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 15 恒大 02 债券代码 122392 15 恒大 03 122393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2015 公 债券 第 期 临时 托管理 告 债券 托管理人 住 中国 海 自由 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2017 12 1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限公 以 简 国泰君安 编制 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 的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2015 公 债券 第 期 募集说明书 以 简 募集说明书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2017 12 公告的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董 董 长发生 动的公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 第 方中介机构出 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 公 债券发行 交易管理 法 公 债券 托管理人执业行 准则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2015 公 债券之 托管理 议 以 简 债券 托管理 议 等相关规定编制了 告 告 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 进行某 行 的 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 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 应将 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国泰君安证券 作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 投资者依据 告 进行的任何作 或 作, 国泰君安证券 承担任何责任 2
目录 一 期债券 准情况... 4 期债券的 要条款... 4 期债券的重大...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五 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3
一 期债券 准情况 次债券于 2015 4 16 日 发行人董 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 符合发行公 债券条 的议案 及 关于公 发行公 债券方案的议案,2015 4 23 日 发行人股东广州 凯隆置业 限公 做出股东决定通过 述议案, 于 2015 6 10 日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 2015 1210 文 准, 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发行面值总额 超过 200 亿元的公 债券 2015 7 8 日,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以 简 发行人 公 恒大地产 成 发行 150 亿元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2015 公 债券 第 期 以 简 15 恒大 02 15 恒大 03 期债券的 要条款发行 体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债券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2015 公 债券 第 期 品种一, 简 15 恒大 02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2015 公 债券 第 期 品种, 简 15 恒大 03 债券期限 期债券品种一 4 期, 第 2 发行人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 7 期, 第 5 发行人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 品种一发行规模 68 亿元, 品种 发行规模 82 亿元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 格 期债券票面金额 100 元, 按面值 发行 担保情况 期债券无担保 发行人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 权决定在 期债券品种一 / 存续期的第 2/5 调 期债券 2 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 期债券的第 2/5 个计息 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 调 期债券品种一 / 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若公 行使品种一 / 利率 调权, 则 期债券品种一 / 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 票面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 调 期债券品种一 / 票面利率 4
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债券持 人 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 将持 的 期债券品种一 / 按面值全部或部 回售给发行人 若债券持 人 做登记, 则视 继续持 期债券品种一 / 并接 述调整 债券利率或 确定方式 期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 期债券品种一 / 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2/5 固定, 在存续期的第 2/5, 发行人 选择 调品种一 / 票面利率, 存续期 2 票面利率 期债券存续期前 2/5 票面利率 公 提升的基点, 在存续期 2 固定 他增信方式 中国恒大就 次债券兑付作出全额收购承诺, 发生以 任一情形时, 债券持 人 权要求中国恒大收购 次债券 1 在兑付日前的第 3 个工作日, 发行人在专 偿债账户中的资金 足以兑付 次债券 2 在 次债券存续期内, 如债券持 人会议 据 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通过关于提前兑付债券的议案, 而在债券持 人大会通过的提前兑付日前的第 3 个工作日, 发行人在专 偿债账户中的资金 足以兑付 次债券 如果债券持 人按照 述 定要求中国恒大收购 次债券, 在符合中 人民共和国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 湾地区 相关法律法规及适用于中国恒大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 中国恒大将自行或指定中国恒大实 制的 他境内外子公 在兑付日 / 提前兑付日前全额收购 次债券 债券形式 实 制记账式公 债券 投资者认购的 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次债券发行结束, 债券持 人 按照 关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 质押等操作 还 付息方式 次债券采用单利按 计息, 计复利 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 最 一期利息随 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次债券面向 管理 法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向公 股东配售安排 次债券 向公 股东配售 起息日 2015 7 8 日 利息登记日 2016 至 2019 7 8 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 品种 5
一 一个计息 度的利息登记日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 登记在册的 期债券持 人, 均 权就 持 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 在计息 度的利息 最 一个计息 度的利息随 金一起支付 2016 至 2022 7 8 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 品种 一个计息 度的利息登记日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 登记在册的 期债券持 人, 均 权就 持 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 在计息 度的利息 最 一个计息 度的利息随 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 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 2016 至 2019 的 7 8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 延至 的第 1 个工作日 延期间付息款 另计利息 若债券持 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品种一回售部 债券的付息日 2016 至 2017 的 7 8 日 如遇发行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 延至 的第 1 个工作日 延期间付息款 另计利息 期债券品种 的付息日 2016 至 2022 的 7 8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 延至 的第 1 个工作日 延期间付息款 另计利息 若债券持 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品种 回售部 债券的付息日 2016 至 2020 的 7 8 日 如遇发行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 延至 的第 1 个工作日 延期间付息款 另计利息 到期日 期债券品种一的到期日 2019 7 8 日 若债券持 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品种一回售部 债券的到期日 2017 7 8 日 期债券品种 的到期日 2022 7 8 日 若债券持 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品种 回售部 债券的到期日 2020 7 8 日 计息期限 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 2015 7 8 日至 2019 7 7 日 若债券持 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品种一回售部 债券的计息期限 2015 7 8 日至 2017 7 7 日 期债券品种 的计息期限 2015 7 8 日至 2022 7 7 日 若债券持 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品种 回售部 债券的计息期限 2015 7 8 日至 2020 7 7 日 6
兑付日 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 2019 7 8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 延至 的第 1 个工作日 延期间兑付款 另计利息 若债券持 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品种一回售部 的 期债券兑付日 2017 7 8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 延至 的第 1 个工作日 延期间兑付款 另计利息 期债券品种 的兑付日期 2022 7 8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 延至 的第 1 个工作日 延期间兑付款 另计利息 若债券持 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品种 回售部 的 期债券兑付日 2020 7 8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 延至 的第 1 个工作日 延期间兑付款 另计利息 付息 兑付方式 次债券 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 关规定统计债券持 人 单, 息支付方式及 他 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理 支付金额 期债券于 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 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 时 持 的 次债券票面总额 对应的票面 利率的乘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 息金额 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 时 持 的 期债券最 一期利息及 持 的债券票面总额的 金 信用 别及资信评 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 限公 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 体信用等 AAA, 期债券信用等 AAA 债券 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限公 募集资金用途 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用, 用于偿还公 金融机构借款, 优化债 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期债券的重大 国泰君安作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2015 公 债券 第 期 的 托管理人, 持续密 关注对债券持 人权益 重大影响的, 极履行 托管理人职责, 全力维 债券持 人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于 2017 12 出 了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董 董 长发生 动的公告 托管理人 据 公 债券发行 交易管理 法 募集说明书 债券 托管理 议 债券持 人会议 7
规则 等的规定及约定, 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 ( 一 ) 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由于公司内部人事调整, 公司董事长由赵长龙先生变更为许家印先生, 公司董事由赵长龙先生 何妙玲女士 吕保平先生, 变更为许家印先生 何妙玲女士 赵长龙先生 许家印先生, 现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 兼任中国恒大 (3333.HK) 董事局主席, 许家印先生统筹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其在房地产投资 房地产开发及企业管理方面拥有逾 30 年经验 许家印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 通过多层股权结构间接控制公司 63.4552% 股权,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不持有公司已发行的债券 公司董事 董事长变动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完成工商登记备案 ( 二 ) 影响分析上述人事变动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上述人事变动后, 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 董事长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 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国泰君安作为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的受托管理人, 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最新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已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发行人董事 董事长发生变动的情况予以披露,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管理层变动的风险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 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 : 魏瑨联系电话 :010-59312900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