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2014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一 ) 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就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 1 关于公司发行上市后的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 ) 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中有关利润分配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公司上市后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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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年度,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 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 独

( 三 )2017 年 8 月 21 日, 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发表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以及 对 2017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 本人在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期间,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

马庆泉 否 2 出席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参加 1 次公司的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6 月 10 日,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

预案的独立意见 ;6 对公司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 二 )2014 年 5 月 18 日,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独立意见;2 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 (2014 年 2016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 ;3 关于 关于公司前

2 关于对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3 关于对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4 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薪酬的独立意见 ; 6 关于对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 7 关于对 续聘山

马庆泉 否 2 出席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参加 1 次公司的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1 月 8 日, 对公司 2015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 本人冯俭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 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 在 201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一 ) 2016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对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和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 本人对上述临时提案中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 3 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无异议, 同意将临时提

报告期内, 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以及其它时间, 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调研 考察, 现场工作时间累积在五天以上 此外, 本人还利用电话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 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

2014 年 2 月 26 日,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014 年 4 月 3 日,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 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3 月 9 日, 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1 日, 对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 公司 201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 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龙哲 否 1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 年度, 本人作为海联讯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年 2 月 1

本人均亲自出席, 对 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改 < 内部审计制度 > 的议案 关于 <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

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度, 本人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 独立意见的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 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15/2/12 比亚迪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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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1 月 17 日, 对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 月 24 日, 对关于签署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易日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 关于公司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 邢晶 ) 2016 年 1 月 25 日,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邢晶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开始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2016 年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 本人作为海联讯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二 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本人在 2015 年度任在公司的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与 提名委员会 两个专门委员会中担任了职务 本人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 认真履行了本人的职责 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选举董事以及对外战略投资的情况均进行了及时了解 核查, 审慎 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期间,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对 2014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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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 根据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以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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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 201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年 5 月 5 日

经核查, 独立董事认为 :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通过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 提升超募资金使用效率, 节约财务费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定中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宝隆瓶胚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应收账款 销售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 , 项及暂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00.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关于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独立意见 ;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4 年度, 本人针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 会计基础工作 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 并主动进行现场调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 一 )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独立意见 ; 年 8 月 16 日,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本人发表了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年 9 月 3 日,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本人发表了 独立董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CAF6D6B0B1A8B8E65FD3E0D4C6BBD4A3A92E646F63>

2014 年 4 月 17 日 2014 年 8 月 14 日 2014 年 10 月 24 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关于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关于对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公司在 2017 年度内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 6 次董事会议,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委员会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或列席,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的议案和相关材料均认真审议, 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 独立发表

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日期事项意见类型 2013 年 3 月 15 日 2013 年 6 月 13 日 2013 年 7 月 29 日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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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次数 应席数 出次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否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见下表 :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本人按照 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3-

200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 临时 ) 会议上, 发表了 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发表了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年 9 月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3 年度, 本人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 在了解情况 查阅相关文件后, 对公司关联交易 发行公司债 非公开发行股票 利润分配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重大交易事项 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 月 14 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

三 现场检查情况 2016 年度,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工作闲暇时间,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情况 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 给公司发展提供建议, 积极帮助公司解决遇到的一些问题 四 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作为公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六届七次会议 ) 2015 年 5 月 29 日关于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六届八次会议 ) 2015 年 8 月 24 日关于 2015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六届九次会议 ) 2015 年 12 月 3 日关于对二级控股公司增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任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审议了 关于提名非独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及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的要求, 我们对公司 201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认为 :2012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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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张鹏 ) 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 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2 年修订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届二十九次 2014 年 04 月 21 日明确同意 关于 2014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小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 本人作为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联建光电 ) 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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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 一 ) 关联交易情况 2015 年,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要求, 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从其客观性 是否对公司有利 定价是否公允合理 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

2015 年度, 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5 次, 其中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 本人亲自出席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 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阅读议案,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维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读者传媒公告编号 : 临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读

( 二 ) 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累计和当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通过对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石碧先生 张宏斌先生

证券代码:00097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年 6 月 30 日, 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上, 发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2010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2010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

遵循了客观 公正 公平的交易原则, 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 严格执行 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法 的各项规定, 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 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 因而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2) 关于续聘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上述会议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日期事项意见类型 2014 年 3 月 17 日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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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15 恩华赛德 - - 2, 合计 , , ,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对象 ( 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司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会议独立意见类别独立意见内容 1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关于对公司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12 年度关联 我们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方资金占用和 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对外担保情况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 监事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4 月 29 日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 六届十五次会议 ) 2016 年 7 月 12 日 ( 六届十七次会议 )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8 月 10 日 ( 六届十八次会议 ) 关于调整和增加

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 ( 一 )2014 年 4 月 8 日,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 公司法 第 16 条 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

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及资料, 认真审议每个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2015 年度, 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 就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年 3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本人对相关事项提出如下独立意见 : 1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事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71,622,0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股东 ( 除公

会第十九 1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人员及数量调整 2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1 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2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3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年度内部控制的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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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签订的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和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合同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蒙发利 ( 香港 ) 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蒙发利 ( 香港 ) 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的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 为董 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 会议上, 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 积极参与讨论并建议 ( 二 ) 在各专门委员会中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按照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相关

投了赞成票, 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年 2 月 25 日, 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 发表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年 2 月 29 日, 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 发表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议案 年员工持股计划 ( 草案 )/ 摘要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泰禾集团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 或授权代表 )14 人, 代表股份 317,892,866 股

2017 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 以三票赞成, 零票弃权, 零票反对, 零票回避,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 2017

Transcription: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 我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忠实履行职责,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起到应有的作用 现将 2014 年度我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 一 2014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一 ) 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2014 年, 公司召开了 7 次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 ( 二 )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 应出席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会会议次数 亲自委托出席缺席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7 7 0 0 5 5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认为公司在 2014 年度召集 召开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 我们依照 公司章程 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和要求, 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 2014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一 ) 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就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 1 关于公司发行上市后的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 ) 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中有关利润分配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公司上市后适用的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草案 ) 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分红回报, 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公司 公司章程 ( 草案 ) 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公司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 有效, 并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 关于 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规定, 经核查, 我们认为 :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运行 公司出具的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健全的 执行是有效的, 在对外投资 对外担保 证券投资 风险投资 收购资产 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 信息披露事务等重点控制事项方面得到有效执行, 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缺陷或失效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令其失真的情况 公司内控制度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 对会议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发生的对外担保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的, 目的是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发生的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未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其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4) 公司所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工作和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 以及 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的规定 (5)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一届十四次会议审议 ( 二 ) 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就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 1 关于公司 2012 年对外担保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1) 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 规范的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有效地防范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通过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行为 (2) 报告期内, 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当期为自身融资和对控股子公司的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截至 2013 年末的担保余额为 6104.58 万元 除珠海鹏辉电池有限公司 ( 珠海鹏辉 ) 外,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珠海鹏辉对外担保全部为当期对公司的担保, 截至报告期末的担保余额为 7501.98 万元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13,606.56 万元占 2013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报表净资产 ( 经审计 ) 的 33.77%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3)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4) 公司严格按照 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履行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关联交易的意见 : (1) 公司在 2013 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 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合理 必要 (2) 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交易过程遵循了平等 自愿 等价 有偿的原则, 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 合理的, 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 客观公允, 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 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工作和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 以及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规定

3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红 不转增 我们认为 : 公司目前处于高速发展时期, 而公司上市融资计划至今未能实现, 公司拟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投资兴建新的生产基地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 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 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工作以及聘请其为公司发行上市专项审计师的独立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坚持独立 客观 公正的原则, 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我们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以及聘请该公司同时作为公司发行上市专项审计师 5 对会议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发生的对外担保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的, 目的是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发生的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未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其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4) 公司所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工作和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 以及 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的规定 (5)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一届十六次会议审议 ( 三 ) 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就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河南鹏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项目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发表意见如下 :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发生的对外担保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的, 目的是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发生的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未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其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4) 公司所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工作和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 以及 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的规定 (5)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一届十七次会议审议 ( 四 ) 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就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 1 对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根据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自 2011 年至今即将满三年, 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经股东提名, 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 夏信德先生 梁朝晖女士 舒小武先生 丁四平先生 鲁宏力先生和许汉良先生 我们认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勤勉尽责, 现因任期届满, 进行换届选举,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2)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 向董事会提交了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被推荐人名单,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3) 本次推荐的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未发现有 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同意提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对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股东提名, 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 陈珠明先生 谢盛纹先生和南俊民先生 本次推荐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未发现有 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 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同意提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因此, 我们同意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 ( 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 的提名,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五 )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 对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经审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资料, 未发现存在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 2 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提名 聘任程序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 及 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 ; 3 经了解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 我们认为被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制度,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 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 同意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三 现场办公情况 2014 年度,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深入了解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 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规范信息披露工作, 有效提升公司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对于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 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 独立 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各项法规和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更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进一步提高了专业水平 通过电话与邮件加强与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五 其他事项 ( 一 )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二 )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 三 )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 2015 年度工作计划 ( 一 ) 争取用更多的时间, 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经营与管理情况等进行更深入的了解, 更加全面 深入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 二 ) 认真对待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尽职查阅相关资料, 仔细审议相关议案, 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 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提出意见和建议, 提高董事会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 ( 二 ) 加强与公司股东的沟通 ( 四 ) 积极参加证券交易所等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 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提高自身素质和诚信,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述职人 : 2015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