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论文指导协议书 甲方 : 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 邮政编码 :100081 客服电话 :400-627-5566 乙方 :2015 年高级会计师论文发表班学员 为帮助广大学员顺利完成 2015 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论文发表任务, 由甲方通过其官方网站东奥会计在线 www.dongao.com 为乙方提供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论文写作辅导服务 为更好的完成协议内容, 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特订立本合作协议, 具体条款如下 : 一 总则第一条 服务对象 乙方须在东奥会计在线 www.dongao.com 进行注册, 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论文发表班 ( 以下称 论文班 ), 并取得论文班学员 ( 以下称 学员 ) 资格 第二条 服务宗旨 乙方在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和甲方的要求接受辅导 完成论文写作后, 甲方承诺协助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符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要求的期刊上发表论文 如果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论文写作辅导, 并撰写达到甲方论文写作要求的论文后, 在协议期内论文未能在符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要求的期刊上发表的,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向乙方部分或全部退还学费 ( 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以乙方成功交纳学费之日为协议起算时间, 至论文发表成功之日或自协议开始起算后满一年, 以两者中时间较短者为协议有效时间 本协议另有其他规定的, 从其规定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一方不能依约履行义务, 经对方同意推迟履行义务的, 暂停履行协议的期间不计算在内, 协议的有效期限自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结束之日起继续进行 第四条 预留信息 乙方在获取学员资格后须提供如下文件和信息, 并将其发送至甲方指定邮箱 : ( 一 ) 乙方身份证 ( 复印件 ) 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 ( 二 ) 乙方的通信地址 ( 含个人 E-mail 等电子通信地址 ); ( 三 ) 乙方的联系电话 ( 包括固定电话和手机 ), 确无联系电话的, 须提供其他一项便
于随时联系的方式 以上信息作为学员在东奥会计在线的基本信息予以预留保存 二 服务及辅导流程第五条 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论文班辅导服务项目如下: ( 一 ) 提供高级会计师论文写作指导和高级会计师论文评审指导课程 ; ( 二 ) 提供一篇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论文写作辅导服务 (2000 4500 字, 以论文定稿字数计算 ), 包括该论文的选题指导和两次论文审稿服务 ; ( 三 ) 论文推荐发表服务 第六条 服务变更 根据当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管理机构发布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甲方在保证服务质量的情况下, 有权就第五条所约定的服务项目进行适当调整或者变更 ( 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者减少某项服务项目 ) 服务项目发生变动的, 甲方应在实际变动前的 1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 第七条 辅导流程 辅导流程参见本协议附件 1 三 收费标准及费用支付第八条 收费标准 论文班辅导定价为 4000 元人民币 / 篇, 由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协议第五条所约定之服务, 如乙方定稿论文字数超过 4500 字的, 超过部分每字收取 1.00 元服务费用 如乙方要求增加论文篇数, 则每增加一篇加收 2500 元人民币, 与所增加论文相关的权利 义务均按本协议内容执行 学员一次性购买多篇论文服务的, 以首先发表成功的论文为第一篇, 剩余为追加论文篇数 如乙方要求增加论文审稿服务的, 每增加一次加收 150 元人民币 第九条 付费方式 乙方可选择现金账户支付 银行汇款 邮局汇款 到甲方地点支付等其中一种支付方式, 论文班不支持学习卡支付 第十条 会员积分 论文班的学费可计入东奥会计在线 VIP 会员累计交费金额, 获赠相应积分, 但论文班本身不享受金银卡会员折扣优惠 ; 参加论文班的学员不再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四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 权利 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 享有如下权利 : ( 一 ) 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获得乙方交纳的辅导服务费 ; ( 二 ) 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获得 持有和核对乙方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 资料 ; ( 三 ) 有权对乙方是否完全 适当遵守甲方提供的辅导计划进行评价 ; ( 四 ) 有权在发生特殊事由时, 与乙方协商对本协议进行变更 终止或者解除
第十二条 义务 甲方在根据本协议享有以上权利的同时, 应履行如下义务 : ( 一 ) 甲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项目服务 ; ( 二 ) 甲方应对获取的乙方的个人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 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经乙方同意, 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 ( 三 ) 甲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 但因不可抗力以及学员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 包括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 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 ( 包括不具备软 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 ) 等, 则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五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 权利 乙方在交纳全额辅导费用后, 有权利享受甲方所提供的论文班所有写作辅导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 一 ) 获取高级会计师论文指导班 评审指导班辅导课程服务 ; ( 二 ) 获取甲方提供的论文选题指导服务 ; ( 三 ) 获取甲方提供的论文审稿服务 ; ( 四 ) 获取甲方提供的论文推荐发表服务 ; ( 五 ) 有权向甲方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就论文班的相关问题进行咨询 第十四条 退费权利 乙方有权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时, 向甲方申请退还全部或部分已交纳学费 第十五条 义务 乙方在享有以上权利的同时, 应履行如下义务 : ( 一 ) 乙方不得将自己的注册账号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 ( 二 ) 乙方应提供真实 有效的身份信息 ; ( 三 ) 乙方须遵守甲方的论文写作辅导安排,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甲方提供的论文写作要求完成论文 ( 四 ) 乙方应自行完成论文的写作和修改工作 ( 五 ) 乙方应保证论文的原创性, 不得抄袭, 如因论文著作权等法律瑕疵引起的纠纷, 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 六 )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论文写作辅导资料和辅导计划等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并应保证只供乙方个人使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相关内容故意或过失的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六 退费条款
第十六条 退费条件 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 参加甲方所提供的辅导, 撰写达到甲方论文写作要求的论文后, 甲方仍无法成功在符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要求的期刊上发表该论文的, 乙方可依据本协议要求甲方退还已交纳的学费 第十七条 不予退费的情形 乙方如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无论通过甲方辅导的论文是否在符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要求的期刊上发表的, 乙方都无权要求甲方退还部分或全部学费 ( 一 ) 乙方未向甲方提供真实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1. 乙方提供了虚假或者伪造的个人信息 ; 2. 乙方在要求退费时提供的信息与其预留的信息不一致 ( 但能够提供合法 有效的文件证明乙方的有关通信地址等正常变动的除外 ); 3.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 义务或者要求甲方退费等过程中, 提供了其他虚假 伪造的信息 ( 二 ) 乙方因个人过错未能完成甲方提供的论文写作辅导,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 1.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论文写作安排不予配合, 拒绝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甲方的论文写作要求 ; 2. 乙方在协议期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交或者不予提交论文稿件 ( 三 ) 乙方未在本协议规定的退费时间内向甲方提交书面退费要求及本协议规定的全部退费材料 ; ( 四 ) 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 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写作辅导资料内容, 或由于乙方的过失, 导致其他任何第三方获知论文写作辅导资料内容 ; ( 五 ) 乙方将自己的账号提供给他人使用 ; ( 六 ) 乙方侵犯甲方知识产权或有其它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的 第十八条 申请材料 在符合退费条件的情况下, 乙方申请退费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 ( 一 ) 乙方身份证 ( 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 复印件, 所提供资料应与预留的身份证明一致 ; ( 二 ) 论文稿件 未能成功发表的, 乙方所提供稿件应与发给甲方用于推荐发表的论文稿件一致 ; 双方中途终止合作的, 乙方应提供最后一次提交给甲方的论文稿件 ; ( 三 ) 退费申请表 ( 见附件 2), 申请表中的退费户名需为乙方本人 第十九条 申请期限 未能成功发表的, 甲方将以传真 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告知乙方, 自乙方得知该事实之日起 30 日内 双方合议中途终止合作的, 自乙方接到终止协议的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 乙方须将退费申请材枓提交给甲方 提交可选择直接上门递交至甲方办公地点或将资料传真 邮寄至甲方
申请日期以乙方提交申请材料日期为准, 双方另有约定的, 从其约定 乙方直接上门递交的, 以递交日为准 ; 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 以传真日为准 ; 邮寄的, 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 ; 邮戳日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 以甲方实际收到日为准, 但是乙方能够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 乙方逾期未提交退费申请材料或提交的退费申请材料不全的, 乙方将不再享有退费权利, 甲方不再为乙方办理退费事宜,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第二十条 受理 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材料的, 甲方予以受理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材料的, 甲方不予受理, 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材料基本符合规定, 但需要补正的, 甲方通知乙方予以补正, 乙方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 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甲方, 补正次数以两次为限 乙方在规定限期内补正并交回材料的, 甲方按协议规定办理退费 ; 期满未补正的, 乙方失去退费申请权利, 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一条 退费期限 经甲方核实, 乙方符合退费条件的, 应当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受理退费申请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退费手续 第二十二条 退费金额 经甲方核实乙方符合退费条件并提交合格退费申请材料的, 按以下标准执行 ( 论文以篇为单位 ): ( 一 ) 论文未成功发表的, 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纳的该篇论文的辅导费用 ; ( 二 ) 论文推荐发表之前, 因乙方原因中途终止协议, 确需退费的, 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纳辅导费用的 50%; 因甲方原因中途终止协议, 确需退费的, 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纳辅导费用 ; 论文已经推荐发表的, 无论协议是否终止, 均不予退还已交纳辅导费用 第二十三条 退费方式 经甲方核实退费条件和材料合格后, 甲方应按乙方退费申请资料中列示的账户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予以退款 七 违约责任第二十四条 实际违约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或者履行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相对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 一方仍不履行或者拒不履行的, 相对方可单方解除协议 如因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协议的, 乙方无权要求退还已支付款项 ; 如因甲方违约而导致乙方单方解除协议的, 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支付款项 第二十五条 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的, 应向对方支付协议约定金额 20% 的违约金 ; 对方损失超过 20% 的, 按实际损失赔偿 八 不可抗力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部分未
履行的, 由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费用的 50%; 全部未履行的, 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已交纳费用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 迟延履行一方为乙方的, 乙方所交纳费用不予退还 ; 迟延履行一方为甲方的, 甲方所收取费用应全额退还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地震 台风 洪水 火灾等自然灾害 ; 战争 罢工等社会异常事件 ; 政策性停电导致的网络服务中断等特殊情况, 以及其他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二十七条 不可抗力通知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应当在发生之日起的 15 日内通知对方, 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履行通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应当赔偿对方损失 第二十八条 补救措施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依约履行义务的, 经对方同意, 可以推迟履行义务 九 其他规定第二十九条 通知方式 本协议中所述通知可以传真 特快专递 电子邮件 手机短信等方式作出, 但解除合同通知必须以传真 快递等书面形式作出, 以本协议首部所注双方住址或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将通知快递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 如因地址错误或收件人拒收导致邮件退回的, 邮件退回之日, 视为通知送达之日 第三十条 补充内容 东奥会计在线 www.dongao.com 公布的论文班的招生方案及网站学员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若招生方案 网站学员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 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本协议可进行公正, 公正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