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546 证券简称 : 新联电子公告编号 :2018-015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 ( 星期四 ) 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 2018 年 5 月 17 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 星期五 ) 3 会议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地点 :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家园中路 28 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平台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4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胡敏先生 7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9,155,98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50.2556%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7,788,88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916%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367,1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639%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6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210,00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650% 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 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2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 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 同意 419,155,986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 同意 419,155,986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 : 同意 419,155,986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 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 : 同意 419,155,986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 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 同意 419,155,986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6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 同意 419,155,986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 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 同意 419,155,986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 同意 419,155,986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 同意 419,155,986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 同意 419,155,986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 关于 未来三年(2018-2020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 同意 419,155,986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夏维剑 顾晓春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 : 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会议和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18 年 5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