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 : 16TCL01 16TCL02 16TCL03 17TCL01 17TCL02 18TCL01 18TCL02 债券代码 : 112352.SZ 112353.SZ 112409.SZ 112518.SZ 112542.SZ 112717.SZ 112747.SZ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三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 2019 年 1 月 1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公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关于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关于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 在任何情况下, 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2
目录 一 公司债券核准情况... 4 二 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5 三 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15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事项与风险... 18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19 3
一 公司债券核准情况 ( 一 )2016 年公司债券 (16TCL01 16TCL02 16TCL03) 本次债券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经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TCL 集团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经发行人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6 346 号 文件核准, 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6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 年 3 月 16 日至 2016 年 3 月 17 日, 发行人成功发行 40 亿元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 品种一 ( 三年期, 简称 16TCL01 ), 发行规模 25 亿元 ; 品种二 ( 五年期, 简称 16TCL02 ), 发行规模 15 亿元 2016 年 7 月 7 日至 2016 年 7 月 8 日, 发行人成功发行 20 亿元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 简称 16TCL03 ) ( 二 )2017 年公司债券 (17TCL01 17TCL02 18TCL01 18TCL02) 本次债券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经发行人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于 2017 年 3 月 1 日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7 276 号 文件核准, 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8 年 4 月 27 日和 2018 年 5 月 18 日, 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将本次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 除对决议有效期进行延长外, 涉及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均不变 2017 年 4 月 19 日至 2017 年 4 月 20 日, 发行人成功发行 10 亿元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 简称 17TCL01 ) 4
2017 年 7 月 7 日至 2017 年 7 月 10 日, 发行人成功发行 30 亿元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 简称 17TCL02 ) 2018 年 6 月 6 日至 2018 年 6 月 7 日, 发行人成功发行 10 亿元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 简称 18TCL01 ) 2018 年 8 月 20 日至 2018 年 8 月 21 日, 发行人成功发行 20 亿元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 简称 18TCL02 ) 二 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 一 )16TCL01 16TCL02 1 债券名称: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三年期品种简称为 16TCL01, 债券代码为 112352; 五年期品种简称为 16TCL02, 债券代码为 112353 2 发行总额: 三年期品种最终发行规模为 25 亿元, 五年期品种最终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 3 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为三年期, 品种二为五年期 4 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 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在债券存续期固定不变, 三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 3.08%, 五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 3.56% 5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6 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3 月 16 日 7 支付方式及金额: 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5
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8 付息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 本期债券三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 1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本期债券五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3 月 16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9 兑付日: 本期债券三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3 月 16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本期债券五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3 月 16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10 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 二 )16TCL03 1 债券名称: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债券简称为 16TCL03, 债券代码为 112409 2 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 3 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为五年期 4 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 最终票面利 6
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在债券存续期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50% 5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6 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7 月 7 日 7 支付方式及金额: 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8 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7 月 7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9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7 月 7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10 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 三 )17TCL01 1 债券名称: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债券简称为 17TCL01, 债券代码为 112518 2 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3 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为五年期债券, 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
4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80%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 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 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5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 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 回售申报: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 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如本次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则具体回售方案见本次债券发行公告相关文件 9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0 起息日:2017 年 4 月 19 日 11 付息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 8
年的 4 月 19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4 月 19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12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4 月 19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0 年 4 月 19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13 付息 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 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 四 )17TCL02 1 债券名称: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债券简称为 17TCL02, 债券代码为 112542 2 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 3 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为五年期债券, 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93%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 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 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
5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 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 回售申报: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 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如本次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则具体回售方案见本次债券发行公告相关文件 9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0 起息日:2017 年 7 月 7 日 11 付息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7 月 7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7 月 7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12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7 月 7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10
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0 年 7 月 7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13 付息 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 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 五 )18TCL01 1 债券名称: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债券简称为 18TCL01, 债券代码为 112717 2 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3 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为五年期债券, 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48%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 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 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5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 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
6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 回售申报: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 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如本次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则具体回售方案见本次债券发行公告相关文件 9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0 起息日:2018 年 6 月 6 日 11 付息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6 月 6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6 月 6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12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6 月 6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 6 月 6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13 付息 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12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 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 六 )18TCL02 1 债券名称: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债券简称为 18TCL02, 债券代码为 112747 2 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 3 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为五年期债券, 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30%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 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 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5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 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 回售申报: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13
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 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如本次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则具体回售方案见本次债券发行公告相关文件 9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0 起息日:2018 年 8 月 20 日 11 付息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8 月 20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8 月 20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12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8 月 20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13 付息 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 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4
三 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国泰君安作为 16TCL01 16TCL02 16TCL03 17TCL01 17TCL02 18TCL01 和 18TCL02 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募集说明书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的规定及约定, 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 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 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以及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综合考虑公司的股价走势及财务状况, 发行人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并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了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主要内容包括 : ( 一 )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作为中国半导体显示及材料业务领域国家竞争力的代表, 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成长潜力巨大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投资者利益的维护, 结合公司股票近期二级市场的表现, 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及其他筹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2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 30% 该用途下的股份回购应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实施完毕 ) 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 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 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 15
3 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及其他筹资方式 4 回购股份的价格 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80 元 / 股 ( 含 ); 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 股票拆细 缩股 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5 回购股份的种类 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 回购股份的种类 :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2) 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亿元 ( 含 ) 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 ( 含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0 元 / 股 ( 含 ) 的条件下, 按回购总金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52,631.58 万股, 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8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 股票拆细 缩股 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3)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亿元 ( 含 ) 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 ( 含 ) 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1)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 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6
1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人民币 20.00 亿元, 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 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 2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 3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 二 ) 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 2018 年 11 月 13 日, 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公司 < 章程 > 的议案, 公司因本 章程 第二十四条第 ( 三 ) 项 第 ( 五 ) 项 第 ( 六 )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 2019 年 1 月 10 日, 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 三 )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 财务及未来影响的分析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 未经审计 ), 公司总资产 1,824.97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8.91 亿元 流动资产 774.04 亿元, 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 20.00 亿元计算, 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10% 6.69% 2.58%, 占比均较小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 财务状况, 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 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 回购股份实施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7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事项与风险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已督促发行人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上述债券的 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相关约定履行程序和信息披露, 同时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法律法规及约定中与本次股份回购相关的事项, 以及本次股份回购的相关风险 : ( 一 ) 本次股份回购涉及的公司债债务安排在获悉发行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后, 受托管理人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发行人已书面确认 : 目前, 本次股份回购暂不涉及回购注销进而导致注册资本减少的情况 公司承诺 : 在后续期间, 若出现本次股份回购涉及回购注销进而导致注册资本减少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 ( 试行 )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相应程序, 及时通知债权人 同时, 公司将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 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相关约定履行程序, 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组织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职责 ( 二 ) 本次股份回购的相关风险 1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及其他筹资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亿元 ( 含 ) 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 ( 含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0 元 / 股 ( 含 ),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 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 本次回购存在如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可能因股权激 18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 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存在回购股份有效期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3 本次回购如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将存在因债券持有人放弃转股等原因, 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股的风险 4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 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 : 滕强 张重振联系电话 :0755-23976359 0755-23976367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