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責任及細則 生效日期 :2019 年 1 月 4 日顧客須於作出任何付款前細讀以下 重要責任及細則 所載的條款及條件, 當顧客付款後將視為接受所有條款及條件責任問題 本公司 安排之交通工具( 如飛機 遊輪 輪船 火車或巴士等 ) 住宿 膳食 旅遊觀光或娛樂項目, 均非由 本公司 擁有, 管理或控制, 乃按照航空公司及當地服務機構單位預先擬定的規則條款下簽發及安排, 以上所述的資料來源均由第三者機構提供在發生突發或未預料到事件的情況下, 顧客同意及接受航空公司及當地接待單位最終的安排, 不會把它當作違反旅行團的商品說明 如遇交通延誤 行李損失 意外傷亡及財物損失等, 顧客同意及接受僅向擁有 管理或控制有關交通工具 酒店 食肆 旅遊點或娛樂項目之機構直接交涉追討或索償, 不論交涉 追討或索償結果如何, 不會要求 本公司 對此負上任何責任及放棄向 本公司 追討或索償 航空公司 遊輪公司 酒店 海外遊學課程舉辦機構及其他旅遊機構之服務, 均非由 本公司 擁有, 管理或控制 凡參加 本公司 旅行團之顧客如遇有財物損失 意外傷亡 或天災人禍 機器失靈 交通延誤 失火 罷工 戰爭 政局不安及政府更改條例或其他無法預料到的情況而招致損失額外費用時, 顧客同意及接受不會要求 本公司 對此負上任何責任及放棄向 本公司 追討或索償 3. 顧客參加 本公司 之各線旅行團前, 應參閱相關外遊警示 ( 如有的話 ), 但離港外遊與否, 純屬個人決定, 有關警示請參閱 http://www.sb.gov.hk/chi/ota/ 在此情況下, 顧客決定不離港外遊均當作自動放棄論, 所繳費用概不退還, 本公司 不會安排其他替代旅行團 4. 在發生突發或未預料到事件的情況下, 本公司 及其他代理人及當地服務機構單位有權在旅途中替換行程內之項目, 亦有權縮短或延長旅程, 屆時費用將酌量增減, 各參加旅遊之顧客同意及接受最終的安排及不會把這最終的安排當作違反旅行團的商品說明 本公司 旅行團所採用之團體機票/ 船票, 必須跟團往返, 如顧客要求延期逗留, 本公司 當盡力為顧客代訂延期返港之機位/ 船位, 惟顧客須繳付因此而引致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 本公司 的行政費用 但不論延期返港之機位 / 船位確定與否, 顧客不得藉此退團或要求更改出發日期 延期逗留後回程日期一經確認, 一概不能更改, 除經在航空公司允許更改情況下, 每人每次需繳手續費港幣 1,000 元另補機票差額 顧客同意及接受當延期逗留開始時, 本公司 安排之行程即告完成及結束, 延期逗留期間之費用 責任 行李損失 意外傷亡及財物損失等, 均由顧客自負, 概與 本公司 及其代理人及當地服務機構單位等無關和不需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5. 參加不同行程天數並合併出發之旅行團, 按行程首先回港之旅行團, 於旅遊地回港當日將不獲派領隊隨團, 只安排領隊或當地職員協助前往當地機場, 顧客須自行乘指定航機飛抵香港 6. 顧客如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放棄行程, 離團後 本公司 安排之行程即告完成及結束而將視為解除與 本公司 所簽署的旅遊合約, 一切後果與 本公司 或其委託機構無關和不需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7. 行程中所安排之機票 / 船票 / 酒店或觀光項目, 均屬團體訂位, 一經在香港確認及訂購後, 不論任何情況下而未能使用概不退回任何款項, 不會安排其他替代行程 8. 顧客須遵守到訪國家的法律, 包括但不限於有關風俗 入境或運輸的規定 本公司 對顧客任何違反到訪國家的法律的事情, 概不負責 9. 顧客須遵守合理的行為標準, 不得威脅 攻擊恐嚇或作出一些傷害其他顧客的行為 顧客必須依從導遊或其他獲授權者有關安全事宜或依照時間表的合理指引 以旅行團整體利益至上, 若其中任何顧客不遵守合理而適當之行為標準, 或不遵守應有謹慎措施及安全規定, 顧客同意及接受 本公司 有權終止顧客繼續參加旅行團及 本公司 安排之行程即告完成及結束 被終止繼續參加旅行團的顧客, 將不獲退款, 本公司 亦不再對其負有責任 10. 遊輪公司或 本公司 有權因應當日遊輪泊岸時間及當地天氣 交通情況而更改所有岸上觀光行程之項目, 顧客同意及接受遊輪公司或 本公司 有最終的決定及不會把更改岸上觀光行程當作違反旅行團的商品說明 顧客亦就此被視為放棄向遊輪公司或 本公司 追討或索償 如因天氣惡劣 風浪大或各種未能預知或迫不得已的情況下而不能泊岸, 顧客同意及接受船公司或 本公司 不需作出任何補償 1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私隱條例, 所有顧客資料除為安排旅行團或觀光行程, 絕對不能提供給第三者 1 顧客應於易於聯絡的家屬 / 朋友處, 留有其護照印有身分資料, 並且清晰顯示護照編號及頒發部門的頁面的副本, 簽證 旅遊收據及旅遊保險保單和所有重要文件副本, 以備在旅程中遺失或損壞文件時用 同樣地, 顧客應確保將家人或朋友的聯絡資料副本, 交予導遊及 本公司, 以備在緊急情況下, 旅行社可以提供協助 1of15 Tel: +852 2722 3300 Fax: +852 2723 5111 www.mst.com.hk Licence No. 350018
重要責任及細則 生效日期:2019 年 1 月 4 日 航空公司責任問題 根據航空公司指引 機票非依次序使用即告失效 故乘客如因私人理由未能隨團登機出發而需保留餘下行程之機位(內陸及回程) 航空公司有權向乘客收取有關手續費或要求乘客另購機票 遊輪公司責任問題 顧客同意及接受所有遊輪假期均受遊輪公司之條款約束及限制 顧客同意及接受艙房住宿 航程路線 泊岸及啟航時間 將以遊輪公司最後安排為 準 3. 遊輪之責任細則依照遊輪單張上的備註欄 報名須知 手續及繳款辦法 旅客所持之旅遊證件必須有 6 個月以上有效期(以回程日計算) 及旅遊證件必須有足夠的空白頁數 個別國家除外 顧客於報名時必須提供旅遊證件上之正確姓名 並清楚核對所有資料 若有錯漏 航空公司有權收取更改手續費 拒絕更改或保留 拒絕客人登機之權利或航空公司有權要求以正價從新購買機票 有關費用須由旅客全數承擔 3. 訂金收費: -廣東省線於報名時須繳付半數之團費, 一天遊須付全數團費 -中國長線及東南亞各線一仟元(旺季為三仟元或以上) -歐美澳等長線四仟元(旺季為八仟元或以上) -部份團隊/出發日期之訂金會有所不同 詳情請向職員查詢 4. 餘款須在出發前 14 天繳清(旺季期間須在出發前 21 天繳清) 或按個別航空公司之要求 須提早繳付全數費用 旺季日期[如新 年 農曆新年 復活節 暑假 聖誕節或指定長假期]以本公司最新公佈為準 逾期未清繳費用者 本公司 得將訂位作廢 及 所繳之訂金恕不發還 訂金不得轉予他人或其他旅行團使用 5. 選用支票支付需另加 4 個工作天 支票抬頭請填上 少於出發前 10 個工作天繳付任何 費用 均不接受支票 恕不接受期票 信用咭或銀聯咭付款 以銀行確認成功過賬 方可作實 如以信用咭或銀聯咭付款 則退款必須經由銀行辦理手續 退回該信用咭/銀行戶口 需時最少約 3 星期 退款時間及一切有關條 款均由信用咭公司決定 6. 顧客參加 本公司 之各線旅行團 必須自行選擇購買適當的旅遊保險 顧客有責任及必須閱讀和理解保單內的條款細則 及應確 保符合保單上的條款及條件 建議顧客提供有關自行購買之旅遊保險公司名稱及保單號碼 以便不時之需 7. 在任何情況下 簽証如已辦妥 簽証費恕不退回 8. 減免折扣優惠 必須於報名時申請及提供證明予 本公司 9. 對未滿 18 歲的顧客須符合下列報名要求: -16 歲以下:必須與父母或監護人同行 -滿 16 歲而未滿 18 歲:如非與父或母或監護人同行 則必須由父或母或合法監護人同意並填妥 18 歲以下人士參團同意書 及提交 參團者出世紙副本及其父或母或合法監護人之香港身份證/護照副本 10. 本公司 保留接受報名與否之最終權利 1 當地參團之顧客亦須自備有效出入境簽證 國際機票 所有內陸機票 保險及個別路線之部份交通安 排 Tel: +852 2722 3300 Fax: +852 2723 5111 www.mst.com.hk 2of15 Licence No. 350018
重要責任及細則 生效日期:2019 年 1 月 4 日 特殊情況 鑑於燃油漲價或外幣浮動 本公司 保留合理地調整費用之權利 本公司 當盡力根據行程安排所有酒店 但 本公司 有權視乎當時情形作出更改 如遇展覽會 政府會議或特殊情況下 將住 宿鄰近城市之同級酒店代替 3. 行程之任何景點 如遇節日 假期或特殊情況下關閉或休息 本公司 及其他代理人有權替換行程內之項目下 4. 若因簽證問題而不能成行或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出發或須改往其他地方 若證件已經由本公司遞交領事館辦理 簽證費及手續費恕 不退還 5. 即使顧客持有有效之入境簽證及旅遊證件 如遇出/入境時遭本港/當地移民局或海關拒絕出/入境 不論因其本身背景問題或任何其 他原因(不論是否知道原因) 顧客同意/接受不能要求 本公司 對此負上任何責任 另所繳團費不得退回或轉讓他人或轉用於其他 旅行團 顧客須自行繳付其間引致之額外費用 6. 行程之先後次序安排均以航空公司及當地接待單位編排為準 本公司 有權根據供應商之編排更改行程次序 顧客不得異議 7. 如非經 本公司 購買之旅遊保險 當要求索取證明信件時 每封信件須繳付行政費$100 額外注意事項 如懸掛 8 號或以上颱風及暴雨警告, 除非接獲本公司通知航班更改或取消, 否則所有團隊均如期出發, 團員必須於指定集合時間到集 合地點 中國短線 ( 廣東省及澳門團隊 ) 若出發當日於集合時間前 2 小時天文台懸掛 8 號或以上颱風訊號後, 所有團隊將會取消 如其他黑色 3. 因颱風或惡劣天氣而取消出發之中國短線團隊, 有關團費將會保留 6 個月有效期 ( 以取消行程當日起計 ) 暴雨警告等惡劣天氣情況, 除非接獲本公司通知更改或取消, 否則所有團隊均如期出發, 團員必須於指定集合時間到集合地點 臨時取消及退款細則 本公司有權在旅行團出發前取消旅行團(如參加人數不足 15 人 機位問題或團員被拒發簽證等) 在此等情況下 本公司將悉數退 回團員所繳交之費用(已獲領事館簽發之獨立簽證費用除外) 本公司不需負責取消旅行團之責任或支付額外補償 參加團員如因私人事故取消訂位或要求更改出發地點 日期或更改姓名等 一律視作取消訂位論 本公司將以下列情況扣除費用 -出發前 30 天或以上取消,所有訂金將被扣除 -出發前 15-29 日內取消 扣除全數訂金或所有團費之 50%[以較高者為準] -出發前 8-14 日內取消 扣除全數訂金或所有團費之 75%[以較高者為準] -出發前 7 日內取消 所有團費之 100%將被扣除 -國際郵輪將根據個別郵輪公司所訂定之取消及退款細則處理 (詳情請參閱郵輪團報名細則及責任條款) -聖誕 新年 農曆新年及復活節假期等旺季出發之團隊 指定推廣團 加班團 包機團等 於報名後取消 其所繳付之費用將被扣 除 3. 如團員確實轉團或取消訂位 必須以書面或親到各分行通知為準 電話或電郵通知恕不接受 [由電話熱線中心以電話錄音確認或以電 郵確認除外 ] 4. 團員如在旅途中突然退出或不參予任何團體活動(如膳食 觀光或住宿) 均當作自動放棄論 所繳費用概不退還 5. 根據香港旅遊業議會關於 會員因迫不得已理由取消旅行團 的第二百二十三號指引 旅行社如因 迫不得已理由 取消旅行團 旅 行社處理團員退款時可以收取退票費(如有) 另旅客可選擇保留團費半年或支付以下手續費退回團費(廣東省短線港幣一百五十元 東 南亞/中國長線/長線均為港幣三百元) 有關指引 請瀏覽香港旅遊業議會網站 (www.tichk.org) Tel: +852 2722 3300 Fax: +852 2723 5111 www.mst.com.hk 3of15 Licence No. 350018
重要責任及細則 生效日期 :2019 年 1 月 4 日 平安保險 凡參加 本公司 旅行團之顧客可免費享有高達港幣十萬元的平安保險保障, 此項保險由藍十字 ( 亞太 ) 保險有限公司承保 所有保險條款細則 受保年齡限制 不保事項, 一概以藍十字 ( 亞太 ) 保險有限公司所簽發之保單保單為準 顧客須自行參閱承保條款細則, 而藍十字 ( 亞太 ) 保險有限公司終止所有保障或更改條款細則, 不管事先已向外宣佈與否, 概與 本公司 及其代理人等絕無關係和不需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另 本公司 有權終止有關保障而不須向外宣佈 費用包括 機票 -- 來回經濟旅遊客位團體機票 酒店 -- 根據行程表內所列或同級之酒店, 房間以兩人共用一雙人房為標準原則 3. 膳食 如行程表所列 4. 交通 -- 採用遊覽巴士或行程表內所列之各式交通工具 5. 觀光 - 按行程表內所包括之遊覽觀光活動 6. 導遊 -- 專業領隊 / 導遊隨團出發, 沿途安排及介紹 若團人數在 15 人以下, 本公司於特別情況下, 有權不選派領隊隨團出發 7. 嬰兒收費只包括航空公司手續費, 不包括機位 酒店 膳食及各樣交通等安排 費用不包括 旅遊證件 各國入境簽證費用及針痘紙 給予導遊 / 領隊 / 司機之建議旅行團服務費 3. 各國機場稅 港口稅 燃油附加費 航空保險稅及政府或酒店等相關特殊稅項 4. 酒店 機場及各類交通工具之行李生服務費 5. 一切私人性質之費用 6. 行程表以外之觀光節目及自費項目 7. 因私人 交通阻延 罷工 颱風或其他突發而 本公司 不能控制所引致之額外費用 8. 旅行平安 醫藥 行李等綜合旅遊保險 9. 香港旅遊業議會印花成本 旅遊業賠償基金保障 遵照旅遊業議會指示, 旅行團收據上蓋有團費 0.15%TIC 印花費, 乃受旅遊業賠償基金所保障 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 為參加旅行團外遊時因意外導致傷亡之團員, 提供經濟援助 詳情可致電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處 31517945 查詢 若於付款時因機械故障而未能蓋印, 請於出發前到本公司補印 旅遊業賠償基金 為顧客因旅行社破產或挾款潛逃而未能如期隨團旅遊, 可申請團費九成之特惠補償 為確保以上權益, 請團員保留已蓋有 TIC 印花之旅行團收據正本 深圳集散 1 天團並不列入旅遊業議會賠償基金及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保障 旅客參與活動免責條款 行程中各項活動皆按整體需要而設計及安排, 惟旅客參加此等活動時, 並應遵守服務人員之指引及安排, 並先衡量個人的年齡 體格 健康狀況, 以及當時的天氣環境及活動內容等, 自行決定是否參與, 不可單靠第三者的意見及推介, 旅客須承擔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責任後果 當旅客認為有需要時, 更應自行尋求醫生或專業人士提供之意見 自費活動或貨品是由本公司以外的第三者提供 ; 旅客有權決定是否參加該等活動及購買該等貨品, 如旅客對此等活動或貨品有任何不滿, 應直接向服務提供者進行交涉或追討賠償, 本公司一概不會負責 3. 本公司未有受權任何人士 ( 包括領隊及導遊 ) 向旅客推銷或介紹自費項目表以外或未經公司認可的自費活動及貨品 如旅客自願參加此等活動或購買此等貨品而引致任何不滿 損失或傷亡, 旅客應直接向介紹人或服務提供者進行交涉或追討賠償, 本公司一概不會負責 4of15 Tel: +852 2722 3300 Fax: +852 2723 5111 www.mst.com.hk Licence No. 350018
郵輪團報名細則及責任條款 顧客須於作出任何付款前細讀以下 郵輪團報名細則及責任條款 所載的條款及條件, 當顧客付款後將視為接受所有條款及條件 香港九龍灣宏照道 33 號國際交易中心 19 樓 9-12 室 Unit 1909-1912, Exchange Tower, 33 Wang Chiu Road, Kowloon Bay, HK 5of15
郵輪團報名細則及責任條款 留 理異不 旅律論不 香港九龍灣宏照道 33 號國際交易中心 19 樓 9-12 室 Unit 1909-1912, Exchange Tower, 33 Wang Chiu Road, Kowloon Bay, HK 6of15
郵輪團報名細則及責任條款 更不行 香港九龍灣宏照道 33 號國際交易中心 19 樓 9-12 室 Unit 1909-1912, Exchange Tower, 33 Wang Chiu Road, Kowloon Bay, HK 7of15
生效日期 :2019 年 3 月 12 日 香港九龍灣宏照道 33 號國際交易中心 19 樓 9-12 室 Unit 1909-1912, Exchange Tower, 33 Wang Chiu Road, Kowloon Bay, HK 8of15
生效日期 :2019 年 3 月 12 日 不 香港九龍灣宏照道 33 號國際交易中心 19 樓 9-12 室 Unit 1909-1912, Exchange Tower, 33 Wang Chiu Road, Kowloon Bay, HK 9of15
生效日期 :2019 年 3 月 12 日 郵輪公司出發前日數收費郵輪公司出發前日數收費 1-4 晚行程 多於出發前 95 日 不另收費 多於出發前 80 日 不另收費 水晶郵輪 介乎出發前 95 至 51 日 扣除全費之 20% 介乎出發前 79 至 66 日 扣除全費之 50% Crystal Cruises 介乎出發前 50 至 36 日 扣除全費之 50% 皇家加勒比國際郵輪 Royal Caribbean International 介乎出發前 65 至 36 日 扣除全費之 75% 出發前 35 日或以內 扣除全費之 100% 每房 USD200 或 出發前 35 日或以內 銀海郵輪多於出發前 126 日 AUD250 Silversea Cruises 5 晚或以上行程 ( 不適用於 介乎出發前 125 至 96 日 扣除全費之 15% 多於出發前 95 日 不另收費 環遊世界航線 ) 介乎出發前 95 至 66 日 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84 至 80 日扣除全費之 25% 介乎出發前 65 至 36 日扣除全費之 75% 介乎出發前 79 至 66 日扣除全費之 50% 出發前 35 日或以內 介乎出發前 65 至 36 日 扣除全費之 75% 多於出發前 106 日 不另收費 出發前 35 日或以內 介乎出發前 105 至 51 日 扣除全費之 10% 星夢郵輪 25 晚或以下航次 介乎出發前 50 至 20 日 扣除全費之 30% 介乎出發前 120 至 91 日 扣除全費之 15% Dream Cruises 介乎出發前 19 至 13 日 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90 至 46 日 扣除全費之 50% 出發前 12 日或以內 世鵬郵輪 Seabourn 介乎出發前 45 至 31 日 扣除全費之 75% 多於出發前 106 日 不另收費 出發前 30 日或以內 介乎出發前 105 至 51 日 扣除全費之 10% 麗星郵輪 26 晚或以上航次 介乎出發前 50 至 20 日 扣除全費之 30% Star Cruises 介乎出發前 150 至 121 日扣除全費之 15% 介乎出發前 19 至 13 日 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 120 至 91 日扣除全費之 50% 出發前 12 日或以內 介乎出發前 90 至 76 日 扣除全費之 75% 挪威海岸航線 出發前 75 日或以內 多於出發前 65 日扣除全數訂金 精鑽會郵輪 Azamara Club Cruises 多於出發前 126 日 每位 50 美元 介乎出發前 60 至 47 日 扣除全費之 30% 介乎出發前 125 至 96 日 扣除全費之 25% 介乎出發前 46 至 33 日 扣除全費之 60% 介乎出發前 95 至 66 日 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32 至 19 日 扣除全費之 90% 介乎出發前 65 至 36 日出發前 35 日或以內 扣除全費之 75% 海達路德郵輪 Hurtigruten 出發前 18 日或以內 Explorer Voyages 多於出發前 121 日每位 80 美元多於出發前 95 日扣除全費之 20% 風星郵輪 Windstar Cruises 介乎出發前 125 至 95 日扣除全費之 15% 介乎出發前 94 至 65 日扣除全費之 40% 介乎出發前 94 至 65 日扣除全費之 35% 介乎出發前 64 至 33 日扣除全費之 70% 介乎出發前 64 至 35 日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32 至 19 日扣除全費之 90% 出發前 34 日或以內 出發前 18 日或以內 10of15
郵輪公司出發前日數收費郵輪公司出發前日數收費 歌詩達郵輪 Costa Cruises 大洋郵輪 Oceania Cruises 9. 晚或以下行程 所有艙房 多於出發前 65 日港幣 $300 挪威郵輪多於出發前 90 日不另收費介乎出發前 65 至 46 日扣除全費之 20% 介乎出發前 89 至 60 日扣除全數訂金 Norwegian 介乎出發前 45 至 33 日扣除全費之 40% 介乎出發前 59 至 39 日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32 至 19 日扣除全費之 60% Cruise Line 介乎出發前 38 至 20 日扣除全費之 75% 介乎出發前 18 至 7 日扣除全費之 80% 出發前 19 日或以內 出發前 11 日或以內 介乎出發前 64 至 50 日扣除全費之 60% 5-9 晚之美國港口出發行程迪士尼郵輪介乎出發前 49 至 33 日扣除全費之 80% 介乎出發前 94 至 61 日扣除全數訂金出發前 32 日或以內 Disney 介乎出發前 60 至 35 日扣除全費之 50% 一般航次 ( 不包括套房 / 禮賓級客房 ) 1-4 晚之美國港口出發行程 環遊世界航線介乎出發前 79 至 50 日扣除全數訂金 多於出發前 125 日扣除全費之 15% 介乎出發前 49 至 35 日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124 至 95 日扣除全費之 20% 介乎出發前 34 至 20 日扣除全費之 75% 介乎出發前 94 至 65 日扣除全費之 40% 出發前 19 日或以內 14 晚或以下行程 Cruise Line 介乎出發前 34 至 20 日 扣除全費之 75% 每位 250 美元 介乎出發前 125 至 96 日 ( 套房或以上級別扣 出發前 19 日或以內 除全費之 10%) 介乎出發前 95 至 81 日 扣除全費之 25% 10 晚或以上之美國港口出發行程或 10 晚或以下所有美國以外港口出發行程 介乎出發前 80 至 66 日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124 至 61 日扣除全數訂金 介乎出發前 65 至 36 日扣除全費之 75% 介乎出發前 60 至 35 日扣除全費之 50% 出發前 35 日或以內 介乎出發前 34 至 20 日扣除全費之 75% 15 晚或以上行程出發前 19 日或以內 介乎出發前 185 至 156 日 每位 250 美元 ( 套房或以上級別扣除全費之 10%) 生效日期 :2019 年 3 月 12 日 1-4 晚之美國港口出發行程 介乎出發前 155 至 126 日扣除全費之 25% 介乎出發前 79 至 50 日扣除全數訂金 介乎出發前 125 至 96 日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49 至 35 日扣除全費之 50% 皇后郵輪 Cunard Line 介乎出發前 95 至 66 日 扣除全費之 75% 介乎出發前 34 至 20 日 扣除全費之 75% 出發前 65 日或以內 180 晚航次多於出發前 186 日介乎出發前 185 至 156 日介乎出發前 155 至 126 日介乎出發前 1255 至 96 日 每位 500 美元扣除全費之 25% 扣除全費之 50% 扣除全費之 75% 迪士尼郵輪 Disney Cruise Line 假日航次 ( 不包括套房 / 禮賓級客房 ) 出發前 19 日或以內 5-9 晚之美國港口出發行程介乎出發前 94 至 61 日介乎出發前 60 至 35 日介乎出發前 34 至 20 日出發前 19 日或以內 扣除全數訂金扣除全費之 50% 扣除全費之 75% 出發前 95 日或以內 10 晚或以上之美國港口出發行程或 30 晚或以下航線 10 晚或以下所有美國以外港口出發行程 多於出發前 126 日 不另收費 介乎出發前 124 至 61 日 扣除全數訂金 介乎出發前 125 至 95 日 扣除全數訂金 介乎出發前 60 至 35 日 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94 至 66 日 扣除全費之 40% 介乎出發前 34 至 20 日 扣除全費之 75% 介乎出發前 65 至 36 日 扣除全費之 50% 出發前 19 日或以內 介乎出發前 35 至 20 日扣除全費之 75% 所有航次迪士尼郵輪出發前 19 日或以內 介乎出發前 95 或以上扣除全數訂金 Disney Cruise 31 晚或以上航線 Line 介乎出發前 94 至 61 日扣除全費之 50% 多於出發前 156 日 不另收費 ( 套房 / 禮賓級客房 ) 介乎出發前 60 至 35 日 扣除全費之 75% 介乎出發前 155 至 125 日 扣除全數訂金 出發前 34 日或以內 介乎出發前 124 至 96 日 扣除全費之 40% 介乎出發前 95 至 69 日 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68 至 48 日 扣除全費之 75% 出發前 47 日或以內 11of15
生效日期 :2019 年 3 月 12 日 郵輪公司出發前日數收費郵輪公司出發前日數收費 1-4 晚行程 遠征航次 多於出發前 80 日 不另收費 多於出發前 370 日 每位 250 歐羅 介乎出發前 79 至 66 日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369 至 96 日扣除全費之 25% 介乎出發前 65 至 36 日 扣除全費之 75% 出發前 35 日或以內 扣除全費之 100% 介乎出發前 95 至 81 日 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80 至 66 日 扣除全費之 75% 菁英郵輪 Celebrity Cruises 5 晚或以上行程, 節慶假日航程 多於出發前 95 日 介乎出發前 94 至 80 日 不另收費 扣除全費之 25% 或全數訂金 ( 收取價格高之價錢 ) 介乎出發前 79 至 66 日 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65 至 36 日 扣除全費之 75% 出發前 35 日或以內 扣除全費之 100% 龐洛郵輪 Compagnie du Ponant 出發前 60 日或以內扣除全費之 100% 一般航次 多於出發前 370 日 每位 250 歐羅 介乎出發前 369 至 96 日 扣除全費之 10% 介乎出發前 95 至 66 日 扣除全費之 25% 介乎出發前 65 至 51 日 扣除全費之 50% 加拉帕戈斯群島航程 介乎出發前 50 至 36 日扣除全費之 75% 多於出發前 185 日 不另收費 出發前 35 日或以內扣除全費之 100% 介乎出發前 184 至 155 日 扣除全數訂金 介乎出發前 154 至 125 日 扣除全費之 50% 14 晚或以下行程多於出發前 126 日 每位 100 美元 介乎出發前 124 至 95 日 扣除全費之 75% 出發前 94 日或以內 扣除全費之 100% 介乎出發前 125 至 96 日 扣除全費之 15% 介乎出發前 95 至 66 日 扣除全費之 50% 荷美郵輪 Holland America Line 環遊世界全程或段行程, 28 至 50 晚夏威夷 大溪地 馬克薩斯群島 印加帝國 阿馬遜 30 晚或以上跨大西洋全程或分段航線 Africa Explorer, Asia Explorer 介乎出發前 125 至 96 日 扣除全數訂金 介乎出發前 95 至 81 日扣除全費之 60% 出發前 80 日或以內扣除全費之 100% 節慶航線 澳洲 紐西蘭 南太平洋 亞洲 Prinsendam 歐洲行程 南美洲 南極行程介乎出發前 95 至 69 日扣除全數訂金 介乎出發前 68 至 48 日扣除全費之 50% 出發前 47 日或以內扣除全費之 100% 加勒比海 巴拿馬運河 墨西哥 加拿大及新英格蘭 西北太平洋 阿拉斯加 歐洲 27 晚或以下夏威夷行程介乎出發前 80 至 62 日扣除全數訂金 七海郵輪 Regent Seven Seas Cruises H 至 MS 級別客房 介乎出發前 65 至 36 日扣除全費之 75% 出發前 35 日或以內扣除全費之 100% 15 晚或以上行程多於出發前 156 日 每位 100 美元 介乎出發前 155 至 126 日扣除全費之 15% 介乎出發前 125 至 96 日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95 至 81 日 扣除全費之 75% 出發前 80 日或以內 扣除全費之 100% 14 晚或以下行程 多於出發前 126 日扣除全費之 25% 介乎出發前 61 至 34 日 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33 至 21 日 扣除全費之 75% 出發前 20 日或以內扣除全費之 100% 一般航次 多於出發前 96 日 每位 250 港元 七海郵輪 Regent Seven Seas Cruises RS 級別客房 介乎出發前 125 至 96 日 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95 至 66 日 扣除全費之 75% 出發前 65 日或以內扣除全費之 100% 15 晚或以上行程 多於出發前 156 日扣除全費之 25% 嘉年華郵輪 Carnival 介乎出發前 95 至 61 日 扣除全數訂金 介乎出發前 60 至 35 日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34 至 20 日扣除全費之 75% 介乎出發前 155 至 126 日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125 至 96 日扣除全費之 75% 出發前 95 日或以內扣除全費之 100% Cruise Lines 出發前 19 日或以內扣除全費之 100% Pack and Go 優惠 任何時間扣除全費之 100% 七海郵輪 Regent Seven Seas Cruises 環遊世界行程 每位 500 美元 (H-A) 多於出發前 186 日扣除全費之 10% (NS/MN-MS) 介乎出發前 185 至 156 日扣除全費之 25% 介乎出發前 155 至 126 日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125 至 96 日扣除全費之 75% 出發前 95 日或以內扣除全費之 100% 13of16
生效日期 :2019 年 3 月 12 日 郵輪公司出發前日數收費郵輪公司出發前日數收費 地中海郵輪 MSC Cruises 一般航次 介乎出發前 114 至 66 日 扣除全數訂金 介乎出發前 65 至 51 日 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50 至 36 日 扣除全費之 75% 出發前 35 日或以內 扣除全費之 100% 環遊世界行程 多於出發前 125 日 扣除全數訂金 介乎出發前 124 至 65 日 扣除全費之 25% 介乎出發前 64 至 20 日 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19 至 15 日 扣除全費之 75% 出發前 14 日或以內 扣除全費之 100% 公主郵輪 Princess Cruises 29 晚或以下行程 多於出發前 80 日 介乎出發前 79 至 62 日 每位 500 港元 扣除全數訂金 介乎出發前 61 至 34 日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33 至 20 日 扣除全費之 75% 出發前 19 日或以內 扣除全費之 100% 30 晚或以上行程 多於出發前 125 日 介乎出發前 124 至 95 日 每位 500 港元 扣除全數訂金 介乎出發前 94 至 69 日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68 至 48 日扣除全費之 75% 出發前 47 日或以內扣除全費之 100% 亞瑪迪斯河船 AmaWaterways Avalon Waterways A Rosa 寰宇精品遊河船 Uniworld BoutiqueRiver Cruises 多於出發前 126 日 每位 200 美元每位 1200 美元 ( 非洲航次 ) 多於出發前 131 日 扣除全費之 10% 介乎出發前 125 至 95 日 每位 400 美元每位 2400 美元 ( 非洲航次 ) 皇羅夫納河船 介乎出發前 130 至 100 日 扣除全費之 15% 介乎出發前 94 至 65 日 扣除全費之 35% Luftner 介乎出發前 99 至 70 日 扣除全費之 35% 介乎出發前 64 至 35 日 扣除全費之 50% Cruises 介乎出發前 69 至 40 日 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34 至 12 日 扣除全費之 80% 介乎出發前 39 至 25 日 扣除全費之 80% 出發前 11 日或以內 扣除全費之 100% 介乎出發前 24 至 11 日 扣除全費之 85% 多於出發前 101 日 扣除全數訂金 出發前 10 日或以內 扣除全費之 90% 介乎出發前 100 至 70 日 扣除全費之 35% 34 晚或以下航次 介乎出發前 69 至 40 日 扣除全費之 50% 多於出發前 130 日 扣除每位 100 美元 介乎出發前 39 至 11 日 扣除全費之 80% 介乎出發前 129 至 100 日 扣除全費之 20% 出發前 10 日或以內 扣除全費之 100% 介乎出發前 99 至 80 日 扣除全費之 35% 多於出發前 41 日 扣除全費之 35% 介乎出發前 79 至 60 日 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40 至 35 日 扣除全費之 50% 介乎出發前 59 至 40 日 扣除全費之 75% 介乎出發前 34 至 28 日介乎出發前 27 至 21 日 扣除全費之 60% 扣除全費之 75% Viking River Cruises 出發前 39 日或以內 35 晚或以上航次 扣除全費之 100% 介乎出發前 20 至 14 日 扣除全費之 85% 多於出發前 190 日 扣除每位 1000 美元 出發前 13 日或以內 扣除全費之 100% 介乎出發前 189 至 160 日 扣除全費之 20% 多於出發前 130 日 每位 200 美元 介乎出發前 159 至 130 日 扣除全費之 40% 介乎出發前 129 至 100 日 扣除全費之 20% 介乎出發前 129 至 100 日 扣除全費之 60% 介乎出發前 99 至 70 日 扣除全費之 35% 介乎出發前 99 至 70 日 扣除全費之 80% 介乎出發前 69 至 40 日 扣除全費之 50% 出發前 69 日或以內 扣除全費之 100% 出發前 39 日或以內扣除全費之 100% 13of15
生效日期:2019 年 3 月 12 日 3. 4. 5. 若顧客確實取消或要求任何更改 必須於工作日以書面或親臨各分社辦理手續 電話通知恕不接受 若更改同一客房之全部顧客姓名 則作 取消 處理 若顧客取消訂位 扣除以上手續費後 退款日期以郵輪公司或代理商最後決定為準 (退款手續一般約需時 3 個月) 部份假日或較長線之行程之更改或取消細則有所不同 詳情請參閱個別單張或向本社職員查詢 如於旅程中途退出或未能如期登上郵輪者 一律作自動放棄論 而已預訂之所有郵輪晚數均會自動被取消 所繳費用恕不退還 任何未 經使用之產品項目 均不能轉讓 兌換現金或作任何其他兌換 另顧客亦不得藉詞要求退款或作任何補償 所有郵輪訂位之更改及取消手續 顧客必須直接與本公司聯絡及辦理 如顧客自行與已預訂之載運機構作任何更改或取消將被視為無效 本公司一律不予承認 7. 其他條款及細則均以郵輪公司官方網站最新之英文版條款及細則為準 8. 為保障個人私隱 在查詢有關訂位資料時 必須出示訂位編號或收據証明 或本公司合理要求的身份證明文件 9. 根據以上更改及取消細則發出之退款支票 有效期為半年 逾期後如要求補發 每張支票須支付 HK$200 元手續費 10. 郵輪公司保留隨時更改以上收費及更改措施之權利 以本公司及郵輪公司最終安排作準 6. 香港旅遊業議會守則第二百零三號指引 旅行社因 迫不得已 理由於出發前取消行程的安排 路線 取消手續費 以每位計算 HK$50 公海 / 廣東省內 HK$150 廣東省外東南亞地區 日本線除外 5 天或以下的旅程 HK$300 其他地方 如旅程跨省或跨國 手續費按較高或最高的一地計 算 顧客可選擇繳付退票費 (如適用)後保留費用半年或 選擇繳付退票費 (如適用)及手續費後取回已付款項 任何取消 必須根據有關航空公司 酒店或代理商之條款決定是否可以執行 並須另繳因取消而收取之任何費用 # 對於所有已發出之機(船)票及酒店套票 退款日期均以航空公司或代理商最後決定為準 (退款手續一般約需時 3 個月) # 根據以上更改及取消細則發出之退款支票 有效期為半年 逾期後如要求補發 每張支票須支付 HK$200 元手續費 以上更改措施以 本公司及郵輪公司最終安排作準 旅遊證件及簽證須知 3. 4. 顧客必須確保所持有之旅遊證件必須有最少 6 個月有效期 (已回港日期計算 個別國家除外)及有足夠之空白頁供 簽證及入境之用 顧客必須自行了解清楚所持有之旅遊證件及入境簽證 如因證件問題引致顧客被拒登船或者拒絕入境 本公司概 不負責 因證件問題而引致的延誤或額外開支 包括各項手續費等 本公司概不負責 經本公司代辦簽證申請 簽發與否均由領事館決定 本公司概不負責 若因簽證問題不能成行 所有已繳費用概 不發還 14of15 Tel: +852 2722 3300 Fax: +852 2723 5111 www.mst.com.hk Licence No. 350018
生效日期 :2019 年 3 月 12 日 颱風措施 : 如欲查詢颱風及暴雨通訊號期間特別措施, 各個分社之開放及營業時間, 請致電本公司電話熱線中心 責任問題 : 出發顧客必須與報名表上資料相符, 否則該出發顧客不會獲任何保障 單張上所有圖片 / 相片 / 行程圖只供參考 3. 顧客必須於指定時間辦理手續登船 顧客如因遲到而未能登船, 均當自動放棄論, 所繳費用概不退還 4. 郵輪公司及航空公司負責郵輪及機票所載的各項營運條例, 如顧客未進入郵輪或航機內, 郵輪及航空公司不需負任何責任 5. 顧客必須持有六個月或以上有效期之旅遊證件 ( 以回程出境日期計算 ), 及另須自備有效過境及目的地簽證 有關所需之旅遊証件詳情, 請與櫃位職員查詢 若顧客因未能遵守出入境規例而導致未能離境者, 所繳之費用概不退還 旅遊證件將於上船前收集, 入境時轉讓予入境處職員, 以配合顧客辦理團體登岸過關手續;而該等旅遊證件將於到達港口前於船上發還予顧客 顧客可自願提供該等旅遊證件, 否則, 將會導致閣下及所有顧客在辦理登岸過關手續受到不必要之延誤 6. 顧客須遵守各國政府及郵輪上之條例, 嚴禁攜帶違禁品 另亦須承擔個人安全或財物損失的各種風險, 一切責任均由顧客自負 7. 郵輪公司提供多款岸上觀光行程, 若顧客欲參加岸上觀光行程, 顧客可於網上或船上自行訂購 顧客選購岸上觀光活動時, 應衡量自身之身體狀況是否適合參與, 如有任何意外責任則由參加者自行承擔 8. 本公司代安排之交通工具 住宿 膳食 旅遊觀光點或娛樂節目, 均非由本公司擁有 管理或操作, 顧客如遇交通延誤 行李損失 意外傷亡 財物損失及非涉及本公司職員之任何疏忽或失職等又或顧客在旅程中遇上任何事故 ( 如參加任何娛樂或遊戲項目時發生意外 ), 而導致傷亡或財物損失, 本公司概不對該等傷亡或財物損失負責 9. 如出發後, 因迫不得已之理由 ( 如戰爭 政治動盪 天災 疫症 惡劣天氣 交通工具發生技術問題 載運機構臨時更改班次或時間表 罷工和工業行動等 ) 更改項目而增加經營成本, 可向顧客徵收額外費用 10. 如遇本公司所不能控制之特殊情況 ( 如交通延誤 天災 戰爭 政變 天氣惡劣 颱風影響 証件遺失 罷工等 ) 所引致之額外支出或損失, 概與本公司無涉, 顧客不得藉此要求退款或作任何補償 1 如因天氣惡劣 風浪大或各種未能預知或迫不得已的情況下而不能泊岸, 本公司及郵輪公司不會作出任何補償, 客人不得異議 1 如因停泊口岸之清關或入境手續問題引致行程延誤, 導致行程有所增減或更改, 本公司及郵輪公司不會作出任何賠償, 客人不得異議 13. 任何價目及細則, 如有更改, 均以報名為準, 恕不另行通知 14. 郵輪公司保留權利隨時更改以上之條款及細則 若有任何異議, 郵輪公司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 15. 其他條款及細則均以郵輪公司官方網站最新之英文版條款及細則為準 16. 郵輪公司保留任何時間及任何理由取消及 / 或更改任何原定停泊港口 / 航線 / 價目 / 節目之權利, 毋須事先通知 17. 所有在本文件內所訂一切有關時間的條文均列為以時間為重要性, 即若末能準時履行應辦理事項, 在不需再另行通知下, 即在逾期時馬上作違 約處理 18. 上述細則及責任問題以香港法律為依據, 所有對本公司之索償亦必須在香港辦理 ; 而本公司所負之責任不超過訂購者繳交予本社之旅遊費用總 額 香港九龍灣宏照道 33 號國際交易中心 19 樓 9-12 室 Unit 1909-1912, Exchange Tower, 33 Wang Chiu Road, Kowloon Bay, HK 15of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