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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年 度 碩 博 士 班 招 生 簡 章 目 錄 壹 報 考 資 格 及 相 關 規 定 貳 報 名 與 注 意 事 項 參 考 試 日 期 地 點 3 肆 招 生 所 名 額 及 考 試 科 目 6 伍 修 業 年 限 及 相 關 規 定 20 陸 評 分 方 式 20 柒 錄 取 及 公 告 20 捌 報 到 2 玖 成 績 複 查 22 拾 考 生 申 訴 辦 法 22 拾 壹 註 冊 入 及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22 拾 貳 其 他 未 盡 事 宜 以 本 校 相 關 法 規 及 招 生 委 員 會 決 議 為 準 23 拾 參 碩 博 士 班 簡 介 24 一 中 國 文 碩 / 博 士 班 24 二 資 訊 與 圖 書 館 碩 士 班 25 三 大 眾 傳 播 傳 播 碩 士 班 25 四 資 訊 傳 播 碩 士 班 26 五 數 碩 / 博 士 班 26 六 物 理 碩 / 博 士 班 28 七 化 碩 / 博 士 班 29 八 建 築 碩 士 班 30 九 土 木 工 程 碩 / 博 士 班 3 十 水 資 源 及 環 境 工 程 碩 / 博 士 班 32 十 一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碩 / 博 士 班 33 十 二 電 機 工 程 碩 / 博 士 班 34 十 三 電 機 工 程 機 器 人 工 程 碩 士 班 36 十 四 化 工 程 與 材 料 工 程 碩 / 博 士 班 36 十 五 航 空 太 空 工 程 碩 士 班 37 十 六 資 訊 工 程 碩 / 博 士 班 38 十 七 資 訊 工 程 資 訊 網 路 與 通 訊 碩 士 班 39 十 八 財 務 金 融 碩 / 博 士 班 40 十 九 保 險 保 險 經 營 碩 士 班 4 二 十 國 際 企 業 碩 士 班 4 二 十 一 產 業 經 濟 碩 / 博 士 班 42 二 十 二 經 濟 碩 士 班 43 二 十 三 會 計 碩 士 班 44

二 十 四 統 計 應 用 統 計 碩 士 班 46 二 十 五 企 業 管 理 碩 士 班 47 二 十 六 資 訊 管 理 碩 士 班 48 二 十 七 運 輸 管 理 運 輸 科 碩 士 班 49 二 十 八 公 共 行 政 公 共 政 策 碩 士 班 49 二 十 九 管 理 科 碩 / 博 士 班 50 三 十 英 文 碩 / 博 士 班 52 三 十 一 西 班 牙 語 文 碩 士 班 54 三 十 二 法 國 語 文 碩 士 班 55 三 十 三 日 本 語 文 碩 士 班 55 三 十 四 歐 洲 研 究 所 碩 / 博 士 班 56 三 十 五 美 洲 研 究 所 碩 / 博 士 班 58 三 十 六 國 際 事 務 與 戰 略 研 究 所 碩 / 博 士 班 59 三 十 七 亞 洲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60 三 十 八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6 三 十 九 教 育 科 技 碩 士 班 63 四 十 教 育 政 策 與 領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63 四 十 一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65 四 十 二 未 來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65 四 十 三 課 程 與 教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66 四 十 四 教 育 院 教 育 領 導 與 科 技 管 理 博 士 班 67 附 錄 : 入 大 同 等 力 認 定 標 準 69 2 淡 江 大 對 外 招 生 試 場 及 違 規 處 理 規 則 7 3 網 路 報 名 作 業 流 程 及 注 意 事 項 73 4 ( 所 ) 組 代 碼 表 75 5 校 代 碼 表 78 6 推 薦 函 ( 參 考 格 式 ) 79 7 國 外 歷 切 結 書 8 8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需 求 申 請 表 82 9 造 字 申 請 表 83 0 碩 博 士 班 在 職 生 服 務 年 資 證 明 書 84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書 85 2 淡 江 大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告 知 事 項 87 3 淡 江 大 個 人 資 料 申 請 暨 處 理 回 復 單 88

淡 江 大 02 年 度 碩 博 士 班 招 生 考 試 重 要 日 程 項 目 碩 士 班 日 期 博 士 班 日 期 簡 章 發 售 及 網 路 公 告 02 年 月 7 日 起 02 年 月 7 日 起 網 路 登 錄 報 名 表 (http://exam.tku.edu.tw) 02 年 2 月 8 日 上 午 0 時 至 02 年 2 月 26 日 下 午 4 時 02 年 5 月 3 日 上 午 0 時 至 02 年 5 月 3 日 下 午 4 時 郵 寄 報 名 資 料 及 繳 費 截 止 02 年 2 月 26 日 止 02 年 5 月 3 日 止 准 考 證 查 詢 及 列 印 (http://exam.tku.edu.tw) 試 場 查 詢 (http://exam.tku.edu.tw) 02 年 3 月 6 日 02 年 5 月 2 日 02 年 3 月 7 日 02 年 5 月 22 日 筆 試 日 期 02 年 3 月 0 日 02 年 5 月 25 日 ( 筆 面 試 ) 02 年 3 月 0 日 筆 試 結 束 後 建 築 機 電 電 機 機 器 人 工 程 英 文 西 語 法 文 日 文 面 試 日 期 及 所 歐 洲 所 ( 歐 研 組 俄 研 組 ) 美 洲 所 ( 美 研 組 拉 研 組 ) 戰 略 所 亞 洲 所 ( 日 研 組 ) 教 科 教 政 所 教 心 所 未 來 所 榜 單 公 告 (http://www.acad.tku.edu.tw/as) 02 年 3 月 28 日 02 年 6 月 6 日 成 績 單 寄 發 02 年 3 月 28 日 成 績 複 查 截 止 02 年 4 月 8 日 02 年 6 月 日 正 取 生 報 到 02 年 4 月 5 日 02 年 6 月 7 日 備 取 生 報 到 遞 補 http://www.acad.tku.edu.tw/as 點 選 招 生 資 訊 / 遞 補 名 單 淡 水 校 園 地 址 :2537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英 專 路 5 號 淡 水 校 園 總 機 :(02)262-5656 網 址 :http://www.tku.edu.tw 院 簡 介 :http://www.tku.edu.tw( 點 選 術 單 位 / 選 擇 院 / 選 擇 ) 考 古 題 :http://www.lib.tku.edu.tw/service/exam.htm 分 抵 免 :http://www.tku.edu.tw ( 點 選 行 政 單 位 / 教 務 處 / 註 冊 組 / 法 規 章 程 ) 招 生 相 關 單 位 聯 絡 電 話 : 一 報 名 考 試 放 榜 及 有 關 招 生 問 題 : 教 務 處 ( 招 生 組 253 2208 205 206 2207) 報 到 備 取 遞 補 相 關 問 題 : 教 務 處 ( 註 冊 組 220 2366 2367 2368) 二 就 貸 款 兵 役 就 優 待 減 免 奬 助 金 : 務 處 ( 生 輔 組 227 287) 住 宿 : 務 處 ( 住 輔 組 2395 2396) 三 雜 費 : 財 務 處 (2066 2067) 02 年 月 26 日 至 2 月 7 日 為 本 校 休 假 日, 如 有 疑 問 請 於 2 月 8 日 上 班 時 間 來 電 洽 詢

簡 章 取 得 方 式 及 招 生 所 別 壹 本 簡 章 資 料 及 報 名 專 用 袋 封 面 可 由 淡 江 大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網 頁 查 詢 或 免 費 下 載 網 址 :http://www.tku.edu.tw 點 選 招 生 資 訊 / 招 生 簡 章 / 點 選 02 年 度 碩 博 士 班 招 生 簡 章 貳 簡 章 購 買 方 式 ( 非 發 售 時 間 請 直 接 至 網 頁 下 載 或 函 購 ) 一 簡 章 發 售 日 期 :02 年 月 7 日 起 二 發 售 費 用 : 每 份 工 本 費 50 元 整 三 發 售 方 式 : ( 一 ) 現 場 購 買 :. 淡 水 校 園 :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英 專 路 5 號 教 務 處 ( 行 政 大 樓 A20) 發 售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8:00~2:00,3:00~7:00 2. 台 北 校 園 : 台 北 市 金 華 街 99 巷 5 號 成 人 教 育 部 (D0 室 電 話 :02-2326320) 發 售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08:00~2:00,3:00~2:00, 週 六 週 日 08:00~2:00,3:00~7:00 ( 二 ) 函 購 :. 請 備 50 元 郵 政 匯 票, 匯 票 受 款 人 淡 江 大 教 務 處 2. 自 備 B4 大 小 回 郵 信 封 個 : 請 貼 足 郵 資 ( 簡 章 每 份 重 量 約 260 克, 依 中 華 郵 政 簡 明 國 內 函 件 資 費 表, 印 刷 物 : 普 通 20 元 ; 限 時 27 元 ; 掛 號 40 元 ; 限 時 掛 號 47 元 ), 並 寫 明 收 件 人 姓 名 郵 遞 區 號 地 址 3. 以 上 2 項 請 寄 2537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英 專 路 5 號 教 務 處 收 ; 並 於 信 封 上 註 明 購 買 02 年 度 碩 博 士 班 招 生 簡 章 字 樣 參 招 生 所 別 序 號 所 名 稱 分 機 序 號 所 名 稱 分 機 中 國 文 ( 碩 博 ) 233 23 會 計 ( 碩 ) 2589 2 資 訊 與 圖 書 館 ( 碩 ) 2382 24 統 計 ( 碩 ) 2046 3 大 眾 傳 播 ( 碩 ) 2556 25 企 業 管 理 ( 碩 ) 2678 4 資 訊 傳 播 ( 碩 ) 2266 26 資 訊 管 理 ( 碩 ) 2645 5 數 ( 碩 博 ) 250 27 運 輸 管 理 ( 碩 ) 2833 6 物 理 ( 碩 博 ) 2578 28 公 共 行 政 ( 碩 ) 2544 7 化 ( 碩 博 ) 2533 29 管 理 科 ( 碩 博 ) 286 8 建 築 ( 碩 ) 260 30 英 文 ( 碩 博 ) 2329 9 土 木 工 程 ( 碩 博 ) 26 3 西 班 牙 語 文 ( 碩 ) 2336 0 水 資 源 及 環 境 工 程 ( 碩 博 ) 2572 32 法 國 語 文 ( 碩 ) 2338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 碩 博 ) 263 33 日 本 語 文 ( 碩 ) 2340 2 電 機 工 程 ( 碩 博 ) 265 34 歐 洲 研 究 所 ( 碩 博 ) 2703 3 電 機 工 程 機 器 人 工 程 碩 士 班 265 35 美 洲 研 究 所 ( 碩 博 ) 2706 4 化 工 程 與 材 料 工 程 ( 碩 博 ) 264 36 國 際 事 務 與 戰 略 研 究 所 ( 碩 博 ) 276 5 航 空 太 空 工 程 ( 碩 ) 267 37 亞 洲 研 究 所 ( 碩 ) 2709 6 資 訊 工 程 ( 碩 博 ) 266 38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所 ( 碩 ) 273 7 資 訊 工 程 資 訊 網 路 與 通 訊 碩 士 班 266 39 教 育 科 技 ( 碩 ) 23 8 財 務 金 融 ( 碩 博 ) 2047 40 教 育 政 策 與 領 導 研 究 所 ( 碩 ) 25 9 保 險 ( 碩 ) 2563 4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 碩 ) 3003 20 國 際 企 業 ( 碩 ) 2567 42 未 來 研 究 所 ( 碩 ) 300 2 產 業 經 濟 ( 碩 博 ) 2566 43 課 程 與 教 研 究 所 ( 碩 ) 3032 22 經 濟 ( 碩 ) 2595 44 教 育 院 教 育 領 導 與 科 技 管 理 ( 博 ) 2

壹 報 考 資 格 及 相 關 規 定 一 報 考 資 格 淡 江 大 02 年 度 碩 博 士 班 招 生 簡 章 ( 一 ) 一 般 生 須 符 合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國 內 外 大 畢 業 ( 含 應 屆 畢 業 生 ) 並 持 有 證 明, 或 具 同 等 力 之 報 考 資 格 者 ( 參 閱 附 錄 ), 並 符 合 本 校 各 所 碩 博 士 班 訂 定 之 條 件 者 ( 二 ) 在 職 生 除 報 考 資 格 與 一 般 生 相 同 外, 另 須 具 備 於 公 民 營 機 構 服 務 年 ( 含 ) 以 上 年 資 證 明 書 各 所 另 有 更 嚴 格 之 規 定 者, 從 其 規 定 二 相 關 規 定 ( 一 ) 工 作 年 資 之 計 算, 應 自 工 作 證 明 書 所 載 日 期 起 算 至 02 年 9 月 30 日 止 ( 不 限 定 在 同 一 機 關 服 務 ) 大 專 程 度 常 備 兵 轉 服 志 願 役 者, 報 考 在 職 人 員 進 修 時, 得 以 軍 中 專 長 抵 充 工 作 經 驗, 但 需 持 有 足 以 辨 識 專 長 之 服 務 證 明 書 ( 二 ) 依 據 大 辦 理 招 生 規 定 審 核 作 業 要 點 規 定 : 公 費 生 及 有 實 習 或 服 務 ( 服 役 ) 規 定 者 ( 如 師 資 培 育 公 費 生 軍 警 院 校 生 現 役 軍 人 警 察 等 ) 能 否 報 考, 須 自 行 依 有 關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 三 ) 依 據 教 育 部 函 轉 考 選 部 函 釋 : 中 央 暨 地 方 機 關 公 務 人 員 薦 任 升 等 考 試 及 格 者, 不 宜 逕 行 比 照 相 當 於 高 等 考 試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資 格, 報 考 研 究 所 入 考 試 ( 四 ) 持 教 育 部 香 港 立 案 之 各 院 校 歷 報 考 者, 須 以 教 育 部 驗 印 之 畢 業 證 書 報 考 持 校 開 具 附 核 准 入 籍 文 號 之 四 下 肄 業 證 明 影 本 ( 須 教 育 部 駐 港 代 表 加 蓋 印 章 ), 錄 取 後 應 繳 驗 正 式 畢 業 證 書, 否 則 不 予 核 准 籍 ( 五 ) 持 符 合 教 育 部 規 定 之 國 外 專 科 以 上 校 歷 報 考 者, 須 符 合 大 辦 理 國 外 歷 採 認 辦 法 之 規 定 ( 六 ) 持 大 陸 地 區 歷 報 考 者, 須 符 合 大 陸 地 區 歷 採 認 辦 法 之 規 定 ( 七 ) 持 香 港 及 澳 門 歷 報 考 者, 須 符 合 香 港 澳 門 歷 檢 覈 及 採 認 辦 法 之 規 定 ( 八 ) 陸 生 不 得 報 考, 但 已 在 臺 取 得 合 法 居 留 身 分 者, 不 在 此 限 貳 報 名 與 注 意 事 項 一 本 校 採 先 報 名 考 試, 俟 錄 取 報 到 開 後 審 核 報 考 資 格 若 報 考 資 格 不 合 或 網 路 登 錄 資 料 或 所 繳 在 職 身 分 經 歷 及 年 資 證 明 等 證 件, 經 查 如 有 偽 造 假 借 冒 用 不 實 者, 一 經 發 現 本 校 將 採 下 列 方 式 處 理 : ( 一 ) 報 名 後 考 試 前 發 現 者, 取 消 考 試 資 格 ( 二 ) 考 試 後 已 錄 取 分 發 者, 一 經 發 現,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 三 ) 入 後 修 業 未 滿 期 即 經 發 現 者, 勒 令 退 ( 四 ) 入 後 修 業 達 期 ( 含 ) 以 上, 開 除 籍 ( 五 ) 畢 業 後 始 發 現 者, 除 註 銷 籍 外, 並 追 繳 已 發 之 位 證 書 二 報 名 日 期 : ( 一 ) 碩 士 班 :02 年 2 月 8 日 ( 星 期 一 ) 上 午 0 時 至 2 月 26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4 時 截 止 ( 二 ) 博 士 班 :02 年 5 月 3 日 ( 星 期 五 ) 上 午 0 時 至 5 月 3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4 時 截 止 報 名 統 於 報 名 截 止 後 關 閉, 請 留 意 截 止 時 間 以 免 統 關 閉 無 法 完 成 網 路 填 表, 或 延 遲 繳 費 導 致 報 名 手 續 未 完 成 為 避 免 網 路 壅 塞 或 報 名 異 常 未 能 及 時 解 決, 請 儘 早 上 網 填 表 並 完 成 繳 費 手 續 三 報 名 方 式 :( 網 路 報 名 作 業 流 程 請 參 閱 附 錄 3) 碩 博 士 班 考 試 均 採 網 路 報 名, 無 需 寄 回 報 名 表, 報 名 前 請 先 確 認 符 合 報 考 資 格 報 名 請 至 http://exam.tku.edu.tw 點 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 博 士 班, 填 表 完 成 確 認 後, 依 --

統 賦 予 之 銀 行 代 碼 及 帳 號, 至 各 金 融 機 構 匯 款 或 自 動 櫃 員 機 ( 郵 局 請 選 非 約 定 帳 號 ) 轉 帳 繳 費, 並 視 各 所 規 定 是 否 需 繳 交 備 審 資 料 在 職 證 明, 裝 入 簡 章 所 附 報 名 專 用 袋, 以 掛 號 郵 寄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收 ( 以 郵 戳 為 憑 ) 親 自 送 件 者, 請 於 報 名 期 間 上 班 時 段 (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8:00~2:00, 下 午 :00~5:00), 交 至 淡 水 校 園 行 政 大 樓 A23 室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四 報 名 應 繳 資 料 :( 請 裝 入 報 名 專 用 袋, 如 需 留 存 請 自 行 備 份, 審 查 後 概 不 退 還 ) ( 一 ) 備 審 資 料 : 請 詳 招 生 所 名 額 及 考 試 科 目 之 各 所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規 定 時 間 及 方 式 寄 送, 超 過 期 限 致 影 響 審 查, 概 由 考 生 負 責, 不 得 要 求 補 寄 資 料 碩 士 班 : 建 築 電 機 電 機 機 器 人 工 程 亞 洲 所 ( 日 研 組 ) 教 科 教 政 所 教 心 所 需 繳 備 審 資 料 繳 交 項 目 時 間 及 收 件 處 依 各 所 規 定 2 博 士 班 : 均 需 寄 送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除 中 文 土 木 財 金 產 經 歐 洲 所 戰 略 所, 需 依 各 所 列 項 目 繳 交 外, 報 考 其 餘 所 請 寄 送 下 列 資 料 : () 繳 交 修 讀 位 時 期 2 位 副 教 授 以 上 推 薦 函 各 份, 士 及 碩 士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各 份 同 等 力 報 考 者, 繳 交 最 高 歷 成 績 單, 高 等 考 試 及 格 及 持 有 甲 級 證 照 者, 如 無 法 取 得 副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推 薦 函, 得 由 服 務 機 關 之 直 屬 或 上 級 主 管 2 人 分 別 推 薦 ( 推 薦 函 格 式 請 參 附 錄 6) (2) 繳 交 碩 士 論 文 及 有 關 著 作 (3) 繳 交 攻 讀 博 士 位 研 讀 計 畫 書 ( 格 式 請 參 77 頁 ) ( 二 ) 服 務 年 資 證 明 : 亞 洲 所 ( 東 南 亞 組 ) 教 政 所 教 育 院 教 育 領 導 與 科 技 管 理 博 士 班 需 繳 交 可 檢 具 任 職 單 位 開 立 之 在 職 證 明 書 或 服 務 年 資 證 明 正 本 報 考 者 所 需 工 作 年 資, 依 各 所 之 規 定 持 在 職 證 明 書 者, 現 職 服 務 年 資 得 計 算 至 02 年 9 月 30 日 止 ( 三 ) 持 符 合 教 育 部 規 定 之 國 外 專 科 以 上 校 歷 者, 應 填 妥 附 錄 7 國 外 歷 切 結 書 ( 四 )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時 如 需 特 殊 需 求 服 務, 請 於 報 名 時 檢 附 殘 障 手 冊 或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填 妥 附 錄 8 申 請 表 ( 五 ) 其 他 :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附 錄 9 造 字 申 請 表 ( 無 則 免 附 ) 考 生 若 有 上 述 第 ( 三 ) 至 ( 五 ) 項 之 資 料, 請 傳 真 至 招 生 組 02-26209505, 不 需 郵 寄 五 繳 納 報 名 費 : 報 名 費 一 旦 繳 納, 除 低 收 入 戶 及 中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外, 概 不 退 費, 報 名 前 請 審 慎 考 慮 ( 一 ) 報 名 費 : 碩 士 班,350 元 博 士 班 2,550 元 ( 內 含 50 元 郵 資 及 代 辦 費 ) ( 二 ) 繳 費 方 式 : 請 詳 附 錄 3 說 明 ( 三 )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 應 先 繳 納 報 名 費,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後, 可 於 考 試 當 天 檢 附 證 明 文 件 辦 理 退 費 ( 四 ) 中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 應 先 繳 納 報 名 費,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後, 可 於 考 試 當 天 檢 附 證 明 文 件 辦 理 退 報 名 費 30%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中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係 指 持 有 各 直 轄 市 臺 灣 省 各 縣 市 福 建 省 金 門 縣 連 江 縣 等 各 地 方 政 府 或 其 授 權 之 鄉 鎮 市 區 公 所 開 具 之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文 件 者 2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文 件 須 內 含 考 生 姓 名 身 分 證 號, 且 在 報 名 截 止 日 仍 有 效 證 明 文 件 如 未 含 考 生 姓 名 身 分 證 號 者, 應 加 附 戶 口 名 簿 或 戶 籍 謄 本 等 可 資 證 明 之 文 件 影 本 六 准 考 證 : 碩 士 班 3 月 6 日 起, 博 士 班 5 月 2 日 起 至 考 試 當 天, 開 放 考 生 網 頁 查 詢 並 自 行 列 印 (http://exam.tku.edu.tw), 本 校 不 另 行 寄 發 考 生 於 考 試 當 天 務 必 攜 帶 准 考 證 及 身 分 證 應 試, 如 未 帶 准 考 證 者, 請 於 考 試 當 天 ( 碩 士 班 3 月 0 日, 博 士 班 5 月 25 日 ) 上 午 7:30 分 起, 持 身 分 證 件 至 淡 水 校 園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 行 政 大 樓 A23 室 ) 補 印 准 考 證 -2-

七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 請 詳 附 錄 3 說 明 ( 一 ) 線 上 登 錄 報 名 資 料 及 上 傳 3 個 月 內 2 吋 正 面 脫 帽 半 身 照 片 張 ( 照 片 檔 案 為 jpg 格 式, 大 小 請 勿 超 過 MB), 勿 傳 送 生 活 照, 不 符 規 定 者 不 予 受 理 報 名 ( 二 ) 完 成 網 路 報 名 表 登 錄 並 繳 費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更 改 所 組 別 應 考 資 格 及 選 考 科 目 如 表 件 不 全 資 格 不 符 而 遭 退 件 無 法 報 名 者, 應 自 行 負 責, 不 得 要 求 退 費 本 校 各 所 筆 試 時 間 均 為 同 一 天 完 成, 報 考 2 所 以 上, 其 考 試 成 績 之 計 算, 僅 採 計 有 到 場 應 考 所 組 之 科 目 成 績, 他 所 組 未 到 場 應 考 科 目 概 以 缺 考 論, 考 生 不 得 要 求 採 計 已 到 考 相 同 科 目 之 成 績 ( 即 使 筆 試 科 目 相 同 ), 任 一 項 ( 科 ) 目 缺 考 或 零 分 即 無 法 錄 取, 報 名 前 請 慎 重 考 慮 ( 三 ) 役 男 已 取 得 准 考 證 者 得 自 行 前 往 兵 役 單 位 申 請 延 期 徵 集 入 營 入 錄 取 新 生 應 於 本 校 02 年 度 註 冊 截 止 之 日 止 確 定 錄 取 並 完 成 報 到 如 註 冊 手 續 逾 時 且 已 徵 召 入 營 者, 一 律 不 准 辦 理 延 期 徵 集 備 取 生 獲 錄 取 後, 若 因 未 申 請 延 期 徵 集 且 已 應 徵 入 營 服 役 者, 取 消 其 錄 取 資 格 凡 具 有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第 5 條 規 定 情 形 之 一 者, 不 得 緩 徵 ( 四 ) 依 據 教 育 部 函 轉 內 政 部 役 政 署 函 : 具 有 僑 居 加 簽 身 分 役 男 於 國 外 高 級 中 等 以 上 校 畢 業, 再 返 國 就 讀 相 同 等 級 或 低 於 原 等 級 校, 並 不 符 合 歸 化 我 國 國 籍 者 及 歸 國 僑 民 服 役 辦 法 第 4 條 第 2 項 之 在 緩 徵 條 件 ( 五 ) 考 生 登 記 資 料 僅 作 為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招 生 註 冊 入 及 相 關 研 究 使 用, 且 除 提 供 報 名 本 校 成 人 教 育 部 務 處 及 財 務 處 等 單 位 使 用 外, 其 餘 均 依 照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 考 生 提 供 登 記 資 料 之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告 知 事 項, 請 參 附 錄 2 ( 六 ) 如 遇 不 可 抗 力 情 事, 致 無 法 如 期 舉 行 考 試 時, 相 關 資 訊 及 延 期 舉 行 日 期 將 於 媒 體 及 本 校 網 頁 公 告 參 考 試 日 期 地 點 一 考 試 地 點 : 碩 博 士 班 考 場 均 設 在 本 校 淡 水 校 園 (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英 專 路 5 號 ) 試 場 分 配 表 於 考 前 3 天 在 教 務 處 招 生 資 訊 網 頁 淡 水 校 園 及 台 北 校 園 公 告 二 考 生 請 自 備 2B 軟 心 鉛 筆 及 橡 皮 擦, 以 備 選 擇 題 試 題 答 案 劃 卡 時 使 用 三 考 試 類 別 : ( 一 ) 碩 士 班 : 筆 試 日 期 及 時 間 :3 月 0 日 ( 星 期 日 ) 所 別 組 別 8:30~0:00 0:30~2:00 3:30~5:00 文 組 中 國 文 史 中 文 語 言 英 文 中 國 語 文 能 力 表 達 中 國 思 想 史 文 化 組 資 圖 英 文 圖 書 館 與 資 訊 科 資 訊 概 論 傳 播 理 論 大 傳 英 文 政 治 社 會 心 理 傳 播 理 論 與 問 題 分 析 資 傳 英 文 當 代 資 訊 傳 播 問 題 A 微 積 分 ( 含 高 微 ) 基 礎 代 數 ( 含 線 性 代 數 代 數 ) 數 B 英 文 基 礎 數 ( 含 微 積 分 線 性 機 率 與 統 計 代 數 ) 物 理 英 文 國 文 普 通 物 理 ( 含 近 代 物 理 ) 化 組 有 機 化 物 理 化 無 機 化 儀 器 分 析 化 化 英 文 有 機 化 普 通 化 生 物 化 生 物 生 物 組 A 建 築 設 計 (0:30~4:30) 面 試 (5:00 起 ) 建 築 B 英 文 環 境 規 劃 設 計 (0:30~4:30) 面 試 (5:00 起 ) -3-

所 別 組 別 8:30~0:00 0:30~2:00 3:30~5:00 土 木 A B A 英 文 水 環 B 英 文 機 電 A B 通 訊 組 電 機 控 制 組 英 文 積 體 組 機 器 人 碩 士 班 化 材 A B 結 構 ( 含 工 程 力 ) 土 壤 力 ( 含 基 礎 工 程 ) 營 建 管 理 ( 含 資 訊 應 用 ) 流 體 力 環 境 工 程 英 文 工 程 數 面 試 英 文 英 文 工 程 數 控 制 統 工 程 數 ( 僅 含 線 性 代 數 機 率 常 微 分 方 程 複 變 函 數 ) 面 試 輸 送 現 象 與 單 元 操 作 物 理 化 航 太 英 文 工 程 數 流 體 力 材 料 力 自 動 控 制 A 作 業 統 資 工 B 英 文 線 性 代 數 資 料 結 構 資 網 英 文 作 業 統 線 性 代 數 碩 士 班 A 經 濟 財 務 管 理 財 金 B 英 文 統 計 經 濟 微 積 分 保 險 英 文 保 險 經 濟 統 計 A 國 企 B 英 文 經 濟 A 產 經 B 英 文 經 濟 -4- 管 理 統 計 微 積 分 統 計 統 計 微 積 分 統 計 產 業 經 濟 經 濟 英 文 個 體 經 濟 總 體 經 濟 會 計 英 文 成 本 與 管 理 會 計 中 級 會 計 統 計 英 文 基 礎 數 ( 含 微 積 分 線 性 代 數 ) 企 管 英 文 經 濟 統 計 管 理 A 資 訊 管 理 導 論 資 管 B 英 文 計 算 機 概 論 運 管 英 文 經 濟 統 計 作 業 研 究 運 輸 工 程 公 行 英 文 行 政 政 治 行 政 法 公 共 政 策 管 科 A B A 英 文 英 文 B 英 文 西 語 英 文 統 計 生 產 與 作 業 管 理 資 訊 概 論 統 計 英 國 文 英 語 語 言 概 論 西 班 牙 文 ( 閱 讀 作 文 中 西 互 譯 ) 統 計 ( 含 數 理 統 計 ) 微 積 分 經 濟 會 計 管 理 面 試 面 試

所 別 組 別 8:30~0:00 0:30~2:00 3:30~5:00 法 文 英 文 法 文 ( 作 文 翻 譯 文 與 文 化 ) 面 試 日 文 英 文 日 文 ( 閱 讀 作 文 中 日 互 譯 ) 面 試 歐 洲 聯 盟 概 論 歐 洲 近 代 與 現 歐 研 組 英 文 面 試 代 史 國 際 關 係 歐 洲 所 俄 國 近 代 史 政 治 國 際 關 俄 研 組 英 文 面 試 係 美 研 組 美 國 歷 史 國 際 現 勢 英 文 寫 作 面 試 美 洲 所 英 文 拉 丁 美 洲 近 代 史 國 際 現 勢 拉 研 組 面 試 西 班 牙 文 戰 略 所 英 文 國 際 關 係 戰 略 面 試 日 研 組 日 本 概 論 面 試 亞 洲 所 英 文 東 南 亞 組 政 治 經 濟 社 會 國 際 貿 易 企 業 管 理 經 濟 經 貿 組 大 陸 所 英 文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 含 兩 岸 關 係 ) 教 育 概 論 國 際 關 係 中 國 近 文 教 組 代 史 ( 含 現 代 史 ) 教 科 英 文 媒 體 概 論 面 試 教 政 所 英 文 面 試 教 心 所 英 文 心 理 諮 商 面 試 未 來 所 英 文 經 濟 社 會 教 育 面 試 課 程 所 英 文 教 育 概 論 2 面 試 日 期 :3 月 0 日 ( 星 期 日 ) 筆 試 結 束 後 面 試 建 築 機 電 電 機 機 器 人 工 程 英 文 西 語 法 文 日 文 歐 洲 所 ( 歐 研 組 俄 研 組 ) 美 洲 所 ( 美 研 組 拉 研 組 ) 戰 略 所 亞 洲 所 ( 日 研 組 ) 教 科 教 政 所 教 心 所 未 來 所 面 試 ( 二 ) 博 士 班 : 考 試 日 期 及 時 間 :5 月 25 日 ( 星 期 六 ) 所 別 組 別 8:00~9:30 0:00~2:00 3:30~5:30 6:00~ 中 文 英 文 中 國 文 史 中 國 思 想 史 面 試 數 英 文 面 試 (0:00 起 ) 物 理 英 文 面 試 (0:00 起 ) 化 英 文 面 試 (0:00 起 ) 土 木 A 面 試 (0:00 起 ) 英 文 B 面 試 (0:00 起 ) 水 環 英 文 面 試 (0:00 起 ) 機 電 英 文 面 試 (0:00 起 ) 電 機 英 文 面 試 (0:00 起 ) 化 材 英 文 面 試 (0:00 起 ) 資 工 英 文 面 試 (0:00 起 ) 財 金 英 文 面 試 (0:00 起 ) 產 經 英 文 面 試 (0:00 起 ) 管 科 歐 洲 所 英 文 英 文 作 業 研 究 論 文 評 析 管 理 論 文 評 析 經 濟 論 文 評 析 歐 洲 聯 盟 歐 洲 現 代 史 國 際 關 係 -5- 面 試 (3:30 起 ) 面 試 (3:30 起 )

所 別 組 別 8:00~9:30 0:00~2:00 3:30~5:30 6:00~ 戰 略 所 英 文 國 際 關 係 中 西 戰 略 理 論 中 外 戰 爭 史 中 西 外 交 史 面 試 教 育 院 英 文 面 試 (0:00 起 ) 2 博 士 班 特 殊 考 試 所 時 間 表 : 所 別 組 別 8:00~0:00 0:30~2:30 3:30~5:30 6:00~ 英 文 A 英 國 文 文 理 論 美 國 文 面 試 B 語 言 英 語 教 材 教 法 英 文 作 文 面 試 美 洲 所 美 國 外 交 史 美 國 政 治 與 政 府 面 試 (3:30 起 ) 肆 招 生 所 名 額 及 考 試 科 目 所 別 中 國 文 資 訊 與 圖 書 館 大 眾 傳 播 傳 播 碩 士 班 資 訊 傳 播 碩 博 士 班 一 般 招 生 名 額 不 含 甄 試 錄 取 名 額 如 遇 甄 試 備 取 生 同 分 一 併 遞 補 錄 取 時, 其 增 額 錄 取 名 額 得 於 本 入 考 試 中 扣 減 如 遇 甄 試 錄 取 生 申 請 撤 銷 錄 取 資 格 或 未 如 期 報 到 時, 其 缺 額 得 於 本 入 考 試 中 補 足 碩 士 班 : 組 招 生 名 額 一 甄 在 別 般 試 職 文 組 2 8 語 言 文 化 5 5 組 7 7 6 6 7 5 考 試 科 目 文 組 :. 英 文 2. 中 國 語 文 能 力 表 達 3. 中 國 文 史 語 言 文 化 組 :. 英 文 2. 中 國 語 文 能 力 表 達 3. 中 國 思 想 史. 英 文 2. 圖 書 館 與 資 訊 科 資 訊 概 論 傳 播 理 論 (3 選 ) 比 重.5.5. 英 文.5 2. 傳 播 理 論 與 問 題 分 析 2 3. 政 治 社 會 心 理 (3 選 ). 英 文 2. 當 代 資 訊 傳 播 問 題 各 所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非 本 科 畢 業 生 入 後 須 選 修 本 指 定 之 3 門 課 程, 可 計 入 畢 業 分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本 習 內 容 包 含 視 覺 聽 覺 相 關 課 程, 重 度 視 聽 障 礙 者 請 審 慎 報 考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6-

所 別 數 組 招 生 名 額 一 甄 在 別 般 試 職 A 組 4 3 B 組 6 3 考 試 科 目 A 組. 英 文 2. 微 積 分 ( 含 高 微 ) 3. 基 礎 代 數 ( 含 線 性 代 數 代 數 ) B 組. 英 文 2. 機 率 與 統 計 3. 基 礎 數 ( 含 微 積 分 線 性 代 數 ) 比 重 0.5 2 2 0.5 3.5 各 所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同 等 力 報 考 者 錄 取 後 加 修 基 礎 科 目 三 A 組 : 數 組 B 組 : 資 料 科 與 數 理 統 計 組 物 理 0 8. 英 文 2. 國 文 3. 普 通 物 理 ( 含 近 代 物 理 ) 2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化 化 組 8 2 化 生 物 8 7 組 化 組 :. 英 文 2. 有 機 化 物 理 化 (2 選 ) 3. 無 機 化 儀 器 分 析 (2 選 ) 化 生 物 組 :. 英 文 2. 有 機 化 普 通 化 (2 選 ) 3. 生 物 化 生 物 (2 選 ) 0.5 0.5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建 築 A 組 8 9 B 組 4 6 B 組 原 住 民 3 A 組. 英 文 2. 建 築 設 計 3. 面 試 B 組. 英 文 2. 環 境 規 劃 設 計 3. 面 試 3 3 一 建 築 相 關 畢 業 或 取 得 同 等 力 者 二 錄 取 總 成 績 筆 試 占 60% 面 試 占 40% 三 考 設 計 之 考 生 請 攜 帶 繪 圖 工 具 四 面 試 時 請 攜 帶 專 業 經 驗 證 明 作 品 集 及 研 讀 計 畫 書 簡 歷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等 五 B 組 年 度 總 招 生 名 額 中, 提 供 原 住 民 一 般 生 及 甄 試 生 保 留 名 額 共 3 名, 不 限 背 景 ( 原 住 民 考 生 報 名 時 需 附 證 明 文 件 ) 六 考 試 科 目 建 築 設 計 包 括 建 築 設 計 與 建 築 設 計 相 關 理 論 ; 環 境 規 劃 設 計 包 括 環 境 規 劃 設 計 與 其 相 關 理 論 七 本 碩 士 班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證 書 字 號 : 認 證 第 200Y43 號 八 A 組 : 建 築 與 都 市 設 計 組 B 組 : 建 築 都 市 與 永 續 環 境 組 -7-

所 別 土 木 工 程 水 資 源 及 環 境 工 程 組 招 生 名 額 一 甄 在 別 般 試 職 A 組 0 7 B 組 3 5 C 組 - 5 A 組 7 8 B 組 8 9 考 試 科 目 A 組. 英 文 2. 結 構 ( 含 工 程 力 ) 土 壤 力 ( 含 基 礎 工 程 )(2 選 ) B 組. 英 文 2. 營 建 管 理 ( 含 資 訊 應 用 ) A 組. 英 文 2. 流 體 力 B 組. 英 文 2. 環 境 工 程 比 重 4 4 2 2 各 所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研 究 領 域 A 組 ( 結 構 / 大 地 組 ): 結 構 工 程 大 地 工 程 鋪 面 工 程 鋪 面 材 料 B 組 ( 資 營 組 ): 資 訊 科 技 應 用 發 展 營 建 企 業 專 案 管 理 鋪 面 管 理 三 A 組 各 選 考 科 目 之 之 錄 取 人 數, 按 選 考 該 科 人 數 占 總 報 考 人 數 之 比 例 分 配 四 本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證 書 字 號 : 認 證 第 20Y45 號 * 本 年 度 C 組 一 般 生 名 額 併 入 A B 組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A 組 : 水 資 源 工 程 組 B 組 : 環 境 工 程 組 三 本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證 書 字 號 : 認 證 第 200Y42 號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A 組 0 B 組 0 7 C 組 - 9 A 組. 英 文 2. 工 程 數 3. 面 試 B 組. 英 文 2. 工 程 數 3. 面 試 5 5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A 組 : 光 機 電 整 合 B 組 : 精 密 機 械 三 錄 取 總 成 績 筆 試 占 60% 面 試 占 40% 四 本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證 書 字 號 : 認 證 第 20Y47 號 * 本 年 度 C 組 一 般 生 名 額 併 入 A B 組 電 機 工 程 通 訊 與 電 波 組 控 制 晶 片 與 統 7 8 5 5 組 積 體 電 路 與 7 7 計 算 機 統 組 通 訊 與 電 波 組 :. 英 文 2. 工 程 數 3. 書 面 審 查 控 制 晶 片 與 統 組 :. 英 文 2. 控 制 統 3. 書 面 審 查 積 體 電 路 與 計 算 機 統 組 :. 英 文 2. 工 程 數 ( 僅 含 線 性 代 數 機 率 常 微 分 方 程 複 變 函 數 ) 3. 書 面 審 查 -8-0.25 2 0.25 2 0.25 2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錄 取 總 成 績 筆 試 占 70% 書 面 審 查 占 30% 三 書 面 審 查 : 須 於 報 名 時, 繳 交 下 列 審 查 資 料, 並 以 限 時 掛 號 寄 達 電 機 ( 以 郵 戳 為 憑 ):. 考 生 資 料 表 ( 自 行 於 本 網 頁 下 載 ) 2.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如 專 題 報 告 研 讀 計 畫 書 等 四 本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證 書 字 號 : 認 證 第 2008Y48 號

所 別 電 機 工 程 機 器 人 工 程 碩 士 班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一 甄 在 考 試 科 目 般 試 職. 英 文 2. 書 面 審 查 3. 面 試 8 7 比 重 各 所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錄 取 總 成 績 筆 試 占 0% 書 面 審 查 占 60% 面 試 占 30% 三 書 面 審 查 : 須 於 報 名 時, 繳 交 下 列 審 查 資 料, 並 以 限 時 掛 號 寄 達 電 機 ( 以 郵 戳 為 憑 ):. 考 生 資 料 表 ( 自 行 於 本 網 頁 下 載 ) 2.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如 專 題 報 告 研 讀 計 畫 書 等 四 本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證 書 字 號 : 認 證 第 2009Y72 號 化 工 程 與 材 料 工 程 A 組 B 組 4 6 A 組. 英 文 2. 輸 送 現 象 與 單 元 操 作 B 組. 英 文 2. 物 理 化 3 3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本 已 通 過 工 程 教 育 認 證, 證 書 字 號 : 認 證 第 20Y46 號 三 A 組 : 化 工 程 組 B 組 : 材 料 工 程 組 航 空 太 空 工 程 4 2. 英 文 2. 工 程 數 3. 流 體 力 材 料 力 自 動 控 制 (3 選 ) 0.5.5.5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本 碩 士 班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證 書 字 號 : 認 證 第 2008Y45 號 A 資 組 7 訊 工 程 B 組 8 8 A 組. 英 文 2. 線 性 代 數 3. 作 業 統 B 組. 英 文 2. 線 性 代 數 3. 資 料 結 構.5.5.5.5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A 組 : 統 組 B 組 : 理 論 組 三 本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證 書 字 號 : 認 證 第 2008Y46 號 -9-

所 別 資 訊 工 程 資 訊 網 路 與 通 訊 碩 士 班 組 招 生 名 額 一 甄 在 別 般 試 職 5 A 財 組 20 7 務 金 融 B 組 9 4 保 險 保 險 經 營 碩 士 班 9 6 A 國 組 5 際 企 業 B 組 0 5 考 試 科 目. 英 文 2. 線 性 代 數 3. 作 業 統 A 組. 財 務 管 理 經 濟 (2 選 ) 2. 統 計 3. 英 文 B 組. 統 計 2. 經 濟 微 積 分 (2 選 ) 3. 英 文. 英 文 2. 保 險 經 濟 統 計 (3 選 ) A 組. 英 文 2. 經 濟 3. 統 計 管 理 (2 選 ) B 組. 英 文 2. 經 濟 3. 統 計 微 積 分 (2 選 ) 比 重.5.5 0.5 0.5 各 所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本 碩 士 班 生 需 發 表 於 術 研 討 會 或 期 刊 之 論 文 至 少 一 篇 方 得 提 出 論 文 口 試 三 本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證 書 字 號 : 認 證 第 2008Y47 號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A 組 : 財 務 金 融 組 B 組 : 財 務 工 程 組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A 組 : 國 際 企 業 組 B 組 : 國 際 經 貿 組 三 須 通 過 相 當 於 全 民 英 語 檢 定 (GEPT) 中 高 級 初 試 ( 含 ) 以 上 者, 始 能 畢 業 A 產 組 業 7 3 經 濟 B 組 7 3 A 組. 英 文 2. 經 濟 3. 統 計 微 積 分 (2 選 ) B 組. 英 文 2. 經 濟 3. 統 計 產 業 經 濟 (2 選 ) 0.5.5 0.5.5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0-

所 別 經 濟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一 甄 在 考 試 科 目 般 試 職. 英 文 2. 個 體 經 濟 7 7 3. 總 體 經 濟 比 重 2 2 各 所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會 計 9. 英 文 2. 中 級 會 計 3. 成 本 與 管 理 會 計 2 2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統 計 應 用 統 計 碩 士 班 9 6. 英 文 2. 基 礎 數 ( 含 微 積 分 線 性 代 數 ) 3. 統 計 ( 含 數 理 統 計 ) 2 3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企 業 管 理 8 6. 英 文 2. 管 理 3. 經 濟 統 計 (2 選 ).5.5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各 選 考 科 目 之 錄 取 人 數, 按 選 考 該 科 人 數 占 總 報 考 人 數 之 比 例 分 配 三 相 關 資 訊 請 查 閱 本 網 頁 之 招 生 資 訊 網 址 : http://www.ba.tku.edu.tw A 資 組 訊 4 管 理 B 組 6 5 A 組. 英 文 2. 資 訊 管 理 導 論 B 組. 英 文 2. 計 算 機 概 論 2 2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A 組 著 重 於 實 證,B 組 著 重 於 軟 體 技 術 三 錄 取 後,A B 兩 組 必 修 科 目 相 同 並 無 組 別 之 分 運 輸 管 理 運 輸 科 碩 士 班 9 7. 英 文 2. 運 輸 工 程 3. 統 計 經 濟 作 業 研 究 (3 選 ) 0.5.5.5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

所 別 公 共 行 政 公 共 政 策 碩 士 班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一 甄 在 考 試 科 目 般 試 職. 英 文 2. 公 共 政 策 3. 行 政 政 治 行 政 法 (3 選 ) 3 6 比 重 各 所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管 理 科 A 組 0 7 B 組 0 7 A 組. 英 文 2. 微 積 分 3. 統 計 生 產 與 作 業 管 理 資 訊 概 論 (3 選 ) B 組. 英 文 2. 統 計 3. 經 濟 會 計 管 理 (3 選 ).5.5.5.5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以 同 等 力 報 考 者 錄 取 後 應 酌 予 修 習 大 部 相 關 課 程 三 A 組 : 管 理 科 組 B 組 : 工 商 管 理 組 生 入 後, 應 依 報 考 組 別 分 別 修 讀 該 組 課 程 四 相 關 資 訊 請 查 閱 本 所 網 頁 之 招 生 資 訊 網 址 : http://msdm.ms.tku.edu.tw 英 文 A 組 7 3 B 組 8 5 A 組. 英 文 2. 英 國 文 3. 面 試 B 組. 英 文 2. 英 語 語 言 概 論 3. 面 試 2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錄 取 總 成 績 皆 筆 試 占 75% 面 試 占 25% 三 備 取 生 平 均 成 績 相 同 時, 依 專 業 總 成 績 英 文 之 順 序, 以 成 績 較 高 者 優 先 錄 取 四 同 等 力 報 考 者,A 組 須 補 修 西 洋 文 概 論,B 組 須 補 修 英 語 語 言 概 論 西 班 牙 語 文 6 4. 英 文 2. 西 班 牙 文 ( 閱 讀 作 文 中 西 互 譯 ) 3. 面 試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錄 取 總 成 績 皆 筆 試 占 75% 面 試 占 25% 三 備 取 生 平 均 成 績 相 同 時, 依 專 業 西 文 總 成 績 面 試 英 文 之 順 序, 以 成 績 較 高 者 優 先 錄 取 四 須 通 過 相 當 於 全 民 英 語 檢 定 中 級 初 試 以 上 及 DELE 語 言 能 力 檢 定 考 試 中 級 B2, 始 得 畢 業 -2-

所 別 法 國 語 文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一 甄 在 般 試 職 7 6 考 試 科 目. 英 文 2. 法 文 ( 作 文 翻 譯 文 與 文 化 ) 3. 面 試 比 重 各 所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錄 取 總 成 績 筆 試 占 70% 面 試 占 30% 三 備 取 生 平 均 成 績 相 同 時, 依 法 文 面 試 之 順 序, 以 成 績 較 高 者 優 先 錄 取 日 本 語 文 9 6. 英 文 2. 日 文 ( 閱 讀 作 文 中 日 互 譯 ) 3. 面 試.5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錄 取 總 成 績 筆 試 占 75% 面 試 占 25% 三 備 取 生 同 分 時 依. 日 文 2. 面 試 順 序, 以 成 績 較 高 者 優 先 錄 取 歐 洲 研 究 所 歐 洲 聯 盟 研 0 0 究 組 俄 羅 斯 研 7 3 究 組 歐 洲 聯 盟 研 究 組 :. 英 文 2. 歐 洲 聯 盟 概 論 歐 洲 近 代 與 現 代 史 國 際 關 係 (3 選 ) 3. 面 試 俄 羅 斯 研 究 組 :. 英 文 2. 俄 國 近 代 史 政 治 國 際 關 係 (3 選 ) 3. 面 試.5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須 通 過 相 當 於 全 民 英 語 檢 定 (GEPT) 中 級 初 試 以 上 者, 始 得 畢 業 三 錄 取 總 成 績 筆 試 占 75% 面 試 占 25% 歐 洲 聯 盟 研 究 組 : 四 面 試 可 以 中 文 英 語 德 語 法 語 或 西 語 進 行 五 錄 取 人 數, 按 英 語 德 語 法 語 及 西 語 報 名 人 數 比 例 分 配 俄 羅 斯 研 究 組 : 四 面 試 可 以 中 文 或 俄 語 進 行 五 非 俄 語 畢 業 者, 須 加 修 國 際 事 務 應 用 俄 語 全 年 6 分 美 國 研 究 組 2 4 美 洲 研 究 所 拉 丁 美 洲 研 9 5 究 組 美 國 研 究 組 :. 英 文 2. 美 國 歷 史 國 際 現 勢 英 文 寫 作 (3 選 ) 3. 面 試 拉 丁 美 洲 研 究 組 :. 英 文 2. 拉 丁 美 洲 近 代 史 國 際 現 勢 西 班 牙 文 (3 選 ) 3. 面 試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美 國 研 究 組 : 二 筆 試 占 85% 面 試 占 5% 三 同 等 力 報 考 者 入 後 依 規 定 應 加 修 本 所 課 程 四 須 通 過 全 民 英 語 檢 定 (GEPT) 中 高 級 初 試 或 相 對 應 等 級 之 英 語 檢 定, 始 能 畢 業 拉 丁 美 洲 研 究 組 : 二 筆 試 占 75% 面 試 占 25% 三 拉 丁 美 洲 近 代 史 以 中 文 命 題 及 作 答 四 須 通 過 相 當 於 全 民 英 語 檢 定 (GEPT) 中 級 初 試 以 上 者, 始 得 畢 業 -3-

所 別 國 際 事 務 與 戰 略 研 究 所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一 甄 在 考 試 科 目 般 試 職. 英 文 2. 國 際 關 係 戰 略 (2 選 ) 3. 面 試 23 比 重 2 各 所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錄 取 總 成 績 筆 試 占 75% 面 試 占 25% 三 須 通 過 相 當 於 全 民 英 語 檢 定 (GEPT) 中 級 初 試 以 上 者, 始 得 畢 業 亞 洲 研 究 所 日 本 研 究 7 0 組 東 南 亞 研 5 5 3 究 組 日 本 研 究 組 :. 英 文 2. 日 本 概 論 ( 可 用 中 文 或 日 文 作 答 ) 3. 面 試 東 南 亞 研 究 組 :. 英 文 2. 政 治 經 濟 社 會 (3 選 ).5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日 本 研 究 組 : 二 筆 試 占 80% 面 試 占 20% 三 備 取 生 同 分 時 依. 日 本 概 論 2. 英 文 3. 面 試 順 序, 以 成 績 較 高 者 優 先 錄 取 四 面 試 時 繳 交 研 讀 計 畫 書 ( 約 2000 字 以 內 綱 要, 中 日 文 皆 可 ) 份, 併 入 面 試 成 績 五 須 通 過 相 當 於 全 民 英 語 檢 定 (GEPT) 中 級 初 試 以 上 及 日 語 檢 定 二 級 者, 始 得 畢 業 東 南 亞 研 究 組 : 二 在 職 生 另 須 繳 交 2 年 以 上 工 作 證 明 暨 在 職 人 員 報 考 證 明 書 三 須 通 過 英 語 檢 定 中 級 初 試 及 第 二 外 國 語 能 力 檢 定, 始 能 畢 業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所 經 濟 貿 易 9 6 組 文 化 教 育 9 6 組 經 濟 貿 易 組 :. 英 文 2.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 含 兩 岸 關 係 ) 3. 國 際 貿 易 企 業 管 理 經 濟 (3 選 ) 文 化 教 育 組 :. 英 文 2.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 含 兩 岸 關 係 ) 3. 教 育 概 論 國 際 關 係 中 國 近 代 史 ( 含 現 代 史 )(3 選 ) 0.5.5 0.5.5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須 通 過 相 當 於 全 民 英 語 檢 定 (GEPT) 中 級 初 試 以 上 者, 始 得 畢 業 教 育 科 技 9 9. 英 文 2. 媒 體 概 論 3. 面 試.5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錄 取 總 成 績 筆 試 占 75% 面 試 占 25% 三 面 試 成 績 含 書 面 資 料 及 面 試 成 績, 請 於 報 名 時, 繳 交 下 列 審 查 資 料 :. 歷 年 成 績 單 份 ( 含 操 行 成 績 ) 2. 自 傳 ( 含 研 讀 計 畫 書 簡 歷 ) 3. 作 品 研 究 成 果 之 論 文 或 報 告, 或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4-

所 別 教 育 政 策 與 領 導 研 究 所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一 甄 在 考 試 科 目 般 試 職. 英 文 2. 書 面 審 查 3. 面 試 5 0 5 3 0. 英 文 2. 心 理 諮 商 3. 面 試 比 重 各 所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書 面 審 查 占 30% 筆 試 占 30% 面 試 占 40% 三 報 名 時 請 繳 交 下 列 資 料 :. 自 傳 ( 含 求 經 過 工 作 經 驗 研 讀 計 畫 及 未 來 展 望 ) 2. 歷 年 成 績 單 份 3. 作 品 研 究 成 果 論 文 報 告, 或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四 報 考 在 職 生 者 請 繳 交 服 務 或 在 職 證 明 2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錄 取 總 成 績 筆 試 占 60% 面 試 占 40% ( 面 試 成 績 含 書 面 資 料 及 面 試 成 績 ) 三 須 於 報 名 時 繳 交 下 列 審 查 資 料 ( 總 計 至 多 A4 十 頁, 請 以 限 時 掛 號 寄 達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日 期 以 郵 戳 為 憑 ):. 歷 年 成 績 單 份 ( 含 操 行 成 績 ) 2. 個 人 簡 歷 表 3.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未 來 研 究 所 7 3. 英 文 2. 經 濟 社 會 教 育 (3 選 ) 3. 面 試 一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錄 取 總 成 績 筆 試 占 60% 面 試 占 40% 課 程 與 教 研 究 所 5 5. 英 文 2. 教 育 概 論 2 獲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5-

博 士 班 : 招 生 名 額 組 一 甄 在 別 般 試 職 所 別 中 國 文 6 逕 修 博 考 試 科 目 比 重 各 所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英 文 2. 中 國 文 史 3. 中 國 思 想 史 三 面 試.5.5 一 獲 碩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錄 取 總 成 績 計 算 方 式 : 書 面 審 查 占 40% 筆 試 占 35% 面 試 占 25% 三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研 究 所 歷 年 成 績 單 份 2. 簡 歷 份 3. 碩 士 論 文 ( 應 屆 畢 業 生 可 交 論 文 初 稿 ) 及 其 他 已 發 表 論 文 各 份 4. 研 究 計 畫 書 份 5. 其 他 報 名 手 續 及 應 繳 資 料, 依 招 生 簡 章 規 定 辦 理 數 4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英 文 三 面 試 一 數 研 究 所 及 相 關 研 究 所 獲 碩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書 面 審 查 50% 筆 試 0% 面 試 40% 物 理 2 2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英 文 三 面 試 一 物 理 研 究 所 及 相 關 研 究 所 獲 碩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書 面 審 查 50% 筆 試 0% 面 試 40% 三. 面 試 時 間 為 20 分 鐘 2.0 分 鐘 由 考 生 報 告 其 研 究 工 作 ( 碩 士 論 文 或 相 關 主 題 ), 試 場 備 有 單 槍 投 影 機 電 腦 3. 其 餘 0 分 鐘 由 面 試 委 員 就 上 述 報 告 內 容 或 一 般 物 理 問 題 發 問 化 3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英 文 三 面 試 一 化 研 究 所 及 相 關 研 究 所 獲 碩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書 面 審 查 65% 筆 試 0% 面 試 25% 三. 面 試 時 間 為 30 分 鐘 2. 電 腦 簡 報 0 分 鐘 3. 其 餘 20 分 鐘 就 一 般 化 方 面 之 知 識 提 問 四 包 括 考 生 講 述 其 本 人 之 論 文 著 作 及 研 讀 計 畫 書 等 有 助 審 查 資 料 -6-

所 別 土 木 工 程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一 般 甄 試 A 組 B 組 2 在 職 逕 修 博 考 試 科 目 比 重 各 所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英 文 三 面 試 一 A 組 : 獲 碩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B 組 : 國 內 外 建 築 與 相 關 研 究 所 畢 業 之 碩 士 二 書 面 審 查 65% 筆 試 0% 面 試 25% 三 A 組 : 繳 交 歷 年 成 績 單 研 讀 計 畫 書 簡 歷 推 薦 函 碩 士 論 文 專 題 報 告 及 有 助 審 查 資 料 B 組 : 繳 交 經 歷 推 薦 書 在 成 績 作 品 集 碩 士 論 文 研 究 計 畫 書 等 四 A 組 : 土 木 組 B 組 : 建 築 組 五 本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證 書 字 號 : 認 證 第 20Y45 號 水 資 源 及 環 境 工 程 2 2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英 文 三 面 試 一 獲 碩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書 面 審 查 60% 筆 試 5% 面 試 25% 三 面 試 內 容 有 關 一 般 水 資 源 或 環 境 方 面 之 知 識 及 考 生 本 人 之 論 文 著 作 及 研 讀 計 畫 書 四 本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證 書 字 號 : 認 證 第 200Y42 號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2 3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英 文 三 面 試 一 獲 碩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書 面 審 查 60% 筆 試 5% 面 試 25% 三 面 試 內 容 有 關 考 生 之 研 讀 計 畫 書 碩 士 論 文 著 作 及 相 關 之 機 械 工 程 知 識 四 本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證 書 字 號 : 認 證 第 20Y47 號 電 機 工 程 4 4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英 文 三 面 試 一 獲 碩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書 面 審 查 60% 筆 試 5% 面 試 25% 三 面 試 內 容 有 關 考 生 本 人 之 論 文 著 作 研 讀 計 畫 書 及 一 般 電 機 方 面 之 知 識 四 本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證 書 字 號 : 認 證 第 2008Y48 號 -7-

組 所 別 別 化 工 程 與 材 料 工 程 招 生 名 額 一 般 甄 試 2 在 職 逕 修 博 考 試 科 目 比 重 各 所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英 文 三 面 試 一 獲 碩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書 面 審 查 60% 筆 試 5% 面 試 25% 三 面 試 內 容 有 關 考 生 本 人 之 論 文 著 作 研 讀 計 畫 書 及 一 般 化 工 程 或 材 料 工 程 知 識 四 本 已 通 過 工 程 教 育 認 證, 證 書 字 號 : 認 證 第 20Y46 號 資 訊 工 程 4 4 2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英 文 三 面 試 一 獲 碩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書 面 審 查 30% 筆 試 45% 面 試 25% 三 面 試 內 容 有 關 本 人 之 論 文 著 作 研 讀 計 畫 書 及 一 般 資 訊 科 方 面 之 知 識 四 A 組 : 統 組 B 組 : 理 論 組 ( 入 後 上 課 分 組 ) 五 本 所 博 士 生 需 通 過 科 考 試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並 親 自 以 英 語 發 表 論 文 2 次 及 發 表 於 SCI 或 EI 之 國 際 術 期 刊 論 文 至 少 篇 ( 科 考 為 有 條 件 通 過 者 至 少 2 篇 ) 方 得 提 出 位 論 文 口 試 六 本 已 通 過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證 書 字 號 : 認 證 第 2008Y46 號 財 務 金 融 產 業 經 濟 4 4 3 2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英 文 三 面 試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英 文 三 面 試 一 獲 碩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書 面 審 查 60% 筆 試 5% 面 試 25% 三 報 名 時 繳 交 :. 研 讀 計 畫 書 ( 詳 述 個 人 選 擇 至 本 博 士 班 進 修 之 動 機, 未 來 志 趣 及 自 我 能 力 評 估 ) 2. 歷 年 成 績 單 業 成 績 總 平 均 排 名 證 明 其 他 有 關 個 人 能 力 經 歷 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一 獲 碩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書 面 審 查 60% 筆 試 5% 面 試 25% 三 報 名 應 繳 資 料 :. 簡 歷 一 式 2 份 2. 碩 士 論 文 ( 應 屆 畢 業 生 可 繳 交 論 文 初 稿 ) 3. 碩 士 班 成 績 單 及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8-

所 別 管 理 科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一 般 甄 試 4 7 在 職 逕 修 博 考 試 科 目 比 重 各 所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英 文 2. 作 業 研 究 論 文 評 析 管 理 論 文 評 析 經 濟 論 文 評 析 (3 選 ) 三 面 試 0.5.5 一 獲 碩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書 面 審 查 35% 筆 試 40% 面 試 25% 三 作 業 研 究 論 文 評 析 管 理 論 文 評 析 經 濟 論 文 評 析 (3 選 ) 係 由 考 生 依 選 定 之 論 文 提 出 研 析 心 得 英 文 A 組 2 3 B 組 3 4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A 組. 文 理 論 2. 英 國 文 3. 美 國 文 B 組. 英 語 教 材 教 法 2. 語 言 3. 英 文 作 文 三 面 試 一 獲 碩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書 面 審 查 30% 筆 試 45% 面 試 25% 三 A 組 面 試 內 容 為 文 理 論 英 美 文 及 研 究 計 畫 等 四 B 組 面 試 內 容 為 語 言 語 言 教 及 研 讀 計 畫 書 等 歐 洲 研 究 所 6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英 文 2. 歐 洲 聯 盟 歐 洲 現 代 史 國 際 關 係 (3 選 ) 三 面 試.5 一 獲 碩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書 面 審 查 25% 筆 試 50% 面 試 25% 三 面 試 內 容 為 歐 洲 相 關 議 題 與 研 究 計 畫 等, 可 以 中 文 英 語 德 語 法 語 或 西 語 進 行 四 報 名 應 繳 資 料 :. 簡 歷 一 式 2 份 ( 含 經 歷 研 讀 計 畫 書 與 其 他 有 助 審 查 之 資 料 等 ) 2. 碩 士 論 文 ( 應 屆 畢 業 生 繳 交 論 文 初 稿 ) 五 須 通 過 相 當 於 全 民 英 語 檢 定 (GEPT) 中 級 初 試 以 上 者, 始 得 畢 業 美 洲 研 究 所 3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美 國 政 治 與 政 府 2. 美 國 外 交 史 三 面 試 一 獲 碩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書 面 審 查 20% 筆 試 60% 面 試 20% 三 須 通 過 全 民 英 語 檢 定 (GEPT) 中 高 級 複 試 或 相 對 應 等 級 之 英 語 檢 定, 始 能 畢 業 -9-

所 別 國 際 事 務 與 戰 略 研 究 所 教 育 院 教 育 領 導 與 科 技 管 理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一 般 9 甄 試 在 職 2 逕 修 博 考 試 科 目 比 重 各 所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英 文 2. 國 際 關 係 中 西 戰 略 理 論 (2 選 ) 3. 中 外 戰 爭 史 中 西 外 交 史 (2 選 ) 三 面 試 一 書 面 審 查 二 筆 試 英 文 三 面 試 一 獲 碩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書 面 審 查 25% 筆 試 50% 面 試 25% 三 簡 歷 一 式 2 份 ( 含 經 歷 研 讀 計 畫 書 ( 含 論 文 計 畫 ) 研 究 成 果 簡 述 未 來 發 展 計 畫 ) 四 碩 士 論 文 ( 應 屆 畢 業 生 繳 交 論 文 初 稿 ) 及 其 他 已 發 表 之 術 論 文 各 份 五 須 通 過 全 民 英 語 檢 定 (GEPT) 中 高 級 初 試 或 相 對 應 等 級 之 英 語 檢 定, 始 得 畢 業 一 獲 碩 士 位 或 同 等 力 者 二 書 面 審 查 40% 筆 試 30% 面 試 30% 三 報 考 在 職 生 者 請 繳 交 服 務 或 在 職 證 明 伍 修 業 年 限 及 相 關 規 定 一 碩 士 班 至 4 年 博 士 班 2 至 7 年 為 限 報 考 在 職 生 者 未 在 規 定 修 業 期 限 修 滿 課 程 或 未 完 成 位 論 文 者, 得 再 延 長 修 業 年 限 2 年 二 除 碩 博 士 班 另 有 規 定 者 外, 各 所 生 均 須 通 過 相 當 於 全 民 英 語 檢 定 (GEPT) 中 級 初 試 以 上 者, 始 得 畢 業 陸 評 分 方 式 各 單 項 成 績 計 算 過 程 小 數 點 不 予 去 除, 只 顯 示 到 第 3 位, 合 計 總 分 取 至 小 數 點 第 2 位 ( 小 數 點 第 3 位 四 捨 五 入 ) 一 書 面 審 查 筆 試 及 面 試 各 科 之 成 績 滿 分 均 為 00 分 二 書 面 審 查 成 績 係 以 考 生 繳 交 的 備 審 資 料 評 定 之 分 數, 乘 以 各 ( 所 ) 規 定 之 占 分 比 例 計 算 三 筆 試 成 績 係 以 各 科 得 分 乘 比 重 後 之 總 和 除 以 比 重 和, 再 乘 以 各 ( 所 ) 規 定 之 占 分 比 例 計 算 四 面 試 成 績 係 以 各 ( 所 ) 面 試 委 員 評 定 之 分 數, 乘 以 各 ( 所 ) 規 定 之 占 分 比 例 計 算 五 考 生 成 績 總 分 為 書 面 審 查 成 績 筆 試 成 績 與 面 試 成 績 之 總 和 柒 錄 取 及 公 告 一 錄 取 標 準 : ( 一 ) 各 所 之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由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訂 定 考 生 成 績 未 達 各 所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者, 即 使 尚 有 缺 額, 亦 不 予 錄 取 各 所 得 於 預 定 錄 取 名 額 外, 酌 列 備 取 生 名 額 ( 二 ) 正 取 生 如 有 缺 額 時, 由 備 取 生 依 序 遞 補 正 取 不 足 額 時, 不 列 備 取 生 ( 三 ) 任 一 項 ( 科 ) 目 成 績 如 缺 考 或 零 分, 即 不 予 錄 取 -20-

( 四 ) 錄 取 正 備 取 生 最 後 名, 如 有 2 人 以 上 成 績 總 合 相 同 時, 根 據 各 所 訂 定 之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以 成 績 較 高 者 排 定 名 次 並 優 先 錄 取 ; 經 同 分 參 酌 後 成 績 仍 相 同 者, 得 增 額 錄 取 ( 五 ) 碩 士 班 : 備 取 生 成 績 總 合 相 同 時, 英 文 以 專 業 總 成 績 英 文 之 順 序 ; 西 語 依 專 業 西 文 總 成 績 面 試 英 文 之 順 序 ; 法 文 依 法 文 面 試 之 順 序 ; 日 文 依 日 文 面 試 之 順 序 ; 亞 洲 所 日 研 組 以 日 本 概 論 英 文 面 試 之 順 序 以 成 績 較 高 者 錄 取 外, 其 餘 各 所 依 專 業 總 成 績 國 文 英 文 之 順 序, 未 考 國 文 科 目 者, 則 依 簡 章 所 列 之 專 業 科 目 順 序 英 文 比 較, 以 成 績 較 高 者 排 定 名 次 博 士 班 : 備 取 生 成 績 總 合 相 同 時, 電 機 以 面 試 書 面 審 查 筆 試 之 順 序, 其 餘 各 所 依 書 面 審 查 筆 試 ( 依 簡 章 所 列 科 目 順 序 ) 面 試 比 較, 以 成 績 較 高 者 排 定 名 次 ( 六 ) 分 組 招 生 之 所 如 遇 各 組 錄 取 不 足 額 或 備 取 遞 補 後 仍 有 缺 額 者, 其 缺 額 除 各 所 另 有 規 定 外, 得 互 為 流 用 一 般 生 與 在 職 生 其 缺 額 亦 得 流 用 流 用 名 額 時, 則 依 同 所 不 同 組 之 成 績 高 低 依 序 遞 補, 遞 補 名 單 公 告 本 校 網 頁 (http://www.tku.edu.tw 點 選 招 生 資 訊 / 遞 補 名 單 ) ( 七 ) 逕 修 讀 博 士 班 如 有 餘 額 無 生 申 請, 其 名 額 則 流 用 於 該 所 博 士 班 一 般 生 二 錄 取 公 告 : ( 一 ) 公 告 時 間 : 碩 士 班 : () 僅 舉 行 筆 試 之 所,3 月 28 日 ( 星 期 四 ) 公 告 正 式 錄 取 榜 單 (2) 建 築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電 機 機 器 人 工 程 碩 士 班 英 文 西 班 牙 語 文 法 國 語 文 日 本 語 文 歐 洲 研 究 所 ( 歐 洲 聯 盟 研 究 組 俄 羅 斯 研 究 組 ) 美 洲 研 究 所 ( 美 國 研 究 組 拉 丁 美 洲 研 究 組 ) 國 際 事 務 與 戰 略 研 究 所 亞 洲 研 究 所 ( 日 本 研 究 組 ) 教 育 科 技 教 育 政 策 與 領 導 研 究 所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未 來 研 究 所 等 全 數 考 生 於 3 月 0 日 ( 星 期 日 ) 筆 試 結 束 後 舉 行 面 試,3 月 28 日 ( 星 期 四 ) 公 告 正 式 錄 取 榜 單 2 博 士 班 :6 月 6 日 ( 星 期 四 ) 公 告 各 所 正 式 錄 取 榜 單 ( 二 ) 錄 取 榜 單 公 告 於 本 校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網 頁 淡 水 校 園 行 政 大 樓 及 台 北 校 園 公 告 欄, 錄 取 結 果 以 限 時 信 函 寄 發, 及 E-mail 通 知 ( 三 ) 網 路 查 詢 :http://exam.tku.edu.tw 或 http://www.tku.edu.tw 點 選 招 生 資 訊 榜 單 公 告 ( 四 ) 錄 取 名 單 以 本 校 公 告 之 榜 單 為 準, 男 生 可 憑 錄 取 通 知 依 規 定 向 兵 役 課 辦 理 緩 徵 捌 報 到 一 錄 取 生 應 依 錄 取 通 知 之 規 定 日 期, 至 本 校 淡 水 校 園 行 政 大 樓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A22 室 辦 理 報 到, 逾 期 未 報 到 者, 即 以 自 願 放 棄 入 資 格 論, 由 備 取 生 依 榜 單 序 遞 補 各 梯 次 遞 補 報 到 缺 額 及 時 間, 將 公 告 於 本 校 招 生 資 訊 網 頁 (http://www.tku.edu.tw 點 選 招 生 資 訊 遞 補 名 單 ), 遞 補 說 明 依 網 頁 公 告 為 準, 遞 補 作 業 至 本 校 02 年 度 行 事 曆 所 訂 開 始 上 課 日 止, 未 遞 補 到 之 備 取 生 即 喪 失 備 取 資 格 二 報 到 時 請 攜 帶 錄 取 通 知 單 或 准 考 證, 並 繳 交 資 料 如 下 : ( 一 ) 歷 證 件 : 士 或 碩 士 畢 業 者, 繳 交 位 證 書 影 本 ( 須 再 加 蓋 原 校 鋼 印 或 關 防 印 ) 2 以 同 等 力 報 考 者, 依 入 大 同 等 力 認 定 標 準 ( 參 閱 附 錄 ) 繳 交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正 本 3 持 符 合 教 育 部 規 定 之 國 外 專 科 以 上 校 歷 者, 依 大 辦 理 國 外 歷 採 認 辦 法 需 繳 交 () 經 中 華 民 國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之 國 外 歷 證 件 影 本 及 正 本 各 份 ; 如 原 -2-

歷 證 件 非 中 文 或 英 文 者, 請 另 繳 交 中 或 英 譯 本 並 加 蓋 認 證 章 戳 ;(2) 經 中 華 民 國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之 國 外 歷 歷 年 成 績 證 明 正 本 份 ; 如 原 歷 年 成 績 證 明 非 中 文 或 英 文 者, 請 另 繳 交 中 或 英 譯 本 並 加 蓋 認 證 章 戳 ;(3) 入 出 國 主 管 機 關 核 發 之 入 出 國 紀 錄 正 本 份 4 持 大 陸 地 區 歷 者, 依 大 陸 地 區 歷 採 認 辦 法 繳 交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正 本 5 持 香 港 及 澳 門 歷 者, 依 香 港 澳 門 歷 檢 覈 及 採 認 辦 法 繳 交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正 本 依 本 校 則 第 8 條 規 定, 入 報 到 時, 除 有 正 當 理 由 申 請 緩 期 補 繳 歷 證 件 經 核 准 者 外, 須 繳 驗 以 上 規 定 之 證 明 文 件, 否 則 不 准 入 ( 二 )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 三 )2 吋 正 面 脫 帽 半 身 照 片 張 三 報 到 時 尚 未 取 得 位 證 書 者, 應 填 具 切 結 書, 於 切 結 日 期 期 限 內 補 繳, 如 要 放 棄 或 已 向 他 校 報 到, 請 務 必 檢 附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註 明 錄 取 所 及 放 棄 原 因, 以 書 面 或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註 冊 組, 逾 期 仍 未 繳 者 即 以 自 願 放 棄 入 資 格 論 玖 成 績 複 查 一 欲 複 查 成 績 者, 請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 以 郵 戳 為 憑 ), 將 簡 章 所 附 之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書 ( 附 錄 ) 寫 明 姓 名 准 考 證 號 碼 所 組 別 及 複 查 科 目, 並 貼 足 回 郵, 寫 妥 郵 遞 區 號 地 址 及 收 件 人 姓 名, 連 同 成 績 通 知 單 影 本 裝 袋 郵 寄 至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二 各 所 之 書 面 審 查, 一 律 不 得 要 求 重 審 ; 複 查 成 績 以 複 查 考 卷 卷 面 分 數 及 核 計 分 數 為 限, 不 得 申 請 重 新 閱 卷 調 閱 影 印 試 卷, 亦 不 得 複 查 卷 面 標 準 或 要 求 試 題 解 答 三 未 錄 取 之 考 生 經 複 查 後 已 達 錄 取 標 準 者 即 予 補 錄 取 ; 已 錄 取 考 生 經 複 查 成 績 後, 若 成 績 總 合 低 於 錄 取 標 準 時, 即 取 消 其 錄 取 資 格, 不 得 異 議 入 考 試 試 卷 及 審 查 資 料 保 管 以 年 為 限 拾 考 生 申 訴 辦 法 一 考 生 如 對 招 生 試 務 認 有 不 當 並 因 而 損 及 個 人 權 益, 應 於 發 生 日 起 7 日 內, 載 明 事 實 及 理 由, 並 檢 附 有 關 文 件, 具 名 向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提 出 申 訴, 其 他 方 式 或 逾 期 提 出 申 請 者 均 不 受 理 (http://www.acad.tku.edu.tw/as 點 選 法 規 章 程 / 淡 江 大 招 生 申 訴 處 理 要 點 查 詢 ) 二 受 理 之 申 訴 案, 由 本 校 招 生 申 訴 處 理 小 組 處 理 之 必 要 時 得 通 知 申 訴 人 或 關 係 人 列 席 說 明 三 同 一 事 件 申 訴 以 次 為 限, 申 訴 處 理 結 果 由 招 生 委 員 會 函 復 申 訴 人 拾 壹 註 冊 入 及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一 02 年 7 月 20 日 起 即 可 上 網 至 本 校 教 務 處 網 頁 (http://www.acad.tku.edu.tw) 新 生 入 資 訊 查 看 新 生 入 註 冊 相 關 訊 息 及 02 年 度 本 校 行 事 曆 ( 以 確 定 各 項 應 辦 事 項 日 程 ), 本 校 不 再 寄 發 紙 本 資 料 錄 取 考 生 應 如 期 繳 費 選 課 方 為 完 成 註 冊, 逾 期 未 註 冊 者, 取 消 其 入 資 格 繳 費 單 另 由 財 務 處 於 8 月 中 旬 寄 送,8 月 下 旬 尚 未 收 到 者, 請 至 http://school.chinatrust.com.tw 自 行 列 印 或 洽 詢 財 務 處 02-2625656 轉 2067 二 02 年 度 研 究 生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尚 未 定 案, 僅 提 供 0 年 度 資 料 作 為 參 考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如 下 表 : -22-

院 / 收 費 項 目 文 院 外 語 院 教 育 院 國 際 研 究 院 理 院 工 院 商 管 院 研 究 生 費 39,000 40,800 40,800 39,000 雜 費 7,880 3,460 3,920 8,590 分 費 ( 延 修 生 ),350,480,480,350 註 :( 一 ) 大 傳 資 傳 資 管 等 比 照 工 院 標 準 收 費 ( 二 ) 碩 士 班 延 修 生 如 奉 准 選 修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者, 依 在 職 專 班 分 費 標 準 收 費 ( 三 ) 延 修 生 依 規 定 不 收 取 私 校 退 撫 基 金 三 生 出 國 留 期 間 除 依 海 外 校 規 定 繳 交 該 校 必 要 費 用 外, 並 需 繳 交 本 校 /4 雜 費 而 交 換 生 需 在 本 校 繳 交 全 額 之 雜 費, 但 在 姐 妹 校 不 需 繳 雜 費 拾 貳 其 他 未 盡 事 宜 以 本 校 相 關 法 規 及 招 生 委 員 會 決 議 為 準 -23-

拾 參 碩 博 士 班 簡 介 ( 所 列 課 程 及 分 僅 供 參 考 ) 一 中 國 文 碩 / 博 士 班 特 色 : 本 碩 士 班 民 國 77 年 成 立 以 來, 持 續 以 關 懷 中 國 術 與 時 代 問 題 為 發 展 之 導 向, 培 養 弘 遠 博 雅 之 人 才 並 以 中 國 文 化 為 立 足 點, 察 時 變 於 傳 統 與 現 代 之 間, 會 通 文 思 想 政 治 社 會 書 畫 等 範 疇, 省 視 我 國 文 化 發 展 之 軌 跡, 配 合 社 會 脈 動, 呈 顯 時 代 精 神, 建 構 當 代 中 國 術 之 特 色 於 此 基 礎 下, 民 國 88 年 成 立 博 士 班, 目 前 本 研 究 重 點 與 發 展 方 向, 係 奠 基 於 長 期 舉 辦 社 會 與 文 化 國 際 會 議 文 與 美 國 際 會 議 等 術 會 議 成 果 繼 續 擴 充 與 強 化 而 來 ; 未 來 將 以 發 展 世 界 漢 為 重 心, 由 此 拓 展 術 國 際 化, 並 能 儘 速 以 資 訊 化 方 式 處 理 古 典 文 獻, 期 能 賦 予 古 典 文 新 生 命 教 師 及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職 稱 姓 名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專 任 副 教 授 殷 善 培 黃 老 思 想 專 題 研 究 中 國 文 史 思 想 史 兼 主 任 專 任 教 授 兼 高 行 政 副 校 長 柏 園 中 國 哲 宋 明 理 專 題 研 究 思 想 方 法 專 任 教 授 張 雙 台 灣 現 代 文 專 題 現 代 詩 專 題 研 究 文 理 論 專 題 研 究 台 灣 現 代 文 英 史 專 任 教 授 崔 成 宗 治 方 法 國 導 讀 文 心 雕 龍 中 國 詩 書 法 榮 譽 教 授 王 邦 雄 老 莊 思 想 中 國 思 想 史 當 代 新 儒 榮 譽 教 授 傅 錫 壬 神 話 文 史 研 究 歷 史 與 文 整 合 研 究 楚 辭 專 任 教 授 呂 正 現 代 文 專 題 研 究 晚 唐 詩 專 題 研 究 台 灣 文 李 商 隱 詩 中 國 術 惠 專 題 專 任 教 授 陳 慶 煌 詞 經 文 研 究 藝 術 史 研 究 專 任 教 授 何 金 蘭 世 界 漢 文 理 論 研 究 專 任 教 授 周 彥 文 目 錄 版 本 文 獻 專 任 教 授 趙 衛 民 中 西 哲 思 潮 現 代 文 榮 譽 教 授 陳 文 華 中 國 詩 古 典 詞 曲 專 任 教 授 盧 國 屏 文 字 聲 韻 訓 詁 漢 語 文 化 榮 譽 教 授 吳 哲 中 國 古 籍 整 理 專 題 研 究 中 國 書 畫 理 論 研 究 版 本 中 國 文 獻 史 夫 文 獻 整 理 方 法 研 究 專 任 教 授 黃 復 山 讖 緯 研 究 經 榮 譽 教 授 曾 昭 旭 中 國 哲 史 專 題 研 究 中 國 思 想 史 專 任 教 授 顏 崑 陽 中 國 古 典 文 理 論 中 國 古 典 美 老 莊 哲 李 商 隱 詩 專 任 教 授 袁 保 新 中 國 哲 中 國 思 想 史 專 任 副 教 授 馬 銘 浩 詩 選 詞 曲 選 詩 畫 會 通 專 題 研 究 專 任 副 教 授 倪 台 瑛 中 國 語 文 修 辭 專 任 副 教 授 陳 仕 華 目 錄 版 本 文 獻 專 任 副 教 授 許 維 萍 經 思 想 華 語 教 專 任 副 教 授 陳 大 道 古 典 小 說 華 語 文 教 國 際 漢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周 德 良 中 國 思 想 史 諸 子 專 任 副 教 授 高 婉 瑜 文 字 聲 韻 語 言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黃 麗 卿 古 典 小 說 中 國 文 史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曾 昱 夫 聲 韻 文 字 語 言 漢 語 語 法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侯 如 綺 當 代 文 台 灣 文 現 代 小 說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鄭 柏 彥 元 雜 劇 古 典 戲 曲 理 論 古 典 文 體 文 史 理 論 古 典 詩 現 代 劇 場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林 偉 淑 古 典 小 說 文 理 論 現 代 小 說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普 義 南 中 國 文 史 詩 歌 鑑 賞 方 法 詞 選 及 習 作 詩 選 及 習 作 課 程 及 分 碩 士 班 畢 業 分 : 至 少 32 分 必 修 科 目 : 論 文 治 方 法 (3) 選 修 科 目 :( 年 課 程, 上 下 期 各 2 分 ) -24-

中 國 古 代 散 文 專 題 研 究 (2) 中 國 文 理 論 研 究 (2) 美 研 究 (2) 中 國 文 斷 代 專 題 研 究 (2) 中 國 書 畫 理 論 專 題 研 究 (2) 女 性 主 義 文 批 評 (2) 中 國 神 話 專 題 研 究 (2) 文 社 會 (2) 中 國 經 專 題 研 究 (2) 漢 語 語 言 (2) 宋 明 理 專 題 研 究 (2) 中 西 比 較 文 (2) 通 俗 小 說 專 題 研 究 (2) 文 獻 (2) 世 界 漢 (2) 中 國 文 字 專 題 研 究 (2) 古 典 戲 劇 專 題 研 究 (2) 中 國 現 代 文 專 題 研 究 (2) 中 國 哲 史 專 題 研 究 (2) 校 讎 通 義 (2) 道 教 文 化 專 題 研 究 (2) 中 國 文 類 專 題 研 究 ( 一 )(2) 詩 研 究 (2) 中 國 文 批 評 專 題 研 究 (2) 佛 教 文 化 專 題 研 究 (2) 黃 老 思 想 專 題 研 究 (2) 讖 緯 研 究 (2) 環 球 網 路 中 文 文 獻 (2) 儒 家 思 想 義 理 研 究 (2) 出 土 文 獻 與 經 研 究 (2) 古 典 文 專 題 研 究 (2) 中 國 古 典 小 說 專 題 研 究 (2) 現 代 詩 專 題 研 究 (2) 中 西 美 理 論 研 究 (2) 小 專 題 研 究 (2) 古 代 預 言 書 專 題 研 究 (2) 博 士 班 畢 業 分 : 至 少 8 分 必 修 科 目 : 論 文 中 國 術 專 題 (4) 選 修 科 目 :( 年 課 程, 上 下 期 各 2 分 ) 現 代 文 理 論 研 究 (2) 社 會 與 文 化 研 究 (2) 文 獻 (2) 詩 研 究 (2) 新 儒 專 題 研 究 (2) 古 典 小 說 理 論 研 究 (2) 小 專 題 研 究 (2) 宗 教 與 文 影 響 研 究 (2) 史 與 文 (2) 中 西 美 理 論 研 究 (2) 歷 史 與 文 整 合 研 究 (2) 中 國 哲 專 題 研 究 (2) 中 西 哲 比 較 研 究 (2) 老 莊 思 想 專 題 研 究 (2) 中 國 文 史 理 論 專 題 研 究 (2) 二 資 訊 與 圖 書 館 碩 士 班 本 首 重 培 育 圖 書 館 資 訊 服 務 之 專 業 人 才, 使 本 所 生 具 備 圖 書 館 資 訊 科 及 通 訊 與 媒 體 技 術 三 方 面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專 業 智 能, 進 而 蘊 育 出 人 文 與 資 訊 素 養 之 時 代 內 涵, 以 迎 合 此 領 域 之 未 來 發 展 教 師 及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職 稱 姓 名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專 任 教 授 林 信 成 數 位 典 藏 專 題 研 究 知 識 工 程 資 料 庫 技 術 與 應 用 兼 主 任 專 任 教 授 兼 文 院 院 長 邱 炯 友 數 位 出 版 與 術 傳 播 數 位 出 版 產 業 研 究 政 府 資 訊 出 版 專 任 教 授 黃 鴻 珠 數 位 習 與 圖 書 館 專 題 專 任 教 授 王 美 玉 數 位 出 版 標 準 與 Metadata 數 位 行 銷 與 資 訊 服 務 專 題 專 任 副 教 授 宋 兼 圖 書 館 館 長 雪 芳 讀 者 服 務 兒 童 圖 書 館 專 題 圖 書 館 與 資 訊 科 專 任 副 教 授 歐 陽 崇 榮 圖 書 資 訊 統 計 數 位 資 訊 保 存 研 究 數 位 資 源 管 理 專 任 副 教 授 賴 玲 玲 資 訊 行 為 研 究 人 機 互 動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林 素 甘 質 性 研 究 檔 案 選 擇 與 鑑 定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林 雯 瑤 研 究 方 法 資 訊 計 量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與 圖 書 館 術 傳 播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張 玄 菩 電 子 書 製 作 與 應 用 榮 譽 教 授 黃 世 雄 圖 書 館 行 政 與 管 理 專 題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林 劭 貞 發 展 性 書 目 療 法 課 程 及 分 畢 業 分 :26 分 必 修 科 目 : 研 究 方 法 (2) 圖 書 資 訊 統 計 (2) 論 文 選 修 科 目 : 人 機 互 動 (3) 資 訊 行 為 研 究 (3) 圖 書 館 行 政 與 管 理 專 題 (2) 出 版 與 資 訊 研 究 專 題 (3) 電 子 書 製 作 與 應 用 (3) 資 訊 架 構 (3) 圖 書 館 與 資 訊 科 (2) 檔 案 管 理 研 究 (2) 兒 童 圖 書 館 專 題 (2) 資 訊 計 量 (2) 數 位 資 訊 保 存 研 究 (3) 檔 案 選 擇 與 鑑 定 (3) 數 位 典 藏 專 題 研 究 (3) 資 訊 組 織 研 究 (3) 數 位 資 源 管 理 (3) 發 展 性 書 目 療 法 (2) 數 位 出 版 與 術 傳 播 (3) 電 子 檔 案 管 理 (3) 數 位 習 與 圖 書 館 專 題 (3) 讀 者 服 務 (3) 質 性 研 究 (3)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與 圖 書 館 (3) 數 位 行 銷 與 資 訊 服 務 專 題 (2) 三 大 眾 傳 播 傳 播 碩 士 班 本 碩 士 班 結 合 本 校 術 研 究 與 教 資 源, 以 社 會 人 文 素 養 為 基 礎, 培 養 具 文 化 傳 播 產 業 分 析 與 企 劃 行 銷 之 專 業 人 才 ; 因 應 產 業 發 展 與 科 整 合 趨 勢, 本 所 課 程 著 重 訊 息 研 究 與 文 化 傳 播 專 業 之 養 成, 以 訓 練 生 傳 播 文 化 與 整 合 行 銷 的 能 力 教 師 及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25-

職 稱 姓 名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專 任 副 教 授 影 視 企 劃 與 製 作 紀 錄 片 歷 史 與 美 研 究 女 性 影 錄 研 究 影 展 策 展 與 規 王 慰 慈 兼 主 任 劃 專 任 教 授 趙 雅 麗 語 言 與 傳 播 跨 符 號 研 究 口 述 影 像 科 傳 播 創 意 與 傳 播 專 任 副 教 授 楊 明 昱 文 化 研 究 媒 介 / 電 影 研 究 專 任 副 教 授 紀 慧 君 言 說 分 析 媒 體 與 文 化 消 費 語 藝 批 評 專 任 副 教 授 唐 大 崙 統 計 行 為 科 研 究 方 法 線 性 結 構 模 擬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黃 振 家 品 牌 管 理 廣 告 研 究 文 化 行 銷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許 傳 陽 研 究 方 法 文 化 產 業 分 析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陳 玉 鈴 文 化 行 銷 專 題 數 位 傳 播 課 程 及 分 應 修 分 :32 分 必 修 科 目 : 傳 播 理 論 (3) 研 究 方 法 (6) 傳 播 生 涯 導 論 (2) 論 文 選 修 科 目 : 數 位 傳 播 與 文 化 (3) 言 說 分 析 (3) 文 化 研 究 (3) 社 會 科 統 計 方 法 (3) 品 牌 管 理 (3)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研 究 (3) 媒 體 與 文 化 消 費 (3) 整 合 行 銷 傳 播 (3) 電 影 與 文 化 專 題 (3) 文 化 行 銷 專 題 (3) 媒 介 心 理 (3) 四 資 訊 傳 播 碩 士 班 為 因 應 現 代 社 會 傳 播 媒 介 數 位 化 和 媒 體 科 技 藝 術 匯 流 的 趨 勢, 本 於 2007 年 8 月 正 式 成 立 碩 士 班 在 人 才 培 育 上, 首 重 掌 握 數 位 傳 播 媒 介 或 數 位 內 容 設 計 與 產 銷 時 所 具 備 之 設 計 原 理 數 位 科 技 以 及 產 業 趨 勢 三 個 核 心 知 識 的 養 成 與 融 合, 以 培 養 數 位 新 媒 體 產 銷 之 整 合 性 中 高 階 人 才 在 支 援 創 新 研 發 上, 則 著 重 於 數 位 傳 播 媒 介 之 實 驗 性 概 念 性 方 案 的 開 發 新 型 態 資 訊 傳 播 產 業 產 合 作 的 推 廣 以 及 資 訊 化 社 會 的 觀 察 與 發 展 建 議 教 師 及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職 稱 姓 名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專 任 副 教 授 孫 蒨 鈺 藝 術 創 作 視 覺 設 計 數 位 媒 體 設 計 美 與 設 計 理 論 兼 主 任 專 任 副 教 授 卓 美 玲 資 訊 傳 播 政 策 研 究 方 法 互 動 娛 樂 設 計 研 究 專 任 副 教 授 劉 慧 新 媒 體 研 究 資 訊 傳 播 網 路 服 務 電 子 商 務 與 數 位 行 銷 網 路 社 群 研 究 娟 電 訊 傳 播 專 任 副 教 授 紀 慧 君 言 說 分 析 傳 播 社 會 語 藝 專 任 副 教 授 施 建 州 模 糊 關 聯 資 料 庫 資 料 探 勘 實 務 嵌 入 式 多 媒 體 統 應 用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楊 智 明 訊 息 設 計 媒 體 生 態 研 究 創 意 企 劃 資 訊 傳 播 科 技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陳 意 文 產 業 分 析 資 訊 傳 播 管 理 科 技 管 理 行 銷 管 理 課 程 及 分 碩 士 班 畢 業 分 : 至 少 30 分 必 修 科 目 : 資 訊 傳 播 理 論 (3) 研 究 方 法 (6) 資 訊 傳 播 政 策 (3) 論 文 選 修 科 目 : 數 位 媒 體 專 題 (3) 數 位 行 銷 (3) 電 子 商 務 (3) 數 位 媒 體 藝 術 理 論 (3) 訊 息 設 計 (3) 資 訊 載 體 研 究 (3) 網 路 知 識 挖 掘 (3) 資 訊 傳 播 管 理 (3) 網 路 服 務 流 程 設 計 (3) 資 訊 傳 播 產 業 專 題 (3) 五 數 碩 / 博 士 班 ( 一 ) 本 所 在 專 業 上 分 數 組 及 資 料 科 與 數 理 統 計 組, 發 展 特 色 為 著 重 於 基 礎 理 論 訓 練, 加 強 配 合 實 務 應 用, 提 供 生 生 涯 規 劃 之 彈 性 空 間 ( 二 ) 實 際 作 法 一 為 與 國 內 各 研 究 群 保 持 密 切 的 聯 繫 與 充 分 的 合 作 關 係, 並 提 供 生 電 腦 軟 硬 體 資 源, 培 養 理 論 與 應 用 並 重 之 數 人 才 一 為 拓 展 為 校 內 外 術 合 作 之 研 究 環 境, 運 用 本 特 有 之 先 進 電 腦 設 備 及 相 關 套 裝 軟 體, 配 合 國 內 各 研 究 機 構 ( 如 國 家 衛 生 研 究 院 ), 及 各 教 -26-

醫 院 ( 如 榮 總 國 防 三 總 等 教 醫 院 ) 長 期 合 作 研 究 計 畫, 訓 練 生 統 計 諮 詢 及 處 理 實 際 資 料 之 統 計 分 析 能 力, 期 能 為 國 內 培 訓 理 論 與 實 務 經 驗 兼 備 之 高 級 統 計 人 員 ( 三 ) 本 所 在 教 及 研 究 特 色 之 規 劃 重 點 概 述 如 下 : 數 理 論 與 應 用 : 領 域 涵 蓋 代 數 分 析 代 數 拓 樸 微 分 幾 何 微 分 方 程 及 組 合 2 數 理 統 計 : 著 重 於 大 樣 本 理 論 隨 機 過 程 序 列 分 析 機 率 論 無 母 數 統 計 推 論 機 率 密 度 函 數 之 研 究 3 生 物 統 計 : 著 重 於 存 活 分 析 臨 床 試 驗 線 性 模 式 實 驗 設 計 共 變 數 分 析 半 參 數 模 式 致 癌 模 式 及 抽 樣 調 查 之 研 究 ; 配 合 國 內 醫 製 藥 營 養 公 共 衛 生 及 預 防 醫 之 實 際 應 用 4 統 計 計 算 : 著 重 於 隨 機 亂 數 生 成 及 符 號 計 算 的 研 究 與 應 用 5 工 業 統 計 : 著 重 於 品 質 管 制 實 驗 井 與 可 靠 度 分 析 之 研 究 與 應 用 教 師 及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職 稱 姓 名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專 任 教 授 張 兼 主 任 慧 京 微 分 方 程 專 任 教 授 林 千 代 統 計 計 算 專 任 教 授 胡 守 仁 代 數 交 換 代 數 專 任 教 授 高 金 美 組 合 設 計 圖 形 理 論 專 任 教 授 陳 順 益 生 物 統 計 不 等 變 異 數 分 析 專 任 教 授 陳 功 宇 泛 函 分 析 算 子 理 論 特 殊 函 數 講 座 教 授 郭 忠 勝 偏 微 分 方 程 常 微 分 方 程 數 理 生 物 應 用 數 專 任 教 授 曾 琇 瑱 微 分 方 程 拓 樸 隨 機 過 程 模 糊 集 合 論 專 任 教 授 張 玉 坤 生 物 統 計 統 計 諮 詢 專 任 教 授 楊 國 勝 分 析 不 等 式 專 任 教 授 鄭 惟 厚 數 理 統 計 無 母 數 統 計 專 任 教 授 錢 傳 仁 分 析 微 分 方 程 專 任 教 授 譚 必 信 矩 陣 分 析 錐 體 理 論 專 任 副 教 授 王 國 徵 實 驗 設 計 專 任 副 教 授 伍 志 祥 無 母 數 迴 歸 密 度 函 數 估 計 專 任 副 教 授 李 武 炎 代 數 專 任 副 教 授 吳 秀 芬 數 理 統 計 專 任 副 教 授 余 成 義 代 數 拓 樸 專 任 副 教 授 黃 逸 輝 測 量 誤 差 模 型 專 任 副 教 授 謝 忠 村 常 微 分 方 程 逆 問 題 專 任 副 教 授 吳 孟 年 計 算 數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楊 定 揮 微 分 方 程 數 值 分 析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溫 啟 仲 生 物 統 計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吳 漢 銘 統 計 計 算 與 繪 圖 醫 影 像 分 析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潘 志 實 圖 論 離 散 數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蔡 志 群 工 業 統 計 衰 變 分 析 可 靠 度 改 善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王 千 真 數 論 表 現 理 論 課 程 及 分 ( 一 ) 課 程 規 劃 原 則 : 提 供 生 多 樣 性 各 層 次 的 課 程, 以 培 養 生 在 習 數 過 程 中 的 足 夠 深 度 與 廣 度, 運 用 本 特 有 之 電 腦 設 備 及 相 關 套 裝 軟 體 於 課 程 中, 提 供 生 實 際 之 分 析 能 力 ( 二 ) 博 士 班 應 修 分 : 至 少 需 修 博 士 班 所 開 課 程 8 分, 另 外 可 選 修 碩 士 班 課 程, 合 計 必 須 修 滿 30 分 必 修 科 目 : A 組 : 論 文 B 組 : 論 文 高 等 機 率 論 (3)(3) 統 計 推 論 (3)(3) ( 三 ) 碩 士 班 畢 業 分 :26 分 碩 士 班 A 組 : 論 文 書 報 討 論 ()() 以 下 6 科 中 選 2 科, 且 其 中 至 少 有 科 必 須 為 分 析 或 代 數 -27-

分 析 (3)(3) 代 數 (3)(3) 代 數 拓 樸 (3)(3) 微 分 幾 何 (3)(3) 組 合 (3)(3) 微 分 方 程 ( 常 微 分 方 程 (3)(3) 或 偏 微 分 方 程 (3)(3)) 碩 士 班 B 組 : 論 文 高 等 數 理 統 計 (3)(3) 線 性 模 式 (3) 書 報 討 論 ()() 碩 士 選 修 科 目 : A 組 : 圖 形 理 論 (3)(3) 微 分 拓 樸 (3)(3) 組 合 設 計 (3)(3) 微 分 方 程 特 論 (3)(3) 錐 體 理 論 (3)(3) 論 文 英 文 寫 作 ()() 矩 陣 特 論 (3)(3) 泛 函 分 析 (3)(3) 交 換 群 論 (3)(3) 非 線 性 泛 函 (3)(3) 正 算 子 理 論 (3)(3) 分 析 特 論 (2)(2) 代 數 數 論 (3)(3) 數 物 理 方 程 (3)(3) 正 算 子 幾 何 譜 理 論 (3)(3) 反 問 題 專 題 (3)(3) 矩 陣 理 論 (3)(3) 交 換 代 數 (3)(3) 演 算 法 則 (3)(3) 不 變 量 理 論 (3)(3) 動 態 統 (3)(3) 代 數 方 程 (3)(3) B 組 : 微 陣 列 資 料 統 計 分 析 (3) 穩 健 統 計 量 (3)(3) 實 驗 設 計 (3) 多 變 量 分 析 (3)(3) 不 等 異 數 推 論 (3)(3) 大 樣 本 理 論 (3)(3) 無 母 數 統 計 (3)(3) 時 間 數 ( 序 ) 列 (3)(3) 無 母 數 迴 歸 (3)(3) 估 計 論 (3)(3) 統 計 方 法 (3)(3) 生 物 統 計 (3)(3) 統 計 諮 詢 (3)(3) 品 質 管 制 (3)(3) 存 活 分 析 (3)(3) 應 用 機 率 (3)(3) 時 空 統 計 (3)(3) 統 計 計 算 (3)(3) 書 報 討 論 ()() 平 滑 技 巧 (3)(3) 生 體 相 等 性 分 析 (3)(3) 類 別 資 料 分 析 (3) 環 境 風 險 評 估 統 計 (3)(3) 六 物 理 碩 / 博 士 班 本 碩 博 士 班 設 立 之 目 的 在 於 培 養 英 才, 奠 定 國 家 長 期 科 發 展 基 礎, 並 配 合 國 家 建 設 之 需 要 教 師 及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職 稱 姓 名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專 任 教 授 周 兼 主 任 子 聰 生 物 物 理 計 算 物 理 專 任 教 授 林 震 安 物 理 光 光 檢 測 專 任 教 授 何 俊 麟 量 子 物 理 數 物 理 場 論 專 任 教 授 曹 慶 堂 粒 子 物 理 場 論 數 物 理 專 任 教 授 彭 維 鋒 固 態 物 理 X 光 吸 收 光 譜 專 任 教 授 錢 凡 之 材 料 科 非 晶 結 構 專 任 教 授 張 經 霖 實 驗 凝 態 物 理 應 用 物 理 專 任 教 授 曾 文 哲 數 物 理 統 計 物 理 生 物 物 理 專 任 教 授 林 諭 男 固 態 物 理 奈 米 材 料 專 任 教 授 陳 俊 男 量 子 半 導 體 模 擬 分 析 專 任 教 授 杜 昭 宏 同 步 輻 射 固 態 物 理 中 子 和 X 光 散 射 專 任 副 教 授 陳 武 斌 低 溫 物 理 磁 性 物 理 固 態 物 理 專 任 副 教 授 陳 憬 燕 磁 性 物 理 低 溫 物 理 專 任 副 教 授 蕭 秀 美 材 料 物 理 固 態 物 理 專 任 副 教 授 唐 建 堯 非 線 性 光 原 子 物 理 專 任 副 教 授 李 明 憲 計 算 物 理 電 子 結 構 專 任 副 教 授 薛 宏 中 計 算 物 理 高 壓 物 理 專 任 副 教 授 林 大 欽 超 導 物 理 低 溫 物 理 材 料 科 專 任 副 教 授 王 尚 勇 場 論 粒 子 物 理 統 計 物 理 專 任 副 教 授 鄭 振 益 雷 射 物 理 超 晶 格 物 理 專 任 副 教 授 劉 國 欽 宇 宙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秦 一 男 天 文 物 理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楊 淑 君 光 電 物 理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葉 炳 宏 奈 米 材 料 奈 米 生 醫 檢 測 非 揮 發 性 記 憶 體 元 件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莊 程 豪 同 步 輻 射 奈 米 材 料 能 源 科 課 程 及 分 博 士 班 畢 業 分 :8 分 ( 論 文 分 另 計 ) 碩 士 班 畢 業 分 :26 分 ( 論 文 分 另 計 ) 博 士 班 : 論 文 電 動 力 ( 二 )(3) 高 等 物 理 數 (3) 書 報 討 論 ( 二 )(2/2) 碩 士 班 : -28-

論 文 量 子 力 ( 一 )(3) 量 子 力 ( 二 )(3) 古 典 力 (3) 電 動 力 ( 一 )(3) 統 計 力 ( 一 )(3) 凝 態 物 理 (3) 書 報 討 論 ( 一 )(2/2) 古 典 力 電 動 力 ( 一 ) 統 計 力 ( 一 ) 凝 態 物 理 列 為 4 選 2 必 修 課 程 碩 博 士 班 選 修 科 目 : 固 態 物 理 ( 一 )(3) 物 理 數 專 題 (3) 同 步 輻 射 概 論 (3) X 光 物 理 (3) 電 子 陶 瓷 (3) 光 電 材 料 模 擬 (3) 統 計 力 ( 二 )(3) 奈 米 物 理 與 應 用 (3) 電 子 顯 微 鏡 原 理 與 應 用 (3) 固 態 材 料 (3) 磁 性 物 理 (3) 超 導 物 理 (3) 七 化 碩 / 博 士 班 本 碩 士 博 士 班 以 培 養 高 級 化 及 化 生 物 研 究 人 才 及 國 家 經 建 人 力 為 目 的 化 組 : 重 點 研 究 方 向 : 材 料 化 天 然 物 化 有 機 及 無 機 合 成 和 超 微 量 分 析 內 容 包 括 液 態 晶 體 高 溫 超 導 體 奈 米 材 料 有 機 導 體 碳 簇 (C60) 化 生 物 感 測 器 有 機 磁 體 高 分 子 材 料 醣 類 化 藥 物 合 成 有 機 及 無 機 物 微 量 分 析 質 譜 理 論 化 分 子 模 擬 苔 類 成 分 分 析 電 化 無 機 生 物 化 和 固 態 化 等 化 生 物 組 : 以 培 育 生 物 化 和 生 物 技 術 人 才 為 主 要 目 的, 並 以 海 洋 生 物 技 術 環 境 生 物 技 術 農 業 生 物 技 術 食 品 生 物 技 術 微 生 物 應 用 研 究 酵 素 蛋 白 質 研 究 及 生 醫 材 料 等 為 主 要 發 展 方 向 教 師 及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職 稱 姓 名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專 任 教 授 林 兼 主 任 志 興 物 理 化 量 子 理 論 在 原 子 分 子 和 固 態 材 料 的 應 用 與 計 算 榮 譽 教 授 吳 嘉 麗 有 機 化 高 等 有 機 分 析 苔 類 植 物 成 分 研 究 通 識 化 榮 譽 教 授 林 雲 山 有 機 化 有 機 合 成 榮 譽 教 授 魏 和 祥 高 等 無 機 化 錯 鹽 化 分 子 磁 性 體 生 物 無 機 化 專 任 教 授 兼 王 理 院 院 長 伯 昌 物 理 化 化 數 理 論 化 計 算 化 分 子 模 擬 專 任 教 授 陳 幹 男 高 分 子 化 特 用 高 分 子 複 合 材 料 專 任 教 授 高 惠 春 固 態 化 物 理 化 高 溫 超 導 體 導 體 材 料 專 任 教 授 王 文 竹 高 等 無 機 化 高 等 無 機 特 論 液 晶 材 料 超 分 子 材 料 生 物 無 機 化 奈 米 材 料 專 任 教 授 李 世 元 高 等 有 機 化 有 機 合 成 藥 物 合 成 材 料 合 成 專 任 教 授 王 三 郎 酵 素 技 術 生 物 技 術 應 用 微 生 物 專 任 教 授 簡 素 芳 生 物 化 生 物 食 品 化 微 生 物 醣 類 化 專 任 教 授 林 孟 山 儀 器 分 析 高 等 電 化 分 析 化 暨 生 化 感 測 器 專 任 教 授 徐 秀 福 無 機 化 有 機 金 屬 化 液 晶 材 料 專 任 教 授 陳 曜 鴻 胚 胎 發 育 基 因 轉 殖 細 胞 生 物 癌 症 生 物 專 任 副 教 授 施 增 廉 天 然 物 合 成 醣 化 合 成 專 任 副 教 授 莊 子 超 生 物 化 分 子 生 物 基 因 治 療 營 養 生 化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吳 俊 弘 高 分 子 物 理 儀 器 分 析 物 理 化 毛 細 管 電 泳 生 物 分 析 生 物 物 理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李 長 欣 核 磁 共 振 原 理 醫 磁 振 造 影 生 物 化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陳 銘 凱 酵 素 蛋 白 質 工 程 基 因 工 程 蛋 白 質 體 細 胞 生 物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鄧 金 培 物 理 化 材 料 化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潘 伯 申 藥 物 分 子 設 計 合 成 與 生 物 活 性 之 評 估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謝 仁 有 機 金 屬 錯 合 物 催 化 有 機 反 應 不 對 稱 合 成 反 應 天 然 物 合 成 金 屬 錯 傑 合 物 合 成 與 反 應 研 究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陳 志 欣 分 析 化 生 物 檢 測 有 機 化 材 料 化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魏 屹 有 機 化 材 料 化 課 程 及 分 博 士 班 畢 業 分 :26 分 必 修 科 目 : 論 文 碩 士 班 畢 業 分 :28 分 必 修 科 目.. -29-

論 文 書 報 討 論 (2). 高 等 有 機 化 I II III(3 3 3) 2. 高 等 物 理 化 I II(3 3) 3. 高 等 無 機 化 I II(3 3) 4. 高 等 生 物 化 I II(3 3) 5. 高 等 分 析 化 I II III (3 3 3) 6. 高 等 生 命 科 I II III (3 3 3) ( 上 列 為 6 選 課 程,I II 都 必 需 選, 唯 高 等 分 析 化 I II III 高 等 有 機 化 I II III 高 等 生 命 科 I II III 任 選 其 中 2 科 即 可 ) 選 修 科 目.. 高 等 有 機 合 成 (3) 化 研 究 法 (3) 高 等 生 物 化 II(3) 導 體 材 料 (3) 高 分 子 化 特 論 (3) 固 態 化 (3) 統 計 熱 力 (3) 高 等 有 機 化 II(3) 高 等 分 析 特 論 (3) 高 等 生 物 化 特 論 (3) 高 等 有 機 分 析 (3) 分 子 軌 域 論 (3) 書 報 討 論 (6)( 必 選 ) 分 子 光 譜 (3) 天 然 物 化 (3) 高 等 物 化 特 論 II(3) 化 動 力 特 論 (3) 化 講 座 (2)( 必 選 ) 高 等 有 機 特 論 (3) 高 等 量 子 化 (3) 高 等 物 化 特 論 I(3) 高 等 物 理 化 II(3) 電 化 (3) 高 等 無 機 化 II(3) 遺 傳 工 程 (3) 生 物 有 機 化 (3) 蛋 白 質 化 (3) 結 構 生 物 (3) 環 境 生 物 (3) 生 物 材 料 (3) 蛋 白 質 與 酵 素 (3) 生 物 分 析 化 (3) 基 因 體 (3) 生 物 資 源 利 用 (3) 藥 物 設 計 (3) 生 醫 材 料 (3) 癌 症 生 物 (3) 應 用 微 生 物 (3) 生 物 技 術 (3) 發 育 生 物 (3) 基 因 轉 殖 特 論 (3) 八 建 築 碩 士 班 本 碩 士 班 成 立 於 98 年, 目 前 之 教 發 展 方 向 以 掌 握 未 來 0 年 台 灣 環 境 專 業 發 展 必 需 面 對 的 議 題 為 主, 結 合 建 築 理 論 與 歷 史 地 域 文 化 永 續 環 境 電 腦 應 用 與 資 訊 文 化 等 四 項 主 題 課 程, 依 教 重 點 及 發 展 特 色, 將 本 碩 士 班 招 生 分 為 2 組,A 組 : 建 築 與 都 巿 設 計 組 B 組 : 建 築 都 市 與 永 續 環 境 組 教 師 及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職 稱 姓 名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專 任 副 教 授 黃 兼 主 任 瑞 茂 設 計 理 論 社 區 設 計 都 市 設 計 都 市 設 計 史 榮 譽 教 授 王 紀 鯤 建 築 教 育 建 築 師 執 業 環 境 客 座 教 授 平 原 英 樹 建 築 設 計 客 座 教 授 荷 叟 建 築 設 計 都 市 設 計 藝 術 創 作 亞 洲 城 市 研 究 專 任 教 授 姚 忠 當 代 建 築 與 工 程 技 術 建 築 基 礎 數 理 ( 一, 二 ) 建 築 結 構 統 建 築 結 構 與 達 造 型 應 用 力 材 料 力 建 築 自 動 化 分 析 與 設 計 結 構 工 程 倫 理 專 任 副 教 授 吳 光 庭 建 築 及 都 市 設 計 光 復 後 台 灣 現 代 建 築 研 究 專 任 副 教 授 米 復 國 城 市 研 究 研 究 方 法 專 任 副 教 授 陳 珍 誠 電 腦 設 計 應 用 建 築 程 式 設 計 資 訊 文 化 與 建 築 建 築 理 論 與 設 計 專 任 副 教 授 周 家 鵬 永 續 建 築 設 計 與 計 劃 建 築 採 光 遮 陽 照 明 與 節 約 能 源 專 任 副 教 授 陸 金 雄 建 築 符 號 專 任 副 教 授 劉 綺 文 環 境 行 為 研 究 環 境 設 計 之 文 化 因 素 環 境 意 義 與 詮 釋 專 任 副 教 授 鄭 晃 設 計 方 法 與 創 意 思 考 設 計 的 認 知 心 理 社 區 營 造 與 環 境 經 營 台 灣 二 原 住 民 空 間 與 文 化 環 境 永 續 與 友 善 環 境 專 任 副 教 授 賴 怡 成 建 築 設 計 與 理 論 都 市 設 計 與 理 論 電 腦 輔 助 建 築 設 計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劉 欣 蓉 社 區 建 築 都 市 設 計 建 築 史 與 理 論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王 文 安 建 築 物 理 環 境 控 制 住 宅 氣 流 環 境 改 善 綠 建 築 評 估 與 永 續 建 築 策 略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畢 光 建 建 築 設 計 都 市 設 計 古 蹟 保 存 建 築 史 構 造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宋 立 文 建 築 形 式 轉 化 研 究 建 築 文 化 比 較 及 分 析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漆 志 剛 建 築 設 計 建 築 理 論 動 態 建 築 都 市 與 景 觀 設 計 兼 任 教 授 何 德 仁 測 量 應 用 力 材 料 力 結 構 營 建 管 理 兼 任 副 教 授 王 俊 雄 建 築 設 計 都 市 設 計 建 築 史 研 究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戴 楠 青 重 製 與 呈 現 空 間 感 知 光 環 境 模 擬 高 動 態 範 圍 數 位 影 像 課 程 及 分 畢 業 分 :27 分 ( 論 文 分 另 計 ) 建 築 各 組 必 修 分 數 ( 不 含 論 文 ):A 組 3; B 組 2 畢 業 要 求 : A 組 : 建 築 與 都 巿 設 計 組, 主 要 在 於 以 具 理 論 性 實 驗 性 的 建 築 與 都 市 議 題 之 設 計 操 作 為 主, 結 -30-

合 建 築 人 文 永 續 環 境 知 識 架 構 及 數 位 化 設 計 的 進 階 實 習, 培 育 適 應 未 來 社 會 發 展 趨 勢 所 需 之 高 階 專 業 設 計 人 才 為 目 標 本 組 生 需 完 成 必 修 之 設 計 操 作 與 相 關 課 程, 並 完 成 設 計 論 文 B 組 : 建 築 都 市 與 永 續 環 境 組, 主 要 在 於 以 建 築 人 文 與 永 續 環 境 理 論 性 研 究 為 主, 結 合 電 腦 應 用 與 資 訊 文 化 之 習, 培 育 適 應 未 來 社 會 發 展 所 需 本 土 建 築 與 環 境 研 究 能 力 或 環 境 規 劃 設 計 視 野 之 高 階 人 才 為 目 標 本 組 生 需 完 成 必 修 之 設 計 操 作 與 相 關 課 程, 並 完 成 術 論 文 或 設 計 論 文 九 土 木 工 程 碩 / 博 士 班 本 之 發 展 重 點 在 於 結 構 工 程 土 壤 力 基 礎 工 程, 運 輸 工 程 及 資 訊 科 技 與 營 建 管 理 ; 並 著 重 設 計 施 工 及 管 理 之 連 貫 性 研 究 生 之 教 育 方 針, 除 授 予 較 深 入 之 理 論 及 實 務 課 程 外, 研 究 論 文 並 著 重 實 務 訓 練 博 士 班 分 為 兩 組 : 土 木 組 及 建 築 組 建 築 組 博 士 班 訓 練 目 標, 係 為 培 養 高 等 之 建 築 與 都 市 設 計 之 教 與 研 究 人 才, 以 訓 練 建 築 都 市 綠 建 築 文 化 環 境 與 資 訊 文 化 等 方 向 之 相 關 理 論 與 設 計 研 究 為 主 要 目 標 教 師 及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土 木 組 : 職 稱 姓 名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專 任 副 教 授 王 兼 主 任 人 牧 電 腦 輔 助 工 程 專 家 統 人 工 智 慧 結 構 工 程 專 任 教 授 祝 錫 智 土 壤 力 基 礎 工 程 土 壤 改 良 專 任 教 授 徐 兼 主 任 秘 書 錠 基 廢 水 生 物 處 理 自 來 水 工 程 下 水 道 工 程 專 任 教 授 兼 風 工 鄭 程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啟 明 結 構 動 力 與 散 漫 振 動 建 築 與 橋 樑 風 力 工 程 專 任 教 授 吳 朝 賢 大 地 工 程 力 地 工 合 成 物 在 大 地 工 程 上 的 應 用 土 壤 加 勁 專 任 教 授 林 堉 溢 橋 樑 抗 風 分 析 橋 樑 設 計 結 構 力 專 任 教 授 張 德 文 土 壤 動 力 和 基 礎 振 動 土 壤 結 構 互 制 鋪 面 非 破 壞 性 檢 測 專 任 教 授 楊 長 義 岩 石 力 坡 地 工 程 專 任 教 授 李 英 豪 鋪 面 分 析 與 設 計 鋪 面 評 估 與 維 修 鋪 面 管 理 統 專 任 教 授 吳 重 成 振 動 力 風 力 工 程 結 構 控 制 地 震 工 程 專 任 教 授 張 正 興 風 力 工 程 大 氣 擴 散 計 算 流 體 力 專 任 教 授 葉 怡 成 營 建 管 理 財 務 管 理 最 佳 化 設 計 資 料 探 勘 神 經 網 路 專 任 副 教 授 劉 明 仁 鋪 面 材 料 試 驗 分 析 鋪 面 力 分 析 鋪 面 評 估 管 理 專 任 副 教 授 洪 勇 善 邊 坡 補 強 生 態 工 法 專 任 副 教 授 張 正 興 風 力 工 程 大 氣 擴 散 計 算 流 體 力 專 任 副 教 授 高 金 盛 地 震 工 程 結 構 工 程 橋 樑 工 程 火 災 工 程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兼 技 術 暨 營 運 段 永 定 結 構 動 力 地 震 工 程 結 構 耐 震 分 析 與 設 計 中 心 主 任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蔡 明 修 營 建 專 案 管 理 營 建 自 動 化 資 訊 科 技 應 用 與 統 開 發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兼 工 程 法 律 研 究 范 發 展 中 心 主 任 素 玲 進 度 管 理 與 專 案 管 理 工 期 爭 議 與 展 延 分 析 處 理 物 件 導 向 技 術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羅 元 隆 結 構 結 構 動 力 有 限 元 素 法 隨 機 振 動 風 工 程 風 洞 試 驗 建 築 組 : 詳 建 築 教 師 及 任 教 科 目 或 研 究 專 長 課 程 及 分 碩 士 班 畢 業 分 :26 分 必 修 科 目 : 論 文 選 修 科 目 : A 組 ( 結 構 組 ): 隨 機 振 動 (3) 彈 性 力 (3) 有 限 元 素 法 (3) 高 等 結 構 力 (3) 結 構 動 力 (3) 橋 樑 抗 風 分 析 (3) 計 算 風 工 程 (3) 可 靠 度 分 析 (3) 高 等 鋼 結 構 (3) 結 構 補 強 設 計 (3) 地 震 工 程 (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