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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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3-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梦网集团公告编号 :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证券代码:000977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 编号:临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数码科技公告编号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 或授权代表 )14 人, 代表股份 317,892,866 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9,155,98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7,788,88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 代表有表决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36,184,7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17,374,3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证券代码:300610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股票代码:000936

75,829,0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7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422,4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份数为 714,209,0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1,840,0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 代表股份 36,049,0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

6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 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 会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一 ) 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 人, 代表股份数 726,289,162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 章程 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发出, 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17 日的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创医惠公告编号 :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同意 247,543,784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0%;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42,125,553 股,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如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2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3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55.70%;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 7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6,454,0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3.89% ( 三 )B 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9,185,6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澳洋健康公告编号 :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召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

1 现场会议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 代表股份 171,276,44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120,865,05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4-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 临2016-***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578,87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310,05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1,011,424,77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893,016,3

7 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 或代理人 ) 共 13 人, 代表股份 1,575,152,81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107,828,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事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71,622,0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股东 ( 除公

251,01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 1 现场会议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 151,862,5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 代表股份 64,388,48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新希望公告编号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

证券代码:300037股票简称:新宙邦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东阿阿胶公告编号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

3 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一百大厦 A 座 单元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 董事 LOUISA FAN 女士董事长 ALEXANDER LIU 先生因出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63,702,539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73.13%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61,647,789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72.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德尔家居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名, 代表 130,072,9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名, 代表 61,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国民技术公告编号 :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议案的情形 2.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 : 同意 71,850,74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2.2 发行方式

1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 年 7 月 20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8 年 7 月 19 日 2018 年 7 月 20 日 其中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30~

收件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名家汇公告编号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2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万马科技公告编号 :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有补充提案:2019 年 6 月

司股份总数的 %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7 人, 持有公司股份 91,691,697 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华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 部分董事 监事 高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部分董事 部分监事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公司全部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独立董事姚玉伦先生因外地出差而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 监事肖千峰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经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讨论,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美亚柏科公告编号 :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7 人, 代表股份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 3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议案一 : 2014 年度

表人数为 10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09,174,2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 21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2,294,6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

占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 代表股份 493,101,887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 代表股份 2,614,76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5 人, 代表 1,200,751,34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 代表 1,597,37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8.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

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青松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市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辉丰股份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 召集以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 1 审议通过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

7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 或股东代理人 ) 共 44 名, 代表股份数 409,958,79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 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0 人, 代表股份 148,253,20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1.72%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 代表股份 136,768,8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公告编号:

划 款 通 知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5—***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002269 证券简称 : 美邦服饰公告编号 :G20151208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 :2015 年 12 月 7 日 ( 星期一 ) 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6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 800 号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 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 董事长周成建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6 人, 代表股份

1,507,487,9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6789% (2) 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 代表股份 1,506,5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639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 22 人, 代表股份 987,9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91% (3) 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 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1 月 21 日发出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采取逐项审议 集中表决 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 1 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即 2015 年 7 月 2 日 本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原则,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确定, 不应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的 90%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 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近日, 因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 需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与募集资金总额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作以下调整 : (1) 发行数量原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不超过 108,695.652 万股 ( 含本数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 则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调整后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不超过 70,707.0707 万股 ( 含本数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 则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同意 1,507,280,65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反对 197,3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14,280,65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92%, 反对 197,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18%, 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0% (2)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原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即 2015 年 7 月 2 日 本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原则,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确定, 不应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的 90%, 即不低于 8.28 元 / 股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 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调整后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 2015 年 11 月 21 日 本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原则,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确定, 不应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的 90%, 即不低于 5.94 元 / 股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 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同意 1,507,280,65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反对 197,3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14,280,65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92%, 反对 197,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18%, 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0% (3) 募集资金用途原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90.00 亿元 ( 含发行费用 ),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智造 产业供应链平台 O2O 全渠道平台及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中心的构建 调整后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42.00 亿元 ( 含发行费用 ),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智造 产业供应链平台 O2O 多品牌销售平台及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中心的构建 同意 1,507,280,65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反对 197,3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14,280,65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92%, 反对 197,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18%, 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修订稿 ) 的议案 同意 1,507,290,65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9%; 反对 197,3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14,290,65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82%, 反对 197,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18%,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 ) 的议案 同意 1,507,290,65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9%; 反对 197,3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14,290,65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82%, 反对 197,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18%,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 律师见证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其结论性意见为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代表的股份数量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次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