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838 证券简称 : 财信发展公告编号 :2016-023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在 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刊登了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 遗漏了部分内容, 现更正如下 : 更正前 : ( 三 ) 保荐机构意见更正后 : ( 三 ) 保荐机构意见 1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3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5 个月, 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的
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 安信证券同意财信发展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更正前 : 十二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核查意见 更正后 : 十二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 附 : 补充更正后的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以 10,000 万元 ( 含本数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5 个月 一 公司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1781 号 关于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133,418,043 股, 发行价格 7.87 元 /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9,999,998.41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0,509,998.41 元 公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5 年 9 月 19 日出具的 XYZH/2015CDA40157 验资报告 验证 二 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016 年 3 月 3 日, 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归还后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2,537.86 万元, 公司已就该事项发布了专项说明公告 截至 2016 年 3 月 8 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 22,537.86 万元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 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 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元 ) 国兴 北岸江山东区住宅项目 2,225,422,100.00 1,040,509,998.41 四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款进度, 预计公司在未来 5 个月仍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 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拟将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9.60%), 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5 个月, 到期之前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
公司拟将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9.60%), 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5 个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5 个月至 1 年 ( 含 1 年 ) 贷款基本利率 4.35% 计算,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 181 万元 六 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按照公司战略部署,2016 年公司在新项目拓展方面加快脚步, 今年大足中央商务区项目将进行前期运营及工程建设, 以上举措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时间内较为紧张 七 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后, 公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25,378,598.12 元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公司预计在未来 5 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约为 73,856,000.00 元, 闲置募集资金约为 151,522,598.12 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10,000 万元, 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 5 个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可预见的其他支出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 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八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
公司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九 相关承诺 1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 2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 3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 4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 公司应当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十 本次使用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 十一 专项意见 ( 一 )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 将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 50%, 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同时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 含本数 )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5 个月 ( 二 )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 含本数 )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5 个月 ( 三 ) 保荐机构意见 1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 2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3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5 个月, 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的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 安信证券同意财信发展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十二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