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资产负债表 会金融 01 表 编制单位 : 年月日单位 : 元 资产 期末 余额 上年年 末余额 资产 : 负债 : [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或股东权益 ) 短期借款 货币资金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3 [ 其中 : 客户资金存款 ] 1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1 期末 余额 上年年 末余额 结算备付金 [ 其中 : 客户备付金 ] 1 [ 存放同业款项 ] 3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3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贵金属 拆出资金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融出资金 ] 1 [ 吸收存款 ] 3 衍生金融资产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1 [ 存出保证金 ] 1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1 应收款项 [ 预收保费 ] 2 合同资产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2 [ 应收保费 ] 2 [ 应付分保账款 ] 2 [ 应收代位追偿款 ] 2 [ 应收分保账款 ] 2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2 应付款项 [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 2 合同负债 [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 2 持有待售负债 [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 2 [ 应付赔付款 ] 2 [ 保户质押贷款 ] 2 [ 应付保单红利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 2 持有待售资产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2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3 [ 未决赔款准备金 ] 2 1
资产 期末 余额 上年年 末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或股东权益 ) 期末 余额 上年年 末余额 金融投资 : [ 寿险责任准备金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 [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 2 预计负债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 存出资本保证金 ] 2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 : 优先股 永续债 投资性房地产 [ 独立账户负债 ] 2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 独立账户资产 ] 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 ( 或股东权益 ): 递延所得税资产实收资本 ( 或股本 ) 其他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 : 优先股 资本公积 减 : 库存股 永续债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 ( 或股东权益 ) 合计 资产总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或股东权益 ) 总计注 1:[ ] 1 系证券公司专用项目, 企业正式使用时不加方括号 下同 注 2:[ ] 2 系保险公司专用项目 注 3:[ ] 3 系银行专用项目 注 4: 无方括号和角标的项目为通用项目, 适用于两类及两类以上金融企业 修订 新增项目的说明 : 1. 应收款项 项目,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因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形成的收取款项的合同权利以及收到的商业汇票 ( 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 的期末账面价值 2
2. 合同资产 和 合同负债 项目 企业应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 (2017 年修订 ) 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 其中净额为借方余额的, 应当扣除损失准备后在 合同资产 项目中填列 ; 净额为贷方余额的, 应当在 合同负债 项目中填列 3. 持有待售资产 项目,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 扣除减值准备 ) 4. 发放贷款和垫款 项目, 反映银行发放贷款和垫款业务形成的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和垫款 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和垫款 企业应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2017 年修订 )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附注中披露各明细项的账面价值 5. 金融投资 :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 即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 ) 第十六条 ( 三 ) 规定的金融资产分类的金融投资, 包括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列示在 金融投资 项下的下列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 为交易目的持有的金融资产, 企业持有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及因不符合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而分类为以公允价 3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同时应当在附注中分别单独反映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2017 年修订 ) 第三十九条 ( 四 ) 所要求披露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各明细项 6. 金融投资 : 债权投资 项目, 即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 ) 第十六条 ( 一 ) 规定的金融资产分类的金融投资,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列示在 金融投资 项下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 扣除损失准备 ) 该项目金额与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例如 发放贷款和垫款 项目中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金额的合计, 为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2017 年修订 ) 第三十九条 ( 一 ) 所要求列报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的金额 7. 金融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项目, 即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 ) 第十六条 ( 二 ) 规定的金融资产分类的金融投资,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列示在 金融投资 项下的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 ) 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该项目金额与其他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例如 发放贷款和垫款 项目中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金额的合计, 为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2017 年修订 ) 第三十九条 ( 三 ) 所要求列报的 以公允价 4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的金额 8. 金融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项目, 即企业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 ) 第十九条第二款指定计量的金融投资,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此处 权益工具投资 中的权益工具, 是指从该工具发行方角度满足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2017 年修订 ) 中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 9. 企业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 ) 的相关规定确认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 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并反映在相关 拆出资金 金融投资 : 债权投资 金融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发放贷款和垫款 应付债券 长期借款 等项目中, 而不应单独列示 应收利息 项目或 应付利息 项目 应收利息 科目和 应付利息 科目应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 通常由于金额相对较小, 应在 其他资产 或 其他负债 项目中列示 10. 企业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 (2017 年修订 ) 相关规定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与应收退货成本, 应当扣除相关减值准备后在 其他资产 项目中填列 11. 交易性金融负债 项目, 即企业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 ) 第二十一条规定分类的 5
金融负债,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承担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含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的期末账面价值 12. 应付款项 项目,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企业因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形成的支付款项的合同义务以及开出 承兑的商业汇票 ( 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 的账面价值 ( 即摊余成本 ) 13. 持有待售负债 项目,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处置组中与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 14. 企业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 (2017 年修订 ) 相关规定确认为预计负债的应付退货款, 应当在 预计负债 项目中填列 15. 企业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 ) 相关规定对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等项目计提的损失准备, 应当在 预计负债 项目中填列 16.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 应付债券 项目下增设 其中 : 优先股 和 永续债 两个项目, 分别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发行在外的分类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和永续工具的期末账面价值 17.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下设 其中 : 优先股 和 永续债 两个项目, 分别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发行在外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 6
优先股和永续工具的账面价值 18.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反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各项税后净利得和净损失的累计余额等 19. 本表中的 上年年末余额 栏目, 企业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 ) 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 (2017 年修订 ) 的规定, 未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的, 应当根据未经新金融工具准则及新收入准则调整的财务报表格式及数字填列, 上期项目与本期不一致的, 应当分别列示新旧项目名称及其金额, 并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2017 年修订 ) 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 (2017 年修订 ) 及其应用指南有关规定在附注中披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分类 减值等变化的影响和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20. 修订后本表中的部分金融资产项目的金额可能反映多种计量基础 企业在附注中披露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2017 年修订 ) 第三十九条 ( 一 ) 至 ( 四 ) 所规定的金额, 应当分别反映同一计量基础在不同项目中的金额之和 7
利润表 8 会金融 02 表 编制单位 : 年月单位 : 元 一 营业总收入 利息收入 [ 已赚保费 保险业务收入 其中 : 分保费收入 减 : 分出保费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其中 : 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收入 ] 1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 号填列 ) 其中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损失以 - 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 ( 损失以 - 号填列 ) 其他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以 - 号填列 ) 汇兑收益 ( 损失以 - 号填列 ) 其他业务收入 资产处置收益 ( 损失以 - 号填列 ) 二 营业总支出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其中 : 经纪业务手续费支出 [ 退保金 ] 2 [ 赔付支出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支出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支出 ] 1 减 : 摊回赔付支出 ] 2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减 :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 2 [ 保单红利支出 ] 2 [ 分保费用 ] 2 税金及附加 业务及管理费 [ 减 : 摊回分保费用 ] 2 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业务成本 三 营业利润 ( 亏损以 - 号填列 ) 加 : 营业外收入 减 : 营业外支出 四 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 减 : 所得税费用 五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列 ) ( 一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列 ) ( 二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列 ) 六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一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二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3.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5.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七 综合收益总额 八 每股收益 : ( 一 ) 基本每股收益 ( 二 ) 稀释每股收益 注 1:[ ] 1 系证券公司专用项目, 企业正式使用时不加方括号 下同 注 2:[ ] 2 系保险公司专用项目 注 3:[ ] 3 系银行专用项目 注 4: 无方括号和角标的项目为通用项目, 适用于两类及两类以上金融企业 修订 新增项目的说明 : 1. 利息收入 项目, 反映企业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 ) 相关规定对分类为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9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 其他项目的利息收入不得计入本项目 ; 应计入本项目的利息收入金额也不得计入 投资收益 等其他项目 银行及证券公司可在营业总收入下列示 利息净收入 项目, 并在 利息净收入 项目下分列 利息收入 项目与 利息支出 项目 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与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项目 银行可在营业总收入下列示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项目, 并在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项目下分列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项目和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项目 证券公司可在营业总收入下列示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项目, 并在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项目下分列 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和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等项目 3. 其中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项目, 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损益 如为损失, 以 - 号填列 该项目在 投资收益 项目中单独列示 4. 净敞口套期收益 项目, 反映企业开展的净敞口套期下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或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如为损失, 以 - 号填列 5. 其他收益 项目, 反映企业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 6. 汇兑收益 项目, 主要包括外币交易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损益以及外汇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损益 如为损失, 以 - 号填列 10
7. 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反映企业出售分类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 金融工具 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 ) 或处置组 ( 子公司和业务除外 ) 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本项目中反映 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处置抵押 质押资产的利得或损失, 依据被处置资产的类别在本项目或 投资收益 等相关项目中反映 如为处置损失, 以 - 号填列 8. 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反映企业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 ) 相关规定计提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9.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反映除 信用减值损失 外, 企业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其他资产的减值准备所确认的减值损失 10. 营业外收入 项目, 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 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盘盈利得 捐赠利得 ( 企业接受股东或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 经济实质属于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除外 ) 等 11. 营业外支出 项目, 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 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 公益性捐赠支出 非常损失 盘亏损失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 11
12. 净利润 项目下的 ( 一 ) 持续经营净利润 和 ( 二 ) 终止经营净利润 项目, 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 ; 如为净亏损, 以 - 号填列 该两个项目应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2017 年修订 ) 的相关规定分别列报 12
现金流量表 会金融 03 表 编制单位 : 年月 单位 : 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3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3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2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2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2 收取利息 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3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3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2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拆出资金净增加额返售业务资金净增加额支付利息 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2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投资支付的现金 [ 返售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2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2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 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注 1:[ ] 1 系证券公司专用项目, 企业正式使用时不加方括号 下同 注 2:[ ] 2 系保险公司专用项目 注 3:[ ] 3 系银行专用项目 注 4: 无方括号和角标的项目为通用项目, 适用于两类及两类以上金融企业 修订 新增项目的说明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项目, 反映企业因买卖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所支付与收到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1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会金融 04 表编制单位 : 年度单位 : 元本年金额上年金额项目实收资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减 : 其他综盈余一般未分配所有者实收资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减 : 其他综盈余一般未分配 ( 或股本 ) 公积库存股合收益公积风险准备利润权益合计 ( 或股本 ) 公积库存股合收益公积风险准备优先股永续债其他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利润一 上年年末余额加 : 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 本年年初余额三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减少以 - 号填列 ) ( 一 ) 综合收益总额 ( 二 )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 其他 ( 三 )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 对所有者 ( 或股东 ) 的分配 4. 其他 ( 四 )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所有者 权益合计 15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项目 实收资本 (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减 : 其他综盈余一般未分配所有者实收资本其他权益工具公积库存股合收益公积风险准备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利润权益合计 ( 或股本 )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资本公积 减 : 库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盈余一般未分配公积风险准备利润 所有者 权益合计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或 股本 ) 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或 股本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 其他 四 本年年末余额 16
修订 新增的项目说明 : 1.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该项目下设 优先股 永续债 和 其他 三个项目, 分别反映企业发行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和永续工具等项目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项目, 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3. 对所有者 ( 或股东 ) 的分配 项目, 反映企业对普通股东以及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的股利分配 4.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项目, 主要反映 :(1) 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2) 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 之前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等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