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 太平安康危疾終身加倍保 全面涵蓋142項危疾 讓您及家人得到周全的保障 承保機構: 代理:
關於太平人壽 ( 香港 ) 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簡稱 中國太平 ) 是管理總部設在香港的中管金融保險集團 中國太平人壽保險 ( 香港 ) 有限公司 ( 簡稱 太平人壽 ( 香港 ) ) 是中國太平旗下的專業壽險公司之一, 由中國太平旗下的中國太平保險控股有限公司 ( 簡稱 中國太平控股, 股份代碼 HK00966) 全資設立, 負責經營中國太平在香港的人壽及年金和永久健康壽險保險業務 太平安康危疾終身加倍保 現今在香港工作節奏快速, 生活壓力有增無減, 容易造成飲食不正常及鮮有良好的休息習慣 再加上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 使罹患重大疾病的機會率明顯提高 ; 而且近年發病年齡更有年輕化的趨勢 若不幸遇上重大疾病, 除了要支付高昂的醫療費用外, 亦可能同時失去工作收入, 使得家庭經濟陷入困境 ; 或是優質生活不能維持 ; 或是成為家人的負累 中國太平人壽保險 ( 香港 ) 有限公司 ( 簡稱 太平人壽 ( 香港 ) ) 將為您呈獻 太平安康危疾終身加倍保, 全面涵蓋 142 項危疾, 包括 76 項早期危疾項目及 66 項主要危疾項目, 讓您及家人得到周全的保障 計劃概覽 早期危疾保障 (1) 主要危疾保障 (1) (2) (3) 多重主要危疾保障 (1) (2) 身故保障 (3) 可享有特別紅利 (4) 預付保費, 靈活彈性 (5) (6) 保費豁免 保障概覽 早期危疾保障 (1) 為舒緩當客戶患上嚴重疾病時所承受的經濟壓力, 本計劃特別為 76 項早期危疾項目提供保障, 為受保人提供即時支援, 讓他們及早接受優質治療 主要危疾保障 (1) (2) (3) 為您提供妥善周全的終身保障, 常見的危疾例如癌症 心臟病和中風等亦列入保障範圍內, 全面照顧每個人生階段的需要 多重主要危疾保障 (1) (2) 本產品分為 5 個各有保障限額的疾病組別, 並提供多次賠償 此等疾病組別分別為 癌症 與主要器官及功能相關的疾病 與心臟相關的疾病 與神經系統相關的疾病 及 其他主要危疾 身故保障 (3) 本計劃提供周全的人壽保障, 幫助您及您的家人應付突如其來的開支 可享有特別紅利 (4) 是一次性及非保證的獎賞 當本公司支付主要危疾保障或身故保障賠償時, 會支付特別紅利的面值 ; 而當保單作出退保時, 本公司會支付特別紅利的現金價值 請參閱 註 以獲取更多有關註腳項目的詳情
受保主要危疾項目分為 5 個組別, 各有保障限額為您提供多重保障直至 85 歲 ( 上次生日年齡 )* 癌症 300% 當時保額 與主要器官及功能相關的疾病 100% 當時保額 預付保費, 靈活彈性 (5) (6) 提供多種繳費方式 ( 年繳 / 半年繳 / 季繳 / 月繳 ) 另外, 你可以在保單簽發時預付保費, 有關預付保費請參閱保單內的 預付保費 條款 保費豁免 於本保單下須支付及 / 或已付訖的主要危疾保障賠償總額達當時保額之 100%, 而本保單在保障索償後仍然生效, 本公司將豁免本保單日後的所有保費, 直至本保單的供款期終止 投保年齡 供款年期 投保年齡 ( 上次生日年齡 ) 5 年 15 日至 65 歲 10 年 15 日至 65 歲 20 年 15 天至 55 歲 直至 54 歲 15 天至 50 歲 直至 64 歲 15 天至 60 歲 與心臟相關的疾病 100% 當時保額 與神經系統相關的疾病 100% 當時保額 其他嚴重疾病 100% 當時保額 * 即使其中一個疾病組別的保障限額已被使用, 在所有疾病組別的的保障限額被使用完畢前, 本計劃仍然生效 請參閱 註 以獲取更多有關註腳項目的詳情
太平安康危疾終身加倍保 受保主要危疾項目 第一組別:癌症 35. 嚴重頭部創傷 1. 癌 36. 結核性腦膜炎 2. 腫瘤腦擴散 37. 多發性硬化症 第二組別:與主要器官及功能相關的疾病 3. 急性出血壞死性胰臟炎 39. 癱瘓 38. 肌營養不良症 4. 再生障礙性貧血 40. 柏金遜病 5. 慢性復發性胰臟炎 41. 脊髓灰質炎 6. 末期肝衰竭 42. 原發性側索硬化症 7. 末期肺病 43. 進行性延髓痳痺症 8. 暴發性肝炎 44. 進行性肌肉萎縮症 9. 末期腎衰竭 45. 脊髓肌肉萎縮症 10. 主要器官移植 46. 進行性核上神經痳痺症 受保早期危疾項目 第一組別:癌症 38. 次級嚴重結核性腦膜炎 1. 原位癌 * 39. 中度嚴重多發性硬化症 2. 早期惡性腫瘤 * 40. 中度嚴重肌營養不良症 第二組別:與主要器官及功能相關的 41. 中度嚴重癱瘓 疾病 3. 非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42. 中度嚴重柏金遜病 4. 肝臟手術 43. 中度嚴重脊髓灰質炎 5. 肝炎併肝硬化 * 44. 中度嚴重原發性側索硬化症 6. 慢性自體免疫性肝炎 * 45. 早期進行性延髓痳痺症 7. 慢性肺病 46. 早期進行性肌肉萎縮症 8. 單肺切除手術 47. 早期脊髓肌肉萎縮症 9. 次級嚴重腎病 48. 早期進行性核上神經痳痺症 11. 腎髓質囊腫病 12. 嚴重克隆氏症 48. 中風 13. 系統性紅斑狼瘡連狼瘡性腎炎 49. 失明 47. 嚴重重症肌無力 14. 系統性硬皮病第五組別:其他主要危疾 15. 潰瘍性結腸炎 50. 因輸血感染愛滋病 第三組別:與心臟相關的疾病 16. 心肌病 51. 慢性腎上腺功能不全 ( 即阿狄森氏病 ) 17. 夾層主動脈瘤 52. 糖尿病併發症 18. 艾森門格綜合症 53. 伊波拉 19. 心臟病 54. 象皮病 20. 感染性心內膜炎 55. 溶血性鏈球菌引致之壞疽 21. 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 56. 因侵害而感染之人類免疫力缺 22. 心瓣置換 乏症病毒 23. 主動脈手術 57. 肢體缺失 24. 冠狀動脈手術 58. 失去一肢及一眼 第四組別:與神經系統相關的疾病 25. 亞爾茲默氏病 26. 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 27. 植物人 28. 細菌性腦膜炎 59. 損失說話能力 60. 嚴重燒傷 61. 壞死性筋膜炎 62. 因職業感染人體免疫力缺乏症 病毒 63. 嗜鉻細胞瘤 10. 主要器官移植 ( 屬於器官移植輪候名單上的輪候者 ) 11. 中度嚴重克隆氏症 * 12. 次級嚴重系統性紅斑狼瘡 13. 早期系統性硬皮病 14. 中度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 15. 移除單側腎臟手術 16. 膽道再造術第三組別:與心臟相關的疾病 17. 早期心肌病 18. 心臟起搏器或除顫器植入 * 19. 次級嚴重感染性心內膜炎 20. 心瓣膜疾病的次級創傷性治療 21. 主動脈疾病或主動脈瘤的血管介入治療 * 22. 微創性直接冠狀動脈搭橋術 * 23. 血管成形術及其他冠狀動脈疾病之創傷性療法 * 24. 腔靜脈過濾器植入 25. 心包切除術 26. 周圍動脈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療 * 49. 頸動脈成形術及其它頸動脈手術 50. 腦動脈瘤外科手術 51. 單目失明 52. 嚴重精神病第五組別:其他主要危疾 53. 腎上腺腺瘤的腎上腺切除術 54. 糖尿病引致的腎臟病變 * 55. 糖尿病引致的視網膜病變 * 56. 早期象皮病 57. 失去單肢 58. 因聲帶痳痺導致喪失說話能力 59. 意外引致的臉部燒傷 60. 意外引致的次級嚴重身體燒傷 61. 中度嚴重類風濕關節炎 62. 嚴重骨質疏鬆症併骨折 ^ 63. 脊柱意外骨折 # 64. 因意外受傷而接受面部重建手術 * 65. 嚴重中樞神經性睡眠窒息症或混合性睡眠窒息症 66. 嚴重阻塞性睡眠窒息症 29. 良性腦腫瘤 64. 嚴重類風濕關節炎 第四組別:與神經系統相關的疾病 第六組別:兒童疾病 30. 昏迷 65. 末期疾病 27. 早期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 67. 嚴重哮喘 *^^^ 31. 克雅二氏症 66. 嚴重骨質疏鬆症 28. 次級嚴重細菌性腦膜炎 * 68. 川崎病 *^^^ 32. 失聰 29. 腦下垂體腫瘤切除手術 69. 風濕性心瓣疾病 *^^^ 33. 腦炎 30. 次級嚴重昏迷 70. 因疾病或意外受傷導致 34. 偏癱 31. 中度嚴重克雅二氏症 智力受損 *^^^ * 賠償上限為 37,500 美元 / 300,000 港元 ^^^ 保障於受保人 18 歲時終止 ^ 保障於受保人 70 歲時終止, 上限為 15,000 美元 / 120,000 港元 # 保障於受保人 65-85 歲時有效 32. 耳蝸植入術 33. 單耳失聰 34. 次級嚴重腦炎 35. 中度嚴重腦部損傷 36. 腦分流器植入術 37. 腦硬膜下血腫手術 71. 甲型血友病及乙型血友病 *^^^ 72. 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 *^^^ 73. 成骨不全症 *^^^ 74. 幼兒慢性關節炎 -- 斯蒂爾病 *^^^ 75. 自閉症 *^^^ 76. 第一型兒童脊髓肌肉萎縮症 *^^^
註 : (1) 生存期 就早期危疾保障及主要危疾保障索償而言, 如計算該項索償後, 本計劃下須支付及 / 或已付訖的早期危疾保障及主要危疾保障賠償總額超出當時保額 100%, 受保人則必須由被診斷患上該項早期危疾或主要危疾的日期起計存活最少三十日, 才符合相關保障的資格 早期危疾保障在符合本計劃之所有條款下, 假如受保人被專科醫生診斷為患上早期危疾, 本公司將支付早期危疾保障 早期危疾保障相等於 : i) 以下較低者 : - 當時保額的 25%; - 緊隨受保人 85 歲的保單週年日之前, a) 疾病組別的保障限額 ; 減去 b) 所有疾病組別已付訖及 / 或須支付的早期危疾保障及主要危疾保障賠償總額 ; - 緊隨受保人 85 歲的保單週年日及之後, a) 當時保額的 100%; 減去 b) 所有疾病組別已付訖及 / 或須支付的早期危疾保障及主要危疾保障賠償總額 ; ii) 扣除未償還本公司之保單欠款及利息 ( 如有 ) 早期危疾保障受限於 : i) 所屬疾病組別的保障限額減去所屬組別的已付總賠償額 ; ii) 同一受保人在同一危疾下的最高限額為 30,000 美元或 240,000 美元 ; iii) 每種早期危疾保障只能賠償一次 (2) 等候期 於支付主要危疾保障後, 仍可就主要危疾保障提出索償, 惟兩個索賠的主要危疾的首次診斷日期間隔為 : i) 至少一年 ; 及 ii) 若最近獲接納之主要危疾保障賠償屬於癌症疾病組別, 其後之主要危疾保障索償屬於與主要器官功能相關的疾病組別, 則至少五年 ; 及 iii) 若最近獲接納之主要危疾保障賠償及其後之主要危疾保障索償同屬於癌症疾病組別, 則須符合 五年癌症等候期 的要求 ( 其定義如下 ) 五年癌症等候期 是指最近獲接納之主要危疾保障索償的首次診斷日期與下列日期相隔最少五年 : i) 其後屬不同病理學及組織學類型 ( 無論是發生於相同或不同器官 ) 之主要危疾保障索償的相關首次診斷日期 ; 或 ii) 最近獲接納之主要危疾保障索償相關的主要危疾復發或擴散的首次診斷日期, 而該病況曾經完全緩和 ( 該狀況須由註冊專科醫生提供臨床 顯影 化驗報告作依據 ) (3) 身故權益 在符合本計劃之所有條款下, 假如受保人於期滿前身故, 我們將於接獲及我們所認可之身故證明 後, 向受益人支付身故權益 身故權益相等於 : i) 100% 當時保額 ; 及 ii) 特別紅利的面值 ( 非保證 ; 如有 ); 及 iii) 預付保費 ( 如有 ); 及 iv) 預付保費積存利息 ( 如有及未被領取 ) ; v) 總賠償額 ( 如有 ); 減去 vi) 未償還本公司之保單欠款及利息 ( 如有 ) 若基本保額因任何原因而被減低, 需要支付的身故權益將根據該被減低的保額計算 主要危疾保障在符合本計劃之所有條款下, 假如受保人被專科醫生診斷為患上主要危疾, 本公司將支付主要危疾保障 主要危疾保障相等於 : i) 以下較低者 : - 當時保額的 100%; - 緊隨受保人 85 歲的保單週年日之前, a) 該主要危疾所屬疾病組別的保障限額 ; 減去 b) 所屬疾病組別已付訖及 / 或須支付的早期危疾保障及主要危疾保障賠償總額 ; - 緊隨受保人 85 歲的保單週年日及之後, a) 當時保額的 100%; 減去 b) 所有疾病組別已付訖及 / 或須支付的早期危疾保障及主要危疾保障賠償總額 ; ii) 加上特別紅利 ( 非保證 ; 如有 ); iii) 扣除未償還本公司之保單欠款及利息 ( 如有 ) (4) 特別紅利是一次性非保證獎賞, 並於下列最早發生的情況下支付 : i) 支付之早期危疾保障及主要危疾保障的累計已付賠償總額首次達到本計劃當時保額的 100%; 或 ii) 支付身故保障時 ; 或 iii) 保單退保時 本公司支付 (i) 和 (ii)) 時, 會支付特別紅利的面值 ; 而當保單退保時, 本公司會支付特別紅利的現金價值 特別紅利是根據本公司之經驗以及現時預期的退保價值及紅利率所計算, 相關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索償 續保率及投資等方面的經驗及 / 或假設 此數值為非保證, 並由本公司不時作出檢討及全權酌情釐定 特別紅利權益會由第二 (2) 個保單週年日起生效 (5) 在本公司預付保費最高金額規定下, 任何繳付給我們之未到期的保費 ( 簡稱 預付保費 ), 按預付保費利率積存生息 預付保費的累積利率是非保證的 假如你在繳付第一年保費時一同繳付其餘保費繳費年期的保費, 有關預付保費會積存生息 其餘年期的預付保費是第一年保費乘其餘年期 若保費按 保費變更 條款而改變, 預付保費金額可能會不足以支付其餘年期保費, 此可能導致保單持有人須支付額保費 除非另外訂明, 本計劃的預付保費利率不適用於其他計劃 您可以根據我們的程序提取預付保費及 / 或其所積存的任何利息 如閣下並未提取預付保費的積存利息, 其積存利息不會在保單期內積存生息 任何未被提取之預付保費及 / 或其積存的利息的餘額將自動被用作抵消任何到期及需繳付而在寬限期內仍未繳交的保費 (6) 預付保費是可以進行回撥, 回撥費用為 260 美元, 或回撥金額的 3.5%, 以較高者為準 回撥費用將會從總退保價值中扣除 若進行了預付保費回撥, 你將不會獲得未派發的利息 部分回撥是不被允許的 我們保留檢討和調整回撥費用的權利 FBRO0011216C
重要資料 此產品簡介只供參考, 有關保險契約條款的定義 契約條款及條件之完整敘述, 請參閱保單契約 此外, 請詳閱相關的產品資料, 並在需要時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紅利理念 分紅保單將從公司在相關的產品組別 ( 由本公司釐定 ) 的利潤中透過以下不同形式的紅利分得可配分盈餘 : 紅利是來自公司每年所釐定的任何可配分盈餘 投保人與股東之間有固定股東分擔比率 本公司一旦於週年通知書上公佈就有關保單年度派發紅利後, 其金額將不會改變 存放於本公司的紅利將根據本公司不時釐定的非保證息率積存生息 由於上述的保單紅利是基於本公司的可配分盈餘而派發, 而可配分盈餘是不可預知的, 因此有關的紅利都是非保證的 保單持有人繳付的保費, 將用作支付產品的所有保證利益及本公司的營運開支 部分的保費將投資於本公司選取及被認為適合該產品特性的資產 基於有關產品組別的多種長期假設 ( 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回報 開支 賠償及退保情況), 本公司會在保單建議書內根據預計的紅利率, 計算假設的紅利價值以供每位準保單持有人在投保人壽保險計劃前作參考 紅利金額將按本公司當時的紅利率計算 在擬定有關長期假設時, 本公司會考慮同類保險計劃的過往市場經驗及其可能的未來發展方向 故此, 在保單建議書內預計的紅利數值, 反映了本公司在客戶投保時合理的估計, 而有關的預計紅利是非保證的 公司每年會就相關產品組別中產品的實際經驗 ( 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回報 開支 賠償及退保情況 ) 與釐定紅利率時所作出的長期假設作至少一次審核 ( 或視經濟和其他相關因素的變化情況而更頻繁, 如適用 ) 倘若最近的實際經驗與長期假設不同, 公司將決定是否需要調整所派發的任何紅利 有關的調整亦會視乎相關產品組別的保單在過往所積存的可配分盈餘 由於不同產品具有不同的保單利益及保費結構, 紅利率的調整會因不同產品而有別 即使相同的產品, 紅利率的調整亦會因為保單所採用的貨幣或保單級別 ( 例如基於年齡 性別 核保級別 生效年期等 ) 不同而異 分紅帳戶分紅率的最終確定, 將首先由委任精算師提出建議, 由董事會專業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您可瀏覽我們的官方網站 (http://tplhk.cntaiping.com/) 查閱我們的股東分擔比率 歷史分紅及紅利履行率以作為參考但歷史分紅不是未來表現的指標 投資理念和策略 我們的投資理念是尋求實現長期的穩定回報, 長期維持中度投資組合風險, 為保單持有人爭取回報, 並保障保單持有人的權益及合理期望 我們將透過積極管理投資組合, 投資於混合資產類別, 以分散投資風險, 及讓投資能於不同的經濟環境下帶來潛在的穩定收益 在一般情況下, 我們預期我們將透過本產品投資於一籃子的資產組合, 包括但不限於股票 房地產 政府債券 企業債券 基金 另類投資及現金 如需要的話, 我們可能會使用衍生品來管理風險敞口, 例如匯率風險敞口 就投資配置地域而言, 我們傾向將資產配置於分散的地理位置, 我們目前的主要投資區域為亞洲 北美和泛歐洲大陸地區 我們目前主要投資於美元及港幣資產, 如果我們投資於其他貨幣的資產, 我們使用匯率衍生品以對沖匯率風險 本產品在長期投資策略下的資產分配如下 : 資產類別目標資產組合 (%) 固定收益類及另類投資 0% 至 100% 股權類及基金 0% 至 30% 我們的投資策略會根據投資市場情況和經濟情況變化而持續調整 我們會定期審視長期投資收益目標, 確保其與我們的業務和財務目標一致 如投資策略有重大變更, 我們將通知保單持有人變更之內容 做出變更的原因, 及對有關保單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保單持有人
主要產品風險 太平安康危疾終身加倍保由中國太平人壽保險 ( 香港 ) 有限公司 ( 太平人壽 ( 香港 ) ) 發行並承保 請注意下列之主要產品風險 1. 匯率風險投保外幣為保單貨幣的保險產品須承受外幣匯率及貨幣風險 請注意外幣或會受相關監管機構控制及管理 ( 例如, 外匯限制 ) 若保險產品的貨幣單位與您的本國貨幣不同, 任何保單貨幣對您的本國貨幣匯率之變動將直接影響您的應付保費及可取利益 舉例來說, 如果保單貨幣對您的本國貨幣大幅貶值, 這種匯率波動可能對您的應付保費及可取利益帶來潛在損失 您可瀏覽我們的官方網站 (http://tplhk.cntaiping.com/) 查閱當時適用的貨幣兌換率以作參考 2. 提早退保風險本計劃應是為尋求危疾和人壽保障的人士而設 如果您在索賠前退保, 您可能會損失所有已繳保費 保單有效期內, 保單持有人可書面申請終止保單 若保單終止或在索賠前退保, 保單持有人獲得的退保價值有可能少於已付總保費 關於提早退保之退保價值的詳情, 請參考 保障及權益說明 3. 保費調整風險保費有可能改變 本公司保留權利可每年於每個保單周年日檢討保費率, 並根據風險級別的賠償記錄, 相應劃一調整特定風險級別的保費率, 而不會向個別人士提出檢討保費率, 使得該級別的財務績效在本公司的預期的範圍內 特定風險級別包括但不限於年齡 性別 吸煙習慣 供款年期 國籍及保單貨幣 4. 保費年期風險保單的最短保費年期是指計劃書首頁的供款年期 在保費年期內不支付保費可能導致保障範圍的減少和財務損失 5. 預付保費回撥費用預付保費是可以進行回撥, 回撥費用為 260 美元, 或回撥金額的 3.5%, 以較高者為準 回撥費用將會從總退保價值中扣除 若進行了預付保費回撥, 你將不會獲得未派發的利息 部分回撥是不被允許的 我們保留檢討和調整回撥費用的權利 6. 終止合約本保單將在下述情況發生時立即自動終止: a) b) c) d) e) f) g) 受保人身故 ; 或保單退保 ; 或緊隨受保人 85 歲的保單周年日之前, 於本計劃下須支付及 / 或已付訖的早期嚴重疾病保障及嚴重疾病保障賠償總額達當時保額之 700%; 或緊隨受保人 85 歲的保單周年日, 於本計劃下須支付及 / 或已付訖的早期嚴重疾病保障及嚴重疾病保障賠償總額相等於或超出當時保額之 100%; 或緊隨受保人 85 歲的保單周年日或之後, 於本計劃下須支付及 / 或已付訖的早期嚴重疾病保障及嚴重疾病保障賠償總額相等於當時保額之 100%; 或在 限期結束時, 保單因任何拖欠保費仍未被繳付而失效 ( 受限於一般條款下之 自動保費貸款 條款 ); 或當保單下未償還本公司之總金額 ( 包括利息 ) 超出本計劃扣除須支付及 / 或已付訖的早期嚴重疾病保障及嚴重疾病保障賠償總額後現金價值之 90%, 除非在本保單內定明, 保單終止並不影響你在保單終止前享有的權益和賠償 7. 自動保費貸款風險在整個保費期內, 每期保費都應全款支付, 如果您在 限期結束時沒有繳交保費, 保單將自動執行自動保費貸款選擇 若在寬限期內, 保證現金價值高於或等同保費結欠, 保費結欠將會以自動保費貸款方式支付 若保證現金價值不足支付全部保費結欠和保單結欠, 本自動保費貸款條款則不適用, 本保單將即時終止, 我們會把剩餘的保證現金價值和特別紅利 ( 如有 ) 退回給你 您可瀏覽我們的官方網站 (http://tplhk.cntaiping.com/) 查閱相關的自動保費貸款利率以作參考 8. 發行者信貸風險本計劃是由太平人壽 ( 香港 ) 發行並承保的 您的計劃承受太平人壽 ( 香港 ) 的信貸風險 在最壞的情況下, 您可能會損失所有的已繳保費及保障權益
9. 通脹風險若未來通脹率高於回報年利率, 預期保障可能將會被通脹所抵消 10. 主要不保事項以下情況將不獲發身故權益 : 如受保人在 (i) 簽發日期 (ii) 顯示於相關批文或附加契約上之生效日期或 (iii) 復效日期 ( 以較後日期為準 ) 後的一 (1) 年內自殺 ( 無論受保人是否精神正常或錯亂 ), 本公司於本保單中之責任僅限於退還不包括利息的已繳基本計劃保費, 並扣除任何於本保單中對本公司的欠款 如屬復效的情況, 該等基本計劃保費退還則由保單簽發日期開始計算 在下列情況中, 本公司將不會支付主要危疾保障或早期危疾保障 : a) 該危疾於本計劃生效的日期前, 或就復效之情況而言, 由該復效之生效日期前 ( 以較後者為準 ) 已存在 ; 或 b) c) d) 受保人於本計劃生效的日期前, 或就復效之情況而言, 由該復效之生效日期前 ( 以較後者為準 ), 已患有任何有可能導致或引發危疾的已存在病症, 或者出現該已存在病症的任何徵狀或病徵 ; 或 受保人於本計劃生效的日期起計的九十日內, 或就復效之情況而言, 由該復效之生效日期起計的九十日內, 被註冊專科醫生診斷已患上危疾, 或出現有可能導致或引發危疾的任何病患 疾病或身體狀況的徵狀或病徵 ( 此不保事項並不應用於當危疾是由意外所引起而受保人是在意外發生後九十日內被診斷患上危疾 ); 或 危疾是由下列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致 : i) 在神志正常或失常的情況下受保人企圖自殺或蓄意自殘 ; 或 ii) 患上後天免疫缺陷綜合症 ( 愛滋病 ) 愛滋病相關複合徵或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 但因輸血或職業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而引致的愛滋病則除外 ; 或 iii) 任何先天性或遺傳疾病或發育中出現異常情況 ; 或 iv) 受保人使用麻醉劑 ( 但由註冊醫生處方使用則除外 ), 或受保人濫用藥物及 / 或酗酒 11. 進一步評估有關保單之批核與否, 所建議之投保金額以及承保類別, 須經核保批準及並不保證 本公司保留權利根據已確定的風險作出最終審核決定 12. 股市及債券相關的投資風險本計劃涉及投資於一籃子資產, 包括環球股票及債券 本計劃之投資回報將受環球股票及債券之投資表現所影響 計劃的非保證權益 回報及表現亦可能因利率及股市變動而受負面影響 此外, 計劃的非保證權益 回報及表現亦受 ( 計劃所投資的 ) 債券發行人的信貸風險所影響, 而並非由承保人 保險代理或分銷商所保證 由於大部分股票資產均涉及環球股票, 並以與本計劃不同的貨幣結算, 因此外匯匯率風險亦適用於本計劃 縱然目前債券的外匯匯率風險以貨幣對沖作管理, 但仍存有殘留風險 取消投保權益購買人壽保險計劃的客戶有權於冷靜期內取消保單, 並可獲退回已扣除任何曾提取現金金額後之任何已繳付之保費 只要保單未曾作出索償, 客戶可於 (1) 保單交付給客戶或 (2) 發出有關通知 ( 以說明保單已經備妥及冷靜期的屆滿日 ) 給客戶 / 其代表後起計的 21 日內, 以較先者為準, 以書面通知太平人壽 ( 香港 ) 提出退保 保費將以申請本保單時繳付保單之貨幣為單位退回 如繳付保費之貨幣與本計劃之保單貨幣不同, 在本保單下退回之保費金額將按現行匯率兌換至繳付保費之貨幣支付, 太平人壽 ( 香港 ) 擁有絕對酌情權不時釐定有關匯率 冷靜期結束後, 若客戶在保障期完結前取消保單, 實際之現金價值可能大幅少於閣下已繳付的保費總額 重要事項 : 太平安康危疾終身加倍保 ( 本計劃 ) 由中國太平人壽保險 ( 香港 ) 有限公司 ( 太平人壽( 香港 ) ) 承保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銀行 ) 為太平人壽 ( 香港 ) 之授權保險代理商 太平人壽 ( 香港 ) 已獲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保險業監管局 ( 保監局 ) 授權及監管, 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經營長期保險業務 對於招商銀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 ( 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職權範圍 ), 招商銀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 ; 而有關保險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 應由太平人壽 ( 香港 ) 與客戶直接解決 太平人壽 ( 香港 ) 保留根據申請人及準受保人於投保時所提供的資料而決定是否接受或拒絕有關投保以上計劃申請的權利 太平人壽 ( 香港 ) 保留隨時修訂 暫停或取消本計劃, 以及修訂相關條款及細則的酌情權而毋須事先通知 如有任何爭議, 太平人壽 ( 香港 ) 保留最終決定權 本計劃乃太平人壽 ( 香港 ) 而非招商銀行之產品, 並只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銷售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 本計劃的詳細條款及細則, 一切以保單契約為準 保單的中文翻譯只供參考 如保單的中文翻譯和保單的英文原文有任何差異, 保單的英文原文為準 如有任何查詢, 請聯絡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職員 FBRO0011216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