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选举出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 张成康 刘伟超 刘国华 赵军 朱晓东 曹惠娟 王惠芬,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 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公告编号 :2019-01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办公地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 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会议召开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张成康先生 公司监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 一 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会议选举张成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 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会议选举出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曹惠娟女士 ( 主任委员 ) 独立董事朱晓东先生 董事刘国华先生 提名委员会 : 独立董事曹惠娟女士 ( 主任委员 ) 董事长张成康先生 独立董事王惠芬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独立董事朱晓东先生 ( 主任委员 ) 董事长张成康先生 独立董事曹惠娟女士 战略委员会 : 董事长张成康先生 ( 主任委员 ) 董事赵军先生 独立董事王惠芬女士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 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续聘如下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任期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 1 续聘张成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 续聘刘伟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 续聘刘国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 续聘欧阳湘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5 续聘柳子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柳子恒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 电话 :020-89814259 邮箱 :investor@chinasie.com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2 号 16 楼 1603-1605 单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附件 四 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公司
董事会同意续聘陈罡先生为内审负责人, 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陈罡先生的简历如下 : 陈罡先生,1977 年生, 湖南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本科, 西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研究生 2005 年起在公司任职, 曾任公司大客户经理 市场部总监 陈罡先生通过广州意道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间接持有公司 164,12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 陈罡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罡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情形, 具备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相关知识背景和能力,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 五 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李倩兰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李倩兰女士的简历如下 : 李倩兰女士,1992 年生,2014 年 7 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通过 2013 年国家司法考试,2014 年 8 月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014 年 11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017 年 4 月通过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曾任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高级主管 2017 年 8 月起在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 李倩兰女士持有公司 2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李倩兰女士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倩兰女士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 张成康先生,1975 年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曾任汉普管理咨询( 中国 ) 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美的集团软件开发项目总监 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总经理 张成康先生持有公司 23,808,62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1% 张成康先生与刘伟超先生 刘国华先生 欧阳湘英女士 曹金乔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并互为一致行动人 张成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 监事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成康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 经核实, 张成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刘伟超先生,1976 年生, 本科学历 曾任美的集团软件开发项目经理 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副总经理 刘伟超先生持有公司 13,207,32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9.10% 刘伟超先生与张成康先生 刘国华先生 欧阳湘英女士 曹金乔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并互为一致行动人 刘伟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 监事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伟超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 经核实, 刘伟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3 刘国华先生,1974 年生, 中山大学 EMBA 曾任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汉普管理咨询 ( 中国 ) 有限公司顾问总监 美的集团 IT 部项目总监 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副总经理 刘国华先生持有公司 11,457,9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90% 刘国华先生与张成康先生 刘伟超先生 欧阳湘英女士 曹金乔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并互为一致行动人 刘国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 监事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国华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 经核实, 刘国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欧阳湘英女士,1963 年生, 大专学历 曾任美的集团财务经理 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欧阳湘英女士持有公司 8,838,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09% 欧阳湘英女士与张成康先生 刘伟超先生 刘国华先生 曹金乔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并互为一致行动人 欧阳湘英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 监事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欧阳湘英女士不存在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 经核实, 欧阳湘英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柳子恒先生,1978 年生, 本科学历,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在读 曾任甲骨文 ( 中国 ) 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关键客户总监 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柳子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4,940 股, 通过广州意拓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广州意成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广州意道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广州意发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间接持有公司 634,147 股,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73% 柳子恒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柳子恒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柳子恒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 经核实, 柳子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