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债券利率 :4.39% 7.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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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NERGY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 B *

股票代码:1133.HK 股票简称:哈尔滨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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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东兴证券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东兴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 2019 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国电电力编号 : 临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国电 03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8 国电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8 国电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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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国电电力编号 : 临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国电 03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8 国电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8 国电 02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华胜天成公告编号 : 临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8 华胜 01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品种一 )2019 年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滨江集团 或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东兴证券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东兴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4 东兴债 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长园 01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2019 年本息兑付和摘牌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东方证券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东证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上港集团编号 : 临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上港 03 上海国际港务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三期 )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品种一 )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债券简称 :18 粤科 02 债券代码 :112730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新疆众和编号 : 临 号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1 众和债 2011 年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 )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万科股份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夏幸福 公司 或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4 月 25 日 ( 星期四

4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 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 在其存续期

债券简称 :16 新湖 01 债券代码 :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路禾兴路口 ) 2016 年公司债券 ( 品种一 )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 2017 年 4 月 20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根据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等公开信

股票代码:1133.HK 股票简称:哈尔滨电气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武汉控股 或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信达地产 编号 : 临 号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信地 01 关于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对其内

债券简称 :17 中材 01 债券代码 :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 ( 第一期 )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证券简称 : 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 : 编号 : 临 债券简称 :16 华夏 02 债券代码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6 华夏 02 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股票代码: 编号: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隆基股份公告编号 : 临 号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隆基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6 隆基 01 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

<4D F736F F D20D6D0D0C5D6A4C8AF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9D8D3DACFC3C3C5CFE8D2B5BCAFCDC5D3D0CFDEB9ABCBBEB9ABCBBED5AEC8AFD6AECADCCDD0B9DCC0EDCAC2CEF1C1D9CAB1B1A8B8E65F >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希努尔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浦东金桥 金桥 B 股公告编号 : 临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3 金桥债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

一 本次债券发行的审议情况 2016 年 3 月 28 日, 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 5 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发行不超过 25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6 年 6 月 12 日, 发行人获得股东山东省国资委和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批文 关于同意山东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发行 25 亿元公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爱施德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7 深爱债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17 深爱债 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重要声明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一创摩根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发行人提供的说明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一创摩根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0—029

2 根据 募集说明书 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 16 国汽 01 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股票代码:1133.HK 股票简称:哈尔滨电气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东北证券公告编号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使 14 东北债 次级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资者回售选择权 4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 由发行人和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年末, 如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

(一)新三板概念

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 ) 即为回售支付日 3 16 力帆债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 在回售申报期 (2018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 月 4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6 力帆债 债券进行

证券代码 : SH 证券简称 : 金地集团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金地 01 金地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6 金地 01 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

债券 4 回售申报期: 投资者回售申报期为发行人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即 2018 年 12 月 6 日 12 月 7 日 12 月 10 日 5 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 年 1 月 21 日 6 风险提示: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2 年的票面利率 在 12 重工 02 的第 5 年末, 公司决定不调整 12 重工 02 票面利率, 即 12 重工 02 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为 5.20% 2 根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2 重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産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债券简称 :16 泰禾 02 债券代码 :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6 泰禾 02 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利率调整 :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兖州煤业公告编号 : 临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12 兖煤 02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2 年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 ( 简称 12 毅昌 01 ) 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2 根据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即本公司有

19 日至 2016 年 1 月 21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2 西资源 债券申报回售 若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决定 4 12 西资源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 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码: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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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利亚德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利德 01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调 16 利德 01 票面利率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3*030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2 债券简称 :16 新奥债 3 债券代码 : 发行人 :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 发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千禾味业公告编号 : 临 转债代码 : 转股代码 : 转债简称 : 千禾转债 转股简称 : 千禾转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权 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3.63%,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 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 即本期债券后续期限内票面利率为 4.15% 2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4D F736F F D20B9D8D3DAA1B03136BDDDB3C93031A1B1C6B1C3E6C0FBC2CAB5F7D5FBBCB0CDB6D7CAD5DFBBD8CADBCAB5CAA9B0ECB7A8B5DAC8FDB4CECCE1CABED0D4B9ABB8E6>

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2019 年 1 月 22 日 ) 即为回售支付日 3 16 上港 01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 在回售申报期 (2018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6 上港

合格投资者 ) 2 债券简称 :16 新奥债 3 债券代码 : 发行人 :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 发行总额 : 人民币 17 亿元 6 债券期限 : 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 ( 含 5 年 ),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 债券利率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 : 临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北辰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4 北辰 01

<4D F736F F D20A3A D303936A3A C4EAC3E6CFF2BACFB8F1CDB6D7CAD5DFB9ABBFAAB7A2D0D0B9ABCBBED5AEC8AFA3A8B5DAD2BBC6DAA3A C4EAB8B6CFA2B9ABB8E6A3A A3A9>

声明 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行回售申报,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3 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 在回售申报期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2 桂冠 02 债券进行回售申

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 7 年期品种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2017 年 5 月 17 日 ), 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 7 年期品种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3 12 华新 02 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 在回售申报日 (2017 年 4 月 5 日至 2017 年 4 月 7 日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晨鸣纸业晨鸣 B 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7 晨债 01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7 晨债 01 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

股票简称:广州控股 股票代码: 临 号

<4D F736F F D20D6D0B9FACAAFBBAF C4EAB9ABCBBED5AEC8AFA3A83135CAAFBBAF3032A3A9B8B6CFA2B9ABB8E62E646F63>

3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1 个和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 回售申报期: 投资者回售申报期为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 即 2018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根据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等公开信

3 本期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 在回售申报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6 中大债 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国盛 01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2017 年付息公告 由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 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发行的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 将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开始

B (

(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9 月 14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1 健康元 申报回售 本次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 (100 元 / 张 ) 11 健康元 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 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决定

( 债券代码 :112652; 债券简称 :18 奥飞 01) 2 发行人: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3 发行规模: 人民币 1 亿元 4 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2 年期, 附第 1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取网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码:2011-【】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

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15 东北债 3 债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浙富控股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浙富 01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6 浙富 01 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 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全部或部分 15 梅花 01 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 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 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不调整 15 梅花 01 票面利率的决定 4 15 梅花 01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债券将冻结交易, 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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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售价格: 元 / 张 5 回售登记期:2018 年 5 月 18 日至 2018 年 5 月 24 日 6 回售资金到账日:2018 年 6 月 15 日 7 本次回售等同于 15 岭南债 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 即 2018 年 6 月 15 日 ),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12-0**

部或部分 13 太极 01 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 本次回售申报日内不进行申报的, 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维持 13 太极 01 票面利率的决定 4 13 太极 01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债券将冻结交易, 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债券

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 本公司决定将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 150bp, 即 2019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30% 2 根据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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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 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6 年 6 月 26 日至 2017 年 6 月 25 日期间利息 一 14 雏鹰债 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14 雏鹰债, 发行人: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码:2011-【】

6 回售资金到账日:2016 年 04 月 25 日 现将本公司关于 13 广田 01 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安排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2 发行规模: 人民币 6 亿元 3 债券期限:5

2018 年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9 年付息公告由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 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发行的 2018 年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 将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开始支付自 20

4 回售申报日:2017 年 9 月 18 日 19 日 20 日 5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7 年 10 月 23 日 6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 / 张 ( 不含利息 ) 卖出持有的 14 司尔 01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 14 司尔 01 的收盘价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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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600376 股票简称 : 首开股份编号 : 临 2019-00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1 月 10 日 债券付息日 :2019 年 1 月 11 日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发行人 ) 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发行的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 将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开始支付自 2018 年 1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期间的利息 根据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以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公告 有关条款的规定,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 本期债券概览 1. 债券名称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2. 债券简称及代码 : 简称为 16 首股 01, 代码为 135052 3. 发行规模 :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 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 按面值平价发行 5. 债券品种和期限 :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

6. 债券利率 :4.39% 7.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 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 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3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 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4 年 第 5 年存续 9.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本期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 则被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0. 债券票面金额 :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11. 发行价格 : 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2. 债券形式 :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3. 起息日 :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1 月 11 日 14. 付息日 :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 月 11 日 ; 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前 2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2

日为 2017 年和 2018 年每年的 1 月 11 日, 第 3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连同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在 2019 年 1 月 11 日一同支付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7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1 月 11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 兑付日 :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 月 11 日 ; 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 计息期限 :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 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 17.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 付息 兑付方式 :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 本期债券无担保 20.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 无信用评级安排 21. 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 付息方案按照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发行结果公告,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 计息年利率 ) 为 4.39% 本次付息每手 16 首股 01 (135052) 面值 1,000 元, 派发利息为 43.90 元 ( 含税 ) 三 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3

1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10 日 2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1 月 11 日四 兑息对象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 登记在册的全体 16 首股 01 持有人 五 兑息办法 1 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 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协议, 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 兑息 本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2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 ( 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 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五 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 国税函 [2003]612 号 ) 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 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 (1) 纳税人 : 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 征税对象 : 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 征税税率 : 按利息额的 20% 征收, 每手 16 首股 01 ( 面值人民币 1,000 元 ) 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12 元 ( 税后 ) (4) 征税环节 : 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4

(5) 代扣代缴义务人 : 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2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 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每手 16 首股 01 ( 面值人民币 1,000 元 ) 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3.90 元 ( 税前 ) 3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 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六 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 发行人: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D 座联系人 : 张岩联系电话 :010-66428527 传真 :010-66428061 2 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2 层联系人 : 王艳艳 蔡林峰联系电话 :010-60833551 传真 :010-60833504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4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