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 门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文 件 厦 大 管 院 学 [2014]13 号 关 于 印 发 厦 门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学 生 党 员 考 核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全 院 各 学 生 党 支 部 : 为 进 一 步 增 强 学 生 党 员 队 伍 的 活 力, 提 高 党 员 责 任 意 识, 建 立 健 全 党 员 教 育 管 理 服 务 的 机 制, 充 分 发 挥 基 层 党 组 织 战 斗 堡 垒 和 党 员 的 先 锋 模 范 作 用, 促 使 学 院 学 生 党 建 工 作 科 学 化 系 统 化 规 范 化 根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基 层 组 织 工 作 条 例, 结 合 学 院 实 际, 特 制 定 厦 门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学 生 党 员 考 核 办 法 ( 试 行 ), 现 予 以 印 发, 请 遵 照 执 行 附 件 : 厦 门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学 生 党 员 考 核 办 法 ( 试 行 ) 中 共 厦 门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主 题 词 : 学 生 党 员 考 核 办 法 印 发 通 知 厦 门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办 公 室 2014-12-31 印 发
厦 门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学 生 党 员 考 核 办 法 ( 试 行 ) 为 进 一 步 增 强 学 生 党 员 队 伍 的 活 力, 提 高 党 员 责 任 意 识, 建 立 健 全 党 员 教 育 管 理 服 务 的 机 制, 充 分 发 挥 基 层 党 组 织 战 斗 堡 垒 和 党 员 的 先 锋 模 范 作 用, 促 使 学 院 学 生 党 建 工 作 科 学 化 系 统 化 规 范 化 根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基 层 组 织 工 作 条 例, 结 合 学 院 实 际, 特 制 定 厦 门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学 生 党 员 考 核 办 法 ( 试 行 ) 一 考 核 对 象 管 理 学 院 学 生 党 员 二 考 核 原 则 坚 持 标 准, 实 事 求 是, 全 面 考 察, 结 合 实 际, 注 重 实 效 三 考 核 内 容 及 标 准 考 核 采 取 量 化 形 式, 实 行 百 分 制, 外 加 附 加 分 最 高 10 分 具 体 计 分 内 容 及 标 准 如 下 ( 一 ) 理 论 学 习 积 极 参 与 各 级 党 组 织 举 办 的 党 性 培 养 知 识 讲 座 职 业 技 能 等 方 面 的 理 论 学 习, 按 要 求 撰 写 学 习 心 得 或 思 想 汇 报, 每 缺 交 一 次 扣 4 分, 迟 交 一 次 扣 2 分, 态 度 不 端 正, 有 抄 袭 现 象 酌 情 一 次 扣 2-6 分 扣 完 20 分 为 止 ( 二 ) 组 织 生 活 1. 按 厦 门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党 支 部 工 作 手 册 的 要 求, 在 学 期 间 各 支 部 每 三 个 月 至 少 要 举 办 三 会 一 课 或 支 部 立 项 活 动 等 支 部 相 关 活 动 一 次 没 有 举 办 的 支 部, 支 部 内 支 部 书 记 支 部 委 员 一 次 扣 4 分 扣 满 10 分 为 止 2. 党 员 要 积 极 参 加 学 院 党 委 学 生 党 总 支 党 支 部 组 织 的 各 项 会 议 及 各 类 活 动, 凡 要 求 参 加 而 无 故 缺 席 者 每 次 扣 4 分,
无 故 迟 到 早 退 者 每 次 扣 2 分 扣 满 10 分 为 止 ( 三 ) 学 习 成 绩 学 习 成 绩 在 本 班 的 排 名 情 况, 以 该 学 年 的 第 一 学 期 第 二 学 期 成 绩 为 依 据, 前 10% 为 20 分, 前 30% 为 15 分, 前 50% 为 10 分, 后 50% 为 5 分 ( 四 ) 志 愿 服 务 (10 分 ) 积 极 参 与 志 愿 服 务 工 作, 为 同 学 服 务, 为 社 会 服 务 以 志 愿 者 工 时 认 证 系 统 的 数 据 为 准, 截 止 到 考 核 评 分 时 间, 本 科 生 该 学 年 的 工 时 不 少 于 8 个 ; 硕 士 研 究 生 该 学 年 的 工 时 不 少 于 3 个, 博 士 研 究 生 要 有 志 愿 服 务 经 历 工 时 少 于 最 低 标 准 者, 不 得 分 ; 达 到 最 低 标 准 及 以 上 者, 得 8 分 ; 在 本 支 部 的 工 时 排 名 中 前 30% 者, 再 加 2 分 ( 五 ) 班 级 评 议 认 真 宣 传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遵 守 校 规 校 纪, 在 学 院 的 教 学 科 研 学 生 工 作 等 各 项 活 动 中, 充 分 发 挥 模 范 带 头 作 用 做 好 所 联 系 班 级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及 资 料 整 理, 做 好 工 作 记 录, 并 及 时 向 支 部 反 馈 考 察 情 况 通 过 深 入 细 致 的 工 作, 引 导 同 学 积 极 向 党 组 织 靠 拢 积 极 参 与 所 联 系 班 级 团 支 部 的 推 优 等 活 动 密 切 联 系 群 众, 主 动 为 同 学 做 好 事 做 实 事, 虚 心 接 受 同 学 的 批 评 意 见 和 建 议 由 党 员 所 在 班 级 进 行 民 主 投 票, 分 赞 成 反 对 弃 权 三 项 选 择, 本 项 分 数 =( 赞 成 票 占 与 会 总 人 数 的 比 例 - 反 对 票 所 占 与 会 总 人 数 的 比 例 )* 20 若 赞 成 票 少 于 反 对 票, 则 本 项 不 得 分 ( 六 ) 党 内 互 评 (10 分 ) 党 员 之 间 要 团 结 和 睦, 加 强 交 流 与 合 作, 相 互 帮 助, 相
互 促 进, 共 同 思 考 如 何 为 同 学 服 务, 如 何 为 集 体 做 贡 献 在 参 与 组 织 生 活 的 过 程 中, 增 加 彼 此 的 了 解, 懂 得 赞 扬 并 学 习 其 他 党 员 的 优 点, 善 意 提 出 并 帮 助 改 善 其 他 党 员 的 不 足, 努 力 完 善 自 我, 完 善 党 支 部 的 建 设 工 作 由 各 党 支 部 召 开 民 主 评 议 会, 对 本 支 部 所 有 党 员 进 行 民 主 评 议 与 投 票, 分 赞 成 反 对 弃 权 三 项 选 择, 本 项 分 数 = ( 赞 成 票 占 与 会 总 人 数 的 比 例 - 反 对 票 所 占 与 会 总 人 数 的 比 例 )* 10 若 赞 成 票 少 于 反 对 票, 则 本 项 不 得 分 ( 七 ) 加 分 项 目 ( 最 高 10 分 ) 参 加 学 术 文 体 竞 赛 获 奖,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其 他 科 研 成 果 可 根 据 级 别 加 1-10 分, 最 高 可 加 10 分 学 术 文 体 竞 赛 国 家 级 及 以 上 一 等 奖 10 分, 二 等 奖 8 分, 三 等 奖 6 分 ; 省 部 级 一 等 奖 5 分, 二 等 奖 4 分, 三 等 奖 3 分 ; 市 校 级 一 等 奖 3 分, 二 等 奖 2 分, 三 等 奖 1 分 若 比 赛 有 评 出 具 体 名 次 的, 则 第 一 名 等 同 于 一 等 奖, 第 二 三 名 等 同 于 二 等 奖, 第 四 五 六 名 等 同 于 三 等 奖 团 体 (3 人 及 以 上 ) 获 奖 加 分 减 半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其 他 科 研 成 果 加 分 标 准 SSCI A&HCI 收 录 论 文 每 篇 10 分, 一 类 核 心 刊 物 每 篇 8 分, 二 类 核 心 刊 物 每 篇 5 分 一 类 二 类 核 心 学 术 刊 物 的 认 定 参 见 厦 门 大 学 人 事 处 厦 门 大 学 核 心 学 术 刊 物 目 录 及 相 关 规 定 发 明 专 利 每 项 8 分, 发 明 专 利 以 专 利 号 为 准 团 体 (3 人 及 以 上 ) 合 作 的 论 文 或 其 他 科 研 成 果 加 分 减 半 ( 八 ) 一 票 否 决 制 违 反 校 规 校 纪 受 到 学 校 学 院 行 政 处 分 或 通 报 批 评 者, 采 取 一 票 否 决 措 施, 即 当 年 的 党 员 考 核 直 接 记 不 合 格
四 考 核 要 求 ( 一 ) 考 核 形 式 在 学 院 党 委 的 领 导 学 生 党 总 支 的 具 体 组 织 下, 以 党 支 部 为 单 位 对 本 支 部 党 员 进 行 考 核, 党 支 部 书 记 为 考 核 负 责 人, 党 ( 团 ) 支 委 班 委 协 助 考 核 工 作, 由 学 生 党 总 支 审 核 通 过, 报 学 院 党 委 备 案 ( 二 ) 考 核 时 间 每 学 年 的 小 学 期 对 学 生 党 员 本 学 年 的 表 现 进 行 考 核 测 评, 学 习 成 绩 以 该 学 年 的 第 一 学 期 第 二 学 期 成 绩 为 依 据 ( 三 ) 考 核 等 级 分 为 优 秀 ( 90 分 及 90 分 以 上 ) 良 好 ( 80-89 分 ) 及 格 ( 60-79 分 ) 不 及 格 ( 60 分 以 下 ) 四 个 等 级 ( 四 ) 考 核 结 果 作 为 学 院 学 生 党 员 考 核 的 重 要 依 据, 进 入 学 生 党 员 档 案 凡 未 达 到 及 格 的, 经 支 部 讨 论, 正 式 党 员 给 予 相 应 的 党 内 处 理, 预 备 党 员 延 长 预 备 期 或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并 上 报 学 院 党 委 审 批 五 附 则 本 办 法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由 管 理 学 院 党 委 负 责 解 释 附 : 厦 门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学 生 党 员 考 核 评 分 表
厦 门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年 度 学 生 党 员 考 核 评 分 表 姓 名 : 支 部 : 日 期 : 年 月 日 评 定 项 目 评 定 内 容 党 员 自 评 支 部 评 分 总 支 审 核 理 论 学 习 积 极 参 与 各 级 党 组 织 举 办 的 党 性 培 养 知 识 讲 座 职 业 技 能 等 方 面 的 理 论 学 习, 按 要 求 撰 写 学 习 心 得 或 思 想 汇 报, 每 缺 交 一 次 扣 4 分, 迟 交 一 次 扣 2 分, 态 度 不 端 正, 有 抄 袭 现 象 酌 情 一 次 扣 2-6 分 扣 完 20 分 为 止 按 党 支 部 书 记 手 册 的 要 求, 在 学 期 间 各 支 部 每 三 个 月 至 少 要 举 办 三 会 一 课 或 支 部 立 项 活 动 等 支 部 相 关 活 动 一 次 没 有 举 办 的 支 部, 支 部 内 支 部 书 记 支 部 委 员 一 次 扣 4 分 扣 满 10 分 为 止 党 员 要 积 极 参 加 学 院 党 委 学 生 党 总 支 党 支 部 组 织 的 各 项 会 议 及 各 类 活 动, 凡 要 求 参 加 而 无 故 缺 席 者 每 次 扣 4 分, 无 故 迟 到 早 退 者 每 次 扣 2 分 扣 满 10 分 为 止 组 织 生 活 学 习 成 绩 学 习 成 绩 在 本 班 的 排 名 情 况, 以 该 学 年 的 第 一 学 期 第 二 学 期 成 绩 为 依 据, 前 10% 为 20 分, 前 30% 为 15 分, 前 50% 为 10 分, 后 50% 为 5 分 积 极 参 与 志 愿 服 务 工 作, 为 同 学 服 务, 为 社 会 服 务 以 志 愿 者 工 时 认 证 系 统 的 数 据 为 准, 截 止 到 考 核 评 分 时 间, 本 科 生 该 学 年 的 工 时 不 少 于 8 个 ; 硕 士 研 究 生 该 学 年 的 工 时 不 少 于 3 个, 博 士 研 究 生 要 有 志 愿 服 务 经 历 工 时 少 于 最 低 标 准 者, 不 得 分 ; 达 到 最 低 标 准 及 以 上 者, 得 8 分 ; 在 本 支 部 的 工 时 排 名 中 前 30% 者, 再 加 2 分 认 真 宣 传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遵 守 校 规 校 纪, 在 学 院 的 教 学 科 研 学 生 工 作 等 各 项 活 动 中, 充 分 发 挥 模 范 带 头 作 用 做 好 所 联 系 班 级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及 资 料 整 理 密 切 联 系 群 众, 主 动 为 同 学 做 好 事 做 实 事, 虚 心 接 受 同 学 的 批 评 意 见 和 建 议 由 党 员 所 在 班 级 进 行 民 主 投 票, 分 赞 成 反 对 弃 权 三 项, 本 项 分 数 =( 赞 成 票 占 与 会 总 人 数 的 比 例 - 反 对 票 所 占 与 会 总 人 数 的 比 例 )* 20 若 赞 成 票 少 于 反 对 票, 则 本 项 不 得 分 党 员 之 间 要 团 结 和 睦, 加 强 交 流 与 合 作, 相 互 帮 助, 相 互 促 进, 共 同 思 考 如 何 为 同 学 服 务, 如 何 为 集 体 做 贡 献 在 参 与 组 织 生 活 的 过 程 中, 增 加 对 彼 此 的 了 解, 懂 得 赞 扬 并 学 习 其 他 党 员 的 优 点, 善 意 提 出 并 帮 助 改 善 其 他 党 员 的 不 足, 努 力 完 善 自 我, 完 善 党 支 部 的 建 设 工 作 由 各 党 支 部 召 开 民 主 评 议 会, 对 本 支 部 所 有 党 员 进 行 民 主 评 议 与 投 票, 分 赞 成 反 对 弃 权 三 项 选 择, 本 项 分 数 =( 赞 成 票 占 与 会 总 人 数 的 比 例 - 反 对 票 所 占 与 会 总 人 数 的 比 例 )* 10 若 赞 成 票 少 于 反 对 票, 则 本 项 不 得 分 参 加 学 术 文 体 竞 赛 获 奖,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其 他 科 研 成 果 可 根 据 级 别 加 1-10 分, 最 高 可 加 10 分 学 术 文 体 竞 赛 国 家 级 及 以 上 一 等 奖 10 分, 二 等 奖 8 分, 三 等 奖 6 分 ; 省 部 级 一 等 奖 5 分, 二 等 奖 4 分, 三 等 奖 3 分 ; 市 校 级 一 等 奖 3 分, 二 等 奖 2 分, 三 等 奖 1 分 若 比 赛 有 评 出 具 体 名 次 的, 则 第 一 名 等 同 于 一 等 奖, 第 二 三 名 等 同 于 二 等 奖, 第 四 五 六 名 等 同 于 三 等 奖 团 体 (3 人 及 以 上 ) 获 奖 加 分 减 半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其 他 科 研 成 果 加 分 标 准 SSCI A&HCI 收 录 论 文 每 篇 10 分, 一 类 核 心 刊 物 每 篇 8 分, 二 类 核 心 刊 物 每 篇 5 分 一 类 二 类 核 心 学 术 刊 物 的 认 定 参 见 厦 门 大 学 人 事 处 厦 门 大 学 核 心 学 术 刊 物 目 录 及 相 关 规 定 发 明 专 利 每 项 8 分, 发 明 专 利 以 专 利 号 为 准 团 体 (3 人 及 以 上 ) 合 作 的 论 文 或 其 他 科 研 成 果 加 分 减 半 志 愿 服 务 (10 分 ) 班 级 评 议 党 内 互 评 (10 分 ) 加 分 项 目 ( 最 高 10 分 ) 总 计 得 分 优 秀 ( ) 良 好 ( ) 及 格 ( ) 不 合 格 ( ) 中 共 厦 门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委 员 会 2014 年 12 月 制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