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现将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18 年 11 月 16 日起, 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 17:00 止 (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 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计票结果如下 : 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1 月 15 日, 本基金总份额为 222,781,522.24 份 ; 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共计 116,400,650.20 份, 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2.25%, 达到本次大会有效召开条件,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 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取消销售服务费 收取申购费有关事项的议案 ( 下称 本次会议议案 ), 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 : 116,400,650.20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权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100%, 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达到法定条件,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1
基于充分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考虑,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 项目金额 ( 单位 : 元 ) 律师费 3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40000 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起, 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 17:00 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根据 2018 年 12 月 24 日的计票结果, 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大会决议自 2018 年 12 月 24 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 2018 年 12 月 25 日, 本基金将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10:30 复牌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1 关于 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修订自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起,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 基金合同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托管协议 进行修订, 并将后续对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 予以更新 2 方案的实施安排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相关费率的调整事项, 将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 0.7% 调整至 0.3%, 将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 0.2% 调整为 0.1%, 取消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收取, 增加收取本基金的申购费 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 : 2
购买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 万 0.6% 100 万 M<500 万 0.3%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调整后的上述费率将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生效实施, 即本基金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自同日起生效,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后续对 招募说明书 予以更新 四 备查文件 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附件一 : 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取消销售服务费 收取申购费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 :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 : 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 :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取消销售服务费 收取申购费方案说明书 2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五 附件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公证书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 O 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3
公证书 (2018) 京中信内经证字 97660 号 申请人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天津自贸区 ( 中心商务区 ) 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704-241 号, 营业执照 ( 副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767620408K 法定代表人 : 井贤栋授权代理人 : 史明慧授权代理人 : 史小红 公证事项 : 现场监督申请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为 申请人 ) 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委托史明慧和史小红向我处提出申请, 对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会议过程和会议有关事宜进行公证监督 申请人向我处提交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公证申请书 身份证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 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取消销售服务费 收取申购费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证明材料 经审查, 申请人是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管理人, 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申请人与该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召开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 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取消销售服务费 收取申购费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维护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利,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及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申请人 4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取消销售服务费 收取申购费有关事项的议案, 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就该议案进行表决 我处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并指派本公证员具体承办 申请人经与有关部门协商, 确定了召开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具体操作方案 按照该方案, 申请人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的操作过程 : 1 申请人就召开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项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通过有关媒体发布了正式公告, 进行了有关信息披露, 并确定 2018 年 11 月 15 日为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 2 申请人就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 2018 年 11 月 14 日在有关媒体发布了提示性公告 3 申请人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 17:00 向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征集了表决票 我处对申请人收集 统计有关授权意见 表决票的数据及结果进行了检查, 其结果未见异常 2018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30, 本公证员及公证人员叶会杰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09 号湘西大厦六层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业务一部公证员办公室出席了 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取消销售服务费 收取申购费有关事项的议案 的计票会议 监督了申请人授权代表史明慧和史小红对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 17:00 征集的表决票的汇总与计票,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孔祥高出席了计票会议并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 经我处审查, 截止至权益登记日, 该基金总份额共有 222,781,522.24 份, 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总计持有 116,400,650.20 份, 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2.25%, 达到法定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符合 基金法 和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在上述表决票中对 关于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取消销售服务费 收取申购费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示 5
同意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16,400,650.20 份, 占参加会议且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 表示反对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 占参加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 表示弃权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 占参加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 依据上述事实, 兹证明, 本次持有人大会对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 未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符合 基金法 和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并符合 基金法 和 基金合同 规定的会议议案通过的条件 附件 :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公证员甄真 二 O 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