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 周 病 病 因 及 其 預 防 張 進 順 中 華 民 國 家 庭 牙 醫 學 會 名 譽 理 事 長
牙 周 病 的 致 病 因 素
過 去 認 為 牙 周 病 的 發 生 是 由 於 非 特 異 性 牙 斑 菌 的 沉 積, 現 在 則 認 為 由 特 異 細 菌 引 起 不 同 類 型 的 牙 周 病 牙 周 病 的 發 生 發 展 或 停 止 是 牙 周 微 生 物 與 宿 主 免 疫 炎 症 反 應 在 先 天 後 天 及 環 境 因 素 的 影 響 下, 交 互 作 用 的 結 果, 因 此 認 為 牙 周 病 是 多 因 素 疾 病
牙 斑 菌 微 生 物 及 其 產 物 是 發 生 牙 周 病 的 重 要 始 動 因 素 那 些 特 定 的 先 天 後 天 及 環 境 危 險 因 素 的 作 用 則 是 促 進 疾 病 的 易 感 性
始 動 因 素 ------ 斑 菌 細 菌 牙 周 病 是 由 多 種 微 生 物 引 起 的 感 染 性 疾 病 作 為 牙 周 病 獨 特 的 發 病 過 程 的 必 要 條 件 是 : 1. 大 量 細 菌 的 存 在 與 變 化 和 疾 病 的 狀 態 有 關, 而 在 健 康 者, 則 細 菌 數 量 少 或 者 沒 有 改 變 ; 2. 消 除 或 減 少 微 生 物, 疾 病 可 以 逆 轉 或 減 輕 ; 3. 宿 主 反 應 增 加 與 疾 病 發 展 有 關 ; 4. 有 菌 菌 動 物 接 種 微 生 物 ( 病 原 菌 ) 可 使 動 物 致 病 ; 5. 這 種 細 菌 可 能 會 成 為 疾 病 過 程 的 致 病 因 素, 存 在 於 齦 上 齦 下 的 牙 菌 斑 是 引 起 牙 周 病 的 始 動 因 素
牙 菌 斑 的 分 類 及 特 點 由 於 膳 食 年 齡 唾 液 流 動 口 腔 衛 生 牙 排 列 全 身 疾 病 和 宿 主 等 因 素 的 影 響 牙 周 區 域 形 成 了 不 同 的 生 態 環 境, 其 細 菌 組 成 也 存 在 著 很 大 的 差 異 一 般 將 齦 上 齦 下 兩 個 不 同 生 態 區 域 的 菌 斑 分 別 稱 作 齦 上 菌 斑 和 齦 下 菌 斑 齦 上 菌 斑 包 括 光 滑 面 菌 斑 咬 合 面 點 隙 裂 溝 菌 斑 鄰 接 面 菌 斑 和 頸 緣 菌 斑 點 隙 裂 溝 菌 斑 和 光 滑 面 菌 斑 與 齲 病 關 係 較 密 切 ; 頸 緣 菌 斑 和 鄰 接 面 菌 斑 與 齦 炎 關 係 密 切 齦 上 菌 斑 的 細 菌 成 分 主 要 是 革 蘭 陽 性 球 菌 和 絲 狀 菌 齦 下 菌 斑 與 牙 周 組 織 的 破 壞 關 係 最 為 密 切, 可 分 為 附 著 菌 斑 和 非 附 著 菌 斑 兩 部 分 附 著 菌 斑 直 接 附 著 於 根 面 和 齦 下 牙 石 表 面, 它 與 齦 上 菌 斑 相 延 續, 其 細 菌 成 分 與 齦 上 菌 斑 相 似, 主 要 為 革 蘭 陽 性 球 菌 絲 狀 菌 及 少 數 蘭 陰 性 短 杆 菌 非 附 著 菌 斑 是 位 於 附 著 菌 斑 表 面 的 鬆 散 而 無 一 定 排 列 結 構 的 細 菌 群, 主 要 為 革 蘭 陽 性 細 菌 螺 旋 體 和 有 鞭 毛 的 細 菌
細 菌 的 致 病 機 制 過 去 一 般 認 為 在 牙 周 炎 早 期, 菌 斑 細 菌 本 身 沒 有 直 接 侵 入 牙 周 組 織, 細 菌 的 一 些 酶 毒 素 及 毒 性 產 物 可 侵 入 牙 周 組 織, 引 起 牙 周 組 織 破 壞 近 來 研 究 證 實, 細 菌 本 身 可 以 牙 周 袋 和 結 合 上 皮 的 表 面 侵 入 牙 齦, 在 牙 齦 炎 晚 期 牙 周 炎 及 青 少 年 牙 周 炎 的 牙 齦 組 織 中 發 現 有 細 菌 存 在 新 的 觀 點 認 為 細 菌 侵 入 牙 周 組 織 是 牙 周 病 發 病 的 一 個 重 要 因 素 即 使 細 菌 本 身 尚 未 直 接 侵 入 到 牙 周 組 織, 它 的 抗 原 性 成 分 酶 毒 素 和 許 多 代 謝 產 物 也 可 直 接 毒 害 組 織 細 胞 或 破 壞 細 胞 間 質 以 及 引 發 宿 主 的 炎 性 反 應 和 免 疫 反 應, 造 成 組 織 損 傷 還 能 抑 制 宿 主 的 防 禦 功 能
局 部 促 進 因 素 1. 牙 周 組 織 的 解 剖 結 構 及 理 化 特 性 的 影 響 2. 牙 石 3. 白 垢 4. 食 物 嵌 塞 5. 創 傷 咬 合 6.. 不 良 習 慣 7. 不 良 修 復 體 8. 錯 咬 合 畸 形
全 身 影 響 因 素 1. 內 分 泌 因 素 2. 遺 傳 因 素 3. 血 液 疾 病 4. 營 養 因 素 5. 宿 主 的 免 疫 炎 症 反 應 6. 牙 周 病 的 危 險 因 素 : 先 天 性 危 險 因 素 包 括 :1. 種 族,2. 性 別,3. 遺 傳 因 素,4. 先 天 性 b 免 疫 缺 損,5. 吞 噬 細 胞 功 能 不 良,6. 綜 合 征, 如 唐 綜 合 征 等 後 天 性 與 環 境 危 險 因 素 包 括 1. 口 腔 衛 生 不 良,2. 年 齡,3. 藥 物 治 療, 如 苯 妥 英 鈉 和 非 類 固 醇 抗 炎 藥,4. 吸 煙,5. 獲 得 性 免 疫 缺 損,6. 獲 得 性 內 分 泌 疾 病, 如 糖 尿 病,7. 緊 張,8. 營 養 缺 乏
牙 周 病 的 預 防 牙 周 病 的 預 防 非 常 重 要, 其 主 要 目 的 是 消 除 致 病 的 始 動 因 子 及 促 進 疾 病 發 展 的 危 險 因 素 預 防 牙 周 病 從 以 下 幾 方 面 著 手 : 1. 以 健 康 教 育 為 基 礎, 增 強 人 群 牙 周 病 預 防 的 意 識, 提 高 自 我 口 腔 保 健 和 維 護 牙 周 健 康 的 能 力 ; 2. 養 成 良 好 的 口 腔 衛 生 習 慣, 去 除 致 病 微 生 物, 使 牙 周 支 持 組 織 免 遭 破 壞 ; 3. 提 高 宿 主 的 防 禦 能 力, 保 持 健 康 的 生 理 和 心 理 狀 態 ; 4. 維 持 牙 周 治 療 的 療 效 實 踐 表 明, 在 定 期 作 口 腔 保 健 治 療 的 基 礎 上, 進 行 日 常 自 我 菌 斑 控 制 是 預 防 牙 周 病 發 生 的 控 制 其 發 展 的 最 有 效 方 法
一 級 預 防 二 級 預 防 三 級 預 防 促 進 健 康 特 殊 性 防 護 措 施 早 期 診 斷 治 療 防 止 功 能 障 礙 康 復 1. 健 康 教 育 1. 訓 練 控 制 菌 斑 方 法 1. 定 期 X 線 檢 查 1. 治 療 牙 周 腫 修 復 喪 失 的 牙 槽 和 失 牙, 改 善 美 觀 和 功 能 2. 啟 發 患 者 的 主 觀 能 動 性 2. 有 效 的 口 腔 衛 生 措 施, 刷 牙 牙 線 牙 間 清 潔 器 2. 促 進 早 期 牙 周 損 害 的 治 療 消 除 牙 周 袋 2. 袋 內 刮 治 和 根 面 平 整 3. 定 期 口 腔 檢 查 3. 去 除 不 良 修 復 體 3. 促 進 所 有 牙 周 損 害 的 治 療 3. 牙 周 手 術 治 療 4. 口 腔 衛 生 訓 練 4. 糾 正 不 良 習 慣 4. 治 療 與 牙 周 病 有 關 的 其 他 口 腔 病 損 4. 牙 周 固 定 5. 足 夠 的 營 養 5. 恢 復 牙 齦 組 織 的 正 常 顏 色 形 態 性 5. 拔 除 不 能 保 留 的 患 牙 6. 飲 食 調 營 6. 平 衡 咬 合
一 級 預 防 一 級 預 防 (primary prevention) 是 指 在 牙 周 組 織 受 到 損 害 之 前 防 止 致 病 因 素 的 侵 襲, 或 致 病 因 素 已 侵 襲 到 牙 周 組 織, 但 尚 未 引 起 牙 周 病 損 之 前 立 即 將 其 去 除 一 級 預 防 旨 在 減 少 人 群 中 牙 周 病 新 病 例 的 發 生, 主 要 是 對 大 眾 進 行 口 腔 健 康 教 育 和 指 導, 最 終 達 到 清 除 菌 斑 和 其 他 有 害 刺 激 因 子 的 目 的, 幫 助 人 們 建 立 良 好 的 口 腔 衛 生 習 慣, 常 握 正 確 的 刷 牙 方 法, 同 時 提 高 宿 主 的 抗 病 能 力 有 些 人 由 於 缺 乏 口 腔 衛 生 知 識, 不 了 解 牙 齦 出 血 與 口 腔 衛 生 的 關 係, 一 旦 發 現 牙 齦 出 血, 便 立 即 停 止 刷 牙, 反 而 加 重 了 牙 齦 出 血 另 有 一 些 人 則 認 為 牙 齦 出 血 是 維 生 素 缺 乏, 故 盲 目 服 用 大 量 維 生 素, 延 誤 了 牙 周 病 的 診 治 因 此, 牙 周 病 一 級 預 防 就 是 把 口 腔 衛 生 知 識 傳 播 給 大 眾, 使 他 們 自 覺 地 執 行 各 種 家 庭 口 腔 衛 生 措 施, 並 定 期 進 行 口 腔 保 健, 維 護 口 腔 健 康
二 級 預 防 二 級 預 防 (secondary prevention) 旨 在 早 期 發 現 早 期 診 斷 早 期 治 療, 減 輕 已 發 生 的 牙 周 病 的 嚴 重 程 度, 控 制 其 發 展 對 局 限 於 牙 齦 的 病 變 及 時 採 取 專 業 性 潔 治, 去 除 菌 斑 和 牙 石, 控 制 其 進 一 步 發 展 採 用 X 線 檢 查 法 定 期 追 蹤 觀 察 牙 槽 骨 情 況, 根 據 情 況 採 取 適 當 的 治 療, 如 潔 治 根 面 平 整 或 手 術 治 療 等 去 除 促 進 牙 周 病 發 的 刺 激 因 素, 如 去 除 不 良 修 復 體 治 療 食 物 嵌 塞 充 填 鄰 面 齲 損 等, 牙 周 組 織 的 健 康 狀 況 可 得 到 顯 著 改 善 二 級 預 防 的 效 果 是 在 一 級 預 防 基 礎 取 得 的, 其 長 期 效 果 與 患 者 是 否 能 長 期 堅 持 各 種 預 防 措 施 有 關
三 級 預 防 三 級 預 防 (tertiary prevention) 旨 在 各 種 藥 物 和 牙 周 手 術 方 法 最 大 限 度 地 治 癒 牙 周 組 織 病 損, 防 止 功 能 障 礙, 以 義 齒 修 復 失 牙, 重 建 功 能, 並 通 過 隨 訪 精 神 療 法 和 口 腔 健 康 的 維 護, 維 持 其 療 效, 預 防 復 發 同 時, 還 應 治 療 相 關 的 全 身 性 疾 病, 如 糖 尿 病 血 液 病 營 養 缺 乏 症, 增 強 牙 周 組 織 的 抵 抗 力 總 之, 疾 病 的 預 防 需 要 健 康 教 育 衛 生 宣 傳 和 具 體 預 防 措 施 相 結 合, 但 是 其 效 果 更 有 賴 於 患 者 對 家 康 防 護 措 施 的 堅 持 的 正 確 實 施
社 區 牙 周 保 健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HO) 與 國 際 牙 科 聯 盟 (FDI) 於 1986 年 組 成 聯 合 工 作 組 (JWG10), 提 出 社 區 牙 周 保 健 ( community periodontal card) 發 展 模 式, 社 區 牙 周 保 健 不 可 能 包 羅 萬 象, 但 可 以 按 重 點 把 牙 周 保 健 分 成 幾 種 不 同 類 型 這 個 模 式 把 社 區 牙 周 保 健 分 成 4 級 水 平, 加 上 基 本 急 診 保 健
基 本 急 診 保 健 所 有 社 區 都 需 要 急 診 服 務 原 則 上, 一 般 口 腔 與 醫 療 急 診 保 健 設 施 也 可 提 供 牙 周 急 診 保 健 急 診 治 療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緩 解 疼 痛, 常 用 的 措 施 是 齦 下 刮 治, 切 開 引 流, 藥 物 治 療 與 拔 牙, 一 般 可 根 據 社 區 服 務 條 件, 提 供 治 療 選 擇
一 級 水 平 社 區 一 級 水 平 (CL1) 是 開 展 以 增 強 牙 周 健 康 意 識, 提 高 自 我 保 健 信 息 為 目 的 的 社 區 教 育 項 目 應 很 好 計 劃, 所 供 信 息 應 清 楚, 無 矛 盾, 定 期 強 化, 所 用 媒 體 應 能 覆 蓋 大 多 數 人 群, 應 協 調 社 區 各 有 關 部 門 參 與, 包 括 促 進 自 我 評 估 與 自 我 保 健 自 我 保 健 始 於 個 人 能 對 自 己 的 口 腔 組 織 狀 態 作 出 自 我 評 估, 如 牙 齦 組 織 出 血 的 原 因 及 消 除 的 方 法 口 腔 衛 生 指 導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通 過 減 少 牙 菌 斑 水 平 控 制 牙 齦 出 血, 減 少 破 壞 性 牙 周 炎 的 患 病 率 與 嚴 重 程 度, 牙 周 健 康 與 全 身 健 康 的 聯 繫, 口 腔 保 健 應 成 為 每 日 常 規 保 健 的 一 部 分
二 級 水 平 社 區 二 級 水 平 (CL2) 是 幫 助 自 我 保 健, 即 幫 助 個 人 達 到 清 潔 口 腔 的 目 的 : 用 機 械 方 法 ( 刷 牙 ) 化 學 方 法 ( 含 洗 必 泰 牙 膏 等 ) 清 除 牙 菌 斑 和 牙 結 石
三 級 水 平 社 區 三 級 水 平 (CL3) 是 中 度 牙 周 問 題 的 保 健 包 括 一 二 級 水 平, 加 監 督 篩 選 與 治 療 監 督 : 建 立 和 採 用 監 督 體 制, 監 測 健 康 與 疾 病 的 趨 勢, 為 WHO/FDI 2000 年 口 腔 保 健 6 大 基 本 目 標 之 一 篩 選 : 確 定 需 進 一 步 檢 查 和 專 業 干 預 的 個 人 與 特 殊 人 群, 篩 選 可 增 強 意 識, 聯 繫 與 強 化 自 我 評 估 與 自 我 保 健 項 目, 牙 周 篩 選 方 法 用 CPITN 定 期 檢 查 治 療 : 去 除 齦 下 菌 斑 與 牙 結 石, 是 進 一 步 治 療 的 基 礎
四 級 水 平 社 區 四 級 水 平 (CL4) 是 複 雜 牙 周 保 健 包 括 一 二 三 級 加 複 雜 牙 周 保 健, 複 雜 治 療 的 指 針 是 6mm 或 6m 以 上 的 牙 周 代, 包 括 根 面 平 整 的 各 種 牙 周 手 術, 重 點 為 年 輕 年 齡 組
控 制 菌 斑 (1) 機 械 性 措 施 (2) 化 學 性 措 施 其 他 (1) 控 制 其 他 局 部 因 素 (2) 潔 治 術 (3) 根 面 平 整 術
口 腔 自 我 保 健 方 法 1. 刷 牙 (1) 牙 刷 (2) 牙 膏 (3) 刷 牙 方 法 2. 其 他 (1) 牙 籤 (2) 牙 線 (3) 齦 乳 頭 按 摩 器
口 腔 健 康 教 育 1. 目 的 及 意 義 (1) 目 的 (2) 意 義 2. 方 法 和 方 式 (1) 語 言 教 育 (2) 文 字 教 育 (3) 形 象 教 育 (4) 電 化 教 育 (5) 綜 合 教 育
謝 謝 並 祝 福 諸 位 成 為 一 位 優 秀 的 社 區 口 腔 保 建 工 作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