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银行 ( 中国 ) 结构性产品系列 (1605) 1.5 年期人民币 100% 本金保证结构性产品 产品登记编码 :C1062216000011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须谨慎 本资料仅供参考 您在投资本产品前应获取独立的投资建议并详细阅读 大华银行综合理财服务主协议 ( 包括其附件 结构性产品一般条款和条件 ) 以及本产品的主要条款说明书等产品法律文件, 并以上述法律文件的规定为准 产品背景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范围广泛之人身 意外 及健康保险产品及服务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提供多种保险服务 该公司的产品包括财产 意外 人寿保险以及其他金融服务 ( 资料来源 : 彭博资讯, 16 年 3 月 16 日 ) 本结构性产品提供一个机会让您获利于中国人寿股票和中国平安股票的表现, 且在您持有本结构性产品至到期的前提下保障 100% 本金安全 产品特色 有机会分享香港保险股票潜在涨幅本产品挂钩中国人寿股票和中国平安股票, 为投资者提供分享该两只股票潜在的涨幅机会 在观察期内有机会获得锁定收益 挂钩标的表现较差的那只股票于任一敲出事件观察日之官方收市价格大于或等于敲出价格, 则于到期日, 红利收益率为 4% ( 绝对收益率 ) 100% 本金保障若标的基金表现不佳, 持有该产品至结构性产品到期日的投资者仍可获得 100% 的本金保障 1
挂钩标的介绍 挂钩标的介绍 挂钩标的名称 彭博代码 目前市价 ( 港币 ) (16 年 3 月 16 日 ) 中国人寿 2628 HK 18. 中国人寿股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范围广泛之人身 意外 及健康保险产品及服务 18. 40 35 25 18. 3 月 6 月 9 月 12 月 3 月 6 月 9 月 12 月 3 月 6 月 9 月 12 月 3 月 13 14 15 16 15 挂钩标的介绍 资料来源 : 彭博资讯, 16 年 3 月 16 日注 : 股票价格的过去表现不代表股票价格的未来表现 挂钩标的名称 彭博代码 目前市价 ( 港币 ) (16 年 3 月 16 日 ) 中国平安 2318 HK 35. 中国平安股票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提供多种保险服务 该公司的产品包括财产 意外 人寿保险以及其他金融服务 35. 60 55 50 45 40 35. 25 3 月 6 月 9 月 12 月 3 月 6 月 9 月 12 月 3 月 6 月 9 月 12 月 3 月 13 14 15 16 资料来源 : 彭博资讯, 16 年 3 月 16 日注 : 股票价格的过去表现不代表股票价格的未来表现 上述文字 数据和图表均来源于第三方, 大华银行 ( 中国 ) 有限公司无法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该等文字 数据和图表不构成对挂钩标的和相关产品未来表现的任何承诺和保证 2
产品基本构造 产品结构投资期限 : 结构性产品币种 : 保本 : 挂钩标的 : 敲出事件 : 敲出价格 : 到期收益 : 计划募集期限 : 认购起始金额 : 约 1.5 年期人民币持有到期 100% 保本中国人寿股票和中国平安股票 (2628 HK& 2318 HK) 如果于任一敲出事件观察日, 标的股票中表现较差的那只股票的官方收市价格大于或等于敲出价格, 则敲出事件发生 初始价格 x 敲出水平 ( 其中敲出水平为 1%, 由计算代理于结构性产品起始日厘定 ) 在结构性产品到期日, 客户收取的红利收益 ( 如有 ) 计算为 : 红利收益 = 红利收益率 x 结构性产品金额其中, 如果敲出事件发生, 红利收益率 =4% ( 绝对收益率 ) 如果敲出事件未发生, 红利收益率 = 最大值 (0, 最终评价日较差标的股票表现 x 参与率 ) ( 参与率为 80%-1%, 由计算代理于结构性产品起始日厘定 ) 最终评价日标的股票表现依据以下公式计算 : 标的股票表现 (j)= 参考价格 (j) / 初始价格 (j) 1 ( 标的股票表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被舍去 ) 系列 (1605):16 年 3 月 28 日至 16 年 4 月 8 日人民币 0,000 元 在本结构性产品下, 人民币本金保障及主要条款说明书约定的保证收益部分 ( 如适用 ) 将来自于大华银行 ( 中国 ) 有限公司在货币及债券市场的投资部分 ( 占结构性产品金额的 90%-100%), 本产品的其他收益 ( 如有 ) 则来自于大华银行 ( 中国 ) 有限公司对与中国人寿股票和中国平安股票相关的衍生产品的投资部分 ( 占结构性产品金额的 0%-10%) 于本结构性产品存续期内, 投资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3
产品情景演算 请注意, 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不构成本结构性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下列情况纯属假设, 使用的均为模拟数据, 只用作说明本结构性产品如何运作, 不应以此作为对本结构性产品的实际回报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 投资须谨慎 假设客户投资的结构性产品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元且持有至到期, 参与率暂定为 90% 最佳情形 情景分析 敲出事件从未发生, 且最终评价日标的股票表现如下表 1 名称中国人寿 初始价格 参考价格 39.3 25.98 在最终评价日, 参考价格大于初始价格, 则较差标的股票表现为 25.98/-1=29.9% 客户于结构性产品到期日获得红利收益 = 1,000,000x29.9%x 90% = 人民币 269,100 元 一般情况 1 情景分析 敲出事件发生, 在某敲出事件观察日标的股票表现如下表 1 名称中国人寿 初始价格 敲出事件观察日股票官方收市价格 40 26 敲出事件观察日股票官方收市价格等于敲出价格, 发生敲出事件, 则红利收益率 =4%; 客户于结构性产品到期日获得红利收益 = 1,000,000 x 4% = 人民币 40,000 元 ; 一般情况 2 敲出事件从未发生, 在最终评价日标的股票表现如下表 名称 初始价格 参考价格 1 中国人寿 32 21 在最终评价日, 参考价格大于初始价格, 则较差标的股票表现为 21/-1=5% 客户于结构性产品到期日获得红利收益 = 1,000,000 x 5% x 90% = 人民币 45,000 元 最差情形 情景分析 敲出事件从未发生, 且最终评价日标的股票表现如下表 名称 初始价格 参考价格 1 中国人寿 31 19 在最终评价日, 参考价格小于初始价格, 则较差标的股票表现 = -5% 红利收益 = 0 4
产品名称挂钩标的投资期限投资币种计划募集期限最低投资金额 大华银行 ( 中国 ) 结构性产品系列 (1605) 1.5 年期人民币 100% 本金保证结构性产品 中国人寿股票和中国平安股票 约 1.5 年 人民币 系列 (1605):16 年 3 月 28 日至 16 年 4 月 8 日 人民币 0,000 元 挂钩标的的风险 : 本理财产品不是存款, 存在投资风险 此结构性产品包含与中国人寿股票和中国平安股票相关的特定风险, 并且股票市场的波动可能会导致收益波动 信用风险 : 客户需承担大华银行 ( 中国 ) 有限公司的信用风险 犹豫期届满后不允许撤销认购 : 在犹豫期内, 客户有权撤销其对本结构性产品的认购 ; 客户未对本结构性产品认购进行撤销的, 自犹豫期届满之日本行营业时间结束之时起即视为客户已对本结构性产品的认购进行最终确认 犹豫期届满后, 客户不得撤销本结构性产品的认购 提前终止 : 通常情况客户不得提前终止 / 提取全部或部分结构性产品, 但自结构性产品起始日后第 7 个月 ( 即 16 年 11 月 ) 起, 在满足约定条款 ( 详见主要条款说明书 ) 的前提下, 本行允许客户在相应月份的第 15 个日历日 ( 如当日并非营业日, 则顺延至下一营业日 ) 提前终止全部结构性产品 一旦客户提前终止本结构性产品, 有关本金保障和收益之条款不再适用于该结构性产品, 客户仅有权获得提前提取额 ( 计算为结构性产品金额 提前终止指示性价格 ), 提前提取额很有可能少于结构性产品金额, 甚至在极端情况下, 客户可能损失全部结构性产品金额 支付提前提取额后, 本行对于这项结构性产品将无任何义务 结构性产品取消 / 调整风险 : 本行有权在结构性产品起始日前 ( 包含结构性产品起始日当日 ) 根据其自行判断对结构性产品进行调整, 包括但不限于在市场发生波动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时, 取消相关结构性产品和 / 或对结构性产品进行调整 本理财产品在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 : 持有结构性产品至到期, 客户在整个投资期内不会获得任何收益, 仅在结构性产品到期日返还 100% 本金 对于这项结构性产品所提及的标的股票纯粹是为了计算收益 ( 若有 ) 之用途 客户并没有通过这项结构性产品进行对标的股票的任何实际投资或交易 备注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结构性产品风险的相关介绍, 请您在交易前仔细参阅每种结构性产品风险提示部分的相关内容 您必须根据自身情况对于每种结构性产品的适度性予以权衡考虑以作出决定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 并非受理或者达成交易的要约 要约邀请 请求或者推荐, 且我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或者出于审慎之目的, 对该产品作出任何调整 (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该产品 ), 因此本行不就上述信息的确定性和完整性作任何陈述和保证 关于本产品的详细内容请参阅 大华银行综合理财服务主协议 包括其附件 结构性产品一般条款和条件, 以及指示性条款说明书 5
大华银行连续 7 年 (09-15) 入选 环球金融 全球最安全的 50 家银行 大华银行成立于 1935 年, 至今已有 80 年历史 在过去的 80 年, 大华银行稳健成长, 通过一系列的收购行动, 大华银行目前已是新加坡的主要银行之一, 并且在马来西亚 印尼 泰国和中国拥有子公司 至今, 大华银行集团共有超过 500 间分行与办事处, 分布在亚太 西欧与北美的 19 个国家与地区 大华银行被穆迪投资者服务评选为世界最佳银行之一 大华银行 ( 中国 ) 有限公司是大华银行的全资子公司, 除外币金融产品与服务, 现也能为您提供完善的人民币银行产品和服务 能有机会为您照管财富, 是我们莫大的荣幸 上海分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 111 号 1 层 101-104 单元邮编 : 01 电话 : (86) (21) 6061 8288 传真 : (86) (21) 6886 1113 上海新天地支行上海市黄浦区 ( 原卢湾区 ) 马当路 156-158 号邮编 : 00 电话 : (86) (21) 2312 0888 传真 : (86) (21) 33 2193 上海静安支行上海市南京西路 1468 号中欣大厦 1P-01/02 室邮编 : 0040 电话 : (86) (21) 6080 9388 传真 : (86) (21) 6289 1001 上海外滩支行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 号 1-2 楼邮编 : 0002 电话 : (86) (21) 2319 8388 传真 : (86) (21) 6323 22 北京分行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 5 号远洋光华国际 C 栋 1 层 102 单元,25 层 01-03 单元 05-09 单元邮编 : 1000 电话 : (86) (10) 5879 2626 传真 : (86) (10) 8590 6725 北京东城支行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7 号第五广场 C 座 1 层 108 单元邮编 : 100010 电话 : (86) (10) 8418 3688 传真 : (86) (10) 8418 3668 北京燕莎中心支行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50 号燕莎中心一号楼 S104 S105 单元及 C806 C807 单元邮编 : 100125 电话 : (86) (10) 8489 3888 传真 : (86) (10) 6461 5750 厦门分行厦门市湖滨北路 19 号大华银行大厦 1-2 层邮编 : 361012 电话 : (86) (592) 508 1601 传真 : (86) (592) 508 1605 重庆分行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 235 号海航保利国际中心商铺 1 层 L103 及写字楼 31 层 A 单元邮编 : 400010 电话 : (86) (23) 6037 2888 传真 : (86) (23) 6037 2788 天津分行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 236 号和 238 号邮编 : 0040 电话 : (86) (22) 8321 1888 传真 : (86) (22) 2321 0166 杭州分行杭州市天目山路 171 号 181 号天际大厦 1 3 室邮编 : 310013 电话 : (86) (571) 2809 0666 传真 : (86) (571) 8190 9619 欲了解更多详情, 请拨打 400 166 6388 如在境外请致电 :(86-21)6061 8826( 工作日 8:00-:00) 或联系您的客户经理 客户投诉热线 : 400-166-6388( 工作日 8: 00-: 00) www.uobch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