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61 证券简称 : 远望谷公告编码 :2016-053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时间:2016 年 10 月 20 日 ( 星期四 ) 下午 14:00 2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五路海岸大厦东座新桃园酒店四楼多功能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陈光珠女士 6 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35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41,893,67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39,757,400 股的 32.6991% 其中: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9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35,553,05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739,757,400 股的 31.8419%;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6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6,340,628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739,757,400 股的 0.8571%; 公司部分董事 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1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41,802,779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 反对 90,8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5%; 弃权 1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4%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9,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3%; 反对 90,8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12%; 弃权 1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陈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玉锁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215,293,641 股,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 : 同意 26,390,658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29%; 反对 58,9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4%; 弃权 150,48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57%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560,67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073%; 反对 58,9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00%; 弃权 150,48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27%%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表决结果 : 同意 26,509,138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9,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表决结果 : 同意 26,506,038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66%; 反对 79,3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1%;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6,0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15%; 反对 79,3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13%;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 : 同意 26,499,038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3%; 反对 86,3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4%;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69,0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81%; 反对 86,3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47%;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5 发行数量表决结果 : 同意 26,509,138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9,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6 限售期表决结果 : 同意 26,509,138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9,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表决结果 : 同意 26,509,138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9,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表决结果 : 同意 26,509,138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9,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9 上市地点表决结果 : 同意 26,509,138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9,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表决结果 : 同意 26,509,138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9,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陈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玉锁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215,293,641 股,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 同意 26,509,138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9,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41,802,779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9,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41,802,779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9,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陈光珠女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陈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玉锁
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215,293,641 股,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 同意 26,509,138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9,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41,796,779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9%; 反对 82,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3,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87%; 反对 82,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2%;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41,802,779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9,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 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41,802,779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9,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武岳山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100,228 股,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 同意 240,710,151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4%; 反对 83,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 弃权 1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4%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86,7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96%; 反对 83,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89%; 弃权 1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关联股东武岳山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100,228 股,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 同意 240,710,151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4%; 反对 83,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 弃权 1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4%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86,7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96%; 反对 83,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89%; 弃权 1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 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武岳山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100,228 股,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 同意 240,695,551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3%; 反对 83,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2,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39%; 反对 83,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89%;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 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 选举汤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 同意 235,566,856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845%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443,227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69% 13.2 选举马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 同意 235,574,855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878%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451,226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50% 14 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 <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41,802,779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9,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15 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 )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41,802,779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9,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16 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 <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41,802,779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同意 6,679,15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3%; 反对 76,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5%; 弃权 14,7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国枫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 殷长龙 孙林 3 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贵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符合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 北京国枫(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