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 开 管 办 2015 18 号 广 州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广 州 开 发 区 瞪 羚 企 业 认 定 扶 持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部 委 局 室, 各 直 属 国 有 企 业, 各 群 众 团 体, 各 事 业 单 位 : 广 州 开 发 区 瞪 羚 企 业 认 定 扶 持 办 法 已 经 管 委 会 同 意,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遵 照 执 行 执 行 过 程 中 如 遇 问 题, 请 径 向 区 科 技 创 新 和 知 识 产 权 局 反 映 广 州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办 公 室 2015 年 7 月 27 日 1
广 州 开 发 区 瞪 羚 企 业 认 定 扶 持 办 法 为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战 略, 进 一 步 提 升 广 州 开 发 区 创 新 能 力 及 创 新 环 境, 认 定 及 培 育 一 批 具 有 一 定 规 模 创 新 性 强 增 长 潜 力 大 的 企 业 ( 以 下 简 称 瞪 羚 企 业 ), 集 中 优 质 资 源 给 予 重 点 支 持, 探 索 形 成 支 持 瞪 羚 企 业 创 新 发 展 做 强 做 大 的 有 效 模 式, 进 一 步 营 造 良 好 的 创 新 创 业 环 境, 突 出 创 新 驱 动 突 出 依 靠 科 技 创 新 科 技 金 融 科 技 人 才 推 动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结 构 调 整 攀 升 产 业 价 值 链 的 中 高 端, 支 持 企 业 加 大 研 发 和 创 新, 走 出 高 质 量 高 效 益 可 持 续 的 发 展 道 路, 为 全 区 的 科 技 创 新 及 经 济 增 长 增 添 新 的 动 力 和 长 远 支 撑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选 择 范 围 及 条 件 ( 一 ) 选 择 范 围 1. 纳 入 区 统 计 范 围 在 区 内 注 册 登 记 ( 包 括 广 州 开 发 区 中 新 广 州 知 识 城 广 州 国 际 生 物 岛 ) 并 在 区 内 办 理 税 务 登 记 在 区 内 实 际 经 营 有 健 全 的 财 务 制 度 实 行 独 立 核 算 的 科 技 法 人 企 业 2. 产 业 领 域 符 合 区 战 略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方 向, 涵 盖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 含 物 联 网 与 云 计 算 高 端 软 件 移 动 互 联 网 ) 生 物 与 健 康 智 能 制 造 新 材 料 节 能 环 保 现 代 服 务 业 等 领 域 ( 二 ) 选 择 条 件 工 业 企 业 服 务 类 企 业 高 层 次 人 才 企 业 主 要 以 企 业 规 模 和 效 益 指 标 作 为 遴 选 的 基 本 指 标, 以 企 业 创 新 能 力 指 标 和 行 业 影 响 2
力 指 标 为 参 考 在 符 合 规 模 和 效 益 指 标 的 前 提 下, 满 足 创 新 能 力 指 标 行 业 影 响 力 指 标 中 任 一 条 件 或 以 上 的 企 业 优 先 入 选 特 殊 类 企 业 不 受 企 业 规 模 和 效 益 指 标 创 新 能 力 指 标 影 响, 在 符 合 特 定 条 件 情 况 下, 可 认 定 为 瞪 羚 企 业 1. 瞪 羚 企 业 选 择 条 件 (1) 规 模 和 效 益 指 标 工 业 企 业 上 年 度 总 收 入 在 2000 万 元 1 亿 元 的 企 业, 近 两 年 收 入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20% 或 利 润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20%; 上 年 度 总 收 入 在 1 亿 5 亿 的 企 业, 近 两 年 收 入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5% 或 利 润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5%; 上 年 度 总 收 入 在 5 亿 元 及 以 上 的 企 业, 近 两 年 收 入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0% 或 利 润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0% 服 务 业 企 业 上 年 度 总 收 入 在 500 万 元 2000 万 元 的 企 业, 近 两 年 收 入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20% 或 利 润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20%; 上 年 度 总 收 入 在 2000 万 元 1 亿 的 企 业, 近 两 年 收 入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5% 或 利 润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5%; 上 年 度 总 收 入 在 1 亿 元 及 以 上 的 企 业, 近 两 年 收 入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0% 或 利 润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0% 高 层 次 人 才 企 业 上 年 度 总 收 入 在 500 万 元 2000 万 元 的 企 业, 近 两 年 收 入 年 3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20% 或 利 润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20%; 上 年 度 总 收 入 在 2000 万 元 1 亿 的 企 业, 近 两 年 收 入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5% 或 利 润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5%; 上 年 度 总 收 入 在 1 亿 元 及 以 上 的 企 业, 近 两 年 收 入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0% 或 利 润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0% (2) 创 新 能 力 指 标 研 发 投 入 : 近 两 年 平 均 研 发 投 入 强 度 超 过 5%; 研 发 平 台 : 被 认 定 为 国 家 省 市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的 企 业 ; 被 认 定 为 国 家 省 市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工 程 实 验 室 重 点 实 验 室 的 企 业 ; 专 利 : 获 得 发 明 专 利 授 权 1 项 以 上 ; 著 作 权 : 近 3 年 获 得 软 件 著 作 权 6 项 以 上 或 集 成 电 路 布 图 2 项 以 上 ; 标 准 : 近 3 年 主 导 参 与 制 定 国 际 国 家 或 行 业 标 准 1 项 以 上 ; 人 才 : 核 心 管 理 团 队 或 领 军 人 才 获 得 国 家 省 市 以 及 开 发 区 相 关 人 才 引 进 或 奖 励 政 策 认 定, 如 中 组 部 千 人 计 划 广 东 省 创 新 创 业 团 队 广 州 市 创 新 创 业 领 军 人 才 开 发 区 科 技 领 军 人 才 等 ; 其 他 : 近 3 年 获 得 医 疗 器 械 注 册 证 或 国 家 新 药 证 书 (3 类 及 以 上 )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认 证 (GMP) 植 物 新 品 种 权 1 项 以 上 (3) 新 业 态 新 模 式 企 业 指 标 4
基 于 搜 索 引 擎 网 络 游 戏 即 时 通 讯 手 机 游 戏 无 线 音 乐 BLOG IC 设 计 移 动 支 付 IPTV to TV 等 TMT 产 业 的 企 业 基 于 大 数 据 电 子 商 务 物 联 网 云 服 务 等 行 业 的 企 业 能 基 于 互 联 网 思 维, 围 绕 目 标 客 户 产 品 和 服 务 盈 利 渠 道 等 方 面 实 现 商 业 模 式 创 新 的 企 业 主 要 表 现 为 : 基 于 向 普 通 用 户 免 费 提 供 基 础 服 务, 在 此 基 础 上 通 过 向 用 户 或 合 作 伙 伴 提 供 增 值 服 务 进 行 赢 利 基 于 特 殊 客 户 群 体 需 求 进 行 挖 掘 和 满 足 的 商 业 模 式 创 新, 主 要 指 企 业 能 顺 应 并 捕 捉 具 有 特 殊 需 求 的 客 户 群 体, 创 造 满 足 其 需 要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基 于 产 品 和 服 务 创 新 的 商 业 模 式 创 新, 主 要 指 企 业 针 对 目 标 客 户 群 体 需 求 的 差 异 性, 提 供 差 异 化 的 产 品 或 服 务 开 创 新 的 产 业 领 域, 或 以 前 所 未 有 的 方 式 提 供 已 有 的 产 品 或 服 务 基 于 改 变 接 触 客 户 方 式 的 商 业 模 式 创 新, 主 要 指 企 业 通 过 创 新 客 户 群 体 的 接 触 方 式, 如 B2B\C2C\B2C\O2O 等, 改 变 客 户 群 体 的 消 费 习 惯, 使 企 业 获 得 新 的 盈 利 渠 道 在 国 内 外 证 券 市 场 市 场 上 市 后 备 上 市 的 企 业 荣 获 广 东 省 高 成 长 性 中 小 企 业 荣 誉 的 企 业 荣 获 广 州 市 科 技 小 巨 人 企 业 荣 誉 的 企 业 在 产 业 细 分 领 域 市 场 占 有 率 居 前 五 位 的 企 业 获 得 在 区 内 备 案 的 投 资 机 构 或 上 市 公 司 瞪 羚 企 业 投 资 5
引 进 的 企 业, 投 资 额 不 少 于 3000 万 元, 占 企 业 股 份 不 少 于 5% 2. 瞪 羚 培 育 企 业 选 择 条 件 (1) 规 模 和 效 益 指 标 上 年 度 总 收 入 在 300 万 2000 万 的 企 业, 近 两 年 收 入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20% 或 利 润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20% 或 上 一 年 总 收 入 或 利 润 率 增 长 高 于 50%; 上 年 度 总 收 入 在 2000 万 以 上 的 企 业, 上 一 年 总 收 入 增 长 高 于 30% 或 利 润 率 增 长 高 于 30%; 上 一 年 度 认 定 的 瞪 羚 企 业 在 本 年 度 仍 保 持 增 长 但 未 满 足 瞪 羚 企 业 增 速 要 求 的, 则 将 该 企 业 自 动 划 入 瞪 羚 培 育 企 业 范 畴 (2) 创 新 能 力 指 标 研 发 投 入 : 企 业 近 3 年 平 均 研 发 投 入 强 度 超 过 5%; 专 利 : 近 3 年 获 得 专 利 授 权 1 项 以 上 ; 著 作 权 : 近 3 年 获 得 软 件 著 作 权 4 项 以 上 或 集 成 电 路 布 图 1 项 以 上 ; 人 才 : 核 心 管 理 团 队 或 领 军 人 才 获 得 国 家 省 市 以 及 开 发 区 相 关 人 才 引 进 或 奖 励 政 策 认 定, 如 中 组 部 千 人 计 划 广 东 省 创 新 创 业 团 队 广 州 市 创 新 创 业 领 军 人 才 开 发 区 科 技 领 军 人 才 等 荣 获 广 州 市 科 技 小 巨 人 企 业 荣 誉 的 企 业 在 中 国 创 新 创 业 大 赛 获 得 一 二 三 等 奖 的 企 业 获 得 在 区 内 备 案 的 投 资 机 构 或 上 市 公 司 瞪 羚 企 业 投 资 6
引 进 的 企 业, 投 资 额 不 少 于 300 万 元, 占 企 业 股 份 不 少 于 5% 3. 瞪 羚 示 范 企 业 选 择 条 件 瞪 羚 企 业 满 足 以 下 任 意 一 条 的 可 评 定 为 瞪 羚 示 范 企 业 (1) 总 收 入 三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20%: 成 立 时 间 不 早 于 2001 年,2011 年 总 收 入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且 近 3 年 收 入 复 合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20%; (2)5 年 内 实 现 年 收 入 超 过 5 个 亿 : 成 立 时 间 不 早 于 2009 年, 且 上 一 年 企 业 总 收 入 不 低 于 5 亿 元 ; (3)10 年 内 实 现 年 收 入 超 过 10 个 亿 : 成 立 时 间 不 早 于 2004 年, 且 上 一 年 企 业 总 收 入 不 低 于 10 亿 元 ; 二 瞪 羚 八 条 专 项 支 持 政 策 在 本 区 设 立 的 科 技 发 展 资 金 中 列 支 瞪 羚 企 业 专 项 扶 持 资 金, 扶 持 瞪 羚 企 业 发 展, 主 要 政 策 如 下 : ( 一 ) 支 持 企 业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对 于 认 定 的 瞪 羚 企 业 按 本 年 认 定 的 研 发 费 用 总 额 的 20% 的 额 外 奖 励, 最 高 不 超 过 50 万 元 ( 二 ) 对 企 业 提 供 综 合 融 资 支 持 对 于 认 定 及 培 育 的 瞪 羚 企 业, 因 扩 大 规 模 技 术 改 造 加 大 研 发 及 用 于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等 获 得 银 行 贷 款 的, 分 别 给 予 认 定 当 年 5% 一 次 性 贷 款 贴 息, 单 次 最 高 50 万 元 封 顶, 每 年 每 个 企 业 可 享 受 1 次 补 贴, 对 同 一 笔 贷 款 不 重 复 享 受 区 内 贴 息 ( 三 ) 加 大 企 业 融 资 补 贴 力 度 对 在 区 内 备 案 的 投 资 机 构 投 资 的 认 定 及 培 育 瞪 羚 企 业, 给 予 企 业 获 得 投 资 额 的 10% 的 补 贴, 7
最 高 50 万 元 封 顶, 每 年 每 个 企 业 可 享 受 1 次 补 贴 对 于 瞪 羚 企 业 投 资 引 进 的 企 业, 按 照 瞪 羚 企 业 投 资 额 10% 给 予 补 贴, 最 高 50 万 元 封 顶, 单 个 瞪 羚 企 业 200 万 元 封 顶 ( 四 ) 支 持 企 业 创 新 发 展 对 获 得 认 定 及 培 育 的 瞪 羚 企 业, 两 年 内 首 次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给 予 20 万 元 的 一 次 性 奖 励 ; 对 新 引 入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两 年 内 获 认 定 我 区 的 瞪 羚 企 业 给 予 20 万 元 的 一 次 性 奖 励, 对 培 育 的 瞪 羚 企 业 3 年 内 获 得 首 次 认 定 瞪 羚 企 业 给 予 20 万 元 的 一 次 性 奖 励 ( 五 ) 支 持 企 业 壮 大 发 展 每 年 在 中 新 广 州 知 识 城 预 留 部 分 用 地 用 于 企 业 的 发 展, 对 于 未 在 我 区 购 买 过 用 地 的 孵 化 器 或 加 速 器 内 的 瞪 羚 企 业, 满 足 上 一 年 营 业 收 入 超 过 2 亿 元, 在 我 区 累 计 税 收 超 过 1000 万 元 的 瞪 羚 企 业 给 予 优 先 安 排 用 地 ( 六 ) 支 持 企 业 引 进 骨 干 人 才 和 紧 缺 人 才 具 体 支 持 流 程 参 照 广 州 开 发 区 萝 岗 区 创 新 创 业 骨 干 人 才 和 紧 缺 人 才 薪 酬 补 贴 实 施 办 法, 对 于 瞪 羚 企 业 及 培 育 的 瞪 羚 企 业 在 人 才 入 户 管 理 团 队 子 女 就 读 等 给 予 提 供 便 利 ( 七 ) 提 升 企 业 知 识 产 权 创 造 运 用 保 护 和 管 理 能 力 引 导 优 质 专 利 代 理 机 构 为 企 业 提 供 高 质 量 的 专 利 管 理 服 务 加 强 知 识 产 权 的 行 政 和 司 法 保 护 将 企 业 认 定 后 三 年 内 PCT 国 际 专 利 申 请 资 助 最 高 6 个 国 家, 标 准 按 照 区 知 识 产 权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执 行 将 企 业 3 年 内 知 识 产 权 维 权 调 查 费 用 诉 讼 费 用 资 助 到 50%, 最 高 10 万 元 8
( 八 ) 支 持 各 类 机 构 为 企 业 提 供 服 务 支 持 各 类 机 构 参 与 瞪 羚 企 业 遴 选 制 定 政 策 编 制 发 展 报 告 宣 传 瞪 羚 品 牌 支 持 社 会 力 量 及 金 融 机 构 搭 建 瞪 羚 俱 乐 部 瞪 羚 咖 啡 瞪 羚 联 盟 等 交 流 平 台, 对 瞪 羚 企 业 及 培 育 瞪 羚 企 业 在 瞪 羚 咖 啡 平 台 上 进 行 产 品 展 示 及 企 业 形 象 宣 传, 支 持 瞪 羚 企 业 挂 牌 广 州 股 权 交 易 中 心 瞪 羚 板, 支 持 企 业 与 我 区 重 大 校 地 合 作 平 台 及 广 州 市 校 地 合 作 联 盟 成 员 开 展 战 略 合 作, 支 持 咨 询 公 司 为 企 业 开 展 战 略 咨 询, 支 持 具 备 条 件 的 传 统 企 业 开 展 电 子 商 务 营 销 及 新 模 式 改 造, 支 持 企 业 开 展 国 际 合 作 不 定 期 召 开 项 目 路 演 及 重 点 项 目 对 接 会, 支 持 企 业 融 资 或 上 市 公 司 并 购 三 组 织 保 障 建 立 联 合 工 作 机 制 区 委 组 织 人 事 局 区 政 策 研 究 室 区 发 展 改 革 和 金 融 工 作 局 区 科 技 创 新 和 知 识 产 权 局 区 经 济 发 展 局 区 投 资 促 进 局 区 财 政 局 区 国 土 资 源 和 规 划 局 等 部 门 成 立 瞪 羚 计 划 工 程 联 合 工 作 组, 负 责 支 持 政 策 的 组 织 落 实 以 及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重 大 事 项 协 调 办 公 室 设 在 区 科 技 创 新 和 知 识 产 权 局, 负 责 日 常 工 作 事 务 及 具 体 解 释 本 办 法 四 实 施 方 式 ( 一 ) 工 作 流 程 对 瞪 羚 企 业 实 施 动 态 管 理, 根 据 企 业 发 展 的 实 时 情 况, 每 年 重 新 认 定, 每 年 的 认 定 时 间 另 行 制 定 操 作 细 则 予 以 明 确, 根 据 具 体 进 展 每 年 发 布 通 知 征 集 企 业 报 名 工 作, 按 照 统 计 筛 选 公 开 9
征 集 组 织 推 荐 名 单 审 定 对 外 公 示 的 工 作 流 程, 开 展 瞪 羚 企 业 遴 选 工 作, 具 体 工 作 内 容 如 下 : 1. 统 计 筛 选 根 据 区 发 展 改 革 和 金 融 工 作 局 ( 统 计 局 ) 提 供 的 企 业 年 度 统 计 报 表, 根 据 条 件 筛 选, 符 合 规 模 和 效 益 指 标 的 企 业 直 接 成 为 备 选 企 业 名 单 2. 公 开 征 集 每 年 由 区 科 技 创 新 和 知 识 产 权 局 发 布 通 知, 面 向 全 区 企 业 进 行 征 集, 明 确 瞪 羚 企 业 申 报 与 认 定 的 相 关 流 程 提 交 资 料 等 有 关 内 容 3. 组 织 推 荐 由 行 业 协 会 创 投 机 构 金 融 机 构, 以 及 联 合 工 作 组 相 关 部 门 等 根 据 遴 选 标 准 进 行 企 业 推 荐, 形 成 推 荐 企 业 名 单 4. 名 单 审 定 由 区 科 技 创 新 和 知 识 产 权 局 负 责 根 据 遴 选 标 准 审 定 统 计 筛 选 公 开 征 集 及 组 织 推 荐 的 备 选 企 业 名 单, 形 成 当 年 瞪 羚 企 业 名 单 5. 对 外 公 示 在 广 州 开 发 区 政 府 网 站 及 相 关 平 台 公 示 遴 选 结 果 ( 二 ) 专 项 扶 持 资 金 来 源 瞪 羚 企 业 专 项 扶 持 资 金 来 源 于 本 区 设 立 的 科 技 发 展 资 金 ( 三 ) 相 关 数 据 认 定 机 构 1. 研 发 经 费 的 认 定 : 企 业 上 年 度 按 要 求 向 区 上 报 研 发 投 入 等 相 关 统 计 数 据, 企 业 年 度 研 发 经 费 认 定 根 据 广 州 市 科 技 主 管 部 门 的 加 计 扣 除 备 案 及 本 区 税 务 部 门 认 定 的 数 据 为 准 10
2. 获 得 备 案 的 投 资 机 构 及 天 使 投 资 人 是 指 在 广 州 开 发 区 科 技 创 新 和 知 识 产 权 局 备 案 的 投 资 机 构 及 天 使 投 资 人 3. 企 业 及 投 资 机 构 或 天 使 投 资 人 双 方 签 订 合 同, 合 同 签 订 一 式 三 份, 投 资 人 和 被 投 企 业 以 及 广 州 开 发 区 科 技 创 新 和 知 识 产 权 局 各 持 一 份, 企 业 获 得 投 资 额 或 天 使 投 资 人 投 资 额 以 双 方 签 订 的 合 同 为 准 ( 四 ) 扶 持 资 金 的 审 核 发 放 专 项 扶 持 资 金 由 广 州 开 发 区 科 技 创 新 和 知 识 产 权 局 负 责 审 核 发 放, 具 体 操 作 细 则 另 文 制 定 ( 五 ) 约 定 事 项 相 关 企 业 和 机 构 应 自 觉 遵 守 国 家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及 本 区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规 定, 申 请 补 贴 的 单 位 应 提 供 真 实 的 资 料 和 凭 证, 弄 虚 作 假 或 恶 意 套 取 资 金 者, 不 予 补 贴 ; 已 补 贴 的, 追 回 补 贴 费 用 ; 涉 嫌 犯 罪 的, 移 交 司 法 机 关 依 法 追 究 其 责 任 五 实 施 年 限 本 办 法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有 效 期 5 年, 有 效 期 满 将 根 据 实 施 情 况 予 以 评 估 修 订, 原 试 行 办 法 在 本 办 法 公 布 之 日 起 废 止 11
公 开 方 式 : 主 动 公 开 广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广 州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广 州 出 口 加 工 区 管 委 会 办 公 室 秘 书 处 广 州 保 税 区 中 新 广 州 知 识 城 校 对 人 : 秦 海 鸥 2015 年 7 月 28 日 印 发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