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 停 复 退学, 保留学籍申请办理 1 登陆金审学院 教务在线 网站 进入学生个信息系统 -- 个人 信息管理 常用文件下载, 下载 学生学籍变更申请表, 并按照 表格中的栏目要求, 正确填写有关内容 2 将表格一式三份提交给院领导审批 ( 如因病休 复学, 需提供医 务室有关证明 ; 如属退学, 需提供家长签署同意书 ) 3 将审批过的表格及所附证明材料, 一同交给教务办老师, 并由教 务办出具 学籍异动通知单 4 学生持五联 学籍异动通知单 到相应部门办理返回原年级相关 手续年级相关手续 休学复学退学 材料无误 后, 可以离 校 到财务处缴纳学费 领取离校清单, 到各部门 办理离校手续 休学期满后, 需主动办理复学手续, 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核对个人信息系统内的成绩是否有误到教务办添加本学期所修课程 离校手续办完后, 到教务 办申请办理肄业手续, 领 取成绩证明 - 1 -
编入下一年级 退学警告与退学 历年考核不及格课程的学分累计 18 学分, 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历年考核不及格课程的学分累计 35 学分, 予以退学警告 历年考核不及格课程的 学分累计达到 45 学分 的学生, 予以退学 编入下一年级的学生, 应在每学期 补考成绩公布后到金审学院教务 办公室办理重修注册 选课手续 退学处理, 办 理相应退学 手续 3 个工作日后, 学生进入个人信息系统核查选课录入情况 备注 : 1 历年考核不及格课程学分 ( 包含学生应修而未修课程的学分, 不含公共体育课 ); 2 学籍异动学生选课先后顺序原则为 : 当前所在班级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中有不合格的, 必须跟班学习 ; 选满第一条规定的课程后, 仍然学有余力的, 可选择部分其他不及格需重修的课程 ; 选满第一 第二条规定的课程后, 仍然学有余力的, 经批准后可选择部分原年级本学期开设的主要课程, 并跟班学习 ; 3 为保证学习效果, 学籍异动学生一学期修读课程的总学分数 ( 含跟班重修课程 自学重修课程及跟随原年级学习课程 ) 不得超过 37 学分 ; 4 若因课程冲突 跨校区等因素, 出现学生无法选择所跟班级的情况, 学籍异动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自学重修方式 - 2 -
返回原年级 学生所欠学分 <18 学分, 由学生本人于每学期开 学初填写返回原年级申请表 ( 一式贰份 ) 经辅导员签署意见, 由教务办公室审核, 并报院领 导审批 教务办公室出具 学籍异动通知单 学生持五联 学籍异动通知单 到相应部门办理返回原 年级相关手续 - 3 -
免听申请办理 学生通过个人信息系统提交并下载课程免听申请表 ( 一式两份 ) ( 免听申请条件 : 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 3.0) 申请表需经任课教师 辅导员初审 院领导批准签字 申请表一份送交教务办, 一份本人留存备查 ( 受理时间 : 需免听课程开课 2 周内 ) 备注 : 1 平时作业 实践环节须完成, 并按时提交给任课老师 ; 2 平时成绩中考勤视为满勤, 其余部分视完成情况定 ; 3 必须参加所在班级同堂考试 ; 4 每学期申请免听课程门数不得超过 2 门 - 4 -
缓考申请办理 学生通过个人信息系统提交并下载打印课程缓考申请表 ( 一式两份 ) ( 办理对象 : 因病无法参加考试者 ) 由医务所出具诊断证明 经任课教师签字 辅导员审核, 院领导批准 批准手续办齐后将申请表 ( 一份 ) 和诊断证明送交教务办, 一份本 人留存备查 ( 受理时间 : 需缓考科目考试之前 ) 缓考考试一律安排在下一学期与补考同时进行 备注 : 1 因缓考未取得的学分视作积欠学分 ; 2 学生因事一般不能申请缓考 ; 3 一般情况下缓考手续必须由学生本人办理 - 5 -
免修课程考试申请办理 学生通过个人信息系统提交并下载打印课程免修考试申请表 ( 一式两份 )( 免修条件 : 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 3.0) 将申请表连同有关课程读书笔记和习题演算等学习材料, 交开 课教师或课程组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将课程免修考试申请表一份送交教务办, 一份本人留存备查 参加教务办组织的免修考试 ( 免修考试一般安排在开学初 与补考同期进行 );( 受理时间 : 期末考试前一周受理下学 期开设课程的免修申请 ) 备注 : 1 免修考试成绩在 80 分以上者 ( 含 80 分 ) 可获准免修, 可取得学分, 按实际考试成绩记载, 注明 免修, 不计学分绩点 ; 2 若免修课程有实习 模拟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需进行实践能力考核, 考核合格后方能获准免修 ; 3 下列课程如思想政治类课程 体育课 需要重修的课程, 以及军训 专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能免修 ; 4 每学期申请免修课程考试的门数不得超过 2 门 - 6 -
成绩复查申请办理 学生对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有疑问或无成绩 通过个人信息系统 / 考试报名管理 / 试卷复查申请提交复查申请 ( 开学第一周 ) 教务办将于第二周内通过个人信息系统回复查卷结果 成绩有误 成绩无误 无成绩 教务办通知任课教师办理成绩变更手续, 同时告知学生 由学生联系任课教师, 请教师核查后到教务办补登成绩 再次登陆个人信息系统查看成绩 - 7 -
出具成绩单 (1) 在校生需要中文成绩单可自行通过个人信息系统打印历年成绩 ( 无特殊原因的, 教务办一般不负责审核盖章 ) (2) 大四学生因就业需要中文成绩单, 由教务办在每年十月份和三月份分两次统一打印出具 学生出具英文成绩单需在金审学院教务办 学生个人信息系统 个人信息管理 常用文件下载 出国英文成绩单格式, 并自行按规定要求翻译制作 备注 : 1 成绩单需审核盖章的, 由学生于每周周二 周四持自行制作打印好的成绩单到教务办办理 ( 往届生需提前电话预约时间办理 ); 2 经审核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原则上只出具一份, 学生需要多份的, 可自行复印使用 ) - 8 -
延长学年申请办理 对于在四年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在毕业资格审核期间, 根据学校通知进入系统申请, 并打印出申请表 教务办初审 院领导批准 与学工办签订管理协议书 按当届学生的学费标准缴纳延长期内学费 下一学年开学两周内到教务办注册 编入下一年级的相应班级学习, 学生应参加该班级的所有活动 ( 含教学及其他活动 ), 未经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末参加学校规定 的教学活动, 按自动退学处理 - 9 -
转学申请办理 (1) 学生写书面申请, 需由学生家长 班级辅导员 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 (2) 学生填写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审批表 ( 在下载专区下载打印 ) 一式三份, 根据表格要求盖章签字 1 转出学校 (3) 教务办打印拟转出学生成绩单 (4) 转出学校正式发函, 连同 (2)(3) 一起寄给转入学校 2 转入学校 (1) 若拟同意转入, 则在 审批表 中盖章, 并复函连同 审批表 寄给转出学校 ( 若属跨省转学, 还需转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签批盖章 ) (2) 若拟不同意转入, 则直接复函告知转出学校 3 江苏省教育厅 (1) 转出学校备齐所有材料 ( 审批表 一式三份, 学生成绩单, 招生录简表复印件 ) 后, 上报教育厅 (2) 教育厅批准后, 正式下文, 标志着学生转学已成功 (1) 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生学籍变更手续 4 转出学校 5 转入学校 (2) 学生办理转学离校手续 (3) 学籍管理部门向学生提供 转学通知书 (1) 办理学生入校手续 (2) 审核学生成绩, 进行学分转换确认 -10-
补办学历证明申请办理 毕业证书遗失 在公开 准备近 补办申请 持本人有效证 发表的 期免冠 ( 含个人基 件到学院档案 报纸上 两寸照 本情况说 室, 复印当年 刊登遗 片一张 明 ) 加盖现 高考检录表 失声明 及身份 所在单位人 毕业时验印名 并购买 证 ( 原 事部门或所 册 本人学籍 该报 件及复 在街道公章 卡各一份 印件 ) 备齐上述材料经预约后到指定校区教务办审核 登记补办信息 ( 含补办日期 补办者姓名 当年所在班级 性别 出生日期 原证书编号 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名称及 发行日期等 ) 签收毕业证明书 ( 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