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形 势 与 政 策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徐 之 明 一 国 内 时 事 11 月 9 日 至 12 日, 中 共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在 北 京 举 行 全 会 听 取 和 讨 论 了 习 近 平 受 中 央 政 治 局 委 托 作 的 工 作 报 告, 审 议 通 过 了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习 近 平 就 决 定 ( 讨 论 稿 ) 向 全 会 作 了 说 明 决 定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的 重 大 意 义 和 指 导 思 想 ; 二 坚 持 和 完 善 基 本 经 济 制 度 ; 三 加 快 完 善 现 代 市 场 体 系 ; 四 加 快 转 变 政 府 职 能 ; 五 深 化 财 税 体 制 改 革 ; 六 健 全 城 乡 发 展 一 体 化 体 制 机 制 ; 七 构 建 开 放 型 经 济 新 体 制 ; 八 加 强 社 会 主 义 民 主 政 治 制 度 建 设 ; 九 推 进 法 治 中 国 建 设 ; 十 强 化 权 力 运 行 制 约 和 监 督 体 系 ; 十 一 推 进 文 化 体 制 机 制 创 新 ; 十 二 推 进 社 会 事 业 改 革 创 新 ; 十 三 创 新 社 会 治 理 体 制 ; 十 四 加 快 生 态 文 明 制 度 建 设 ; 十 五 深 化 国 防 和 军 队 改 革 ; 十 六 加 强 和 改 善 党 对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的 领 导 11 月 21 日, 李 克 强 同 欧 洲 理 事 会 主 席 范 龙 佩 欧 盟 委 员 会 主 席 巴 罗 佐 共 同 主 持 第 十 六 次 中 国 欧 盟 领 导 人 会 晤 李 克 强 说, 我 们 愿 与 欧 方 一 道, 把 握 好 中 欧 关 系 大 方 向, 坚 持 相 互 信 任 与 合 作 共 赢, 妥 善 处 理 合 作 中 遇 到 的 问 题 和 分 歧, 推 动 中 欧 全 面 战 略 伙 伴 关 系 不 断 取 得 新 发 展 双 方 领 导 人 就 加 强 中 欧 全 方 位 合 作 达 成 重 要 共 识 : 第 一, 以 投 资 协 定 谈 判 带 动 中 欧 经 贸 合 作 迈 上 新 台 阶 第 二, 打 造 中 欧 合 作 新 亮 点 第 三, 推 动 交 通 和 基 础 设 施 合 作 朝 着 更 加 联 通 兼 容 智 能 高 端 方 向 发 展 第 四, 发 挥 好 中 欧 高 级 别 人 文 交 流 对 话 机 制 作 用 第 五, 加 强 在 国 际 和 地 区 事 务 中 的 合 作 11 月 23 日, 中 国 政 府 发 表 声 明, 宣 布 划 设 东 海 防 空 识 别 区, 并 发 布 航 空 器 识 别 规 则 公 告 和 识 别 区 示 意 图 11 月 25 日,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近 日 印 发 党 政 机 关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条 例, 并 发 出 通 知, 要 求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条 例 共 分 12 章 65 条, 对 党 政 机 关 经 费 管 理 国 内 差 旅 因 公 临 时 出 国 ( 境 ) 公 务 接 待 公 务 用 车 会 议 活 动 办 公 用 房 资 源 节 约 作 出 全 面 规 范 11 月 26 日, 李 克 强 在 罗 马 尼 亚 首 都 布 加 勒 斯 特 与 中 东 欧 国 家 领 导 人 会 晤 时 发 表 讲 话, 提 出 中 国 - 中 东 欧 国 家 之 间 战 略 合 作 框 架, 包 括 三 大 原 则 和 六 大 领 域, 努 力 推 动 中 国 与 中 东 欧 国 家 合 作 跨 上 新 台 阶 三 大 原 则 是 : 第 一, 坚 持 平 等 相 待, 相 互 尊 重 第 二, 坚 持 互 利 共 赢, 共 同 发 展 第 三, 坚 持 中 欧 共 进, 相 向 而 行 六 大 领 域 是 : 第 一, 做 大 做 实 经 贸 合 作 第 二, 加 快 推 进 互 联 互 通 第 三, 大 力 加 强 绿 色 合 作 第 四, 积 极 拓 展 融 资 渠 道 第 五, 深 挖 地 方 合 作 潜 力 第 六, 丰 富 人 文 交 流 活 动 11 月 26 日, 李 克 强 在 罗 马 尼 亚 首 都 布 加 勒 斯 特 出 席 第 三 届 中 国 - 中 东 欧 国 家 经 贸 论 坛 并 发 表 致 辞 关 于 中 国 与 中 东 欧 国 家 的 经 贸 合 作, 李 克 强 提 出 以 下 建 议 : 第 一, 推 动 贸 易 规 模 再 翻 一 番 第 二, 合 作 建 设 一 批 基 础 设 施 大 项 目 第 三, 积 极 扩 大 企 业 双 向 投 资 11 月 27 日, 中 央 党 内 法 规 制 定 工 作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2013 2017 年 ) 发 布 纲 要 对 今 后 5 年 中 央 党 内 法 规 制 定 工 作 进 行 统 筹 安 排, 提 出 了 指 导 思 想 工 作 目 标 基 本 要 求 主 要 任 务 和 落 实 要 求, 确 定 了 一 批 党 内 法 规 重 点 制 定 项 目 11 月 29 日, 李 克 强 在 塔 什 干 出 席 上 海 合 作 组 织 成 员 国 总 理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同 与 会 各 国 领 导 人 就 促 进 上 合 组 织 框 架 内 多 领 域 合 作 加 强 上 合 组 织 建 设 等 深 入 交 换 意 见, 达 成 广 泛 共 识 李 克 强 提 出 深 化 上 合 组 织 务 实 合 作 六 点 倡 议 : 一 是 深 化 安 全 合 作 二 是 加 快 道 路 互 联 互 通 三 是 促 进 贸 易 和 投 资 便 利 化 四 是 加 强 金 融 合 作 五 是 推 进 生 态 和 能 源 合 作 六 是 扩 大 人 文 交 流
二 国 际 时 事 11 月 8 日, 超 强 台 风 海 燕 在 菲 律 宾 登 陆, 造 成 数 百 人 伤 亡 这 是 菲 律 宾 有 史 以 来 遭 遇 的 最 强 台 风 11 月 11 日, 伊 朗 与 国 际 原 子 能 机 构 就 合 作 路 线 图 达 成 一 致, 双 方 签 署 了 一 份 解 决 伊 核 问 题 的 联 合 声 明 根 据 该 声 明, 国 际 原 子 能 机 构 的 人 员 将 可 以 检 查 阿 拉 克 重 水 反 应 堆 与 加 钦 铀 矿 24 日, 伊 朗 核 问 题 六 国 在 日 内 瓦 与 伊 朗 达 成 一 份 阶 段 性 协 议 在 未 来 6 个 月 时 间 内, 伊 朗 将 暂 停 部 分 铀 浓 缩 活 动 以 换 取 减 轻 部 分 制 裁 11 月 11 日, 为 期 两 周 的 联 合 国 气 候 变 化 框 架 公 约 第 十 九 次 缔 约 方 会 议 暨 京 都 议 定 书 第 九 次 缔 约 方 会 议 在 波 兰 首 都 华 沙 拉 开 帷 幕 23 日, 会 议 最 终 就 德 班 平 台 决 议 气 候 资 金 和 损 失 损 害 补 偿 机 制 等 焦 点 议 题 签 署 了 协 议 11 月 28 日 至 29 日, 欧 盟 东 部 伙 伴 关 系 峰 会 在 立 陶 宛 首 都 维 尔 纽 斯 举 行 本 次 峰 会 最 引 人 注 目 的 是 乌 克 兰 与 欧 盟 一 体 化 的 前 景 问 题 在 欧 盟 6 个 东 部 伙 伴 中, 格 鲁 吉 亚 与 摩 尔 多 瓦 29 日 同 欧 盟 草 签 了 联 系 国 协 定, 并 准 备 明 年 正 式 签 署 协 定 但 原 计 划 作 为 本 次 峰 会 核 心 议 题 的 欧 盟 与 乌 克 兰 的 谈 判 依 然 陷 入 僵 局, 欧 盟 没 能 说 服 乌 克 兰 签 署 具 有 里 程 碑 意 义 的 政 治 与 经 济 协 议 三 习 近 平 同 志 言 行 录 11 月 2 日, 习 近 平 会 见 21 世 纪 理 事 会 北 京 会 议 外 方 代 表, 阐 述 了 中 国 的 发 展 道 路 改 革 开 放 经 济 形 势 和 对 外 政 策 习 近 平 表 示, 中 国 人 民 正 在 努 力 实 现 两 个 一 百 年 的 奋 斗 目 标 和 中 华 民 族 伟 大 复 兴 的 中 国 梦 中 国 梦 与 中 国 人 民 追 求 美 好 生 活 的 梦 想 是 相 连 的, 也 是 与 各 国 人 民 追 求 和 平 与 发 展 的 美 好 梦 想 相 通 的 要 实 现 中 国 梦, 我 们 必 须 坚 持 走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道 路 这 条 道 路 是 中 国 人 民 经 过 长 期 艰 苦 探 索 后 找 到 的 正 确 道 路 习 近 平 表 示, 中 国 取 得 了 举 世 瞩 目 的 发 展 成 就, 但 仍 是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发 展 中 国 家, 仍 处 于 并 将 长 期 处 于 社 会 主 义 初 级 阶 段 中 国 的 发 展 任 重 道 远 解 决 发 展 问 题 改 善 民 生 仍 是 我 们 的 第 一 要 务 习 近 平 介 绍 说, 当 前, 中 国 经 济 稳 中 有 进 上 半 年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增 长 了 7.6%, 第 三 季 度 达 到 7.8% 我 们 正 在 转 变 发 展 方 式 调 整 经 济 结 构, 加 快 推 进 新 型 工 业 化 信 息 化 城 镇 化 和 农 业 现 代 化 支 撑 中 国 经 济 发 展 的 内 生 因 素 很 充 分 我 们 对 中 国 经 济 保 持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抱 有 信 心 中 国 不 会 落 入 所 谓 中 等 收 入 国 家 陷 阱 习 近 平 强 调, 中 国 坚 持 改 革 开 放 不 动 摇 中 国 越 发 展, 就 越 开 放, 中 国 开 放 的 大 门 不 可 能 关 闭 改 革 开 放 永 无 止 境, 只 有 进 行 时 没 有 完 成 时 习 近 平 强 调, 中 国 坚 持 和 平 发 展, 绝 不 走 国 强 必 霸 的 道 路 随 着 中 国 的 发 展, 中 国 将 承 担 更 多 的 国 际 责 任, 更 积 极 参 与 国 际 事 务 及 国 际 体 系 改 革 中 国 是 促 进 世 界 和 平 与 发 展 的 建 设 性 力 量 我 们 将 继 续 抱 着 谦 虚 的 态 度, 学 习 借 鉴 其 他 国 家 的 先 进 理 念 和 发 展 经 验, 包 容 并 蓄, 走 同 其 他 国 家 和 谐 共 生 的 发 展 道 路 11 月 15 日, 习 近 平 会 见 美 国 总 统 特 别 代 表 财 政 部 长 雅 各 布 卢 习 近 平 指 出, 中 美 分 别 作 为 最 大 的 发 展 中 国 家 和 最 大 的 发 达 国 家, 把 各 自 的 事 情 做 好 就 是 对 世 界 最 大 贡 献 中 国 将 以 更 大 的 动 力 推 进 改 革, 保 持 经 济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希 望 美 国 推 进 结 构 性 调 整, 建 立 稳 定 和 可 持 续 的 财 政 运 转 机 制, 确 保 经 济 稳 步 复 苏 和 增 长 双 方 要 在 各 自 深 化 改 革 和 推 进 结 构 调 整 过 程 中 加 强 政 策 协 调, 通 过 推 进 中 美 双 边 投 资 协 定 谈 判, 扩 大 利 益 共 同 点, 发 掘 新 的 合 作 契 机 双 方 还 要 加 强 在 国 际 和 地 区 事 务 中 的 合 作, 以 开 放 包 容 心 态 推 动 区 域 合 作 健 康 发 展, 促 进 世 界 发 展 繁 荣 11 月 18 日, 习 近 平 会 见 美 国 前 总 统 克 林 顿 习 近 平 指 出, 中 美 关 系 虽 历 经 风 雨, 但 总
体 上 朝 着 正 确 方 向 发 展, 取 得 了 丰 硕 成 果 在 两 国 历 届 领 导 人 共 同 努 力 下, 中 美 关 系 已 经 建 设 成 为 一 座 摩 天 大 厦 我 们 双 方 要 继 续 努 力, 为 中 美 关 系 添 砖 加 瓦 我 同 奥 巴 马 总 统 就 共 同 建 设 中 美 新 型 大 国 关 系 达 成 重 要 共 识 这 是 双 方 着 眼 两 国 和 两 国 人 民 根 本 利 益 作 出 的 战 略 决 策 双 方 正 在 加 强 政 治 经 贸 生 态 人 文 等 领 域 合 作, 还 要 共 同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能 源 安 全 等 挑 战 只 要 双 方 牢 牢 把 握 新 型 大 国 关 系 的 大 势 和 原 则, 相 互 尊 重, 合 作 共 赢, 中 美 关 系 发 展 前 景 就 会 更 加 广 阔 11 月 19 日, 习 近 平 应 约 同 伊 朗 总 统 鲁 哈 尼 通 电 话 习 近 平 表 示, 中 方 高 度 重 视 同 伊 朗 的 关 系, 坚 持 从 长 远 角 度 看 待 和 发 展 中 伊 关 系 我 们 愿 同 伊 方 保 持 沟 通 和 交 往, 增 进 互 信, 扎 实 开 展 务 实 合 作 关 于 伊 朗 核 问 题, 习 近 平 强 调, 中 方 主 张 各 方 本 着 相 互 尊 重 分 步 对 等 原 则, 通 过 对 话 谈 判 和 平 解 决 中 方 赞 赏 伊 朗 政 府 采 取 的 积 极 举 措, 支 持 伊 朗 改 善 同 国 际 社 会 关 系 的 努 力 前 不 久 举 行 的 六 国 与 伊 朗 日 内 瓦 对 话 会 缓 和 了 关 系, 维 持 住 了 和 谈 势 头, 符 合 政 治 解 决 伊 朗 核 问 题 的 大 方 向 中 方 希 望 伊 方 把 握 机 遇, 保 持 对 话 势 头, 同 各 方 寻 求 最 大 公 约 数, 争 取 最 好 结 果 中 方 将 继 续 在 六 国 机 制 内 施 加 积 极 影 响, 为 全 面 长 期 妥 善 解 决 伊 朗 核 问 题 创 造 条 件 11 月 20 日, 习 近 平 会 见 来 华 出 席 第 十 六 次 中 国 欧 盟 领 导 人 会 晤 的 欧 洲 理 事 会 主 席 范 龙 佩 和 欧 盟 委 员 会 主 席 巴 罗 佐 习 近 平 指 出, 作 为 最 大 的 发 展 中 国 家 和 最 大 的 发 达 国 家 联 合 体, 中 欧 是 维 护 世 界 和 平 的 两 大 力 量 ; 作 为 世 界 上 两 个 重 要 经 济 体, 中 欧 是 促 进 共 同 发 展 的 两 大 市 场 ; 作 为 东 西 方 文 化 的 重 要 发 祥 地, 中 欧 是 推 动 人 类 进 步 的 两 大 文 明 中 国 共 产 党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就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进 行 了 总 体 部 署 我 们 正 朝 着 实 现 中 华 民 族 伟 大 复 兴 的 目 标 向 前 迈 进 欧 洲 一 体 化 也 是 几 个 世 纪 以 来 欧 洲 人 民 追 求 持 久 和 平 繁 荣 的 梦 想 中 欧 都 在 走 前 人 没 有 走 过 的 路, 做 前 人 没 有 做 过 的 事 双 方 要 坚 持 相 互 尊 重 平 等 相 待 相 互 支 持 相 互 包 容 中 国 将 继 续 坚 定 支 持 欧 洲 一 体 化 建 设 中 欧 要 着 眼 历 史 变 革 趋 势, 抓 住 发 展 机 遇, 在 世 界 多 极 化 和 经 济 全 球 化 进 程 中 准 确 定 位 中 欧 全 面 战 略 伙 伴 关 系, 在 全 球 产 业 发 展 变 化 中 实 现 中 欧 合 作 创 新 发 展, 造 福 双 方 人 民, 为 世 界 和 平 与 发 展 做 出 更 大 贡 献 四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2013 年 11 月 12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委 员 会 第 三 次 全 体 会 议 通 过 ) 一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的 重 大 意 义 和 指 导 思 想 1. 重 大 意 义 改 革 开 放 是 党 在 新 的 时 代 条 件 下 带 领 全 国 各 族 人 民 进 行 的 新 的 伟 大 革 命, 是 当 代 中 国 最 鲜 明 的 特 色 改 革 开 放 最 主 要 的 成 果 是 开 创 和 发 展 了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2. 指 导 思 想 高 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伟 大 旗 帜, 以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3. 总 目 标 完 善 和 发 展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推 进 国 家 治 理 体 系 和 治 理 能 力 现 代 化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是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的 重 点, 核 心 问 题 是 处 理 好 政 府 和 市 场 的 关 系, 使 市 场 在 资 源 配 置 中 起 决 定 性 作 用 和 更 好 发 挥 政 府 作 用 4. 时 间 表 到 二 0 二 0 年, 在 重 要 领 域 和 关 键 环 节 改 革 上 取 得 决 定 性 成 果, 完 成 本 决 定 提 出 的 改 革 任 务, 形 成 系 统 完 备 科 学 规 范 运 行 有 效 的 制 度 体 系, 使 各 方 面 制 度 更 加 成 熟 更 加 定 型 二 坚 持 和 完 善 基 本 经 济 制 度 5. 完 善 产 权 保 护 制 度 公 有 制 经 济 财 产 权 不 可 侵 犯,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财 产 权 同 样 不 可 侵
犯 6. 积 极 发 展 混 合 所 有 制 经 济 国 有 资 本 集 体 资 本 非 公 有 资 本 等 交 叉 持 股 相 互 融 合 的 混 合 所 有 制 经 济, 是 基 本 经 济 制 度 的 重 要 实 现 形 式 完 善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制 度, 提 高 国 有 资 本 收 益 上 缴 公 共 财 政 比 例, 二 0 二 0 年 提 到 百 分 之 三 十 7. 推 动 国 有 企 业 完 善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准 确 界 定 不 同 国 有 企 业 功 能 健 全 协 调 运 转 有 效 制 衡 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8. 支 持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健 康 发 展 坚 持 权 利 平 等 机 会 平 等 规 则 平 等, 废 除 对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各 种 形 式 的 不 合 理 规 定, 消 除 各 种 隐 性 壁 垒, 制 定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进 入 特 许 经 营 领 域 具 体 办 法 三 加 快 完 善 现 代 市 场 体 系 9. 建 立 公 平 开 放 透 明 的 市 场 规 则 10. 完 善 主 要 由 市 场 决 定 价 格 的 机 制 凡 是 能 由 市 场 形 成 价 格 的 都 交 给 市 场, 政 府 不 进 行 不 当 干 预 推 进 水 石 油 天 然 气 电 力 交 通 电 信 等 领 域 价 格 改 革, 放 开 竞 争 性 环 节 价 格 11. 建 立 城 乡 统 一 的 建 设 用 地 市 场 在 符 合 规 划 和 用 途 管 制 前 提 下, 允 许 农 村 集 体 经 营 性 建 设 用 地 出 让 租 赁 入 股, 实 行 与 国 有 土 地 同 等 入 市 同 权 同 价 12. 完 善 金 融 市 场 体 系 扩 大 金 融 业 对 内 对 外 开 放, 在 加 强 监 管 前 提 下, 允 许 具 备 条 件 的 民 间 资 本 依 法 发 起 设 立 中 小 型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13. 深 化 科 技 体 制 改 革 四 加 快 转 变 政 府 职 能 14. 健 全 宏 观 调 控 体 系 健 全 以 国 家 发 展 战 略 和 规 划 为 导 向 以 财 政 政 策 和 货 币 政 策 为 主 要 手 段 的 宏 观 调 控 体 系 15. 全 面 正 确 履 行 政 府 职 能 进 一 步 简 政 放 权, 深 化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中 央 政 府 对 微 观 事 务 的 管 理, 市 场 机 制 能 有 效 调 节 的 经 济 活 动, 一 律 取 消 审 批, 对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要 规 范 管 理 提 高 效 率 16. 优 化 政 府 组 织 结 构 优 化 政 府 机 构 设 置 职 能 配 置 工 作 流 程, 完 善 决 策 权 执 行 权 监 督 权 既 相 互 制 约 又 相 互 协 调 的 行 政 运 行 机 制 严 格 控 制 机 构 编 制, 严 格 按 规 定 职 数 配 备 领 导 干 部, 减 少 机 构 数 量 和 领 导 职 数, 严 格 控 制 财 政 供 养 人 员 总 量 五 深 化 财 税 体 制 改 革 17. 改 进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18. 完 善 税 收 制 度 深 化 税 收 制 度 改 革, 完 善 地 方 税 体 系, 逐 步 提 高 直 接 税 比 重 19. 建 立 事 权 和 支 出 责 任 相 适 应 的 制 度 适 度 加 强 中 央 事 权 和 支 出 责 任, 国 防 外 交 国 家 安 全 关 系 全 国 统 一 市 场 规 则 和 管 理 等 作 为 中 央 事 权 六 健 全 城 乡 发 展 一 体 化 体 制 机 制 20. 加 快 构 建 新 型 农 业 经 营 体 系 坚 持 家 庭 经 营 在 农 业 中 的 基 础 性 地 位 坚 持 农 村 土 地 集 体 所 有 权 稳 定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关 系 并 保 持 长 久 不 变 鼓 励 承 包 经 营 权 在 公 开 市 场 上 流 转 鼓 励 农 村 发 展 合 作 经 济 21. 赋 予 农 民 更 多 财 产 权 利 赋 予 农 民 对 集 体 资 产 股 份 占 有 收 益 有 偿 退 出 及 抵 押 担 保 继 承 权 建 立 农 村 产 权 流 转 交 易 市 场 22. 推 进 城 乡 要 素 平 等 交 换 和 公 共 资 源 均 衡 配 置 23. 完 善 城 镇 化 健 康 发 展 体 制 机 制 坚 持 走 中 国 特 色 新 型 城 镇 化 道 路, 推 进 以 人 为 核 心 的 城 镇 化 推 进 城 市 建 设 管 理 创 新 推 进 农 业 转 移 人 口 市 民 化, 逐 步 把 符 合 条 件 的 农 业 转 移 人 口 转 为 城 镇 居 民
七 构 建 开 放 型 经 济 新 体 制 24. 放 宽 投 资 准 入 25. 加 快 自 由 贸 易 区 建 设 26. 扩 大 内 陆 沿 边 开 放 八 加 强 社 会 主 义 民 主 政 治 制 度 建 设 27. 推 动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制 度 与 时 俱 进 28. 推 进 协 商 民 主 广 泛 多 层 制 度 化 发 展 发 挥 统 一 战 线 在 协 商 民 主 中 的 重 要 作 用 发 挥 人 民 政 协 作 为 协 商 民 主 重 要 渠 道 作 用 29. 发 展 基 层 民 主 九 推 进 法 治 中 国 建 设 30. 维 护 宪 法 法 律 权 威 任 何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都 不 得 有 超 越 宪 法 法 律 的 特 权, 一 切 违 反 宪 法 法 律 的 行 为 都 必 须 予 以 追 究 31. 深 化 行 政 执 法 体 制 改 革 32. 确 保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行 使 审 判 权 检 察 权 推 动 省 以 下 地 方 法 院 检 察 院 人 财 物 统 一 管 理, 探 索 建 立 与 行 政 区 划 适 当 分 离 的 司 法 管 辖 制 度, 保 证 国 家 法 律 统 一 正 确 实 施 33. 健 全 司 法 权 力 运 行 机 制 34. 完 善 人 权 司 法 保 障 制 度 废 止 劳 动 教 养 制 度, 完 善 对 违 法 犯 罪 行 为 的 惩 治 和 矫 正 法 律, 健 全 社 区 矫 正 制 度 十 强 化 权 力 运 行 制 约 和 监 督 体 系 35. 形 成 科 学 有 效 的 权 力 制 约 和 协 调 机 制 加 强 和 改 进 对 主 要 领 导 干 部 行 使 权 力 的 制 约 和 监 督, 加 强 行 政 监 察 和 审 计 监 督 36. 加 强 反 腐 败 体 制 机 制 创 新 和 制 度 保 障 全 面 落 实 中 央 纪 委 向 中 央 一 级 党 和 国 家 机 关 派 驻 纪 检 机 构, 实 行 统 一 名 称 统 一 管 理 37. 健 全 改 进 作 风 常 态 化 制 度 加 快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和 建 设 规 范 并 严 格 执 行 领 导 干 部 工 作 生 活 保 障 制 度 探 索 实 行 官 邸 制 十 一 推 进 文 化 体 制 机 制 创 新 38. 完 善 文 化 管 理 体 制 健 全 坚 持 正 确 舆 论 导 向 的 体 制 机 制 39. 建 立 健 全 现 代 文 化 市 场 体 系 40. 构 建 现 代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体 系 41. 提 高 文 化 开 放 水 平 十 二 推 进 社 会 事 业 改 革 创 新 42. 深 化 教 育 领 域 综 合 改 革 推 进 考 试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探 索 招 生 和 考 试 相 对 分 离 学 生 考 试 多 次 选 择 学 校 依 法 自 主 招 生 专 业 机 构 组 织 实 施 政 府 宏 观 管 理 社 会 参 与 监 督 的 运 行 机 制 43. 健 全 促 进 就 业 创 业 体 制 机 制 44. 形 成 合 理 有 序 的 收 入 分 配 格 局 着 重 保 护 劳 动 所 得 完 善 以 税 收 社 会 保 障 转 移 支 付 为 主 要 手 段 的 再 分 配 调 节 机 制 规 范 收 入 分 配 秩 序 45. 建 立 更 加 公 平 可 持 续 的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坚 持 社 会 统 筹 和 个 人 账 户 相 结 合 的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完 善 个 人 账 户 制 度, 健 全 多 缴 多 得 激 励 机 制, 确 保 参 保 人 权 益, 实 现 基 础 养 老 金 全 国 统 筹, 坚 持 精 算 平 衡 原 则 46.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取 消 以 药 补 医, 理 顺 医 药 价 格, 建 立 科 学 补 偿 机 制 改 革 医 保 支 付 方 式, 健 全 全 民 医 保 体 系 鼓 励 社 会 办 医 允 许 民 办 医 疗 机 构 纳 入 医 保 定 点 范 围 启 动 实 施 一 方 是 独 生 子 女 的 夫 妇 可 生 育 两 个 孩 子 的 政 策 十 三 创 新 社 会 治 理 体 制
47. 改 进 社 会 治 理 方 式 坚 持 系 统 治 理, 加 强 党 委 领 导, 发 挥 政 府 主 导 作 用, 鼓 励 和 支 持 社 会 各 方 面 参 与, 实 现 政 府 治 理 和 社 会 自 我 调 节 居 民 自 治 良 性 互 动 48) 激 发 社 会 组 织 活 力 正 确 处 理 政 府 和 社 会 关 系, 加 快 实 施 政 社 分 开, 推 进 社 会 组 织 明 确 权 责 依 法 自 治 发 挥 作 用 49. 创 新 有 效 预 防 和 化 解 社 会 矛 盾 体 制 健 全 重 大 决 策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机 制 改 革 行 政 复 议 体 制 改 革 信 访 工 作 制 度 50. 健 全 公 共 安 全 体 系 完 善 统 一 权 威 的 食 品 药 品 安 全 监 管 机 构, 建 立 最 严 格 的 覆 盖 全 过 程 的 监 管 制 度 深 化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设 立 国 家 安 全 委 员 会, 完 善 国 家 安 全 体 制 和 国 家 安 全 战 略, 确 保 国 家 安 全 十 四 加 快 生 态 文 明 制 度 建 设 51. 健 全 自 然 资 源 资 产 产 权 制 度 和 用 途 管 制 制 度 52. 划 定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53. 实 行 资 源 有 偿 使 用 制 度 和 生 态 补 偿 制 度 54. 改 革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体 制 十 五 深 化 国 防 和 军 队 改 革 55. 深 化 军 队 体 制 编 制 调 整 改 革 56. 推 进 军 队 政 策 制 度 调 整 改 革 57. 推 动 军 民 融 合 深 度 发 展 十 六 加 强 和 改 善 党 对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的 领 导 58. 中 央 成 立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改 革 总 体 设 计 统 筹 协 调 整 体 推 进 督 促 落 实 59.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需 要 有 力 的 组 织 保 证 和 人 才 支 撑 60. 人 民 是 改 革 的 主 体, 要 坚 持 党 的 群 众 路 线, 建 立 社 会 参 与 机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