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度急診加護護理師能力鑑定考試 報考簡章
函 機關地址 :10448 台北市民生西路 30 號 5 樓之 3 承辦人 : 趙倩辦公室主任聯絡電話 :(02)2521-5260 分機 15 傳真 :(02)2521-6258 電子郵件 :yolanda@taccn.org.tw 裝 受文者 : 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7 年 4 月 26 日發文字號 : 陳字第 1070000053 號附件 : 一 急診加護護理師能力鑑定考試 辦法二 107 年度 急診加護護理師能力鑑定考試 報名注意事項三 107 年度 急診加護護理師能力鑑定考試 報名表 訂 主旨 : 本學會舉辦 107 年度 急診加護護理師能力鑑定考試, 敬請週知貴屬護理同仁踴躍報考 線 說明 : 一 本學會為提昇急重症護理人員之專業能力, 特舉辦 急診加護護理師 能力鑑定考試, 以作為資格認證之依據 二 考試日期 :107 年 7 月 26 日 ( 星期四 ) 三 考試地點 : 分北 中 南 東四區舉行 ( 地點將另函通知考生 ) 四 報名日期 : 即日起開始報名, 至 107 年 5 月 25 日截止 ( 以郵戳為憑 ) 五 隨函檢附考試辦法 報名注意事項及報名表各乙份, 請於報名截止日 期前將報名相關資料, 依報名注意事項之規定掛號郵寄至本學會 正本 : 各醫療院所 理事長
第一條報考資格 急診加護護理師能力鑑定考試 辦法 中華民國 91 年 12 月 11 日第一屆第二次理 監事聯席會議訂定中華民國 98 年 4 月 9 日第三屆第七次常務理事會議修訂中華民國 98 年 6 月 13 日第三屆第六次理 監事聯席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100 年 9 月 3 日第四屆第三次理 監事聯席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103 年 3 月 30 日第五屆第二次理 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領有護理師證書, 於急重症單位工作或有志從事急重症護理工作者 第二條考試費用規定 一 考試費用 : 1. 初試 : 會員新台幣 2,000 元整, 非會員新台幣 3,000 元整 2. 複試 : 會員新台幣 1,000 元整, 非會員新台幣 2,000 元整 二 退費規定 : 1. 退考截止日期前申請退考者, 一律酌收行政處理費新台幣 200 元整, 餘額退還 ; 逾期恕不受理 2. 退考截止日期訂為考試日期前 30 天 ( 含 ) 3. 經審核不符合報考資格者, 一律酌收行政處理費新台幣 200 元整, 餘額退還 4. 因天然災害或傷病住院無法參加考試, 應於考試結束後 30 天內, 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經常務理事會會議審核決議 第三條考試科目一 考試科目 : PI: 心臟血管系統及呼吸系統之護理 PII: 神經系統及腎臟系統之護理 PIII: 消化系統與其他之護理二 考試內容分三科, 可分年完成, 各科成績自初試起保留三年 自初試起三年內未完成三科筆試及格者, 則原保留成績失效, 必須重新以初試身份報考 第四條考試時間 原則上每年舉辦一次, 必要時, 可增加考試次數 附件一 第五條及格證明發給一 當年度考試三科成績均達及格標準者, 本學會則核發及格證明 二 自初試報考年度起三年 ( 含 ) 分次完成三科成績及格者, 持成績單逕向本學會提出申請 第六條本考試辦法由本學會第一屆常務理 監事共同擬定, 經理 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實施, 其修正時亦同
107 年度急診加護護理師能力鑑定考試報名注意事項 附件二 一 考試日期 :107 年 7 月 26 日 ( 星期四 ) 二 報名方式 : 複試者一律通訊報名, 初試者一律網路線上報名,107 年 4 月 26 日起至 107 年 5 月 25 日止, 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三 報名費繳款方式 : ATM 轉帳 行庫代碼 :008( 華南商業銀行 ) 帳號 :152200325701 郵局劃撥 劃撥帳號 :19664373 劃撥戶名 : 社團法人四 報名應附資料 : 請依下列順序夾妥, 掛號郵寄至本學會, 1. 填寫完整之報名表 初試 地址 :10448 台北市民生西路 30 號 5 樓之 3 2. 二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一式兩張, 背面書寫姓名 身分證字號 報考試別及 區別, 不得繳交非同一式的照片 考試費用 會員 2,000 元會員 1,000 元複試非會員 3,000 元非會員 2,000 元 3. 分別貼妥 35 元郵票之標準信封兩個, 請以工整的字跡於此兩個信封上填妥收件人姓名 地址及郵遞區號 ( 寄發准考證與成績單用, 郵資不足者改以普通掛號寄出 ) 4. 複試者請附初試成績單影本 5. 非會員及入會時僅繳交護士證書影本之會員請附護理師證書影本 五 准考證寄發與補發 : 1. 寄發准考證 : 預計於 107 年 7 月 12 日前以限時掛號方式寄出 2. 補發准考證 : 若准考證遺失或損毀, 應於考試當日提前一小時至各區試務中心報到 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二吋照片一張, 向各區試務中心之試務人員申請補發, 其准考證上將加註 補發 字樣, 以資辨別 六 及格證明寄發 : 考試三科成績同時達及格標準者, 由本學會主動寄發 急診加護護理師能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明, 無須申請及付費 七 其他 : 1. 申請退考截止日期至 107 年 6 月 25 日止, 郵戳為憑, 一律酌收行政處理費新台幣 200 元整, 餘額退還 ; 逾期恕不受理退考 退費 或要求保留至次年考試 2.104 年 ( 含 ) 以前初試至今未完全通過者,107 年需以初試身份報考 3. 經審核報考資格不符者 ( 不具護理師證書者, 或未於期限內繳齊各項資料者 ), 一律酌收行政處理費新台幣 200 元整, 餘額退還 4. 擬於三科及格後申請 基礎急重症護理師證書 者, 請先於本學會網站參酌申請條件後再行報考 5. 非會員或尚未繳交 107 年度常年會費者, 可於報名時一併辦理入會或繳交常年會費, 並以會員資格報考 ; 新入會者請先線上入會並同時寄送身分證及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107 年度急診加護護理師能力鑑定考試報名表 附件三 准考證號碼 ( 由會務人員填寫 ): 考試日期 107 年 7 月 26 日 ( 星期四 ) 會員號 : ( 非會員請填 0, 報考並同時新入會請填 new) 姓名 : 身分證字號 : 服務機構 : 單位 : 寄准考證地址 : 電話 ( 日 ): 手機 : E-mail: 報考試別 : 複試 報考區域 : 北區 中區 南區 東區 * 若初試日期為 104 年 ( 含 ) 以前, 至 報考科目 : P1 心臟血管系統及呼吸系統 今尚未完全通過複試者, 需以初試 ( 複試考生 ) P2 神經及腎臟系統 P3 消化系統及其他 方式報考 * 報名截止日期 :107 年 5 月 25 日 報名應附資料 : 1. 填寫完整之報名表 2. 二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一式兩張, 背面書寫姓名 身分證字號 報考試別及區別, 不得繳交非同一式的照片 3. 分別貼妥 35 元郵票之標準信封兩個, 並以工整的字跡於此兩個信封上填妥收件人姓名 地址及郵遞區號 ( 寄發准考證與成績單用 ) 請依序夾妥, 掛號郵寄至本學會 4. 複試者請附初試成績單影本 5. 非會員請附護理師證書影本 地址 :10448 台北市民生西路 30 號 5 樓之 3 6. 報考並同時新入會者請附身分證正反面及護理師證書影本 繳費資料 : 寄款人姓名金額元繳費日期轉出帳號後五碼 ( 劃撥者免填,ATM 轉帳者必填 ) 請勾選繳款方式 : ATM 轉帳 郵局劃撥 初 試 會員 2,000 元 考試費用 複 會員 1,000 元 試非會員 3,000 元非會員 2,000 元 報名費繳款方式 ATM 轉帳行庫代碼 :008( 華南商業銀行 ) 帳號 :152200325701 郵局劃撥劃撥帳號 :19664373 劃撥戶名 : 社團法人 通過考試者只發給 考試及格證明, 擬於三科及格後申請 基礎急重症護理師證書 者, 請先於本學會網站參酌申請條件後再行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