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能力计分 : 综合能力计分按照 : 科研分 ( 竞赛 论文发表 专利 研学项目完成 ) 和素质分计算 科研分合计最高为 10 分, 素质分合计最高为 5 分 1 科研分 : 科研分分为 : 竞赛 论文发表 专利 研学项目完成四项 计算规则如下 : (1) 竞赛分 : 各项竞赛加分见下表 : 实物制作类竞赛加分 比赛获奖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际级 10 9 7 5 国家级 9 7 5 3 省级 7 5 3 2 校级 5 3 2 1 一般竞赛加分 比赛获奖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际级 8 6 4 1 国家级 6 4 1 0.5 省级 3 1 0.5 0 说明 : 竞赛一组多人时最多只计前 4 名, 2 人 : 第 1 名 60%, 第 2 名 40%; 3 人 : 第 1 名 50%, 第 2 名 30%, 第 3 名 20%; 4 人 : 第 1 名 40%, 第 2 名 30%, 第 3 名 20%, 第 4 名 10% 同一作品多次获奖取最高分, 不累计 实物类竞赛 : 指自行设计 制作 调试的实物类竞赛 目前认定的有机械设计类大赛 其他竞赛需于每年 6 月 6 日前向院免研领导小组提交申请 审核 专业相关类 : 工程训练与 CAD 类 电子类 机器人 智能车等加分可累计 ; 其他类 : 数学类 物理类 英语类 力学类 土木类等竞赛, 加分不累计, 只计最高分 其他竞赛项目由推荐免研领导小组另行审核决定 同一学年每项竞赛取所获得加分奖项不累计, 取最高加分项, 不同年份加分可以累加 (2) 论文发表分 : 按当年免试研究生破格要求, 即在 东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要刊物目录 上, 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读本科专业或所报读研究生专业有关的论文者加分, 且作者署名单位为东南大学 加分见下表 :
论文发表加分 序号 学术论文级别 加分 1 SCI 收录刊物 5 2 EI 收录刊物 3 3 其他刊物 1 (3) 专利分 : 大学期间与所读本科专业或所报读研究生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 : 受理专利每项计 3 分, 授权专利每项计 5 分 ( 受理与授权不重复计 ) 专利人为多人时只计前 5 人, 2 人 : 第 1 名 60%, 第 2 名 40%; 3 人 : 第 1 名 50%, 第 2 名 30%, 第 3 名 20%; 4 人 : 第 1 名 40%, 第 2 名 30%, 第 3 名 20%, 第 4 名 10% 5 人 : 第 1 名 40%, 第 2 名 30%, 第 3 名 10%, 第 4 名 10%, 第 5 名 10% (4) 研学项目完成分学生参与并完成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 以及校级 院级 SRTP 等项目, 给予项目组完成分 : 研学加分 项目等级 \ 完成情况 优秀 良好 通过 国家级 4 2 0 省级 2 0.5 0 校级 / 院级 / 非 SRTP 0.5 0 0 项目组成员一组多人时按照上表分分值 多人组队时最多只计前 4 名, 2 人 : 第 1 名 60%, 第 2 名 40%; 3 人 : 第 1 名 50%, 第 2 名 30%, 第 3 名 20%; 4 人 : 第 1 名 40%, 第 2 名 30%, 第 3 名 20%, 第 4 名 10% 校级 / 院级 / 非 SRTP 每学年每人只计一项, 不同年份加分可以累加 (5) 其他 被用作破格条件的成果, 不再计入科研分分 同一作品在 研学分 中多次获奖 论文发表 申报专利 研学项目等, 只取最高分, 不累计
2 素质分 1) 班级工作 ( 此类累加不得超过 40 分 ) 担任班长职务 :22.5 分担任团支书职务 :15 分担任党支部书记职务 :15 分担任其他党委 团委 班委职务 :7.5 分 2) 院级社团 ( 此类累加不得超过 35 分 ) 担任院研究生会 学生会和科技协会主席团职务 :25 分担任院研究生会 学生会和科技协会部长职务 :12 分担任院研究生会 学生会和科技协会副部长职务 :7.5 分担任院学团联和新闻社等学院级别的学生组织主席团职务 :15 分担任院学团联和新闻社等学院级别的学生组织部长职务 :8 分担任院学团联和新闻社等学院级别的学生组织副部长职务 :6 分担任年级助理职务 :22.5 分担任院社团社长并经学团联考核合格 :4.5 分担任院社团部长并经学团联考核合格 :1.5 分 3) 校级社团 ( 此类累加不得超过 35 分 ) 担任校学生会主席团职务 :30 分担任校学生会部长职务 :15 分担任校学生会副部长职务 :7.5 分担任学校团委副部长 :15 分担任学校团委组长 :4.5 分以下学校社团的级别指机械学院学团联的认定级别 : 担任学校社团社长职务 : 一星至五星级分别为 4 5 6 7 和 8 分担任学校社团副社长职务 : 一星至五星级分别为 3 4 5 6 和 7 分担任学校社团部长职务 : 一星至五星级分别为 2 3 4 5 和 6 分担任学校社团副部长职务 : 一星至五星级分别为 1 1.5 2 2.5 和 3 分 4) 个人荣誉 ( 此类累加不得超过 30 分 ) 获得学院十大魅力人物称号 :5 分 / 每人参加国际级活动并获得相应证书 :20 分参加国家级活动并获得相应证书 :12 分参加省级活动并获得相应证书 :7 分参加市级活动并获得相应证书 :4 分参加校级活动并获得相应证书 :3 分上述活动中的志愿者活动由学院志愿者协会认定级别 : 一至五级分别为 1 3 7 12 和 20 分
校运会获得第一名并破记录者 :12 分校运会获得第一名 :8 分校运会获得第二名 :6 分校运会获得第三名 :5 分校运会获得 4-8 名 :4 分社会实践个人获得国家级荣誉 :10 分社会实践个人获得省市级荣誉 :7.5 分社会实践个人获得校级荣誉 :4.5 分入选常年集训的东南大学校队 ( 包括校足球队 校篮球队 校龙舟队等体育竞技类队伍 ) 并担任队长 :1015 分入选常年集训的东南大学校队 ( 包括校足球队 校篮球队 校龙舟队等体育竞技类队伍 ) 者 :610 分对于不常年集训的东南大学校队分值按照上述分值的一半计算 5) 集体荣誉 ( 此类累加不得超过 50 分 ) 所在班级获国家级荣誉 : 个人获 15 分, 班长获 30 分, 其他班委获 22 分所在班级获省市级荣誉 : 个人获 10 分, 班长获 20 分, 其他班委获 15 分所在班级获校优秀班集体 : 个人获 8 分, 班长获 15 分, 其他班委获 12 分所在班级获其他校级集体荣誉 : 个人获 3 分, 班长获 7.5 分, 其他班委获 4.5 分所在团支部获校国旗团支部 : 个人获 9 分, 团支书获 18 分, 其他支委获 12 分所在团支部获校国旗团支部提名奖 : 个人获 6 分, 团支书获 12 分, 其他支委获 9 分所在团支部获校甲级团支部 : 个人获 3 分, 团支书获 7.5 分, 其他支委获 4.5 分所在党支部获校级荣誉 : 个人获 4.5 分, 党支部书记获 6 分, 其他支委获 5 分所在社会实践团队获得国家级荣誉 : 个人获 15 分, 队长获 22.5 分所在社会实践团队获得省市级荣誉 : 个人获 10 分, 队长获 18 分所在社会实践团队获得校级荣誉 : 个人获 7.5 分, 队长获 12 分院系杯比赛项目获得第一名 : 个人获 7.5 分, 队长获 15 分院系杯比赛项目获得第二名 : 个人获 5 分, 队长获 10 分院系杯比赛项目获得第三名 : 个人获 3 分, 队长获 6 分所在宿舍获校文明宿舍 : 个人获 7.5 分所在宿舍获院文明宿舍 : 个人获 3 分 6) 集体活动 ( 此类累加不得超过 30 分 )
机械杯相关比赛指班级篮球赛 宿舍篮球赛 足球赛 羽毛球赛等经过学院批准的学院级别的集体活动 ): 机械杯比赛项目获得第一名 : 个人获 6 分, 团体赛的队长获 9 分机械杯比赛项目获得第二名 : 个人获 3 分, 团体赛的队长获 4.5 分机械杯比赛项目获得第三名 : 个人获 2 分, 团体赛的队长获 3 分参加学院运动会并获得第一名 第二名和第三名分别获得 3.5 3 2.5 分 / 每项 / 每人参加东南大学校园吉尼斯比赛并获得第一名 :2 分 / 每项 / 每人成功参加东南大学创新体验竞赛 :2 分 / 每项 / 每人成功参加东南大学机械设计竞赛 :2 分 / 每项 / 每人成功参加学院迎新晚会演出 : 个人获 2 分, 导演和主持人获 3 分成功参加社会实践获得院级团队奖励 : 个人获 3 分, 队长获 6 分全程参加学院特别指定的重要集体活动, 签到出席一次记 2 分, 累计不得超过 10 分全程参加学院特别指定的集体活动, 签到出席一次记 1 分, 累计不得超过 5 分 7) 管理与审核细节说明 (1) 素质分为上述各方面的分数之和, 超过 100 分的按 100 分计 (2) 担任职务满一年 (10 个月 ) 以上方可计分 低于此期限, 则不得分 (3) 担任同一职务超过两年, 则以两年计分 (4) 学术科研类活动不在上述活动范围内 (5) 同一大类中的相同性质但是不同等级的奖项, 只按最高奖项计分 (6) 社会实践分数仅适用于从机械工程学院选拔出的社会实践答辩队伍 (7) 学院特别指定的集体活动, 将进行签到和公示 参加活动时, 请同学主动签到 ; 活动结束后, 学院将及时公示签到表, 有异议者可在三天内向学院提交申请, 逾期不再更改 (8) 所获荣誉或工作表现需得到同学 老师和辅导员的认可, 查验情况属实后方可给予相应素质分数, 如出现编造虚假信息 未认真履行义务 肆意诽谤他人的情况, 学生办公室将依据情节轻重决定其惩罚措施, 情节严重者, 可取消其评选资格 (9) 如出现见义勇为等本规定未列举的先进事迹或者奖项者, 经过学生本人书面申请, 学生办公室将依据具体事迹给予相应的素质分数奖励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10) 如出现违反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者, 学院学生办公室将讨论决定其惩罚措施, 情节严重者, 可取消其评选资格
8) 在作为机械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素质分时, 应将前三年素质分数累加, 等比例折算为最终素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