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召开第二次受益人大会的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 受益人 : 感谢您加入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以下简称 信托计划 或 物流大集合 )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资金用途为认购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以下简称 物流小集合 )C 类信托受益权 根据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 以下简称信托合同 ) 的约定, 现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决定召开本信托计划第二次受益人大会 ( 以下简称会议 ), 具体如下 : 一 会议召开形式 : 通讯方式二 会议审议的事项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作为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C 类信托受益权的持有人在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召开的第二次受益人大会中对以下事项投票审议, 受托人将按照本次表决结果在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召开的第二次受益人大会中进行投票表决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召开的第二次受益人大会审议事项为 :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项下担保措施由云南鑫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中雅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提供抵押担保变更为云南鑫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借款人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及股权质押担保 云南精鹏源经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云南新储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 ( 一 ) 原担保措施 1 云南鑫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权证编号 : 个旧市国用 (2015) 第 1871 号 ) 为借款人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提供抵押担保 ; 2 云南中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证编号 : 云 (2017) 曲靖市不动产权第 0000077) 为借款人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提供抵押担保 ( 二 ) 变更后担保措施 1 云南鑫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权证编号 : 个旧市国用 (2015) 第 1871 号 ) 为借款人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借款人 ) 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提供抵押担保 ; 2 借款人向我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 即借款人向我公司缴纳 3,480 万元保证金, 保证金分两个阶段缴纳 :(1) 第一阶段, 在解除云南中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给信托计划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前缴纳 1,160 万元 ;(2) 第二阶段,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缴纳 2,320 万元 3 借款人以其持有的云南精鹏源经贸有限公司股权 15000 万股 ( 占注册资本 30%) 为其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提供质押担保
4 云南精鹏源经贸有限公司与云南新储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为借款人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在上述第 2 项第一阶段保证金 1,160 万元缴纳完成 第 3 项 第 4 项条件均满足后, 我公司将解除云南中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抵押担保 三 议事程序 : 受益人在收到 关于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召开第二次受益人大会的公告 关于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第二次受益人大会审议事项的提案 ( 见附件 1) 与 表决票 ( 见附件 2) 后, 可以根据提案内容在表决票上填上受益人的意见并进行签署, 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我公司, 我公司在对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后通过在受托人营业场所存放备查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并将表决结果和会议提案等存放于受托人营业场所并归档备查 如果本次受益人大会通过审议事项, 则信托计划按照本次会议提案执行, 双方无需另行签署信托合同补充协议 四 表决方式 : 受益人应在 2017 年 9 月 11 日 18 时前将本会议公告所附的表决票 ( 见附件 2) 填写完整并进行签署, 交回我公司, 联系方式见后文 若在截止日即 2017 年 9 月 11 日 18 时前仍未签署表决票的, 则视为该受益人放弃行使表决权, 按弃权处理 每一信托单位具有一票表决权, 受益人以本人名义行使表决权 受益人大会应当有代表百分之五十以上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参加, 方可召开 ; 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 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 其他事项 :
会议联系人 : 卢博联系电话 :029-88601766 传真 :029-89380809 联系地址 : 西安市科技路 50 号金桥国际广场 C 座邮编 :710075 六 : 附件 : 附件 1: 关于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第二次受益人大会审议事项的提案 ; 附件 2: 表决票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
附件 1: 关于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第二次受益人大会审议事项的提案尊敬的委托人 / 受益人 : 根据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以下简称 信托计划 或 物流大集合 ) 信托合同的约定, 根据信托计划运行的实际情况, 我公司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 召集全体受益人召开第二次受益人大会, 就本信托计划认购的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项下拟变更担保措施事宜提交受益人大会审议和表决 一 召开背景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16 年 9 月 9 日设立, 信托规模 2 亿元, 期限 30 个月, 信托资金全额用于认购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以下简称 物流小集合 )C 类信托受益权, 受托人就以下审议内容召开受益人大会 二 审议内容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作为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C 类信托受益权的持有人在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召开的第二次受益人大会中对以下事项投票审议, 受托人将按照本次表决结果在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召开的第二次受益人大会中进行投票表决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召
开的第二次受益人大会审议事项为 :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项下担保措施由云南鑫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中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变更为云南鑫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借款人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及股权质押担保 云南精鹏源经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云南新储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 ( 一 ) 原担保措施 1 云南鑫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权证编号 : 个旧市国用 (2015) 第 1871 号 ) 为借款人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借款人 ) 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提供抵押担保 ; 2 云南中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证编号 : 云 (2017) 曲靖市不动产权第 0000077) 为借款人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提供抵押担保 ( 二 ) 变更后担保措施 1 云南鑫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权证编号 : 个旧市国用 (2015) 第 1871 号 ) 为借款人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借款人 ) 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提供抵押担保 ; 2 借款人向我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 即借款人向我公司缴纳 3,480 万元保证金, 保证金分两个阶段缴纳 :(1) 第一阶段, 在解除云南中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给信托计划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前缴纳 1,160 万元 ;(2) 第二阶段,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缴纳
2,320 万元 3 借款人以其持有的云南精鹏源经贸有限公司股权 15000 万股 ( 占注册资本 30%) 为其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提供质押担保 4 云南精鹏源经贸有限公司与云南新储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为借款人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在上述第 2 项第一阶段保证金 1,160 万元缴纳完成 第 3 项 第 4 项条件均满足后, 我公司将解除云南中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抵押担保 三 上述审议内容本信托计划担保措施变更事宜的表决结果, 受托人将采取在营业场所存放备查的方式进行披露, 本信托计划中的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
附件 2: 表决票针对 关于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第二次受益人大会审议事项的提案, 受益人本人已收到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召开第二次受益人大会的公告 关于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第二次受益人大会审议事项的提案, 现书面表决如下 : 审议事项 : 关于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第二次受益人大会审议事项的提案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作为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C 类信托受益权的持有人在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召开的第二次受益人大会中对以下事项投票审议, 受托人将按照本次表决结果在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召开的第二次受益人大会中进行投票表决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召开的第二次受益人大会审议事项为 : 陕国投 云南物流集团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项下担保措施由云南鑫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中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变更为云南鑫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借款人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及股权质押担保 云南精鹏源经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云南新储物流有
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 一 原担保措施 1 云南鑫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权证编号 : 个旧市国用 (2015) 第 1871 号 ) 为借款人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借款人 ) 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提供抵押担保 ; 2 云南中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证编号 : 云 (2017) 曲靖市不动产权第 0000077) 为借款人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提供抵押担保 二 变更后担保措施 1 云南鑫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权证编号 : 个旧市国用 (2015) 第 1871 号 ) 为借款人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借款人 ) 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提供抵押担保 ; 2 借款人向我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 即借款人向我公司缴纳 3,480 万元保证金, 保证金分两个阶段缴纳 :(1) 第一阶段, 在解除云南中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给信托计划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前缴纳 1,160 万元 ;(2) 第二阶段,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缴纳 2,320 万元 3 借款人以其持有的云南精鹏源经贸有限公司股权 15000 万股 ( 占注册资本 30%) 为其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提供质押担保 4 云南精鹏源经贸有限公司与云南新储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为借款人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在上述第 2 项第一阶段保证金 1,160 万元缴纳完成 第 3 项 第 4 项条件均满足后, 我公司将解除云南中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 土地抵押担保 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 / 受益人 :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