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邮委 2018 59 号 中共重庆邮电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各直属党组织 基层党支部 : 按照 2018 年全市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安排 中央巡视 回头看 和市委教育工委党建工作督查反馈意见要求, 为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 突出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 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根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 渝委组 2017 199 号 ) 和 中共重庆邮电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 重邮委 2015 19 号 ), 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一 严格抓好入党申请审核和谈话工作 ( 一 ) 严格入党申请书审核党支部要对入党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进行初审, 主要看入党申请人是否年满十八周岁 入党申请书是否体现申请人对党绝对忠诚 是否符合最新理论学习内容 是否实事求是等要求 ( 二 ) 严格入党申请谈话制度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 应在一个月内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 重点了解其对党的认识 入党态度 入党动机 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成长经历 个人发展打算等情况 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 要将其信息及时录入 12371 党建信息平台 ; 对入党条件不符合 对党认识不深刻 入党动机不纯的申请人, 及时将入党申请书返还本人, 并对其提出加强学习党的知识 提高对党的认识 端正入党动机等方面要求 二 严格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 ( 一 ) 严格落实推优制度学校各级团组织要严格落实推优标准和程序, 确保把政治觉悟高 综合素质强 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团员推荐出来 推优人选数量一般为发展党员计划数的二至三倍 ( 二 ) 严格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由支部委员会 (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 下同 ) 研究决定, 研究讨论过程应记录在 党支部工作手册 上, 并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填入 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备案表 ( 附件 1), 及时报直属党组织备案 未备案的入党积 2
极分子, 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同时, 党支部要将入党积极分子的信息在 12371 党建信息平台上及时更新 各直属党组织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登记备案工作 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 重点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规模 结构 年级分布 培养质量 考察周期等情况, 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并有针对性地改进, 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统筹性和计划性 ( 三 ) 严格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 党支部应当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并填写好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 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预备党员不能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 严格抓好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工作 ( 一 ) 严格发展对象确定程序 1. 党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前, 要确认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 是否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参加了党校培训并结业, 是否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2. 对符合上述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应听取党小组 培养联系人 党员和群众意见, 形成 党员发展群众意见调查记录表 ( 附件 2),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将发展对象信息填入 发展对象登记备案表 ( 附件 3) 报直属党组织备案后, 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研究讨论过程应记录在 党支部工作手册 上, 并将发展对象信息在 12371 党建信息平台上及时更新 3
( 二 ) 严格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 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原则上不得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进行 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发展对象, 不能发展其入党 ( 三 ) 严格发展对象考察 1. 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 直属党组织和党支部要做好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考察的计划安排, 严禁突击发展 2. 要坚持对照 四讲四有 合格党员标准, 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 全面考察其在思想政治 能力素质 道德品行 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特别要充分听取熟悉了解其情况的老师和学生的意见, 注重考察其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情况, 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唯一条件 3. 发展对象应参加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并结业, 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 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应按要求对其做好教育考察工作 预备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 四 ) 严格发展对象公示制度确定为发展对象后, 应当进行公示 ( 附件 4), 并形成 党员发展公示情况记录表 ( 附件 5)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作为发展对象的, 方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四 严格抓好预备党员的接收审批工作 ( 一 ) 严格预审程序 4
1.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 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 填写 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 ( 附件 6), 连同发展对象材料 ( 附件 7) 一并上报预审 设立党委的直属党组织, 由直属党组织预审 未设立党委的直属党组织, 由直属党组织初审后, 教职工发展对象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预审, 本科生发展对象材料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预审, 研究生发展对象材料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预审 2. 预审重点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条件 培养教育情况 发展程序以及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是否将离开工作 学习单位等情况 审查结果在 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 中予以明确并反馈 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 一式两份, 一份由预审单位保存, 一份交由党支部存入发展对象本人材料 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 二 ) 严格支部大会讨论接收程序 1. 发展党员应召开支部大会, 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支部大会每次讨论发展党员的总数一般不超过八人 2. 严格坚持逐个讨论 逐个表决, 与会党员在充分讨论基础上, 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不能采取口头 举手或其他方式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3.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过程, 包括参加人员名单 数量 逐个讨论情况 逐个表决票数等, 应记录在 党支部工作手册 中 5
( 三 ) 严格预备党员逐级审批程序 1.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 政治审查材料 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 ( 附件 7), 在一周内报审 设立党委的直属党组织, 预备党员由直属党组织审批 未设立党委的直属党组织, 应对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在此基础上, 教职工预备党员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本科生预备党员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批, 研究生预备党员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2. 直属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的审议和审批, 必须由直属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和表决 审议或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 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审批和审议重点在是否符合入党条件 发展程序是否规范 支部大会是否逐个讨论和表决等 审议和审批过程要在直属党组织会议记录本中做好记录, 审议和审批意见要及时写入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3.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上级党组织的审批意见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组织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同时将预备党员信息在 12371 党建信息平台上及时更新 五 严格抓好预备党员教育 考察和转正工作 ( 一 ) 严格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 听取本人汇报 个别谈心 集中培训 实践锻炼等方式, 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防止出现 重发展 轻教育 淡管理 情况 预备党员应参加学校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并结业, 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 6
十二学时 ( 二 ) 严格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1. 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是 : 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 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并形成征求意见情况表 ( 附件 2); 支部委员会审查 ; 支部大会讨论 表决通过 ; 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 审议 ) 2. 预备党员转正前必须进行公示 ( 附件 8), 并形成 预备党员转正情况记录表 ( 附件 9)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转正的, 方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 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应召开支部大会, 对到会人数 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4. 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权限和要求与接收预备党员的审批权限和要求相同, 审批材料可参考目录 ( 附件 7) 相关工作过程要分别在 党支部工作手册 直属党组织会议记录本中做好记录 5. 预备党员转正后, 党支部应将党员信息在 12371 党建信息平台上及时更新, 并将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入党申请书 政治审查材料 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交直属党组织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归档或转出时需检查材料是否完备, 并履行登记手续 六 其它工作要求 ( 一 ) 强化学习, 明确规范要求 各直属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对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 中办发 7
2014 33 号 ), 市委组织部 市委教育工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 渝委组 2017 199 号 ) 和学校 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 重邮委 2015 19 号 ) 等党员发展文件的学习 结合本通知及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示意说明 ( 附件 10), 进一步厘清流程要求, 增强党员发展工作规范性和实效性 ( 二 ) 统筹推进, 抓实培养教育 各直属党组织要将学院党组织班子成员 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 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制度与发展教职工党员工作结合起来, 强化对青年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教育关怀 ; 要将新生入学教育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结合起来, 坚持从新生入学抓起, 做到思想上早启发 政治上早引导 理论上早普及, 推动广大师生知党爱党, 坚定跟党走 要抓实入党前和入党后各个阶段的培养教育工作, 防止和克服只抓集中教育 忽视日常教育引导的现象 ( 三 ) 强化督导, 推动工作落地 各直属党组织要高度重视, 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计划, 每季度要对所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使发展党员工作均衡 协调 有序发展 ; 要强化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强化对党支部书记的专题培训, 着力提高他们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 将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基层党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学校党委将按要求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定期督导制度, 结合校内党建工作督查 党建工作考核等, 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指导 8
附件 :1. 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备案表 2. 党员发展 预备党员转正群众意见调查记录表 3. 发展对象登记备案表 4. 发展对象公示表 5. 党员发展公示情况记录表 6. 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 7. 预备党员审批和预备党员转正审批材料目录 8.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表 9.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记录表 10.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示意说明 中共重庆邮电大学委员会 2018 年 10 月 24 日 9
重庆邮电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8 年 10 月 24 日印发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