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度
第 一 部 分 长 春 市 财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省 财 税 方 针 政 策 ; 根 据 全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研 究 拟 订 财 政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改 革 方 案 及 其 有 关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调 整 完 善 市 对 区 财 政 体 制 ; 分 析 预 测 经 济 形 势, 参 与 制 定 各 项 经 济 政 策, 提 出 运 用 财 税 政 策 实 施 经 济 调 控 和 综 合 平 衡 社 会 财 力 的 建 议 ( 二 ) 起 草 全 市 财 政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的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市 政 府 规 章 草 案 ( 三 ) 承 担 市 级 各 项 财 政 收 支 管 理 的 责 任 ; 负 责 编 制 年 度 市 本 级 预 决 算 草 案 并 组 织 执 行 ; 受 市 政 府 委 托, 向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报 告 市 级 和 全 市 年 度 预 算 及 其 执 行 情 况, 向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报 告 决 算 ; 组 织 制 定 经 费 开 支 标 准 定 额, 负 责 审 核 批 复 部 门 ( 单 位 ) 的 年 度 预 决 算 ; 完 善 财 政 转 移 支 付 制 度 ( 四 ) 负 责 政 府 非 税 收 入 管 理, 拟 订 政 府 非 税 收 入 管 理 的 有 关 制 度 和 政 策 ; 负 责 政 府 性 基 金 管 理 ; 按 规 定 管 理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 管 理 财 政 票 据 ; 拟 订 彩 票 管 理 政 策 和 有 关 办 法, 按 规 定 管 理 彩 票 资 金 ( 五 ) 组 织 拟 订 地 方 国 库 管 理 制 度 国 库 集 中 收 付 制 度, 指 导 和 监 督 市 国 库 业 务, 按 规 定 开 展 国 库 现 金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拟 订 政 府 采 购 制 度 并 监 督 管 理 ( 六 ) 组 织 起 草 税 收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市 政 府 规 章 草 案, 拟 订 实 施 细 则 和 税 收 政 策 调 整 方 案 ; 根 据 全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计 划 及 财 政 预 算 安 排, 提 出 全 市 财 政 税 收 收 入 计 划 ; 负 责 国 家 赔 偿 费 用 管 理 ( 七 ) 负 责 拟 订 地 方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管 理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 拟 订 需 要 全 市 统 一 规 定 的 开 支 标 准 和 支 出 政 策 ; 负 责 财 政 预 算 内 行 政 机 构 事 业 单 位 和 社 会 团 体 的 非 贸 易 外 汇 管 理 ( 八 ) 负 责 审 核 和 汇 总 编 制 全 市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决 算 草 案, 拟 订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的 制 度 和 办 法, 收 取 市 本 级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收 益, 拟 订 并 组 织 实 施 企 业 财 务 制 度 ; 按 规 定 管 理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国 有 资 产 和 政 府 授 权 管 理 的 国 有 企 业 的 国 有 资 产, 参 与 拟 订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相 关 制 度 ; 按 规 定 管 理 资 产 评 估 工 作 ( 九 ) 负 责 办 理 和 监 督 市 级 财 政 的 经 济 发 展 支 出 政 府 性 投 资 项 目 的 财 政 拨 款 ; 参 与 拟 订 市 建 设 投 资 的 有 关 政 策 ; 负 责 有 关 政 策 性 补 贴 和 专 项 储 备 资 金 财 政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管 理 工 作 ( 十 )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管 理 市 财 政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及 医 疗 卫 生 支 出,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拟 订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 基 金 )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 编 制 市 社 会 保 障 预 决 算 草 案
( 十 一 ) 负 责 编 制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资 金 收 支 计 划 及 资 金 的 筹 集 分 配 监 督 管 理 ; 参 与 城 建 等 部 门 行 业 发 展 规 划 和 相 关 政 策 制 度 的 研 究 制 定 工 作 ; 负 责 全 市 住 房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监 督, 负 责 政 府 投 资 代 建 项 目 财 政 财 务 管 理 ( 十 二 )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及 省 政 府 性 债 务 管 理 的 方 针 政 策 和 规 章 制 度, 依 法 拟 订 市 政 府 债 务 管 理 制 度 和 办 法, 防 范 政 府 债 务 风 险 ; 统 一 管 理 政 府 的 内 外 债 务 ( 十 三 ) 负 责 管 理 全 市 的 会 计 工 作 监 督 和 规 范 会 计 行 为, 组 织 实 施 国 家 统 一 的 会 计 制 度 ; 由 市 政 府 授 权 向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重 点 项 目 单 位 委 派 财 务 总 监 ( 十 四 ) 监 督 检 查 财 政 资 金 的 运 行 及 财 税 法 规 政 策 的 执 行 情 况, 反 映 财 政 收 支 管 理 中 的 重 大 问 题, 提 出 加 强 财 政 管 理 的 政 策 建 议 ( 十 五 ) 负 责 制 定 财 政 支 出 绩 效 评 价 制 度 办 法 和 操 作 规 程, 统 一 组 织 和 分 级 实 施 绩 效 评 价 工 作, 指 导 监 督 主 管 部 门 和 单 位 的 绩 效 评 价 工 作 ; 负 责 建 立 财 政 应 急 保 障 体 系, 落 实 并 管 理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保 障 资 金 ( 十 六 ) 承 办 市 政 府 交 办 的 其 他 事 项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 一 ) 长 春 市 财 政 局 本 级 ( 二 ) 长 春 市 市 直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 三 ) 长 春 市 政 府 公 务 仓
( 四 ) 长 春 市 财 政 科 学 研 究 所 ( 五 ) 长 春 市 财 政 信 息 中 心 ( 六 ) 长 春 市 世 行 办 ( 七 ) 长 春 市 外 债 管 理 中 心 ( 八 ) 长 春 市 财 政 局 会 计 集 中 核 算 中 心 ( 九 ) 长 春 市 财 政 票 据 管 理 中 心 ( 十 ) 长 春 市 土 地 储 备 交 易 资 金 审 核 中 心 ( 十 一 ) 长 春 市 政 府 委 派 财 务 总 监 中 心 第 二 部 分 长 春 市 财 政 局 2016 年 度 部 门 预 算 表
部 门 预 算 公 开 表 1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栏 次 合 计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一 本 年 收 入 6,945.02 一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6,459.11 6,459.11 ( 一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6,945.02 财 政 事 务 6,459.11 6,459.11 ( 二 )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行 政 运 行 1,704.99 1,704.99 二 上 年 结 转 一 般 行 政 管 理 事 务 348.00 348.00 ( 一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事 业 运 行 1,805.31 1,805.31 ( 二 )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其 他 财 政 事 务 支 出 2,600.81 2,600.81 二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229.83 229.83 医 疗 保 障 229.83 229.83 行 政 单 位 医 疗 79.61 79.61 事 业 单 位 医 疗 79.60 79.60 公 务 员 医 疗 补 助 70.62 70.62 三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256.08 256.08 住 房 改 革 支 出 256.08 256.08 住 房 公 积 金 256.08 256.08 收 入 总 计 6,945.02 支 出 总 计 6,945.02 6,945.02
部 门 预 算 公 开 表 2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类 款 项 ) 预 算 数 一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6,459.11 财 政 事 务 6,459.11 行 政 运 行 1,704.99 一 般 行 政 管 理 事 务 348.00 事 业 运 行 1,805.31 其 他 财 政 事 务 支 出 2,600.81 二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229.83 医 疗 保 障 229.83 行 政 单 位 医 疗 79.61 事 业 单 位 医 疗 79.60 公 务 员 医 疗 补 助 70.62 三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256.08 住 房 改 革 支 出 256.08 住 房 公 积 金 256.08 合 计 6,945.02
部 门 预 算 公 开 表 3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经 济 分 类 2016 年 基 本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科 目 名 称 合 计 人 员 经 费 公 用 经 费 301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2,192.96 2,192.96 30101 基 本 工 资 1,295.50 1,295.50 30102 津 贴 补 贴 662.44 662.44 30104 社 会 保 障 缴 费 234.44 234.44 30199 其 他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0.58 0.58 302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518.38 518.38 30201 办 公 费 145.15 145.15 30202 印 刷 费 59.00 59.00 30203 咨 询 费 4.88 4.88 30204 手 续 费 1.00 1.00 30205 水 电 费 17.59 17.59 30207 邮 电 费 7.55 7.55 30208 取 暖 费 21.25 21.25 30209 物 业 管 理 费 1.20 1.20 30211 差 旅 费 42.06 42.06 30213 维 修 ( 护 ) 费 26.00 26.00 30214 租 赁 费 1.00 1.00 30215 会 议 费 33.52 33.52 30216 培 训 费 17.64 17.64 30217 公 务 接 待 费 8.34 8.34 30226 劳 务 费 12.00 12.00 30228 工 会 经 费 23.52 23.52 30229 福 利 费 1.49 1.49
部 门 预 算 公 开 表 3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经 济 分 类 2016 年 基 本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科 目 名 称 合 计 人 员 经 费 公 用 经 费 30231 公 务 用 车 运 行 维 护 费 94.70 94.70 30299 其 他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0.49 0.49 303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1,232.27 1,232.27 30301 离 休 费 29.90 29.90 30302 退 休 费 693.79 693.79 30307 医 疗 费 10.68 10.68 30311 住 房 公 积 金 256.08 256.08 30399 其 他 对 个 人 家 庭 补 助 支 出 241.82 241.82 310 其 他 资 本 性 支 出 30.00 30.00 31002 办 公 设 备 购 置 30.00 30.00 合 计 3,973.61 3,425.23 548.38
部 门 预 算 公 开 表 4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数 比 2015 年 预 算 数 增 减 增 减 变 化 原 因 说 明 合 计 1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用 2 公 务 接 待 费 3 公 务 用 车 费 其 中 :(1) 公 务 用 车 运 行 维 护 费 160.04-3.48 厉 行 节 约, 压 缩 三 公 经 费 0.00 0.00 8.34-0.28 厉 行 节 约, 压 缩 公 务 接 待 费 用 151.70-3.20 151.70-3.20 厉 行 节 约, 严 格 控 制 公 务 用 车 运 行 维 护 费 (2)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费 说 明 : 1 本 年 预 算 数 的 单 位 范 围 包 括 部 门 本 级 及 所 属 10 个 预 算 单 位 2 本 年 预 算 数 的 实 有 人 员 489 人, 其 中 : 在 职 人 员 377 人, 离 退 休 人 员 112 人
部 门 预 算 公 开 表 5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表 科 目 编 码 科 目 名 称 本 年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合 计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合 计
部 门 预 算 公 开 表 6 收 入 部 门 收 支 总 表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项 目 预 算 数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6,945.02 一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6,459.11 经 费 拨 款 ( 补 助 ) 6,215.02 二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256.08 纳 入 预 算 管 理 的 行 政 性 收 费 安 排 的 拨 款 400.00 三 医 疗 卫 生 229.83 国 有 资 产 有 偿 使 用 收 入 330.00 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三 事 业 收 入 四 经 营 收 入 五 其 他 收 入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6,945.02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6,945.02 用 事 业 基 金 弥 补 收 支 差 额 结 转 下 年 上 年 结 转 收 入 总 计 6,945.02 支 出 总 计 6,945.02
部 门 预 算 公 开 表 7 部 门 收 入 总 表 功 能 科 目 编 码 ( 类 款 项 ) 功 能 科 目 名 称 总 计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未 纳 入 预 算 管 理 的 专 户 及 批 准 留 用 资 金 事 业 收 入 事 业 单 位 经 营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用 事 业 基 金 弥 补 收 支 差 额 上 年 结 转 201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6,459.11 6,459.11 20106 财 政 事 务 6,459.11 6,459.11 2010601 行 政 运 行 1,704.99 1,704.99 2010602 一 般 行 政 管 理 事 务 348.00 348.00 2010650 事 业 运 行 1,805.31 1,805.31 2010699 其 他 财 政 事 务 支 出 2,600.81 2,600.81 210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229.83 229.83 21005 医 疗 保 障 229.83 229.83 2100501 行 政 单 位 医 疗 79.61 79.61 2100502 事 业 单 位 医 疗 79.60 79.60 2100503 公 务 员 医 疗 补 助 70.62 70.62 221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256.08 256.08 22102 住 房 改 革 支 出 256.08 256.08 2210201 住 房 公 积 金 256.08 256.08 合 计 6,945.02 6,945.02
部 门 预 算 公 开 表 8 部 门 支 出 总 表 功 能 科 目 编 码 ( 类 款 项 ) 功 能 科 目 名 称 总 计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上 缴 上 级 支 出 事 业 单 位 经 营 支 出 对 下 级 补 助 支 出 201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6,459.11 3,487.70 2,971.41 20106 财 政 事 务 6,459.11 3,487.70 2,971.41 2010601 行 政 运 行 1,704.99 1,704.99 2010602 一 般 行 政 管 理 事 务 348.00 348.00 2010650 事 业 运 行 1,805.31 1,782.71 22.60 2010699 其 他 财 政 事 务 支 出 2,600.81 2,600.81 210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229.83 229.83 21005 医 疗 保 障 229.83 229.83 2100501 行 政 单 位 医 疗 79.61 79.61 2100502 事 业 单 位 医 疗 79.60 79.60 2100503 公 务 员 医 疗 补 助 70.62 70.62 221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256.08 256.08 22102 住 房 改 革 支 出 256.08 256.08 2210201 住 房 公 积 金 256.08 256.08 合 计 6,945.02 3,973.61 2,971.41
第 三 部 分 长 春 市 财 政 局 2016 年 度 预 算 说 明 一 收 入 支 出 预 算 总 体 情 况 说 明 按 照 综 合 预 算 的 原 则, 长 春 市 财 政 局 所 有 收 入 和 支 出 均 纳 入 部 门 预 算 管 理 收 入 包 括 : 经 费 拨 款 ( 补 助 ) 纳 入 预 算 管 理 的 行 政 性 收 费 安 排 的 拨 款 国 有 资 产 有 偿 使 用 收 入 ; 支 出 包 括 :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医 疗 卫 生 长 春 市 财 政 局 2016 年 收 支 总 预 算 6,945.02 万 元 二 收 入 预 算 情 况 说 明 本 年 收 入 预 算 6,945.02 万 元, 其 中 : 经 费 拨 款 收 入 6215.02 万 元, 占 89.49%; 纳 入 预 算 管 理 的 行 政 性 收 费 安 排 的 拨 款 400 万 元, 占 5.76%; 国 有 资 产 有 偿 使 用 收 入 330 万 元, 占 4.75% 三 支 出 预 算 情 况 说 明 本 年 支 出 预 算 6,945.02 万 元, 其 中 : 基 本 支 出 3,973.61 万 元, 占 57.22%; 项 目 支 出 2,971.41 万 元, 占 42.78% 四 关 于 2016 年 三 公 经 费 预 算 情 况 说 明 2016 年 度 三 公 经 费 预 算 数 160.04 万 元, 其 中 :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0 元,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费 151.7 万 元, 公 务 接 待 费 8.34 万 元 2016 年 预 算 比 2015 年 预 算 减 少 3.48 万 元, 其 中 : 因 公
出 国 ( 境 ) 比 2015 年 预 算 数 持 平,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支 行 费 比 2015 年 减 少 3.2 万 元, 公 务 接 待 费 比 2015 年 减 少 0.28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是 认 真 执 行 厉 行 节 约 要 求, 进 一 步 从 严 控 制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压 缩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和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费 公 务 接 待 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