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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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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限公 以 简 国泰君安 编制 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 的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2015 公 债券 第 期 募集说明书 以 简 募集说明书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公告的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董 董 长发生 动的公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 第 方中介机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公告的

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15 东北债 3 债券

重要声明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一创摩根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发行人提供的说明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一创摩根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关于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根据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等公开信

1

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2017 年 12 月 5 日 ), 将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者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3 松债暂停 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 在回售申报日 (2017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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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三板概念

重要声明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金元证券 受托管理人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宝泰隆 发行人 或 公司 ) 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2 年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 ( 简称 12 毅昌 01 ) 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2 根据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即本公司有

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2019 年 1 月 22 日 ) 即为回售支付日 3 16 上港 01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 在回售申报期 (2018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6 上港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 对外发布的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

债券 4 回售申报期: 投资者回售申报期为发行人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即 2018 年 12 月 6 日 12 月 7 日 12 月 10 日 5 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 年 1 月 21 日 6 风险提示: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声 明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或简称 东北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或简称 发行人 中科金财 公司 ) 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

19 日至 2016 年 1 月 21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2 西资源 债券申报回售 若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决定 4 12 西资源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 直

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 ) 即为回售支付日 3 16 力帆债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 在回售申报期 (2018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 月 4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6 力帆债 债券进行

2 年的票面利率 在 12 重工 02 的第 5 年末, 公司决定不调整 12 重工 02 票面利率, 即 12 重工 02 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为 5.20% 2 根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2 重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筹划股权转让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解除与浙江一桐辉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 <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 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6 年 6 月 26 日至 2017 年 6 月 25 日期间利息 一 14 雏鹰债 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14 雏鹰债, 发行人: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 )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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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售价格: 元 / 张 5 回售登记期:2018 年 5 月 18 日至 2018 年 5 月 24 日 6 回售资金到账日:2018 年 6 月 15 日 7 本次回售等同于 15 岭南债 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 即 2018 年 6 月 15 日 ),

6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 / 张 ( 不含利息 ) 卖出持有的 15 广田债 2018 年 3 月 12 日, 15 广田债 的收盘价为 100 元 / 张, 等于回售价格, 但后续交易价格可能发生变动,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现将本公司关于 15 广田债 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

1. 债券名称 :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2. 发行规模 : 本期债券发行人规模为 亿元 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 4. 债券期限 : 本次债券的期限为 5 年,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发布的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 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规定, 鉴于目前本期债券主体及债项级别均为 AA-, 评级展望为负面, 如资信评级机构在后续跟踪评级报告中仍维持现有的信用级别及展望, 则本期债券需按风险警示债券的相关规定处理 2 本期债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募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紫光国微 或 发行人 ) 对外公布的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

高于回售价格, 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 14 怡亚债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请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债券将冻结交易, 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5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可选择不回售 部分回售或者全部回售 6 回售申报期: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

(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9 月 14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1 健康元 申报回售 本次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 (100 元 / 张 ) 11 健康元 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 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决定

重要声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中金公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 2016 年 4 月对外披露的 金地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 发行人年度报告 ) 等其他公开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中金公司出具的说明文件 中金公

全部或部分 15 梅花 01 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 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 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不调整 15 梅花 01 票面利率的决定 4 15 梅花 01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债券将冻结交易, 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

6 15 深爱 01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债券将冻结交易, 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7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 / 张 ( 不含利息 ) 卖出持有的 15 深爱 年 10 月 13 日, 15 深爱 01 的收盘价为 100

年 3 月 12 日至 2015 年 3 月 18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2 天士 01 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 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 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维持 12 天士 01 票面利率的决定 4 12 天士 01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

年 1 月 29 日至 2015 年 2 月 2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2 鹏博债 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 本次回售登记期内不进行申报的, 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维持 12 鹏博债 票面利率的决定 4 12 鹏博债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广发证券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7 广发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7 广发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8 广发 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

重要声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兴业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兴业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兴业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

重要声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中金公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

权 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3.63%,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 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 即本期债券后续期限内票面利率为 4.15% 2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3 投资者可按照本公告规定, 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南方航空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5 南航 0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5 南航 01 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

声 明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西南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甘肃亚盛实业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 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 若投资者未做登记, 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 本次回售等同于 16 力帆 02 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

报日 (2017 年 5 月 23 日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3 亚盛债 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 本次回售申报日内不进行申报的, 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 13 亚盛债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债券将冻结交易, 直至本

声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山东黄金 公司 或 发行人 ) 对外公布的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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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选择不回售的, 其债券在存续期后 3 年的票面利率为 7.3%; 部分回售的, 发行人兑付回售部分债券份额的本金, 继续持有部分在存续期后 3 年的票面利率为 7.3%; 全部回售的, 发行人兑付全部回售债券份额的本金 3 12 亿利 01 债券持有人, 可按照本公告规定, 在回售申报期内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 )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国海证

声明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北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中科金财 公司 ) 对外公布的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东北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

声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东吴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发行人兑付回售部分债券份额的本金, 继续持有部分在存续期后 3 年的票面利率为 6.42%; 全部回售的, 发行人兑付全部回售债券份额的本金 3 12 亿利 02 债券持有人, 可按照本公告规定, 在回售申报期内 (2017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5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声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西部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西部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 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231

3 14 亿利 01 的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 在回售登记期内 (2018 年 1 月 4 日至 2018 年 1 月 10 日 ) 进行回售登记 4 14 亿利 01 的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 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的, 则视

声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财通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财通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 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

附件3:关于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公告编号:临

声明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西部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 发行人或公司) 对外披露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

601106

目录 目录 重要提示 第一章本次债券概况 第二章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第三章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9 第四章本期债券付息情况 10 第五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1 第六章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2 第七章发行

( 债券简称 :17 宝材 01, 债券代码 :145297) 存续期限第 2 年末上调后 1 年的票面利率 ; 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投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公司 ;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 2 债券持有人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的,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

债券简称 :15 南航 南航 南航 02 债券代码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6 年度 ) 发行人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 12 号冠昊科技园区一期办公

股票简称:超日太阳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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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名单予以公示, 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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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新希望公司债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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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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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绪言重要提示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发行人 昆仑万维 或 本公司 ) 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 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深交所 ) 对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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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股票代码:00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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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 二〇一八年十月

声明 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以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格林美 发行人 公司 ) 对外公布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君安 ) 编制本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 在任何情况下, 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2

一 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 一 )2016 年公司债 ( 以下简称为 16 格林 01 )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 2016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8 亿元 ( 含 8 亿元 ) 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2016 年 8 月 17 日, 中国证监会以 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1871 号 ) 核准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8 亿元的公司债券 ( 二 )2017 年公司债 ( 以下简称为 17 格林债 )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 2016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 含 6 亿元 ) 公司债券 2017 年 6 月 8 日, 中国证监会签发的 证监许可 [2017]880 号 文核准, 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 含 6 亿元 ) 的公司债券 二 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 一 )16 格林 01 16 格林 0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 1 发行主体: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简称为 16 格林 01, 债券代码为 112450 3

3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8 亿元, 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 6 亿元, 超额配售 2 亿元 4 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按面值平价发行 5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 质押等操作 7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4.00%, 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保持不变 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年利率为调整后的票面年利率, 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债券票面利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 不计复利 8 起息日: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9 月 22 日 9 利息登记日: 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 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10 付息日: 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9 月 22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 到期日: 本次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 12 兑付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2 日前 1 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 4

13 兑付日: 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5 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 年度付息发生逾期的, 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 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 ( 单利 ); 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 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 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 ( 单利 ) 16 付息 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调整方式 ( 加 / 减调整 ) 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8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或者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登记期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 5

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不再享有回售权, 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后的 3 个交易日内, 发行人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 19 回售登记期: 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 须在发行人发布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放弃回售选择权 20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 本期债券将被视为在第 3 年末全部到期,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 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若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 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后 2 年存续 21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22 发行时信用评级: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23 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 二 )17 格林债 17 格林债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 1 发行主体: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6

2 债券名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简称为 17 格林债, 债券代码为 112575 3 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6 亿元, 其中, 基础发行规模为 4 亿元, 超额配售 2 亿元 4 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按面值平价发行 5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期限为 5 年期 (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 6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 质押等操作 7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27%, 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 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债券票面利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 不计复利 8 起息日: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8 月 25 日 9 利息登记日: 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 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10 付息日: 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间每年的 8 月 25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或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回售或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25 日, 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7

11 到期日: 本次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2 年 8 月 25 日 12 兑付登记日:2022 年 8 月 25 日前 1 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或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回售或赎回部分的债券兑付登记日为 2020 年 8 月 25 日前 1 个交易日 13 兑付日: 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8 月 25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或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回售或赎回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0 年 8 月 25 日, 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5 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 年度付息发生逾期的, 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 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 ( 单利 ); 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 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 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 ( 单利 ) 16 付息 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调整方式 ( 加 / 减 8

调整 ) 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8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或者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登记期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不再享有回售权, 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后的 3 个交易日内, 发行人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 19 回售登记期: 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 须在发行人发布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放弃回售选择权 20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 本期债券将被视为在第 3 年末全部到期,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 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若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 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后 2 年存续 21 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22 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23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 质押式回购安排: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关于发布 < 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 (2017 年修订版 )> 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在债券上市后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 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 16 格林 01 和 17 格林债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定及相关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 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 ( 一 )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票而减资事项基本情况 2018 年 9 月 20 日, 公司公告了 2018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裁员而离职, 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并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 50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 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 因此, 公司对上述 5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4.8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4,152,174,073 股变更为 4,150,926,073 股, 注册资本将由 4,152,174,073 元变更为 4,150,926,073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二 ) 发行人减资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10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152,174,073 元变更为 4,150,926,073 元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国泰君安作为 16 格林 01 和 17 格林债 的受托管理人, 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最新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 三 )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作为 16 格林 01 和 17 格林债 的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已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减资情况予以披露,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减资相关风险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上述事项发行人尚未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请投资者知悉 四 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 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姓名 : 谭亲贵联系电话 :0755-23976720 ( 以下无正文 ) 11

( 本页无正文, 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之盖章页 ) 受托管理人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