服 務 及 企 業 行 為 香 港 及 海 外 投 資 者 將 透 過 其 經 紀 或 託 管 人 持 有 透 過 滬 港 通 交 易 的 上 交 所 證 券 香 港 結 算, 作 為 該 等 上 交 所 證 券 的 名 義 持 有 人, 將 為 經 紀 和 託 管 人 提 供 代 理 人 服 務, 包 括 收 取 並 派 發 現 金 紅 利 發 出 股 東 大 會 通 知 整 合 並 遞 交 投 票 指 示 因 此, 香 港 及 海 外 投 資 者 將 按 照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規 則 及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運 作 程 序 規 則 透 過 香 港 結 算 行 使 其 有 關 上 交 3

所 證 券 的 股 東 權 利 然 而, 香 港 及 海 外 投 資 者 須 留 意, 根 據 中 央 結 算 系 統 規 則, 香 港 結 算 作 為 名 義 持 有 人 沒 有 義 務 代 表 投 資 者 在 內 地 或 其 他 地 方 採 取 任 何 法 律 行 動 或 提 出 任 何 法 庭 程 序 以 執 行 其 有 關 上 交 所 證 券 的 任 何 權 利 但 凡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並 無 列 明 禁 止 其 股 東 委 任 代 表 / 多 名 代 表 參 加 股 東 大 會, 香 港 結 算 在 收 到 委 任 指 令 後, 將 按 該 等 委 任 指 令 安 排 委 任 一 名 或 多 名 投 資 者 作 為 代 表 出 席 相 關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東 大 會 外 資 持 股 比 例 限 制 根 據 內 地 現 行 的 監 管 制 度, 香 港 及 海 外 投 資 者 透 過 滬 港 通 持 有 A 股, 會 受 以 下 持 股 比 例 限 制 : (a) 單 一 香 港 或 海 外 投 資 者 對 單 一 上 市 公 司 的 持 股 比 例, 不 得 超 過 該 上 市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的 10%; 及 (b) 所 有 香 港 及 海 外 投 資 者 對 單 一 上 市 的 A 股 的 持 股 比 例 總 和, 不 得 超 過 該 上 市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的 30% 如 個 別 A 股 的 境 外 持 股 比 例 合 計 超 出 上 述 限 制, 有 關 投 資 者 可 能 會 被 要 求 遵 從 適 用 的 強 制 沽 出 規 例 在 規 定 時 限 內 對 其 超 過 限 制 的 部 份 按 照 後 買 先 賣 的 原 則 予 以 平 倉 聯 交 所 及 上 交 所 亦 將 在 境 外 持 股 比 例 合 計 接 近 上 限 時 發 出 警 示 及 / 或 不 再 接 納 有 關 A 股 的 買 盤 訂 單 如 單 一 投 資 者 持 有 的 A 股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超 出 上 述 單 一 持 股 比 例 限 制, 該 投 資 者 亦 須 遵 守 強 制 沽 出 安 排 如 東 亞 證 券 的 客 戶 須 遵 守 強 制 沽 出 安 排 但 未 能 在 規 定 時 限 前 出 售 有 關 股 票, 東 亞 證 券 將 代 表 該 客 戶 採 取 適 當 的 行 動 以 確 保 符 合 規 定 披 露 責 任 及 遵 從 內 地 適 用 法 律 根 據 內 地 現 行 的 監 管 制 度, 當 一 名 投 資 者 持 有 或 控 制 上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權 達 5% 或 以 上 時, 該 投 資 者 須 於 內 地 的 三 個 工 作 日 內 披 露 其 權 益, 該 投 資 者 亦 不 能 於 該 三 日 內 買 入 或 賣 出 該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份 該 投 資 者 亦 須 在 每 次 其 持 有 或 控 制 的 股 權 增 加 或 減 少 5% 時, 於 內 地 的 三 個 工 作 日 內 披 露 其 權 益 由 其 披 露 責 任 產 生 當 日 起 至 作 出 披 露 後 兩 個 工 作 日 內, 該 投 資 者 不 能 買 入 或 賣 出 該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份 如 該 投 資 者 持 有 或 控 制 的 股 權 的 變 動 少 於 5%, 但 該 變 動 導 致 該 投 資 者 所 持 有 或 控 制 該 上 市 公 司 的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量 降 至 少 於 5%, 該 投 資 者 亦 須 於 內 地 的 三 個 工 作 日 內 披 露 有 關 資 訊 此 外, 根 據 內 地 的 證 券 法, 上 巿 公 司 的 董 事 監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層 的 成 員, 或 任 何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5% 以 上 已 發 行 股 票 的 股 東, 如 透 過 將 其 持 有 的 該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票 在 規 定 的 期 間 內 ( 現 時 為 買 入 或 賣 出 有 關 股 票 後 6 個 月 ) 賣 出 或 買 入 而 獲 利, 有 關 人 士 須 將 該 利 潤 歸 還 予 該 公 司 投 資 者 須 留 意, 其 身 份 可 能 會 被 轉 發 予 聯 交 所 和 再 被 轉 發 予 上 交 所 作 監 控 和 調 查 之 用 如 違 反 適 用 的 交 易 所 規 則 或 當 中 提 及 的 披 露 和 其 他 責 任, 上 交 所 有 權 進 行 調 查, 並 有 可 能 透 過 聯 交 所 要 求 有 關 人 士 提 供 相 關 資 訊 和 資 料 以 協 助 調 查 此 外, 上 交 所 可 能 會 要 求 聯 交 所 要 求 東 亞 證 券 向 客 戶 發 出 警 告, 以 及 不 向 客 戶 提 供 北 向 交 易 服 務 A 股 停 牌 機 制 根 據 上 交 所 發 布 的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證 券 異 常 交 易 實 時 監 控 細 則, 當 A 股 交 易 出 現 異 常 波 動 情 形 時, 交 易 可 能 在 交 易 日 中 途 按 市 場 需 要 臨 時 停 止 異 常 波 動 情 形 的 例 子 包 括 : (a) 在 交 易 無 價 格 漲 跌 幅 限 制 的 股 票 時, 交 易 價 格 較 當 日 開 市 價 上 漲 或 下 跌 超 過 10%, 或 單 次 上 漲 或 下 跌 超 過 20% (b) 無 價 格 漲 跌 幅 限 制 的 股 票 的 換 手 率 ( 成 交 量 當 日 實 際 上 市 流 通 量 x 100%) 超 過 80% (c) 有 價 格 漲 跌 幅 限 制 的 風 險 警 示 股 票 的 換 手 率 超 過 30% (d) 出 現 涉 嫌 違 反 法 規 的 交 易 行 為, 並 且 可 能 對 交 易 價 格 產 生 嚴 重 影 響 或 者 嚴 重 誤 導 其 他 投 資 者 (e) 中 國 證 券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中 國 證 監 會 ) 或 上 交 所 認 為 有 理 由 在 交 易 日 中 實 施 臨 時 停 牌 的 其 他 情 形 上 交 所 會 透 過 其 市 場 交 易 提 示 網 站 及 其 衛 星 傳 輸 系 統 發 出 臨 時 停 牌 和 復 牌 的 公 告 上 交 所 指 數 熔 斷 機 制 根 據 上 交 所 交 易 規 則, 當 滬 深 300 指 數 首 次 較 前 一 交 易 日 收 盤 上 漲 或 下 跌 達 到 5% 時, 上 交 所 的 A 股 交 易 將 會 暫 停 15 分 鐘 當 滬 深 300 指 數 較 前 一 交 易 日 收 盤 上 漲 或 下 跌 達 到 7% 時, 當 日 將 不 再 恢 復 A 股 交 易 如 交 易 暫 停 事 件 發 生 在 集 合 競 價 時 段, 交 易 暫 停 將 會 在 連 續 競 價 ( 早 市 ) 時 段 在 早 上 9:30 開 始, 如 交 易 暫 停 事 件 發 生 在 連 續 競 價 ( 早 市 ) 時 段,15 分 鐘 交 易 暫 停 將 會 應 用 在 連 續 競 價 ( 早 市 ) 時 段 及 如 15 分 鐘 交 易 暫 停 未 完 成, 持 續 地 應 用 在 連 續 競 價 ( 午 市 ) 時 段 4

在 恢 復 連 續 競 價 時 段 前, 集 合 競 價 撮 合 成 交 將 會 在 熔 斷 機 制 尾 段 進 行 在 熔 斷 機 制 生 效 期 間, 新 輸 入 買 賣 盤 或 取 消 買 賣 盤 的 要 求 可 如 常 處 理 法 規 和 規 章 本 通 知 是 根 據 東 亞 證 券 可 獲 得 的 現 有 資 訊 準 備 本 單 張 內 的 資 訊 和 材 料 可 能 會 隨 著 滬 港 通 的 實 施 及 相 關 法 規 法 例 協 議 和 其 他 文 件 的 制 定 而 有 所 變 動 相 關 資 訊 和 材 料 未 必 獲 更 新 以 反 映 於 本 單 張 派 發 後 可 能 發 生 的 重 大 進 展 本 通 知 原 意 並 非 提 供 全 面 資 訊, 或 涉 獵 滬 港 通 的 各 個 層 面 本 單 張 並 不 提 供 法 律 財 務 投 資 或 任 何 其 他 形 式 的 意 見, 而 且 亦 不 應 以 此 等 形 式 被 視 作 依 據 東 亞 證 券 強 烈 建 議 投 資 者 在 參 與 滬 港 通 進 行 的 交 易 前 就 他 的 具 體 情 況 徵 求 獨 立 的 專 業 意 見 東 亞 證 券 對 任 何 使 用 或 依 賴 本 通 知 所 提 供 的 資 訊 或 材 料, 或 因 本 通 知 的 資 料 有 任 何 錯 誤 遺 漏 或 不 準 確 而 引 致 或 產 生 的 任 何 種 類 的 直 接 相 應 附 帶 間 接 或 特 別 損 失 或 損 害, 不 論 如 何 造 成, 概 不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港 交 所 聯 交 所 聯 交 所 的 附 屬 公 司 上 交 所 及 上 交 所 的 附 屬 公 司, 以 及 其 各 自 的 董 事 僱 員 和 代 理 人 均 不 須 為 投 資 者 或 任 何 第 三 方 直 接 或 間 接 地 遭 受 因 北 向 交 易 或 China Stock Connect System 而 引 致 的 或 與 其 相 關 的 任 何 損 失 或 損 害 負 責 或 承 擔 責 任 此 通 知 的 中 英 文 版 本 如 有 歧 異, 以 英 文 版 本 為 準 發 布 日 期..2016 年 1 月 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