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229***S-2019 有效期至 :2022 年 07 月 19 日 Q/BSHX 白山韩象人参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红参蜜膏 229***S-2019 2019 07 20 2022 07 19 2019-07-20 发布 2019-07-20 实施 白山韩象人参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红参蜜膏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蜂蜜 红参 ( 人工种植,5 年生 ) 石榴 蔓越莓 桑椹 枸杞 大枣 重瓣红玫瑰 胶 原蛋白肽 水, 其中的几种为原料, 经清洗或不清洗 提取或不提取 浓缩或不浓缩 干燥或不干燥 粉 碎或不粉碎 炼蜜 混合 成型 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蜂产品制品红参蜜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 适应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 1 部分 : 按接收质量限 (AQL)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测定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测定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果糖 葡萄糖 蔗糖 麦芽糖 乳糖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 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T 19506 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1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 袋 GB 316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胶原蛋白肽 DB 13/T 666 河北省地方标准无公害果品石榴 DBS 22/024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 NY 318 人参制品 NY/T 752 绿色食品蜂产品 NY/T 844 绿色食品温带水果 NY/T 1506 绿色食品食用花卉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国药典 一部(2015 版 ) 桑椹 枸杞 大枣 卫生部公告 2010 年第 3 号 关于允许重瓣红玫瑰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 (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 (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分类 产品按所用原料不同可分为 : 3.1 红参石榴蜜膏 (I) 以蜂蜜 红参 ( 人工种植,5 年生 ) 石榴 桑椹 枸杞 大枣 重瓣红玫瑰 水为原料, 经清洗或不清洗 提取或不提取 浓缩或不浓缩 干燥或不干燥 粉碎或不粉碎 炼蜜 混合 成型 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红参石榴蜜膏 3.2 红参石榴蜜膏 (II) 以蜂蜜 红参 ( 人工种植,5 年生 ) 石榴 桑椹 枸杞 大枣 胶原蛋白肽 重瓣红玫瑰 水为原料, 经清洗或不清洗 提取或不提取 浓缩或不浓缩 干燥或不干燥 粉碎或不粉碎 炼蜜 混合 成型 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红参石榴蜜膏 3.3 红参蔓越莓蜜膏 (I) 以蜂蜜 红参 ( 人工种植,5 年生 ) 蔓越莓 桑椹 枸杞 重瓣红玫瑰 水为原料, 经清洗或不清洗 提取或不提取 浓缩或不浓缩 干燥或不干燥 粉碎或不粉碎 炼蜜 混合 成型 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红参蔓越莓蜜膏 3.4 红参蔓越莓蜜膏 (II) 以蜂蜜 红参 ( 人工种植,5 年生 ) 蔓越莓 桑椹 枸杞 胶原蛋白肽 重瓣红玫瑰 水为原料, 经清洗或不清洗 提取或不提取 浓缩或不浓缩 干燥或不干燥 粉碎或不粉碎 炼蜜 混合 成型 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红参蔓越莓蜜膏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 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4.1.1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 4.1.2 红参应为人工种植 5 年生, 同时符合 DBS 22/024 的规定 ; 人参添加量为每 100g 产品添加红参 25g 4.1.3 枸杞 桑椹 大枣应符合 中国药典 一部 (2015 版 ) 的规定 4.1.4 石榴应符合 NY/T 844 或 DB 13/T 666 的规定 4.1.5 蔓越莓应符合 GB 16325 的规定 2
4.1.6 重瓣红玫瑰应符合 NY/T 1506 的规定 4.1.7 胶原蛋白肽应符合 GB 31645 的规定 4.1.8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棕红色至综褐色 组织形态 圆形完整, 大小一致 取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 在自然 滋 气味 具有本品特殊的气味, 无异味 光线下, 目视 鼻嗅 口尝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人参总皂苷,% 0.05 GB/T 19506 附录 B 水分,g/100g 40.0 GB 5009.3 果糖和葡萄糖,g/100g 30.0 GB 5009.8 4.4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污染物限量 项目 限量 检验方法 铅 ( 以 Pb 计 ),mg/kg 0.49 GB 5009.12 总砷 ( 以 As 计 ), mg/kg 0.2 GB 5009.11 4.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 4 微生物限量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g 1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MPN/g 0.3 GB 4789.3 霉菌计数,CFU/g 200 GB 4789.15 嗜渗酵母计数,CFU/g 200 GB 14963 附录 A 沙门氏菌 0/25g GB 4789.4 志贺氏菌 0/25g GB 4789.5 金黄色葡萄球菌 0/25g GB 4789.10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 5 净含量 3
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 (2005) 的规定, 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 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 : 感官 水分 人参总皂苷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净含量 7.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 ⑴ 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 ⑵ 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 ; 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 ⑷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 7.3 组批同一批投料 同一个班次 同一条生产线 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7.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按照 GB/T 2828.1 的方法进行抽样 7.5 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感官 净含量 理化指标等项目有 2 项 (AQL) 含 2 项 ) 以上不合格时, 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 如有 1 项不合格时, 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 以复验结果为准 如有 1 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 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并不得复检 8 标签 应符合 GB 7718 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 (2009) 的规定 8.1 标签式样 8.1.1 红参石榴蜜膏 (I) 食品名称 : 红参石榴蜜膏配料表 ( 原料 ): 蜂蜜 红参 ( 人工种植,5 年生 ) 石榴 桑椹 枸杞 大枣 重瓣红玫瑰 水净含量 / 规格 : 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的名称 : 白山韩象人参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 白山市浑江区河口街道翁泉村三社 4
联系方式 :0439-3565115 生产日期 : 见包装保质期 :24 个月贮存条件 : 阴凉 通风 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SC11722060231502 产品标准代号 : 人参食用限量 : 3g/ 天人参添加量 : 每 100g 本产品添加红参 25g 注意事项 : 不宜与藜芦 五灵脂同用不适宜人群 : 孕妇 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 8.1.2 红参石榴蜜膏 (II) 食品名称 : 红参石榴蜜膏配料表 ( 原料 ): 蜂蜜 红参 ( 人工种植,5 年生 ) 石榴 桑椹 枸杞 大枣 胶原蛋白肽 重瓣红玫瑰 水净含量 / 规格 : 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的名称 : 白山韩象人参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 白山市浑江区河口街道翁泉村三社联系方式 :0439-3565115 生产日期 : 见包装保质期 :24 个月贮存条件 : 阴凉 通风 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SC11722060231502 产品标准代号 : 人参食用限量 : 3g/ 天人参添加量 : 每 100g 本产品添加红参 25g 注意事项 : 不宜与藜芦 五灵脂同用不适宜人群 : 孕妇 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 8.1.3 红参蔓越莓蜜膏 (I) 食品名称 : 红参蔓越莓蜜膏配料表 ( 原料 ): 蜂蜜 红参 ( 人工种植,5 年生 ) 蔓越莓 桑椹 枸杞 重瓣红玫瑰 水净含量 / 规格 : 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的名称 : 白山韩象人参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 白山市浑江区河口街道翁泉村三社联系方式 :0439-3565115 生产日期 : 见包装保质期 :24 个月贮存条件 : 阴凉 通风 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SC11722060231502 产品标准代号 : 人参食用限量 : 3g/ 天人参添加量 : 每 100g 本产品添加红参 25g 注意事项 : 不宜与藜芦 五灵脂同用不适宜人群 : 孕妇 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 8.1.4 红参蔓越莓蜜膏 (II) 5
水 食品名称 : 红参蔓越莓蜜膏配料表 ( 原料 ): 蜂蜜 红参 ( 人工种植,5 年生 ) 蔓越莓 桑椹 枸杞 胶原蛋白肽 重瓣红玫瑰 净含量 / 规格 : 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的名称 : 白山韩象人参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 白山市浑江区河口街道翁泉村三社联系方式 :0439-3565115 生产日期 : 见包装保质期 :24 个月贮存条件 : 阴凉 通风 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SC11722060231502 产品标准代号 : 人参食用限量 : 3g/ 天人参添加量 : 每 100g 本产品添加红参 25g 注意事项 : 不宜与藜芦 五灵脂同用不适宜人群 : 孕妇 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 8.2 营养成分表 8.2.1 红参石榴蜜膏 (I) 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表 5 营养成分表 项目 每 100 克 ( 毫升 ) NRV% 能量 1175 千焦 14% 蛋白质 10.6 克 18% 脂肪 2.1 克 4% 碳水化合物 54.0 克 18% 钠 183 毫克 9% 8.2.2 红参石榴蜜膏 (II) 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表 6 营养成分表 项目 每 100 克 ( 毫升 ) NRV% 能量 1277 千焦 15% 蛋白质 11.6 克 19% 脂肪 2.1 克 4% 碳水化合物 58.8 克 20% 钠 184 毫克 9% 8.2.3 红参蔓越莓蜜膏 (I) 应符合表 7 的规定 表 7 营养成分表 项目 每 100 克 ( 毫升 ) NRV% 能量 1280 千焦 15% 蛋白质 11.6 克 19% 脂肪 2.2 克 4% 碳水化合物 59.0 克 20% 6
钠 184 毫克 9% 8.2.4 红参蔓越莓蜜膏 (II) 应符合表 8 的规定 表 8 营养成分表 项目 每 100 克 ( 毫升 ) NRV% 能量 1237 千焦 14% 蛋白质 11.6 克 19% 脂肪 1.9 克 3% 碳水化合物 57.0 克 19% 钠 208 毫克 10% 9 包装 内包装采用复合食品包装袋, 应符合 GB/T 9683 和 GB/T 28118 的规定 ; 采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 ; 以及其他符合食品级要求的包装 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 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10 保质期 产品应储存在阴凉 通风 干燥的成品库中, 离地离墙一定距离存放 不得与有毒 有害 有异味 易 挥发 易腐蚀的物品混淆 保质期为 24 个月 7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企业名称 : 白山韩象人参科技有限公司标准名称 : 红参蜜膏标准编号 : 一 标准制定概况本标准是在国家尚无该产品相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情况下, 为保证产品质量, 指导企业生产, 根据标准化 产品质量法 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标准作为企业生产的依据 研发人员首先查阅了 NY/T 752 绿色食品蜂产品 等资料及信息, 经过反复研发 试制, 初步确定了产品的工艺参数及质量指标, 然后在实验室进行工艺修正, 样品试制及质量检测, 取得实验室参数, 最后进行严格的样品试制, 样品经过检测合格后, 最终确定产品的工艺及质量标准的各项指标 根据本产品的生产特点, 理化指标应符合 NY/T 752 绿色食品蜂产品 的规定, 同时, 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 起草制定本标准, 报省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本标准编制遵循 先进性 实用性 统一性 规范性 的原则, 尽可能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 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 严格按照 食品安全法 产品质量安全法 的规定, 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 充分考虑本企业产品的客观实际需求, 并参照相关国内和国际各类标准予以制定 本标准的格式按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 :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的原则进行编制 本标准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 ( 国家 行业 地方 ) 标准要求 试验方法制定依据按现行国家检验方法标准, 检验方法准确可靠 二 产品特性说明 (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加工工艺及确定理由等 ) 1 产品类别及确定理由: 根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 (2016 年第 23 号 ), 本产品类别为蜂产品制品 2 产品名称及确定理由: 根据产品中主要原料及产品形态进行产品命名 本标准中包含红参石榴蜜膏 红参蔓越莓蜜膏 3 生产加工及确定理由: 本产品的生产工艺 : 清洗或不清洗 提取或不提取 浓缩或不浓缩 干燥或不干燥 粉碎或不粉碎 炼蜜 混合 成型 包装本工艺确定理由 : 通过本方法可以有效的将以上原料整合起来成形 三 标准指标 试验方法 要求的确定依据 ( 如依照国家标准, 实验验证资料, 数据统计分析结果 ) 依据 NY/T 752 绿色食品蜂产品 和本产品工艺要求, 规定了标准的各项指标 (1) 根据工艺要求和本产品的特性 : 规定了感官要求 (2) 理化指标 : 应符合 NY/T 752 绿色食品蜂产品 NY 318 人参制品 的规定 1
(3) 污染物限量 : 铅严于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的规定 ; 砷符合 NY/T 752 绿色食品蜂产品 的规定 (4) 微生物限量 : 应符合 NY/T 752 绿色食品蜂产品 的规定 (5) 净含量偏差 : 应符合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 的规定 四 与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指标比较情况污染物限量 (AQL) 铅 ) 严于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的规定, 铅 0.49mg/kg ( 国家标准污染物限量 (AQL) 铅 ) 0.5mg/kg) 其他各项指标等同于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