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条款号 2.1.1 2.1.3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填写, 字迹清晰可辨 :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d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 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承诺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 ( 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 ) 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形式 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 a 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 投标保证金自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并能有效汇入招标人指定账号 ;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 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并符合下列要求 :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 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 b.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 c.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均必须盖有单位章 ; d.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 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 钢印应清晰可辨, 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e.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 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并符合下列要求 :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均必须盖有单位章; c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 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 钢印应清晰可辨, 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d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 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方法 ;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 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
2.1.2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 计量 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 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单价构成分析表 ) 等内容齐全完整, 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 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函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 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单价构成分析表 ) 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 ( 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 ) 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 (3)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 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 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 (4) 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 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 (5)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1) 资质条件 :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持有效营业执照 ; 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 ( 结构补强 ) 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 具有省级以上 ( 含省级 )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要求 : 根据 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 的规定, 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 70 分 (3) 业绩要求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 ( 以交工时间为准 ), 投标人较好地完成过合同金额不小于 200 万元的桥梁支座维修和更换项目 (4) 信誉要求 : 投标当日, 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AA 级或 A 级 ( 含暂定 A 级 ) 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 2007 13 号文 关于印发 <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 > 的通知 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壹级建造师 ( 公路工程专业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 ( 以交工时间为准 ) 在桥梁支座维修和更换项目中担任过一任正职项目经理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6) 其他人员要求 :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 且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 按照本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1.1(3)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 商务及技术文件 ) 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 投标人通过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的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 2.2.2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 :100 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 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 : 评标价 =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被宣读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 除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5.2.5 项规定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被宣布否决投标的投标报价之外, 所有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 商务及技术文件 ) 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 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2% 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提出, 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 可重新宣布评标价基准价 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 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 ( 投标人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 /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 / 2.2.4(3) 评标价 100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 100 E1;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 100 E2; 其中 :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F=100; 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 1=1; 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 2.2.4(4) 其他因素 / / 3.1.1 对 3.1.1 项补充和细化为 :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
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作否决投标处理 (1) 评标委员会首先依据本章第 2.1.1 2.1.3 款规定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 商务及技术文件 ) 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作否决投标处理, 且不再参与初步评审 (2) 评标委员会首先依据本章第 2.1.2 款规定的投标文件第一个资格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 商务及技术文件 ) 进行资格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作否决投标处理, 且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3)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条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 商务及技术文件 ) 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打分 商务和技术评审得分汇总, 并按照本条规定的原则推荐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的投标人, 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 则不再参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 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 的开标和评审 1 商务和技术评审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要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机构 交通组织方案 业绩 履约信誉五个方面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商务和技术评审各项 (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机构 交通组织方案 业绩 履约信誉 ) 的评分应分别为评标委员会所有委员该项评分的平均值 ( 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 商务和技术评审得分为各项 (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机构 交通组织方案 业绩 履约信誉 ) 的评分之和 各评标委员会委员评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a 施工组织设计( 满分 25 分 ) 对总体施工布置及规划 施工组织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施工工艺流程 各分部分项工程工序计划安排进行评审 ; 对本项目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 特别是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 方法进行评审 ; 对工期 质量 安全等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进行评审 ; 对投标人填报的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 设备的种类是否齐全 数量是否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是否符合本地区施工现场特点进行评审 b 项目管理机构( 满分 30 分 ) 对项目经理资质资历 业绩及其获奖情况等进行评定 对项目总工资格 业绩及其获奖情况等进行评定 对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资格 业绩进行评审 c 交通组织方案( 满分 10 分 ) 针对本项目施工期保证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的特点, 制定详细 合理的交通组织方案, 以及安全有效的隔离措施 交通疏导措施 应急预案 交通组织保证措施等 对此进行评审 d 业绩( 满分 20 分 ) 根据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质量状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履约状况和获奖情况进行评定 e 履约信誉( 满分 15 分 ) 根据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规定对投标人履约信誉进行评价 : 信用等级评为 AA( 好 ) 级的, 评标委员会应给予其信誉分评满分 信用等级评为 A( 较好 ) 级的, 评标委员会最多扣减其信誉分的 20%
3.4.1 信用等级暂定 A( 较好 ) 级的, 评标委员会应扣减其信誉分的 20% 2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的推荐原则 a 商务和技术评审得分为各项(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机构 交通组织方案 业绩 履约信誉 ) 的评分之和 b 各标段按商务和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 8 名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的投标人 ; c 商务和技术评审得分中出现 2 份或 2 份以上得分相同并影响到是否能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时, 优先推荐江苏交通最近一次评定的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 ; 若最近一次评定的信用等级也相同, 则优先推荐 施工组织设计 得分高的投标人 ; 若 施工组织设计 得分也相同, 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表决 c 招标人按照仅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 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 进行开标 d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2.1.3 款规定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 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 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对 3.4.1 项补充和细化为 :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得分 C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投标报价得分 C 相等时, 信用等级高的优先 ; 信用等级也相等的, 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 如投标报价相同, 以商务和技术评审得分高的优先 ; 如商务和技术评审得分相同, 则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报价得分排序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 第三名依次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2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 应在评标意见中记载并提请招标人决定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 根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 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有限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施工组织设计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项目管理机构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投标报价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4) 其他评分因素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 说明或补正的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 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 按本章第 2.2.4(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 A; (2) 按本章第 2.2.4(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 B; (3) 按本章第 2.2.4(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 按本章第 2.2.4(4)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 =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 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 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
行书面澄清或说明, 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 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 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 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 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 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 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