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真实 准确 完整, 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 ;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背离的声明均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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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真实 准确 完整, 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 ;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背离的声明均属

AA+ AA % % 1.5 9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关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三普药业 编号:临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 三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71,155,542 股 ( 含 71,155,542 股 )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发行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

条款原规定拟修订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六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设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

( 三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71,155,542 股 ( 含 71,155,542 股 )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发行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

续性和稳定性, 并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 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并坚持如下原则 : 1 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 2 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 二 ) 利润分配的形式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 股票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大千生态公告编号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grandall

表决结果 : 赞成票 11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财务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投资公司 ( 以其自有资金 )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了第四次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1. 发行方式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调整前 :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事项如下 :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1-xxx

资产负债表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如下 : ( 一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面值为 1.00 元 / 股 ( 人民币元, 下同

关于 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 债券 2018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的更正公告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了 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的授权, 本议案由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进行逐项表决,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鸿达兴业集团 )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 因此,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周奕丰 蔡红兵对该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金额相应等比例调减, 公司对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草案 )(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 一并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员工拟认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88,8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746,974,800 元, 其中公司董事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币 1.00 元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弃权票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有效期内, 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6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 7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 二 ) 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 1 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 20% 2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5 年 5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2015 年 5 月 26 日, 公司发布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湖北百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年度)

2015年德兴市城市建设经营总公司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向上取 2 位小数 ) 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3.28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共 137,195,121 股, 全

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市场情况和成 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以下两个价格孰高者 :

发行底价为 P 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每股派息为 D, 调整后发行底价 为 P 1, 则 : 派息 :P 1 =P 0 -D 送股或转增股本 :P 1 =P 0 (1+N) 两项同时进行 :P 1 =(P 0 -D) (1+N) ( 二 ) 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 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 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 ( 三

untitled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 ) 逐项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巩固市场, 顺利实施公司 入股施工一体化 项目, 优化财务结构, 增强抗风险能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三 ) 在公司盈利 净资本等符合监管要求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 ( 四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1 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4D F736F F D20B1B1BEA9C0A5C2D8CDF2CEACBFC6BCB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B5DACBC4B4CEC1D9CAB1B9C9B6ABB4F3BBE1BEF6D2E9B9ABB8E6>

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内容 1 宣布大会开幕 2 介绍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3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二次修订稿 ) 的议案 5 议案二 : 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机制和调整发行数量的议案 6 议案三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临2009—008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获得通过 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目 录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7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7 二 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9 三 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9 四 本次发行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二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

<4D F736F F D20B9FAB1EACEAFD7DBBACF3739BAC5A3A8B9D8D3DAD3A1B7A2A1B6B1EAD7BCBBAFCAC2D2B5B7A2D5B9A1B0CAAEB6FECEE5A1B1B9E6BBAEA1B7B5C4CDA8D6AAA3A9>

1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一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 ( 四 )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及 第五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中根据调整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情况修订了相关内容 2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二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及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二 ) 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 2016 年 6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 临时 ) 会议及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7 2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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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 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三 )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 为正值 且现金充裕, 实施现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部分的可分配利润, 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 ( 七 ) 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 : 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经

表决情况 : 同意 12 票, 弃权 0 票, 回避 3 票, 反对 0 票 ; 表决结果 : 通过 ( 三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 除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外, 其他发行对象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公司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 与保荐机构 ( 主承

( 二 ) 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 1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公司可采取现金 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 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根据本章程规定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 1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 ;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 本预案是公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H代 公告编号:2016-【】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司 ( 以下简称 万家共赢 )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融捷投资 )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 ( 以下简称 顺荣三七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 ) 在内的 9 名特定投资者 以上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 四 ) 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


总数的 10%, 其他投资者认购其余股份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27,587,859 股 ( 含本数 ), 在上述范围内,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第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 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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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民生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环股份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中环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迪安诊断公告编号 : 临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0 月 29 日 14:00, 浙江迪安诊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 一 ) 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行持续 稳定的的股利分配政策,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并坚持如下原则 : 1 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 存在未弥补亏损 不得分配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5—011

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浙江世宝公告编码 :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董事会第二十二第二十二次会议次会议书面书面决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世宝股份有限

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55.70%;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 7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6,454,0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3.89% ( 三 )B 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9,185,6

附件1

人, 代表 1,015,913,276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其中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 或股东代理人 ) 共有 4 人, 代表股份数 1,015,714,576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 代表股份 198,700 股, 占公

配原则为 : ( 一 )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 二 ) 公司如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 可以不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Transcription:

股票简称 : 智慧能源 证券代码 : 600869 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简称 : 15 智慧 01 债券代码 : 136317 债券简称 : 15 智慧 02 债券代码 : 136441 债券简称 : 17 智慧 01 债券代码 : 143016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Far East Smarter Energy Co.,Ltd)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修订稿 ) 二〇一七年五月 1-1-1-1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真实 准确 完整, 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 ;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背离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 确认或批准, 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1-1-1-2

重大事项提示 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分别于 2016 年 8 月 9 日 2016 年 8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及 发行监管问答 - 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事项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能否取得上述批准 核准, 以及最终取得批准 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在获得前述批准或核准后, 本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 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2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及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申购股份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 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发行对象的数量不超过十名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按照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 3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 即 443,870,549 股, 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 具体发行数量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 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 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遵 1-1-1-3

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无有效报价等情形, 则认购价格为不低于发行底价, 具体认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确定 5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75,386.31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 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3G 瓦时高能量密度动力储能锂电池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6 关于股利分配政策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 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等情况, 请参见本预案 第四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7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8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9 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和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规定, 按照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要求编制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出现 1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1-1-1-4

释义 在本预案中, 除非文义载明, 以下简称具有下列含义 : 公司 / 上市公司 / 智慧 能源 指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 控 股股东 远东集团 指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本次非公 开发行 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 指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行为 本预案 本次预案 指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 修订稿 ) 发行预案 定价基准日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期首日 发行底价指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募集资金指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董事会指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指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土资源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一种二次电池 ( 充电电池 ), 它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 锂离子电池 / 锂电池 指 动来工作 在充放电过程中,Li+ 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 : 充电时,Li+ 从正极脱嵌, 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 负极处于富锂状态 ; 放电时则相反 电池一般采用含有锂元素的材料作为电极, 是现代高 1-1-1-5

性能电池的代表 电芯指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 一般电池包括电芯 外观包装 正负极导电帽 18650 型锂电是电子产品中比较常用的锂电池, 常在数码 动力 储 18650 指 能等领域作为电芯使用 其型号的定义法则为 : 如 18650 型, 即指电 池的直径为 18mm, 长度为 65mm, 圆柱体型的电池 动力电芯 指 主要为电动汽车 电动列车 电动自行车 高尔夫球车等提供动力的 电芯产品 电动汽车电池组 指 主要为新能源汽车上应用的电池组件, 应用产品有电动乘用车 物流 车 环卫车等 圆柱型电池 指 产品外型呈现为圆柱型外型的电池, 广泛应用于太阳能灯具 草坪灯 具 后备能源 电动汽车 玩具模型等领域 Gwh 指电量单位, 千兆瓦时 本预案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 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1-1-6

第一节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Far East Smarter Energy Co.,Ltd. 股票简称 : 智慧能源注册资本 :2,219,352,746 元法定代表人 : 蒋承志成立日期 :1994 年 5 月 7 日注册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 12 号股票代码 :600869 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邮政编码 :214257 电话号码 :86-510-87249788 传真号码 :86-510-87249922 电子信箱 :87249788@600869.com 互联网网址 :www.600869.com 经营范围 : 智慧能源和智慧城市技术 产品与服务及其互联网 物联网应用的研发 制造与销售 ; 智慧能源和智慧城市项目规划设计 投资建设及能效管理与服务 ; 智慧能源和智慧城市工程总承包及进出口贸易 ; 仓储物流 ( 不含运输 不含危险品 ) 1-1-1-7

二 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一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 通过内生及外延方式, 公司积极转型实现战略目标 2014 年, 公司明确了 智慧能源 智慧城市系统服务商 和 以全球电工电气垂直电商 供应链金融为核心的互联网 + 全 的战略转型定位, 围绕战略目标控股了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水木源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介入发电端和配电端, 输配电全产业链布局雏形已显 2015 年, 公司在电商 供应链金融 能源互联网等领域的布局加速落地 : 牵手快钱, 布局第三方支付体系 ; 入股随时融, 打造供应链金融平台 ; 收购远东福斯特, 切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积极进军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储能业务 ; 投资北京晶众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卡位智慧城市 智慧交通数据流量入口, 建立交通云平台, 掌握交通用户数据 ; 投资天津中翔腾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人机业务, 加强公司在运维监测 终端能效管控环节的业务布局, 一系列举措完善能源互联网产业布局 2 抓住行业发展机遇, 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1) 十三五 期间, 智能电网建设进入引领提升阶段随着智能电网建设的持续推进, 电网功能将会发生深刻变化, 它能够综合配置能源 信息等各类资源, 重构广泛互联 高度智能以及开放互动的能源供应网络, 并为智能家居 智能社区 智慧城市等提供支撑保障 十三五 期间, 我国将进入智能电网建设的引领提升阶段, 电网投资仍将保持在高位, 国家电网公司 2016 年工作会议明确,2016 年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计划投资 4,390 亿元, 投资重心仍然是特高压 配电网和智能化 ; 十三五 期间, 南方电网将加大农网改造升级投资力度, 投资超过 1,300 亿元, 建设安全可靠 结构合理 适度超前的农村配电网 电网的全面升级将强力拉动特高压电网装备 柔性交直流输电 智能配电网 微电网 智能用电服务等快速发展 十三五 规划纲要也对储能与分布式新能源市场高度重视, 主要体现在 : 在战略新兴产业范围中新增 储能与分布式能源 作为战略新兴产业, 在 十三五 百大重点工程中, 储能与分布式能源 排在第 37 位 十三五 规划纲要提出 构建现代能源储运网络 和 积极构建智慧能源系统, 包括提出加强能源储备和调峰设施建设, 以 1-1-1-8

及建设 源 - 网 - 荷 - 储 协调发展 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等 (2) 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在日益严峻的资源和环保压力下, 近年来, 我国针对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发电及储能产业发展的鼓励性和扶持性政策频出, 动力锂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 其产业发展也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锂离子电池是国家科技部认定的隶属高效节能与新能源领域的高新技术产品 ( 参见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 是国家发改委 产业结构调整目录 中的鼓励类产品, 也是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重点支持发展的产品 2012 年 7 月 9 日,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12-2020 年 ), 其中明确提出了到 2020 年, 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 200 万辆 累计产销量超过 500 万辆 2015 年 5 月 19 日, 国务院发布的 中国制造 2025 也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新材料等产业纳入我国制造业的十大重点发展领域, 将新能源汽车中的动力电池 驱动电机等关键系统确定为重点领域突破发展方向 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以下简称 十三五 规划纲要 ) 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在 十三五 百大重点工程中, 全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 500 万 排在第 39 位, 十三五 规划纲要明确提出 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 鼓励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汽车 大力发展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重点突破动力电池能量密度 高低温适应性等关键技术, 建设标准统一 兼容互通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 完善持续支持的政策体系, 全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 500 万辆 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处理 综上所述,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行业发展趋势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方向, 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 二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 坚持战略引领, 增强公司实力公司在 智慧能源 智慧城市系统服务商 的战略规划下, 于 2014 年控股了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水木源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主动布局能源项目的规划设计以及分布式发电领域和智能运维领域, 于 2015 年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远东购福斯特 100% 的股权, 成功切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1-1-1-9

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进一步完善公司从规划设计 产品服务 施工安装 运维管理 能效管理 总包服务的智慧能源解决方案产业链, 同时扩大公司的动力及储能锂电池产能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 公司将加强在智能电网运维 储能设备 分布式能源等能源互联网环节的布局, 进一步巩固 智慧能源 智慧城市 的产业链布局 2 增强公司盈利能力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司将充分把握行业发展的新机遇, 增加新的市场空间及利润增长点, 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优化产业布局 加快产业链整合 三 发行方案概况 ( 一 ) 股票类型及面值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 二 ) 发行方式及时间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三 )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 自然人等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 四 ) 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 五 ) 认购方式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1-1-1-10

( 六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 即 443,870,549 股, 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 除息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 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确定 ( 七 ) 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的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由公司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向特定投资者询价情况, 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八 ) 上市地点在锁定期满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将在上海交易所上市交易 ( 九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 十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 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 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及自然人或其他 合法投资者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申购股份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 1-1-1-11

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发行对象的数量不超过十名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按照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 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本公司总股本为 2,219,352,746 股, 远东集团直接持有 1,490,084,782 股, 占公司总股本 67.14%,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蒋锡培持有远东集团 50.83% 的股权, 直接并通过远东集团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34.19% 的股份, 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按本次发行股数上限 443,870,549 股测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蒋锡培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不低于 28.50%, 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批准及尚需取得的后续批复 批准 核准 ( 一 ) 已取得批准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分别于 2016 年 8 月 9 日 2016 年 8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以及 发行监管问答 - 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事项 ( 二 ) 尚需取得的后续批准情况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1-1-1-12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75,386.31 万元 ( 含发行费用 ) 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项目 :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 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额 ( 万元 ) 1 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3G 瓦时高能量密度动力储能锂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88,885.75 251,386.31 2 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0 24,000.00 合计 412,885.75 275,386.31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 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 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一 ) 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3G 瓦时高能量密度动力储能锂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 项目概况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 3G 瓦时高能量密度动力储能锂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产能根据正常状态下合理估计的实际产量 ), 预计总投资额为 388,885.75 万元, 其中建设投资 251,386.31 万元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 39 号, 建设 6 条全进口动力电芯生产线,3 条 PACK 生产线, 建成年产 13 万套全自动化 PACK 生产线 ;4 1-1-1-13

条进口钢壳和 20 条进口盖帽生产线等配套设备, 实现年产 3G 瓦时的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的产量 2 项目实施的背景和必要性 (1) 全球能源紧张, 锂离子电池成为新能源产业的重点方面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 能源消耗日益增加, 石油 煤炭等化石能源资源消耗逐步增加, 同时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因此, 发展新能源对于经济的持续发展 保护环境等具有意义重大 锂离子电池因其具有应用领域广泛 比容量大 无记忆效应 使用寿命长 可回收再利用等特点, 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新能源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 截至目前, 全球众多企业均已加大了各种资源的投入, 大力研发 生产锂电池产品, 使得该类产品性能不断提升, 体现出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 (2) 三元锂电池符合主流技术方向磷酸铁锂与三元锂电池性能优越, 迅速抢占动力电池市场占比 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相比铅酸电池, 能量密度 循环寿命等优势明显, 使得其迅速抢占动力电池市场 2012 年磷酸铁锂与三元锂电池在我国新能源汽车中仅占比 49%, 而至 2015 年占比高达 94%, 主要是三元锂电池占比提高了 40% 虽然三元锂电池安全稳定性相对磷酸铁锂电池有待提高, 但是随着三元锂电池自身熔断技术 pack 技术及 BMS 系统的升级, 安全稳定性状况将有大幅度提升 三元锂电池相比磷酸铁锂电池具备高能量密度 高电压的优越性, 使得电动汽车有行驶距离远 电池质量轻的优势 随着国家技术标准对电池系统质量占比和电耗指标提出更严格要求, 高能量密度化和电池轻量化将是电池发展的未来方向 近年来国内外厂商虽然不断加码生产, 以三元材料为正极材料的锂电池生产发展势头已成十分明显上升态势 (3) 巩固 18650 电池龙头地位, 持续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2015 年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2016 年新能源乘用车也呈现出较快增长, 由于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购政策影响 充电桩等配套设施不断完善, 新能源汽车销量不断扩张, 而作为新能源汽车 心脏 的动力电池却远远供应不足 远东福斯特为国内 18650 锂电池龙头, 产量全球排名第三, 仅次于三星和松下, 国内排名第一 2015 年至今, 受到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影响, 远东福斯特动力电池业务发展迅速 通过本次募投项 1-1-1-14

目的实施, 将大大提升远东福斯特的产能, 巩固远东福斯特的龙头地位, 同时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4) 项目实施有利于提升质量, 节省成本本项目主要采购国外先进设备, 可以提升产品质量, 节省生产成本, 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生产效率高达 200PPM, 大大节省人员成本 ;2) 设备工序及工艺集成度高, 电芯品质 关键控制点的检测与监控能力加强, 缩短电芯的制作周期 ;3) 车间的环境控制好, 检测工作由高强度重复变为主要负责监控设备及产品有无异常, 增加产品可靠性, 一致性 ;4) 材料的利用率得到有效提升, 可以适应更多的电池材料体系 (5) 围绕上市公司发展战略, 继续拓展锂电池板块上市公司在 智慧能源 智慧城市系统服务商 的战略规划下, 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先后进入了分布式发电端和智能运维领域,2015 年通过收购远东福斯特成功切入锂电池领域, 收购完成后, 远东福斯特效益良好, 表现出了良好的协同效应和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实施将继续增加远东福斯特在锂电池领域的市场份额, 是提升锂电池板块快速发展的有效措施 3 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将以增资或委托贷款的形式进行该项目实施 4 项目经济效益情况本项目总投资为 38.89 亿元, 其中建设期 2 年, 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0.68%, 静态投资回报期 ( 税后 )7.04 年 5 项目涉及的立项 环评 土地等有关报批事项 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3G 瓦时高能量密度动力储能锂电池建设项目 已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获得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宜区经发字 [2016]72 号批复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中, 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3G 瓦时高能量密度动力储能锂电池建设项目 已于 2017 年 4 月 14 取得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宜环评 1-1-1-15

字 [2017]26 号的批复 本项目建设用地已获得国土资源部第 [36000304587] 号赣 (2016) 宜春市不动产权第 [0001126] 号不动产权证和国土资源部第 [36000306257] 号赣 (2016) 宜春市不动产权第 [0002567] 号不动产权证 ( 二 ) 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 公司计划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降低财务费用, 并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1 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始终围绕 智慧能源 智慧城市系统服务商 和 以全球电工电气垂直电商 供应链金融为核心的互联网 + 的战略转型定位, 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 公司的战略布局已初现雏形 为响应国家政策导向, 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历史机遇, 公司收购远东福斯特, 切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公司整体发展能力不断增强,2014 年度 2015 年度以及 201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13.52 亿元 117.11 亿元以及 122.43 亿元, 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公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 亟需补充流动资金, 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 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优化资本结构, 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近年来, 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经营发展稳中有进, 主营业务收入稳健增长, 但日常运营资金也随之增长, 资金运营压力加大 目前, 公司的债务融资能力已得到充分发挥, 有必要通过股权融资优化资本结构, 适度降低债务融资规模, 以缓解公司运营资金紧张的局面, 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3 降低财务费用, 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公司的合并报表流动负债金额为 625,034.23 万元, 非流动负债金额为 255,313.27 万元, 财务费用为 4,384.92 万元, 公司对外借款规模较大, 财务费用较高,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 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将得到有效缓解, 并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1-1-1-16

三 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一 ) 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 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原材料保障能力, 公司将通过整合自身资源和标的公司资源, 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 二 ) 改善资本结构, 降低财务成本近年来, 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产业链日趋完善, 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增长, 但是受资本结构和货币市场环境制约, 债务融资难度增大, 营运资金的瓶颈限制了公司的业务发展速度 为促进公司良好发展, 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以缓解公司营运资金紧张的局面, 为各项经营活动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优化产品结构, 提高盈利水平,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 可行, 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1-1-1-17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 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公司章程 股东结构 高 管人员结构 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 一 ) 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和资产的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动力及储能类锂电池的投入, 通过 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3G 瓦时高能量密度动力储能锂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的实施, 子公司远东福斯特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的产品质量 技术优势 市场份额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展开, 符合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 契合公司发展战略 ; 将有利于公司加强业务布局, 增加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 有利于贯彻公司 智慧能源 智慧城市系统服务商 的发展战略, 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质量 ( 二 ) 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截至本预案出具日, 公司尚无对目前的主营业务及资产结构进行重大调整或整合的计划 若公司在未来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三 ) 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的总股本 股东结构 持股比例将相应变化 因此, 公司将在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 根据总股本及其他变化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 ( 四 ) 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 预计增加不超过 443,870,549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本公司总股本为 2,219,352,746 股, 远东集团直接持有 1,490,084,782 股, 占公司总股本 67.14%,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蒋锡培持有远东集团 1-1-1-18

50.83% 的股权, 直接并通过远东集团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34.19% 的股份, 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按本次发行股数上限 443,870,549 股测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蒋锡培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不低于 28.50%, 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五 ) 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本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 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动 ( 六 ) 本次发行对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的业务将进一步扩大在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领域的投入, 提升动力锂离子电池板块的收入贡献, 公司的整体业务收入将进一步提升 二 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将为公司带来积极影响, 在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补充公司资本实力的同时, 公司将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 一 ) 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带来积极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增加, 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 有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 扩大资本规模, 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 二 ) 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 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其在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领域的市场份额, 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将提高, 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将得到全面提升 ( 三 ) 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 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 公司偿债能力增强, 筹资能力提升 同时, 随着公司资金的增加, 未来公司经营活动产 1-1-1-19

生的现金流量将有所提升, 公司整体现金流状况将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三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 关联交 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 关联交易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亦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产生同业竞争 四 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是否存在资金 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 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的资金使用或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资金 资产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 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 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存在大量增加负债 ( 包括或有负债 ) 的情况, 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 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 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 偿债能力进一步提高, 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 六 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 划的声明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外, 未来十二个月内, 公司将根据已经规划及实施的项目进度 银行借款的规模等情况, 并综合考虑公司资本结构 融资成本等因素, 不排除择机安排 1-1-1-20

其他股权融资的计划 七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 除本预案提供的其它各项资料外, 应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 ( 一 ) 募投项目实施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为 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3G 瓦时高能量密度动力储能锂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虽然公司已就该项目进行了长期 充分的市场调研, 对工艺技术 设备选型 投资收益 市场容量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分析, 但项目效益 接受程度等都有可能因环境和政策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另外, 募投项目建设若不能按预定计划完工, 也会对收益的时间等因素带来影响, 客观上存在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 二 ) 市场竞争风险动力类锂电池行业进入壁垒较高, 目前销售成规模的企业较少 随着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推广, 人民群众收入的提高以及环保意识的加强, 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空间较大, 广阔的市场空间将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大投入, 未来市场竞争可能有所加剧, 从而可能对公司动力汽车电池板块未来业绩造成影响 ( 三 ) 政策风险锂离子电池行业的相关产品需求与国家发展战略 产业调控政策紧密联系, 顺应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方向,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支持该产业的发展 虽然该类政策导向具有长期性 持续性等特点, 但是如未来该政策到期后, 新的补贴政策降低或者无法持续, 将对包括本公司在内的行业相关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构成一定影响 ( 四 ) 审批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 核准 许可或备案登记, 以及最终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1-1-1-21

( 五 ) 股市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变化 国家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控 本公司经营状况 股票市场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心理变化等种种因素, 都会对公司股票价格带来波动 此外,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 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 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提请投资者注意股市波动的风险 八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外, 未来十二个月内, 公司将根据已经规划及实施的项目进度 银行借款的规模等情况, 并综合考虑公司资本结构 融资成本等因素, 不排除择机安排 其他股权融资的计划 1-1-1-22

第四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一 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的有关规定 : ( 一 ) 利润分配原则 : 以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并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 二 ) 利润分配方式 : 公司可以实行现金 股票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及其它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的合理方式分配股利 ;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 公司可以在中期进行分红 ( 三 ) 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 1 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 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 ) 为正值, 且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同时现金流充裕 ; 2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 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4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 ( 四 )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1-1-1-23

( 五 ) 在实际分红时,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 六 ) 利润分配信息披露 :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 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 一 ) 最近三年利润分配 1 2014 年 5 月 16 日, 公司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90,043,36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 ( 含税 ), 共计派送现金红利 99,004,336.80 元 ( 含税 ) 2 根据 201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发布的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公司在 2014 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亦未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1-1-24

3 2016 年 5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了 2015 年半年度资公积金转增股方案 : 以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总股 990,043,368 股为基数, 以资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合计转增 990,043,368 股, 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将变更为 1,980,086,736 股, 该资公积金转增股事项已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实施完毕 考虑到公司战略转型和长远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公积金转增股 4 2017 年 4 月 28 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6,722,917.50 元, 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868,599,466.32 元, 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6 年度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55,322,383.82 元 根据 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和 公司章程 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0.41 元 ( 含税 ), 共计发放现金红利 90,993,462.59 元, 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二 ) 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年度分红后, 当年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三 公司未来三年 (2016 年 -2018 年 )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6 年 8 月 9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度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 (2016 2018 年 )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 ( 一 ) 利润分配方式 : 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 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 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实行现金 股票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及其它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的合理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 在未来三年, 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 现金流状况 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 1-1-1-25

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 二 ) 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 1 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 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 ) 为正值, 且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同时现金流充裕 ; 2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 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4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 ( 三 ) 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 四 )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和比例 : 在实际分红时,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1-1-1-26

四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1-1-1-27

( 本页无正文, 为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之盖章页 )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1-1-1-28